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食人魔
餐桌上,餐具摆放的很讲究,左刀右叉、碟子下垫着漂亮的檯布只是基础,更为考究的是餐具款式和风格的选用,刀和叉是银质餐具,非常乾净,乾净到能从刀面上看到自己的脸;碟子是金边的圆碟,上面印着一隻荷兰侏儒兔的图案;高跟杯晶莹剔透,烛光映照,这使里面装着的红酒看起来更像是某种生物的血液。
「这个世界上有两种人。第一种,是把进食当成了填饱肚子、补充营养的过程,吃的是什么、味道怎么样,完全不是考虑的首要项目;第二种,则是把进食当成上帝赋予人类最珍贵的餽赠,每一口肉、每一滴水,他们都会尽全力感受这一切,感受食物在味蕾上绽放的触觉,感受食物划过喉咙的蠕动,感受食物进入胃部的满足……这种人,一般会被我们称作美食家。」
「而我,正是第二种人。」
桥本的描述沉稳、冷静,以第三人称叙述。
「安吉拉小姐就是这么一位美食家,她是一位在国际上享有盛名的美食家,拿手菜是肉膳。」
「我今天之所以把她请来,就是为了让她品尝一下我亲手製作的美食。」
桥本快步走到了厨房,弯下腰,嫻熟的翻开抽屉,拿出里面的厨具和调味品放在桌子上。
「六片培根、两汤匙新鲜柠檬汁、二分之一肝脏、一汤匙碎西芹、四分之一杯眠风、一汤匙柠檬调味、两茶匙干茴香、二分之一茶匙marjoram、三汤匙黄油、适量的盐和胡椒。」桥本口中念念有词。
他把平底锅放在灶台上,在锅里淋上些许橄欖油。
「把培根煎到酥脆,然后拿出培根,用吸油纸把培根上的油吸乾,再把培根弄成细碎。」
「把麵粉、茴香、盐和胡椒混合在一个纸包里,然后把肝加进去,好好地裹上一层,然后抖一抖,去除多馀的麵粉。」
「用煎过培根的锅继续烹飪肝脏,调中大火,直到表面酥脆,但内部依旧半生不熟。这整个过程大概需要四至六分鐘。」
「在锅中放入黄油,用小火融化,再加入西芹、柠檬汁、碎培根,然后把半生不熟的肝脏放入锅中,重新加热,直至内部断生,最后撒上压碎的柠檬出锅。」
「这便完成了一道清爽柠檬牛肝。」
随着桥本的叙述,他也完成了一道黑漆漆、不知道能不能吃的菜品。
「我的客人想帮我端菜,但我拒绝了她,因为她是被我邀请来的客人,来的唯一目的就是品尝我的菜,然后说出她的感受。」
「味道如何?」
「她很满意我的菜品,她告诉我这是它从未品尝过的美味佳餚,仅吃上一口,她就能感觉到夏天那该死的闷热全部都不翼而飞。接着,她激动的向我询问这道菜的肉是什么肉。」
「这是你的肾。」
……
桥本的双眼恢復神色,此刻,他脖子上系着餐巾,左手拿叉、右手拿刀,一副要开餐的样子。
他的对面坐着一位三十出头的女性……一具死亡时间不到八小时的女尸,她的容貌端正,眼眉、眼角、额头、脸颊、嘴巴都有化妆的痕跡,身上则穿着一件暗红色的晚礼服,一副盛装打扮的模样。
从这一点不难猜出,邀请她来的人必然是一位社会地位很高的人。
「兇手似乎有一些认知方面的心理变态。他想让死者品尝自己做的菜,让死者吃掉自己的肉后夸讚自己,这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病态的虚荣心。」
「而这类有病态心理的人很可能会饲养蜘蛛、蜥蜴、蛇这类爬虫生物,这是为了想证明自己与眾不同。」桥本走到了尸体后,用美工刀隔开了后腰处的晚礼服,显露出一条缝合了没多久的伤疤,「缝合伤口的手法非常精细,兇手大概率从事过医生或者有相关的医疗知识。」
「最关键的是,兇手很似乎认为把死者的肉吃掉是对生命的一种升华,这是最重要的,因为这类人不是不能控制自己的精神病,而是心理变态,他们很清楚自己的所作所为意味着什么,为了掩饰自己的作为,他们不会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任何异样,相反,他们还会更加谦逊、具有才华,更受人欢迎。」桥本托着下巴推理道。
房间内除他以外没有任何人,所以这些话都是他说给自己听的。
大多数侦探都有自言自语的习惯。
突然,他的电话铃声很突兀的响了起来。
在听到电话内容后,桥本点了点头,然后离开了犯案现场。
十分鐘后,桥本来到了一间鱼龙混杂的酒吧。
打电话叫他来的是卡塔尔警官,他似乎不是很会喝酒,灌下一口辛辣的烈酒后,他整张脸的五官都扭曲在了一起。
卡塔尔身边还坐着一个人。
光看面容分辨不出他的真实年龄,头发被剪得七零八落,应该是对着镜子、用一把钝得不得了的剪刀随意修剪的,棉大衣上满是皱褶和灰黑色的污渍,不知道这件衣服多久没洗过了。
他是一位流浪汉。
此刻,他正握着细长的酒瓶,把瓶口塞进自己嘴里,瓶里的酒液顺着酒瓶的倾斜涌进流浪汉的喉咙里,这使他发出了「咕嚕~咕嚕~」的吞嚥声,酒液倒尽后,他还伸出舌头,舔了舔酒瓶口剩馀的酒液,直到一滴都不剩后,才依依不捨的把酒瓶从嘴里拿出来,并打了一个很长的酒嗝。
流浪汉脸色潮红,眼神迷离,贪得无厌道:「长官,我可是唯一一个目击者,你看是不是该再来多两瓶?」
卡塔尔年资尚浅,面对这种无赖也是毫无办法,只好挥了挥手,把酒吧的侍应招来,准备再叫来两瓶混合酒。
就在此时,桥本快步走了过来,他按下了卡塔尔刚举起的手。作为混跡了好几年的老油条,他自然知道该怎么对付这种坐地起价的无赖,他用一种语重心长的语气对流浪汉说:「听着,我想你在这条街上已经晃荡了好几年了,你应该很清楚道上的规矩,坐地起价可不是什么好主意。如果你真的要这么做的话,我敢担保,你今晚就会把喝下去的酒全部都吐出来。」
「好的。好的。」流浪汉悻悻的点了点头,「这么说,你才是我真正的僱主?」
「废话少说。」桥本招手,叫来了侍应,点了一瓶威士忌,「你见到了杀死乔治的兇手?」
「嗝~」流浪汉打了一个嗝,点了点头,「那天凌晨,大概三点,我看见了一个和你差不多身高的男人鬼鬼祟祟的走出了巷子。」
桥本虚着眼,看着这个流浪汉——他描述的时间很接近法医解剖后得出的死亡时间,说不定他说的是真话。
「你是怎么知道那个人就是兇手?」桥本点的酒到了,他把酒推到流浪汉身前。
流浪汉瞇起眼开始回忆,许久后,他说道:「那傢伙的衣服虽然很臭、很多补丁,但是款式很新,一看就是故意弄的;他的头发虽然很乱,但发型确是最近流行的发型;虽然他偽装成了流浪汉,但我却从来都没有见过他。」
「最重要的是,」流浪汉的手偷偷地摸上了桥本的威士忌,正想偷喝,却发现桥本的手就像铁钳般抓住酒瓶,发现自己想法暴露的流浪汉只得嘿嘿一笑,訕訕的放开了手,接着说:「在他走了之后,我紧接着就走进了小巷,然后就看到了尸体。」
「是吗?那你能告诉我为什么你当时没有报警吗?」桥本心不在焉的问道。
「嘿嘿……我当时想的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就没报警。」流浪汉又摆出一副正经的样子,「不过我现在又良心发现了,想为这个社会做点贡献,嘿嘿……」
话说着,他的手又摸上了酒瓶。
不过桥本的手依然结结实实的抓着酒瓶,接着问道:「那你能告诉我为什么你凌晨三点要去那条小巷吗?」
「我……我去小解……嘿嘿……」
「那又是什么让你到这么远的地方去小解的呢?」桥本追问道。
「我……」流浪汉支支吾吾道:「我不记得了。」
「哼!」桥本冷哼一声。
正当流浪汉以为又要挨揍时,桥本从钱包里翻出两张纸币,压在酒瓶下,推到流浪汉面前,「收了我的钱,今天的事不要告诉别人,有人问起……」
「我绝对会保密!」流浪汉在嘴巴上做了一个拉拉链的手势,欣喜若狂的收下了钱和酒。
结了账,离开酒吧后,卡塔尔追了上来,带着不解问道:「为什么明知道他不是目击证人还要给他钱?」
桥本看了一眼卡塔尔,没有回答他,只是站在原地,沉默不语。
「这个世界上有两种人。第一种,是把进食当成了填饱肚子、补充营养的过程,吃的是什么、味道怎么样,完全不是考虑的首要项目;第二种,则是把进食当成上帝赋予人类最珍贵的餽赠,每一口肉、每一滴水,他们都会尽全力感受这一切,感受食物在味蕾上绽放的触觉,感受食物划过喉咙的蠕动,感受食物进入胃部的满足……这种人,一般会被我们称作美食家。」
「而我,正是第二种人。」
桥本的描述沉稳、冷静,以第三人称叙述。
「安吉拉小姐就是这么一位美食家,她是一位在国际上享有盛名的美食家,拿手菜是肉膳。」
「我今天之所以把她请来,就是为了让她品尝一下我亲手製作的美食。」
桥本快步走到了厨房,弯下腰,嫻熟的翻开抽屉,拿出里面的厨具和调味品放在桌子上。
「六片培根、两汤匙新鲜柠檬汁、二分之一肝脏、一汤匙碎西芹、四分之一杯眠风、一汤匙柠檬调味、两茶匙干茴香、二分之一茶匙marjoram、三汤匙黄油、适量的盐和胡椒。」桥本口中念念有词。
他把平底锅放在灶台上,在锅里淋上些许橄欖油。
「把培根煎到酥脆,然后拿出培根,用吸油纸把培根上的油吸乾,再把培根弄成细碎。」
「把麵粉、茴香、盐和胡椒混合在一个纸包里,然后把肝加进去,好好地裹上一层,然后抖一抖,去除多馀的麵粉。」
「用煎过培根的锅继续烹飪肝脏,调中大火,直到表面酥脆,但内部依旧半生不熟。这整个过程大概需要四至六分鐘。」
「在锅中放入黄油,用小火融化,再加入西芹、柠檬汁、碎培根,然后把半生不熟的肝脏放入锅中,重新加热,直至内部断生,最后撒上压碎的柠檬出锅。」
「这便完成了一道清爽柠檬牛肝。」
随着桥本的叙述,他也完成了一道黑漆漆、不知道能不能吃的菜品。
「我的客人想帮我端菜,但我拒绝了她,因为她是被我邀请来的客人,来的唯一目的就是品尝我的菜,然后说出她的感受。」
「味道如何?」
「她很满意我的菜品,她告诉我这是它从未品尝过的美味佳餚,仅吃上一口,她就能感觉到夏天那该死的闷热全部都不翼而飞。接着,她激动的向我询问这道菜的肉是什么肉。」
「这是你的肾。」
……
桥本的双眼恢復神色,此刻,他脖子上系着餐巾,左手拿叉、右手拿刀,一副要开餐的样子。
他的对面坐着一位三十出头的女性……一具死亡时间不到八小时的女尸,她的容貌端正,眼眉、眼角、额头、脸颊、嘴巴都有化妆的痕跡,身上则穿着一件暗红色的晚礼服,一副盛装打扮的模样。
从这一点不难猜出,邀请她来的人必然是一位社会地位很高的人。
「兇手似乎有一些认知方面的心理变态。他想让死者品尝自己做的菜,让死者吃掉自己的肉后夸讚自己,这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病态的虚荣心。」
「而这类有病态心理的人很可能会饲养蜘蛛、蜥蜴、蛇这类爬虫生物,这是为了想证明自己与眾不同。」桥本走到了尸体后,用美工刀隔开了后腰处的晚礼服,显露出一条缝合了没多久的伤疤,「缝合伤口的手法非常精细,兇手大概率从事过医生或者有相关的医疗知识。」
「最关键的是,兇手很似乎认为把死者的肉吃掉是对生命的一种升华,这是最重要的,因为这类人不是不能控制自己的精神病,而是心理变态,他们很清楚自己的所作所为意味着什么,为了掩饰自己的作为,他们不会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任何异样,相反,他们还会更加谦逊、具有才华,更受人欢迎。」桥本托着下巴推理道。
房间内除他以外没有任何人,所以这些话都是他说给自己听的。
大多数侦探都有自言自语的习惯。
突然,他的电话铃声很突兀的响了起来。
在听到电话内容后,桥本点了点头,然后离开了犯案现场。
十分鐘后,桥本来到了一间鱼龙混杂的酒吧。
打电话叫他来的是卡塔尔警官,他似乎不是很会喝酒,灌下一口辛辣的烈酒后,他整张脸的五官都扭曲在了一起。
卡塔尔身边还坐着一个人。
光看面容分辨不出他的真实年龄,头发被剪得七零八落,应该是对着镜子、用一把钝得不得了的剪刀随意修剪的,棉大衣上满是皱褶和灰黑色的污渍,不知道这件衣服多久没洗过了。
他是一位流浪汉。
此刻,他正握着细长的酒瓶,把瓶口塞进自己嘴里,瓶里的酒液顺着酒瓶的倾斜涌进流浪汉的喉咙里,这使他发出了「咕嚕~咕嚕~」的吞嚥声,酒液倒尽后,他还伸出舌头,舔了舔酒瓶口剩馀的酒液,直到一滴都不剩后,才依依不捨的把酒瓶从嘴里拿出来,并打了一个很长的酒嗝。
流浪汉脸色潮红,眼神迷离,贪得无厌道:「长官,我可是唯一一个目击者,你看是不是该再来多两瓶?」
卡塔尔年资尚浅,面对这种无赖也是毫无办法,只好挥了挥手,把酒吧的侍应招来,准备再叫来两瓶混合酒。
就在此时,桥本快步走了过来,他按下了卡塔尔刚举起的手。作为混跡了好几年的老油条,他自然知道该怎么对付这种坐地起价的无赖,他用一种语重心长的语气对流浪汉说:「听着,我想你在这条街上已经晃荡了好几年了,你应该很清楚道上的规矩,坐地起价可不是什么好主意。如果你真的要这么做的话,我敢担保,你今晚就会把喝下去的酒全部都吐出来。」
「好的。好的。」流浪汉悻悻的点了点头,「这么说,你才是我真正的僱主?」
「废话少说。」桥本招手,叫来了侍应,点了一瓶威士忌,「你见到了杀死乔治的兇手?」
「嗝~」流浪汉打了一个嗝,点了点头,「那天凌晨,大概三点,我看见了一个和你差不多身高的男人鬼鬼祟祟的走出了巷子。」
桥本虚着眼,看着这个流浪汉——他描述的时间很接近法医解剖后得出的死亡时间,说不定他说的是真话。
「你是怎么知道那个人就是兇手?」桥本点的酒到了,他把酒推到流浪汉身前。
流浪汉瞇起眼开始回忆,许久后,他说道:「那傢伙的衣服虽然很臭、很多补丁,但是款式很新,一看就是故意弄的;他的头发虽然很乱,但发型确是最近流行的发型;虽然他偽装成了流浪汉,但我却从来都没有见过他。」
「最重要的是,」流浪汉的手偷偷地摸上了桥本的威士忌,正想偷喝,却发现桥本的手就像铁钳般抓住酒瓶,发现自己想法暴露的流浪汉只得嘿嘿一笑,訕訕的放开了手,接着说:「在他走了之后,我紧接着就走进了小巷,然后就看到了尸体。」
「是吗?那你能告诉我为什么你当时没有报警吗?」桥本心不在焉的问道。
「嘿嘿……我当时想的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就没报警。」流浪汉又摆出一副正经的样子,「不过我现在又良心发现了,想为这个社会做点贡献,嘿嘿……」
话说着,他的手又摸上了酒瓶。
不过桥本的手依然结结实实的抓着酒瓶,接着问道:「那你能告诉我为什么你凌晨三点要去那条小巷吗?」
「我……我去小解……嘿嘿……」
「那又是什么让你到这么远的地方去小解的呢?」桥本追问道。
「我……」流浪汉支支吾吾道:「我不记得了。」
「哼!」桥本冷哼一声。
正当流浪汉以为又要挨揍时,桥本从钱包里翻出两张纸币,压在酒瓶下,推到流浪汉面前,「收了我的钱,今天的事不要告诉别人,有人问起……」
「我绝对会保密!」流浪汉在嘴巴上做了一个拉拉链的手势,欣喜若狂的收下了钱和酒。
结了账,离开酒吧后,卡塔尔追了上来,带着不解问道:「为什么明知道他不是目击证人还要给他钱?」
桥本看了一眼卡塔尔,没有回答他,只是站在原地,沉默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