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节
沈敬谦也道:“是啊!我也觉得我是捡来的,还是媳妇儿是亲的。”
高博无语:“你怎么和小言一个毛病,他说嫂子是亲的,你就说媳妇儿是亲的。媳妇儿和嫂子还有亲的晚的?”高博指了指柜子上的药箱:“上面有跌打损伤的药酒,你把那个拿下来,我帮你擦一下。”
沈敬谦走到柜子那边把药箱拿下来,高博用手蘸着药酒帮他在淤伤上涂满了药酒。高博的扭伤比较严重,药酒没效果,所以得去药店买跌打损伤的膏药。许多膏药都是有刺激的,高博不敢用,不知道有没有产妇专用的。
叶晨见季宏许久不回来,便去找他,结果在整个山顶牧场都没看到他的身影。他想也许是他太累了,所以回去休息了吧?于是叶晨便下山回了他暂居的那个四合院儿,四合院里空空如也,连人加他的那辆老爷车都不见了。叶晨推开房门,奶猫小白还在椅子上窝着晒太阳。看见他进来软软的叫了一声,埋头接着睡。
桌子上那束玫瑰花已经枯萎,恰如他只谈了一天的恋爱,他才初尝滋味,就枯萎凋零。叶晨自嘲的笑了笑:“亏你还说会让他舍不得,他还是毫无留恋的走了。”叶晨走到桌前,发现桌子上放了一张纸条和一瓶药,那药他认识,是他第一次和自己做过后吃的避孕药。
叶晨拿起纸条,上面写着:把药交给高博,小山子的童车在山顶木屋。
叶晨看了看那瓶避孕药,这种避孕药应该是特制的,他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不过上面标示的一百片装却让他产生了莫大的兴趣,这避孕药一百片装,季宏应该已经吃过两次了吧?叶晨迫不及待的拿出一张餐巾纸,将避孕药全部倒到餐巾纸上,一粒一粒的数,数了三遍,都是九十九颗!叶晨的心突然澎湃了起来,他清楚的记得季宏喝醉的那一夜,他对季宏做过的事,整整三次,他完完全全拥有了他整整三次。而且,这三次,他把自己的精-液全部留在了他的体内。
季宏醒来后是有打算下山拿药,可是叶晨却楼住他撒了个娇,他记得那会儿自己说的是:“不要了吧!生一个吧!多可爱……”
“他……没有吃药……”叶晨喃喃的道,他曾经给高博检查过身体,知道他们的生理特征,也知道他们非常容易受孕。所以季宏才会在第一次和他做完以后吃避孕药,其实这避孕药是他要拿给高博的吗?
叶晨无法让自己平静下来,他现在脑子里异常不平静却又清楚的自己要做什么,那就是他要找到他!他要问清楚他是不是那天做过以后他没有吃避孕药,他也想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喜欢自己而不在意自己有可能会怀孕。他很高兴如果自己真的有了孩子一定会像掌上明珠一样疼爱他,更会疼爱季宏。如果他不介意,他愿意和他去德国或者任何一个同性恋可以结婚的国度完成婚礼。可是……
当叶晨发疯一样把车开到高速公路的时候,却不知道到哪里去找他。这世界上真的有这样一种人,你不知道他从哪里来,更不知道他要到哪里去。他神秘的行踪,神秘的身世,让叶晨像个求知欲饥渴的少年一样极其想要得到答案。这在他对医学的探寻道路上都没有过,终于有一样东西,超越了他对医学的执着。但是,他却不给自己任何一点探寻的机会。就像渺茫大海里的一粒银沙,你永远不知道哪一个闪光点是他发出的。
叶晨非常不爽的用力捶了一下方向盘:“季宏,我愿意为你放弃医学,只要你愿意留在我身边。可是……呵呵,你在哪里?”
叶晨第一次了解到什么是失落,什么是空虚,什么是心痛。不因为季宏离开了,也不因为自己被甩了,而是因为他知道季宏是爱他的,却不得不走。更因为他不知道季宏是不是已经怀了自己的孩子,如果他怀着自己的孩子离开,那他这辈子都会痛恨自己。这个让人心疼的男人,生高博的时候就是他一个人,他不希望他再一个人给自己生一个儿子!早知道他会这样做,那一晚就不该冲动的要了他。
叶晨落寞的回到高家村,将避孕药一粒一粒的装回药瓶里,盖上盖子。做这些动作的时候,叶晨轻柔而缓慢,他又重新将避孕药数了一遍,依然是九十九颗。九十九颗,这个数据胀得他脑仁儿生疼。季宏,如果你敢自己把孩子生下来,我不会原谅你的。
将避孕药收好,叶晨又去山顶木屋搬了一个小小的折叠纯木制手工婴儿车下山。婴儿车非常精致,这些精雕细琢的花纹不知道他是怎样一笔一笔勾勒出来的。尤其是婴儿车把手上的两条q版小蛇,非常可爱,惟妙惟肖。婴儿车是可以折叠的,放平了是婴儿床,折起来是婴儿车,还可以拼出靠背。前面挂了一串木制风铃,一晃,下面坠着的银制小铃铛就发出脆响。这是一个男人的母爱,他爱高博,他爱小山子。他却不得不走……
第119章
高博被沈敬谦从山上抱回来,小山子被他太爷爷从山上抱回来。小山子完好无损,高博身上却挂了彩了。高妈妈看见以后又是一阵心疼,听了事件了来龙去脉后没有责怪沈敬谦,好歹是他在关键时刻救了小博,也算尽到他作为父亲和丈夫的责任了。
高博其实觉得挺过意不去的,他受个伤还劳师动众的,搅的大家都跟着不得安宁。这么多人,都玩儿不痛快。不过好在小山子是安全的,他刚才一颗心也是在嗓子眼儿里悬着的,当他看到那小子甚至连吓都没吓到的时候还真惊了惊。这小子忒勇敢,比他爸爸还勇敢。
众人见高博没什么事儿后就散了,邢秘书对小山子还有点儿恋恋不舍。当然这只是他暂时的感觉,等小山子越长越大尤其是和他儿子狼狈为奸同流合污后,他才猛然惊觉他小时候自己肿么可以如此盲目的萌他!
沈敬谦在村儿里没找到无刺激性的膏药,只好开车跑去a市买。高博直怪他大惊小怪,他还是执意去了。沈敬谦走后叶晨就拎了个小婴儿车走了进来,高博坐在炕上没能下去,看到叶晨进来后立即情的打招呼:“叶医生?你怎么来了?季先生没跟着一起?”
叶晨没有回答,只是把小婴儿车放到了炕上道:“来,试试这个婴儿车怎么样,季宏亲手做的。”
高博看到这个婴儿车的时候眼前就一亮,做的真的非常精致,而且看上去的确非常适合小山子这个鬼灵精。高博铺了小棉褥在里面,将小山子抱了进去。叶晨给他演示了一下机关:“现在是只能躺着,过两天小山子长大一点儿的时候还可以让他坐起来。这样拉开,还可以当婴儿床,可以用到四五岁,很实用。”
高博看了以后感叹:“这太精巧了,怎么做到的?”
叶晨笑道:“是啊!他怎么做到的呢。”叶晨的眼睛里有些落寞,他对高博道:“我可以抱一下小山子吗?”
高博道:“当然可以了。”
叶晨从婴儿车里把小山子抱了出来,怀里的小婴儿一脸好奇的看着他。叶晨的心仿佛漏掉了节奏,他心道小山子,你爷爷现在走了,不知道去了哪里。他很爱你,你一定要很幸福快乐的长大。叶晨亲了亲小山子,把他放回炕上,便告别了高博。
高博觉得今天叶晨的精神状态好像不太好,在他印象里,叶晨一直都是个温柔而又温暖的人。绝对配得起白衣天使这个名字,不论任何人看到他都会感觉他像一朵温暖健康的向日葵。可今天的叶晨给人的感觉很颓废,尤其是凌乱的头发以前落寞的眼神,似乎有什么心事,或者说是有什么心结。
高博没放到心上,叶晨是成年人,而且他比自己心智和情商都在自己之上,应该自己可以化解才对。这几天高博安心养伤,连带着小山子也躺在炕上好几天,不让出门,也不让晒太阳,小山子表示他已经快长毛儿了。麻麻,再不带我出去晒太阳,人就就该生虱子了。
高博看着肉嘟嘟的小山子,把他抱起来晃了晃:“儿子,无聊不?”
小山子把脸别过去,留给高博一个冷艳高贵的后脑勺儿。
高博好笑的捏捏他肉嘟嘟的脸:“臭小子,还不耐烦了,走,爸爸带你去晒太阳。”高博下炕把小山子放到婴儿车里,推着他出了门。现在脚伤已经没有什么大碍,不过偶尔还有些痒,这是伤口好的表现。
二月末,三月初的日子,小麦缺茎挺快,几天不见就能长到小腿高。春天一来,山里的各种野菜就开始报道,高博非常喜欢一种被称作面条菜的野菜。这些野菜在黄河中下游特别常见,一到小麦反青时节,面条菜就争先恐后的从地里钻出来。
今天沈敬谦去上班儿,邢秘书大着肚子还得不到产假的也苦逼的去上班了。高强和大江带领车队接送游客,好像就剩下高博一个人无所事事。
高妈妈铺了个花包做棉被,她似乎对做棉被情有独钟,已经做了七八床了。高博有点儿无语的对他妈妈道:“妈,您做这么多棉被盖得过来吗?”
高妈妈推了推老花镜撇了高博一眼:“这不是为你们结婚准备的吗?人家姑娘出嫁还八铺八盖,我嫁个儿子怎么着也得十二铺十二盖啊!我这才做了十床被子,还有十床褥子两床被子没做。还有小山子今年冬天的棉衣棉裤,你和小沈你俩再一人做双棉鞋,不行了,我最近太忙了,你们自己照顾小山子吧!”
婴儿车里的小山子表示不满,姥姥不要了,不开心。
高博脸上一红:“妈,谁说你儿子要出嫁了。”
高妈妈道:“前两天小沈还跟我商量你俩结婚的事儿呢,我说现在孩子还小,等小山子长大一点儿再结也不迟。我这边儿也没准备妥当,你和他商量吧!实在赶了,我叫你三奶奶过来帮忙。”
高博立即阻止:“您可别了妈,人家三奶奶刚生了孙女儿,也忙着呢。”
高妈妈道:“我这不是以防万一吗?你这是要上哪儿?脚好了?”
高博点头:“好了,打算到山上挖点儿野菜。脚不疼了,小山子躺在那儿不老实,带他上山溜达溜达。”
高妈妈道:“行,去吧!晚上我给你包饺子。”
高博推着小山子上了小山,赛马比赛过后山顶上相对安静了些,过几天桃花打花苞的时候又得热闹起来。小麦反青水后,长势异常旺盛,只要拨开麦苗儿,就有在根部看到展开以后饺子皮儿大小的面条菜。有的能长到巴掌大小,叶子细细长长跟面条似的,所以村儿里的人都管那叫面条儿菜。
许多在村儿里租了地的年轻人都会在周末的时候来高家坳子挖野菜,这里野菜种类繁多,比如苋菜,荠菜,马蜂菜等,这些菜不论凉拌还是热炒味道都不错。重点是这些都是山上野生的,没有任何农药污染。再说了,那些培育出来的蔬菜吃够了,偶尔吃吃野味也新鲜。
高博在小山子的婴儿车上挂了个篮子就出门了,东西河开河以后水涨了不少,不少游客沿着河沿儿端个马扎儿在那儿钓鱼。沈老爷子就是钓鱼爱好者成员之一,没事儿的时候就拿个钓杆儿,有时候一呆就是一个下午。好多老头儿年轻人都聚在那儿,和河对岸的隔空喊话聊天儿什么的,其实很有感觉。
不过沈老爷子往钓一下午顶多钓两条小鲫鱼,一般都是交给高妈妈给高博炖鱼汤了。偶尔钓条大的上来,也会交给高妈妈给高博补身体。高妈妈以前觉得有钱人家的鼻孔都长在天上,以前在城里的时候好多有钱人都是这样,但现在她不这么认为了,沈家的老爷子和小沈真心不错。重点是他们竟然就这样在乡下生活下去了,为了高博还把公司的总部都移了过来。每天看着食堂里那些早中晚来打饭的白领,高妈妈还真心觉得自己也年轻了不少。年轻人多了就是有活力啊!
在麦田里转了两圈儿,高博就挖了半篮子的野菜。今天他主要挖的就是面条儿菜,已经有一年没吃了。这东西是有节气的,也就春茬麦田里会有。一过夏天,这东西就开始抽茎开花儿了,那时候面条儿菜就老了,不能吃了。
小山子现在已经可以用手有意识的去抓东西了,虽然他还抓不住,不过看到他感兴趣的东西都会去够一够。高博怕他无聊,拿了一棵摘好的面条菜给他。小山子手里紧紧的握着那颗面条儿菜,偶尔拿到眼前看一看,嘴里呜呜哇哇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等高博回来再一看,小山子满嘴菜色。
高博快笑疯了,一边替他擦嘴一边道:“儿子你这是在干什么?你也想吃菜吗?你现在才仨月还不能吃!小笨蛋,牙都还没长呢就想吃东西呢?”
小山子舔了舔嘴唇儿,表示野菜非常好吃他也要吃。高博把他手里残余的野菜抠了出来,这家伙小手力道还挺大,直到这棵野菜尸骨无存才从他的手里把菜给夺过来。开春儿不知名的小野花儿已经开了,黄黄的有点儿像野菊花。高博摘了一朵戴在儿子的耳朵上,拿出手机给他拍了一张照片发给沈敬谦。
正在开会的沈敬谦看到高博发来的儿子照片以后笑了笑,立即回复了一句:“耳朵上那朵菊花是要闹哪样?”
高博哈哈笑,回复道:“那不是菊花,是一种野花儿,我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字。”
沈敬谦回了个笑脸:“我就说,我儿子的菊花怎么能长到耳朵上。”
这边高博快笑疯了,小山子表示他爸爸非常无聊。还有耳朵上这朵菊花,真是丑的要死!要不是因为够不着,他早就把它摘下来扔掉了!于是,无力的撅了撅小嘴儿,把头偏了过去。
高博觉得儿子的这张照片非常可爱,于是很欢乐的设为了屏保。
村儿里的生活就这点好,那就是宁静,不论外边儿发生了什么事儿在村儿里依旧是时光缓慢的流淌着。高博觉得自己很幸福,当然,如果可以一直这样幸福下去就更好了。
而诊所里的叶晨,却似乎没能体会到这种幸福。他曾经发疯了似的找了季宏十天,可是他就像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似的,杳无音讯。
第120章
回来后叶晨就开始到处搜集资料,尤其是季宏所说过的那个地下室,已经废置好久的地下室,季宏往往一呆就是一整天。有时候晚上都一直泡在里面,那里的书,父亲留下来的资料,以及所有似乎与季宏有过蛛丝马迹的地方。
但他发现的东西并不多,只有一件衣服,那不是属于父亲的。一张报告,季宏怀孕的检查报告。叶晨抚摸着那张检查报告,低声道:“你知道自己怀孕的时候是不是也很开心?呵呵,像高博一样?”叶晨的手指滑过一行字,20周,也就是一百四十天。
叶晨的眉心皱了起来,季宏怀孕一百四十天才发现吗?那时候已经四个多月了!还是有什么意外让他不能去做产检?他究竟遭遇了什么?叶晨揉了揉眉心,如果可以,让他来承担这一切。让季宏回来,还有他现在肚子里可能已经有了的孩子。
叶晨的手机响了起来,他接起电话,沙哑的嗓音让他想起自己这一天好像又是滴水未沾。呵呵,不该这样的,季宏肯定不喜欢。他那么完美,怎么容许自己的男人有一点颓废?
电话那端传来一个声音:“您好,是叶博士吗?”
叶晨道:“是我,有什么事吗?”
“哦,是这样的,我们这边有一个新论点医学峰会。不知道,您有没有兴趣来参加一下?”
叶晨想都没想便回绝道:“我最近很忙,没时间。”
那边道:“呵呵,我知道您对医学有着近乎偏执的执着,我相信这件事您一定会感兴趣的。”
叶晨道:“我现在有比医学更重要的事,抱歉。”叶晨刚要挂断电话,那边却说道:“你知道返老还童吗?”
叶晨的脑子里立即如同一道惊雷一样炸开:“你说什么?”
那边缓缓道:“长生不老不再是梦,当然,这一切要从返老还童这个切入点开始。只要你愿意加入这个实验,我们会提供最优沃的条件,您懂的。”
返老还童,呵呵,返老还童。除了季宏,他不知道这个世上还有谁具备这个能力。他忍不住想到了自杀的父亲,临死前还一直在赎罪的父亲。那个惨绝人寰的实验,人体实验。
叶晨立即道:“峰会的地点在哪里?”
对方道:“到时候我们会通知你的。”电话里传来对方挂断电话的声音。
叶晨立即从一堆资料里起身,离开这个曾经与季宏有过蛛丝马迹的地下室。仔细的将自己的身体冲洗了一遍,将胡子刮得一干二净,穿上干净的衬衫仔裤。叶晨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好在颓废了这么多天也没有黑眼圈,不然季宏看到肯定会不喜欢。既然决定要介入另一个人的世界,那就彻底一点吧!如果你遇到危险,我也愿意付出生命保护你的周全。像你口中的那个陆之轩一样,他一定是你原来的情人吧?
雨花石墓地,永远有一座墓地被修整的干干净净。季宏将一束白菊放在墓碑前,点燃一支烟,默默的望着墓碑上的照片,以及墓碑上的三个字:陆之轩。
照片经过风春雨淋已经有些模糊了,但依旧可以看出他与高博有三分神似的脸。季宏蹲下抚摸着陆之轩的照片,忽然笑了,他语调轻缓如同呢喃一般对着墓碑说话:“我去看我们的儿子了,他给我们生了个孙子叫沈高山。很可爱,嘴巴鼻子跟你特别像,真的特别像啊!呵呵,为什么高博长的一点都不像我?好嫉妒。他刚出生的时候我还埋怨过,怎么你死了都让我这辈子都记住你?真是让人讨厌!”
季宏吸了一口烟,缓缓吐出:“我遇到一个男人,他对我说了当年你和我说过的那句话。他问我一夜情要不要?……我答应了。你有没有怪我?……他跟你完全不一样,你就是个黑社会,一夜情也不够温柔。他不一样,他是个医生,哦,对了,他是叶仲骐的儿子。不要笑我老牛吃嫩草啊!为了表达我的谦让,我让他多吃了我几次。……我还想叫你一声轩哥,你是个有情有义的人,我知道你一定会去把我救回来。可你真小气,为什么把自己留在那里的呢?……陆之轩,你太小气了。我都没来得及告诉你,我怀了你的孩子。我当年问过你,如果你有了孩子会叫他什么,你说就叫陆博好了,简单好记。可惜,他现在姓高。呵呵呵……”
阳光下,季宏单纯的像个孩子。他的眼角没有一丝笑纹,皮肤细致光滑,风吹过他的长发,遮住他的眼睛。季宏伸手将头发拢到耳后:“我说会替你报仇的,亲手杀掉铁龙,揪出他身后的组织。不只是为你,还为咱们的儿子。那个组织从来没有停止过找我,显然他们还不知道我生了高博。你知道吗?当时你救我出来的时候,我的身孕已经快五个月了,如果不是因为他长得不够大,我都担心会被他们发现。……好在,你在他们发现之前把我救出来了。……你知道吗陆之轩?开颅的时候我没怕过,吸髓的时候我没怕过,注射任何药物的时候我都没怕过。只有在他们要给我做腹部解剖手术的时候我害怕了,我怕我保不住这个孩子。呵呵,陆之轩,你真是个男人!算了,这么多年了,我埋怨你还有什么用?如果这次我能活着回来,我就去和儿子团聚,过平静的日子。当然,还有那个我现在喜欢的男孩儿,我会为他生个孩子,像我们的儿子一样,平平淡淡,安安乐乐。虽然我知道这不太可能,因为季家的男人必须足够强大,否则只能沦为别人实验下的牺牲品。”
季宏将烟蒂扔掉,离开陆之轩的墓地,寂寥的山区墓地,人烟稀少的树林。季宏的皮鞋踩在枯枝败叶上,前路是未知的,可他只能走下去。
邢秘书最近很烦躁,因为他今天上班的时候开早会,技术部的那个宅男竟然笑话他越来越像八戒了!他现在六个月啊六个月!卧槽沈敬谦你个周八皮,神马时候才能让人家休产假?总不能等到七八个月,到时候别说八戒,米勒佛都不为过啊!
可重点是,他别的地方都不胖,就一个肚子大!这会儿见到他的人还不多,如果见到他的人多了,到时候再休产假别人肯定会怀疑啊!
于是邢秘书找到沈敬谦,一脸可怜巴巴的望着坐在办公桌后面的老总:“沈总,您看我这肚子,是不是感觉有什么不妥?”
沈敬谦道:“有什么不妥,挺好的啊?哦,你要是觉得不妥,就去找叶晨,让他帮你检查一下看看哪边不妥。”
邢秘书道:“我说的不是这个啊!我都六个月了!再有三个月就要生了啊!您还让我上班儿,高博这个时候早就去山顶牧场待产了啊嘤!”
沈敬谦满头黑线:“撒娇在我这里不管用,回家找你家强哥比较有效。”
邢秘书道:“强哥最近在忙射击俱乐部的事儿,都没时间管我。我们两口子整天为你卖命,不要连我们家承梓都卖身给你啊!”
沈敬谦笑了起来,邢秘书的产假早就可以休了,不过是因为公司里大大小小的事都离不开他,所以才让他到现在还坚持上班。如果邢秘书去休产假,估计半年内这里所有的事儿都得他自己一个人料理,到时候陪媳妇儿的时间估计就会越来越少了。
沈敬谦的手机响了一下,高博发来的,说是叫上邢秘书和高强去他家吃饺子。今天他亲自在地里挖的野菜,必须让邢秘书去尝尝鲜。沈敬谦叹了口气道:“这样吧!如果你七月开始休产假,承梓两个月的时候再来上班,如果现在休,那承梓出满月你就回来上班吧!你知道,你是公司的顶梁柱,母仪天下的邢副总要是走了,我怕我一个人撑不住。”
邢秘书扁了扁嘴:“你可以临时把高博调过来给你帮忙啊!他在公司也呆了将近一年呢,对公司的运营和系统都很了解,再说,有他陪你时间过得也快一点不是?”
沈敬谦随手给高博回短信,边道:“话是这么说,可高博一来我怕我的工作效率会大大降低,试问如果强哥在这儿,你会有心思工作吗?”
邢秘书一想,好像确实是这样。
沈敬谦又道:“现在或者一个月以后,你自己看着办吧!”
邢秘书想了想,承梓如果刚出满月就来上班儿,那小孩子肯定受委屈。现在他挺着大肚子有强哥接送,到时候自己肯定要带着小毛头儿一起上班儿,他受点儿委屈就算了,如果到时候再让孩子受委屈,划不来。邢秘书扁了扁嘴:“算了,我再坚持一个月好了。”最近华申也的确事多,越来越多的项目等着他批示,也不能怪沈敬谦不准给他产假。
这时候沈敬谦的手机又响了起来,他本来以为是高博打来让他早点儿回去的,一看来电显示竟然是叶晨。自从上次叶晨和季宏离开以后,他们就再也没回来过,沈敬谦猜想可能两人正在蜜月期吧?
沈敬谦接起电话:“叶晨,什么事?”
叶晨道:“最近季宏有没有回去过?”
沈敬谦皱了皱眉:“难道他没有和你在一起吗?”
叶晨道:“没有,我已经十几天没有见到过他了,我特意去找过他,可他就像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一样。我托了警局的朋友,找到两千九百多名季宏,没有一个是他。”
作者有话要说:不敢放手写季宏的过去,大家知道有这么一回事儿就得了。给叶晨和季宏一个美好的结局是我们的宗旨,嗯,继续加油码字……
高博无语:“你怎么和小言一个毛病,他说嫂子是亲的,你就说媳妇儿是亲的。媳妇儿和嫂子还有亲的晚的?”高博指了指柜子上的药箱:“上面有跌打损伤的药酒,你把那个拿下来,我帮你擦一下。”
沈敬谦走到柜子那边把药箱拿下来,高博用手蘸着药酒帮他在淤伤上涂满了药酒。高博的扭伤比较严重,药酒没效果,所以得去药店买跌打损伤的膏药。许多膏药都是有刺激的,高博不敢用,不知道有没有产妇专用的。
叶晨见季宏许久不回来,便去找他,结果在整个山顶牧场都没看到他的身影。他想也许是他太累了,所以回去休息了吧?于是叶晨便下山回了他暂居的那个四合院儿,四合院里空空如也,连人加他的那辆老爷车都不见了。叶晨推开房门,奶猫小白还在椅子上窝着晒太阳。看见他进来软软的叫了一声,埋头接着睡。
桌子上那束玫瑰花已经枯萎,恰如他只谈了一天的恋爱,他才初尝滋味,就枯萎凋零。叶晨自嘲的笑了笑:“亏你还说会让他舍不得,他还是毫无留恋的走了。”叶晨走到桌前,发现桌子上放了一张纸条和一瓶药,那药他认识,是他第一次和自己做过后吃的避孕药。
叶晨拿起纸条,上面写着:把药交给高博,小山子的童车在山顶木屋。
叶晨看了看那瓶避孕药,这种避孕药应该是特制的,他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不过上面标示的一百片装却让他产生了莫大的兴趣,这避孕药一百片装,季宏应该已经吃过两次了吧?叶晨迫不及待的拿出一张餐巾纸,将避孕药全部倒到餐巾纸上,一粒一粒的数,数了三遍,都是九十九颗!叶晨的心突然澎湃了起来,他清楚的记得季宏喝醉的那一夜,他对季宏做过的事,整整三次,他完完全全拥有了他整整三次。而且,这三次,他把自己的精-液全部留在了他的体内。
季宏醒来后是有打算下山拿药,可是叶晨却楼住他撒了个娇,他记得那会儿自己说的是:“不要了吧!生一个吧!多可爱……”
“他……没有吃药……”叶晨喃喃的道,他曾经给高博检查过身体,知道他们的生理特征,也知道他们非常容易受孕。所以季宏才会在第一次和他做完以后吃避孕药,其实这避孕药是他要拿给高博的吗?
叶晨无法让自己平静下来,他现在脑子里异常不平静却又清楚的自己要做什么,那就是他要找到他!他要问清楚他是不是那天做过以后他没有吃避孕药,他也想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喜欢自己而不在意自己有可能会怀孕。他很高兴如果自己真的有了孩子一定会像掌上明珠一样疼爱他,更会疼爱季宏。如果他不介意,他愿意和他去德国或者任何一个同性恋可以结婚的国度完成婚礼。可是……
当叶晨发疯一样把车开到高速公路的时候,却不知道到哪里去找他。这世界上真的有这样一种人,你不知道他从哪里来,更不知道他要到哪里去。他神秘的行踪,神秘的身世,让叶晨像个求知欲饥渴的少年一样极其想要得到答案。这在他对医学的探寻道路上都没有过,终于有一样东西,超越了他对医学的执着。但是,他却不给自己任何一点探寻的机会。就像渺茫大海里的一粒银沙,你永远不知道哪一个闪光点是他发出的。
叶晨非常不爽的用力捶了一下方向盘:“季宏,我愿意为你放弃医学,只要你愿意留在我身边。可是……呵呵,你在哪里?”
叶晨第一次了解到什么是失落,什么是空虚,什么是心痛。不因为季宏离开了,也不因为自己被甩了,而是因为他知道季宏是爱他的,却不得不走。更因为他不知道季宏是不是已经怀了自己的孩子,如果他怀着自己的孩子离开,那他这辈子都会痛恨自己。这个让人心疼的男人,生高博的时候就是他一个人,他不希望他再一个人给自己生一个儿子!早知道他会这样做,那一晚就不该冲动的要了他。
叶晨落寞的回到高家村,将避孕药一粒一粒的装回药瓶里,盖上盖子。做这些动作的时候,叶晨轻柔而缓慢,他又重新将避孕药数了一遍,依然是九十九颗。九十九颗,这个数据胀得他脑仁儿生疼。季宏,如果你敢自己把孩子生下来,我不会原谅你的。
将避孕药收好,叶晨又去山顶木屋搬了一个小小的折叠纯木制手工婴儿车下山。婴儿车非常精致,这些精雕细琢的花纹不知道他是怎样一笔一笔勾勒出来的。尤其是婴儿车把手上的两条q版小蛇,非常可爱,惟妙惟肖。婴儿车是可以折叠的,放平了是婴儿床,折起来是婴儿车,还可以拼出靠背。前面挂了一串木制风铃,一晃,下面坠着的银制小铃铛就发出脆响。这是一个男人的母爱,他爱高博,他爱小山子。他却不得不走……
第119章
高博被沈敬谦从山上抱回来,小山子被他太爷爷从山上抱回来。小山子完好无损,高博身上却挂了彩了。高妈妈看见以后又是一阵心疼,听了事件了来龙去脉后没有责怪沈敬谦,好歹是他在关键时刻救了小博,也算尽到他作为父亲和丈夫的责任了。
高博其实觉得挺过意不去的,他受个伤还劳师动众的,搅的大家都跟着不得安宁。这么多人,都玩儿不痛快。不过好在小山子是安全的,他刚才一颗心也是在嗓子眼儿里悬着的,当他看到那小子甚至连吓都没吓到的时候还真惊了惊。这小子忒勇敢,比他爸爸还勇敢。
众人见高博没什么事儿后就散了,邢秘书对小山子还有点儿恋恋不舍。当然这只是他暂时的感觉,等小山子越长越大尤其是和他儿子狼狈为奸同流合污后,他才猛然惊觉他小时候自己肿么可以如此盲目的萌他!
沈敬谦在村儿里没找到无刺激性的膏药,只好开车跑去a市买。高博直怪他大惊小怪,他还是执意去了。沈敬谦走后叶晨就拎了个小婴儿车走了进来,高博坐在炕上没能下去,看到叶晨进来后立即情的打招呼:“叶医生?你怎么来了?季先生没跟着一起?”
叶晨没有回答,只是把小婴儿车放到了炕上道:“来,试试这个婴儿车怎么样,季宏亲手做的。”
高博看到这个婴儿车的时候眼前就一亮,做的真的非常精致,而且看上去的确非常适合小山子这个鬼灵精。高博铺了小棉褥在里面,将小山子抱了进去。叶晨给他演示了一下机关:“现在是只能躺着,过两天小山子长大一点儿的时候还可以让他坐起来。这样拉开,还可以当婴儿床,可以用到四五岁,很实用。”
高博看了以后感叹:“这太精巧了,怎么做到的?”
叶晨笑道:“是啊!他怎么做到的呢。”叶晨的眼睛里有些落寞,他对高博道:“我可以抱一下小山子吗?”
高博道:“当然可以了。”
叶晨从婴儿车里把小山子抱了出来,怀里的小婴儿一脸好奇的看着他。叶晨的心仿佛漏掉了节奏,他心道小山子,你爷爷现在走了,不知道去了哪里。他很爱你,你一定要很幸福快乐的长大。叶晨亲了亲小山子,把他放回炕上,便告别了高博。
高博觉得今天叶晨的精神状态好像不太好,在他印象里,叶晨一直都是个温柔而又温暖的人。绝对配得起白衣天使这个名字,不论任何人看到他都会感觉他像一朵温暖健康的向日葵。可今天的叶晨给人的感觉很颓废,尤其是凌乱的头发以前落寞的眼神,似乎有什么心事,或者说是有什么心结。
高博没放到心上,叶晨是成年人,而且他比自己心智和情商都在自己之上,应该自己可以化解才对。这几天高博安心养伤,连带着小山子也躺在炕上好几天,不让出门,也不让晒太阳,小山子表示他已经快长毛儿了。麻麻,再不带我出去晒太阳,人就就该生虱子了。
高博看着肉嘟嘟的小山子,把他抱起来晃了晃:“儿子,无聊不?”
小山子把脸别过去,留给高博一个冷艳高贵的后脑勺儿。
高博好笑的捏捏他肉嘟嘟的脸:“臭小子,还不耐烦了,走,爸爸带你去晒太阳。”高博下炕把小山子放到婴儿车里,推着他出了门。现在脚伤已经没有什么大碍,不过偶尔还有些痒,这是伤口好的表现。
二月末,三月初的日子,小麦缺茎挺快,几天不见就能长到小腿高。春天一来,山里的各种野菜就开始报道,高博非常喜欢一种被称作面条菜的野菜。这些野菜在黄河中下游特别常见,一到小麦反青时节,面条菜就争先恐后的从地里钻出来。
今天沈敬谦去上班儿,邢秘书大着肚子还得不到产假的也苦逼的去上班了。高强和大江带领车队接送游客,好像就剩下高博一个人无所事事。
高妈妈铺了个花包做棉被,她似乎对做棉被情有独钟,已经做了七八床了。高博有点儿无语的对他妈妈道:“妈,您做这么多棉被盖得过来吗?”
高妈妈推了推老花镜撇了高博一眼:“这不是为你们结婚准备的吗?人家姑娘出嫁还八铺八盖,我嫁个儿子怎么着也得十二铺十二盖啊!我这才做了十床被子,还有十床褥子两床被子没做。还有小山子今年冬天的棉衣棉裤,你和小沈你俩再一人做双棉鞋,不行了,我最近太忙了,你们自己照顾小山子吧!”
婴儿车里的小山子表示不满,姥姥不要了,不开心。
高博脸上一红:“妈,谁说你儿子要出嫁了。”
高妈妈道:“前两天小沈还跟我商量你俩结婚的事儿呢,我说现在孩子还小,等小山子长大一点儿再结也不迟。我这边儿也没准备妥当,你和他商量吧!实在赶了,我叫你三奶奶过来帮忙。”
高博立即阻止:“您可别了妈,人家三奶奶刚生了孙女儿,也忙着呢。”
高妈妈道:“我这不是以防万一吗?你这是要上哪儿?脚好了?”
高博点头:“好了,打算到山上挖点儿野菜。脚不疼了,小山子躺在那儿不老实,带他上山溜达溜达。”
高妈妈道:“行,去吧!晚上我给你包饺子。”
高博推着小山子上了小山,赛马比赛过后山顶上相对安静了些,过几天桃花打花苞的时候又得热闹起来。小麦反青水后,长势异常旺盛,只要拨开麦苗儿,就有在根部看到展开以后饺子皮儿大小的面条菜。有的能长到巴掌大小,叶子细细长长跟面条似的,所以村儿里的人都管那叫面条儿菜。
许多在村儿里租了地的年轻人都会在周末的时候来高家坳子挖野菜,这里野菜种类繁多,比如苋菜,荠菜,马蜂菜等,这些菜不论凉拌还是热炒味道都不错。重点是这些都是山上野生的,没有任何农药污染。再说了,那些培育出来的蔬菜吃够了,偶尔吃吃野味也新鲜。
高博在小山子的婴儿车上挂了个篮子就出门了,东西河开河以后水涨了不少,不少游客沿着河沿儿端个马扎儿在那儿钓鱼。沈老爷子就是钓鱼爱好者成员之一,没事儿的时候就拿个钓杆儿,有时候一呆就是一个下午。好多老头儿年轻人都聚在那儿,和河对岸的隔空喊话聊天儿什么的,其实很有感觉。
不过沈老爷子往钓一下午顶多钓两条小鲫鱼,一般都是交给高妈妈给高博炖鱼汤了。偶尔钓条大的上来,也会交给高妈妈给高博补身体。高妈妈以前觉得有钱人家的鼻孔都长在天上,以前在城里的时候好多有钱人都是这样,但现在她不这么认为了,沈家的老爷子和小沈真心不错。重点是他们竟然就这样在乡下生活下去了,为了高博还把公司的总部都移了过来。每天看着食堂里那些早中晚来打饭的白领,高妈妈还真心觉得自己也年轻了不少。年轻人多了就是有活力啊!
在麦田里转了两圈儿,高博就挖了半篮子的野菜。今天他主要挖的就是面条儿菜,已经有一年没吃了。这东西是有节气的,也就春茬麦田里会有。一过夏天,这东西就开始抽茎开花儿了,那时候面条儿菜就老了,不能吃了。
小山子现在已经可以用手有意识的去抓东西了,虽然他还抓不住,不过看到他感兴趣的东西都会去够一够。高博怕他无聊,拿了一棵摘好的面条菜给他。小山子手里紧紧的握着那颗面条儿菜,偶尔拿到眼前看一看,嘴里呜呜哇哇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等高博回来再一看,小山子满嘴菜色。
高博快笑疯了,一边替他擦嘴一边道:“儿子你这是在干什么?你也想吃菜吗?你现在才仨月还不能吃!小笨蛋,牙都还没长呢就想吃东西呢?”
小山子舔了舔嘴唇儿,表示野菜非常好吃他也要吃。高博把他手里残余的野菜抠了出来,这家伙小手力道还挺大,直到这棵野菜尸骨无存才从他的手里把菜给夺过来。开春儿不知名的小野花儿已经开了,黄黄的有点儿像野菊花。高博摘了一朵戴在儿子的耳朵上,拿出手机给他拍了一张照片发给沈敬谦。
正在开会的沈敬谦看到高博发来的儿子照片以后笑了笑,立即回复了一句:“耳朵上那朵菊花是要闹哪样?”
高博哈哈笑,回复道:“那不是菊花,是一种野花儿,我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字。”
沈敬谦回了个笑脸:“我就说,我儿子的菊花怎么能长到耳朵上。”
这边高博快笑疯了,小山子表示他爸爸非常无聊。还有耳朵上这朵菊花,真是丑的要死!要不是因为够不着,他早就把它摘下来扔掉了!于是,无力的撅了撅小嘴儿,把头偏了过去。
高博觉得儿子的这张照片非常可爱,于是很欢乐的设为了屏保。
村儿里的生活就这点好,那就是宁静,不论外边儿发生了什么事儿在村儿里依旧是时光缓慢的流淌着。高博觉得自己很幸福,当然,如果可以一直这样幸福下去就更好了。
而诊所里的叶晨,却似乎没能体会到这种幸福。他曾经发疯了似的找了季宏十天,可是他就像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似的,杳无音讯。
第120章
回来后叶晨就开始到处搜集资料,尤其是季宏所说过的那个地下室,已经废置好久的地下室,季宏往往一呆就是一整天。有时候晚上都一直泡在里面,那里的书,父亲留下来的资料,以及所有似乎与季宏有过蛛丝马迹的地方。
但他发现的东西并不多,只有一件衣服,那不是属于父亲的。一张报告,季宏怀孕的检查报告。叶晨抚摸着那张检查报告,低声道:“你知道自己怀孕的时候是不是也很开心?呵呵,像高博一样?”叶晨的手指滑过一行字,20周,也就是一百四十天。
叶晨的眉心皱了起来,季宏怀孕一百四十天才发现吗?那时候已经四个多月了!还是有什么意外让他不能去做产检?他究竟遭遇了什么?叶晨揉了揉眉心,如果可以,让他来承担这一切。让季宏回来,还有他现在肚子里可能已经有了的孩子。
叶晨的手机响了起来,他接起电话,沙哑的嗓音让他想起自己这一天好像又是滴水未沾。呵呵,不该这样的,季宏肯定不喜欢。他那么完美,怎么容许自己的男人有一点颓废?
电话那端传来一个声音:“您好,是叶博士吗?”
叶晨道:“是我,有什么事吗?”
“哦,是这样的,我们这边有一个新论点医学峰会。不知道,您有没有兴趣来参加一下?”
叶晨想都没想便回绝道:“我最近很忙,没时间。”
那边道:“呵呵,我知道您对医学有着近乎偏执的执着,我相信这件事您一定会感兴趣的。”
叶晨道:“我现在有比医学更重要的事,抱歉。”叶晨刚要挂断电话,那边却说道:“你知道返老还童吗?”
叶晨的脑子里立即如同一道惊雷一样炸开:“你说什么?”
那边缓缓道:“长生不老不再是梦,当然,这一切要从返老还童这个切入点开始。只要你愿意加入这个实验,我们会提供最优沃的条件,您懂的。”
返老还童,呵呵,返老还童。除了季宏,他不知道这个世上还有谁具备这个能力。他忍不住想到了自杀的父亲,临死前还一直在赎罪的父亲。那个惨绝人寰的实验,人体实验。
叶晨立即道:“峰会的地点在哪里?”
对方道:“到时候我们会通知你的。”电话里传来对方挂断电话的声音。
叶晨立即从一堆资料里起身,离开这个曾经与季宏有过蛛丝马迹的地下室。仔细的将自己的身体冲洗了一遍,将胡子刮得一干二净,穿上干净的衬衫仔裤。叶晨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好在颓废了这么多天也没有黑眼圈,不然季宏看到肯定会不喜欢。既然决定要介入另一个人的世界,那就彻底一点吧!如果你遇到危险,我也愿意付出生命保护你的周全。像你口中的那个陆之轩一样,他一定是你原来的情人吧?
雨花石墓地,永远有一座墓地被修整的干干净净。季宏将一束白菊放在墓碑前,点燃一支烟,默默的望着墓碑上的照片,以及墓碑上的三个字:陆之轩。
照片经过风春雨淋已经有些模糊了,但依旧可以看出他与高博有三分神似的脸。季宏蹲下抚摸着陆之轩的照片,忽然笑了,他语调轻缓如同呢喃一般对着墓碑说话:“我去看我们的儿子了,他给我们生了个孙子叫沈高山。很可爱,嘴巴鼻子跟你特别像,真的特别像啊!呵呵,为什么高博长的一点都不像我?好嫉妒。他刚出生的时候我还埋怨过,怎么你死了都让我这辈子都记住你?真是让人讨厌!”
季宏吸了一口烟,缓缓吐出:“我遇到一个男人,他对我说了当年你和我说过的那句话。他问我一夜情要不要?……我答应了。你有没有怪我?……他跟你完全不一样,你就是个黑社会,一夜情也不够温柔。他不一样,他是个医生,哦,对了,他是叶仲骐的儿子。不要笑我老牛吃嫩草啊!为了表达我的谦让,我让他多吃了我几次。……我还想叫你一声轩哥,你是个有情有义的人,我知道你一定会去把我救回来。可你真小气,为什么把自己留在那里的呢?……陆之轩,你太小气了。我都没来得及告诉你,我怀了你的孩子。我当年问过你,如果你有了孩子会叫他什么,你说就叫陆博好了,简单好记。可惜,他现在姓高。呵呵呵……”
阳光下,季宏单纯的像个孩子。他的眼角没有一丝笑纹,皮肤细致光滑,风吹过他的长发,遮住他的眼睛。季宏伸手将头发拢到耳后:“我说会替你报仇的,亲手杀掉铁龙,揪出他身后的组织。不只是为你,还为咱们的儿子。那个组织从来没有停止过找我,显然他们还不知道我生了高博。你知道吗?当时你救我出来的时候,我的身孕已经快五个月了,如果不是因为他长得不够大,我都担心会被他们发现。……好在,你在他们发现之前把我救出来了。……你知道吗陆之轩?开颅的时候我没怕过,吸髓的时候我没怕过,注射任何药物的时候我都没怕过。只有在他们要给我做腹部解剖手术的时候我害怕了,我怕我保不住这个孩子。呵呵,陆之轩,你真是个男人!算了,这么多年了,我埋怨你还有什么用?如果这次我能活着回来,我就去和儿子团聚,过平静的日子。当然,还有那个我现在喜欢的男孩儿,我会为他生个孩子,像我们的儿子一样,平平淡淡,安安乐乐。虽然我知道这不太可能,因为季家的男人必须足够强大,否则只能沦为别人实验下的牺牲品。”
季宏将烟蒂扔掉,离开陆之轩的墓地,寂寥的山区墓地,人烟稀少的树林。季宏的皮鞋踩在枯枝败叶上,前路是未知的,可他只能走下去。
邢秘书最近很烦躁,因为他今天上班的时候开早会,技术部的那个宅男竟然笑话他越来越像八戒了!他现在六个月啊六个月!卧槽沈敬谦你个周八皮,神马时候才能让人家休产假?总不能等到七八个月,到时候别说八戒,米勒佛都不为过啊!
可重点是,他别的地方都不胖,就一个肚子大!这会儿见到他的人还不多,如果见到他的人多了,到时候再休产假别人肯定会怀疑啊!
于是邢秘书找到沈敬谦,一脸可怜巴巴的望着坐在办公桌后面的老总:“沈总,您看我这肚子,是不是感觉有什么不妥?”
沈敬谦道:“有什么不妥,挺好的啊?哦,你要是觉得不妥,就去找叶晨,让他帮你检查一下看看哪边不妥。”
邢秘书道:“我说的不是这个啊!我都六个月了!再有三个月就要生了啊!您还让我上班儿,高博这个时候早就去山顶牧场待产了啊嘤!”
沈敬谦满头黑线:“撒娇在我这里不管用,回家找你家强哥比较有效。”
邢秘书道:“强哥最近在忙射击俱乐部的事儿,都没时间管我。我们两口子整天为你卖命,不要连我们家承梓都卖身给你啊!”
沈敬谦笑了起来,邢秘书的产假早就可以休了,不过是因为公司里大大小小的事都离不开他,所以才让他到现在还坚持上班。如果邢秘书去休产假,估计半年内这里所有的事儿都得他自己一个人料理,到时候陪媳妇儿的时间估计就会越来越少了。
沈敬谦的手机响了一下,高博发来的,说是叫上邢秘书和高强去他家吃饺子。今天他亲自在地里挖的野菜,必须让邢秘书去尝尝鲜。沈敬谦叹了口气道:“这样吧!如果你七月开始休产假,承梓两个月的时候再来上班,如果现在休,那承梓出满月你就回来上班吧!你知道,你是公司的顶梁柱,母仪天下的邢副总要是走了,我怕我一个人撑不住。”
邢秘书扁了扁嘴:“你可以临时把高博调过来给你帮忙啊!他在公司也呆了将近一年呢,对公司的运营和系统都很了解,再说,有他陪你时间过得也快一点不是?”
沈敬谦随手给高博回短信,边道:“话是这么说,可高博一来我怕我的工作效率会大大降低,试问如果强哥在这儿,你会有心思工作吗?”
邢秘书一想,好像确实是这样。
沈敬谦又道:“现在或者一个月以后,你自己看着办吧!”
邢秘书想了想,承梓如果刚出满月就来上班儿,那小孩子肯定受委屈。现在他挺着大肚子有强哥接送,到时候自己肯定要带着小毛头儿一起上班儿,他受点儿委屈就算了,如果到时候再让孩子受委屈,划不来。邢秘书扁了扁嘴:“算了,我再坚持一个月好了。”最近华申也的确事多,越来越多的项目等着他批示,也不能怪沈敬谦不准给他产假。
这时候沈敬谦的手机又响了起来,他本来以为是高博打来让他早点儿回去的,一看来电显示竟然是叶晨。自从上次叶晨和季宏离开以后,他们就再也没回来过,沈敬谦猜想可能两人正在蜜月期吧?
沈敬谦接起电话:“叶晨,什么事?”
叶晨道:“最近季宏有没有回去过?”
沈敬谦皱了皱眉:“难道他没有和你在一起吗?”
叶晨道:“没有,我已经十几天没有见到过他了,我特意去找过他,可他就像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一样。我托了警局的朋友,找到两千九百多名季宏,没有一个是他。”
作者有话要说:不敢放手写季宏的过去,大家知道有这么一回事儿就得了。给叶晨和季宏一个美好的结局是我们的宗旨,嗯,继续加油码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