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9节
天策上将军府
青鸢和凰鸾帮李闲将黑甲穿戴好,然后为李闲系上一件明黄色的披风。青鸢捧着黑盔递给李闲,李闲接过来拿在手里却没有立刻戴上。
“你们两个还是留在长安城的好,此去襄阳千里迢迢,而且天气转寒,行军途中你们两个女子多有不便。”
“您习惯往左边一伸手,就能拿到这黑刀。”
青鸢笑着说道。
凰鸾接过来说道:“习惯往右边一伸手,就能拿到这古剑。”
“虽然天气转寒,可大黑伞不但能挡雨,还能挡雪。”
“军阵冲杀,还是铁枪更适合一些。”
两个人一个说一个接,毫无缝隙。
李闲笑了笑,不再坚持。
他转身看了看坐在一边的叶怀袖,又看了看站在叶怀袖身边的叶怀玺。
“你不必看我……两步之内。”
叶怀袖伸出两根手指晃了晃,嘴角带着笑说道。
叶怀玺攥了攥拳头道:“我是学生,先生出征学生自然要跟着。先生说过,以后我要寸步不离的跟着你,看到的听到的都记在心里。这样才能学有所成,成有所用。”
“你本来就是要跟着的。”
李闲笑了笑道。
他将巨阙剑要了过来,递给叶怀玺道:“这剑你带着,但却不是送你的。这是中原人的古物,若是送了你带去草原我怕遗失了。待有空,我让人为你打一柄弯刀。你是突厥大汉,还是用弯刀的好。”
叶怀玺将巨阙剑接了过去,抱在怀里:“谢谢先生。”
“走吧。”
李闲将黑盔戴上,缓步走向门外。
天策上将军府的广场上,两万燕云精骑,一万陌刀营重甲已经列队以待。程知节,雄阔海,罗士信,裴行俨,张公谨五人站在军阵前面,面容肃穆。
大街上,数万百姓自发的涌上了街头。
“愿燕王凯旋!”
也不知道是谁先喊了一声,随即呼喊如雷。
百官恭恭敬敬的站在南门外,以杜如晦为首为燕王送行。
燕王南征!
-------------------【第七百二十八章 策乱(三)】-------------------
金秋时节,虽然景看起来略显萧条,但白日里气候正是让人觉着通透舒爽的时候,风拂过人们的脸颊,就好像情人的手指轻柔缓慢的划过。虽然乱世已经即将结束,但出兵征战对于士兵们来说依然是生活的一部分。没有人会对出征有什么抵触心理,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
在长安城里几个月的休整,对于士兵们来说已经是难得的享受。如果说他们会有所期盼,那便是燕王殿下早一日涤荡整个中原,将所有对手都踩在脚下,只有这样他们才算真的能放松下来。
幸好,这一日似乎看起来并不远了。
如今这天下间,还有资格和燕王对立者,不过窦建德和萧铣再加上一个李世民三人而已,李世民和萧铣激战,鹿死谁手犹未可知,不管他们两个谁输谁赢,对于燕云军的每一个人来说这都不是一件坏事。最好两败俱伤,这样也能省一点事。
至于河北窦建德,军师徐世绩亲率三十万大军,若是再算上李道宗那十万唐军,再加上巨野泽中的守军,兵力超过四十万。以四十万虎狼之师反攻河北,在所有燕云军士兵们的心中,并没有对胜负的推测,而是在想窦建德能挡得住多久?
这便是燕云军的骄傲,他们固执到了骨髓里的骄傲。
一个优秀的统帅可以改变一支军队的气质,毫无疑问,因为李闲的存在,燕云军士兵们就是一群骄傲到了极致的家伙们。
大军自离开长安城之后便开始急行军,燕王严令,要在入冬前赶到襄阳,算起来,他们也就还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可对于急行军来说,燕云军士兵们没有一点惧怕和抵触心理。燕王是个喜欢奔袭战术的人,突击行军对于燕云军来说就好像家常便饭一样。用一个月的时间赶到襄阳,在他们看来这并不是什么艰辛困苦的事。
因为很久没有出征的缘故,在官道上的大黑马显得格外兴奋。
它骄傲的昂着下颌,就好像一个战无不胜的大将军一样。
毫无疑问,它也是骄傲的。
“先生,这匹马可有名字?”
骑马在李闲身边的叶怀玺好奇的打量着大黑马问道:“便是我王庭之中,怕是也难以挑出这样一匹雄骏的战马。我草原上盛产良驹,我在王庭有一匹纯白的特勒骠,已经是万众挑一的极品,可比起先生您的战马来说,好像少了些威武的气势。”
“名字?”
叶怀玺的这句话勾起了李闲的回忆,记忆中似乎很久远又似乎就在眼前的一幕出现在他脑海里。那一日在草原上,还没有完全长大的大黑马已经显示出了超乎寻常的实力,那一天,他给大黑马取了一个极俗气的名字。
“它叫黑硬。”
李闲认真的说道。
想起这个名字的时候,李闲才忽然想起,大黑马已经陪伴了自己十年,一般马的寿命有三十几年,而战马服役的最佳时期是两岁到十五岁左右,再过几年,大黑马就要退役……想到这里,他便生出几分怅然。
“黑影?”
叶怀玺重复了一遍,随即赞道:“好名字!这战马跑起来确实就好像一道影子似的,快的不可思议。”
李闲懒得释什么,不管是黑影也好,黑硬也好,大黑马就是独一无二的大黑马。
“先生,咱们要多少天能到战场?”
青鸢和凰鸾帮李闲将黑甲穿戴好,然后为李闲系上一件明黄色的披风。青鸢捧着黑盔递给李闲,李闲接过来拿在手里却没有立刻戴上。
“你们两个还是留在长安城的好,此去襄阳千里迢迢,而且天气转寒,行军途中你们两个女子多有不便。”
“您习惯往左边一伸手,就能拿到这黑刀。”
青鸢笑着说道。
凰鸾接过来说道:“习惯往右边一伸手,就能拿到这古剑。”
“虽然天气转寒,可大黑伞不但能挡雨,还能挡雪。”
“军阵冲杀,还是铁枪更适合一些。”
两个人一个说一个接,毫无缝隙。
李闲笑了笑,不再坚持。
他转身看了看坐在一边的叶怀袖,又看了看站在叶怀袖身边的叶怀玺。
“你不必看我……两步之内。”
叶怀袖伸出两根手指晃了晃,嘴角带着笑说道。
叶怀玺攥了攥拳头道:“我是学生,先生出征学生自然要跟着。先生说过,以后我要寸步不离的跟着你,看到的听到的都记在心里。这样才能学有所成,成有所用。”
“你本来就是要跟着的。”
李闲笑了笑道。
他将巨阙剑要了过来,递给叶怀玺道:“这剑你带着,但却不是送你的。这是中原人的古物,若是送了你带去草原我怕遗失了。待有空,我让人为你打一柄弯刀。你是突厥大汉,还是用弯刀的好。”
叶怀玺将巨阙剑接了过去,抱在怀里:“谢谢先生。”
“走吧。”
李闲将黑盔戴上,缓步走向门外。
天策上将军府的广场上,两万燕云精骑,一万陌刀营重甲已经列队以待。程知节,雄阔海,罗士信,裴行俨,张公谨五人站在军阵前面,面容肃穆。
大街上,数万百姓自发的涌上了街头。
“愿燕王凯旋!”
也不知道是谁先喊了一声,随即呼喊如雷。
百官恭恭敬敬的站在南门外,以杜如晦为首为燕王送行。
燕王南征!
-------------------【第七百二十八章 策乱(三)】-------------------
金秋时节,虽然景看起来略显萧条,但白日里气候正是让人觉着通透舒爽的时候,风拂过人们的脸颊,就好像情人的手指轻柔缓慢的划过。虽然乱世已经即将结束,但出兵征战对于士兵们来说依然是生活的一部分。没有人会对出征有什么抵触心理,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
在长安城里几个月的休整,对于士兵们来说已经是难得的享受。如果说他们会有所期盼,那便是燕王殿下早一日涤荡整个中原,将所有对手都踩在脚下,只有这样他们才算真的能放松下来。
幸好,这一日似乎看起来并不远了。
如今这天下间,还有资格和燕王对立者,不过窦建德和萧铣再加上一个李世民三人而已,李世民和萧铣激战,鹿死谁手犹未可知,不管他们两个谁输谁赢,对于燕云军的每一个人来说这都不是一件坏事。最好两败俱伤,这样也能省一点事。
至于河北窦建德,军师徐世绩亲率三十万大军,若是再算上李道宗那十万唐军,再加上巨野泽中的守军,兵力超过四十万。以四十万虎狼之师反攻河北,在所有燕云军士兵们的心中,并没有对胜负的推测,而是在想窦建德能挡得住多久?
这便是燕云军的骄傲,他们固执到了骨髓里的骄傲。
一个优秀的统帅可以改变一支军队的气质,毫无疑问,因为李闲的存在,燕云军士兵们就是一群骄傲到了极致的家伙们。
大军自离开长安城之后便开始急行军,燕王严令,要在入冬前赶到襄阳,算起来,他们也就还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可对于急行军来说,燕云军士兵们没有一点惧怕和抵触心理。燕王是个喜欢奔袭战术的人,突击行军对于燕云军来说就好像家常便饭一样。用一个月的时间赶到襄阳,在他们看来这并不是什么艰辛困苦的事。
因为很久没有出征的缘故,在官道上的大黑马显得格外兴奋。
它骄傲的昂着下颌,就好像一个战无不胜的大将军一样。
毫无疑问,它也是骄傲的。
“先生,这匹马可有名字?”
骑马在李闲身边的叶怀玺好奇的打量着大黑马问道:“便是我王庭之中,怕是也难以挑出这样一匹雄骏的战马。我草原上盛产良驹,我在王庭有一匹纯白的特勒骠,已经是万众挑一的极品,可比起先生您的战马来说,好像少了些威武的气势。”
“名字?”
叶怀玺的这句话勾起了李闲的回忆,记忆中似乎很久远又似乎就在眼前的一幕出现在他脑海里。那一日在草原上,还没有完全长大的大黑马已经显示出了超乎寻常的实力,那一天,他给大黑马取了一个极俗气的名字。
“它叫黑硬。”
李闲认真的说道。
想起这个名字的时候,李闲才忽然想起,大黑马已经陪伴了自己十年,一般马的寿命有三十几年,而战马服役的最佳时期是两岁到十五岁左右,再过几年,大黑马就要退役……想到这里,他便生出几分怅然。
“黑影?”
叶怀玺重复了一遍,随即赞道:“好名字!这战马跑起来确实就好像一道影子似的,快的不可思议。”
李闲懒得释什么,不管是黑影也好,黑硬也好,大黑马就是独一无二的大黑马。
“先生,咱们要多少天能到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