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死了很多年 第269节
还好,胡大小姐早已习惯了失望。她勉强放柔声音,安慰了一脸歉疚的庄清曦几句,又表示了感激。
“哪里……庄小姐如此为阿韶着想,我心中只有感激。”她嘴里说着些客套话,“庄小姐,还有庄公子,二位陪着我们车马劳顿,过意不去的是我。两位且去好好歇息,需要什么,只管找我开口便是。”
总算将那两位哄回了房。
胡大小姐牵着孩子,回到自己的院子。到了院子口,便见一名年轻男子东张西望,那矮小而不美的模样、浮夸油腻的姿态,都让胡大小姐不喜。
然而,她牵着的孩子竟然有了反应。
“啊……”
一直呆呆愣愣的孩子居然抬起手,指向那个男人。
男人骤然一笑,殷切地抽出腰间毛笔,在空中胡乱一划,就写了个“混”字出来。他再捧着这枚书文,小跑着上来,将其递给孩子。
孩子接过书文,骤然一笑。接下来,他盯着那枚书文,不时摸一摸、捏一捏,专注极了,对其余事情再没有反应。
胡大小姐心中叹了口气,勉强打起精神:“带小少爷下去玩罢。”
“哎——!”
男人行了一个毫不标准的大礼,便在丫鬟的看顾下,陪着小少爷去院子里玩了。
胡大小姐目送着孩子的背影,一阵心酸。她不由抓紧了身边心腹的手,喃喃道:“阿葵,我真不明白,这赖疙瘩到底有哪里特殊……那样多大修士都不能让阿韶多一点反应,偏僻他那上不得台面的书文,却能让阿韶笑!”
阿葵握紧她的手,安慰道:“大小姐,既然小少爷喜欢,就随他去罢。说不定小少爷笑着笑着,就好起来了呢?”
如果云乘月在场,一定能认出来,这“阿葵”就是当日的吴管家。她名叫吴葵,是胡家家仆。不过胡家并没有北方“赐姓”的习惯,所以家仆也一直保留着自己的姓氏。
胡大小姐苦笑,拍了拍吴管家的手:“哪有那样容易。这都一年了,不也就让阿韶笑笑么?罢了,尽人事听天命……天命啊!”
“不想这些了。阿葵,我出门多日,事情都堆起来了吧?账本拿来,我先看着。”
走了几步,胡大小姐忽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
“等一等……我竟忘了!那论道会上的云大猫,如何了?”
吴管家忙道:“我记着呢。早就吩咐过她了,叫她等着,这段时日那云大猫都在罗城出摊。您要见她,随时吩咐一声就行。”
胡大小姐有些责备地看了她一眼:“那人有些见识,我们还是要客气些。修士深浅难知,开头客气些总有好处。”
吴管家有点讪讪的,点头应了。唉,早知道大小姐是这态度,那天应该更客气些。但她转念一想,自己那天也挺客气呀!没做错什么。
其实,胡大小姐嘴上这样讲,心里也没报什么期望。至多不过第二个赖疙瘩!
“今天去送拜帖罢。叫她明天……不,三天后,待我处理完了手头事务,便请那云大猫来府。让她把时间空出来。”
“是,大小姐。”
……
庄清曦脚步轻快。
庄不度懒懒散散地跟在她身后,不像长辈,倒像个护卫。一路上不少人偷看他,他总归是被看惯了,也很怡然自得。
庄清曦倒是有些得意。她是个爱美的人,或说世家风气就尚美,而庄家在世家里也以“美姿容”而出名,去哪里都得人瞩目,哪能叫她不得意呢!
至于胡大小姐的事,她很遗憾,不过胡大小姐自己都说没关系了,那就没关系啦!
反正不是自家事,她已经仁至义尽了呢。
“阿苏,阿苏!”她轻快地喊道,“我累坏了,帮我准备沐浴熏香!”
原来她身边还跟着个无声无息的人。阿苏一路都跟着她,一身灰色短衫,头发在脑后绑成辫子,俨然是一名英姿飒爽的……护卫。
任谁来都会觉得她是庄清曦的侍女、护卫,而不是同窗。
甚至阿苏自己都不觉得。
她相当自然地应了一声,又请示性地看向庄不度。
庄清曦噘嘴:“小叔叔有人伺候,是不是啊小叔叔?而且我是女孩儿家,更需要照顾。”
庄不度在小事上向来懒得跟她争,就说:“是是是,对对对。”
庄清曦笑了,又对阿苏说:“之后我睡一个时辰,到了时间你叫我。我要出门逛街。对了,之前不是叫你列出罗城好吃的、好玩的?我们今天下午就去逛,明天继续,然后……”
她一口气说了一大堆。
阿苏起先还点头,不久就露出迟疑之色。
“庄小姐……”
“嗯?”庄清曦被打断,不怎么开心,“我还没说完呢!季家的仆人怎么这样没礼数?”
她一说“季家”,阿苏就闭上了嘴。她最怕给家族丢脸,给小姐丢脸。所以她才这样顺着庄清曦,想的是,说不准能帮小姐多条人脉,最起码脸上有光。
可这一回,阿苏是真的很为难。
“庄小姐,我这次是跟着拂晓出来的。我们还有书院任务没完成,如果再耽误下去,我没什么关系,可拂晓恐怕会被记过……”
她老老实实地说出了缘由。
拂晓是云小姐托付给她照顾的。这次她跟着庄清曦出门,不得已让拂晓寄住在胡家,也不知道它过得好不好?阿苏其实很想赶快过去看看它。如果拂晓出了岔子,她怎么对得起云小姐……不光是为了自家小姐和云小姐的情谊,阿苏自己也不愿意。她总是记着,自己曾在鲤江水府中被云小姐救过。
明明答应了会照顾好拂晓,却把它一个麒麟扔在别人家……
阿苏真是愧疚极了。
“拂晓是谁……哦,云乘月那头丑麒麟。”庄清曦皱眉,“胡家有人照顾它,你上赶着作甚?莫不是把那丑东西当了自己的主人?也不嫌丢人么!”
阿苏手指猛地抽搐了一下,差点狠狠握拳。但她忍耐住了,还垂头行了个礼。
拂晓就是拂晓,不是什么丑东西。她在心里反驳,却深吸了口气,忍耐着没说出来。她只说:“对不住,庄小姐,我还是现在就去看看拂晓。否则,我没办法和云小姐交待。”
说罢,她转身就走。
留庄清曦目瞪口呆。
“这……这这!季家果然是没落了,连所谓的家仆都敢这么放肆!”庄清曦觉得很丢脸,又委屈,“我哪里说错了嘛!”
庄不度在边上看够了热闹,此时一笑,手中桃花枝轻轻一抖;桃花瓣飘散,化为一阵微风,在庄清曦头上轻轻一卷。
“好了,出门在外,少给人添麻烦。”他笑道,“是谁以前还信誓旦旦,说出门念书,就是要当一名能独当一面的修士,还要给母亲长脸的?”
“啊……”
庄清曦心虚地低头。半晌,她闷闷不乐道:“好吧好吧,我自己做就好了。哼,这个阿苏,我再不用她啦!”
庄不度啼笑皆非:“那人家还巴不得,真是高兴得很。”
“……小叔叔!你到底是哪一头的啊!”
庄清曦气结。
庄不度哈哈一笑:“我当然是看戏的那一头了!”
第143章 同门(3)
◎丁舒锦的修炼◎
阿苏一路急行, 最后直接小跑起来。作为季双锦的贴身护卫,她自幼习武,身手比普通修士更灵巧。
胡家豪气, 给他们这些书院的人一人一间院子,连拂晓都有一间。但阿苏主动要和拂晓住一起, 不然谁照顾它?
才推院门,她就急急道:“拂晓,拂晓!”
“……咩?”
院子里有小小的假山和小小的水池。蓝色的小麒麟正坐在一块石头上,尾巴尖尖垂在水里, 一动不动。它身边还围着三个小丫鬟, 个个都捧脸望着水面。
一听见阿苏的声音,拂晓回过头, 尾巴也正好上下浮动几下,而后突然用力抽出——钓上来一条鱼!
水花四溅,锦鲤奋力挣扎, 却还是被牢牢粘在麒麟尾巴上。
三名小丫鬟立即惊呼并鼓掌。
“好厉害好厉害!”
“真的钓上来了呢!”
“拂晓好厉害!”
小麒麟沉稳地“咩”了一声, 再甩甩尾巴,把锦鲤放回去。它再和小丫鬟们依次击了个掌,这才轻盈地飞奔过来。在它那小小的、粗壮的、毛茸茸而长着肉垫的四足边,隐约有云气生出。
有时候,阿苏会觉得拂晓真的是传说中腾云驾雾、神奇莫测的神兽。但书院的人都说它已经被坏了根基,是头小废麒麟,只能当宠物养。
见拂晓很精神,也有人一起玩, 阿苏松了口气。
她抱起拂晓, 又和小丫鬟们打过招呼, 并拿出远行带回来的特产分给她们。这些都是十来岁的小姑娘, 活泼可爱,拿到远方的糖和小饰品,开心得不得了。
拂晓在旁边睁大圆圆的金色眼睛,好奇地看着这一幕。
阿苏又拿出一只锦囊,挂在拂晓脖子上。
“这是送给拂晓的。”她说,“我们去的那个地方,有五月挂锦囊的习俗,现在虽然是六月,可我觉得它还挺好看。”
拂晓用爪子拨弄了一下锦囊。这是深绿色绣白鹿的挂饰,缀在它蓝色的鳞片和蓝白色的鬃毛间,是挺好看。
它高兴起来,也忘了此前等待的寂寞,连“咩”了好几声。
接着,它又竖起尾巴,指一指院子外,又在空中写了几个字。它用的是池塘里的水,那些水珠很听它的话,在空中组成了圆滚滚、稚气十足的一句话。
——出门,看看,好不好?
控水不是很难的法术。不过阿苏知道,小麒麟为了掌握这门诀窍,花了很多时间练习。
“想出门逛逛么?走吧。”阿苏摸了摸小麒麟的头,英气的长眉舒缓了,整个人都柔和下来,“我们一起。”
“咩!”
拂晓兴奋地扒住阿苏的肩,又对依依不舍的小丫鬟们挥挥爪子。它望着雨气十足的灰暗天空,毫无人类的苦闷,反而颇为喜爱那湿润又充满力量的云层。
“咩……”
而且它总觉得,自己感受到了什么熟悉又亲切的气息。
……
巧的是,此时此刻,陆莹也和拂晓分享着同样的感受:她总觉得身边的人很熟悉。
雨水时断时续,她们干脆不撑伞,就走在雨水里。诸葛聪说他有几个地方想去,就告辞离开;或许他也是觉得,和两个女修在一起不够自在。
“哪里……庄小姐如此为阿韶着想,我心中只有感激。”她嘴里说着些客套话,“庄小姐,还有庄公子,二位陪着我们车马劳顿,过意不去的是我。两位且去好好歇息,需要什么,只管找我开口便是。”
总算将那两位哄回了房。
胡大小姐牵着孩子,回到自己的院子。到了院子口,便见一名年轻男子东张西望,那矮小而不美的模样、浮夸油腻的姿态,都让胡大小姐不喜。
然而,她牵着的孩子竟然有了反应。
“啊……”
一直呆呆愣愣的孩子居然抬起手,指向那个男人。
男人骤然一笑,殷切地抽出腰间毛笔,在空中胡乱一划,就写了个“混”字出来。他再捧着这枚书文,小跑着上来,将其递给孩子。
孩子接过书文,骤然一笑。接下来,他盯着那枚书文,不时摸一摸、捏一捏,专注极了,对其余事情再没有反应。
胡大小姐心中叹了口气,勉强打起精神:“带小少爷下去玩罢。”
“哎——!”
男人行了一个毫不标准的大礼,便在丫鬟的看顾下,陪着小少爷去院子里玩了。
胡大小姐目送着孩子的背影,一阵心酸。她不由抓紧了身边心腹的手,喃喃道:“阿葵,我真不明白,这赖疙瘩到底有哪里特殊……那样多大修士都不能让阿韶多一点反应,偏僻他那上不得台面的书文,却能让阿韶笑!”
阿葵握紧她的手,安慰道:“大小姐,既然小少爷喜欢,就随他去罢。说不定小少爷笑着笑着,就好起来了呢?”
如果云乘月在场,一定能认出来,这“阿葵”就是当日的吴管家。她名叫吴葵,是胡家家仆。不过胡家并没有北方“赐姓”的习惯,所以家仆也一直保留着自己的姓氏。
胡大小姐苦笑,拍了拍吴管家的手:“哪有那样容易。这都一年了,不也就让阿韶笑笑么?罢了,尽人事听天命……天命啊!”
“不想这些了。阿葵,我出门多日,事情都堆起来了吧?账本拿来,我先看着。”
走了几步,胡大小姐忽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
“等一等……我竟忘了!那论道会上的云大猫,如何了?”
吴管家忙道:“我记着呢。早就吩咐过她了,叫她等着,这段时日那云大猫都在罗城出摊。您要见她,随时吩咐一声就行。”
胡大小姐有些责备地看了她一眼:“那人有些见识,我们还是要客气些。修士深浅难知,开头客气些总有好处。”
吴管家有点讪讪的,点头应了。唉,早知道大小姐是这态度,那天应该更客气些。但她转念一想,自己那天也挺客气呀!没做错什么。
其实,胡大小姐嘴上这样讲,心里也没报什么期望。至多不过第二个赖疙瘩!
“今天去送拜帖罢。叫她明天……不,三天后,待我处理完了手头事务,便请那云大猫来府。让她把时间空出来。”
“是,大小姐。”
……
庄清曦脚步轻快。
庄不度懒懒散散地跟在她身后,不像长辈,倒像个护卫。一路上不少人偷看他,他总归是被看惯了,也很怡然自得。
庄清曦倒是有些得意。她是个爱美的人,或说世家风气就尚美,而庄家在世家里也以“美姿容”而出名,去哪里都得人瞩目,哪能叫她不得意呢!
至于胡大小姐的事,她很遗憾,不过胡大小姐自己都说没关系了,那就没关系啦!
反正不是自家事,她已经仁至义尽了呢。
“阿苏,阿苏!”她轻快地喊道,“我累坏了,帮我准备沐浴熏香!”
原来她身边还跟着个无声无息的人。阿苏一路都跟着她,一身灰色短衫,头发在脑后绑成辫子,俨然是一名英姿飒爽的……护卫。
任谁来都会觉得她是庄清曦的侍女、护卫,而不是同窗。
甚至阿苏自己都不觉得。
她相当自然地应了一声,又请示性地看向庄不度。
庄清曦噘嘴:“小叔叔有人伺候,是不是啊小叔叔?而且我是女孩儿家,更需要照顾。”
庄不度在小事上向来懒得跟她争,就说:“是是是,对对对。”
庄清曦笑了,又对阿苏说:“之后我睡一个时辰,到了时间你叫我。我要出门逛街。对了,之前不是叫你列出罗城好吃的、好玩的?我们今天下午就去逛,明天继续,然后……”
她一口气说了一大堆。
阿苏起先还点头,不久就露出迟疑之色。
“庄小姐……”
“嗯?”庄清曦被打断,不怎么开心,“我还没说完呢!季家的仆人怎么这样没礼数?”
她一说“季家”,阿苏就闭上了嘴。她最怕给家族丢脸,给小姐丢脸。所以她才这样顺着庄清曦,想的是,说不准能帮小姐多条人脉,最起码脸上有光。
可这一回,阿苏是真的很为难。
“庄小姐,我这次是跟着拂晓出来的。我们还有书院任务没完成,如果再耽误下去,我没什么关系,可拂晓恐怕会被记过……”
她老老实实地说出了缘由。
拂晓是云小姐托付给她照顾的。这次她跟着庄清曦出门,不得已让拂晓寄住在胡家,也不知道它过得好不好?阿苏其实很想赶快过去看看它。如果拂晓出了岔子,她怎么对得起云小姐……不光是为了自家小姐和云小姐的情谊,阿苏自己也不愿意。她总是记着,自己曾在鲤江水府中被云小姐救过。
明明答应了会照顾好拂晓,却把它一个麒麟扔在别人家……
阿苏真是愧疚极了。
“拂晓是谁……哦,云乘月那头丑麒麟。”庄清曦皱眉,“胡家有人照顾它,你上赶着作甚?莫不是把那丑东西当了自己的主人?也不嫌丢人么!”
阿苏手指猛地抽搐了一下,差点狠狠握拳。但她忍耐住了,还垂头行了个礼。
拂晓就是拂晓,不是什么丑东西。她在心里反驳,却深吸了口气,忍耐着没说出来。她只说:“对不住,庄小姐,我还是现在就去看看拂晓。否则,我没办法和云小姐交待。”
说罢,她转身就走。
留庄清曦目瞪口呆。
“这……这这!季家果然是没落了,连所谓的家仆都敢这么放肆!”庄清曦觉得很丢脸,又委屈,“我哪里说错了嘛!”
庄不度在边上看够了热闹,此时一笑,手中桃花枝轻轻一抖;桃花瓣飘散,化为一阵微风,在庄清曦头上轻轻一卷。
“好了,出门在外,少给人添麻烦。”他笑道,“是谁以前还信誓旦旦,说出门念书,就是要当一名能独当一面的修士,还要给母亲长脸的?”
“啊……”
庄清曦心虚地低头。半晌,她闷闷不乐道:“好吧好吧,我自己做就好了。哼,这个阿苏,我再不用她啦!”
庄不度啼笑皆非:“那人家还巴不得,真是高兴得很。”
“……小叔叔!你到底是哪一头的啊!”
庄清曦气结。
庄不度哈哈一笑:“我当然是看戏的那一头了!”
第143章 同门(3)
◎丁舒锦的修炼◎
阿苏一路急行, 最后直接小跑起来。作为季双锦的贴身护卫,她自幼习武,身手比普通修士更灵巧。
胡家豪气, 给他们这些书院的人一人一间院子,连拂晓都有一间。但阿苏主动要和拂晓住一起, 不然谁照顾它?
才推院门,她就急急道:“拂晓,拂晓!”
“……咩?”
院子里有小小的假山和小小的水池。蓝色的小麒麟正坐在一块石头上,尾巴尖尖垂在水里, 一动不动。它身边还围着三个小丫鬟, 个个都捧脸望着水面。
一听见阿苏的声音,拂晓回过头, 尾巴也正好上下浮动几下,而后突然用力抽出——钓上来一条鱼!
水花四溅,锦鲤奋力挣扎, 却还是被牢牢粘在麒麟尾巴上。
三名小丫鬟立即惊呼并鼓掌。
“好厉害好厉害!”
“真的钓上来了呢!”
“拂晓好厉害!”
小麒麟沉稳地“咩”了一声, 再甩甩尾巴,把锦鲤放回去。它再和小丫鬟们依次击了个掌,这才轻盈地飞奔过来。在它那小小的、粗壮的、毛茸茸而长着肉垫的四足边,隐约有云气生出。
有时候,阿苏会觉得拂晓真的是传说中腾云驾雾、神奇莫测的神兽。但书院的人都说它已经被坏了根基,是头小废麒麟,只能当宠物养。
见拂晓很精神,也有人一起玩, 阿苏松了口气。
她抱起拂晓, 又和小丫鬟们打过招呼, 并拿出远行带回来的特产分给她们。这些都是十来岁的小姑娘, 活泼可爱,拿到远方的糖和小饰品,开心得不得了。
拂晓在旁边睁大圆圆的金色眼睛,好奇地看着这一幕。
阿苏又拿出一只锦囊,挂在拂晓脖子上。
“这是送给拂晓的。”她说,“我们去的那个地方,有五月挂锦囊的习俗,现在虽然是六月,可我觉得它还挺好看。”
拂晓用爪子拨弄了一下锦囊。这是深绿色绣白鹿的挂饰,缀在它蓝色的鳞片和蓝白色的鬃毛间,是挺好看。
它高兴起来,也忘了此前等待的寂寞,连“咩”了好几声。
接着,它又竖起尾巴,指一指院子外,又在空中写了几个字。它用的是池塘里的水,那些水珠很听它的话,在空中组成了圆滚滚、稚气十足的一句话。
——出门,看看,好不好?
控水不是很难的法术。不过阿苏知道,小麒麟为了掌握这门诀窍,花了很多时间练习。
“想出门逛逛么?走吧。”阿苏摸了摸小麒麟的头,英气的长眉舒缓了,整个人都柔和下来,“我们一起。”
“咩!”
拂晓兴奋地扒住阿苏的肩,又对依依不舍的小丫鬟们挥挥爪子。它望着雨气十足的灰暗天空,毫无人类的苦闷,反而颇为喜爱那湿润又充满力量的云层。
“咩……”
而且它总觉得,自己感受到了什么熟悉又亲切的气息。
……
巧的是,此时此刻,陆莹也和拂晓分享着同样的感受:她总觉得身边的人很熟悉。
雨水时断时续,她们干脆不撑伞,就走在雨水里。诸葛聪说他有几个地方想去,就告辞离开;或许他也是觉得,和两个女修在一起不够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