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最后一个母系神祇 第38节
他的衣袍像波浪一样浮动,腰身微弯,永远落半步在白昼之后:“我的意思是,无论您想做什么,我永远都站在您这一边。”
“就算是错的?”白昼停住,梅景胜没刹住脚,差点与祂相撞。
他和祂的距离一下子极近,可祂的眼睛比从前更冷漠。
梅景胜往后退了一步,道:“您永远是对的。无论您要做什么,我都愿意成为您手中的刀。”
他紧紧盯着白昼,似乎是暗示,又似乎在等一个回答。
第53章 (三更合一)(补周六周日更新)
“我不需要你为我做什么。”白昼收回落在他身上的视线, “也不需要你成为我的刀。”
“我从前相熟的很多朋友,都已经不在世间。”白昼说:“我希望你好好地活着。”
白昼向他伸出手,将他扶起:“还记得我从前问过你, 问你想要什么。”
“你说你想要力量, 现在你已经足够自保。你是青河洞君, 不是景胜了。”
“是我太贪心了。”
“贪心是人之常情。”白昼说:“是太过贪心不对。”
就像小镇上的这些居民。
进山的人仍然一茬又一茬, 卖野菌带来的暴利让大家做起了美梦,大家总觉得在山里他们还没有找过的角落, 一定还有发家致富的机会。
于是春耕的季节被耽误了,男男女女都往山里跑, 就连最开始劝王二的妻子也说:“再找找吧,孩子的束脩还差一点呢。”
王二变得烦躁,急红了双眼:“现在大家都往山里去,人比菌子还多, 早就没有了!”
妻子使劲揪他一把:“隔壁家那谁,不前几天才卖出去一把,人家找得到你怎么找不到?你要是明天不去,我去!”
王二在床上翻了个身:“行行行, 你去。”
王二只当做气话, 没想到第二天早上一睁眼,床边的妻子真不见了。
再一打听,原来早就和谁约好了进山。
王二烦躁地抓了抓头皮, 他是最早进山的那批人,山里的形势还不知道吗?山里别说野菌菇了, 就连野草都被人拔光了, 这些天失踪的人倒有几个,采到菌子的人可没听说有几个。
“真是妇道人家!”王二抱怨道:“进山添什么乱, 吃了苦头就知道了!”
若山上有半点野菌的痕迹,也轮不到她一个女人拿,其他人都不是吃素的。
王二在家中纠结了半天,还是没有上山,他想妻子最多是白跑空一趟,可谁曾想,到了太阳下山都不见妻子的踪影。
早熟的儿子意识到不对:“爹,娘是不是在山上出事了?”
“别瞎说,习你的大字去。”王二和邻居借了一把灯,他路过白昼和梅景胜的居处时被看到,梅景胜见他脸上写满担忧不安,笑着问了一句:“这么晚了还上山吗?”
王二停住脚步,见是上个月新来的这户神秘人家,因不知其来头,说话也并不敢随意:“上山找人去。”
他抱怨了几句:“家里婆娘不听话,硬要上山,这下好了,人都丢了。”
“也许是在山中迷途了。”
“我就说嘛,一个女人去凑什么热闹,要山上真有……还轮得到她?”王二一时口快,差点把野菌子的秘密脱口而出。
可是对方神色不变,王二也疑惑他是否知道此事。这户人家看着就是有钱人,镇上采菌子的事情最近这么热闹,可人家把门一关,稳稳当当地在家里坐着,大概是瞧不上那几个钱。
不过说多说错,这些天就算是亲父子也能为卖菌子的利益吵起来,王二只好长叹一口气,向他打招呼道:“我先去了,这婆娘胆小,怕是在山里吓破了胆子。”
梅景胜微笑着向他点头,突然又似想起什么叫住他:“山中毒物甚多,我这里有一个可驱赶虫蚁的香包,你可以带在身上。”
王二狐疑地看了他一眼,在忽明忽暗的月色之下,这男子漂亮得不像人,像狐妖。
王二的手不由自主地往里瑟缩了一下,倘若这是个女人,他必然会觉得不是良家女子;可对方虽然生得美丽,高大的身材和突出的喉结都给人极强的压迫感,告诉王二这是个比他强大的男人。
也许是这家女主人养的野男人,王二脑中刚冒出这个念头,就对上对方寒冷的目光,好似能读出他心中想法,王二赶紧打住,自动双手接过:“谢谢。”
梅景胜看着王二走进黑夜,脸色倏然沉了,他极少有这样的表情,看上去竟叫人不寒而栗。
直到他转头,看见白昼不知什么时候从屋内出来,站在那里,沉静地看他。
梅景胜虽心中慌乱,但神色不变,他在转身的那一刻就收拾好外露的情绪,一边向白昼走去,一边说道:“他的妻子在山里失踪了,我与他聊了几句,送了他一件防身的东西。”
白昼淡淡道:“你从前不是多管闲事的人。”
“可能是因为年纪大了,心软了。”梅景胜试探着说道:“他对他妻子的担忧,令我心软。”
他话音刚落,白昼就看了他一眼,梅景胜立刻知道自己的情绪过于外露,不动声色地转移了话题:“如今山上几乎被人踏空,可是也不曾听见有人遇见魔神,更不曾听说什么异象,也许魔神并不在山中。”
魔神现世,即使祂有意躲藏,所到之处也会带来灾厄,比如旱灾,比如瘟疫。
可是靠近小镇的山中,只出现了能够令人发家致富的野菌菇,魔神从不会这么好心。
“我们可要另寻他处?”
白昼点头:“也许是我想错了。”
第二日一早,初升的朝阳刚刚冲破云霄,前些日子为野生菌菇疯狂的村民终于稍微冷静了一些,在意识到挖菌菇不能长久之后,又拿起了家中的锄头。
有人拖着锄头,在路上遇见了王二,只见他鬼鬼祟祟地弯着腰,身上的衣服脱下来抱在怀中,鼓鼓囊囊的,不知道是什么。
“你干什么去了?进山挖菇了?”这人不过是随口一问,王二就极力否认:“找婆娘去了,这婆娘昨天跟着人上山,晚上没见人影……”
“那你这怀里是什么?”
“夜里山上露水深,衣服湿了,穿在身上难受。”
邻居将信将疑地看着他走远,碍着面子,到底没把他的衣服掀开一探究竟。
主要是这阵子上山的人太多了,大家几乎把每一处地方都挖空,就算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也早被人拿走了。
王二的妻子一直没有回来,不过眼尖的人发现王二进了几次城,有人说在城里的青楼见了他,搂着青楼里的头牌一掷千金,像是发了大财的模样。
“那可是花魁娘子!和她见一面要这个数,一度春风更是天价!王二在哪里发的财?”
也不是没人问起王二的妻子:“你婆娘小慧呢?”
“和人跑了。”王二不耐地说道:“别和我提起她,提起她我就烦。”
但是小镇就这么点大,任何风吹草动都瞒不过大火的眼睛。
白昼原本是准备走的,却总觉得哪里有不对劲。一开始山上出现菌菇的时候,祂用神力探查过,包括后来小镇居民采下的野菌菇,祂也看过,并没有什么问题。
山野之间总有一些珍稀,被凡人发现,就是意外之财,这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而且从菌菇被发现到现在,也并没有异常的事情。
“是菌菇?”
白昼坐在屋檐之下,看着从门口大摇大摆经过的王二,和旁边的梅景胜讨论道:“他的妻子为了野菌菇失踪,他却一夜成了富翁。”
“这么多天都不见,只怕失踪也变成死人了。”梅景胜道:“人为财死,人过于贪心,总是这样。至于那王二,也是世间薄情人的常态。”
“可是山中菌菇已空。”白昼依据自己的直觉,还是决定进山一趟:“我要看看,他是在哪里发现的。”
“那我来盯着他。”梅景胜态度自然地说道:“这种小事,何必您亲自来盯?”
“不过我之前也观察过他几日,他每日睡到日上三竿,然后便进城寻欢作乐,月上中天的时候才回来。”梅景胜摇着头说道:“酒囊饭袋罢了。”
对方神情温柔,善解人意,似乎如他说的那般,他永远忠诚祂,永远是祂手上最好的刀。
“吾并没有其他事,与你一道吧。”白昼总觉得自从自己来到这个小镇,就有什么地方忽略了。
不过不得不说,梅景胜把祂的生活打理得很好,祂曾开玩笑道:“自从你当初离开合虚山之后,山上的花草总不如你在的时候开得好。可惜青河洞君身家不菲,不能再做我一人的花童了。”
“神主若是同意,景胜愿意一直留在合虚山。”梅景胜知道白昼是玩笑,可他自己却是真心。
他很想和其他人一样闹,但是那只能招来对方的厌弃。他其实一点也不善解人意,但是为了祂,一装就是近万年。在这种虚假的壳子里待久了,他似乎真的变成了一个好脾气的神仙。
梅景胜丝毫没有阻止祂,只是跟在祂左右。
王二的行踪确实同梅景胜说得一般无二,醒来后便去城里喝酒,去妓院里寻欢作乐。
妓院里全是肌肤袒露的女子,路过某些房间的时候,有许多孟浪之声。
梅景胜自己跟来的时候不觉得,可旁边站着白昼,即使知道四周的凡人看不到他们,他也浑身不自在。
白昼走马观花地把妓院逛了一遍,瞧见后院有一间柴房,怨恨和恐惧的滋味笼罩着整个房屋,令祂觉得不适。
老鸨带着人进来,对新买来的姑娘一顿恐吓,又叫手下的打手扒了她们的外衣,只留下一层贴身的内衣:“如果你们再不听话,可不就是饿几顿的这么简单!”
这些姑娘的年纪极小,平均在十一二岁左右,最小的只有八岁还是个女童。
京城的王公贵族喜好童妓,自古以来上行下效,京城里流行的东西传到了全国,各地的妓院都开始物色起年纪小的姑娘。
梅景胜观祂脸色,知道祂心情不悦,但没想过祂会在凡人面前现身,这时老鸨和打手都已离去。
小姑娘们看着突然出现的“女子”,竟也不觉得害怕,反而本能地想亲近祂。
“你是神仙吗?”一个年纪稍大的女孩拉住祂散在地上的衣角:“我可以跟你走吗?我会很听话的。”
“你要跟我走,做什么呢?”
“我……”女孩鼓足勇气说:“我也想修仙!”
白昼上次来人间时,人间还是晋朝,晋朝有修仙者门派,会从世家宗族中选择优秀的弟子。到了本朝这个范围扩大到平民,但显然女子被踢除了平民之外。
白昼摇头:“我不会再收弟子了。但我可以把你们送到其他地方,在那里你们会有自力更生的能力。”
“你们是愿意待在这里还是跟我走?”
出乎意料的,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跟白昼走。
有不少人都选择了留下。
当白昼向她伸出手的时候,她摇头并退缩,小声地说:“我不想走。”
“无论去哪里都是一样的。我不想修仙,我只想不用饿肚子,留在这里也没有什么不好。我已经想明白了。”
白昼没有勉强她,而是带走了其他女孩,祂委托一位隐居许久的女仙将她们安排先做外门弟子,若她们有天赋,或是有强烈的意愿,再为她们寻找师父。
修仙者的范围极其广泛,仙界有修仙门派,凡人也有修仙门派,而仙界的外门弟子便如凡人的修仙门派一般学的是强身健体之法,最多延年益寿。
总而言之,真正的仙人不在凡人世界。凡人所谓的修仙门派不过是用来平衡皇权的产物。
“我以为您会把她们都带走。”
“没想到我劝都不劝?”白昼轻声说道:“我今日见到她们,不能坐视不理,可世间之事,我并非能一一干涉。按理说,刚才的事情我本就不该管……”
“就算是错的?”白昼停住,梅景胜没刹住脚,差点与祂相撞。
他和祂的距离一下子极近,可祂的眼睛比从前更冷漠。
梅景胜往后退了一步,道:“您永远是对的。无论您要做什么,我都愿意成为您手中的刀。”
他紧紧盯着白昼,似乎是暗示,又似乎在等一个回答。
第53章 (三更合一)(补周六周日更新)
“我不需要你为我做什么。”白昼收回落在他身上的视线, “也不需要你成为我的刀。”
“我从前相熟的很多朋友,都已经不在世间。”白昼说:“我希望你好好地活着。”
白昼向他伸出手,将他扶起:“还记得我从前问过你, 问你想要什么。”
“你说你想要力量, 现在你已经足够自保。你是青河洞君, 不是景胜了。”
“是我太贪心了。”
“贪心是人之常情。”白昼说:“是太过贪心不对。”
就像小镇上的这些居民。
进山的人仍然一茬又一茬, 卖野菌带来的暴利让大家做起了美梦,大家总觉得在山里他们还没有找过的角落, 一定还有发家致富的机会。
于是春耕的季节被耽误了,男男女女都往山里跑, 就连最开始劝王二的妻子也说:“再找找吧,孩子的束脩还差一点呢。”
王二变得烦躁,急红了双眼:“现在大家都往山里去,人比菌子还多, 早就没有了!”
妻子使劲揪他一把:“隔壁家那谁,不前几天才卖出去一把,人家找得到你怎么找不到?你要是明天不去,我去!”
王二在床上翻了个身:“行行行, 你去。”
王二只当做气话, 没想到第二天早上一睁眼,床边的妻子真不见了。
再一打听,原来早就和谁约好了进山。
王二烦躁地抓了抓头皮, 他是最早进山的那批人,山里的形势还不知道吗?山里别说野菌菇了, 就连野草都被人拔光了, 这些天失踪的人倒有几个,采到菌子的人可没听说有几个。
“真是妇道人家!”王二抱怨道:“进山添什么乱, 吃了苦头就知道了!”
若山上有半点野菌的痕迹,也轮不到她一个女人拿,其他人都不是吃素的。
王二在家中纠结了半天,还是没有上山,他想妻子最多是白跑空一趟,可谁曾想,到了太阳下山都不见妻子的踪影。
早熟的儿子意识到不对:“爹,娘是不是在山上出事了?”
“别瞎说,习你的大字去。”王二和邻居借了一把灯,他路过白昼和梅景胜的居处时被看到,梅景胜见他脸上写满担忧不安,笑着问了一句:“这么晚了还上山吗?”
王二停住脚步,见是上个月新来的这户神秘人家,因不知其来头,说话也并不敢随意:“上山找人去。”
他抱怨了几句:“家里婆娘不听话,硬要上山,这下好了,人都丢了。”
“也许是在山中迷途了。”
“我就说嘛,一个女人去凑什么热闹,要山上真有……还轮得到她?”王二一时口快,差点把野菌子的秘密脱口而出。
可是对方神色不变,王二也疑惑他是否知道此事。这户人家看着就是有钱人,镇上采菌子的事情最近这么热闹,可人家把门一关,稳稳当当地在家里坐着,大概是瞧不上那几个钱。
不过说多说错,这些天就算是亲父子也能为卖菌子的利益吵起来,王二只好长叹一口气,向他打招呼道:“我先去了,这婆娘胆小,怕是在山里吓破了胆子。”
梅景胜微笑着向他点头,突然又似想起什么叫住他:“山中毒物甚多,我这里有一个可驱赶虫蚁的香包,你可以带在身上。”
王二狐疑地看了他一眼,在忽明忽暗的月色之下,这男子漂亮得不像人,像狐妖。
王二的手不由自主地往里瑟缩了一下,倘若这是个女人,他必然会觉得不是良家女子;可对方虽然生得美丽,高大的身材和突出的喉结都给人极强的压迫感,告诉王二这是个比他强大的男人。
也许是这家女主人养的野男人,王二脑中刚冒出这个念头,就对上对方寒冷的目光,好似能读出他心中想法,王二赶紧打住,自动双手接过:“谢谢。”
梅景胜看着王二走进黑夜,脸色倏然沉了,他极少有这样的表情,看上去竟叫人不寒而栗。
直到他转头,看见白昼不知什么时候从屋内出来,站在那里,沉静地看他。
梅景胜虽心中慌乱,但神色不变,他在转身的那一刻就收拾好外露的情绪,一边向白昼走去,一边说道:“他的妻子在山里失踪了,我与他聊了几句,送了他一件防身的东西。”
白昼淡淡道:“你从前不是多管闲事的人。”
“可能是因为年纪大了,心软了。”梅景胜试探着说道:“他对他妻子的担忧,令我心软。”
他话音刚落,白昼就看了他一眼,梅景胜立刻知道自己的情绪过于外露,不动声色地转移了话题:“如今山上几乎被人踏空,可是也不曾听见有人遇见魔神,更不曾听说什么异象,也许魔神并不在山中。”
魔神现世,即使祂有意躲藏,所到之处也会带来灾厄,比如旱灾,比如瘟疫。
可是靠近小镇的山中,只出现了能够令人发家致富的野菌菇,魔神从不会这么好心。
“我们可要另寻他处?”
白昼点头:“也许是我想错了。”
第二日一早,初升的朝阳刚刚冲破云霄,前些日子为野生菌菇疯狂的村民终于稍微冷静了一些,在意识到挖菌菇不能长久之后,又拿起了家中的锄头。
有人拖着锄头,在路上遇见了王二,只见他鬼鬼祟祟地弯着腰,身上的衣服脱下来抱在怀中,鼓鼓囊囊的,不知道是什么。
“你干什么去了?进山挖菇了?”这人不过是随口一问,王二就极力否认:“找婆娘去了,这婆娘昨天跟着人上山,晚上没见人影……”
“那你这怀里是什么?”
“夜里山上露水深,衣服湿了,穿在身上难受。”
邻居将信将疑地看着他走远,碍着面子,到底没把他的衣服掀开一探究竟。
主要是这阵子上山的人太多了,大家几乎把每一处地方都挖空,就算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也早被人拿走了。
王二的妻子一直没有回来,不过眼尖的人发现王二进了几次城,有人说在城里的青楼见了他,搂着青楼里的头牌一掷千金,像是发了大财的模样。
“那可是花魁娘子!和她见一面要这个数,一度春风更是天价!王二在哪里发的财?”
也不是没人问起王二的妻子:“你婆娘小慧呢?”
“和人跑了。”王二不耐地说道:“别和我提起她,提起她我就烦。”
但是小镇就这么点大,任何风吹草动都瞒不过大火的眼睛。
白昼原本是准备走的,却总觉得哪里有不对劲。一开始山上出现菌菇的时候,祂用神力探查过,包括后来小镇居民采下的野菌菇,祂也看过,并没有什么问题。
山野之间总有一些珍稀,被凡人发现,就是意外之财,这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而且从菌菇被发现到现在,也并没有异常的事情。
“是菌菇?”
白昼坐在屋檐之下,看着从门口大摇大摆经过的王二,和旁边的梅景胜讨论道:“他的妻子为了野菌菇失踪,他却一夜成了富翁。”
“这么多天都不见,只怕失踪也变成死人了。”梅景胜道:“人为财死,人过于贪心,总是这样。至于那王二,也是世间薄情人的常态。”
“可是山中菌菇已空。”白昼依据自己的直觉,还是决定进山一趟:“我要看看,他是在哪里发现的。”
“那我来盯着他。”梅景胜态度自然地说道:“这种小事,何必您亲自来盯?”
“不过我之前也观察过他几日,他每日睡到日上三竿,然后便进城寻欢作乐,月上中天的时候才回来。”梅景胜摇着头说道:“酒囊饭袋罢了。”
对方神情温柔,善解人意,似乎如他说的那般,他永远忠诚祂,永远是祂手上最好的刀。
“吾并没有其他事,与你一道吧。”白昼总觉得自从自己来到这个小镇,就有什么地方忽略了。
不过不得不说,梅景胜把祂的生活打理得很好,祂曾开玩笑道:“自从你当初离开合虚山之后,山上的花草总不如你在的时候开得好。可惜青河洞君身家不菲,不能再做我一人的花童了。”
“神主若是同意,景胜愿意一直留在合虚山。”梅景胜知道白昼是玩笑,可他自己却是真心。
他很想和其他人一样闹,但是那只能招来对方的厌弃。他其实一点也不善解人意,但是为了祂,一装就是近万年。在这种虚假的壳子里待久了,他似乎真的变成了一个好脾气的神仙。
梅景胜丝毫没有阻止祂,只是跟在祂左右。
王二的行踪确实同梅景胜说得一般无二,醒来后便去城里喝酒,去妓院里寻欢作乐。
妓院里全是肌肤袒露的女子,路过某些房间的时候,有许多孟浪之声。
梅景胜自己跟来的时候不觉得,可旁边站着白昼,即使知道四周的凡人看不到他们,他也浑身不自在。
白昼走马观花地把妓院逛了一遍,瞧见后院有一间柴房,怨恨和恐惧的滋味笼罩着整个房屋,令祂觉得不适。
老鸨带着人进来,对新买来的姑娘一顿恐吓,又叫手下的打手扒了她们的外衣,只留下一层贴身的内衣:“如果你们再不听话,可不就是饿几顿的这么简单!”
这些姑娘的年纪极小,平均在十一二岁左右,最小的只有八岁还是个女童。
京城的王公贵族喜好童妓,自古以来上行下效,京城里流行的东西传到了全国,各地的妓院都开始物色起年纪小的姑娘。
梅景胜观祂脸色,知道祂心情不悦,但没想过祂会在凡人面前现身,这时老鸨和打手都已离去。
小姑娘们看着突然出现的“女子”,竟也不觉得害怕,反而本能地想亲近祂。
“你是神仙吗?”一个年纪稍大的女孩拉住祂散在地上的衣角:“我可以跟你走吗?我会很听话的。”
“你要跟我走,做什么呢?”
“我……”女孩鼓足勇气说:“我也想修仙!”
白昼上次来人间时,人间还是晋朝,晋朝有修仙者门派,会从世家宗族中选择优秀的弟子。到了本朝这个范围扩大到平民,但显然女子被踢除了平民之外。
白昼摇头:“我不会再收弟子了。但我可以把你们送到其他地方,在那里你们会有自力更生的能力。”
“你们是愿意待在这里还是跟我走?”
出乎意料的,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跟白昼走。
有不少人都选择了留下。
当白昼向她伸出手的时候,她摇头并退缩,小声地说:“我不想走。”
“无论去哪里都是一样的。我不想修仙,我只想不用饿肚子,留在这里也没有什么不好。我已经想明白了。”
白昼没有勉强她,而是带走了其他女孩,祂委托一位隐居许久的女仙将她们安排先做外门弟子,若她们有天赋,或是有强烈的意愿,再为她们寻找师父。
修仙者的范围极其广泛,仙界有修仙门派,凡人也有修仙门派,而仙界的外门弟子便如凡人的修仙门派一般学的是强身健体之法,最多延年益寿。
总而言之,真正的仙人不在凡人世界。凡人所谓的修仙门派不过是用来平衡皇权的产物。
“我以为您会把她们都带走。”
“没想到我劝都不劝?”白昼轻声说道:“我今日见到她们,不能坐视不理,可世间之事,我并非能一一干涉。按理说,刚才的事情我本就不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