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爱成瘾 第27节
嘉蓝反应过来,善意地笑笑:“抱歉,刚刚在想一些事。要喝点什么不?他们家的酸梅汁也很好。”
“不用。”路晨星摆手,然后拿起桌上的茶壶,倒了两杯白开水。
嘉蓝转动着手里的透明水杯,问:“你好像不太习惯和别人交流或者说是——接触?”
路晨星正不知如何回答时,浸泡在红油里的串串碗就被端了上来。
“菜已经全了,有需要叫我。”老板娘客气热情地招呼了她们。
嘉蓝仰头说好。
路晨星有点庆幸,拿起一串藕片缓慢地磨在嘴里,嘉蓝看着她这样回避问题的动作,有些不解,却不好再问了。
一顿晚饭,在说说笑笑中结束了,虽然多半是嘉蓝在说,路晨星在笑。
出来的时候冷风吹的她们两个缩起了脖子。
嘉蓝从兜里掏出手机,看了眼。“这会差不多我们走过去检票。门口有银光棒卖,买两根去!”
路晨星点头。
体育场离的并不远,走了大概五六分钟,门口已经排起了长队,绕了大半个体育场外围。
嘉蓝正在跟小贩问价,买了两个银光棒,塞进她手里一根。
“坐地起价,真是的。”嘉蓝念着,自然而然地勾起了路晨星的手臂。
这样亲昵自然的动作,路晨星条件反射地就要抽手,可又不知道该如何不漏痕迹地抽出,只能尽量让自己看上去是放松的,哪怕插/在风衣口袋里的左手,已经冒出了一层汗。
在外吹着风,排队检票就排了半个多小时。前面堵,后面挤,无数的保安大呼小喝地维持秩序。
等到排进去,再挤挤攘攘到自己的位置,路晨星感觉自己都要送了半条命,终于坐了下来。
嘉蓝坐在左边对着她说了一句听不清的话,路晨星指了指自己的耳朵表示她没听清。嘉蓝伸手贴近她的耳朵,大声说:“我说,你把钱包和手机放好,这儿人多,很容易丢东西。”
路晨星又点头。
入场又等了好一会,突然全场暗黑。
嘉蓝激动地拉住她的手抖动,“开始了开始了!”
路晨星挣脱不开,只能让她攥着。耳边安静着,只不时有女孩子尖叫几声“齐他”。
场中央,一束蓝色光线照射下来,升降梯里出现一个白衬衫黑西裤的男人。
“啊——齐他——”全场尖叫。
演唱会正式开始了。
胡烈在书房里看着文件,不时地注意着电脑桌面右下角的时间。
才开始四十几分钟,怎么过的有点慢?手机震动起来,胡烈一手拿起来贴到耳边。
“老胡,你是不是诚心跟我作对啊?咱俩还是兄弟吗?”李念旧语气很是愤然。
胡烈勾唇,“怎么了?”
“你……别给老子装傻!”李念旧恨的磨牙,“你知道不知道,我为了不让嘉蓝去看那什么狗屁大明星,老子把家里所有能提示时间的东西全部都给搞了,最后还被嘉蓝大半夜赶出门,老子吃的什么苦?你这好家伙,真是,家贼难防!”
“不会用成语就别用了。你就当还我人情了,请你老婆帮个忙。”
“……”李念旧无语了一阵,“你说你这人怎么那么阴损呢,算计来算计去的,你大半夜睡得着觉吗?”
胡烈咳嗽了一声:“不劳费心。”看了看表,“演唱会还有三个小时左右结束,我这会去你那。”
“干嘛?请我吃饭?”
胡烈站起身,整了整皮带,“嗯。”
☆、第32章 孩子
演唱会进行到一半,站在舞台中央,已经换了几套演出服的齐他这次穿着一套黑色燕尾服,拿着话筒,经过刚才的唱跳表演,已经满头热汗。
“接下来这首歌,是我本人,非常喜欢的一首,他是两年多以前,一部非常感人的电影的片尾曲,我很喜欢那部电影,也觉得很荣幸可以演唱那么棒的片尾曲,希望这首《年代爱情》你们能喜欢……”
嘉蓝随着所有粉丝一起大呼:“喜欢——”
这种山呼海啸般的回应,路晨星真的是有点受不了地捂起耳朵,但是仍旧会被现场的气氛所感染,脸上也忍不住流露出些许欢快的神色。
可是,当歌曲前奏响起之时,她如同失去了所有感官,呆滞地由站立,跌回了座位上。
“……我的城邦沦陷,得不到成全,世界变得荒芜。我的故事结束,生命只够过,闹市之中隐居。说我们永远在一起,好像自己做的了主。”悠悠长长的曲调正在哀泣一段注定提早散场的爱情。
眼泪猝不及防,掉出眼眶。路晨星隔了几秒才反应过来,着急慌忙地抹泪。
“你怎么了?”嘉蓝发现了她的异常,坐到了她的身边,“你怎么好像哭了?”
路晨星勉强自己笑出来,掩饰着自己的情绪。“没什么,只是想起自己看过那个电影,觉得很触动,挺感人的。”
嘉蓝从口袋里拿出一包面巾纸让她擦眼泪,又忍不住笑话她:“这首歌是不错,当年那个电影也的确很悲,不过齐他还有好多其他歌,也很感人,照你这样,看完演唱会,你不得哭死?”
不,不会的嘉蓝。路晨星心说着她这辈子都不会说出去的话,没有什么,能比那部电影,更让她难过的了。
只是因为当年一起看电影的那个人。而今,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
她终于知道,原来,死去的心,依旧会痛。
演唱会散场之时,已经是凌晨了。出来的时候,气温已经非常低了。打喷嚏像会传染一样,两个人接二连三,跟比赛似的。
“好看吧?齐他唱歌很好听的,对吧?对吧?”嘉蓝难忍兴奋地说,急切的想要得到路晨星的认同。
路晨星捏着鼻子,点头。
走到嘉蓝的q,q旁边,就看到花坛边蹲着个黑影,只见一个红色火星忽明忽暗地戳在那,吓人一跳。
“冷死了,我等你好久。”李念旧哀怨的声音突然冒出来,接着就是黑影一闪,蹿到了嘉蓝背后。
嘉蓝被这么一惊一吓,回过神的时候,火气不小。
“你来干什么?人吓人要吓死人的!”说着,嘉蓝用手拍了拍自己的心口,嘴里跟念经似的,“不怕不怕,嘉蓝不怕啊。”又躬下身用手点了地又点了自己耳朵边。还给路晨星也点了,让她给自己拍拍,说什么不然会吓病。
路晨星不信这些,但为了嘉蓝安心,只好照葫芦画瓢。
李念旧不知嘴里骂了什么,被嘉蓝听见了,又忙竖起手讨饶。
路晨星并不准备继续做电灯泡,说:“你们回去吧,我打个车就行。”
“不行,这怎么能行?我把你带出来自然要把你带回去,再说了,都这么晚了,车也不好打。”嘉蓝坚持道,被李念旧一把拦住。
“你往前走,就路边,有人接。我们就不方便送了。”
路晨星愣了两秒,和他们简单说了再见就往前走去。
没走多远,就听到嘉蓝的声音从后面传来。
“晨星,我下次再去找你玩。”
路晨星慢了一拍的脚步,又加快了步伐。
“她听到了吧?”嘉蓝转头看向李念旧,有点茫然。
李念旧撇嘴,绕到驾驶座那边,“管她呢。”
路边停靠着一辆黑色小轿车。昏暗的黄色路灯下,显得那么孤独而沉稳。
打开车门时,胡烈只瞟了她一眼,就启动了车子。
车内开了暖气,所有的声音,都主要集中在她不断抽着面巾盒的簌簌响动。
“演唱会好看吗?”胡烈专心开着车,随口问道。
路晨星擤着鼻涕,鼻音浓重。“还行的。”
胡烈又多看了她眼,“还行你哭什么?”
胡烈眼神毒辣并不是一天两天的,路晨星见识过就要好好考虑不实话实说的后果。
“那个歌手唱的其中一首首歌,是以前看过的电影的主题曲,就想起来那个电影情节感人。”这也算实话了吧。路晨星有点忐忑地想,不由得去偷瞄他的表情。
好像,没有什么变化。
“什么电影?”胡烈绕过路中央的转盘,继续问。
路晨星想了下,“不太记得清了。”这真的是实话,为防止胡烈再问,路晨星抢先一步说:“我饿了。”
胡烈的话几欲出口,又硬生生给吞下了。
“想吃什么?”
路晨星不敢相信,胡烈现在这么好说话了?
“嗯?”
“……”她只是说了个借口。
最后胡烈停靠在一家快要收摊的馄饨摊前,两碗馄饨热气腾腾地端上来。
汤水上飘着的几个小虾米,混合着一些香油味。
路晨星用汤勺搅拌了几下,吹了吹,小心咬了一口。
胡烈还没开动,先问她,“怎么样?”
路晨星嚼了两口咽下去,“挺好吃的。”
胡烈没说什么,舀起一个馄饨吃到嘴里,两个人就这么安安静静地吃完了馄饨,上车后,胡烈才说:“刚来s市的时候,我就是个穷光蛋。靠给别人当马仔混吃混喝,那时候,但凡手里能有点钱,每天能吃到这种根本吃不出什么味儿的馄饨,就已经算很不错了。”
路晨星没听过他说他以前的事,搜索百科上说他是从小工做起,可没说他还给人当过打手。
这网上,果然很多事不能信。
“你今天又撒谎了。”胡烈不冷不热地说。
路晨星一时不知该怎么答复,只能坐在副驾驶上,双手死死捏住安全带。
“那碗馄饨,那么难吃,你还说好吃。”
路晨星干巴巴地笑,“其实能吃就好。”
车速加快,极速驶向前方,沿途的树木楼房,都是转瞬即逝的样子,让人来不及去观望,去回顾。
夜深,回家的路。
“不用。”路晨星摆手,然后拿起桌上的茶壶,倒了两杯白开水。
嘉蓝转动着手里的透明水杯,问:“你好像不太习惯和别人交流或者说是——接触?”
路晨星正不知如何回答时,浸泡在红油里的串串碗就被端了上来。
“菜已经全了,有需要叫我。”老板娘客气热情地招呼了她们。
嘉蓝仰头说好。
路晨星有点庆幸,拿起一串藕片缓慢地磨在嘴里,嘉蓝看着她这样回避问题的动作,有些不解,却不好再问了。
一顿晚饭,在说说笑笑中结束了,虽然多半是嘉蓝在说,路晨星在笑。
出来的时候冷风吹的她们两个缩起了脖子。
嘉蓝从兜里掏出手机,看了眼。“这会差不多我们走过去检票。门口有银光棒卖,买两根去!”
路晨星点头。
体育场离的并不远,走了大概五六分钟,门口已经排起了长队,绕了大半个体育场外围。
嘉蓝正在跟小贩问价,买了两个银光棒,塞进她手里一根。
“坐地起价,真是的。”嘉蓝念着,自然而然地勾起了路晨星的手臂。
这样亲昵自然的动作,路晨星条件反射地就要抽手,可又不知道该如何不漏痕迹地抽出,只能尽量让自己看上去是放松的,哪怕插/在风衣口袋里的左手,已经冒出了一层汗。
在外吹着风,排队检票就排了半个多小时。前面堵,后面挤,无数的保安大呼小喝地维持秩序。
等到排进去,再挤挤攘攘到自己的位置,路晨星感觉自己都要送了半条命,终于坐了下来。
嘉蓝坐在左边对着她说了一句听不清的话,路晨星指了指自己的耳朵表示她没听清。嘉蓝伸手贴近她的耳朵,大声说:“我说,你把钱包和手机放好,这儿人多,很容易丢东西。”
路晨星又点头。
入场又等了好一会,突然全场暗黑。
嘉蓝激动地拉住她的手抖动,“开始了开始了!”
路晨星挣脱不开,只能让她攥着。耳边安静着,只不时有女孩子尖叫几声“齐他”。
场中央,一束蓝色光线照射下来,升降梯里出现一个白衬衫黑西裤的男人。
“啊——齐他——”全场尖叫。
演唱会正式开始了。
胡烈在书房里看着文件,不时地注意着电脑桌面右下角的时间。
才开始四十几分钟,怎么过的有点慢?手机震动起来,胡烈一手拿起来贴到耳边。
“老胡,你是不是诚心跟我作对啊?咱俩还是兄弟吗?”李念旧语气很是愤然。
胡烈勾唇,“怎么了?”
“你……别给老子装傻!”李念旧恨的磨牙,“你知道不知道,我为了不让嘉蓝去看那什么狗屁大明星,老子把家里所有能提示时间的东西全部都给搞了,最后还被嘉蓝大半夜赶出门,老子吃的什么苦?你这好家伙,真是,家贼难防!”
“不会用成语就别用了。你就当还我人情了,请你老婆帮个忙。”
“……”李念旧无语了一阵,“你说你这人怎么那么阴损呢,算计来算计去的,你大半夜睡得着觉吗?”
胡烈咳嗽了一声:“不劳费心。”看了看表,“演唱会还有三个小时左右结束,我这会去你那。”
“干嘛?请我吃饭?”
胡烈站起身,整了整皮带,“嗯。”
☆、第32章 孩子
演唱会进行到一半,站在舞台中央,已经换了几套演出服的齐他这次穿着一套黑色燕尾服,拿着话筒,经过刚才的唱跳表演,已经满头热汗。
“接下来这首歌,是我本人,非常喜欢的一首,他是两年多以前,一部非常感人的电影的片尾曲,我很喜欢那部电影,也觉得很荣幸可以演唱那么棒的片尾曲,希望这首《年代爱情》你们能喜欢……”
嘉蓝随着所有粉丝一起大呼:“喜欢——”
这种山呼海啸般的回应,路晨星真的是有点受不了地捂起耳朵,但是仍旧会被现场的气氛所感染,脸上也忍不住流露出些许欢快的神色。
可是,当歌曲前奏响起之时,她如同失去了所有感官,呆滞地由站立,跌回了座位上。
“……我的城邦沦陷,得不到成全,世界变得荒芜。我的故事结束,生命只够过,闹市之中隐居。说我们永远在一起,好像自己做的了主。”悠悠长长的曲调正在哀泣一段注定提早散场的爱情。
眼泪猝不及防,掉出眼眶。路晨星隔了几秒才反应过来,着急慌忙地抹泪。
“你怎么了?”嘉蓝发现了她的异常,坐到了她的身边,“你怎么好像哭了?”
路晨星勉强自己笑出来,掩饰着自己的情绪。“没什么,只是想起自己看过那个电影,觉得很触动,挺感人的。”
嘉蓝从口袋里拿出一包面巾纸让她擦眼泪,又忍不住笑话她:“这首歌是不错,当年那个电影也的确很悲,不过齐他还有好多其他歌,也很感人,照你这样,看完演唱会,你不得哭死?”
不,不会的嘉蓝。路晨星心说着她这辈子都不会说出去的话,没有什么,能比那部电影,更让她难过的了。
只是因为当年一起看电影的那个人。而今,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
她终于知道,原来,死去的心,依旧会痛。
演唱会散场之时,已经是凌晨了。出来的时候,气温已经非常低了。打喷嚏像会传染一样,两个人接二连三,跟比赛似的。
“好看吧?齐他唱歌很好听的,对吧?对吧?”嘉蓝难忍兴奋地说,急切的想要得到路晨星的认同。
路晨星捏着鼻子,点头。
走到嘉蓝的q,q旁边,就看到花坛边蹲着个黑影,只见一个红色火星忽明忽暗地戳在那,吓人一跳。
“冷死了,我等你好久。”李念旧哀怨的声音突然冒出来,接着就是黑影一闪,蹿到了嘉蓝背后。
嘉蓝被这么一惊一吓,回过神的时候,火气不小。
“你来干什么?人吓人要吓死人的!”说着,嘉蓝用手拍了拍自己的心口,嘴里跟念经似的,“不怕不怕,嘉蓝不怕啊。”又躬下身用手点了地又点了自己耳朵边。还给路晨星也点了,让她给自己拍拍,说什么不然会吓病。
路晨星不信这些,但为了嘉蓝安心,只好照葫芦画瓢。
李念旧不知嘴里骂了什么,被嘉蓝听见了,又忙竖起手讨饶。
路晨星并不准备继续做电灯泡,说:“你们回去吧,我打个车就行。”
“不行,这怎么能行?我把你带出来自然要把你带回去,再说了,都这么晚了,车也不好打。”嘉蓝坚持道,被李念旧一把拦住。
“你往前走,就路边,有人接。我们就不方便送了。”
路晨星愣了两秒,和他们简单说了再见就往前走去。
没走多远,就听到嘉蓝的声音从后面传来。
“晨星,我下次再去找你玩。”
路晨星慢了一拍的脚步,又加快了步伐。
“她听到了吧?”嘉蓝转头看向李念旧,有点茫然。
李念旧撇嘴,绕到驾驶座那边,“管她呢。”
路边停靠着一辆黑色小轿车。昏暗的黄色路灯下,显得那么孤独而沉稳。
打开车门时,胡烈只瞟了她一眼,就启动了车子。
车内开了暖气,所有的声音,都主要集中在她不断抽着面巾盒的簌簌响动。
“演唱会好看吗?”胡烈专心开着车,随口问道。
路晨星擤着鼻涕,鼻音浓重。“还行的。”
胡烈又多看了她眼,“还行你哭什么?”
胡烈眼神毒辣并不是一天两天的,路晨星见识过就要好好考虑不实话实说的后果。
“那个歌手唱的其中一首首歌,是以前看过的电影的主题曲,就想起来那个电影情节感人。”这也算实话了吧。路晨星有点忐忑地想,不由得去偷瞄他的表情。
好像,没有什么变化。
“什么电影?”胡烈绕过路中央的转盘,继续问。
路晨星想了下,“不太记得清了。”这真的是实话,为防止胡烈再问,路晨星抢先一步说:“我饿了。”
胡烈的话几欲出口,又硬生生给吞下了。
“想吃什么?”
路晨星不敢相信,胡烈现在这么好说话了?
“嗯?”
“……”她只是说了个借口。
最后胡烈停靠在一家快要收摊的馄饨摊前,两碗馄饨热气腾腾地端上来。
汤水上飘着的几个小虾米,混合着一些香油味。
路晨星用汤勺搅拌了几下,吹了吹,小心咬了一口。
胡烈还没开动,先问她,“怎么样?”
路晨星嚼了两口咽下去,“挺好吃的。”
胡烈没说什么,舀起一个馄饨吃到嘴里,两个人就这么安安静静地吃完了馄饨,上车后,胡烈才说:“刚来s市的时候,我就是个穷光蛋。靠给别人当马仔混吃混喝,那时候,但凡手里能有点钱,每天能吃到这种根本吃不出什么味儿的馄饨,就已经算很不错了。”
路晨星没听过他说他以前的事,搜索百科上说他是从小工做起,可没说他还给人当过打手。
这网上,果然很多事不能信。
“你今天又撒谎了。”胡烈不冷不热地说。
路晨星一时不知该怎么答复,只能坐在副驾驶上,双手死死捏住安全带。
“那碗馄饨,那么难吃,你还说好吃。”
路晨星干巴巴地笑,“其实能吃就好。”
车速加快,极速驶向前方,沿途的树木楼房,都是转瞬即逝的样子,让人来不及去观望,去回顾。
夜深,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