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节
随后,郑颖纹便去厨房弄菜去了,而许忆北似乎找到了机会,低声向秦朗说问道:“秦朗,你说那蛊虫究竟是什么东西?”
许忆北之所以有这么一问,是因为生病的时候,很多东西她都记不清楚了,而蛊虫的事情,关系着她和叶中俊两人关系的走向,所以她必须要弄清楚状况。
江雪晴也露出倾听之状,尽管她对秦朗的很多秘密都还不了解,但是她愿意去相信秦朗,也愿意去了解秦朗。
“既然两位美女这么有兴趣,我就跟你们讲讲蛊虫的事情吧。”秦朗用诙谐的语气说道,“蛊虫,自古以来就有关于它的记载了,在古代认为蛊术是一种巫术,杀人于无形,尤其是兴盛于湘西一带。蛊虫,什么是蛊呢?蛊,就是古代养虫的人,将百种毒虫放在一个瓮中,经过一年之后,有一只虫子必然吃掉其它虫子,这一只虫子就成可以称之为蛊。不过,实际上蛊虫的培养方式远远不止这么一种。”
“总之,蛊虫实际上就是很厉害的一种毒虫。并且,这种厉害往往是针对人而言,很多蛊虫本身并不强,但一旦吸食了人的精血,就会迅速强大起来,所以普通药物很难杀死蛊虫。另外,蛊虫的存在,原本就是为了对付人的,这也就决定了蛊虫和人有很大的关联。所以很多蛊虫,都是养蛊的人用自身精血来培育的,之前许姐姐你中的蛊虫,就是这一类,你中的蛊虫叫情蛊。情蛊情蛊,一公一母,养情蛊的人,本身可能不是坏人,因为情蛊都是蛊婆给给那些信奉蛊神的少女的一种礼物。”
“礼物?哪有给人送虫子当礼物的?”江雪晴忍不住说了一句,她觉得蛊虫挺恶心的,居然还会有人将它当成是礼物,实在是太奇怪了。
“这有什么奇怪的。”秦朗笑着说,“打个比方,为什么男女双方在订婚、结婚的时候,都会为彼此戴上一枚戒子呢?”
“这还用说啊,当然是希望用戒子套住彼此的心嘛。”许忆北说。
“这不就对了么。尤其是对女生来说,非常希望套住情郎的心,但是戒子这东西套上去很容易取下,女人也就容易伤心。但是蛊虫不同啊,一旦中了情蛊的男人,如果变心的话,就可能被蛊虫钻心的,反正是会被蛊虫折磨而死的。所以,中了情蛊的男人,即便是有了色心,也没那色胆,所以感情都比较坚固的。”秦朗解释说。
“原来是这样啊——只不过,如果要靠蛊虫才能维系能彼此的感情,那有什么意思呢?”江雪晴摇头叹息。
“很多时候,感情都需要一些东西来维系,否则就太脆弱了。现在是结婚证,夫妻双方任何人想要离婚,都会受到一定损失,付出一定代价。尤其是在国外,一旦男人离婚,不仅要损失一半的财产,而且还要给妻子抚养费,所以某种意义上说,结婚证也是一种维持彼此感情的东东西。”
“秦朗,我发现你不仅医术厉害,诡辩的功夫也挺强呢。”许忆北似乎来了兴趣,她喝了一口水接着说,“但是,养了蛊虫的姑娘,她们应该不会告诉男人她们身上有蛊虫吧?否则的话,一般的男人肯定不会接受她们的。”
“没错,一般情况下,她们不会告诉自己的男人。”
“那这样的话,不是一种欺骗么?”许忆北说。
“那要看你怎么理解了。”秦朗正色说,“据我所知,这应该是一种等价交换,而并非是欺骗,因为养蛊的姑娘,多半都是山区的姑娘,在这些地方法律效力很弱,而且对女人的贞洁观念束缚很强,基本上可以说,女人背叛感情的事情几乎没有,因为如果她们那么做了,就会被所有人唾弃,根本没办法在当地立足。反之,男人受到的道德约束很弱,法律对他们也不管用,所以这些姑娘为了保住自己的感情和家庭,就只能求助蛊神了。所以,她们自己不会背叛感情,只是期望对方也不会背弃感情和家庭,这个应该没什么错吧?”
“咦,秦朗,真想不到你还会为女权说话呢。”许忆北笑着说,“你有点让我刮目相看哦,真看不出你还是一个高中生。你所说的话没错,这些地方的女性地位的确很差,法律对她们的保护也是微乎其微。不过,信奉蛊神,这个应该算是邪.教吧?”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秦朗正容地说,“在我看来,一个宗教是正义的,还是邪恶的,不在乎它的名字是否充满正义色彩,是否被官方所承认,关键在于它是否引人向善,是否向这个社会传递正能量。”
“你这个说法倒是不错,只不过那什么蛊神,究竟给社会传递了什么正能量呢?”许忆北问道。
“减少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离婚率。”
秦朗这话一出,许忆北和江雪晴再度笑了起来,三个年青人之间的气氛变得更加融洽起来,不过就在这时候,许忆北问了一个内心一直想问的问题。
第271章 彻底死心
“秦朗,我还想问你一个问题,请你一定要认真回答我。你说,如果一个养蛊的女人喜欢上一个男人,而这个男人不喜欢她,那么她会去做第三者,用蛊虫去对付这个男人喜欢的女生或者对付这个男人么?”
许忆北的这个问题有些绕,但是秦朗何等聪明,稍稍一品就明白了许忆北问这个问题的原因了——她是为了叶中俊!
秦朗不认识这个叶中俊,但是秦朗知道他是叶家的人,而且猜测这小子应该是一个典型的高帅富,否则许忆北应该看不上他的。但是秦朗知道,许忆北不应该对这个叶中俊再抱有任何幻想了,因为这小子干的事情实在太操蛋了。
“许姐姐,我很严肃地告诉你,这种事情不会存在的。”秦朗严肃地说,“你知道养情蛊的姑娘是怎么给自己的情人下蛊的么?”
秦朗顿了顿,干咳了一声,才接着说:“养情蛊的姑娘,她们下蛊的时候,就是跟心爱的男人洞房花烛的时候。”
洞房花烛,秦朗可是很少用这么委婉的词语了,但是江雪晴和许忆北两人脸上都不禁一红,但随后两女的表情却是截然不同:
江雪晴用一种略带憧憬地神情说道:“只为和心爱的人长相厮守,不得不求助于虫子,感觉真是有些可怜,还有几分凄美。这些山区中的苦命女子,她们的生活也真是不容易啊!”
许忆北的脸上却是愤怒和心痛,她什么都没说,但是这一次她是真的对叶中俊彻底死心了,因为秦朗的话打破了她心头最后一丝侥幸,秦朗这话无疑向她说明了一个问题:叶中俊肯定是跟这个下蛊的女人有一腿,所以才会引起养蛊女人的报复,才会让许忆北遭遇这一场无妄之灾。而到目前为止,叶中俊只是假惺惺地想要看望许忆北,根本没有像她坦白任何跟那个下蛊女人有关的事情。
最大的心痛莫过于绝望,许忆北这下是彻底绝望了,现在她都恨不得找到一条蛊虫,然后给叶中俊那小子弄一条过去,但是她绝对不会跟叶中俊发生任何关系的。
“你们聊什么呢,聊得挺欢的啊?”这时候郑颖纹走了过来,“好了,一起过来吃饭吧。”
“许书.记还没回来呢。”秦朗说道,“要不要等等?”
“不用等他了,他可没多少时间在家里面吃饭的,哪怕是周末也不行。很多人都只看到他风光的一面,哪里知道他连跟老婆、女儿吃饭的时间都没多少。”
“许书.记?难道是我们省委许书.记?”江雪晴这才将许书记和许仕平联系起来,因为她根本没想到,她竟然会到省委书.记的家里面吃饭。
看着江雪晴惊愕的表情,秦朗微微一笑:“不过就是吃一顿饭而已,你甭管在哪家吃,关键是把肚子填饱就是了。”
“没错,小秦这话实在。”郑颖纹过去拉着江雪晴的手说,“小江,千万不要拘束啊,你就像秦朗学学,自在随意一点,就当是自己家好了。”
尽管郑颖纹很和蔼可亲,但是对于江雪晴来说,这种反差还是太巨大了,所以她还是略显拘束,这一顿饭菜虽然很可口,但江雪晴也只是浅尝辄止。
而秦朗却管不得这么多了,简直就是狼吞虎咽,完全没有一点拘束,只要是他觉得好吃的菜,直接就是敞开肚皮吃,当真是跟他自己家里面一样。
但郑颖纹对秦朗却真是爱护有加,不仅没觉得秦朗不懂礼数,反而赞他随性。当然,那也是因为郑颖纹当秦朗视为她们家的恩人,如果换成别的人,恐怕她早就暗暗生气了。
饭后,郑颖纹又叮嘱秦朗常来玩之类的,并且让人送秦朗和江雪晴回家。从省委书.记家里面出来的时候,秦朗忍不住又打量了一下门口的那位中年园丁,那人仍然顶着太阳在别墅附近修剪灌木丛,似乎是一个很敬业的园丁,但秦朗知道,根本就不是这么一回事,因为这种天气,中午绝非修剪灌木的好时机。
秦朗上车之后,接到了刘志江的电话,他告诉秦朗冯魁已经被卧龙堂给踢出来了,询问秦朗下一步打算怎么办。
冯魁被卧龙堂放弃,是秦朗意料中的事情,但是秦朗没有料到刘志江的反应竟然这么慢,到了这个时候才将消息传递过来,但很快秦朗就释然了,因为刘志江这会儿还在被纪检部门监察呢,如果不是因为他患有癌症,只怕所有的行动都会受到限制的。所以,刘志江这会儿将信息传递过来,那也算是很正常。
“别的事情,我回夏阳市再说。”秦朗知道在车上谈这些事情不太方便,也就没有跟刘志江详谈。况且,这一切都在秦朗的计划之中,他已经做出了针对冯魁的计划,并且已经用短信通知陆青山、唐三等人按照计划开始实施了。
到了夏阳市之后,秦朗让司机先送江雪晴回家,然后这才去了刘志江的别墅。秦朗知道,在刘志江家附近肯定还有纪检部门的人盯着,只是这些人如果看到省委的车牌,不知道他们又该做何感想呢?
不过,秦朗不太喜欢关心别人的烦恼,他只习惯关心自己的烦恼。而眼前的烦恼,就是如何干掉冯魁这个老家伙。
秦朗在别墅中见到刘志江的时候,这家伙似乎比前几天脸色更加难看了,不过秦朗知道他只是装出来的,甚至为此还稍稍化妆了,所以看起来脸色很苍白,一点血色都没有。而实际上,秦朗替他把脉之后,笑道:“刘先生,你身体内沉淀的那些毒素已经拍得差不多了,体质已经开始好转了。我看,再过几天,就可以想办法对付你肺部的病灶了。”
“多谢秦先生,多谢!”刘志江满脸感激之色,然后又笑着说,“嘿,说起来省上那些个纪检人员,也都是蠢货,他们看我这样子,还以为我时日不多了,这几天虽然对我例行审问,但是语气相当地和蔼,服务相当地周到,似乎担心我直接死在他们面前,让他们无法交差呢……嘿,我真没想到,得病还有这样的好处呢!”
“你也算是因祸得福。”秦朗笑了笑,将话题转移到冯魁身上,“冯魁这老家伙已经刚被卧龙堂踢出来了,现在已经是丧家之犬了,不过这家伙是一头疯狗,还是早点解决了好!”
第272章 先下手为强
“秦先生,您跟我真是不谋而合。”刘志江点头说,“冯魁这老家伙必须要干掉,要不然我们都寝食难安——”
“等等。”秦朗笑道,“寝食难安的应该不是我们,而是冯魁才对。既然这老家伙就是一头疯狗,这会儿被卧龙堂踢出来,找他报仇的应该不少吧,所以寝食难安的应该是他才对吧?”
“话是这么说。不过,冯魁这老家伙老奸巨滑,而且功夫又很厉害,只要他一天不被干掉,我们的日子肯定不会舒坦。”刘志江这么说,是他自己有这样的感觉。
关于如何干掉冯魁的事情,秦朗心头其实已经有谱了,在迫使卧龙堂踢出冯魁之前,秦朗就已经在考虑这个问题了。
冯魁是卧龙堂的外执事,干的就是得罪人的事情。照理说他被踢出卧龙堂之后,应该有不少人找他报仇,而且以前卧龙堂对他不满的人,也应该故意泄露他的行踪才对。但是到目前为止,卧龙堂只是对江湖道的人宣布了冯魁不再是卧龙堂的人,却没有关于冯魁的行踪消息传递出来,这里面似乎有些猫腻。
秦朗经过分析,推测得出了最接近事实的结论:卧龙堂还没有彻底放弃冯魁!
也就是说,冯魁只是名义上被踢出了卧龙堂,但实际上冯魁并非一个人在战斗,卧龙堂并没有完全弄走冯魁的人马。否则冯魁想要完全隐藏行踪,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那么,卧龙堂为何要这么做?
一方面是卧龙堂的老大肯定有点信心膨胀,想要掂量一下唐门的实力,至少要跟唐门的人碰撞一下,以此来推测目前唐门究竟有多强,毕竟卧龙堂和唐门的势力范围十分接近,甚至彼此交错;第二方面,就是卧龙堂想要给冯魁一个立功的机会,只要冯魁能够彻底解决自身麻烦,不仅能够再度回到卧龙堂,而且还能重新得到老大的赏识。这么一来,现在的冯魁,肯定不是急于逃命,而是急于立功!那么,现在的冯魁,的确是最危险的!
但只要把握到了卧龙堂和冯魁此时的心态,秦朗觉得要对付冯魁也就不是难事了。
听了秦朗的分析,刘志江真是对秦朗佩服得五体投地:“秦先生,您真是太高明了!难怪你能够逼得卧龙堂将冯魁踢出来,现在您肯定有对付冯魁的办法了吧?”
“基本上有眉目了。”秦朗笑着说道,“这一次冯魁急于立功,急于解决他惹出来的麻烦。因为他知道如果处理不好,卧龙堂的老大就会彻底放弃他,那么他的末日就真正到了。因此,他现在肯定很急于动手,既要立功,也要解决麻烦。而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冯魁最想干掉的人,肯定就是我。”
“其次,就是你了。”停了一下之后,秦朗又说了一句,“所以,如果我是冯魁的话,肯定会尽快对我们两人动手的。”
“为何?”刘志江的精神明显紧张起来。
“我说刘老板,你好歹也是得了癌症的人,怎么反而还这么怕死呢。”秦朗微笑着吃着水果,“这一次冯魁惹出的麻烦,归根结底都是因为我,现在他更加怀疑我可能是唐门的人,所以他肯定要想办法干掉我。而你,是你把他下属的信息泄露给我,你觉得他可能会放过你么?干掉你,不仅可以报仇,而且也会可以警告卧龙堂中对他怀有敌意的人。”
刘志江听秦朗一分析,越发紧张起来:“没道理啊,冯魁既然知道你是唐门的人,怎么还敢对付你呢?”
“因为他如果不对付我,肯定会死;如果干掉了我,却还有活命机会,甚至还能继续回到卧龙堂逍遥快活。”秦朗说道,“当然,还有更多的原因,我就不解释了,因为我的推测已经得到了证实——冯魁已经来了!刘老板,姜还是老的辣,你果然不是冯魁的对手!”
“你怎么知道他来了?”激动之下,刘志江连轮椅都不坐了,从身上拿出一个微型的对讲机,开始呼叫,“安保,安保……我是刘志江!从现在开始,不准任何可疑人物靠近别墅,另外立即召集人手过来!”
做完一系列安排之后,刘志江似乎送了一口气:“秦先生,你搞得我好紧张。不过,我的人很快就赶来了,这些人都是经过训练的好手,就算是不用枪械,应该也能对付冯魁的。当然,到了万不得已,他们也会用枪械的!”
“刘老板,别高兴太早了。”秦朗说,“记得上一次我们吃饭之后就遇袭了么?我感觉现在的气氛跟当时有些相同,搞不好冯魁已经进门了。”
秦朗说这话不是吓唬刘志江,而是秦朗因为跟各类动植物接触多了,所以本身的第六感也比寻常人更加敏锐,这时候秦朗已经感觉到了一种危险的感觉,所以他推测搞不好冯魁已经到了这里。
在秦朗看来,刘志江跟冯魁根本就不在一个档次,刘志江现在只会明哲保身,早已经失去了昔日闯江湖的锐气,但冯魁却是老而弥坚,而且越老越狠辣,所以冯魁的行动势必比刘志江更加迅猛。
啪!啪!啪!啪!
就在这时候,刘志江听见楼上响起了一阵掌声,然后听见有人阴阳怪地说:“真是不错!秦朗,你小子果然厉害,居然猜到了我在这里!只不过秦朗,你应该没有猜到,刚才你吃的那一盘水果,已经被我注入了氰化物毒素吧?可惜的是,刘志江没吃。”
“你……你居然在水果里面下毒?不可能!”秦朗惊恐地看着冯魁。
刘志江也是一脸骇然,他知道如果秦朗倒霉了,他肯定也会倒霉。
“刘志江,你别动!”冯魁冷哼一声,“没有了陈阳在你旁边,我要杀你,就跟踩死一只蚂蚁一样容易!所以,你就看戏吧,等我干掉了秦朗,再来收拾你!”
“你……冯魁,你不要嚣张,我的人马上就到!”冯魁迫使自己镇定下来。此刻感受到了死亡威胁,冯魁才意识到自己真的老了,再也没有从前的勇气、锐气和毅力了,这些年的享乐生活,使得他已经从一个江湖人变成了商人了。
这些年来,刘志江失去的不仅仅是年青时的美好光阴,还有属于年青时应该有的热血、勇气和敢拼命的硬朗风格!
第273章 谁下手更快
“你的人?”冯魁不屑地冷笑了一声,“刘志江,你知道哪些才是你的人么?你以为花钱请来的退伍兵,就一定很可靠么?真是愚蠢之极!钱可以让他们为你卖命,也可以让他们反过来对付你!只有我身边的这些人,从小培养起来的,才算得上是忠心耿耿,永远都不会背叛我的! ”
而此刻,已经毒发的秦朗地上抽搐了几下 ,然后就不动弹了,似乎一命呜呼!
氰化物毒药基本可算是6级剧毒了,一旦进入身体,最快两三分钟发作致死,慢也不过十来几分钟,所以当今不少间谍特工,在进行特殊行动的时候,就会将氰化物毒丸含在口中,一旦行动失败,立即咬破毒丸自杀,免得落入对方手中遭遇生不如死的折磨。
毫无疑问,氰化物绝对是杀人利器。
冯魁不屑地瞅了秦朗一眼,然后继续看着刘志江:“姜还是老的辣。刘志江,你不过是卧龙堂中的暴发户而已,也敢对我不敬!这些年来,你对卧龙堂纳贡也不够丰厚,堂主已经对你很不满意了,所以你应该死了。你的这些东西都是卧龙堂赐予给你的,现在卧龙堂也应该将其收回了。”
“你……冯魁!你……你想怎样?”刘志江当然知道冯魁要将他怎样,但是他之所以问这么一句,不过是想拖延时间而已。
冯魁却已经看破了刘志江的企图,很不屑地说:“拖延时间?刘志江你觉得拖延时间有用么?给你看门的这些退役兵,今天执勤的人,都是我买通的,其中还有两个人,根本就是我的下属。我要捏死你,就跟捏死一只蚂蚁那么容易。不过你放心,看在你好歹也是卧龙堂的人,我就不将你的家人赶尽杀绝了。不过,我会让他们一无所有的,过惯了锦衣玉食的他们,应该会觉得比死都难过吧……哈哈哈!”
冯魁从楼上走下来,一路笑得非常猖狂,非常得意!
在冯魁的身后,还有七个身穿黑色背心的青年,个个杀气腾腾,刘志江知道这七个人应该就是冯魁手下的“八鹰”了,只不过其中的“铁鹰”已经被陆青山给彻底废掉了,然后被刘志江卖给了乞讨集团,所以现在八鹰只剩七个了。
这七人的出现,证明了秦朗之前的推测是正确的,卧龙堂虽然名义上将冯魁给赶出去了,但却没有削弱冯魁的实力。可能是因为在卧龙堂的老大看来,冯魁虽然引起了很多人不满,但仍然是一把锋利的刀,与其直接将其折断,不如用这把刀去对付厉害的对头。如果不成功,结果仍然是少了一把杀人刀而已。
明白了其中道理之后,刘志江才知道自己跟冯魁、跟卧龙堂的堂主之间的差距实在太大了。运筹帷幄,刘志江远远不是这些老狐狸的对手。
“刘志江,你的死期到了——”
冯魁一声闷响,身后的一只“鹰”立即向刘志江大步走了过去,就如同猎鹰盯着了猎物一样,“刘老板,听说你以前也是一个练家子,正好让我领教领教!”
话还未说完,这只“鹰”已经抢先出手了,出手就是凌厉的鹰爪功,指骨啪啪直响,而刘志江气势被夺,一身功夫也荒废了不少,摆出的架子似乎都不那么稳了,看样子已经必死无疑!
砰!
许忆北之所以有这么一问,是因为生病的时候,很多东西她都记不清楚了,而蛊虫的事情,关系着她和叶中俊两人关系的走向,所以她必须要弄清楚状况。
江雪晴也露出倾听之状,尽管她对秦朗的很多秘密都还不了解,但是她愿意去相信秦朗,也愿意去了解秦朗。
“既然两位美女这么有兴趣,我就跟你们讲讲蛊虫的事情吧。”秦朗用诙谐的语气说道,“蛊虫,自古以来就有关于它的记载了,在古代认为蛊术是一种巫术,杀人于无形,尤其是兴盛于湘西一带。蛊虫,什么是蛊呢?蛊,就是古代养虫的人,将百种毒虫放在一个瓮中,经过一年之后,有一只虫子必然吃掉其它虫子,这一只虫子就成可以称之为蛊。不过,实际上蛊虫的培养方式远远不止这么一种。”
“总之,蛊虫实际上就是很厉害的一种毒虫。并且,这种厉害往往是针对人而言,很多蛊虫本身并不强,但一旦吸食了人的精血,就会迅速强大起来,所以普通药物很难杀死蛊虫。另外,蛊虫的存在,原本就是为了对付人的,这也就决定了蛊虫和人有很大的关联。所以很多蛊虫,都是养蛊的人用自身精血来培育的,之前许姐姐你中的蛊虫,就是这一类,你中的蛊虫叫情蛊。情蛊情蛊,一公一母,养情蛊的人,本身可能不是坏人,因为情蛊都是蛊婆给给那些信奉蛊神的少女的一种礼物。”
“礼物?哪有给人送虫子当礼物的?”江雪晴忍不住说了一句,她觉得蛊虫挺恶心的,居然还会有人将它当成是礼物,实在是太奇怪了。
“这有什么奇怪的。”秦朗笑着说,“打个比方,为什么男女双方在订婚、结婚的时候,都会为彼此戴上一枚戒子呢?”
“这还用说啊,当然是希望用戒子套住彼此的心嘛。”许忆北说。
“这不就对了么。尤其是对女生来说,非常希望套住情郎的心,但是戒子这东西套上去很容易取下,女人也就容易伤心。但是蛊虫不同啊,一旦中了情蛊的男人,如果变心的话,就可能被蛊虫钻心的,反正是会被蛊虫折磨而死的。所以,中了情蛊的男人,即便是有了色心,也没那色胆,所以感情都比较坚固的。”秦朗解释说。
“原来是这样啊——只不过,如果要靠蛊虫才能维系能彼此的感情,那有什么意思呢?”江雪晴摇头叹息。
“很多时候,感情都需要一些东西来维系,否则就太脆弱了。现在是结婚证,夫妻双方任何人想要离婚,都会受到一定损失,付出一定代价。尤其是在国外,一旦男人离婚,不仅要损失一半的财产,而且还要给妻子抚养费,所以某种意义上说,结婚证也是一种维持彼此感情的东东西。”
“秦朗,我发现你不仅医术厉害,诡辩的功夫也挺强呢。”许忆北似乎来了兴趣,她喝了一口水接着说,“但是,养了蛊虫的姑娘,她们应该不会告诉男人她们身上有蛊虫吧?否则的话,一般的男人肯定不会接受她们的。”
“没错,一般情况下,她们不会告诉自己的男人。”
“那这样的话,不是一种欺骗么?”许忆北说。
“那要看你怎么理解了。”秦朗正色说,“据我所知,这应该是一种等价交换,而并非是欺骗,因为养蛊的姑娘,多半都是山区的姑娘,在这些地方法律效力很弱,而且对女人的贞洁观念束缚很强,基本上可以说,女人背叛感情的事情几乎没有,因为如果她们那么做了,就会被所有人唾弃,根本没办法在当地立足。反之,男人受到的道德约束很弱,法律对他们也不管用,所以这些姑娘为了保住自己的感情和家庭,就只能求助蛊神了。所以,她们自己不会背叛感情,只是期望对方也不会背弃感情和家庭,这个应该没什么错吧?”
“咦,秦朗,真想不到你还会为女权说话呢。”许忆北笑着说,“你有点让我刮目相看哦,真看不出你还是一个高中生。你所说的话没错,这些地方的女性地位的确很差,法律对她们的保护也是微乎其微。不过,信奉蛊神,这个应该算是邪.教吧?”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秦朗正容地说,“在我看来,一个宗教是正义的,还是邪恶的,不在乎它的名字是否充满正义色彩,是否被官方所承认,关键在于它是否引人向善,是否向这个社会传递正能量。”
“你这个说法倒是不错,只不过那什么蛊神,究竟给社会传递了什么正能量呢?”许忆北问道。
“减少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离婚率。”
秦朗这话一出,许忆北和江雪晴再度笑了起来,三个年青人之间的气氛变得更加融洽起来,不过就在这时候,许忆北问了一个内心一直想问的问题。
第271章 彻底死心
“秦朗,我还想问你一个问题,请你一定要认真回答我。你说,如果一个养蛊的女人喜欢上一个男人,而这个男人不喜欢她,那么她会去做第三者,用蛊虫去对付这个男人喜欢的女生或者对付这个男人么?”
许忆北的这个问题有些绕,但是秦朗何等聪明,稍稍一品就明白了许忆北问这个问题的原因了——她是为了叶中俊!
秦朗不认识这个叶中俊,但是秦朗知道他是叶家的人,而且猜测这小子应该是一个典型的高帅富,否则许忆北应该看不上他的。但是秦朗知道,许忆北不应该对这个叶中俊再抱有任何幻想了,因为这小子干的事情实在太操蛋了。
“许姐姐,我很严肃地告诉你,这种事情不会存在的。”秦朗严肃地说,“你知道养情蛊的姑娘是怎么给自己的情人下蛊的么?”
秦朗顿了顿,干咳了一声,才接着说:“养情蛊的姑娘,她们下蛊的时候,就是跟心爱的男人洞房花烛的时候。”
洞房花烛,秦朗可是很少用这么委婉的词语了,但是江雪晴和许忆北两人脸上都不禁一红,但随后两女的表情却是截然不同:
江雪晴用一种略带憧憬地神情说道:“只为和心爱的人长相厮守,不得不求助于虫子,感觉真是有些可怜,还有几分凄美。这些山区中的苦命女子,她们的生活也真是不容易啊!”
许忆北的脸上却是愤怒和心痛,她什么都没说,但是这一次她是真的对叶中俊彻底死心了,因为秦朗的话打破了她心头最后一丝侥幸,秦朗这话无疑向她说明了一个问题:叶中俊肯定是跟这个下蛊的女人有一腿,所以才会引起养蛊女人的报复,才会让许忆北遭遇这一场无妄之灾。而到目前为止,叶中俊只是假惺惺地想要看望许忆北,根本没有像她坦白任何跟那个下蛊女人有关的事情。
最大的心痛莫过于绝望,许忆北这下是彻底绝望了,现在她都恨不得找到一条蛊虫,然后给叶中俊那小子弄一条过去,但是她绝对不会跟叶中俊发生任何关系的。
“你们聊什么呢,聊得挺欢的啊?”这时候郑颖纹走了过来,“好了,一起过来吃饭吧。”
“许书.记还没回来呢。”秦朗说道,“要不要等等?”
“不用等他了,他可没多少时间在家里面吃饭的,哪怕是周末也不行。很多人都只看到他风光的一面,哪里知道他连跟老婆、女儿吃饭的时间都没多少。”
“许书.记?难道是我们省委许书.记?”江雪晴这才将许书记和许仕平联系起来,因为她根本没想到,她竟然会到省委书.记的家里面吃饭。
看着江雪晴惊愕的表情,秦朗微微一笑:“不过就是吃一顿饭而已,你甭管在哪家吃,关键是把肚子填饱就是了。”
“没错,小秦这话实在。”郑颖纹过去拉着江雪晴的手说,“小江,千万不要拘束啊,你就像秦朗学学,自在随意一点,就当是自己家好了。”
尽管郑颖纹很和蔼可亲,但是对于江雪晴来说,这种反差还是太巨大了,所以她还是略显拘束,这一顿饭菜虽然很可口,但江雪晴也只是浅尝辄止。
而秦朗却管不得这么多了,简直就是狼吞虎咽,完全没有一点拘束,只要是他觉得好吃的菜,直接就是敞开肚皮吃,当真是跟他自己家里面一样。
但郑颖纹对秦朗却真是爱护有加,不仅没觉得秦朗不懂礼数,反而赞他随性。当然,那也是因为郑颖纹当秦朗视为她们家的恩人,如果换成别的人,恐怕她早就暗暗生气了。
饭后,郑颖纹又叮嘱秦朗常来玩之类的,并且让人送秦朗和江雪晴回家。从省委书.记家里面出来的时候,秦朗忍不住又打量了一下门口的那位中年园丁,那人仍然顶着太阳在别墅附近修剪灌木丛,似乎是一个很敬业的园丁,但秦朗知道,根本就不是这么一回事,因为这种天气,中午绝非修剪灌木的好时机。
秦朗上车之后,接到了刘志江的电话,他告诉秦朗冯魁已经被卧龙堂给踢出来了,询问秦朗下一步打算怎么办。
冯魁被卧龙堂放弃,是秦朗意料中的事情,但是秦朗没有料到刘志江的反应竟然这么慢,到了这个时候才将消息传递过来,但很快秦朗就释然了,因为刘志江这会儿还在被纪检部门监察呢,如果不是因为他患有癌症,只怕所有的行动都会受到限制的。所以,刘志江这会儿将信息传递过来,那也算是很正常。
“别的事情,我回夏阳市再说。”秦朗知道在车上谈这些事情不太方便,也就没有跟刘志江详谈。况且,这一切都在秦朗的计划之中,他已经做出了针对冯魁的计划,并且已经用短信通知陆青山、唐三等人按照计划开始实施了。
到了夏阳市之后,秦朗让司机先送江雪晴回家,然后这才去了刘志江的别墅。秦朗知道,在刘志江家附近肯定还有纪检部门的人盯着,只是这些人如果看到省委的车牌,不知道他们又该做何感想呢?
不过,秦朗不太喜欢关心别人的烦恼,他只习惯关心自己的烦恼。而眼前的烦恼,就是如何干掉冯魁这个老家伙。
秦朗在别墅中见到刘志江的时候,这家伙似乎比前几天脸色更加难看了,不过秦朗知道他只是装出来的,甚至为此还稍稍化妆了,所以看起来脸色很苍白,一点血色都没有。而实际上,秦朗替他把脉之后,笑道:“刘先生,你身体内沉淀的那些毒素已经拍得差不多了,体质已经开始好转了。我看,再过几天,就可以想办法对付你肺部的病灶了。”
“多谢秦先生,多谢!”刘志江满脸感激之色,然后又笑着说,“嘿,说起来省上那些个纪检人员,也都是蠢货,他们看我这样子,还以为我时日不多了,这几天虽然对我例行审问,但是语气相当地和蔼,服务相当地周到,似乎担心我直接死在他们面前,让他们无法交差呢……嘿,我真没想到,得病还有这样的好处呢!”
“你也算是因祸得福。”秦朗笑了笑,将话题转移到冯魁身上,“冯魁这老家伙已经刚被卧龙堂踢出来了,现在已经是丧家之犬了,不过这家伙是一头疯狗,还是早点解决了好!”
第272章 先下手为强
“秦先生,您跟我真是不谋而合。”刘志江点头说,“冯魁这老家伙必须要干掉,要不然我们都寝食难安——”
“等等。”秦朗笑道,“寝食难安的应该不是我们,而是冯魁才对。既然这老家伙就是一头疯狗,这会儿被卧龙堂踢出来,找他报仇的应该不少吧,所以寝食难安的应该是他才对吧?”
“话是这么说。不过,冯魁这老家伙老奸巨滑,而且功夫又很厉害,只要他一天不被干掉,我们的日子肯定不会舒坦。”刘志江这么说,是他自己有这样的感觉。
关于如何干掉冯魁的事情,秦朗心头其实已经有谱了,在迫使卧龙堂踢出冯魁之前,秦朗就已经在考虑这个问题了。
冯魁是卧龙堂的外执事,干的就是得罪人的事情。照理说他被踢出卧龙堂之后,应该有不少人找他报仇,而且以前卧龙堂对他不满的人,也应该故意泄露他的行踪才对。但是到目前为止,卧龙堂只是对江湖道的人宣布了冯魁不再是卧龙堂的人,却没有关于冯魁的行踪消息传递出来,这里面似乎有些猫腻。
秦朗经过分析,推测得出了最接近事实的结论:卧龙堂还没有彻底放弃冯魁!
也就是说,冯魁只是名义上被踢出了卧龙堂,但实际上冯魁并非一个人在战斗,卧龙堂并没有完全弄走冯魁的人马。否则冯魁想要完全隐藏行踪,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那么,卧龙堂为何要这么做?
一方面是卧龙堂的老大肯定有点信心膨胀,想要掂量一下唐门的实力,至少要跟唐门的人碰撞一下,以此来推测目前唐门究竟有多强,毕竟卧龙堂和唐门的势力范围十分接近,甚至彼此交错;第二方面,就是卧龙堂想要给冯魁一个立功的机会,只要冯魁能够彻底解决自身麻烦,不仅能够再度回到卧龙堂,而且还能重新得到老大的赏识。这么一来,现在的冯魁,肯定不是急于逃命,而是急于立功!那么,现在的冯魁,的确是最危险的!
但只要把握到了卧龙堂和冯魁此时的心态,秦朗觉得要对付冯魁也就不是难事了。
听了秦朗的分析,刘志江真是对秦朗佩服得五体投地:“秦先生,您真是太高明了!难怪你能够逼得卧龙堂将冯魁踢出来,现在您肯定有对付冯魁的办法了吧?”
“基本上有眉目了。”秦朗笑着说道,“这一次冯魁急于立功,急于解决他惹出来的麻烦。因为他知道如果处理不好,卧龙堂的老大就会彻底放弃他,那么他的末日就真正到了。因此,他现在肯定很急于动手,既要立功,也要解决麻烦。而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冯魁最想干掉的人,肯定就是我。”
“其次,就是你了。”停了一下之后,秦朗又说了一句,“所以,如果我是冯魁的话,肯定会尽快对我们两人动手的。”
“为何?”刘志江的精神明显紧张起来。
“我说刘老板,你好歹也是得了癌症的人,怎么反而还这么怕死呢。”秦朗微笑着吃着水果,“这一次冯魁惹出的麻烦,归根结底都是因为我,现在他更加怀疑我可能是唐门的人,所以他肯定要想办法干掉我。而你,是你把他下属的信息泄露给我,你觉得他可能会放过你么?干掉你,不仅可以报仇,而且也会可以警告卧龙堂中对他怀有敌意的人。”
刘志江听秦朗一分析,越发紧张起来:“没道理啊,冯魁既然知道你是唐门的人,怎么还敢对付你呢?”
“因为他如果不对付我,肯定会死;如果干掉了我,却还有活命机会,甚至还能继续回到卧龙堂逍遥快活。”秦朗说道,“当然,还有更多的原因,我就不解释了,因为我的推测已经得到了证实——冯魁已经来了!刘老板,姜还是老的辣,你果然不是冯魁的对手!”
“你怎么知道他来了?”激动之下,刘志江连轮椅都不坐了,从身上拿出一个微型的对讲机,开始呼叫,“安保,安保……我是刘志江!从现在开始,不准任何可疑人物靠近别墅,另外立即召集人手过来!”
做完一系列安排之后,刘志江似乎送了一口气:“秦先生,你搞得我好紧张。不过,我的人很快就赶来了,这些人都是经过训练的好手,就算是不用枪械,应该也能对付冯魁的。当然,到了万不得已,他们也会用枪械的!”
“刘老板,别高兴太早了。”秦朗说,“记得上一次我们吃饭之后就遇袭了么?我感觉现在的气氛跟当时有些相同,搞不好冯魁已经进门了。”
秦朗说这话不是吓唬刘志江,而是秦朗因为跟各类动植物接触多了,所以本身的第六感也比寻常人更加敏锐,这时候秦朗已经感觉到了一种危险的感觉,所以他推测搞不好冯魁已经到了这里。
在秦朗看来,刘志江跟冯魁根本就不在一个档次,刘志江现在只会明哲保身,早已经失去了昔日闯江湖的锐气,但冯魁却是老而弥坚,而且越老越狠辣,所以冯魁的行动势必比刘志江更加迅猛。
啪!啪!啪!啪!
就在这时候,刘志江听见楼上响起了一阵掌声,然后听见有人阴阳怪地说:“真是不错!秦朗,你小子果然厉害,居然猜到了我在这里!只不过秦朗,你应该没有猜到,刚才你吃的那一盘水果,已经被我注入了氰化物毒素吧?可惜的是,刘志江没吃。”
“你……你居然在水果里面下毒?不可能!”秦朗惊恐地看着冯魁。
刘志江也是一脸骇然,他知道如果秦朗倒霉了,他肯定也会倒霉。
“刘志江,你别动!”冯魁冷哼一声,“没有了陈阳在你旁边,我要杀你,就跟踩死一只蚂蚁一样容易!所以,你就看戏吧,等我干掉了秦朗,再来收拾你!”
“你……冯魁,你不要嚣张,我的人马上就到!”冯魁迫使自己镇定下来。此刻感受到了死亡威胁,冯魁才意识到自己真的老了,再也没有从前的勇气、锐气和毅力了,这些年的享乐生活,使得他已经从一个江湖人变成了商人了。
这些年来,刘志江失去的不仅仅是年青时的美好光阴,还有属于年青时应该有的热血、勇气和敢拼命的硬朗风格!
第273章 谁下手更快
“你的人?”冯魁不屑地冷笑了一声,“刘志江,你知道哪些才是你的人么?你以为花钱请来的退伍兵,就一定很可靠么?真是愚蠢之极!钱可以让他们为你卖命,也可以让他们反过来对付你!只有我身边的这些人,从小培养起来的,才算得上是忠心耿耿,永远都不会背叛我的! ”
而此刻,已经毒发的秦朗地上抽搐了几下 ,然后就不动弹了,似乎一命呜呼!
氰化物毒药基本可算是6级剧毒了,一旦进入身体,最快两三分钟发作致死,慢也不过十来几分钟,所以当今不少间谍特工,在进行特殊行动的时候,就会将氰化物毒丸含在口中,一旦行动失败,立即咬破毒丸自杀,免得落入对方手中遭遇生不如死的折磨。
毫无疑问,氰化物绝对是杀人利器。
冯魁不屑地瞅了秦朗一眼,然后继续看着刘志江:“姜还是老的辣。刘志江,你不过是卧龙堂中的暴发户而已,也敢对我不敬!这些年来,你对卧龙堂纳贡也不够丰厚,堂主已经对你很不满意了,所以你应该死了。你的这些东西都是卧龙堂赐予给你的,现在卧龙堂也应该将其收回了。”
“你……冯魁!你……你想怎样?”刘志江当然知道冯魁要将他怎样,但是他之所以问这么一句,不过是想拖延时间而已。
冯魁却已经看破了刘志江的企图,很不屑地说:“拖延时间?刘志江你觉得拖延时间有用么?给你看门的这些退役兵,今天执勤的人,都是我买通的,其中还有两个人,根本就是我的下属。我要捏死你,就跟捏死一只蚂蚁那么容易。不过你放心,看在你好歹也是卧龙堂的人,我就不将你的家人赶尽杀绝了。不过,我会让他们一无所有的,过惯了锦衣玉食的他们,应该会觉得比死都难过吧……哈哈哈!”
冯魁从楼上走下来,一路笑得非常猖狂,非常得意!
在冯魁的身后,还有七个身穿黑色背心的青年,个个杀气腾腾,刘志江知道这七个人应该就是冯魁手下的“八鹰”了,只不过其中的“铁鹰”已经被陆青山给彻底废掉了,然后被刘志江卖给了乞讨集团,所以现在八鹰只剩七个了。
这七人的出现,证明了秦朗之前的推测是正确的,卧龙堂虽然名义上将冯魁给赶出去了,但却没有削弱冯魁的实力。可能是因为在卧龙堂的老大看来,冯魁虽然引起了很多人不满,但仍然是一把锋利的刀,与其直接将其折断,不如用这把刀去对付厉害的对头。如果不成功,结果仍然是少了一把杀人刀而已。
明白了其中道理之后,刘志江才知道自己跟冯魁、跟卧龙堂的堂主之间的差距实在太大了。运筹帷幄,刘志江远远不是这些老狐狸的对手。
“刘志江,你的死期到了——”
冯魁一声闷响,身后的一只“鹰”立即向刘志江大步走了过去,就如同猎鹰盯着了猎物一样,“刘老板,听说你以前也是一个练家子,正好让我领教领教!”
话还未说完,这只“鹰”已经抢先出手了,出手就是凌厉的鹰爪功,指骨啪啪直响,而刘志江气势被夺,一身功夫也荒废了不少,摆出的架子似乎都不那么稳了,看样子已经必死无疑!
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