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下是头狼_第46章
路爵笑笑:“谢了啊,我就不跟你客气了。”
青山镇那地方太有名了,林烽没办法不知道,它是Z国著名的毒村。位于边境地区,毗邻大冲山,地理环境得天独厚,群山连绵,气候温润,是罂粟生长的温床。
因为这片地方的人口构成比较复杂,有很多少数民族混居在那儿,原住民大多是雅库族人,牵扯到民族关系,所以不太好治理。
Z国最大的毒/枭老莫常年盘踞在那儿,控制了青山镇所有的居民,命令所有人把农作物给清理了,必须在土地上种植上罂粟。
一开始青山镇的居民也反抗过,但是被反抗的那些人轻则被砍去了手脚,重则被活活打死,没有一个人能够幸免于难。
断手断脚的人,也得干活,到死为止。
路爵的父母就是在反抗中被活活打死的,尸体双双被扔进河里泡了三天,打捞上来的时候,已经膨胀发紫,皮肤溃烂得不成样子了。
看见父母尸体的那一刻路爵就知道,自己必须逃出这个可怕的地方,否则就只有死路一条。
于是,他带着一腔孤勇,趁那些毒/贩子睡着的时候,连夜跑上了山坡。
路爵在苍茫的夜色中一路狂奔,群山在他余光中匆匆飞快倒退,山坡上盛开着如血的罂粟花,传来一阵阵诡异而浓烈的香味,犹如暗夜鬼魅。
夜间巡查的毒/贩被惊醒,拿着手电筒在他背后狂追,在他背后大喊了一声:“站住!再跑我他妈打断你的腿。”
路爵脚步踉跄,双腿一软,差点被吓得滚下山坡。
但他知道自己不能停下脚步,一旦被捉住了,就只能和父母一样惨死。
眼前浮现那两具面目全非的尸体,鼻尖似乎还萦绕着恶臭。
路爵心下一凛,我他妈要活着!我一定要逃出去,这是我唯一的机会!
他脚底突然凭生出一股力量,牵引着他飞快的跑向前方。
到最后,路爵只能听见自己心脏如同擂鼓般节奏强烈的跳动着,其他什么都已经无法感知。
月朗星稀,旷野无风。
暗下里没有灯盏,只有月光照向大地,但凭借着这份光,他便可以把黑夜当成白天。①
少年在山坡上奔跑着的身影越来越快,仿佛不知疲倦的永动机。
直到凌晨,身后的人早已经远远的被他甩在身后,再也追不上来的时候,路爵才用尽力气般轰然躺下,疲软倒在地上,拼命的喘息。
就像是一只被搁浅的鱼,呼吸急促,肺部快要爆炸。
他头顶蓝天白云,遥望远方陌生的城市,突然很想哭,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却一点儿也哭不出来。
不能哭,他要保留所有的体力,用来生存下去。
丝毫的力气都不能浪费。
训练期间,路爵永远都是表现最好的那个,射击,越野,泅渡,侦查,操舟,每样都是第一。
因为他听说,只要被上面选上了,就能去缉毒队,那样就可以为他那被残忍杀害的父母报仇。
而林烽对于训练,则没有路爵那么上心。
路爵知道林烽志不在此,而且他心里还有更多的牵挂。
他们在这儿不能用任何通讯设备,也不能给家里人打电话。林烽想他的女朋友了,就坐在床头给她写信,写日记。
路爵他们几个单身狗总是起哄架秧子,嗷嗷着说要看嫂子照片。
林烽装作很不情愿的挥挥手:“哎,凑什么热闹,我媳妇儿自己个看,不给你们看。”
但是没过多久,就从枕头底下拿出一本书,小心翼翼的翻开,把里面夹的照片取出来说:“看一眼,就得还给我。”
路爵抢着第一个看了,从照片上看,白筠那时候还在读大学,扎着俩麻花辫,气质干净又漂亮。
林烽宝贝得不行,擦了好几遍放回去,每天晚上都得默默看好几遍,然后路爵就听见他的铁床哐哐哐一阵响。
“发/浪呢你。”路爵轻踹了下他床头,“撸一发得了,在那儿没完没了了还。”
林烽舒服的叹了一口气:“我他妈以为你睡着了呢。”
“本来睡着了,你动静太大,把我给吵醒了。”路爵瞥他一眼,“小撸怡情,大撸伤身,强撸灰飞烟灭。我前两天看你手都脱皮了,敢情是撸太多撸秃噜皮了。”
“去你大爷的,我手脱皮是因为上火。”林烽枕着臂,翻了个身,面朝着路爵,“哎,问你个事儿?”
“离我远点儿。”路爵把他往旁边推了推,“别凑那么近,恶心巴拉的。”
部队的床本来就是拼在一块儿的,一个宿舍十二张床,路爵跟林烽之间隔了不到半米的距离,他这一凑,俩人就更近了。
“这有什么啊,都大老爷们儿。”林烽不仅没往旁边让,还一把揽住了路爵的肩膀说,“兄弟,你想过以后干嘛吗?”
“以后?”路爵看着天花板,眨了眨眼睛,语气坚定,“我他妈要把那些毒/贩子全抓了,一个一个绳之于法。”
“我之前是想当歌手来着,后来觉得太不切实际,我打算当一科学家。”林烽说话的表情很认真,看得路爵都不想打击他。
妈的,科学家比歌手更不切实际好吗?
不过林烽是真的很喜欢唱歌了,有事没事总爱哼两句,大扫除抱着扫把当吉他,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
路爵敲着洗脸盆当架子鼓给他伴奏,俩人自娱自乐嗨到爆炸。
后来敲烂了一个盆,被班长发现罚他们在大太阳底下站了一下午。
俩人双双晒成了炭球,路爵对着镜子把帽子摘下来一看,以帽檐为分界线,他的头变成了黑白两个色。
看着特别傻逼。
林烽比路爵大那么几岁,在路爵面前总是以大哥自称,也常常以大哥的身份罩着他。
路爵那时候比较孤傲,除了林烽没人和他说话,因为表现得太出挑,总是有几个人老是看他不顺眼,处处挑衅他。
青山镇那地方太有名了,林烽没办法不知道,它是Z国著名的毒村。位于边境地区,毗邻大冲山,地理环境得天独厚,群山连绵,气候温润,是罂粟生长的温床。
因为这片地方的人口构成比较复杂,有很多少数民族混居在那儿,原住民大多是雅库族人,牵扯到民族关系,所以不太好治理。
Z国最大的毒/枭老莫常年盘踞在那儿,控制了青山镇所有的居民,命令所有人把农作物给清理了,必须在土地上种植上罂粟。
一开始青山镇的居民也反抗过,但是被反抗的那些人轻则被砍去了手脚,重则被活活打死,没有一个人能够幸免于难。
断手断脚的人,也得干活,到死为止。
路爵的父母就是在反抗中被活活打死的,尸体双双被扔进河里泡了三天,打捞上来的时候,已经膨胀发紫,皮肤溃烂得不成样子了。
看见父母尸体的那一刻路爵就知道,自己必须逃出这个可怕的地方,否则就只有死路一条。
于是,他带着一腔孤勇,趁那些毒/贩子睡着的时候,连夜跑上了山坡。
路爵在苍茫的夜色中一路狂奔,群山在他余光中匆匆飞快倒退,山坡上盛开着如血的罂粟花,传来一阵阵诡异而浓烈的香味,犹如暗夜鬼魅。
夜间巡查的毒/贩被惊醒,拿着手电筒在他背后狂追,在他背后大喊了一声:“站住!再跑我他妈打断你的腿。”
路爵脚步踉跄,双腿一软,差点被吓得滚下山坡。
但他知道自己不能停下脚步,一旦被捉住了,就只能和父母一样惨死。
眼前浮现那两具面目全非的尸体,鼻尖似乎还萦绕着恶臭。
路爵心下一凛,我他妈要活着!我一定要逃出去,这是我唯一的机会!
他脚底突然凭生出一股力量,牵引着他飞快的跑向前方。
到最后,路爵只能听见自己心脏如同擂鼓般节奏强烈的跳动着,其他什么都已经无法感知。
月朗星稀,旷野无风。
暗下里没有灯盏,只有月光照向大地,但凭借着这份光,他便可以把黑夜当成白天。①
少年在山坡上奔跑着的身影越来越快,仿佛不知疲倦的永动机。
直到凌晨,身后的人早已经远远的被他甩在身后,再也追不上来的时候,路爵才用尽力气般轰然躺下,疲软倒在地上,拼命的喘息。
就像是一只被搁浅的鱼,呼吸急促,肺部快要爆炸。
他头顶蓝天白云,遥望远方陌生的城市,突然很想哭,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却一点儿也哭不出来。
不能哭,他要保留所有的体力,用来生存下去。
丝毫的力气都不能浪费。
训练期间,路爵永远都是表现最好的那个,射击,越野,泅渡,侦查,操舟,每样都是第一。
因为他听说,只要被上面选上了,就能去缉毒队,那样就可以为他那被残忍杀害的父母报仇。
而林烽对于训练,则没有路爵那么上心。
路爵知道林烽志不在此,而且他心里还有更多的牵挂。
他们在这儿不能用任何通讯设备,也不能给家里人打电话。林烽想他的女朋友了,就坐在床头给她写信,写日记。
路爵他们几个单身狗总是起哄架秧子,嗷嗷着说要看嫂子照片。
林烽装作很不情愿的挥挥手:“哎,凑什么热闹,我媳妇儿自己个看,不给你们看。”
但是没过多久,就从枕头底下拿出一本书,小心翼翼的翻开,把里面夹的照片取出来说:“看一眼,就得还给我。”
路爵抢着第一个看了,从照片上看,白筠那时候还在读大学,扎着俩麻花辫,气质干净又漂亮。
林烽宝贝得不行,擦了好几遍放回去,每天晚上都得默默看好几遍,然后路爵就听见他的铁床哐哐哐一阵响。
“发/浪呢你。”路爵轻踹了下他床头,“撸一发得了,在那儿没完没了了还。”
林烽舒服的叹了一口气:“我他妈以为你睡着了呢。”
“本来睡着了,你动静太大,把我给吵醒了。”路爵瞥他一眼,“小撸怡情,大撸伤身,强撸灰飞烟灭。我前两天看你手都脱皮了,敢情是撸太多撸秃噜皮了。”
“去你大爷的,我手脱皮是因为上火。”林烽枕着臂,翻了个身,面朝着路爵,“哎,问你个事儿?”
“离我远点儿。”路爵把他往旁边推了推,“别凑那么近,恶心巴拉的。”
部队的床本来就是拼在一块儿的,一个宿舍十二张床,路爵跟林烽之间隔了不到半米的距离,他这一凑,俩人就更近了。
“这有什么啊,都大老爷们儿。”林烽不仅没往旁边让,还一把揽住了路爵的肩膀说,“兄弟,你想过以后干嘛吗?”
“以后?”路爵看着天花板,眨了眨眼睛,语气坚定,“我他妈要把那些毒/贩子全抓了,一个一个绳之于法。”
“我之前是想当歌手来着,后来觉得太不切实际,我打算当一科学家。”林烽说话的表情很认真,看得路爵都不想打击他。
妈的,科学家比歌手更不切实际好吗?
不过林烽是真的很喜欢唱歌了,有事没事总爱哼两句,大扫除抱着扫把当吉他,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
路爵敲着洗脸盆当架子鼓给他伴奏,俩人自娱自乐嗨到爆炸。
后来敲烂了一个盆,被班长发现罚他们在大太阳底下站了一下午。
俩人双双晒成了炭球,路爵对着镜子把帽子摘下来一看,以帽檐为分界线,他的头变成了黑白两个色。
看着特别傻逼。
林烽比路爵大那么几岁,在路爵面前总是以大哥自称,也常常以大哥的身份罩着他。
路爵那时候比较孤傲,除了林烽没人和他说话,因为表现得太出挑,总是有几个人老是看他不顺眼,处处挑衅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