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节
  “咔嚓——”
  万金枝手上握着一把木头碎屑,她做着的椅子可疑的少了一个把手,看痕迹,像是徒手捏碎的。
  “爸,你接着说,别管我。”万金枝面无表情的笑着,看着忒渗人,凌老头刚刚还想着再骂这个冥顽不灵的儿子一顿的,看着这场景也不由的将到嘴的话咽了回去。
  凌国栋看着坐在堂屋上首位的父母,神情中难掩苦涩。
  “我知道爸妈你们担心我连累大哥还有小弟小妹,那就如你们所愿彻彻底底分家吧,所幸我们这一家在我和金枝结婚之初就已经分出去了,我现在考上了大学,以后日子总归比兄弟们好过,你们二老的东西你们想给谁就给谁吧,至于赡养费,咱们三兄弟平分,该我的那份,绝对不会少你们的。”
  凌有田刚刚说彻底分家那就是个脱口而出的气话,可眼下骑虎难下,这家是不分也不行了,看着神情落寞的儿子,老爷子的心忍不住抽痛了几分,想着自己这个当父亲的,是不是真的做的太过火了。
  这一次分家真不一样了,不仅找来了凌氏一族的族老,还请了汪有贵等村里的干部当见证,算是把凌国栋一家彻彻底底分出去。
  有了刚刚万金枝无形的威胁,谁也没敢狮子大开口,就和村里多数的老人赡养一样,以后每年凌国栋要给二老三十块钱赡养费,以及五十斤细粮。
  这笔钱在村里算高的,毕竟凌有田和徐爱娟远没有到需要养老的年纪,尤其是在凌国庆和凌国富都不需要同样付出的情况下,更显得凌国栋这个儿子太过可怜。
  分家的协议上还明确了以后二老生病治病的费用,三兄弟平分,百年以后葬礼的费用,同样如此,同时,在汪有贵和凌家族老的要求下,协议还标明除了赡养费,以后二老不得已其他理由索要财物,因为二老百年以后财务均分给其他子女的缘故,养老主要责任在老大凌国庆和老三凌国富身上等细则,算是保障了凌国栋的利益。
  还是老两口这步棋下的太臭,不然作为凌家的族老,他们还不至于出这些细则帮衬凌国栋这个小辈。
  第二天喜气洋洋的寿宴,来吃酒的人都觉得没滋没味的,尤其是看着凌家老二那红彤彤的眼睛,一看就是一宿没睡,知道了前一天晚上发生的事的村民,都心疼他心疼的紧,作为偏心眼的老两口和被偏心的其他几个子女,都受到了许许多多或隐晦或直白的谴责目光,看上去像占了大便宜,心里头比吃了黄连还苦。
  红眼睛的凌国栋悄悄的揉了揉自己的腰,昨晚装可怜他再一次占了上位,这一次比前几次都有进步,奋战了三次,开心过头的结果就是腰好痛,身体好累,眼睛好酸,想睡觉了。
  村里人不知道真相,要是知道他眼红的真正原因,估计会一锅盖呼他脸上,打死这丫的,叫他欺骗人感情!
  第56章 招人
  “二姐。”离开村子前,家里来了一位意外之客。
  万多禄从衣服的夹层里掏出一叠钱,都是五块十块的纸币,估计是特地兑换成大钞的,加起来一共八十块钱。
  “这是今年的钱。”万多禄和前些年没什么变化,最大的区别估计就是因为要还老爹看病的钱,干活更加刻苦卖力,又黑了些,壮了些罢了。
  万老爷子的运气还算不错,住院的时候正巧碰到市里以为有名的脑科大夫来县里指导,手术很顺利,休养了两个月后就能正常生活了,就是不能再像以往那般从事重体力活,一些轻省的农活还是能干的。
  那次看病如预先估算的一般,花了八百出点头,跟最早说好的一样,四兄弟每年都还一笔钱,直到欠下的医药费还清为止。
  万多禄今天过来,就是为了把今年该给的钱交到二姐手里,好让她去海教授夫妻俩那般销一笔账。
  直到现在万家的人还以为老爷子看病那笔钱是从海大富夫妇那边借的,并不知道其实这笔钱是万金枝出的。
  “现在集市办的热热闹闹的,咱们家里攒的鸡鸭蛋全都不送回收站了,卖的价格比以前高了不少,爸干不了重活,侍弄侍弄自留地还是一把好手,地里的菜吃不完也拿去镇上卖,今年比起以往来手头宽裕了不少,就赶紧把钱给你送来了。”
  万多禄心情好,笑容也比以往开朗了不少。
  除了最小的妹妹,他的婚事一直都是万家人最烦恼的问题,毕竟万多禄年纪也不小了,二十二岁的男人在村里早就该当爸爸了。
  只可惜因为万老头那场大病,家里欠了一屁股的债,即便分摊到每个兄弟身上似乎并不是很多,可对于村里人而言也不是个小数目。
  真要较起真来,最亏的还是万多禄,毕竟前头三兄弟家里都帮着娶了小媳妇了,而原本给万多禄准备的娶媳妇的钱被拿去看病不说,四兄弟分摊医药费的时候,摊到万多禄头上的还和其他兄弟一样多。
  现在手头没余钱,还背了一屁股的债,即便万多禄在村里的名声不错,也没有哪户人家愿意把闺女嫁过来跟他一块吃苦。
  时间越拖越久,万家老两口还真担心这个儿子成了老光棍,到时候要想再说婚事也就难了。
  好在万多禄为人豁达,并不觉得娶不到媳妇是一件大事,比起没影子的媳妇,当然还是当初危在旦夕的老爹更重要了。
  “还不到还钱的日子吧?”
  万金枝看着小弟,之前定的是年末还钱,现在离还钱的日子还有两个月呢。
  “先还一笔,等年末队上分钱再还一笔。”
  当着二姐的面万多禄不好意思说,他就是想着现在家里有钱多还点欠债,当初给爸治病几个嫂子就不乐意,前年家里的钱攒下的不多,几乎都花在了还债上,大嫂她们已经很不满了,尤其是大嫂,过年直接带着孩子回了娘家,要不是村里人不兴离婚,怕是日子都过不下去了。
  几个哥哥原本的立场是很坚定的,可耐不住媳妇的耳旁风,尤其是在二姐夫考上大学后,隐隐有将那些债都丢二姐他们身上让他们还的意思。
  做人不能不讲良心,万多禄扪心自问,当初老爹看病二姐一家已经给了诸多帮助了,她虽然是出嫁的闺女,可给的钱比他们这些做儿子的还多,就因为二姐的日子好过,她就该多给他们的吗?自古都没这个说法。
  万多禄不想说这些事让二姐烦心,就琢磨着在大哥他们彻底被嫂子们说动之前多还点欠债,到时候他们真翻脸打算不管这笔债了,他再多养点鸡鸭,多种点蔬果,也总能慢慢还完的。
  这时候万多禄就有点庆幸自己没媳妇孩子了,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努力干活,总有把债还清的一天的,总不能把那几百块钱的债务都背二姐身上。
  以前二姐在家说一不二,现在不一样了,二姐夫成了大学生,多厉害啊,听多了那些陈世美的故事,万多禄也怕自家给二姐带去太多麻烦惹来二姐夫的不满,要是二姐和二姐夫的婚姻出了什么问题,他们老万家就是二姐的罪人。
  万金枝不知道自己这小弟心里的想法如此活跃,看着体格健壮的亲弟弟,心里头倒是有了一点想法。
  她这个弟弟模样不出挑,想要招女郎喜欢,那就得有其她拿得出手的本事。
  “你应该还不知道,我和你姐夫在市里开了家店,现在缺少人手,活不多,就搬货和切肉之类的事,包吃住,一个月工资三十。”
  万金枝知道他们村一个壮劳力一年到头挣到的也就几百斤粮食外加三四十块钱罢了,自己的店既然要招人,还不如招一个可以信赖的自家人,更重要的是娘家却是没钱给小弟娶媳妇了,如果小弟来店里工作,吃住一起的情况下三十块钱起码能省下二十五,除了还债,一两年就能攒够娶媳妇的钱。
  “三、三十。”
  万多禄惊的嘴巴都合不拢了,他们家这些日子每个集市都拿着鸡鸭蛋和新鲜蔬菜去卖,原本以为挣得已经算很多了,可算起来,一个月全家也就能多二三十的外快,勉强才顶得上二姐给的工资啊。
  他没去思索二姐开店的事,只是被这高工资给吓到了。
  “有什么活我去帮就成了,自家人用什么工资。”万多禄说话磕磕绊绊的,连连摇头。
  “现在外头市区招工就是这么个价,你不去,姐找别人来也得出这笔钱,你先好好想想,最好回去和爸妈商量一下,要是去了市里,公社的活就不能干了。”
  万金枝拍了拍小弟的肩膀,也因为今天来的是多禄,要是换成其他几个兄弟,她也不一定会提起这件事。
  离开的时候,万多禄手里捏着一张抄了电话号码和地址的纸条,脑袋里晕晕乎乎的。
  *****
  “请问这里还招人吗?”
  万金枝正帮一个买蹄髈的顾客切好肉,就看到一个二十七八岁,穿着一身虽然打着补丁,却干净整洁的衣裳的年轻妇人站在柜台外,略带拘谨地向她问话。
  招工告示贴出去已经有两三个礼拜了,倒也有几个人来问过,只可惜都是一些游手好闲的人物,一点都不像是能正经干活的,万金枝就都给拒了。
  至于自家小弟那儿已经决定过来了,这些天先把手头的活干完,收拾收拾东西,估计下礼拜就能来上班。
  帮着做卤味和搬货的人有了,店里还缺一个看店的帮手,万金枝打量了一番来人,身量不高,皮肤略黑,不过看上去挺淳朴的,看双手,有些粗糙,一看就是干惯农活的。
  “我看外头帖的告示了,我力气大,剁肉剁骨头都成,以前念过四年的小学,光是收钱找个零我也中。”
  张红在这一片转悠了有些日子了,原本她是为了找负心的丈夫才来到江浙省的,可来之后,她才发现外面的世界太广阔了,如果她是李衢山,或许也不愿回那个贫瘠的乡村。
  在处理完和李衢山的事后,张红想了许多。
  他们那个村子的思想是很保守老旧的,即便李衢山是做错事的一方,可要是他抛弃了他们母子的事被村里人知道,等待她和孩子的只会是所有人的指指点点。
  还有她娘家的大哥和嫂子,张红比任何人都知道他们的为人,有钱他们会把她当祖宗供起来,可要是没钱,估计下一刻就会把她和孩子扫地出门,不留任何情面。
  张红是个母亲,还是个疼爱孩子的母亲,为母则强,为了孩子,她鼓起了这辈子最大的勇气来到了陌生的城市,也为了孩子,她用自己不多的见识,想要给他们撑起一片广阔的蓝天。
  家乡是待不住了,张红学历不高,除了地里的活干的麻利,几乎没有拿得出手的特长,不过她发现江浙这一片开始兴起了不少私人的小工厂和一些私人的店铺,有不少小工厂在招工,给的工资比不上正规的国有场子,可比在地里种田赚的多多了。
  张红算过账,在李衢山大学毕业前每个月能给她十块钱,如果她能找到一份月薪二十左右的工作,她就能把虎子和猫妞接到身边来。
  租一间普通民居一个月只要五六块钱,加上孩子念书的钱,只要省一些,他们母子三也能过得下去,更重要的是远离了家乡,孩子们就不用忍受同龄人的指指点点,嘲笑他们是被亲爹抛弃的孩子。
  前些天,张红去了一趟李衢山的家,当着他们家那些邻居的面借口把孙子孙女的照片给李家二老戳破了他在乡下已婚的事实,虽然现在两人分开了,可离婚有子的名头也算是在李衢山头上挂牢了。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那天在场的人不少,以后就算还有人给李衢山介绍对象,也得掂量掂量他这情况。
  出了口气的张红现在着手找起了工作,一口香卤味店给的工资比她预期的还高了十块钱,要是她能应聘成功,立马就能回乡把孩子一块接来城里了。
  万金枝不认识张红,不过她看张红挺顺眼的,就想着让她先在店里试试,如果不出错,就把人留下来。
  第57章 老父亲(捉虫)
  凌国栋夫妻一开始在选铺子的时候,考虑到万一到时候生意太好,铺子有扩张的需求,在买铺子当初买下的就是两大间的店面,自从卤味铺到底名声传开后,除了慕名而来的顾客,也有不少周边大学里的学生提出一些建议,希望店里能卖盒饭,既能选择堂吃,又能打包带走的那种。
  万金枝思索了一番,觉得这个建议还真有实施的空间。
  首先店里的熟食都是现成的,改成套餐也就是多加一分饭的事,夫妻俩商量了一下就决定把当初没用上的隔壁铺面打通,重新装修摆了几张桌子。
  因为是初步试营,可选择的套餐种类不多,可以选择全素套餐,也可以选择荤素搭配的套餐,价格也在七毛钱到一块五之间徘徊,不便宜,但也绝对称不上贵,加上店里吃饭不需要粮票肉票,生意也渐渐做起来了。
  打包带走的以学生为主,一开始大学生比较多,后来渐渐的附近的中小学也开始有学生来店里打包盒饭了,毕竟常常吃食堂总有吃腻的一天,对于孩子家长都舍得花钱,卤味店的熟食好吃现在也算是远近闻名的了,偶尔让孩子开开荤,家长也是愿意的。
  也正是如此,万金枝才想着多招了两个人手,等生意再忙一些,或者说等有开分店的打算,这人手还得再增加。
  当初买铺子的时候买的是沿街的小二楼,一楼做生意,二楼原本就是主人家的卧室。
  张红的情况万金枝还是在凌国栋来店里的时候才知道的,听完张红的打算后,她就把楼上最大的那间房空了出来,以后张红接了孩子过来,也住的开。
  至于万多禄,等他来了再做考虑。
  凌国栋买的三合院占地很大,不然当初也不会要两万块的高价,别说多住一个人了,再来几家人都绰绰有余。不过万金枝不觉得她小弟会乐意和他们一块住,在收拾房子的时候在隔壁铺子的二楼也给他收拾出来一间房,到时候就让他自己看着办。
  *****
  “甜甜。”
  凌娇站在妹妹凌甜的教室外,今天爸爸和妈妈要去城西看房子,原本是让她和妹妹回家吃饭的,可是妹妹忽然想吃食堂了,今天两姐妹干脆就不回家,午饭在学校解决了。小弟有海爷爷和兰奶奶,怎么都饿不着。
  “大姐,我叫向宝璐,以后你叫我璐璐就成了。”
  看到自己的偶像向宝璐尖叫着冲了上去,别看她年纪不小,搁后世绝对是十足的追星狂,这才八十年代初,向宝璐就很有本事的搞来一个录音机,还有好几盘港城那儿流行的磁带,她那本随身携带的小本本上贴满了港星的小像,邓莉珺,许笑凤,凤菲菲……一个个都是她的女神。
  当然,现在离她最近的女神就是凌娇了,谁让她既是自己同桌的大姐,还是她身边唯一一个作品上过报纸的名人呢。
  作为一个空有一腔追星心,现实却无星让她追的狂热粉,向宝璐只能将一腔热忱全寄托在凌大姐身上了。
  凌娇看着妹妹跳脱的同桌,有些怀疑这真是妹妹嘴里很照顾她的好朋友吗,看她这样子还没她七岁的弟弟来的稳重呢。
  不过作为大姐,凌娇很稳得住,虽然她记得妹妹似乎说过,她那个同桌生日比她还大了几个月,可依旧接下了大姐这个称呼,说说笑笑的,三人一块朝食堂走去。
  向宝璐爸妈都是工人,三班倒,常常顾不到她的三餐,通常情况下午饭她都是在学校解决的,至于晚饭,要么去姥姥姥爷家,要么去爷爷奶奶家,原本她有每天相约吃饭的同伴,可既然今天自己的小同桌和她的偶像要在食堂吃饭,她自然就抛下了原本的小伙伴,来当电灯泡来了。
  凌娇紧张妹妹,和向宝璐谈论的最多的就是关于妹妹凌甜的事,别看妹妹年纪小,可青春的躁动可不会因为你年轻就放过你,自古早恋都是家长避之不及的大事,作为长姐,凌娇觉得自己有必要替妹妹挡掉所有不怀好意的大灰狼。
  两人在前头聊得火热,凌甜这个话题的中心倒像是充话费送的了,鼓着包子脸跟在后头,跟受气的小媳妇似得。
  “大姐,我等会想吃糖醋肉。”
  凌甜走在后头朝大姐说了一句。
  “好好好,等会儿有就给你买。”凌娇点点头,又朝边上眨着星星眼看着她的小迷妹问道:“刚刚说到甜甜的语文作文,还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