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节
  “慎之,我发现真正考上进士,也不能一切都好,还是有很多烦恼,人心易变。”庞喜林的神情有些烦躁,他正正一下自己头上的木冠,继续道,“这次我到地方上任,就让我爹娘就带着兄弟姐妹们回家。”这样的压力会小一些。
  “这样挺好的,在京城居住可能他们也不习惯。”顾青云应和一句,他去过庞家几次,知道他的亲人都不会说官话,是到京城后才慢慢学会的。
  “我在地方一定要好好做,起码要作出一番成绩出来才行,这可是我主动要求到县任职的。”庞喜林毕竟豁达,很快就把家事抛在脑后,开始兴致勃勃地憧憬自己作为父母官会有什么样的作为。
  县令作为百里侯,是一县之地的父母官,的确可以让他一展才华,展现自己的治理能力。
  顾青云平时和他交往,知道他素有大志,此时听他说这些也不觉得枯燥,频频点头。
  两人站在杨柳树下,时不时有孩子们从他们身边呼啸而过,加上暖风吹拂,格外宜人。
  “慎之,不知为何,有你听我说话,我都比平时话多。”等庞喜林说完后,时间快到中午了,他哈哈一笑,“你就是有这一种让人想倾诉的欲望,对着你,我们总是很多话。”
  这话很多人说过。
  顾青云摇头微笑道:“承蒙喜林兄看得起在下,不胜感激。”
  两人对视一眼,忍不住露出笑容。
  “我娘子还在山坡上等我,先走一步,我儿子该饿了。”庞喜林看看天上的太阳,又见他家儿子已经在地上摔了几次,小衣裳上都是黄一块黑一块的,想到回去后要面对妻子的唠叨声,不禁头皮发紧,赶紧抱着儿子郁闷地走了。
  小鱼儿见小弟弟走了,心里还颇为不舍,一个劲地挥手。
  顾青云看到他脏兮兮的衣服,也不嫌弃,直接拍拍灰尘,就抱起来。
  “夫君,你再在这里待一会,我和小石头到马车那里烧点热水,他们肯定饿了。”见顾青云终于和别人说完话,简薇忙走过来说。她刚才也遇到几名好友,只是因为要看着小鱼儿,没多说几句话。
  顾青云同意:“那你去吧,我又看到熟人了。”他见小石头跑那么久,额头上的汗都出来了,知道简薇想给小石头换衣服。
  啧啧,小石头身材圆滚滚的,可他经常跑动,是一个身手灵活的小胖子。
  “谭兄!”顾青云打招呼,两人在翰林院两年多,天天抬头不见低头见,可到底两人之间发生过一点龌蹉,心里有隔阂,所以关系一直是不咸不淡。
  不过见面还是得打招呼。
  “顾兄。”谭子礼见到他,微微点头,视线扫过趴在他肩膀上的小鱼儿,不再发一语。
  他一袭白衫,俊眉朗目,在人群中极为出色,要不然顾青云也不会一眼就看到他。只是他神情颇为倨傲,大概是自己戴着有色眼镜,认为他很不讨喜。
  两人说了几句不咸不淡的话就分开了。
  顾青云很奇怪谭子礼怎么只带一名书童来春游,难道是和别人约好了?要知道这个时候一般是一家人出行的。而且谭子礼去年已经成亲,妻子是国子监祭酒的嫡女,两人现在是新婚期,按理说应该黏在一起才对啊。
  不再考虑别人的事,顾青云抱着小鱼儿再走一段路,一路听他说着幼稚的话,见不远处的野草逐渐浓密,人少,想了想就掉头,准备回马车那里吃午饭。
  “爹爹,想尿尿。”怀里的小鱼儿动了动,突然叫道。
  顾青云一听赶紧放下他,生怕他尿在自己身上,要知道这里人来人往的,真尿在身上就麻烦了。
  在小鱼儿撒水进河时,顾青云突然听到一道脆生生的声音响起:“这《将军传奇》的结局到底是什么?真是急死人了。黄粱先生写的速度太慢了,你们大家谁知道他是谁吗?”
  顾青云一愣,往左边转头看去,只见是几名贵族打扮的少女结伴从他对面缓步走来,她们的周围有一队丫鬟婆子小厮跟着,称得上是人多势众。
  顾青云没敢细看,见小鱼儿尿完后还在玩弄他的小雀儿,赶紧给他拉上裤子,至于小手,现在没有水,这段河水太深,待会回去再洗。
  谈话还在继续。
  “到底将军和冯娘子能不能团聚啊?黄粱先生写得好可怕,一会团聚一会分离一会产生误会,让人恨不得跳进书里直接告诉他们这是误会,呜呜……冯娘子受伤那段我都看哭了,人家冯娘子一心为将军,偏偏将军失忆了,现在都记不得冯娘子!那个负心汉,亏人家刚开始还那么喜欢他!”一道还带着稚气的嗓音愤愤地响起。
  顾青云颇为尴尬,脸有点红。他这是撒狗血撒得太高兴,连失忆梗都出来了。这篇话本他本来就打算写长点的,现在还没完结,因为这话本的开局不错,可渐渐的,那些男性读者觉得不刺激就放弃了,还有竞争对手的造谣,说他写的东西太娘气。之后收入下降,顾青云自己也颇为着急,只是自己这本书的风格就是如此,就慢慢冷静下来,继续按照大纲写。
  结果安乐公主竟然很喜欢这本书,在她的带动下,京城的贵女、大家闺秀都跟风看,还给书籍带来了好大一波销量,几乎可以抵消男性读者的流失。
  顾青云本来以为那些女子是因为安乐公主才那么支持的,没想到之后的每期绝大多数的人都会跟着买,还有人联系不到自己,就把打赏交给松竹书斋,让店里转交给自己。
  谢长亭在问过自己的意见后就婉拒了贵女们的打赏。说实在的,当顾青云知道自己有价值上千两的打赏时心里都吓了一跳。这些女子出手实在是太大方了!还无师自通地想通过打赏来要求自己改剧情,特别是他写一波虐的剧情时,更是千方百计想把自己找出来。
  好几次,简薇参加聚会回来都会转述夫人小姐们对自己的怨念。
  当然,还有某些少女的情书也跟着递过来了,为了她们的名节着想,顾青云只能交代简薇烧掉,不留痕迹。
  每次一收到写得含蓄隐晦的情书,顾青云就得在家小心翼翼地夹着尾巴做人,免得家中葡萄架倒,后院失火。
  前段时间写到男主角濒临死亡时,众人的怨念更是达到最大,松竹书斋的留言簿里写满了各种评论,其中有支持的,有感谢的,更多是威胁的。那段时间顾青云都不敢跟谢长亭联系,每次交稿都是让顾三元偷偷摸摸送去。
  “就是,黄粱先生写的这本书太曲折了,我看了后觉得喘不过气来,心里好难受,有时候甚至睡不着,每次看完都觉得心里空落落的,恨不得马上看到大结局。伤心,万一他们两个不成亲,我可怎么办?黄粱先生藏得那么紧。”
  “哎,有公主护着,我们找不到黄粱先生,否则就可以把他抓起来专门写话本给我们看了。”有人感叹道。
  “就是就是,我都没想到一篇小小的话本可以牵动人心,真的写得很好看啊,里面人物的性格很复杂,不像别人写的话本,不是好人就是坏人,难道就没有不好不坏的吗?”
  “就是,而且我还在里面学到不少知识,你们知道的,前几天忠勇侯府的远亲有个小孩不是落水吗?当时大家用以前的方法都不管用,以为他活不了,他母亲哭得几乎昏厥过去,结果他哥哥不信,愣是用话本仔细描写过的落水人工呼吸法救活了!”
  “真的?原来这件事是真的?我也听说了,我还以为是下人们乱诌的,没想到竟是真的!话说,人工呼吸是不是在第四册那里的?”
  “是的,我从头到尾看了好几遍,就是在第四册,当时冯婉儿落水,聂文就是用这种方法救活她的,印象深刻。”聂文就是男主人公的名字。
  “嘻嘻,为何印象深刻?是不是里面救活的动作……嘻嘻。”
  “人家不和你们说了,你好坏!先生写得很含蓄的。”
  ……
  慢慢的,随着距离的拉远,顾青云就听不到她们的声音了。不过她们留下的信息让他高兴不已,如果说他书上的某些知识真的能帮上人的话,那写的就很有价值了。
  至于那个救活弟弟的小哥哥,顾青云不得不感叹对方看书的认真,虽说他在书中写了三次救活的经过,可他能学以致用,死马当活马医,真的救活弟弟,实在是很聪明和幸运。
  顾青云想起最近自己已经在写的大结局,是悲剧,因为后来男主角的地位大大提高,而女主角已经家道中落,两人的家世不匹配,所有人都在反对他们结成正式的夫妻。男主人的家里也是如此,最大的让步就是让他娶女配,纳女主为妾。
  女主当然不肯做妾,加上她的家人已经不在,就起了寻死的念头,最后的结局是男主出家,成为一代高僧。
  这是顾青云仿写红楼梦的结局,认为也是最适合的结局。
  一想到他发布新册时那些人的怨念,顾青云就有些头疼。他没想到这篇话本会那么受欢迎,连载两年,有一批固定读者,很多女眷和男子都喜欢看。
  而且最近方子茗老是用诡异的眼光看自己,百般试探,似乎已经知道自己的马甲。主要是,文中的思想总会和他本人相似,加上有简薇写的诗句,方子茗只要一怀疑,几乎就可以确定了。
  可他这段时间按兵不动,让顾青云忐忑不已。
  他到底知不知道啊?自己是不是已经暴露了?他真恨自己一开始没有坦白,弄得现在不上不下。
  第114章 闹腾
  真是太沉得住气了!顾青云不得不感叹方子茗的策略已经起效。没看到他今天出来踏青都没敢邀请他吗?要知道他们两家一向是同进同出的。
  沿着来路走回去, 顾青云看着他前面的那群少女,忍不住微微一笑。
  没想到自己的书能被其他人这么热烈地讨论, 这让他有一种满足感和成就感, 同时又有一种紧迫感,生怕自己写得不够好,让他人失望。
  “爹爹, 小鱼儿要高高……”顾青云正在想着话本的事呢,就听到怀里小儿子撒娇的声音。
  “不举高,你衣裳都脏了,爹爹不想让你坐在肩头上。”顾青云拒绝。定睛一看,只见对面走来一位身材健硕的年轻男子, 他的肩头上端坐着一名大约二岁的幼儿,那小孩笑得口水横流, 一大一小的父子俩正笑得开心, 父亲还吹着口哨。
  顾青云看他的衣着打扮应该是一般的平民,但观察他脸上的神情就知道他生活得不错。
  当今陛下治理有方,难怪他看史书时都说开国几十年是最好的时代,这时候的人们都是朝气蓬勃、锐意进取的, 这时候的国力最强,是呈上升趋势。
  他想起自己参加散馆考试时提出的治国之策, 也不知道皇帝是不是真的能看到?在翰林院做了将近三年的庶吉士, 他是见过几次皇帝的,也和他说过话。不过都是中规中矩的内容,基本上是皇帝问什么他答什么, 不敢乱说。
  “爹爹,爹爹,小鱼儿想,想坐高高。”小鱼儿见对面的小孩笑得开心的样子,更急了。
  顾青云把在他怀里乱动的小儿子按住,沉声道:“不许乱动,再动就自己走路去。”
  小鱼儿一听,忙停止挣扎,他把自己的前襟拉来看了看,上面的确是脏脏的,忍不住委屈地瘪瘪嘴。
  河边的人越来人多,大家脱下厚重的棉袄,穿上颜色鲜亮的春装,更有那少年只穿薄薄的春袍,手持折扇三五一群地招摇而过。
  这让顾青云不得不想起“当时年少春衫薄,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的诗句。
  他看着怀里的小鱼儿,想起自己今年已经二十六岁,少年时期的明快活泼似乎已经是很遥远的事,即使他现在外表看起来非常年轻,但比起从他身边走过的少年那充满活力的样子,他突然感觉自己老了。
  不过再瞧到大树底下那荡着秋千的孩童和少女们,顾青云微微一笑,又觉得自己还是很年轻的。
  带着突如其来的感慨,他走到马车这里。此时马已经被小满解下吃草,见他说简薇他们在山坡上,顾青云往山坡上一看,虽说上面坐了很多人,可他还是轻易地看到简薇他们。
  牵着小鱼儿走上来后,刚靠近,就已经闻到一股淡淡的食物香味。
  “夫君!”简薇端坐在席子上,面前是一个小巧的火炉,上面煮着粥,香气就是从这里散发出来的。
  顾青云看到所有的葫芦都拿出来了,心里放心。即使离他们不远处有溪水,他也不愿意用这里的水煮粥,水都是从家里带来的。毕竟现场这里有不止千人,谁知道小溪的上头有谁在干啥?小心点总会没错的。
  “爹爹!”小石头眼睛一亮,丢下手中的风筝,迎上来拉住弟弟的小手。
  “叔!”顾三元松了口气,和阿婶说话真不自在。
  顾青云应了一声,见他们选择的地方离小溪不远,周围有野花,离其他人家有段距离,很是满意。
  既然顾青云来了,顾三元就拿着几张从家里带来的薄饼和两葫芦的热水,直接去找小满。
  顾青云看着他依然有些跳脱的背影,笑道:“等三元成亲,也算是长大成人了。”
  顾三元今年年初已经定亲,对象是日南坊那片街道的人家,是一户和善的平民之家,因顾三元经常到日南坊为他收租,机缘巧合下认识的。
  这让顾青云松了一大口气,这几年为他的婚事操了不少心,顾三元之前是一点都不想成亲的,简薇提了几次他都不感兴趣。没想到他自己竟然会在外面认识一个姑娘,顾青云打听过对方的风评,还不错。
  写信回去告知三元他爹后,此事就成了,现在就等着五月就可成亲。
  简薇捂嘴一笑:“你呀,大不了他几岁说话还这么老气横秋。”
  “辈分大不一样的。”顾青云呵呵一笑,闻到粥的香气越来越浓,知道煮熟了,一看,里面放有红豆、香菇、现摘的野葱野菜、腊肉等,难怪喷香扑鼻。
  顾青明忙叫儿子们吃饭,两个小家伙正手拉手专注地看着山坡上的草地,那里有人在荡秋千、放风筝、拔河、斗鸡等,草地平坦,绿草茵茵,似乎有人专门修整过,现在竟然还两队各穿蓝衣和白衣的少年在踢蹴鞠,周围有一大圈人在喝彩叫好,简直是一个天然的蹴鞠场。
  “爹,我也想踢蹴鞠。”小石头依依不舍地转过身来,即使他很想到下面看,可他爹肯定是不肯的,只好要求这个。
  “嗯,等回去后我就去买个蹴鞠回来,你先自己练一下,然后去找你的同窗玩。”顾青云看看他的小身板,觉得还是胖了点,多锻炼一下可能会瘦下来。虽说小孩子胖点可爱,可万一以后长大了瘦不下来怎么办?不可不防。
  毕竟这也是一个看颜的世界,好不容易儿子比自己长得更好,当然不能任由肥胖糟蹋。
  吃过中饭后,歇息一会,顾青云用布把四周围起来,里面还留有几丛盛开的野花,等他洒下雄黄粉后,一家四口就铺上毯子,直接睡下。
  晒着暖融融的太阳,顾青云搂住小石头,觉得舒服极了。
  这就是踏青啊,以后每年天气好的话都要来几次。顾青云觉得自己看着蓝天白云,心胸都开阔起来,连思维似乎都更为敏捷,一个下午就把话本后文的内容想得差不多了。
  这一天的郊游,顾青云等人玩得很是痛快,期间他又遇到几个好友,大家谈天说地好不快活,直到下午大家这才不舍地离开云河。
  回去后,顾青云在等待散馆结果时,就用这几天难得的空闲时间把话本的大结局写好,加上之前写的,一共十万字。
  这天早上,他把顾三元叫来,让他一次性把稿件都交给谢长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