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新王下
令无殇从白鹅羽绒大床上醒来,身边是早已等候多时的侍从,他们微笑着拿来温度刚好的热毛巾,还有专人端来蜂蜜茶,所谓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而,这只不过是令无殇的日常。
就在这时,一声杀猪般的叫声传入耳中,他揉了揉眼睛,眼前那些温顺的侍从皆消失无踪,只剩下一群猪头人,在荒无人迹的茫茫草原上热火朝天的建造、建造、还是建造......
一袋袋从没见过的水泥,扔在令无殇面前,那些猪头人七嘴八舌地说。
“工头!这就是今天的分量,请开始吧!”
一阵悲哀,从心中来。
打死令无殇,他也没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会成为一个专门建造房子的工头!
可是,再转念一想,某个十恶不赦的混蛋身影,便入恶鬼缠身般叫他心生胆怯。
对了,就是那个叫‘林觉’的王八蛋。
居然,把自己......堂堂百湖皇裔使唤的像条狗?
早晚有一天,我要逆袭,对!逆袭,我命由我不由天!
正这么想着,眼前的画面又模糊了起来,跟着出现的乃是一张让令无殇恨不得食其肉、喝其血的男人——欠揍的笑脸。
此时,林觉满意的看着令无殇和他身后一众男人,微笑道:“从今天起,劳资亲自带你们训练,凡是由不听指挥者,斩!”
说完,林觉作势挥了挥手掌,一旁早已就位的丸子,手拿两米长刀跃跃欲试,没有人怀疑林觉的认真程度,因为还有什么是这个魔头干不出来的?
这几天,林觉靠着软硬皆施、威逼利用的办法,竟拉来了上万名名男人,并将他们关在这军营里,每日清晨而起、日落而息,夜里还常常派出一群女兵随机殴打睡得真香的男人们,并美其名曰,挨揍就是最好的军事训练。
打断骨头这种事儿,每天都在发生,就是活活被打死者也是常有的。
这时,远处有一笑意渐浓的女人,她名为小雅,也是她成了林觉最忠诚的帮凶。
这女人身负异能,一团蓝火,常有令人起死回生的魔力。
凡是被打死的,往她哪儿一扔,不久便又能活蹦乱跳,继续一头扎入这沸腾的人间地狱中,这才叫真正的‘人间地狱’呢。
如此,循环往复。
一个月的功夫,一晃而过。
就是恨不得杀了林觉以泄愤的令无殇,也是一脸麻木,每日只养成了一种习惯,林觉说什么就是什么,就算是让他死也绝不眨眼,反正死了也能被复活,但要是不听林觉的,那就真正是生不如死,比如前几天,一个发疯了的男人,违抗军令,擅自逃出军营,被抓回来以后,不但四肢被打折,就连小兄弟也被弹了一万次,那凄厉的惨叫声至今还回荡在令无殇的脑海里。
这天,例行又是早操,八千个男人神色麻木的......整齐划一的站在操场上。
无人说话。
此时,就是一根针掉在地上,也能听得清清楚楚。
林觉满意的看着眼前这一幕,这就是简单粗暴的好处,有事没事揍一揍,揍到这帮异世界的男人一个个都麻木了,不以为然了,养成习惯了,这兵自然也就练成了,不信,你看现在他们一个个看林觉的眼神......多么炽热?
好像恨不得食其肉、喝其血。
林觉毫不怀疑,自己的练兵之道,所谓慈不掌兵,作为一军之统帅,虽然打人是不对滴,可是不打,真的是不成才啊,这帮怂的一比,不打得他们一个个看淡生死,他们怎么可能被逼出最大的潜力,不过这兵变也要防患于未然。
想了想,林觉清了清喉咙,道:“今日发军饷!每人一金,三百斤粮,二十斤肉,再放假三天,三天后,正午回营!迟到者,斩!好了,解散!所有人去丸子哪儿领自己的军饷,领到军饷的,回家休息三天......去吧!”
说完,林觉背手走下。
丸子和一众人,早已等候在东面临时搭起的一个地方,不计其数的粮食、肉、金子,摆在哪儿......
所有男人一脸懵逼,还真有这么好的福利?
那么多粮食,肉,还有金子,任人拿取。
他们这些生活在社会最低端的人,那里见过这个,以往就算是成家了的男人,在家中也是地位地下,女人只要稍不满意就能随意殴打自己,打死了都不犯法。
可是这里,大家却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每天聊得话题是那么有同病相邻的感觉。
“昨天又挨打了?”
“呃,几鞭子?”
“五十!”
“那......算什么......昨天,我因为一个划刀的动作犹豫,被林觉大人逮个正着,活活打死了我三次,不过又复活了三次......”
“失敬!”
“唉......失个屁敬!倒霉而已。”
类似于这样的聊天内容,每日不绝于耳,可时间长了,大家也就麻木了。
不就是一死?
死了也会被小雅救活,还不如少死几回,如此一来,男人们日日苦练,以泪洗面,以至于到了后来,泪都流不出来了......
此时,却有人因为领到了三百斤粮,二十斤肉,还有金子,感动流涕,道:“劳资这辈子从没见过这么多好处,谢谢林觉大人!”
林觉傲娇道:“没出息的东西!揍死他!”
“.......”
有过这样一段插曲,男人们自然不敢再感谢林觉了,可是每个人心里却埋下了一颗感恩的种子,死算个球,劳资有钱了,回家!
于是,领了薪水的欢天喜地,向家走去。
没领到薪水的也不着急,老老实实排队,众人本来早已麻木的脸上竟放出了一丝骄傲之光,劳资也是能养家糊口的男人了!
看以后,谁还瞧不起劳资!
劳资这个词,也是林觉日日挂在嘴边的,被这些男人们学了去,不知为何,纵使前面有万千险阻,只要对自己说声‘劳资如何、如何......’那些痛苦就烟消云散了。
与此同时,令无殇自然看不上这点薪水福利,他又没有家。
孤苦伶仃的,领了这些薪水后,便一个人走在大街上,忽然从他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喊声。
“无殇兄!”
令无殇回过头,见到一个黑脸汉子,一脸笑嘻嘻的看着他:“无殇兄,你在这儿干嘛呢?”
“没事,闲逛。”令无殇说,这个叫住自己的男人,好像是叫张二狗,是自己一个屋里的战友,在训练时站在自己的左面,虽然令无殇颇有些瞧不起这些贫民,可一个月下来,大家每天被变着花样折腾的死去活来,就算是一块顽铁也动摇了,有时令无殇也会和这些人说话解闷,其中就包括这个家伙。
“有什么好逛的,走!咱俩一起去商场买点酒喝......”张二狗说,自从有了多余的粮,林觉便在城中最显眼的一处地方开了一个叫‘商场’的地方,里面一应商品应有尽有,还有一种名为酒的商品,不过从前只有女人们有钱喝,据说喝完以后回家打男人,效果奇佳,因此广受女人们的欢迎。
“酒?”令无殇问。
“对啊!以前,只听我家女人打我时说过,劳资早想尝尝了。可惜没钱,现在咱也是赚钱的人了。”张二狗说这话时,脸上露出了一丝骄傲,劳资有钱了,看以后谁还敢瞧不起劳资。
“好......好吧。”令无殇勉强自己道,其实,他对于林觉不知从哪儿弄来的那些玩意,心中全无好感,只是这一个月来,日日被人操练,养成了一种逆来顺受的习惯。
张二狗却不管这些,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只要是一起被林觉大人折磨过的,大家都是生死之交,因为所有被折磨过的人都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有朝一日干死林觉!
“阿嚏!阿嚏!阿嚏......”不知为何,自从给男人们放了假,自己这喷嚏就不断,难道是善有善报,唉,做人难,做个好人更是难上加难?
谁能明白自己的苦心呢......
三天后,又有多少男人能回营呢?
林觉盘算着......
与此同时,张二狗带着令无殇到了商场,两人虽然曾经的地位天差地别犹如云泥之分,却在路上通过不断地辱骂林觉,感情迅速升温?
令无殇也不得不承认,与张二狗在一起的时候,自己是快乐的。
因为,张二狗不像那些猪头人,一天早晚发自肺腑的给林觉歌功颂德,两人骂林觉骂得越狠,心里就越高兴。
只是只有男人营的人。
一起扛过刀,一起挨过鞭子的人,才能体会其中的快意。
“林觉,该死!这王八蛋,下手太黑!”张二狗说,令无殇不住的点头,知己啊,二狗实乃我失散多年的亲兄弟,句句话都说到了我的心里。
就在这时,二狗忽然露出了一脸微笑:“不过,劳资一个月后,还要回去!”
“回去,干吗,你还没被虐够啊!”令无殇问。
张二狗忽然腼腆道:“可是,劳资这一辈子从来没被人尊重过,也从没被人瞧得起过,只有在男人营,我遇上了一群生死之交的好兄弟,大家有苦同吃,有乐同享,我舍不得那里。”
令无殇听后,心里直摇头,真是活见鬼了。
不过转念一想,却又在情理之中。
男人的社会地位确实低下到令人发指,也只有自己这种系出名门的贵族,才能享受到生活的乐趣?
因此,令无殇只是沉默。
另一边,二狗兴奋的拿出薪水,买了两瓶二锅头,兴高采烈的拉住令无殇,道:“走!回家!”
“家,回什么家?”令无殇懵逼道。
“当然是回我家了,你这个人还真是婆婆妈妈,快点的,我还叫了咱屋的其它几个兄弟,晚上一起去我家吃肉,劳资这辈子还是头一回吃肉,便宜你们几个了......”
令无殇又是一阵沉默,哦,他倒是忘了,普通的贫民,几年不识肉味也是寻常。
同时,听到张二狗说,还有几个战友,心里竟觉得有些暖和。
“狗哥!别着急,我也买点酒,两瓶酒怎么够咱们喝,反正我也没地方花钱,我的薪水全买酒,再买两条烟,每天看林觉那王八犊子抽烟,我这心里也有点痒痒的。”令无殇动情道。
“好好好......”张二狗忙不迭的说,这一声‘狗哥,’直叫得他心花怒放。
当下,令无殇也不犹豫,拿出所有的金子,又买了不少酒,还有烟。
另外,由于自己无家可归,那些粮食也早已在军营里换成了一叠票子。
这种票子也是颇有意思,因为三百斤粮食数目也多,很多人并不方便随身携带,所以都可以换成票子,在这新丰城各处皆有兑换的地方。
这也是蛮方便的一件事,可能也是林觉的想法。
没多久,张二狗和令无殇勾肩搭背的向城外走去,那里有张二狗的家,家里还有他的女人,虽然是赤贫之家,但家就是家,有家的地方才有美好的生活。
......
就在这时,一声杀猪般的叫声传入耳中,他揉了揉眼睛,眼前那些温顺的侍从皆消失无踪,只剩下一群猪头人,在荒无人迹的茫茫草原上热火朝天的建造、建造、还是建造......
一袋袋从没见过的水泥,扔在令无殇面前,那些猪头人七嘴八舌地说。
“工头!这就是今天的分量,请开始吧!”
一阵悲哀,从心中来。
打死令无殇,他也没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会成为一个专门建造房子的工头!
可是,再转念一想,某个十恶不赦的混蛋身影,便入恶鬼缠身般叫他心生胆怯。
对了,就是那个叫‘林觉’的王八蛋。
居然,把自己......堂堂百湖皇裔使唤的像条狗?
早晚有一天,我要逆袭,对!逆袭,我命由我不由天!
正这么想着,眼前的画面又模糊了起来,跟着出现的乃是一张让令无殇恨不得食其肉、喝其血的男人——欠揍的笑脸。
此时,林觉满意的看着令无殇和他身后一众男人,微笑道:“从今天起,劳资亲自带你们训练,凡是由不听指挥者,斩!”
说完,林觉作势挥了挥手掌,一旁早已就位的丸子,手拿两米长刀跃跃欲试,没有人怀疑林觉的认真程度,因为还有什么是这个魔头干不出来的?
这几天,林觉靠着软硬皆施、威逼利用的办法,竟拉来了上万名名男人,并将他们关在这军营里,每日清晨而起、日落而息,夜里还常常派出一群女兵随机殴打睡得真香的男人们,并美其名曰,挨揍就是最好的军事训练。
打断骨头这种事儿,每天都在发生,就是活活被打死者也是常有的。
这时,远处有一笑意渐浓的女人,她名为小雅,也是她成了林觉最忠诚的帮凶。
这女人身负异能,一团蓝火,常有令人起死回生的魔力。
凡是被打死的,往她哪儿一扔,不久便又能活蹦乱跳,继续一头扎入这沸腾的人间地狱中,这才叫真正的‘人间地狱’呢。
如此,循环往复。
一个月的功夫,一晃而过。
就是恨不得杀了林觉以泄愤的令无殇,也是一脸麻木,每日只养成了一种习惯,林觉说什么就是什么,就算是让他死也绝不眨眼,反正死了也能被复活,但要是不听林觉的,那就真正是生不如死,比如前几天,一个发疯了的男人,违抗军令,擅自逃出军营,被抓回来以后,不但四肢被打折,就连小兄弟也被弹了一万次,那凄厉的惨叫声至今还回荡在令无殇的脑海里。
这天,例行又是早操,八千个男人神色麻木的......整齐划一的站在操场上。
无人说话。
此时,就是一根针掉在地上,也能听得清清楚楚。
林觉满意的看着眼前这一幕,这就是简单粗暴的好处,有事没事揍一揍,揍到这帮异世界的男人一个个都麻木了,不以为然了,养成习惯了,这兵自然也就练成了,不信,你看现在他们一个个看林觉的眼神......多么炽热?
好像恨不得食其肉、喝其血。
林觉毫不怀疑,自己的练兵之道,所谓慈不掌兵,作为一军之统帅,虽然打人是不对滴,可是不打,真的是不成才啊,这帮怂的一比,不打得他们一个个看淡生死,他们怎么可能被逼出最大的潜力,不过这兵变也要防患于未然。
想了想,林觉清了清喉咙,道:“今日发军饷!每人一金,三百斤粮,二十斤肉,再放假三天,三天后,正午回营!迟到者,斩!好了,解散!所有人去丸子哪儿领自己的军饷,领到军饷的,回家休息三天......去吧!”
说完,林觉背手走下。
丸子和一众人,早已等候在东面临时搭起的一个地方,不计其数的粮食、肉、金子,摆在哪儿......
所有男人一脸懵逼,还真有这么好的福利?
那么多粮食,肉,还有金子,任人拿取。
他们这些生活在社会最低端的人,那里见过这个,以往就算是成家了的男人,在家中也是地位地下,女人只要稍不满意就能随意殴打自己,打死了都不犯法。
可是这里,大家却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每天聊得话题是那么有同病相邻的感觉。
“昨天又挨打了?”
“呃,几鞭子?”
“五十!”
“那......算什么......昨天,我因为一个划刀的动作犹豫,被林觉大人逮个正着,活活打死了我三次,不过又复活了三次......”
“失敬!”
“唉......失个屁敬!倒霉而已。”
类似于这样的聊天内容,每日不绝于耳,可时间长了,大家也就麻木了。
不就是一死?
死了也会被小雅救活,还不如少死几回,如此一来,男人们日日苦练,以泪洗面,以至于到了后来,泪都流不出来了......
此时,却有人因为领到了三百斤粮,二十斤肉,还有金子,感动流涕,道:“劳资这辈子从没见过这么多好处,谢谢林觉大人!”
林觉傲娇道:“没出息的东西!揍死他!”
“.......”
有过这样一段插曲,男人们自然不敢再感谢林觉了,可是每个人心里却埋下了一颗感恩的种子,死算个球,劳资有钱了,回家!
于是,领了薪水的欢天喜地,向家走去。
没领到薪水的也不着急,老老实实排队,众人本来早已麻木的脸上竟放出了一丝骄傲之光,劳资也是能养家糊口的男人了!
看以后,谁还瞧不起劳资!
劳资这个词,也是林觉日日挂在嘴边的,被这些男人们学了去,不知为何,纵使前面有万千险阻,只要对自己说声‘劳资如何、如何......’那些痛苦就烟消云散了。
与此同时,令无殇自然看不上这点薪水福利,他又没有家。
孤苦伶仃的,领了这些薪水后,便一个人走在大街上,忽然从他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喊声。
“无殇兄!”
令无殇回过头,见到一个黑脸汉子,一脸笑嘻嘻的看着他:“无殇兄,你在这儿干嘛呢?”
“没事,闲逛。”令无殇说,这个叫住自己的男人,好像是叫张二狗,是自己一个屋里的战友,在训练时站在自己的左面,虽然令无殇颇有些瞧不起这些贫民,可一个月下来,大家每天被变着花样折腾的死去活来,就算是一块顽铁也动摇了,有时令无殇也会和这些人说话解闷,其中就包括这个家伙。
“有什么好逛的,走!咱俩一起去商场买点酒喝......”张二狗说,自从有了多余的粮,林觉便在城中最显眼的一处地方开了一个叫‘商场’的地方,里面一应商品应有尽有,还有一种名为酒的商品,不过从前只有女人们有钱喝,据说喝完以后回家打男人,效果奇佳,因此广受女人们的欢迎。
“酒?”令无殇问。
“对啊!以前,只听我家女人打我时说过,劳资早想尝尝了。可惜没钱,现在咱也是赚钱的人了。”张二狗说这话时,脸上露出了一丝骄傲,劳资有钱了,看以后谁还敢瞧不起劳资。
“好......好吧。”令无殇勉强自己道,其实,他对于林觉不知从哪儿弄来的那些玩意,心中全无好感,只是这一个月来,日日被人操练,养成了一种逆来顺受的习惯。
张二狗却不管这些,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只要是一起被林觉大人折磨过的,大家都是生死之交,因为所有被折磨过的人都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有朝一日干死林觉!
“阿嚏!阿嚏!阿嚏......”不知为何,自从给男人们放了假,自己这喷嚏就不断,难道是善有善报,唉,做人难,做个好人更是难上加难?
谁能明白自己的苦心呢......
三天后,又有多少男人能回营呢?
林觉盘算着......
与此同时,张二狗带着令无殇到了商场,两人虽然曾经的地位天差地别犹如云泥之分,却在路上通过不断地辱骂林觉,感情迅速升温?
令无殇也不得不承认,与张二狗在一起的时候,自己是快乐的。
因为,张二狗不像那些猪头人,一天早晚发自肺腑的给林觉歌功颂德,两人骂林觉骂得越狠,心里就越高兴。
只是只有男人营的人。
一起扛过刀,一起挨过鞭子的人,才能体会其中的快意。
“林觉,该死!这王八蛋,下手太黑!”张二狗说,令无殇不住的点头,知己啊,二狗实乃我失散多年的亲兄弟,句句话都说到了我的心里。
就在这时,二狗忽然露出了一脸微笑:“不过,劳资一个月后,还要回去!”
“回去,干吗,你还没被虐够啊!”令无殇问。
张二狗忽然腼腆道:“可是,劳资这一辈子从来没被人尊重过,也从没被人瞧得起过,只有在男人营,我遇上了一群生死之交的好兄弟,大家有苦同吃,有乐同享,我舍不得那里。”
令无殇听后,心里直摇头,真是活见鬼了。
不过转念一想,却又在情理之中。
男人的社会地位确实低下到令人发指,也只有自己这种系出名门的贵族,才能享受到生活的乐趣?
因此,令无殇只是沉默。
另一边,二狗兴奋的拿出薪水,买了两瓶二锅头,兴高采烈的拉住令无殇,道:“走!回家!”
“家,回什么家?”令无殇懵逼道。
“当然是回我家了,你这个人还真是婆婆妈妈,快点的,我还叫了咱屋的其它几个兄弟,晚上一起去我家吃肉,劳资这辈子还是头一回吃肉,便宜你们几个了......”
令无殇又是一阵沉默,哦,他倒是忘了,普通的贫民,几年不识肉味也是寻常。
同时,听到张二狗说,还有几个战友,心里竟觉得有些暖和。
“狗哥!别着急,我也买点酒,两瓶酒怎么够咱们喝,反正我也没地方花钱,我的薪水全买酒,再买两条烟,每天看林觉那王八犊子抽烟,我这心里也有点痒痒的。”令无殇动情道。
“好好好......”张二狗忙不迭的说,这一声‘狗哥,’直叫得他心花怒放。
当下,令无殇也不犹豫,拿出所有的金子,又买了不少酒,还有烟。
另外,由于自己无家可归,那些粮食也早已在军营里换成了一叠票子。
这种票子也是颇有意思,因为三百斤粮食数目也多,很多人并不方便随身携带,所以都可以换成票子,在这新丰城各处皆有兑换的地方。
这也是蛮方便的一件事,可能也是林觉的想法。
没多久,张二狗和令无殇勾肩搭背的向城外走去,那里有张二狗的家,家里还有他的女人,虽然是赤贫之家,但家就是家,有家的地方才有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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