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他们的过去
  “进去洗个热水澡我再告诉你。”付千臣说完,提着东西上前去敲门,程诺打开门看到他们俩是一起出现的,脸上的表情有点惊讶。
  不过很快她的惊讶就被担心取代,拉着乔语蒙问她怎么了。
  到了房间里,乔语蒙洗完澡把殷明珠出现,以及在陆氏集团发生的事情都给程诺说了,程诺听完,没忍住伸手去捏乔语蒙的脸,“你是不是傻?那殷明珠就是一朵高级白莲花,她那么说,就是为了让你生气的。”
  “我知道啊。”可知道是一回事,能不能忍住不抽她一耳光,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殷明珠回来,本来就是想破坏你和陆琛的,你还傻乎乎的自己提出了分手,那不是让殷明珠称心如意了吗?”
  “但是我能感觉到陆琛真的是对她有感情的。”
  “也不一定。”程诺摊手,“那你觉得谭越对莫晓菲有感情吗?”
  “没有。”乔语蒙肯定的说。
  谭越对莫晓菲的态度算得上绝情,他开口就让莫晓菲把孩子流了,一点情面都不留。
  “可是你看,莫晓菲说肚子疼,他不是也带她去医院了吗?”
  被谭越这么一说,乔语蒙突然有种醍醐灌顶的感觉。
  陆琛不止一次告诉她,要相信她,也告诉过她,他欠了殷明珠很多,现在做的一切只是在尽量补偿。
  可是她因为吃醋,忘记了一切。
  “付千臣说他知道陆琛和殷明珠的过去。”
  “那不正好?他这会就在楼下呢。”程诺看了一眼关着的门板,说:“不过你和付千臣这关系,让他来开解你和陆琛,感觉真奇怪。”
  乔语蒙张了张嘴想辩解,最终还是什么也没说。
  说讨厌付千臣,她是真的讨厌不起来,可以前发生的那些事,她又没有办法释怀,连她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个矛盾体。
  下楼以后,付千臣已经等了很久了,看到乔语蒙下楼,他眼底划过了异样的情绪,但是很快被他掩饰过去。
  “你说你知道陆琛和殷明珠的过去,能现在告诉我吗?”乔语蒙坐在付千臣对面。
  曾经他们能这样心平气和的看着对方,是她梦寐以求的画面,但是现在竟然变成了付千臣给她说陆琛的过去,想想还挺好笑的。
  “嗯。”付千臣看向程诺,“反正没事,你就当听故事吧。”
  随着付千臣醇厚的嗓音传来,十五年前陆琛遭遇的事情被缓缓展开。
  十五年前,陆琛十八岁,刚刚成年。
  在前十八年,陆琛都过着大多数人都羡慕的纸醉金迷生活,但就在他生日的前一天,他遇到了绑架。
  像宁馨和陆天翰这样天之骄子的孩子,其实陆琛从小到大都遇到过无数差点被绑架的事,只是被保护的太好,所以那些人一直没得逞。
  但是这次不一样,绑架陆琛的是一个被陆氏集团击垮的竞争对手,他不但破产了,还欠了一大堆债,在死之前想拉个垫背的,就想到了陆琛。
  陆天翰就陆琛这一个孩子,要是陆琛死了,那对陆天翰来说,远比杀了他自己还要痛苦。
  为了绑架陆琛,他先杀了接送陆琛上学的司机,然后直接把陆琛带到了深山老林里。
  可后来,他竟然心软了,可把陆琛送回去又心有不甘,所以他转身就把陆琛送给了人贩子。
  那个年代的人贩子只要有钱,什么事情做不出来?陆琛很快就从众星拱月的陆家大少爷,变成了一个吃不饱穿不暖还随时被人拳打脚踢的苦命人。
  本来人贩子是打算把陆琛卖了的,可陆琛的年龄太大了,谁也不肯要。
  把陆琛放了,他们又担心陆琛报警,所以最后决定把陆琛关在了他们临时关押孩子的一个交易点里。
  就是在那里,陆琛认识了殷明珠。
  “殷明珠也是被绑架的?”程诺插嘴。
  “不是,她是其中一个小头目的恋人。”付千臣的回答,可谓是平地一声惊雷。
  原来年轻时候的殷明珠,也是个以为有了爱情就拥有全世界的傻姑娘,她上初中的时候就逃学了,跟着她以为的英雄闯荡江湖。
  等她的年纪慢慢大了,想要反悔却已经来不及了,而她的那个英雄,脾气越来越差,甚至会因为她做菜多放了一点盐就对她拳打脚踢。
  她想过逃跑,可她还没成年的时候,就跟着她男人做了太多坏事,如果她跑了,面临的还是牢狱之灾。
  最后她只能选择窝在那个交易点里看守新的孩子,这其中待得最久的就是陆琛,所以慢慢的她和陆琛也熟了起来。
  陆琛是天生的硬骨头,也不知道逃跑了多少次,虽然每次都被打的半死,还是一直在努力的逃跑。
  有一天,窝点上只留着两个男人和殷明珠在,殷明珠悄悄地摸到了关押陆琛的房间里,想放他走。
  陆琛当时只想着自由,没来得及考虑他走了以后,殷明珠会面临什么。
  这次他跑了很长的一段距离,甚至都看到了不远处村庄里的灯火,但还是被抓了回去。
  这一次被打的人不止是陆琛,就连殷明珠都被打得去了半条命。
  殷明珠的男人觉得她变心了,所以当着陆琛的面就要了殷明珠。
  “王八蛋!”程诺气的牙痒痒。
  乔语蒙听着这些,终于明白陆琛为什么在见到殷明珠以后会完全失控。
  “阿琛说,他现在都还记得殷明珠用绝望的眼神看着他,也就是在那一秒,他突然改变了主意。”
  “什么?”乔语蒙呆呆的看着付千臣。
  “他决定不跑了,加入他们。”
  “什么?”程诺不敢相信的看着付千臣,问:“这个时候的陆琛,几岁?”
  “他决定加入的时候,是十九岁,被带到人贩子窝点里一年。”
  乔语蒙记得陆琛问她,二十岁的时候喜欢过人吗?也就是说,在他决定加入以后,他爱上了殷明珠。
  “那后来呢?”程诺问。
  “后来?”付千臣轻轻地笑,“后来陆琛用了两年的时间就爬到了人贩子组织的高层,然后和警察局的人里应外合,直接端掉了当时最大的人贩子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