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节
第130章
一开始文水村的村民, 看着少年身上那精细的布料,和时尚的打扮, 只当自己救了个有钱的城里人。把人送到卫生所就没管了, 继续回去干活。
反正有村里的赤脚大夫在, 他们继续杵着也干不了什么事, 便散了。卫生所的赤脚大夫,就是那戴着老花镜的老头, 见了殷明麓就笑道“怎么又是你这只小皮猴,上次是你落水里, 现在轮你做英雄了, 晓得给人吹气儿,真是了不起。”
“你膝盖流血了, 别动,我给你洗洗, 咱再涂点药水就好了。”殷玉娥这个姐都没发现的地方,眼神不好的老大夫都注意到了, 连忙从柜子里取出一瓶药水, 在给少年脸上的伤治完后, 换了块新棉花, 给殷明麓的膝盖涂了点药。
老大夫一边涂药,一边竖起大拇指夸赞。
小家伙被夸得小脸微红,害羞得嘿嘿一笑, 这年头的人最爱宣扬要做好人做好事, 被夸做热心肠、小英雄, 无异于最高的人品赞美。
少年也笑了笑,这才知道,原来是因为眼前这孩子前不久才落过水,被村里人救过,于是关键时候会一两手急救,这也说得过去。这侧面更说明了,他的救命恩人是眼前这个跟他有过共同遭遇的孩子,而不是谎称自己会急救的少女。
他不知道的是,殷玉娥确实会急救,因为她有后世二三十年的经验,而且后世那电视剧铺天盖地就喜欢播男女主溺水人工呼吸,于是她没救过人但好歹也学了一手,甚至比只会吹气的农村人要专业。但这个年代,还是男女授受不亲的年代,一个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农村女孩怎么会急救,甚至去给陌生男人吹气呢,这就得打个问号了。
本来将人送到卫生所,接下来就是大夫的事情了,他们可以退下了,但殷玉娥不想走,嘴上说着“哎呀送佛送到西,好事得做到底”,屁股就始终粘在卫生所的椅子上,轻易不肯走。
她不想走,殷明麓可想走了。沈秋宜隔着田坎给他喊话,远远地冲他招手道“小宝,该回家吃饭了!”
“好!”殷明麓手缩成小喇叭,大声回道,走了几步,突然想起少年,转头回道“那这位哥哥你要好好照顾自己,我走了啊!”
说着,把自己的小草帽带上,在下巴处系了个结,又重新走到阳光下。
不知道为什么,这年纪尚小的孩子离开时的帅气背影,像极了江湖电影中那默默无闻、不求回报的侠客,救助了路边孤苦的女子后,一点废话也不多说,便脚步轻点竹竿,潇洒离去。
让少年心头划过一份说不清道不明的失落,身体的劳累也涌了上来。
尤其是那可爱的孩子,见到熟悉的家人后,那热情的小手下意识就往对方手心里塞,一边同家人黏糊糊地牵手,一边蹦蹦跳跳地往家里走。小小的侠客,身上有了家的烟火气息。
就这样渐渐远去,似乎再也不回来了。
殷玉娥倒是很开心这个碍事的堂弟走了,滚回家吃饭了,她正好能借此跟少年聊天,讨个好近乎。结果她还没多说几句,殷明麓又回来了,那小手里还拎着一个盖着白布的篮子。
似乎是没想到这孩子去又复回,少年诧异地从床上支起身子,再也听不进少女的话,全程保持着有些惊喜的状态,看那孩子身影摇摇晃晃地把篮子放在桌上,然后白布掀开,透出里面一股热气,还有一种熟悉的饭菜香味。
没等他出手,对方动作就麻溜地把布摊开,然后从篮子里拿出三四碗白米饭,还有几双筷子,最后才是几盆家常菜,居然还有一罐酱料。
一看就知道是他准备的,这孩子真是善良又心思体贴。
少年本来已经平复的心,又重新荡起几丝涟漪,温柔的眼神充满感激,他真诚地笑道“谢谢你,小宝。”
小宝这名字真好听,小小的、珍稀的宝贝,眼前这孩子果然配得上。少年不知道,在这个念头你往村子里喊一声小宝,田边上走的十个孩子起码有五六个会回头,剩下没回头的肯定是叫虎子、狗蛋、狗剩等等。
殷明麓可不知道对方竟然如此感谢他,他把一碗盛得最满的米饭,并着一双筷子,交到少年手里,热心道“快吃吧哥哥,落水到现在你肯定饿了,不够的话,篮子里还有。”
“你跟我一起吃吗?”捧着那瓷碗,少年眼神闪过轻微的光芒,好似希冀。
“嗯!等你吃完了,我还得把碗带回去洗呢。”这日头那么晒,他可不想等会儿再来一次,太折腾了。
所以他没走,也端着个稍小点的瓷碗儿,也没招呼殷玉娥自己去端自己的份,径直坐在板凳上吃了起来。小筷子动得极其欢快,明明小小一孩子,却能吃一海碗。
眼看着这孩子一来,又把少年的注意力转移开了,殷玉娥一口郁气闷在胸中,拿起筷子,也根本没有吃饭的心思,只想着少年的视线重新落回自己身上,她只好借机,皱眉斥道“小宝你怎么回事?没看到傅小先生需要补充身体营养吗,怎么端来的尽是一些剩菜,这也太寒酸了。”
其中就有一道这些天经常做和吃的鱼,殷家吃不完的菜往往不舍得倒了,往往会放在阴凉的橱柜里,第二天热热继续吃,省得馊了。毕竟这年头,大家刚从苦日子里熬出头来,有吃的都格外珍惜。原主的妈沈秋宜,有时候把自己那份鱼肉吃完了后,都舍不得把鱼骨头丢了,多舔了几下后,才丢给院子外的野猫吃。
哪像殷玉娥,自己大鱼大肉吃腻了,便开始以后来的眼光要求节俭的现在了。这年头,村里人有的吃,不饿死就不错了。
而且他们家本来也不是什么多富贵的人家,殷玉娥还指望他门家能拿出什么大鱼大肉不成?说得殷家拿出这些菜招待客人就是不礼貌、不尊重人似的。殷玉娥简直是再次胳膊往外拐,每次拆娘家的台都如此迫不及待。
殷明麓小小地翻了个白眼,扁嘴道“没馊,可以吃。”说罢,还自己拈了一筷子,吧唧了几下,表示自己都在吃。但想想算了,这位哥哥是生活条件极好的城里人,估计也看不上这些农家的伙食,他决定把菜收了。
看被姐姐嫌弃后,这孩子的心情一下子就不好了,那小脸气鼓鼓的,嘴巴也微微撅起,少年心咯噔一声,本来还愉悦的情绪瞬间敛去,生怕这孩子为此讨厌上他,他连忙夹了一块鱼肉道“我不介意。”
哪怕他出身良好,从小娇养,也知道村里人救一个素昧平生、萍水相逢的路人,还好心地为他送饭,招待他家里能拿得出手的饭菜,这有多难得,他感激都来不及,怎么会嫌弃呢?
“好,如果你不喜欢,这里还有酱料,可以拌饭吃,很香的。”说着,殷明麓率先做了个表率,挖了一勺那玻璃瓶里的红肉酱,淋在白米饭上,均匀搅拌起来,闻起来格外喷香、十分下饭。
“谢谢。”看到那孩子脸上继续回暖,重新阴云转晴,少年才笑了起来,礼貌地跟着品尝起来,然后由衷地发出真挚的赞美,态度十分平易近人,完全不像村里人所想象的,大户人家高高在上的公子哥。
看到对方那充满感激的眼神,殷明麓很欣慰,一边扒饭,一边心想这人总算没白救,他还怕自己随手救的一个漂亮哥哥,跟殷玉娥是同种人,他也没求对方知恩图报,但只求别是个嫌贫爱富的主儿。但这个叫傅沛安的少年显然比他想的要好多了,知书达理、且懂得感恩,看上去还出身优渥、家世良好,貌似可能还是个大人物,不然殷玉娥也不会一直露出那种想要巴结的眼神。
殷玉娥确实很想巴结对方,目前整个文水村只有她知道少年真正的身份,那可是跟帝都权贵有千丝万缕的家族少爷,她自然要好好跟对方处好关系,趁早结下这段善缘了。
可惜屡屡被殷明麓这个看不懂眼色的小兔崽子打断,气得差点七窍生烟,尤其是见傅沛安和那孩子交谈甚欢的模样,她恨不能插入其中,对着那孩子大声吼一句“滚”。
可惜最后被迫“滚”的是她,因为这个年头,哪怕农村人不比城里那么注重男女大防,哪怕有个孩子在,未婚男女共处一室太久还是要被说闲话的。为了避嫌,少年自己都会主动避开。
于是殷玉娥根本没有多少能跟少年单独说话的机会,让她很是气极,尤其村长很快也带着村支书赶来了,让她这第一个知道少年身份的知情者优势彻底破产。
落水的城里少年想给家里人打平安电话,而村长家是全村唯一安了黑白电视和座机的,于是村长很快就知道少年的身份了。知道后,他的心都跳了起来,再想想最近省市公安局里风风雨雨的报案,他呼吸都急促了几分。
一进屋就看到殷明麓收拾碗筷,跟床上盖着被单的少年聊天的画面,看那孩子咯咯咯咯的笑,稚嫩童言话语无忌,村长欲言又止,但同时又明白,只要傅家的少爷喜欢这个救了他一命的小宝,有傅家做后台,小宝这未来注定前途无量啊,真是个走运的孩子,遇着贵人了啊。
他装作不知少年的身份,只说了对方家里人知道他在文水村后,正在驱车连夜赶来,还请对方晚上在村长家留宿。
但傅沛安并不想跟小宝这个合眼缘的孩子分开,罗老太见状,便随口道“那同志你就和咱家小宝一起睡好了。”这年头一说车,谁都以为是那种得长途跋涉的火车,自然不会想到的是小轿车。罗老太还想着对方的家人起码得三天两夜才能到文水村,那这几天住村长家得多拘束啊。
居然有机会可以跟傅沛安同住一个屋檐下,殷玉娥脑袋嗡了一下,第一次觉得罗老太下了正确的决定,笑着极为开心,连连赞同这个提议。
殊不知她的笑,给罗老太敲了一个警钟,她心想这闺女不是喜欢秦茂的吗,怎么现在见了一个年轻的俊后生,又开始犯痴了?
可话已出口,少年也表达了感谢,她不能反悔,只能眉毛一竖,一整晚盯着这不安分的孙女,生怕发生什么见不得人的丑事。
当天晚上,少年确实跟殷明麓同处一室,两人盖着同一床碎花被,这床挺小,本来躺一个孩子还绰绰有余,加一个少年后,殷明麓只能被挤到床角里了。
不过还好勉勉强强能睡,就是有些热。
殷明麓嫌热地踢开被子,可是没多久,他暴露在空气中白嫩嫩的小臂膀又被山间猖獗的蚊子给盯上了。
他只能蔫蔫地将身体缩在被子里,小模样有些委屈。
看着眼前孩子如年画上童子般玉雪秀气的面容,又有着山间绿野中生长的灵气,连皱眉发脾气的样子都极为可爱,少年心中忍不住赞叹,没想到农家竟然也有如此俊俏的孩子,如果从今以后埋没在山野之中未免太过可惜,于是少年下意识地问出了心声“小宝,你以后想去城市里?你想不想当大明星,就是那种电视机上唱歌跳舞演戏的人。”
他愿意做这孩子的伯乐和经纪人,带领对方离开这小小的村庄,在时代滔滔浪潮中,前往最广阔的舞台。
就像孟星君,去年春晚献唱的小歌星,一夜之后,全国的观众都知道了她的名字。他相信眼前的孩子,也有这个天赋,也许有朝一日,这个叫小宝的孩子也能家喻户晓、红遍大江南北。
可惜他的问话,没有得到回答,原来刚刚还跟蚊子发脾气的孩子,早已经闭上眼睛,打起了小呼噜。
这速度也太快了,少年愣了一下,随即哑然失笑。算了,他第二天再正式跟小宝的家里人商量一下吧。
就在他正打算也睡了的时候,突然敲门声响起,他警惕地睁开眼,那是一个娇媚年轻的女声,带着夜晚幽幽的凉风之气“傅先生,你睡了吗?我给你炖了宵夜,你要不要尝尝?”
他“……”
第131章
这大晚上孤男寡女的, 他又住在别人家,门外的人又十分殷勤, 这到底见还是不见, 这是个问题。
好在无需他多做纠结, 一个彪悍雷霆的声音就响了起来“你个小贱蹄子, 大半夜不睡敲你弟弟房门做什么??看来你的皮子得好好紧一紧。”好啊,还好她白天时候紧了神, 专盯着这丫头做些出格的事情。盯了整个白天,她以为没事了, 正准备歇下了。
谁知道这丫头原来没死心, 大晚上还来上这么一出,想要勾引弟弟房里的城里客人, 这也忒不要脸了!
被家人逮到,那个慌乱的女声连忙忘记了娇媚, 连连解释道“奶,我没别的意思。今天晚上我看那个城里的哥哥吃东西吃得少, 怕咱们招待不周, 才特地下厨煮了些东西过去, 我就想人家感受宾至如归的温暖而已, 其实没有别的意思。”她就想这傅沛安走的时候,能记得她的好而已,没想着要勾引。可是这年代的人思维就是如此狭隘肤浅, 一女孩对男孩献殷勤, 只能跟些情情爱爱扯上关系, 她有苦说不出。
罗老太会相信?她人精着呢,一边心理暗骂这不安分的丫头,想男人想疯了,一边去拧对方的耳朵,将其揪走,“人家饿不饿需要你多操心?给我滚回房间去,别打扰你弟弟睡觉。”
殷玉娥就这样被拽走了,临走时她还犹自不忿小宝、又是小宝!怎么每次她献殷勤都有小宝来碍事!殊不知小宝只是罗老太的一个借口罢了,不然如果孙女勾引孙子房里客人的事情传出去,她在这个村里还要不要做人了?
罗老太骂骂咧咧地孙女锁进房门后,在床上躺着,想起最近这孙女胆大妄为的行事作风,再想想村里人难听的闲言闲语,难免心烦气闷。
第二天就把大房两口子找来,还有没等殷玉娥睡懒觉睡到日上三竿,就把人从被窝里揪出来,几人商讨殷玉娥接下来的事情。
主要是他们仨讨论,殷玉娥负责听。
谁让家里每个人都有事,大孙女听话懂事,一边忙活家里事还在读高中,听学校老师说成绩很好,怎么个好法,老太太大字不识几个,说不出来,只听到老师说的,如果这一年成绩稳了,上大学不是问题。
天哪,读大学!罗老太惊了,她本来想大孙女读个专科就不错了,这年头专科生出来国家都给分配工作,何况是大学生,国家还给补贴和奖学金呢!未来可是有保障的啊,他们就算没钱,砸锅卖铁也要给成绩好的大孙女砸去念大学。
高考恢复后文水村里第一个大学生啊,说出去多风光啊。
而小宝,她早上听那少年说,等小宝年纪大一点,带小宝去城里读书,还提到什么拍电视当大明星,罗老太当时一听,碗都摔了一个,晕晕乎乎的差点不知今夕是何夕。
她刚想拒绝,少年就正色道“老太太,小宝是我的救命恩人。俗话说,滴水之恩,定当涌泉相报。要不是小宝给我吹的那几口气,你们看到的也许是我的遗照了,我不能不报答小宝。小宝很聪明,我看他早上在院子里唱歌,很适合走这条路,等以后人人家里普及电视机了,小宝就出名了。”
其实早上殷明麓在叠被子,嘴里唱着哼着走调的儿歌,“这里是座城,这里故事多,朋友你来做客,听我唱首歌,啦啦啦啦~”哪怕全程不在调上,他也唱得十分兴高采烈,分外有感染力。
仿佛四周都暗了下来,舞台的灯光就只聚集在这献唱的孩子身上。
少年听得有点感动,情不自禁的鼓起掌来,越发觉得这孩子像一枚小太阳,活力四射的样子格外有魅力,很吸引人。于是便找了家中能当家做主的罗老太商量了,当然是以报答为名,本来罗老太听小宝要去那么远的地方还犹豫着。家里人也许都这样,孩子有出息很高兴,可是离得远了又忍不住想念,不想孩子去了。可是为了孩子未来有出息,又不得不放手。
“我不会带走小宝的,他还是文水村的人,我只是偶尔来看他,接他去城里见见世面,拍拍戏。”这孩子年纪还小,离家人近点也有好处。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罗老太肯定再不舍,也应了下来,她也不想以后孙子就是个当泥腿子、种田的命。
这下子,家里让人操心的就只剩下殷玉娥了,早两年还读书,但因为脑子不好,实在不是那块料,就从学校里退出来了,在家里帮忙做事。
眼看着这孙女年纪越来越大了,总在家里游手好闲也不好,罗老太便把这孙女的事情提上日程,开了个小小的家庭会议。
大房媳妇提议孩子回去读书,老太太想也不想地否了“现在回去读书肯定不行,早两年刚放开考试,难度还没那么高,她不学好,现在回去打基础,学校老师肯要她?”
殷玉娥插嘴“我也不想回去,课本上的知识我早就忘了,回去还得从头学起,多费事啊。”反正她一年后就可以顶替她姐的名额上大学,何必还辛辛苦苦读一遭。
“那你就给我去工厂里上班!”罗老太张嘴想骂,家里人都在为这孙女发愁呢,她倒好,依然态度吊儿郎当的。“我给你联系了一个纺织厂的活计,是你张姐退下来的岗位,你要是去了,一个月有二十五块钱呢。”工资是按工时计算的,要是勤快点的,还不止这个数呢,于是这岗位好多人挤破头了要,要不是罗老太跟厂里的张姐有沾亲带故的关系,他们家还轮不上呢。
“是南边那个纺织厂吧,我打听了,工作三年还包分房呢,平时也可以开伙自己做饭,不用吃员工食堂。”大房两口子一听很满意,开始盘算开了,帮闺女算算这一年下来能攒多少钱。
别说一个月有二十五块钱那么少,就说是去工厂,殷玉娥就不会去,她马上就拒绝了“我不去!”去这种工厂当女工,没前途还迟早要下岗,工资还低,她为什么要去?
所有人都呆了,这么好的工作,很多人挤破了头都想去的,还都给你联系好了,你居然不去?
殷玉娥的爹一听,也拉下脸了,“这么好的工作,你为什么不去?你不读书又不去工作,你想干嘛?”
“我”殷玉娥语塞,她总不能说,重生是老天爷给她的第二次机会,不是用来让她碌碌无为一辈子的。她想等上了大学后,跟秦茂去城市里打拼吧,这可比去厂里当工人好多了。这时代的浪潮就是如此,工人舍不得铁饭碗,但是一些有远见的人顺应潮流,辞职下海、经商挣钱,最后闯出一番成就。
她也知道,这些话是真实的,但现在说出来,有多么的异想天开,于是她支支吾吾地说不出口。
在家人看来,就是这闺女想偷懒了,于是开始骂她,听得殷玉娥烦躁得不行,又不知道该怎么给这些落后时代的老古董解释这些事。
等他们不纠缠女工这件事时,话题七拐八拐又回到了找对象这件事,谁让殷玉娥这段时间的表现,太让老太太不放心了,一个好好的女儿家,一点也不矜持,尽追在男人屁股后面献殷勤。
而且你说追男人就追男人吧,这眼光还不行。秦茂家里穷,家徒四壁连个锅碗瓢盆都不齐全,家里当家的还好赌,三天两头就在赌场厮混,根本攒不下多少钱。如果跟这种人家做亲家,那闺女未来还能幸福吗?
别说罗老太不同意的,大房两口子也不愿闺女嫁到火坑去,于是基本都在批判秦茂,数落秦家的无数缺点,一句好话也没有,甚至还打算给闺女介绍对象,镇上的一小学老师。
“人二十多岁,在教数学,老师啊人家是文化人,搁古代就是书香门第,家里清清白白的,为人也老实,一个月工资有三十块钱呢。”是多好的相亲对象啊,多少女孩要上赶着跟人家搭伙过日子。
“什么?才三十块钱?”连去城里买一件皮衣都不够,而且老实人意味着脑子不灵活,这种人只适合守本,没什么赚大钱的可能。殷玉娥一听就撇嘴了,那嫌弃的面孔惊掉所有人的眼睛,心想你哪来的资本嫌弃人家?而且人家这条件,撑死了都被村头的秦家好吧,要知道秦家连彩礼钱都拿不出。
“你自己也不照照镜子,自己是什么德性,你当你是村花呢,还嫌弃人家人民教师了?”罗老太真的要被这叛逆的二孙女给气死了,联系好的工作,介绍的对象也不要,她恨不得抄起扫帚揍一顿。
</div>
</div>
一开始文水村的村民, 看着少年身上那精细的布料,和时尚的打扮, 只当自己救了个有钱的城里人。把人送到卫生所就没管了, 继续回去干活。
反正有村里的赤脚大夫在, 他们继续杵着也干不了什么事, 便散了。卫生所的赤脚大夫,就是那戴着老花镜的老头, 见了殷明麓就笑道“怎么又是你这只小皮猴,上次是你落水里, 现在轮你做英雄了, 晓得给人吹气儿,真是了不起。”
“你膝盖流血了, 别动,我给你洗洗, 咱再涂点药水就好了。”殷玉娥这个姐都没发现的地方,眼神不好的老大夫都注意到了, 连忙从柜子里取出一瓶药水, 在给少年脸上的伤治完后, 换了块新棉花, 给殷明麓的膝盖涂了点药。
老大夫一边涂药,一边竖起大拇指夸赞。
小家伙被夸得小脸微红,害羞得嘿嘿一笑, 这年头的人最爱宣扬要做好人做好事, 被夸做热心肠、小英雄, 无异于最高的人品赞美。
少年也笑了笑,这才知道,原来是因为眼前这孩子前不久才落过水,被村里人救过,于是关键时候会一两手急救,这也说得过去。这侧面更说明了,他的救命恩人是眼前这个跟他有过共同遭遇的孩子,而不是谎称自己会急救的少女。
他不知道的是,殷玉娥确实会急救,因为她有后世二三十年的经验,而且后世那电视剧铺天盖地就喜欢播男女主溺水人工呼吸,于是她没救过人但好歹也学了一手,甚至比只会吹气的农村人要专业。但这个年代,还是男女授受不亲的年代,一个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农村女孩怎么会急救,甚至去给陌生男人吹气呢,这就得打个问号了。
本来将人送到卫生所,接下来就是大夫的事情了,他们可以退下了,但殷玉娥不想走,嘴上说着“哎呀送佛送到西,好事得做到底”,屁股就始终粘在卫生所的椅子上,轻易不肯走。
她不想走,殷明麓可想走了。沈秋宜隔着田坎给他喊话,远远地冲他招手道“小宝,该回家吃饭了!”
“好!”殷明麓手缩成小喇叭,大声回道,走了几步,突然想起少年,转头回道“那这位哥哥你要好好照顾自己,我走了啊!”
说着,把自己的小草帽带上,在下巴处系了个结,又重新走到阳光下。
不知道为什么,这年纪尚小的孩子离开时的帅气背影,像极了江湖电影中那默默无闻、不求回报的侠客,救助了路边孤苦的女子后,一点废话也不多说,便脚步轻点竹竿,潇洒离去。
让少年心头划过一份说不清道不明的失落,身体的劳累也涌了上来。
尤其是那可爱的孩子,见到熟悉的家人后,那热情的小手下意识就往对方手心里塞,一边同家人黏糊糊地牵手,一边蹦蹦跳跳地往家里走。小小的侠客,身上有了家的烟火气息。
就这样渐渐远去,似乎再也不回来了。
殷玉娥倒是很开心这个碍事的堂弟走了,滚回家吃饭了,她正好能借此跟少年聊天,讨个好近乎。结果她还没多说几句,殷明麓又回来了,那小手里还拎着一个盖着白布的篮子。
似乎是没想到这孩子去又复回,少年诧异地从床上支起身子,再也听不进少女的话,全程保持着有些惊喜的状态,看那孩子身影摇摇晃晃地把篮子放在桌上,然后白布掀开,透出里面一股热气,还有一种熟悉的饭菜香味。
没等他出手,对方动作就麻溜地把布摊开,然后从篮子里拿出三四碗白米饭,还有几双筷子,最后才是几盆家常菜,居然还有一罐酱料。
一看就知道是他准备的,这孩子真是善良又心思体贴。
少年本来已经平复的心,又重新荡起几丝涟漪,温柔的眼神充满感激,他真诚地笑道“谢谢你,小宝。”
小宝这名字真好听,小小的、珍稀的宝贝,眼前这孩子果然配得上。少年不知道,在这个念头你往村子里喊一声小宝,田边上走的十个孩子起码有五六个会回头,剩下没回头的肯定是叫虎子、狗蛋、狗剩等等。
殷明麓可不知道对方竟然如此感谢他,他把一碗盛得最满的米饭,并着一双筷子,交到少年手里,热心道“快吃吧哥哥,落水到现在你肯定饿了,不够的话,篮子里还有。”
“你跟我一起吃吗?”捧着那瓷碗,少年眼神闪过轻微的光芒,好似希冀。
“嗯!等你吃完了,我还得把碗带回去洗呢。”这日头那么晒,他可不想等会儿再来一次,太折腾了。
所以他没走,也端着个稍小点的瓷碗儿,也没招呼殷玉娥自己去端自己的份,径直坐在板凳上吃了起来。小筷子动得极其欢快,明明小小一孩子,却能吃一海碗。
眼看着这孩子一来,又把少年的注意力转移开了,殷玉娥一口郁气闷在胸中,拿起筷子,也根本没有吃饭的心思,只想着少年的视线重新落回自己身上,她只好借机,皱眉斥道“小宝你怎么回事?没看到傅小先生需要补充身体营养吗,怎么端来的尽是一些剩菜,这也太寒酸了。”
其中就有一道这些天经常做和吃的鱼,殷家吃不完的菜往往不舍得倒了,往往会放在阴凉的橱柜里,第二天热热继续吃,省得馊了。毕竟这年头,大家刚从苦日子里熬出头来,有吃的都格外珍惜。原主的妈沈秋宜,有时候把自己那份鱼肉吃完了后,都舍不得把鱼骨头丢了,多舔了几下后,才丢给院子外的野猫吃。
哪像殷玉娥,自己大鱼大肉吃腻了,便开始以后来的眼光要求节俭的现在了。这年头,村里人有的吃,不饿死就不错了。
而且他们家本来也不是什么多富贵的人家,殷玉娥还指望他门家能拿出什么大鱼大肉不成?说得殷家拿出这些菜招待客人就是不礼貌、不尊重人似的。殷玉娥简直是再次胳膊往外拐,每次拆娘家的台都如此迫不及待。
殷明麓小小地翻了个白眼,扁嘴道“没馊,可以吃。”说罢,还自己拈了一筷子,吧唧了几下,表示自己都在吃。但想想算了,这位哥哥是生活条件极好的城里人,估计也看不上这些农家的伙食,他决定把菜收了。
看被姐姐嫌弃后,这孩子的心情一下子就不好了,那小脸气鼓鼓的,嘴巴也微微撅起,少年心咯噔一声,本来还愉悦的情绪瞬间敛去,生怕这孩子为此讨厌上他,他连忙夹了一块鱼肉道“我不介意。”
哪怕他出身良好,从小娇养,也知道村里人救一个素昧平生、萍水相逢的路人,还好心地为他送饭,招待他家里能拿得出手的饭菜,这有多难得,他感激都来不及,怎么会嫌弃呢?
“好,如果你不喜欢,这里还有酱料,可以拌饭吃,很香的。”说着,殷明麓率先做了个表率,挖了一勺那玻璃瓶里的红肉酱,淋在白米饭上,均匀搅拌起来,闻起来格外喷香、十分下饭。
“谢谢。”看到那孩子脸上继续回暖,重新阴云转晴,少年才笑了起来,礼貌地跟着品尝起来,然后由衷地发出真挚的赞美,态度十分平易近人,完全不像村里人所想象的,大户人家高高在上的公子哥。
看到对方那充满感激的眼神,殷明麓很欣慰,一边扒饭,一边心想这人总算没白救,他还怕自己随手救的一个漂亮哥哥,跟殷玉娥是同种人,他也没求对方知恩图报,但只求别是个嫌贫爱富的主儿。但这个叫傅沛安的少年显然比他想的要好多了,知书达理、且懂得感恩,看上去还出身优渥、家世良好,貌似可能还是个大人物,不然殷玉娥也不会一直露出那种想要巴结的眼神。
殷玉娥确实很想巴结对方,目前整个文水村只有她知道少年真正的身份,那可是跟帝都权贵有千丝万缕的家族少爷,她自然要好好跟对方处好关系,趁早结下这段善缘了。
可惜屡屡被殷明麓这个看不懂眼色的小兔崽子打断,气得差点七窍生烟,尤其是见傅沛安和那孩子交谈甚欢的模样,她恨不能插入其中,对着那孩子大声吼一句“滚”。
可惜最后被迫“滚”的是她,因为这个年头,哪怕农村人不比城里那么注重男女大防,哪怕有个孩子在,未婚男女共处一室太久还是要被说闲话的。为了避嫌,少年自己都会主动避开。
于是殷玉娥根本没有多少能跟少年单独说话的机会,让她很是气极,尤其村长很快也带着村支书赶来了,让她这第一个知道少年身份的知情者优势彻底破产。
落水的城里少年想给家里人打平安电话,而村长家是全村唯一安了黑白电视和座机的,于是村长很快就知道少年的身份了。知道后,他的心都跳了起来,再想想最近省市公安局里风风雨雨的报案,他呼吸都急促了几分。
一进屋就看到殷明麓收拾碗筷,跟床上盖着被单的少年聊天的画面,看那孩子咯咯咯咯的笑,稚嫩童言话语无忌,村长欲言又止,但同时又明白,只要傅家的少爷喜欢这个救了他一命的小宝,有傅家做后台,小宝这未来注定前途无量啊,真是个走运的孩子,遇着贵人了啊。
他装作不知少年的身份,只说了对方家里人知道他在文水村后,正在驱车连夜赶来,还请对方晚上在村长家留宿。
但傅沛安并不想跟小宝这个合眼缘的孩子分开,罗老太见状,便随口道“那同志你就和咱家小宝一起睡好了。”这年头一说车,谁都以为是那种得长途跋涉的火车,自然不会想到的是小轿车。罗老太还想着对方的家人起码得三天两夜才能到文水村,那这几天住村长家得多拘束啊。
居然有机会可以跟傅沛安同住一个屋檐下,殷玉娥脑袋嗡了一下,第一次觉得罗老太下了正确的决定,笑着极为开心,连连赞同这个提议。
殊不知她的笑,给罗老太敲了一个警钟,她心想这闺女不是喜欢秦茂的吗,怎么现在见了一个年轻的俊后生,又开始犯痴了?
可话已出口,少年也表达了感谢,她不能反悔,只能眉毛一竖,一整晚盯着这不安分的孙女,生怕发生什么见不得人的丑事。
当天晚上,少年确实跟殷明麓同处一室,两人盖着同一床碎花被,这床挺小,本来躺一个孩子还绰绰有余,加一个少年后,殷明麓只能被挤到床角里了。
不过还好勉勉强强能睡,就是有些热。
殷明麓嫌热地踢开被子,可是没多久,他暴露在空气中白嫩嫩的小臂膀又被山间猖獗的蚊子给盯上了。
他只能蔫蔫地将身体缩在被子里,小模样有些委屈。
看着眼前孩子如年画上童子般玉雪秀气的面容,又有着山间绿野中生长的灵气,连皱眉发脾气的样子都极为可爱,少年心中忍不住赞叹,没想到农家竟然也有如此俊俏的孩子,如果从今以后埋没在山野之中未免太过可惜,于是少年下意识地问出了心声“小宝,你以后想去城市里?你想不想当大明星,就是那种电视机上唱歌跳舞演戏的人。”
他愿意做这孩子的伯乐和经纪人,带领对方离开这小小的村庄,在时代滔滔浪潮中,前往最广阔的舞台。
就像孟星君,去年春晚献唱的小歌星,一夜之后,全国的观众都知道了她的名字。他相信眼前的孩子,也有这个天赋,也许有朝一日,这个叫小宝的孩子也能家喻户晓、红遍大江南北。
可惜他的问话,没有得到回答,原来刚刚还跟蚊子发脾气的孩子,早已经闭上眼睛,打起了小呼噜。
这速度也太快了,少年愣了一下,随即哑然失笑。算了,他第二天再正式跟小宝的家里人商量一下吧。
就在他正打算也睡了的时候,突然敲门声响起,他警惕地睁开眼,那是一个娇媚年轻的女声,带着夜晚幽幽的凉风之气“傅先生,你睡了吗?我给你炖了宵夜,你要不要尝尝?”
他“……”
第131章
这大晚上孤男寡女的, 他又住在别人家,门外的人又十分殷勤, 这到底见还是不见, 这是个问题。
好在无需他多做纠结, 一个彪悍雷霆的声音就响了起来“你个小贱蹄子, 大半夜不睡敲你弟弟房门做什么??看来你的皮子得好好紧一紧。”好啊,还好她白天时候紧了神, 专盯着这丫头做些出格的事情。盯了整个白天,她以为没事了, 正准备歇下了。
谁知道这丫头原来没死心, 大晚上还来上这么一出,想要勾引弟弟房里的城里客人, 这也忒不要脸了!
被家人逮到,那个慌乱的女声连忙忘记了娇媚, 连连解释道“奶,我没别的意思。今天晚上我看那个城里的哥哥吃东西吃得少, 怕咱们招待不周, 才特地下厨煮了些东西过去, 我就想人家感受宾至如归的温暖而已, 其实没有别的意思。”她就想这傅沛安走的时候,能记得她的好而已,没想着要勾引。可是这年代的人思维就是如此狭隘肤浅, 一女孩对男孩献殷勤, 只能跟些情情爱爱扯上关系, 她有苦说不出。
罗老太会相信?她人精着呢,一边心理暗骂这不安分的丫头,想男人想疯了,一边去拧对方的耳朵,将其揪走,“人家饿不饿需要你多操心?给我滚回房间去,别打扰你弟弟睡觉。”
殷玉娥就这样被拽走了,临走时她还犹自不忿小宝、又是小宝!怎么每次她献殷勤都有小宝来碍事!殊不知小宝只是罗老太的一个借口罢了,不然如果孙女勾引孙子房里客人的事情传出去,她在这个村里还要不要做人了?
罗老太骂骂咧咧地孙女锁进房门后,在床上躺着,想起最近这孙女胆大妄为的行事作风,再想想村里人难听的闲言闲语,难免心烦气闷。
第二天就把大房两口子找来,还有没等殷玉娥睡懒觉睡到日上三竿,就把人从被窝里揪出来,几人商讨殷玉娥接下来的事情。
主要是他们仨讨论,殷玉娥负责听。
谁让家里每个人都有事,大孙女听话懂事,一边忙活家里事还在读高中,听学校老师说成绩很好,怎么个好法,老太太大字不识几个,说不出来,只听到老师说的,如果这一年成绩稳了,上大学不是问题。
天哪,读大学!罗老太惊了,她本来想大孙女读个专科就不错了,这年头专科生出来国家都给分配工作,何况是大学生,国家还给补贴和奖学金呢!未来可是有保障的啊,他们就算没钱,砸锅卖铁也要给成绩好的大孙女砸去念大学。
高考恢复后文水村里第一个大学生啊,说出去多风光啊。
而小宝,她早上听那少年说,等小宝年纪大一点,带小宝去城里读书,还提到什么拍电视当大明星,罗老太当时一听,碗都摔了一个,晕晕乎乎的差点不知今夕是何夕。
她刚想拒绝,少年就正色道“老太太,小宝是我的救命恩人。俗话说,滴水之恩,定当涌泉相报。要不是小宝给我吹的那几口气,你们看到的也许是我的遗照了,我不能不报答小宝。小宝很聪明,我看他早上在院子里唱歌,很适合走这条路,等以后人人家里普及电视机了,小宝就出名了。”
其实早上殷明麓在叠被子,嘴里唱着哼着走调的儿歌,“这里是座城,这里故事多,朋友你来做客,听我唱首歌,啦啦啦啦~”哪怕全程不在调上,他也唱得十分兴高采烈,分外有感染力。
仿佛四周都暗了下来,舞台的灯光就只聚集在这献唱的孩子身上。
少年听得有点感动,情不自禁的鼓起掌来,越发觉得这孩子像一枚小太阳,活力四射的样子格外有魅力,很吸引人。于是便找了家中能当家做主的罗老太商量了,当然是以报答为名,本来罗老太听小宝要去那么远的地方还犹豫着。家里人也许都这样,孩子有出息很高兴,可是离得远了又忍不住想念,不想孩子去了。可是为了孩子未来有出息,又不得不放手。
“我不会带走小宝的,他还是文水村的人,我只是偶尔来看他,接他去城里见见世面,拍拍戏。”这孩子年纪还小,离家人近点也有好处。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罗老太肯定再不舍,也应了下来,她也不想以后孙子就是个当泥腿子、种田的命。
这下子,家里让人操心的就只剩下殷玉娥了,早两年还读书,但因为脑子不好,实在不是那块料,就从学校里退出来了,在家里帮忙做事。
眼看着这孙女年纪越来越大了,总在家里游手好闲也不好,罗老太便把这孙女的事情提上日程,开了个小小的家庭会议。
大房媳妇提议孩子回去读书,老太太想也不想地否了“现在回去读书肯定不行,早两年刚放开考试,难度还没那么高,她不学好,现在回去打基础,学校老师肯要她?”
殷玉娥插嘴“我也不想回去,课本上的知识我早就忘了,回去还得从头学起,多费事啊。”反正她一年后就可以顶替她姐的名额上大学,何必还辛辛苦苦读一遭。
“那你就给我去工厂里上班!”罗老太张嘴想骂,家里人都在为这孙女发愁呢,她倒好,依然态度吊儿郎当的。“我给你联系了一个纺织厂的活计,是你张姐退下来的岗位,你要是去了,一个月有二十五块钱呢。”工资是按工时计算的,要是勤快点的,还不止这个数呢,于是这岗位好多人挤破头了要,要不是罗老太跟厂里的张姐有沾亲带故的关系,他们家还轮不上呢。
“是南边那个纺织厂吧,我打听了,工作三年还包分房呢,平时也可以开伙自己做饭,不用吃员工食堂。”大房两口子一听很满意,开始盘算开了,帮闺女算算这一年下来能攒多少钱。
别说一个月有二十五块钱那么少,就说是去工厂,殷玉娥就不会去,她马上就拒绝了“我不去!”去这种工厂当女工,没前途还迟早要下岗,工资还低,她为什么要去?
所有人都呆了,这么好的工作,很多人挤破了头都想去的,还都给你联系好了,你居然不去?
殷玉娥的爹一听,也拉下脸了,“这么好的工作,你为什么不去?你不读书又不去工作,你想干嘛?”
“我”殷玉娥语塞,她总不能说,重生是老天爷给她的第二次机会,不是用来让她碌碌无为一辈子的。她想等上了大学后,跟秦茂去城市里打拼吧,这可比去厂里当工人好多了。这时代的浪潮就是如此,工人舍不得铁饭碗,但是一些有远见的人顺应潮流,辞职下海、经商挣钱,最后闯出一番成就。
她也知道,这些话是真实的,但现在说出来,有多么的异想天开,于是她支支吾吾地说不出口。
在家人看来,就是这闺女想偷懒了,于是开始骂她,听得殷玉娥烦躁得不行,又不知道该怎么给这些落后时代的老古董解释这些事。
等他们不纠缠女工这件事时,话题七拐八拐又回到了找对象这件事,谁让殷玉娥这段时间的表现,太让老太太不放心了,一个好好的女儿家,一点也不矜持,尽追在男人屁股后面献殷勤。
而且你说追男人就追男人吧,这眼光还不行。秦茂家里穷,家徒四壁连个锅碗瓢盆都不齐全,家里当家的还好赌,三天两头就在赌场厮混,根本攒不下多少钱。如果跟这种人家做亲家,那闺女未来还能幸福吗?
别说罗老太不同意的,大房两口子也不愿闺女嫁到火坑去,于是基本都在批判秦茂,数落秦家的无数缺点,一句好话也没有,甚至还打算给闺女介绍对象,镇上的一小学老师。
“人二十多岁,在教数学,老师啊人家是文化人,搁古代就是书香门第,家里清清白白的,为人也老实,一个月工资有三十块钱呢。”是多好的相亲对象啊,多少女孩要上赶着跟人家搭伙过日子。
“什么?才三十块钱?”连去城里买一件皮衣都不够,而且老实人意味着脑子不灵活,这种人只适合守本,没什么赚大钱的可能。殷玉娥一听就撇嘴了,那嫌弃的面孔惊掉所有人的眼睛,心想你哪来的资本嫌弃人家?而且人家这条件,撑死了都被村头的秦家好吧,要知道秦家连彩礼钱都拿不出。
“你自己也不照照镜子,自己是什么德性,你当你是村花呢,还嫌弃人家人民教师了?”罗老太真的要被这叛逆的二孙女给气死了,联系好的工作,介绍的对象也不要,她恨不得抄起扫帚揍一顿。
</div>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