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没轮到她做出什么举动,陈宗月神色已经与往常无异,语气平平的问她,“你用邮票换了多少钱?”
  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跳到这个问题上,黄鹦愣一下,才如实回答,“……三百块。”
  陈宗月转向她身旁的男人,“飞仔丞。”被点名的钱丞背膀一挺,听到他接着说,“你赔给她。”
  钱丞张嘴痴呆,“啊?阿叔,这也……”他了解陈宗月,无论什么情况下他都是说一不二,即刻对黄鹦道,“等住,我去捞上嚟!”
  一个恶意与她争夺,一个故意扔笔,两个人好像仗着自己年纪比她大,没有一句歉意,黄鹦不知道更生谁的气,只能替自己委屈,她眉心一拧,“你爱怎么捞就怎么捞,我不要了。”
  黄鹦扭头就要走,陈宗月叫住了她,“你等等……”
  她闻声定住了身,他却对着面前的钱丞说,“汪老板定了两盒太平猴魁,你拿了地址送过去。”
  不用想辙从百年老树宽、壮汉人头高的鱼池之中捞笔,钱丞自然跑得比谁都快,走过黄鹦身边时,低声警告她,“不要乱讲话。”
  黄鹦还生着气,懒得答应一声,然后见陈宗月自己把那张椅子扶了起来,再抬手对楼下服务生招呼,他腕上沉香珠随之往下滚落。
  三楼是私人会所不随意接待茶客,转眼余下他们两人,算不上共处一室,但是这样的机会也不多。
  等陈宗月双腿交叠怡然,看她还站在原地,便一指旁边椅子,意思是让她坐。
  黄鹦眼睛不眨的迟疑了几秒,上前只坐三分一,她记事以后就没这么淑女的端坐着,姑妈见了要欣慰。
  陈宗月看着她,笑意淡淡,“你总这么怕我,是我长得很可怕?”
  她该往脖子里抹点蜡,就不会如此艰难地摇头。
  他长得不可怕,正相反的五官英挺,可以想象到他年轻时一定是风靡万千少女,而今唇上有淡淡一层青须,凸显年纪稳重,眉眼温和,好似煦风微拂。
  那句话怎么说的,男人应似酒,经得起沉淀,才有味道。
  大概她是被钱丞洗脑,他描绘的陈宗月今晚说要收哪条街,不需等天亮就有字头争着过来给他插旗,难道是因为敬老吗?平时看你是无知小辈不跟你计较,千万别做蠢事,小心把你切了卷寿司。
  陈宗月敛了笑容,颇有几分郑重地向她道歉,“不好意思,把你的笔丢了。”
  钱丞离家三四年,口音越发别扭,而他呢,即便不是字正腔圆,也是清晰自然,从不跟她说广东话,吐字不快且低沉,就像攥紧一把沙子。
  陈宗月继续道,“我一定叫他赔够你钱,顺便你问问那人喜欢什么,我来买。”
  那人是指高子谦,她很无奈。
  这支钢笔和高子谦没有半毛钱关系。
  要不然,怎么会被他扔了,还生不起他的气,只剩满心酸涩、满腹委屈。
  黄鹦一直认为,陈宗月对她的态度不差,甚至多有忍让,完全是因为钱丞,没人怀疑钱丞的忠心,那是天地可鉴日月可表,照顾一下他的表妹,在情理之中。
  否则,陈宗月就算将时间浪费在数茶叶,也没空瞧她一眼,更别说与他坐在这里喝茶。
  是以,她没想好要怎么回答,服务生先抬来一张乌木根雕茶几,摆上一副茶具,用单独的小壶烧上开水。
  这套茶具应是陈宗月专属,茶盘上有他的一串橄榄核佛珠,他拾起佛珠捏在掌中摩挲,一边泡茶,一边提起,“还有,你的邮票卖给谁了?”
  黄鹦尚在打量他的手,这会儿回神说,“……我的朋友。”
  陈宗月点了点头,既然是小朋友的事情,他就管不到了。
  不一会儿,过来一位中年男人,黄鹦只知道他叫老文,脸上有一道很深的疤,一年前正在与人交易被她撞见,再从茶室出来撞见她的,就是老文。
  距离不远,能听见老文说是谁打来一通电话,陈宗月不急不慢地交代,“讲我一会回他。”
  老文走了,壶里水滚了。
  陈宗月沏茶动作不细致,却又行云流水,只倒入她的盖碗中。他起身说,“你先喝茶,我有事要处理。”
  黄鹦抬头看着他,“我能在这坐到太阳下山吗?这里凉快,我们家一般不开空调,省电。”
  年轻人才不分什么春寒刚过,入夏就是炎酷,出了茶楼的门,蝉声定是四面八方涌来。
  视线居高临下,无意间将她稍低的领沿览入眼底。陈宗月默了片刻,状若无事般颔首,“可以,走前记得交个茶位。”
  一楼接待台上立着小牌子写明,茶位费一人收二十。
  黄鹦几乎是从椅子上弹起身。
  他惊了一下,随后笑着说,“坐吧,饿了叫老文给你搞些吃的来。”
  黄鹦老实坐好,眼里闪着机灵的光,“免费?”
  “赊账。”陈宗月准备离开,又说了句,“以后慢慢还。”
  他脸上没有笑,不知说真说假。
  过了会儿,没见到陈宗月,老文给她端来一块巧克力蛋糕,精致的不像话,他说厨房里的点心师傅以前在中环开饼店。黄鹦尝了一口,不吝啬地竖起拇指赞美。
  等到白瓷盘底仅存巧克力的印记,她轻轻将茶水吹开涟漪,啄饮下肚,竟然勾起食欲,就近找着一本价目单,翻阅得她瞠目张口,一杯茶和几叉子下去,一只钢笔没了。
  破罐破摔,黄鹦举着这本子晃荡到楼梯前,将其一合倾身望下,瞧见了老文,便告诉他还要一个栗子蒙布朗。老文笑着应了。
  就让这笔账赊到天荒地老吧。
  从茶楼出来胳膊还是冰凉的,没走几步路就一脖子汗,想遛食都不成,非逼着她搭上公共汽车,太阳没下山先到了站。
  弄堂里飘出修棕绷床的吆喝声,拐弯就到家之前,黄鹦踮起脚摘了一朵鸡蛋花,放在鼻尖闻着。一进家门就听见楼上电视在播天龙八部,她踩上木板搭的楼梯,唱着它的主题曲。
  姑妈鼻梁上架着金边眼镜,坐在缝纫机后面看得入神了。直到她转过头,发现一只小黄鹦蹲在身旁,笑眯眯地捧着一份芝士蛋糕,请她品尝。
  姑妈说笑,“哪儿偷来的?”
  黄鹦理直气壮,“我买的!”虽然是赊账。
  她的姑妈全靠早年丧偶、儿子没心肝,练就出举重若轻宠辱不惊,领着每个月五百退休金,住在这屋的楼上,楼下开着裁缝店。
  裁缝店初期难经营,姑妈不是八面玲珑的个性,称得上内敛,所幸养了一个小机灵鬼,说话磕磕绊绊,倒是更可爱,帮着她姑妈与客人打交道,插科打诨也很在行。为了奖励她,如果有剩下料子就给她车一条裙子。
  这么着,黄鹦打小就是店里的模特、活招牌,不管穿什么都有人说,哎呦,这小姑娘身上衣裳真好看。
  可惜时代发展的脚步太快,现在大家追求新颖款式、商场名牌,姑妈这两年做的活儿除了缝补、裁剪不合身的衣服,就是婚嫁用途的秀禾服。秀禾服考验绣工,这边新人又是急用,她只能彻夜不眠,挑灯赶工。所以,姑妈说做完这一套,黄鹦后两年学费也有了,就再也不接婚服了。
  夕阳落到山头下,打开折叠桌,摆上一锅红薯粥,黄鹦肚子里装着蛋糕,吃不下。钱丞晚上也没回来,难道是怕她真管他要三百块钱?
  其实,那支钢笔溺死在陈宗月的茶楼里,也算死得其所了。
  翌日早上,一楼电铃响了。
  这两天没课,黄鹦爱睡懒觉,这才洗漱完嘴角还沾着牙膏,光脚噔噔噔飞下了楼梯,看见楼下的人影之后,她脚步变慢,最后是斜斜倚着墙站住,等他说话。
  高子谦不知道哪里抢来的小孩皮球,在手里抛着玩,对她说,“今天龙华开庙会。”
  他个头不高不矮,长得相当清秀,特别是那一双眼睛,女孩子都要嫉妒。黄鹦偶尔会想,她是怎么就和这个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玩到一块儿去了。
  她不记得,但是高子谦记得,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大学迎新的联欢会上,她演一个小品节目,一身民国时期盛行的五四装,一双黑色小皮鞋,一张笑脸清清爽爽。
  顿时,他悟到了张恨水笔下的沈凤喜,单是一件蓝布罩衫,为何胜过穿着西洋舞衣袒肩露臂的时髦小姐。
  第3章 03
  当时在后台驻足而观的高子谦非常疑惑,表演小品的演员怎么能笑,彩排了几遍还憋不住,上台都笑,频频笑场居然不换人。
  也无所谓,因为整个节目可以说没有亮点,观众几个哈欠熬到最终煽情部分,怎能想到,她是唯一的不落窠臼——
  舞台剩一束光照着弹吉他的男生,她慢慢走进光里,坐在他身旁唱梦醒了,一把好嗓子,一点点随性,细致如秋雨的轻软里藏着针,淅沥沥地缝住听众的心,于是在吉他间奏时,台下情不自禁响起一片掌声。确实无人能替代她。
  小品结束,她掩面笑着从台上跑下来,高子谦脑一热就把她给拦住了。她说,她叫黄鹦。
  黄鹦表面上是娇滴滴的海市女人,皮肤比奶粉还白,身子薄且小,内里和他性格相似之处太多,上蹿下跳、冒冒失失、满怀激/情。不出几日,便认清他们只能做朋友,人总是向往自身缺乏的东西。
  不过,幸而与她相识的机缘,让高子谦遇见了另一个女人。
  此时燥热的风从四面吹进来,在裁缝店里打个迂回,也添上几分凉爽。
  黄鹦把臂一环,身上蓝色的梭织睡衣裙摆从小腿缩短到膝盖,她一脸看穿的说道,“不是专程来约我吧?”
  高子谦将皮球扔到她怀中,她条件反射地接住。
  “我请客,你就说走不走吧!”
  黄鹦差点笑出来,把皮球砸了回去,“等着。”她扬起下巴,扭身膝盖一抬,“我上去换件衣服。”
  话音随着她湛蓝的身影,明快地奔上楼梯。
  高子谦在小小裁缝店里转悠,这地方他来过不下十趟,大抵没留心去记,瞧什么也都新鲜,拿起碳钢剪刀比划两下。正巧,黄鹦姑妈从菜市回来,他朗笑道,“阿姨您早!”
  知道他是黄鹦要好的同学,姑妈也不见外的问他,“中午留下吃饭伐?”
  “不了,我找小黄鹦去庙会逛逛。”高子谦说话行事不自觉带点高人一等的骄气,是富裕家庭成长的痕迹,偏生一双眼睛,倒是挺真诚,“您也一起?”
  “你们小年轻一道出门白相,我个老阿姨凑什么热闹。”姑妈拎着菜上楼之前,又回头提醒道,“别太晚回家,你家里该担心的。”
  刚说完,就见黄鹦一边扎着头发跑下来,向她打了声招呼,就跟高子谦蹦跶出去了。随即,姑妈在屋里冲他们喊道,“过马路看着点车!”
  不多时,站在一栋七层高的居民楼前,黄鹦仰起头两手放在脸颊上,朝着上面大声喊道,“曲小楼——”
  四楼窗户拉开,一个人影隔着防盗网往下张望一眼,窗户又关上。
  听见楼道里有人下来的动静,黄鹦眯起眼眸笑,乖巧地叫着,“小楼姐。”
  来到他们眼前的女人叫曲小楼,长相属于温婉恬静那一个门派,但不笑的时候,又透着点儿冰冷冷的味道。曲小楼以前是黄鹦的邻居,比他们要大上三岁,而黄鹦早就知晓,高子谦想抱这块金砖。
  一年多了也没什么实际进展,倒让她这个电灯泡,锃明瓦亮。
  龙华寺前整条街道热闹非凡,每走几步就能撞见几个鼻梁高耸、眉骨如峰的外国人,高举着相机穿梭,而数量最多的当属沿街的小吃。
  黄鹦腕上挂着一袋老虎脚爪,手里捧着烘山芋,打起了蛋筒冰淇淋的主意,适逢表演队敲锣打鼓地经过,她被分隔在这一头,望见那一头的两个人——
  高子谦在她面前话可不少,能贫能讲大道理,走在曲小楼身旁莫名其妙端起少爷架子,愣是蹦不出一两个字,双手收在裤兜里,场面极其尴尬。
  黄鹦没底气笑话他,因为她与高子谦是同病相怜。
  既然同是天涯可怜人,下午日头正旺的时候,黄鹦谎称姑妈叮嘱她傍晚前必须回家,再耽搁一会儿,到家迟了怕要挨骂。
  高子谦心领神会默不作声,曲小楼半信半惑的点头,看着她戴上玩具眼镜,冲自己怂鼻一笑,然后跑远,在人群之中转身挥挥手。
  黄鹦不仅仅是年轻,连贱价香水也盖不住的气息,像她既蓬松又软的头发一样,是与生俱来的,她是野生的白花鸢尾,活在她每一个细胞里的罗曼蒂克,岂能用年轻两个字概括。
  那么他是怎么想的呢?
  曲小楼转头看向身旁的人,他只是望了一眼黄鹦远去的身影,毫无特别的感情,跟着低眸与她对上视线。
  她浅笑说,“等会儿放鞭炮烟很大,我们往回走吧。”
  高子谦点了点头。其实,周围太喧闹,没听清她在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