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53)
  丁远志非常感激地看了一眼木慈。
  从一开始,丁远志就觉得木慈没什么记忆点,毕竟他除了看上去不好惹之外,实在看不出什么出挑的地方,比起几个冷静的女生,亮眼的左弦,还有似乎胜券在握的苦艾酒,这人唯一的亮点就是跟在左弦身边。
  由于他们俩一直同出同进,丁远志甚至一度以为他其实是左弦的保镖。
  后来木慈在槐树林里救了艾巧,丁远志又觉得这人要么精虫上脑,要么就是脑子不太好使,毕竟有田蜜蜜这种前科在前面摆着,这种情况下还想做个好心人,除了找死两个字,就没别的可以解释了。
  直到轮到自己出事,丁远志才发现木慈简直浑身笼罩着一层佛光。
  他虽然不怎么爱说话,却是个交流起来让人觉得很舒服的男人,更不会因为毫无用处就毫不犹豫地将人抛下。
  在这种环境下,寡言的木慈实际上要比精明的左弦更让人有安全感。
  丁远志几乎整个人都挂在了木慈身上,两个人一起被落在后头,他这会儿还是有点萎靡不振,不过精神头还行,他认定在这伙人里值得结交的只有木慈,心血沸腾,觉得该做些什么来回报这种善良,于是悄声说道:我觉得应该就快结束了。
  怎么说?木慈问道。
  不管左弦的猜想是不是对的,你看,我们的活是从这位少爷的婚姻开始,也就是送新娘子,而现在我们知道,少爷还没有死,那么冥婚也就没有开始。丁远志说话非常谨慎,这些话都是压在嗓子眼里,凑在木慈耳边说的,就算那个白脸仆人真的转过头来,估计也只以为他只是状态不好,半死不活地让人撑着。
  木慈沉吟片刻,觉得自己的脑子实在跟不上这些聪明人:所以?
  如果这是老板写的故事,那么肯定会来一个首尾呼应,这是一种非常常见的写作技巧,除非这个故事就想写个流水账,打算就这么无聊的过去,不过之前鬼听戏,唱得是活捉,这很明显在点题了,显然不可能是流水账。丁远志又道,所以既然婚已经开始,那说明这个故事就快要落幕了。
  这听着倒是很有道理,木慈想摸摸下巴,可惜他一只手搭着丁远志,另一只手还处于受伤状态,只好作罢:那这么说我们就快能出去了?
  还不能放松警惕,祭死窑跟鬼听戏都出了人命,冥婚跟吃人估计还有大招呢。丁远志啧啧有声,我想很可能不是什么正经酒席,搞不好就有人肉,咱们俩都留神些,千万别动筷子。
  你脑子真好使。
  丁远志苦笑了一声:没前头那位好使。
  他看了一眼左弦,发出非常艳羡的声音。
  男人在少年时甚至是成年后都会有非常长的一段时间,幻想着突如其来地加入一场极其盛大且富有激情的冒险之旅,最好有危险、美女、金钱、无数的肾上腺素,彻底摆脱现实这种令人反感无比的平淡生活。
  甚至于在家里上厕所那会儿,丁远志仍然抱有这种梦想,直到他真的突然加入这么一场莫名其妙的冒险。
  死亡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在眼前,包括那一树足以做半年噩梦的尸体,美妙的幻想一下子被现实怦然击碎,立刻烟消云散了,逃得比参加奥运会的短跑健将都快。
  极端的恐惧压力之下,能够保持冷静的思考都已经非常难,让人顷刻间就能意识到自己是多么脆弱跟无能。
  相比之下,左弦几乎是每个渴望冒险的人所幻想过最完美的模板,绝对的冷静,极强的思维,灵活的身手,丰富的阅历,简直像是天生为冒险而生,他这种人做任何事,都不像是在找死,反倒像是艺高人大胆,是一种绝对的自信。
  他到底是干什么的?
  该不会以前是个杀人犯吧?丁远志当然没傻到把这句话吐出来,而是小声道:就没看他变过脸。
  木慈摇摇头:我跟他不熟,也不清楚,只是合作过几次。
  丁远志点点头,并没有觉得木慈是在敷衍自己,许多有本事的人总是很神秘,这倒也是很正常的。
  进入内环楼的时候,所有人都看清了天井下摆着的巨大棺椁,它就那么被放在正中央,像是个吉祥物,又像一个非常正常的装饰,周围摆着许许多多的桌子,场地里的人各忙各的,完全不顾红白交织的这一幕到底多么诡异。
  木慈忍不住在心里吐槽了一句:在棺材边上吃喜宴?这也太晦气了!
  而这时候,天突然开始阴下来,暗得非常快,一下子就把所有的光抽走了,四周变得一片漆黑,可以说是伸手不见五指。
  这种情况下,跟人有接触和没有接触都非常可怕,因为你根本不知道身边是不是原来那个人,而一个人落单也不是什么值得开心的事。
  更可怕的是,在完全陷入漆黑的一瞬间,四周就有许多脚步声响起,紧接着内外环楼的灯笼开始一盏盏被点燃起来,整个土楼完全被红白两种颜色笼罩住了。
  光并不是很亮,只是能隐约看清身边的人,木慈看到丁远志的额头上全是冷汗,不知道是吓的还是痛的。
  白脸仆人明显就急切起来了,嘟囔了一句:怎么就到这会儿了?!
  他显然很急,只是不知道在急什么,然后领着众人进到一个小房间里,里面摆着两张小桌子,都已经零零散散坐着人了,那些人低垂着头,把手搭在自己的膝盖上,脖子抻得特别长,简直像是怪物一样。
  白脸仆人道:你们自己找地方坐吧,早坐早开席。
  说完话,他就匆匆走了,看上去的确很急切,这里总共两桌人,一桌缺了五个人,另一桌则缺了三个人,苦艾酒跟仅剩的两个女生坐过去,剩下的四个男人则等着那个空位。
  桌上摆着各种各样的餐具,看上去非常精致,看上去简直像是考古节目里刚出土的礼器,苦艾酒那一桌坐满了人,很快就开始开席了,听见居然十分热闹。
  因为天色暗的缘故,房间里点了几盏油灯,多少提升了些能见度,可是让房间看起来更加诡异了,因为另一桌较远,木慈只能听见他们的嬉笑声跟劝酒声,黑影却摇曳着,看不出来桌上到底坐着几个人,甚至连苦艾酒跟陆晓意还有宋婕的背影都融入了黑暗之中。
  他们四个的位置是按照中年男人、丁远志、木慈、左弦依次坐下的,酒桌的长板凳是两人共用一张,他们四人正好占了空着的两张。
  桌上已经放着四道冷盘,酒杯是满的,之前坐下的那五个人都垂着脑袋,一动不动的。
  木慈心想:丁远志算是白提醒了,别的不说,现在这架势谁敢下筷子啊。
  他正观察着,忽然感觉身边吹过一阵阴风,有个人贴着左弦坐了下来,抬头一看,正好对上一双毫无生气的斜眼,带着死人的邪性,只觉得好似一盆冷水从头顶灌下来,泼了个透心凉。
  在这种环境下,跟人一起吃喜酒已经很刺激了。
  再把人换成死人,那就完全不是一个刺激能形容得了的。
  坐下来的斜眼人忽然很淳朴地笑起来,开口说:俺来晚了,对不住乡亲们啊,咱敬一个。
  原本坐着的五个人终于活动起来了,气氛也开始活络,那种诡异的压迫感却越来越强,很快,一轮罚酒过后,昏暗的酒桌上,六双无神的眼睛都聚在了他们四个人身上,发出让人毛骨悚然的质问。
  大喜的日子,你们怎么不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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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5章 第三站:风宿青旅(17)
  酒是刚热好的,闻起来像药酒,色很浑。
  料想主人家再神通广大,也至多泡泡蜈蚣酒或者蛇酒,没有泡尸酒的可能性,再说酒本身是粮食做的,应该可以放心。
  木慈不怎么碰烟酒,但并不是完全不能碰,桌上六个死人的脸色实在是太恐怖了,他不想惹来麻烦,因此很是小心地舔了一口。
  酒入口的那一刻,他尝到了非常浓的土腥味,要不是忍得住,差点一口喷出来。
  丁远志更不堪,直接呛到了。
  六个乡民立刻耻笑起他来:行不行啊!这点就呛着了,来来来,多喝点,你这个酒量就是得练,我看你是平时喝少了。
  每人都满上了自己的酒碗,六大碗酒齐刷刷放在了丁远志面前,六双眼睛盯着他,脸上都流露出古怪又满足的笑容。
  丁远志刚刚吐得很厉害,一时半会根本缓不过来,走路都靠木慈搀着,要是这六碗真实打实喝下去,不死恐怕也半残了。
  他的冷汗很快流下来,咽了咽口水,没敢动弹。
  丁家的后生啊,你这是不给我们大家伙面子啊。最后来的斜眼人阴恻恻地说道。
  气氛蓦然紧张起来,压抑感几乎凝聚成实体,要挤压着空间一丝丝滴漏出来,这次连左弦的额上都隐隐约约沁出了汗来。
  这时中年男人忽然抬起头来,两眼放光,不知道是喝出了什么,一脸喜色,在昏暗的宴席上显得格外惊悚,仿佛鬼上身了一般,两只手捧着酒坛子啧啧有声道:这可是顶好的东西啊,东家真是个厚道人,这样的好东西也拿出来招待。
  他摇头晃脑,咂着嘴,一口就把酒干完了。
  六人立刻就被中年男人的表现吸引走了注意力,他们撇下丁远志,死气森森的脸上撑开皱纹,挤出朴素的笑容,端起酒巴结道:要不怎么说孙家大哥会来事,是识文断字的读书人呢!来,俺们敬你一杯,这酒有什么门道,您看着能不能给俺们说道说道,好让俺们长长见识。
  这些人简直太像人了。
  说话的方式、侃大山的德性、逼着人喝酒的方式,都跟现实里宴席上那种劝酒的人一模一样。
  中年男人几杯酒下肚,也来了兴致,摇头叹息道:这是顶好的鲜参酒,色正味淳,泡了估计有些年头了,早些年我在外头谈生意的时候,当时带我发财的老板也有一瓶,那笔生意成了之后,他请我喝了一小杯,啧啧啧,这个味道,我过了十几年还想着呢。
  六人立刻露出被折服的表情,也不管有没有听懂。
  之后宴席上来,多是大鱼大肉,之后还端上来一个用糖捏成的宫装仙女,正摆在当中装饰,六人没有看懂怎么下筷,立刻去问那中年男人,语气里已是浓浓的敬佩:孙哥,您说这漂亮婆娘得怎么吃?
  怎么吃?中年男人大概是有点喝醉了,斜眼人是天生斜眼,他却是斜着眼轻蔑地望着这波土包子,嗤笑道,这是看的,人家说排场大的宴席,得吃一看二眼观三,咱们这排场也不小,吃一看二,意思是有吃的,有看的,这仙女儿就是看桌。
  有个乡民搓搓手,不好意思道:哎呀,咱们这桌里头,居然坐着孙大哥这样有见识的人,真是了不得,本来俺实在是不该多嘴,让您费唾沫,可就是想问问,这眼观三又是个啥?
  眼观三就是摆开戏台子,咱们一边喝酒吃肉,人家戏台子上一边演着。中年男人吃得满嘴流油,大概是看着这六人老实,语态也傲慢起来,你怎么这个都不懂。
  六人谦卑地给他敬酒:那是那是,我们哪能跟您比,就这些东西还是沾大老爷的福,遇着孙爷,好长见识来了不是。
  倒不是说六人就没监督着其他三个喝酒了,只是中年男人那惊人的战斗力实在吸引走了足够多的火力,三人受到的压力大大减小,看得他们仨一愣一愣的。
  这中年男人显然是个走南闯北的生意人,说起话来那叫一个舌灿莲花,有些话连左弦都快被唬住了,更别提这些目不识丁的庄稼汉,他们死人一样的脸上很快泛起光来。
  要不是时间不够,木慈估摸着这些人能直接叫这位大哥原地聊超度了。
  到至今为止,众人大概有十几个小时都没沾半点荤腥了,丰盛的宴席让人忍不住胃口大开,因此多多少少都夹了几筷子,说不上来是什么味道,只是觉得好吃,软绵绵的肉一下子从喉咙滑进去。
  木慈一向克制,动了几筷子就刹住车,只有在六人劝酒的时候做做样子。
  丁远志倒是很馋,可惜身体跟大脑有不同的想法,一时间配不上套,加上中年男人就在他旁边吸溜吸溜着炖得非常软烂的猪肉,他被油腻到了,只能含泪嚼素菜,免得自己吃顿饭还要赔上一条命。
  左弦不必多说,那中年男人显然是个喝酒的老手了,一边吃菜一边胡天侃地,偶尔吸溜一口酒,看上去居然有千杯不醉的海量,喝得多,吃得当然也就多,这一堆的菜肴几乎有一半在他肚子里头。
  特别是一大盆猪肉,已经根本不是吃,是被他就着酱汁喝进去的。
  酒宴过半,话题很快就往下三路走,聊起新娘子跟大少爷的事来,这六个乡民之前被中年男人狠狠教育了一把,这会儿也不甘示弱。
  这里头有大半都是下流的废话,只有几句是关键,让木慈跟左弦都竖起了耳朵。
  比如这土楼实际上已经修了很多年,大概是从现任大老爷的祖宗就开始修这座土楼了,而这六个乡民的祖宗则是给修这座土楼的工匠,因此才有机会搬进来,成为土楼的一份子。
  说好听点叫精神股东,说不好听点就是家生奴。
  最早的时候,老爷没有孩子,请人来拍喜打生,好不容易大夫人把大少爷生下来,却生下个没气的死婴。当时闹荒年,正好来了一波道士,竟然把大少爷救活了,这些人还打了旱魃,只可惜没什么用途,乡亲们闹起来,大老爷就把他们赶走了。
  拍喜跟打生是两种非常相似的民俗,都跟生儿育女有关,只是流行的地方不同,光看拍跟打两个字,就看得出来是跟暴力有关的,简单来讲,古人认为不育是妇女的罪过,因此要棒打婚后不育的妇女来求子。
  打生光听歌谣就可见一斑:打生打生,打尔还不把孩生。
  拍喜与打生差不多,只是方式略有些细节上的差别,人们用被褥蒙住不孕的妇女,用棍棒打她,打得越重说明心越诚,一边打一边要问:有喜没?生不生?
  直到丈夫出来撒花生红枣方肯罢休,妻子自己是无权阻止的,倘若丈夫心狠一些,想换个妻子,娶个续弦,那妻子被活活打死的事也不是没有。
  而打旱魃又有两种说法,一种是指畸形的婴儿,人们认为这种婴儿是旱魃转世,会引起灾荒;还有一种则是每逢干旱,人们就认为是死了不满百天的尸体怨气不散,变成旱魃,得摧残肢体,鞭打焚烧,让它不敢作怪,老天爷才能下雨,有些地方也叫打旱骨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