第99节
  谢五更是已经啃完自己的一块,又去拿。结果,一只兔子很快就被大家瓜分完了。还有人觉得没吃过瘾。
  大郎说:“这样熏制的,可比烤得好吃,每次烤,总会有外面烤糊了。而里面还没有熟的情况发生。”
  “就是,这个受热更加均匀,块块都一样,里面的肉还很嫩很新鲜,比起烤的要好的多。只要火候撑握的好,更不会存在外面糊了里面没熟的情况。”谢公子说。
  “那就这样做了啊。”辛湖问。
  她还在想,如果熏制不成功,就干脆烤了让他们带着,不过烤熟了带,就不能带太多了。不然,时间长了也一样不能吃,或者不好吃了。而熏制好的肉类,可以存放时间较长,只要不是大夏天,一两月肯定没问题。
  最多,她烤了六只兔子,几块咸肉,与四五斤的鱼块。
  炒米炒面,再加上熏制的肉与鱼块,足足给每个人备了十多斤干粮,一半粮一半肉。
  “这也太多了吧。我们可以一路打猎一路走啊。”江大山说。
  家里肉暂时是有多,但放开来吃,也不可能有多少存着。粮食就更不好说了。谁知道今年收成好不好,谁知道下回再出去,买不买得到粮?而且他连自己什么时候能回来,甚至能不能回来,都不敢说呢。
  “就是,太多了。粮食我们拿一大半就行了,肉干给你们留一点,鱼块我们全带走。”谢公子说。
  “那怎么行,肯定要多带点啊,这附近吃的东西多,到城里去了,还上哪儿打猎啊?”谢大嫂反对。
  “进了城,还不会拿银子买啊。”谢公子笑道。
  “这世道,城里还能买得到吗?”谢大嫂又说。
  最后,这些东西,他们还是全部带上了。除了吃的,还有衣服和一只锅三只碗。
  这回江大山以谢四的身份跟随着谢公子。谢四其实在路上就死了,但他的路引等身份文书还在谢公子手里。谢公子让他冒充谢四,完全不怕有人会认出来。
  反正古代的这些文书上也不会象现代的证件上有相片。况且他是谢公子的下人,所有的一切都由谢公子说了算。别人就算要找事,也得找谢公子这个做主子的。至此,江大山又有了一个全新的完全无破障的身份。
  第92章 离别
  “好了。别送了,我们要走了。以后的日子就靠大家互相帮助了。”谢公子说。这一送就是几里地了,再往前走,都不知何时是个头了。
  “路上一切小心。”谢大嫂又叮嘱了一句。脚却不由自主的又跟了上去。
  “知道的,你就放心吧。家里的老小就交给你了。”谢公子勉强笑了笑,安慰妻子。他当然明白妻子舍不得他走。但是,送君千里,总有一别。
  谢大嫂心情沉重的点点头。其他人的感触总比有得谢大嫂这么深。表情都很正常。辛湖和大郎是一早就知道,他们会离开一段时间的,甚至于他俩对谢家人与好,江大山也好,都没有抱十分的希望,觉得他们会在芦苇村定居。最开始这里就他们一家四口,也不是一样过日子吗,只不过人相处时间长了,感情深了。他们也一样舍不得大家走了。
  只有阿信和阿志十分惊讶,他们还以为江大山,谢公子也和大家一样,在村里当农夫呢,打猎不过是为了改善生活。哪里想到,他们居然并不常住在村子里。而且看样子,这一去可不是短时间内能回来的。
  “阿志阿信,我们走后,你们俩该练的功夫不能落下了,该念的书该写的字也不能丢下。”江大山叮嘱道。
  阿志阿信点点头,别说江大山有交待,就是没交待他们也不可能落下了。
  “你们俩年纪大些,功夫练的好,才能保护芦苇村。”谢公子半是玩笑半是认真的说。
  “就是。以后地里的活,你们要帮着分担一些。村里多是妇孺。”江大山又说。
  “会的,我们一定会的。芦苇村是我们的家,我们一定会拼命保护它的。”阿志和阿信郑重的说。干活对他们来说,真不算什么,都是打小就干惯了的。况且这里有吃的住的,还能学东西,大家对他们这么好,他们怎么可能不用心干活。
  “好啦,好啦。大家自己多小心。我们走啦。”江大山笑笑,率先打马离开。
  谢公子看了几眼妻子,转身跟上江大山,谢五见状连忙也跟了上去。
  一直到他们的身影消失在茫茫的原野里,谢大嫂还是不肯转身回村。谢姝儿和辛湖一人一边挽起谢大嫂的胳膊,半强行的带她回村。看着她双眼通红,强忍着悲伤的样子,辛湖暗道,还好谢老夫人没带着阿土来送。
  今天其实只有谢三伯,谢大嫂,谢姝儿,刘大娘,辛湖大郎,阿信阿志出来送别了。这趟出来,辛湖和大郎也是想顺道看看,哪里有荒地适合开垦,胡家到现在连块菜园子也没有,就直接在屋子后面挖了方寸之地,栽了几棵辛湖从菜园子里挖过来的菜苗。
  实际上,湖边并不合适当田地,一来土地很硬,二来还长满了野草,甚至芦苇根系都深入其中。再说了,那边大家平时活动也多,多些空地才好,也不能占了当菜园子,或者种庄稼。
  谢姝儿和谢大嫂回家去了。辛湖和大郎就带着剩下的人,继续寻找。
  “哎,这里可以吧?”辛湖说着指着前面的一块长满了野草野菜的绿洲。这地方,他们平时来的少,实在是因为芦苇村的范围相当广,一小片地方,就足够他们生活了。
  这块地得有百来个平方大小,虽然不算大,但这里的野草长得格外茂盛,绿油油的也格外嫩,显然这块土地很肥沃。但就是太小了点,而且还被三面被芦苇林包围着。
  其他人都顺着她指的方向看过来,大郎皱了皱眉,说:“也太小了点吧。”
  “当块菜园子,小什么小?”辛湖嘀咕道。
  “看上去不错,我们过去瞧瞧,再挖几铲子试试吧?”阿信说。他也觉得这块地还不错,芦苇村范围虽然广,但说实话,能开出来当田的地方可不多。这也是辛湖想发展畜牧业的原因之一。
  既然阿信说了,其他人也半信半疑的过来了。
  走近看了看,谢三伯随便挖了几铲子,果然泥巴是黑色的,一看就很肥沃。
  “这可是上好的良田。”阿志阿信欢快的叫道。他们家是世世代代种田的,很多知识打小就耳熏目染,一眼就看出这块地,非常好。
  “那就挖吧。”大郎心里一喜,这里要是可以开垦的良田多,以后就可以多种些庄稼了。这样村子才能发展壮大,没有田,就种不了多少粮,也养不起多的人口。如果芦苇村,就这么三四户人家,怎么也不可能弄出个什么名堂来。
  就这么大一块地方而已,人多手快,可开出还是花了两个多时辰。因为长了太多的草,草根深扎于泥土中,有的芦苇根甚至都伸展过来了,又深又长,牵牵拌拌的,象布着地网一样。他们一寸一寸的挖着,而且挖得很深,尽量第一次就把草根挖出来,全部捡干净。以后种了东西就不怕有锄不完的草了。
  挖完之后,阿信和阿志感叹道:“这块地很好,但拿来当菜园子就太糟蹋了。这块适合种水稻,当水田用。”
  这里泥土很湿润,周边的芦苇林虽然象道天然的篱笆一样,但离水却也非常近,随便开条沟就能把水引过来了。
  一句话象是惊醒了梦中人似的,“能种水稻?”辛湖惊喜的问。
  请原谅她这个半吊子农民,虽然小时候下过田,但那可是半玩闹的性质,她居然没有想到过要种水稻。实在是因为在这里她就没发现过水田,而且大家吃的也多半是面,实际上她虽然也吃面,但还是更爱吃大米。
  现在她再仔细的看看这块田,越发觉得阿信的话是对的。因为她知道水田一般较低,并且能蓄水,老家甚至后来有些村民还把种水稻的水田,改成了莲溏,种起了莲藕。
  “我们在老家,有旱田和水田之分。旱田种小麦高粱之流,水田就种水稻了,种的庄稼种类多,收成就好一些。”阿志解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