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节
她鬼鬼祟祟的从书包里拿出一朵压得有些变形的玫瑰花给盛业琛:“爸爸,你把这个送给妈妈吧。”
盛业琛没想到女儿这么贴心,自然笑纳,宠溺地摸了摸盛赞的脑袋。“真乖。”
“20块。”
盛业琛以为自己听错了,问:“你说什么?”
盛赞笑得狡猾:“我说!一朵20块!”
盛业琛皱眉,还不等他拒绝,盛赞已经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一把紧紧地抱住了盛业琛的腿,怎么叫都不起来,不给钱就不让走。
盛业琛哭笑不得:“你这上哪学的烂招?”
“步行街上都这么干。我看你是我爸一朵只卖你20,快给钱吧!”
盛业琛像拎小鸡仔一样拎着盛赞的衣领,整个将她拎了起来,严厉地说:“20块是吧,抵成20下打屁股,今天你爸我心情好,打个折,18下!”
盛赞知道自己摸到老虎屁股了,后悔不迭,不住哀嚎:“严磊!你又骗我!我和你没完了!”她痛哭地嚷嚷:“爸我错了!爸!别打我啊!!啊!!我就知道我不是你亲手捡的!!”
……
作者有话要说:【作者有屁要放】
我有习惯,每次网络搞定一个文都会写很长的后记,这次也不例外。
这个文因为合同签了20w字,所以后面可能还会写,我不确定,要看编/辑的意思。可以肯定的是,有两个番外是放在纸书里的。
一个是盛业琛视角的,一个是白杨视角的。
现在我发上来的最后一章,其实我最初设定的结局,也是我觉得最符合我文风的结局,不是仓促瞎写的。不过后期可能会改动,如果改动了,上市以后我会放上来的,所以大家尽可放心,不会是坑。
这本书的编辑和我说6、7月上市,所以应该是很快的。
我个人是觉得,靠停更逼迫读者买书就像靠怀孕留住男人的小三一样,所以我一直不喜欢停更,但是书商为了避免盗文,所以希望不放结局的心思我也可以理解。
我的文如果不v我一般会停更,因为我自己每次都卡结局。如果v了一般都会发结局。除了【今天】那本书,在此向追【今天】的读者致歉。
偏执狂我发到这里,已经是我想到最能两全的办法了。希望大家理解。
这个文是我留言最好的一个文,承受的压力也是前所未有的。追这个文的读者对我也是前所未有的苛刻。这个文女主会让人诟病,是我一早就想好的。我并不是要表达什么样的爱情观,只是突然想到了这么个故事,然后写了出来。写了这样一个其实很软弱却在爱情里强大到非人的女孩,最后成全了她的偏执。
前面虐女主,我写的很顺手,后面虐男主,不可能满足每个人的想法,所以大家褒贬不一。我全部接受。
我有一对一控,也可以写得大家解气,但是那样要么要换男主,要么要抹黑主角,我不想在文章的最后写那样的情节。所以写的很平和。
我可以理解读者看文有一千种想法,但是也希望大家尊重我创作的初衷。
我设定的性格情节角色才能写好,哪怕我设定的并不好。
感谢大家一路的陪伴。
这个文和我生活最没有关系,全文yy,写得不算顺利,但是这个文是我写过最幸福的文,因为你们的热情,让我一直一直的写。
这本书上市以后会有送书之类的活动如果有兴趣的可以晚些删收藏或者关注我微博。
上市后我会把修改的稿子和番外都放上来。
感谢大家。
————下接书版手打内容————
第十章 你惊醒我的昏迷,偿还我的天真
一转眼半年过去,和这座陌生的城市已然渐渐培养起了几分默契。
古旧的城市,残留着几千年的历史遗迹,底蕴深厚。陆则灵喜欢这座城市,所以为未出世的孩子选择了这里。
爸爸拿他和陆则灵的积蓄凑上部分卖房的钱在这座城市买了一套二手房,也算是在这里安了家。
生活渐渐平静,陆则灵重新开始弹琴,收了几个学生教钢琴,不算太累,收入也还算可观,一直做到她月份大了有些吃力才停止。
预产期临近,近来她也加大了些运动量积极待产,不知是月份大还是运动量大的原因,她总是容易饿。爸爸去买菜了,陆则灵一个人散了会儿步就上楼了,她又饿了。
电梯叮一声开了,刚跨出门去,没走两步就踢到了不知谁摆在走道中间的一盆芦荟。长势喜人,只是放得位置不对,实在让人体会不到什么美好。
陆则灵看了一会儿,上下左右研究了半天,想搬开,无奈肚子太大有些有心无力。
她正发愁,对面的邻居就慌忙跑了出来。
“则灵你别动啊!都怪我,东西多,搬了一趟就忘了还有盆芦荟!”
陆则灵对面住着一个程序员,热心肠,人也很实在,年纪和陆则灵差不多,大家都喊他王一。陆则灵显怀显得很晚,四个半月才微微有了一点肚子,所以刚来的一两个月王一一直明示暗示地要追她。直到她显怀了,他才知难而退。那会儿他俩见面还有点尴尬,直到他谈了女朋友才恢复正常邻里交往。
陆则灵一手撑着后腰,一手擦了把额头,微微笑着对他说:“没事,我也没搬成,太吃力了我蹲不下去。
对面的小伙干吭哧吭哧把芦荟抱了进去。陆则灵拿了钥匙正准备开门,他又急匆匆地跑了出来,倚靠在门边问她:“则灵,你晚上有没有时间?我请你吃饭吧。”
陆则灵有些诧异地回头,看着那张年轻而朝气蓬勃的脸,温和地问:“有什么事需要我帮你吗?直说就行。”
他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女朋友和我分手了,她误会我和你了。唉,真不知道她脑子里装着什么,我哪儿有那么大本事能让你怀孕啊!”
陆则灵仔细回忆了一番,这才想起有次从超市回来,王一见她提着东西就帮她全拎了去,结果刚走到楼下,就遇上了一个年轻的女孩来找王一。那会儿他好像介绍过是他女朋友。
她现在回想当时那女孩的表情,确实是不怎么高兴的。
“你要我跟你女朋友解释吗?”
王一摇头:“不是,四个月都没到就要和我分手,大概对我没什么感情。在一起也老是吵,没什么意思。”
“那你希望我怎么做?”陆则灵站得有些累,扶了扶墙。
王一的表情有些尴尬:“我和她不是我姨妈介绍的吗?和我分了就和我姨妈告状,我姨妈和我妈说了。唉,我妈大概是想孙子想疯了,非要见你,你晚上和我去解释解释就行。她为这事和我闹,都折腾得高血压发作去医院了。”
陆则灵见他也为难,抿了抿唇,想了一会儿,说道:“行,那你一会儿喊我吧。”
王一立刻高兴起来:“则灵你真是太善良了,简直是我的圣母玛利亚。”
陆则灵笑了笑,开门进了家。
半年前和爸爸搬来这栋公寓,没有丈夫,肚子却一天大过一天,对于孩子的父亲陆则灵和爸爸都闭口不谈。她知道会有一些流言,但也伤不到她什么。她就是这样一个人,她不在意的人,说什么她都不会在意。只是她没想到会给别人带来麻烦。
天气渐渐热起来,密闭的屋子里有些闷。开了窗,陆则灵在客厅静静地伫立着,望着客厅里妈妈的照片发呆,良久才轻轻动了动身子,抬手抚摸着像吹大了的气球一样的肚子。手一贴上去,肚子里的孩子就像有感应一样,在她拊手的位置大闹天宫。
她心里一阵温暖,生命的力量太伟大了,伟大到她毫无怨言,不觉辛苦,也不在乎世人的眼光。
有那么一刻,她心底突然升起了荒谬的想法,突然想起了不该想的人。
说好忘记的那张脸,就那么猝不及防地出现在她脑海里,挥之不去。
那个人,现在在做什么呢?
他一定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叫陆则灵的傻瓜,离乡背井,偷偷孕育着他的孩子。
他不知道,大约也不想知道。他若是知道了,一定会生气吧。
他和叶清……应该已经结婚了吧。
陆则灵忍不住有些难受,眼眸低垂下去,良久才轻呼了一口气,将脑海里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都赶走了。她钻进厨房,找出了爸爸临走前怕她饿给她留的吃的。
他在做什么,和谁在一起,和她已经没有关系了,陆则灵努力这样催眠自己。
虽然有些辛酸,有些艰难。
离开了盛家,离开了“盛”这个姓氏,盛业琛失去了所有这个姓氏给他带来的便利和特权。
一无所有,找寻陆则灵变得更加艰难。除了全国各地找她,最重要的,是他还必须想办法找工作养活自己。
循着一点痕迹,他来到这座古城,她火车票的最后一站。这仅有的信息,还是以前的秘书给他找出来的。没有钱和人脉,做什么都举步维艰。
这座城市很大,有近千万的人口,他来了近半年,始终没有陆则灵的消息。他也曾想过也许她已经离开了这座城市,可不到最后一刻,他不敢放弃希望。
他在一家投行找到了工作,凭借多年的经验,工作做得还算上手,但赚的钱基本上都用在了找人的交通费和食宿上。
年近三十,反倒一切都从头开始了,明明该沮丧的,可盛业琛却丝毫都不觉得。全新的体验,他甘之如饴。
他在租房子的时候,在为存款以千为单位增加而高兴的时候,在熬夜加了班回家后还得自己做饭、自己洗衬衫的时候,他无比地思念陆则灵。这思念不仅来自于她过去无微不至的照顾,更因为经历过了才更加深刻地懂得,那个为了他放弃了一切的陆则灵,是多么难能可贵。他疯狂地想念她,比从前的任何一天都更甚,一天比一天更甚。那种想念夹杂着绝望的狂欢,让他欲罢不能。
他们现在才叫真正的公平了吧?他也变成了一个人,为了找寻她而存在的一个人。
不知道她过得好不好,也许她的离开是对的。从前的他那么执迷不悟,那样伤她……盛业琛没有把握找到陆则灵后能获得她的原谅,也做了最坏的打算——也许她已经嫁人,或者根本不愿意再回到他身边。
可他还是这么坚持着,他想见她一面,他不想再给自己留下任何遗憾了。
离开的半年,母亲给他打过好几次电话。作为商场女强人的母亲,遇到再大的事都不会慌了阵脚的人,却因为他的离开,几次声音哽咽,责怪却更心疼他。这是他从小到大,第一次感受到,忙碌的母亲也是爱着他的。
他没有辩驳什么,也没有固执地推拒母亲,只是沉默着听她说话。
不过才半年而已,他已经平静,不管对待以前的—切,还是以后的一切。
加班一个星期,周五下午,终于把手头最急的工作做完。五点半,他准时下班了,正在收拾东西。新进的小妹突然跑到他桌前,那么年轻明媚的一张脸,充满了生机勃勃的活力。
“盛大哥,你下班了?”
盛业琛锁好了文件,头也没抬地点了点:“嗯。”
那女孩笑眯眯地说:“我们今天晚上聚餐呢,盛大哥一起……”她话还没说完,突然发现了盛业琛无名指上的戒指,眼睛一瞪,突然拔高了声音道:“盛大哥你结婚了?”
盛业琛被她吓了一下,微微蹙了蹙眉,抬起头看了她一眼。他的右手下意识地抚摸了一下左手无名指上的那枚银质戒指,想起买这戒指的人,和有关这戒指的一切,心里有些五味杂陈,但嘴上只是淡淡地回答:“嗯。”
那女孩眼里满是遗憾,连正事也说不下去了:“怎么一点儿征兆都没有?怎么这样?”
盛业琛没有回答,微微颔首:“我下班了,先走了。”
那女孩终于清醒了些:“那聚餐呢?”
盛业琛笑了笑:“我不去了。谢射你。”
他拿上公文包转身,还没走多远,办公室里突然冲进来一群气势汹汹地社会青年。
他们一进来,二话不说,走到办公室的一个角落里,拎起一个男同事就开始动手。
盛业琛和其他的男同事见状,立刻上去帮忙,保安也一直在拉扯。但寡不敌众,那些社会青年明显占了上风。混乱的拳脚中,盛业琛挨了结结实实的好几下,右边脸疼得像涂了姜汁一样热辣辣的,右眼也有点睁不开。
他想去护着那个男同事,但那些小混混已经打红了跟,其中一个看上去很年轻的男孩突然掏出一把弹簧刀,趁乱冲了过来。事情的发展远比盛业琛想象得严重,他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只是下意识地拉了同事想要躲开。那男孩速度很快,正要近身,一个花瓶从不远处飞了过来,“嘭”的一声打在那个男孩的身上,他手上的刀掉了,人也因为疼痛跌在了地上。
而那个飞来的花瓶,噼里啪啦地碎在了墙上,其中最大的一块碎片,以盛业琛无法闪躲的速度飞了过来,打在了他的额头上。顿时,他的脸上一片血腥的温热……
缝完针,公司派来处理问题的同事还在办手续缴费,盛业琛一个人先出了门诊,在停车场外的一个长椅上坐着。
脑袋还有些疼,到现在他还觉得有点晕,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只是暗暗庆幸,那瓷片只是打中了他的额头,而不是眼睛。
他用手捂了捂自己的眼睛,一片黑暗中,他恍恍惚惚地回想起失明的那几年所发生的一切。
手指渐渐放松,他从指缝中看着外面的一切,好像一切都回到了从前,回到了陆则灵还在的时候。
有那么一瞬间,他好像看到了陆则灵一样……
盛业琛没想到女儿这么贴心,自然笑纳,宠溺地摸了摸盛赞的脑袋。“真乖。”
“20块。”
盛业琛以为自己听错了,问:“你说什么?”
盛赞笑得狡猾:“我说!一朵20块!”
盛业琛皱眉,还不等他拒绝,盛赞已经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一把紧紧地抱住了盛业琛的腿,怎么叫都不起来,不给钱就不让走。
盛业琛哭笑不得:“你这上哪学的烂招?”
“步行街上都这么干。我看你是我爸一朵只卖你20,快给钱吧!”
盛业琛像拎小鸡仔一样拎着盛赞的衣领,整个将她拎了起来,严厉地说:“20块是吧,抵成20下打屁股,今天你爸我心情好,打个折,18下!”
盛赞知道自己摸到老虎屁股了,后悔不迭,不住哀嚎:“严磊!你又骗我!我和你没完了!”她痛哭地嚷嚷:“爸我错了!爸!别打我啊!!啊!!我就知道我不是你亲手捡的!!”
……
作者有话要说:【作者有屁要放】
我有习惯,每次网络搞定一个文都会写很长的后记,这次也不例外。
这个文因为合同签了20w字,所以后面可能还会写,我不确定,要看编/辑的意思。可以肯定的是,有两个番外是放在纸书里的。
一个是盛业琛视角的,一个是白杨视角的。
现在我发上来的最后一章,其实我最初设定的结局,也是我觉得最符合我文风的结局,不是仓促瞎写的。不过后期可能会改动,如果改动了,上市以后我会放上来的,所以大家尽可放心,不会是坑。
这本书的编辑和我说6、7月上市,所以应该是很快的。
我个人是觉得,靠停更逼迫读者买书就像靠怀孕留住男人的小三一样,所以我一直不喜欢停更,但是书商为了避免盗文,所以希望不放结局的心思我也可以理解。
我的文如果不v我一般会停更,因为我自己每次都卡结局。如果v了一般都会发结局。除了【今天】那本书,在此向追【今天】的读者致歉。
偏执狂我发到这里,已经是我想到最能两全的办法了。希望大家理解。
这个文是我留言最好的一个文,承受的压力也是前所未有的。追这个文的读者对我也是前所未有的苛刻。这个文女主会让人诟病,是我一早就想好的。我并不是要表达什么样的爱情观,只是突然想到了这么个故事,然后写了出来。写了这样一个其实很软弱却在爱情里强大到非人的女孩,最后成全了她的偏执。
前面虐女主,我写的很顺手,后面虐男主,不可能满足每个人的想法,所以大家褒贬不一。我全部接受。
我有一对一控,也可以写得大家解气,但是那样要么要换男主,要么要抹黑主角,我不想在文章的最后写那样的情节。所以写的很平和。
我可以理解读者看文有一千种想法,但是也希望大家尊重我创作的初衷。
我设定的性格情节角色才能写好,哪怕我设定的并不好。
感谢大家一路的陪伴。
这个文和我生活最没有关系,全文yy,写得不算顺利,但是这个文是我写过最幸福的文,因为你们的热情,让我一直一直的写。
这本书上市以后会有送书之类的活动如果有兴趣的可以晚些删收藏或者关注我微博。
上市后我会把修改的稿子和番外都放上来。
感谢大家。
————下接书版手打内容————
第十章 你惊醒我的昏迷,偿还我的天真
一转眼半年过去,和这座陌生的城市已然渐渐培养起了几分默契。
古旧的城市,残留着几千年的历史遗迹,底蕴深厚。陆则灵喜欢这座城市,所以为未出世的孩子选择了这里。
爸爸拿他和陆则灵的积蓄凑上部分卖房的钱在这座城市买了一套二手房,也算是在这里安了家。
生活渐渐平静,陆则灵重新开始弹琴,收了几个学生教钢琴,不算太累,收入也还算可观,一直做到她月份大了有些吃力才停止。
预产期临近,近来她也加大了些运动量积极待产,不知是月份大还是运动量大的原因,她总是容易饿。爸爸去买菜了,陆则灵一个人散了会儿步就上楼了,她又饿了。
电梯叮一声开了,刚跨出门去,没走两步就踢到了不知谁摆在走道中间的一盆芦荟。长势喜人,只是放得位置不对,实在让人体会不到什么美好。
陆则灵看了一会儿,上下左右研究了半天,想搬开,无奈肚子太大有些有心无力。
她正发愁,对面的邻居就慌忙跑了出来。
“则灵你别动啊!都怪我,东西多,搬了一趟就忘了还有盆芦荟!”
陆则灵对面住着一个程序员,热心肠,人也很实在,年纪和陆则灵差不多,大家都喊他王一。陆则灵显怀显得很晚,四个半月才微微有了一点肚子,所以刚来的一两个月王一一直明示暗示地要追她。直到她显怀了,他才知难而退。那会儿他俩见面还有点尴尬,直到他谈了女朋友才恢复正常邻里交往。
陆则灵一手撑着后腰,一手擦了把额头,微微笑着对他说:“没事,我也没搬成,太吃力了我蹲不下去。
对面的小伙干吭哧吭哧把芦荟抱了进去。陆则灵拿了钥匙正准备开门,他又急匆匆地跑了出来,倚靠在门边问她:“则灵,你晚上有没有时间?我请你吃饭吧。”
陆则灵有些诧异地回头,看着那张年轻而朝气蓬勃的脸,温和地问:“有什么事需要我帮你吗?直说就行。”
他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女朋友和我分手了,她误会我和你了。唉,真不知道她脑子里装着什么,我哪儿有那么大本事能让你怀孕啊!”
陆则灵仔细回忆了一番,这才想起有次从超市回来,王一见她提着东西就帮她全拎了去,结果刚走到楼下,就遇上了一个年轻的女孩来找王一。那会儿他好像介绍过是他女朋友。
她现在回想当时那女孩的表情,确实是不怎么高兴的。
“你要我跟你女朋友解释吗?”
王一摇头:“不是,四个月都没到就要和我分手,大概对我没什么感情。在一起也老是吵,没什么意思。”
“那你希望我怎么做?”陆则灵站得有些累,扶了扶墙。
王一的表情有些尴尬:“我和她不是我姨妈介绍的吗?和我分了就和我姨妈告状,我姨妈和我妈说了。唉,我妈大概是想孙子想疯了,非要见你,你晚上和我去解释解释就行。她为这事和我闹,都折腾得高血压发作去医院了。”
陆则灵见他也为难,抿了抿唇,想了一会儿,说道:“行,那你一会儿喊我吧。”
王一立刻高兴起来:“则灵你真是太善良了,简直是我的圣母玛利亚。”
陆则灵笑了笑,开门进了家。
半年前和爸爸搬来这栋公寓,没有丈夫,肚子却一天大过一天,对于孩子的父亲陆则灵和爸爸都闭口不谈。她知道会有一些流言,但也伤不到她什么。她就是这样一个人,她不在意的人,说什么她都不会在意。只是她没想到会给别人带来麻烦。
天气渐渐热起来,密闭的屋子里有些闷。开了窗,陆则灵在客厅静静地伫立着,望着客厅里妈妈的照片发呆,良久才轻轻动了动身子,抬手抚摸着像吹大了的气球一样的肚子。手一贴上去,肚子里的孩子就像有感应一样,在她拊手的位置大闹天宫。
她心里一阵温暖,生命的力量太伟大了,伟大到她毫无怨言,不觉辛苦,也不在乎世人的眼光。
有那么一刻,她心底突然升起了荒谬的想法,突然想起了不该想的人。
说好忘记的那张脸,就那么猝不及防地出现在她脑海里,挥之不去。
那个人,现在在做什么呢?
他一定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叫陆则灵的傻瓜,离乡背井,偷偷孕育着他的孩子。
他不知道,大约也不想知道。他若是知道了,一定会生气吧。
他和叶清……应该已经结婚了吧。
陆则灵忍不住有些难受,眼眸低垂下去,良久才轻呼了一口气,将脑海里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都赶走了。她钻进厨房,找出了爸爸临走前怕她饿给她留的吃的。
他在做什么,和谁在一起,和她已经没有关系了,陆则灵努力这样催眠自己。
虽然有些辛酸,有些艰难。
离开了盛家,离开了“盛”这个姓氏,盛业琛失去了所有这个姓氏给他带来的便利和特权。
一无所有,找寻陆则灵变得更加艰难。除了全国各地找她,最重要的,是他还必须想办法找工作养活自己。
循着一点痕迹,他来到这座古城,她火车票的最后一站。这仅有的信息,还是以前的秘书给他找出来的。没有钱和人脉,做什么都举步维艰。
这座城市很大,有近千万的人口,他来了近半年,始终没有陆则灵的消息。他也曾想过也许她已经离开了这座城市,可不到最后一刻,他不敢放弃希望。
他在一家投行找到了工作,凭借多年的经验,工作做得还算上手,但赚的钱基本上都用在了找人的交通费和食宿上。
年近三十,反倒一切都从头开始了,明明该沮丧的,可盛业琛却丝毫都不觉得。全新的体验,他甘之如饴。
他在租房子的时候,在为存款以千为单位增加而高兴的时候,在熬夜加了班回家后还得自己做饭、自己洗衬衫的时候,他无比地思念陆则灵。这思念不仅来自于她过去无微不至的照顾,更因为经历过了才更加深刻地懂得,那个为了他放弃了一切的陆则灵,是多么难能可贵。他疯狂地想念她,比从前的任何一天都更甚,一天比一天更甚。那种想念夹杂着绝望的狂欢,让他欲罢不能。
他们现在才叫真正的公平了吧?他也变成了一个人,为了找寻她而存在的一个人。
不知道她过得好不好,也许她的离开是对的。从前的他那么执迷不悟,那样伤她……盛业琛没有把握找到陆则灵后能获得她的原谅,也做了最坏的打算——也许她已经嫁人,或者根本不愿意再回到他身边。
可他还是这么坚持着,他想见她一面,他不想再给自己留下任何遗憾了。
离开的半年,母亲给他打过好几次电话。作为商场女强人的母亲,遇到再大的事都不会慌了阵脚的人,却因为他的离开,几次声音哽咽,责怪却更心疼他。这是他从小到大,第一次感受到,忙碌的母亲也是爱着他的。
他没有辩驳什么,也没有固执地推拒母亲,只是沉默着听她说话。
不过才半年而已,他已经平静,不管对待以前的—切,还是以后的一切。
加班一个星期,周五下午,终于把手头最急的工作做完。五点半,他准时下班了,正在收拾东西。新进的小妹突然跑到他桌前,那么年轻明媚的一张脸,充满了生机勃勃的活力。
“盛大哥,你下班了?”
盛业琛锁好了文件,头也没抬地点了点:“嗯。”
那女孩笑眯眯地说:“我们今天晚上聚餐呢,盛大哥一起……”她话还没说完,突然发现了盛业琛无名指上的戒指,眼睛一瞪,突然拔高了声音道:“盛大哥你结婚了?”
盛业琛被她吓了一下,微微蹙了蹙眉,抬起头看了她一眼。他的右手下意识地抚摸了一下左手无名指上的那枚银质戒指,想起买这戒指的人,和有关这戒指的一切,心里有些五味杂陈,但嘴上只是淡淡地回答:“嗯。”
那女孩眼里满是遗憾,连正事也说不下去了:“怎么一点儿征兆都没有?怎么这样?”
盛业琛没有回答,微微颔首:“我下班了,先走了。”
那女孩终于清醒了些:“那聚餐呢?”
盛业琛笑了笑:“我不去了。谢射你。”
他拿上公文包转身,还没走多远,办公室里突然冲进来一群气势汹汹地社会青年。
他们一进来,二话不说,走到办公室的一个角落里,拎起一个男同事就开始动手。
盛业琛和其他的男同事见状,立刻上去帮忙,保安也一直在拉扯。但寡不敌众,那些社会青年明显占了上风。混乱的拳脚中,盛业琛挨了结结实实的好几下,右边脸疼得像涂了姜汁一样热辣辣的,右眼也有点睁不开。
他想去护着那个男同事,但那些小混混已经打红了跟,其中一个看上去很年轻的男孩突然掏出一把弹簧刀,趁乱冲了过来。事情的发展远比盛业琛想象得严重,他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只是下意识地拉了同事想要躲开。那男孩速度很快,正要近身,一个花瓶从不远处飞了过来,“嘭”的一声打在那个男孩的身上,他手上的刀掉了,人也因为疼痛跌在了地上。
而那个飞来的花瓶,噼里啪啦地碎在了墙上,其中最大的一块碎片,以盛业琛无法闪躲的速度飞了过来,打在了他的额头上。顿时,他的脸上一片血腥的温热……
缝完针,公司派来处理问题的同事还在办手续缴费,盛业琛一个人先出了门诊,在停车场外的一个长椅上坐着。
脑袋还有些疼,到现在他还觉得有点晕,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只是暗暗庆幸,那瓷片只是打中了他的额头,而不是眼睛。
他用手捂了捂自己的眼睛,一片黑暗中,他恍恍惚惚地回想起失明的那几年所发生的一切。
手指渐渐放松,他从指缝中看着外面的一切,好像一切都回到了从前,回到了陆则灵还在的时候。
有那么一瞬间,他好像看到了陆则灵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