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3:大曌王朝科举制度
*科举始终
自一八九五年科举制度废除后,大颂朝回復八股文考试,到了神武朝,神武汗认为老祖宗智慧不可荒废,逐一回覆清代的科考制度,煌开国后制定了一系列的完整制度,他认为八股文「空疏无用,实于政事无涉」,并于煌羽元年废止八股文考试,并聚集心腹大臣连夜开会,改革科举,兴办新学,委派大学士、外国大学士下放民间教化百姓。
*科举内容
未开国前,日金科举中最常见的科目是八股文,及第后,一般要守选数年,方可通过吏部銓选授官,煌登基开国后,废止八股,改以帖经、经义、策论、四书五经、记诵、辞章和政见时务等为主轴,变化与灵活度更大并让学子不必再守选数年,还下旨规定要知识实授,生员入学后必须要取得证书以及经过学政的推荐,才可以参加下一级乡试。
煌还下旨男女都必须就学,女子考试就是女官考试,但男女必须分校,不能够合校,而成绩特佳的生员,才有机会被选为「贡生」,成为国子监的学生,与国子监其他生员不同,「贡生」是科举正途所出,属一种荣誉。
自煌羽二十四年起,随着汉王之乱的平定,煌感觉八阳旗官兵战力有所减退,于是下詔重新开考武科,自民间选拔有真材实学的武状元,并每三年举办一次。
*科举制度-文举
+童试
童试亦称童子试,称为「县试」,在各县进行,由知县主持,年龄规定在10岁到15岁之孩童,在每年二月举行,连考试三场,通过「县试」的便可以称为「童生」,参加各省学政主持的院试。
+院试
每二年举行两科,由皇帝任命的学台官到各地主考,辰、戌、丑、未年的称为岁试,寅、申、巳、亥年,称为科试,院试得到第一名的称为「案首」,通过院试的童生称为「生员」,俗称「秀才」,算是有了功名,进入士大夫阶层,其有免除差徭,见知县不跪之特权。
#秀才分三等,成绩最好的称为「廩生」,由公家按月发给粮食,其次称为「增生」,不供给粮食,「廩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额的,三是「附生」,即才入学的附学生员,生员获得入学的资格后,可到朝廷公办的县、州、府学读书。
+乡试
正式科考的第一关,规定每三年一科,通常是在子、卯、午、酉年举行,遇上皇帝万寿或者皇家特殊喜庆时亦会下詔加开,称为「恩科」,考官是由翰林及进士出身的官员奉召担任,又因于八月在两京及各省省城的贡院内举行,亦称「秋闈」。
#乡试连考三场,每场三天,乡试的榜单的称之为「乙榜」,又称「桂榜」,考中的称为「举人」,头名举人称「解元」,第二名至第十名则称为「亚元」,中了便具备了做官的资格。
+会试
通过乡试的举人,可于次年三月参加在京师的会试和殿试,会试由礼部在京城贡院举行,亦称「春闈」,同样是连考三场,每场三天,由翰林或内阁大学士奉召主考。
#会试发的榜称为「杏榜」,取中者称为「贡士」,贡士首名称「会元」。
+殿试
得到贡士资格者可以参加同年四月的殿试,地点在保和殿,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和出题,亦由皇帝钦定前十名的次序。
#殿试分两天,第一天为笔试,由皇帝钦命考题,第二天为问答简答,只考一题,考的是皇帝随兴出的问题,以考验学子们的反应能力,为期二天,录取名单称为「金榜」。
#「金榜」分为三甲,其中一甲只录取三人,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多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则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一般称为「传臚」。
#而能够一身兼解元、会元、状元的,就是「三元及第」,可遇不可求,煌羽朝也只出现过一次(煌羽六十年的万寿节恩科,出现了唯一的一位三元及第状元郎,叫武思卿)。
#煌羽定制,通常殿试一甲授翰林院编修一职,其他进士要经过考核(称朝考),成绩较好及年龄较轻者获得进入翰林院任「庶吉士」进修,间中上者的进士则可能任中书、六部、御史,而间中下者只能被指派为知县,指其行事往往雷厉风行。
*科举制度-武举
汉王之乱后,煌羽帝有感八阳旗军战斗力下滑,于是于隔年下詔武科开科并且每三年开科,从民间与江湖绿林选拔有用的人才,煌羽二十五年定制,武举分乡试、会试及殿试三级。
#乡试:分内外二场,内场默写武经一段,以端正及不错漏为合,外场则考技勇,技勇包括拉弓、舞刀、举石,弓分八、十、十二力,刀分八十、一百、百二十斤,石分二百、二百五十、三百斤,技勇弓必开满,刀必舞花,石举离地一尺为合。
#会试:也分为内外二场,内场一样默写武经,外场则是考步射,以三十五步为基准,立一高五尺五寸、阔二尺寸布靶,射六矢,弓以八力为准,六矢中二者为合。
#殿试:于木兰闈场举行,由皇帝亲试,内场再次默写武经,外场分前后:
前外场考步射,立一高五尺五寸、阔二尺寸布靶,各与射者距三十五步和一百七十五步,二回六矢,弓以十力为准,六矢中三者为合。
后外场考马射,立一高五尺五寸、阔二尺寸布靶,先立射三十步三靶,再考动射,与射者距三十五步和一百七十五步,彻马奔腾,再射三靶,二回六矢,弓以十二力为准,六矢中四为合。
*舞弊
有了考试,自然少不了舞弊之徒,跟歷朝歷代一样,有假冒出身、冒籍、贿买、夹带、代考等情形,许多朝代处罚各有千秋,而煌羽朝的处罚实是更加骇人,直接的抄家问斩,满门流放并且顺藤摸瓜,派锦衣卫将犯事带头者斩草除根。
+冒籍
假冒出身,是因为古时规定胥吏、皂隶、优伶、娼妓等人的后裔,不能参加科举考试,故有人会假冒自己的出身,有几种模式,一是直接将自己过继到他人家中,二是改造自己的祖先的经歷,三是虚构自己祖先的姓名甚至认他人为祖先。
#煌对于冒籍的防范办法规定是开科前一个月,派出大臣查清楚应考人员身家,然后派出当地的锦衣卫秘密监控,一但有学子鋌而走险,便治逮票直接逮捕。
+贿买
唐代曾设立糊名的办法,遮掩考生的名字以减少批卷者认出撰卷人的机会,宋代成为定例,并发明誊录法,由专人抄录考生的试卷并以抄本送往评级,这样批卷者连辨认字跡也不能了,然而,考生仍可与考官约定,以特定的句子或字词来作暗号,即所谓的「买通关节」。
#煌对于贿买的防范办法规定是当考官接到任命后,便要同日进入贡院,将准应考举子分为数拨,每拨均由锦衣卫假扮的馆译工作人员陪同,同吃同住,直至开考,在考试结束发榜前不得离开,不得接见宾客,如果考官要从外地到境监考,则派锦衣卫卧底同行,一旦贿买被揭发,行贿受贿者就一定会被处死并抄家,而同场的考官亦会被牵连受罚。
+夹带
唐代的科举考试已设有兵卫,以阻止夹带作弊,但抄袭捉刀,屡有发生,宋朝起,考试在贡院内进行,贡院内考生之间是以墙壁隔开的,称为号舍,考生不可以喧哗、离场,以防止传卷或传话,但是夹带经文这作弊方法始终是屡禁不止,层出不穷。
#煌羽帝规定考生连水都不准带入,由考场工作人员发放食物和水,除了在进场前由兵卫仔细搜查外,更下詔详细限定考生带入场各式物品的规格,例如:砚台、木炭、烛台的基本用料,以至毛笔、篮子的款式都有明文规定,要求达到「片纸隻字皆不得带入试场」的程度,此外对检举夹带者有赏格,被发现者按刑律,除了取消资格外,更要带枷示眾,发配充军,还可能累及父母、老师,明令一旦发现,就是抄家,并依情节轻重由皇帝下旨是否处斩连坐。
+代考
代考在唐朝时后颇为常见,为了防止代考,他需要考生交具乡里保结,及提供详细的体貌特徵的履歷,进场前考官会根据履歷验明考生的身分但是,代考作弊似乎亦没有被完全杜绝,至清朝时仍间有揭发「请枪」代考,大部份的枪手都是经歷科场的高手,常有已是举人出身者。
#煌羽帝很聪明,制定了看图认面制,就是照下应考考生之照片并写名,就是准考证,只要抓到枪手就是抄家流放没有二话。
自一八九五年科举制度废除后,大颂朝回復八股文考试,到了神武朝,神武汗认为老祖宗智慧不可荒废,逐一回覆清代的科考制度,煌开国后制定了一系列的完整制度,他认为八股文「空疏无用,实于政事无涉」,并于煌羽元年废止八股文考试,并聚集心腹大臣连夜开会,改革科举,兴办新学,委派大学士、外国大学士下放民间教化百姓。
*科举内容
未开国前,日金科举中最常见的科目是八股文,及第后,一般要守选数年,方可通过吏部銓选授官,煌登基开国后,废止八股,改以帖经、经义、策论、四书五经、记诵、辞章和政见时务等为主轴,变化与灵活度更大并让学子不必再守选数年,还下旨规定要知识实授,生员入学后必须要取得证书以及经过学政的推荐,才可以参加下一级乡试。
煌还下旨男女都必须就学,女子考试就是女官考试,但男女必须分校,不能够合校,而成绩特佳的生员,才有机会被选为「贡生」,成为国子监的学生,与国子监其他生员不同,「贡生」是科举正途所出,属一种荣誉。
自煌羽二十四年起,随着汉王之乱的平定,煌感觉八阳旗官兵战力有所减退,于是下詔重新开考武科,自民间选拔有真材实学的武状元,并每三年举办一次。
*科举制度-文举
+童试
童试亦称童子试,称为「县试」,在各县进行,由知县主持,年龄规定在10岁到15岁之孩童,在每年二月举行,连考试三场,通过「县试」的便可以称为「童生」,参加各省学政主持的院试。
+院试
每二年举行两科,由皇帝任命的学台官到各地主考,辰、戌、丑、未年的称为岁试,寅、申、巳、亥年,称为科试,院试得到第一名的称为「案首」,通过院试的童生称为「生员」,俗称「秀才」,算是有了功名,进入士大夫阶层,其有免除差徭,见知县不跪之特权。
#秀才分三等,成绩最好的称为「廩生」,由公家按月发给粮食,其次称为「增生」,不供给粮食,「廩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额的,三是「附生」,即才入学的附学生员,生员获得入学的资格后,可到朝廷公办的县、州、府学读书。
+乡试
正式科考的第一关,规定每三年一科,通常是在子、卯、午、酉年举行,遇上皇帝万寿或者皇家特殊喜庆时亦会下詔加开,称为「恩科」,考官是由翰林及进士出身的官员奉召担任,又因于八月在两京及各省省城的贡院内举行,亦称「秋闈」。
#乡试连考三场,每场三天,乡试的榜单的称之为「乙榜」,又称「桂榜」,考中的称为「举人」,头名举人称「解元」,第二名至第十名则称为「亚元」,中了便具备了做官的资格。
+会试
通过乡试的举人,可于次年三月参加在京师的会试和殿试,会试由礼部在京城贡院举行,亦称「春闈」,同样是连考三场,每场三天,由翰林或内阁大学士奉召主考。
#会试发的榜称为「杏榜」,取中者称为「贡士」,贡士首名称「会元」。
+殿试
得到贡士资格者可以参加同年四月的殿试,地点在保和殿,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和出题,亦由皇帝钦定前十名的次序。
#殿试分两天,第一天为笔试,由皇帝钦命考题,第二天为问答简答,只考一题,考的是皇帝随兴出的问题,以考验学子们的反应能力,为期二天,录取名单称为「金榜」。
#「金榜」分为三甲,其中一甲只录取三人,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多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则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一般称为「传臚」。
#而能够一身兼解元、会元、状元的,就是「三元及第」,可遇不可求,煌羽朝也只出现过一次(煌羽六十年的万寿节恩科,出现了唯一的一位三元及第状元郎,叫武思卿)。
#煌羽定制,通常殿试一甲授翰林院编修一职,其他进士要经过考核(称朝考),成绩较好及年龄较轻者获得进入翰林院任「庶吉士」进修,间中上者的进士则可能任中书、六部、御史,而间中下者只能被指派为知县,指其行事往往雷厉风行。
*科举制度-武举
汉王之乱后,煌羽帝有感八阳旗军战斗力下滑,于是于隔年下詔武科开科并且每三年开科,从民间与江湖绿林选拔有用的人才,煌羽二十五年定制,武举分乡试、会试及殿试三级。
#乡试:分内外二场,内场默写武经一段,以端正及不错漏为合,外场则考技勇,技勇包括拉弓、舞刀、举石,弓分八、十、十二力,刀分八十、一百、百二十斤,石分二百、二百五十、三百斤,技勇弓必开满,刀必舞花,石举离地一尺为合。
#会试:也分为内外二场,内场一样默写武经,外场则是考步射,以三十五步为基准,立一高五尺五寸、阔二尺寸布靶,射六矢,弓以八力为准,六矢中二者为合。
#殿试:于木兰闈场举行,由皇帝亲试,内场再次默写武经,外场分前后:
前外场考步射,立一高五尺五寸、阔二尺寸布靶,各与射者距三十五步和一百七十五步,二回六矢,弓以十力为准,六矢中三者为合。
后外场考马射,立一高五尺五寸、阔二尺寸布靶,先立射三十步三靶,再考动射,与射者距三十五步和一百七十五步,彻马奔腾,再射三靶,二回六矢,弓以十二力为准,六矢中四为合。
*舞弊
有了考试,自然少不了舞弊之徒,跟歷朝歷代一样,有假冒出身、冒籍、贿买、夹带、代考等情形,许多朝代处罚各有千秋,而煌羽朝的处罚实是更加骇人,直接的抄家问斩,满门流放并且顺藤摸瓜,派锦衣卫将犯事带头者斩草除根。
+冒籍
假冒出身,是因为古时规定胥吏、皂隶、优伶、娼妓等人的后裔,不能参加科举考试,故有人会假冒自己的出身,有几种模式,一是直接将自己过继到他人家中,二是改造自己的祖先的经歷,三是虚构自己祖先的姓名甚至认他人为祖先。
#煌对于冒籍的防范办法规定是开科前一个月,派出大臣查清楚应考人员身家,然后派出当地的锦衣卫秘密监控,一但有学子鋌而走险,便治逮票直接逮捕。
+贿买
唐代曾设立糊名的办法,遮掩考生的名字以减少批卷者认出撰卷人的机会,宋代成为定例,并发明誊录法,由专人抄录考生的试卷并以抄本送往评级,这样批卷者连辨认字跡也不能了,然而,考生仍可与考官约定,以特定的句子或字词来作暗号,即所谓的「买通关节」。
#煌对于贿买的防范办法规定是当考官接到任命后,便要同日进入贡院,将准应考举子分为数拨,每拨均由锦衣卫假扮的馆译工作人员陪同,同吃同住,直至开考,在考试结束发榜前不得离开,不得接见宾客,如果考官要从外地到境监考,则派锦衣卫卧底同行,一旦贿买被揭发,行贿受贿者就一定会被处死并抄家,而同场的考官亦会被牵连受罚。
+夹带
唐代的科举考试已设有兵卫,以阻止夹带作弊,但抄袭捉刀,屡有发生,宋朝起,考试在贡院内进行,贡院内考生之间是以墙壁隔开的,称为号舍,考生不可以喧哗、离场,以防止传卷或传话,但是夹带经文这作弊方法始终是屡禁不止,层出不穷。
#煌羽帝规定考生连水都不准带入,由考场工作人员发放食物和水,除了在进场前由兵卫仔细搜查外,更下詔详细限定考生带入场各式物品的规格,例如:砚台、木炭、烛台的基本用料,以至毛笔、篮子的款式都有明文规定,要求达到「片纸隻字皆不得带入试场」的程度,此外对检举夹带者有赏格,被发现者按刑律,除了取消资格外,更要带枷示眾,发配充军,还可能累及父母、老师,明令一旦发现,就是抄家,并依情节轻重由皇帝下旨是否处斩连坐。
+代考
代考在唐朝时后颇为常见,为了防止代考,他需要考生交具乡里保结,及提供详细的体貌特徵的履歷,进场前考官会根据履歷验明考生的身分但是,代考作弊似乎亦没有被完全杜绝,至清朝时仍间有揭发「请枪」代考,大部份的枪手都是经歷科场的高手,常有已是举人出身者。
#煌羽帝很聪明,制定了看图认面制,就是照下应考考生之照片并写名,就是准考证,只要抓到枪手就是抄家流放没有二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