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节
  可这竟然真的是甜的!
  他印象中,葱味儿辛辣而强烈,与一个“甜”字半点儿也沾不上。可是此刻他尝到口中的,却当真是甜而清脆,甚至反复嚼一嚼,口中涌出些清甜的汁液。
  这大葱的葱白,本身味道就较葱叶要清淡些,甜味儿重于葱的辛香。面饼中裹着咸香的豆酱,粘在葱白上,冲去了仅有的那点儿辛辣,反而衬得甜味更加明显。
  沈谦一口尝过,觉得没有他想象得那么恐怖,索性放胆大嚼。阿俏在一旁看得一脸喜色,小声说:“我没骗你吧!”
  沈谦斜睨一记身边的人,心想,是没骗,这没骗简直比她大喇喇地骗人还更要坏些。
  “喀”的一声,沈谦又咬了口大葱卷饼,早先一直在他这里转来转去的眼光见了这副情形,大约觉得绝无可能是他们想要找的人,终于转开,再也不理会这一对了。
  沈谦悄悄松了一口气,转脸看向阿俏,只见她意犹未尽地吮了吮指尖上的蘸酱,这才取出帕子将白净的手指一一都擦干净了。沈谦三口两口将余下的卷饼吞了,也学她的模样,将沾了豆酱的食指吮了吮。阿俏好笑万分,伸手过去,用帕子在那张瘦削的俊脸上擦了擦,这才开口:“这吃食唯独就只有一个毛病,吃过之后口里会有些气味儿,不过没关系,我知道去味儿的妙方……”
  她说到这儿,突然愣住了,瞪着沈谦,片刻后一张俏脸涨得通红。
  吃大葱蘸酱有口气的这点儿后遗症,这人显然是一早就知道了,否则他刚才绝不会说那话。
  “一会儿,可有你受的。”他这么说。
  怎么……要糟糕的人怎么会是她?
  阿俏见这男人微笑着凝视自己的面孔,确切地说,凝视着她微微翘起的唇瓣上那只浅浅的唇峰,自然而然地知道这人动着什么龌龊心思。
  她伸手便要打,打到中途硬生生收了手她正靠在这男人的右手边,若是一拳砸在他受了伤的右臂上,怕是立时要糟糕。阿俏只能强忍一口气,装作随意,将狄九那身旧衣上的灰尘掸掸。
  “行了,在这儿等,也等不出什么结果,凭空教你爹娘担忧。要不咱们先回去,等明儿个再过来望望。”沈谦看着她银牙紧咬,一副敢怒却不敢发作的样子,心里已经笑得不成,面上却一点儿也看不出来,伸手扶住了阿俏的手臂,一借力,缓缓站起来。
  “走吧,”沈谦扶着阿俏的手臂,稍许揉了揉腿上的血脉,活动一下双脚,阿俏则将褡裢重新背上,两人这才互相扶持着从市府门前慢慢离开。
  “你可还好?”阿俏原本心中正恼着,可是见到沈谦捂着心口,缓缓地一步一步慢慢地走,那点气恼早就抛到了九霄云外,担心地开口问。
  “有点儿……有点儿烧心呢!”沈谦皱着眉头,一本正经地逗她。
  这下阿俏心里更慌了:她用意是好的,但是这一剂药下去药效可能太猛了,沈谦固然听她的话,老老实实地将大葱蘸酱卷饼全咽了下去,可若是肠胃受不了,她这岂不是弄巧成拙,反让他吃了大苦头?
  “要不要喝点儿水?或者,喝点儿稀粥什么的垫一垫?”阿俏一紧张,声音都有点儿发颤。
  沈谦怕真吓到了她,叹一口气,憋了半天,终于说:“好些了!”
  “真的?”阿俏的眼光狐疑地在沈谦面上转转,她察言观色,意识到了点儿什么,一对樱色的红唇忍不住又嘟了起来。
  沈谦连忙说:“真的又好些了……对了,你刚才说的,那个消口气的秘方儿是什么?”
  若是换了旧时,人们食用味道浓烈的食物之后,可以在口中嚼“鸡舌香”、含“木樨饼”,用香料馥郁芬芳的味道掩盖其他气味;甚至老派如阮家,也会在宴席之后奉上丁香,供食客含服,以清新口气。
  可是如今他们借住在狄九那里,狄九绝没有那样讲究,阿俏也没有机会回阮家去取这些东西,所以沈谦很想知道,阿俏的方法,会是什么。
  阿俏被沈谦的发问岔开了心神,当下辨了辨路径,就扶着沈谦慢慢往省城闹市里挪过去。
  因为前些日子里时局不稳,如今又有灾民入城,如今省城里的商铺店家虽然慢慢都开门营业,可是大多生意清淡,少有人问津。
  阿俏把沈谦扶到一家咖啡西点馆旁边。
  “你想进去么?”阿俏小声征询沈谦的意见。
  沈谦笑着摇摇头,如今这两人的装束,走在闹市间尚可,进咖啡馆,倒是太扎眼了,再者也怕万一遇上熟人。
  “那我扶你坐在路边先歇会儿好么?”阿俏软语询问。
  沈谦点点头,伸手指了指咖啡馆旁边的窄巷。那条窄巷巷口向内两步,正好有一条粗石梁躺倒在路旁。阿俏赶紧过去,解下褡裢,扶沈谦坐下,低声说:“你自己小心,我去去就来。”
  说着阿俏转身,到巷外的咖啡馆里去。留沈谦独自一个,施施然坐在巷内。
  他低下头,看看那石梁一头用白画上的标记,暗暗点头,从褂子口袋里捡出一块白,像是随意涂鸦一样,在石梁上写画一行,随后将白一抛,再将手上染上的颜色搓一搓,轻轻抖去。
  阿俏刚巧从咖啡馆里转出来,手中攥着个马克杯,笑着说:“那侍应生脾气真好,我说要把杯子借出来,他见我穿成这样,虽然有点儿犹豫,到底还是给了。”
  一股咖啡清苦的香味从她手中的杯子里散出来。沈谦眉一挑,他想起来了,以前上学的时候听那些家里洋派的同学说过,不加牛乳的黑咖啡,饭后饮用,正好可以去一去口中的异味,好些洋人习惯饭后一杯蒸馏咖啡,其实是为了这个。
  只他从没想到过,阿俏竟连这个都知道,这有点儿出乎他的意料。
  阿俏将手里的马克杯塞到沈谦手里,天气微寒的下午,沈谦立即觉得暖意从手心里往心头直涌。
  “这是黑咖啡,没加糖没加奶,却很香。”阿俏坐在沈谦身边,小声小声地解释,“若是不习惯这苦味,就少喝些,也没关系。”
  沈谦淡淡地笑,将马克杯更握紧了些。
  他怎么可能不习惯这人生的苦味?人都说苦尽甘来:这咖啡的苦劲儿过去,整个口舌间都是舒畅的清香气,而这一番凶险困苦之后,她就是上天送给他最甜美的奖励。
  沈谦不动声色,马克杯凑近口边,慢慢饮了两口,心想这人生的际遇也着实奇妙。隔壁这间咖啡馆,他来过很多次,每次都是座上贵宾,可以与人随意高谈阔论,指点江山,针砭时弊;可那种时候他却往往忙着与人虚与委蛇,在真心外面套一层假面具,看似光鲜非常,可实则心累不已。
  而现在他穿着旧衣敝履,看似落魄地坐在店外,捧着一马克杯的咖啡,只管偏头看着身旁那个女孩子,坐在路边的石梁上托着腮出神。可偏生在这一刻,他觉得这人生已经十分完满,夫复何求。
  若是这种“夫复何求”的小时光,能再多延续一阵,就好了。
  沈谦想着,伸手将马克杯递给阿俏,笑着眨眨眼:“你也喝一点!”
  阿俏一点儿也不嫌弃沈谦用过的杯子,接过来喝了一大口,闭上眼,似乎被浓浓的黑咖啡好生苦了一记,随即睁开眼,伸手抱住马克杯,将小手暖了暖,一偏头,见沈谦也正看着她,阿俏忍不住问:“看我做什么?”
  沈谦说:“这我总算放心了呀!”
  阿俏疑惑:什么放心了?
  沈谦便给她解释:“原本我俩一样,后来,我喝了咖啡,大事不妙的人呢就变了我……”
  阿俏:什么叫大事不妙的人?
  沈谦一脸正经地续道:“如今见你也饮了这咖啡,我这一颗心才终于又放了下来,我俩终于又一样了。”
  阿俏转转眼珠,想想这人以前说过的话,突然省过来,他说的“我俩一样”与“大事不妙”,竟到底还是在想着那一桩亲|密的事。
  提问:一对同时享用过大葱蘸酱的年轻人,若是其中一个喝了咖啡清了口气,回头亲|热起来谁会遭殃?
  所以这是男人把半杯咖啡又递给了女人的原因。
  阿俏气得咬牙,脸又不争气地涨红了。沈谦却没脸没皮,没羞没臊,只管笑嘻嘻地望着她。
  阿俏气归气,到底拿这人没辙,一恼之下,一扬脖,将杯中的咖啡全饮尽了,闭起眼、蹙着眉,等那苦劲儿过去,这才白了身边男人一眼,一转身,一路小跑,将那只马克杯送了回去。
  沈谦目送她的背影离去,渐渐敛去了面上的笑容。他宁愿她记起他的时候,咬牙切齿,气得牙痒痒的,也不愿只做她心底一个飘忽的影子,这样在他离开的日子里,也至少还有一个“他”,鲜活的他,惹人厌的他,叫人脸红心跳的他,住在她心里,始终陪着她,撑着她,安慰着她,日夜纠缠着她,直到他回来的那一天。
  这种事情上,他绝对不会做个君子。
  少时阿俏回来,忍了气,扶了沈谦,两人慢慢挪回狄九的铺子。狄九原本已经开门做着生意,见到两人回来,就借口材料用完了,招呼了最后一位客人,便打烊下了门板。
  阿俏与沈谦一起对狄九表示感激,狄九却摇头,只说没什么。
  “阿俏上回帮过我,如今她说什么我都会帮她这一回,若是这点义气都没,做人还有什么意思。沈先生,您若真要谢,以后就该好生待阿俏姑娘才是。”
  沈谦一本正经地应下,阿俏却嗔了一句“狄九叔”,然后扭头就跑,自到厨下去帮忙刷碗涮锅,准备晚饭。
  狄九见她这回再也不准备做猪肝粥了,而是取了十几枚红枣,搁在水里泡了,准备做红枣粥。除了粥以外,还备下了几样小菜,也是中正平和,没有半点出挑的地方。
  狄九忍不住就问:“你这是怎么啦?”他在好奇:这阿俏不原本信誓旦旦要把某人挑嘴忌口的毛病改过来的么?
  阿俏脸一红,晓得狄九在问什么,窘了半天,答道:“今天……好像,做过头了。”
  待狄九听说阿俏豪气地塞了人一根大葱,还附赠了豆酱与卷饼,忍不住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连沈谦在里间听见,也自莞尔。
  “小丫头,叔是过来人,可是有句实在话不得不提点你一句。”待到笑完,狄九压低了声音对阿俏说:“这世上的男人,大多喜欢被顺着毛捋,你若是脾气太硬了,他或许能容让一次两次,可是次数多了,男人会觉得你不够柔顺。”
  阿俏登时抬起头,白了狄九一眼。
  狄九被她凶巴巴的目光吓到了,心想:这样的小丫头,谁还敢计较她不够柔顺。可是他到底还是硬着头皮往下说:“叔也是为你好,你狄九叔虽说没娶过媳妇儿,可没吃过猪肉也总见过猪跑,这男人女人相处起来,总得有个相处之道,俗话说过犹不及,这个度,你心里要自己有数……”
  阿俏默然不语,咬着下唇怔了好一阵,才点点头,小声谢过狄九。
  于是晚间一顿晚饭,沈谦吃的眉花眼笑,不用再担心碰到哪样吃食会不小心触了雷。
  然而狄九却吃得苦恼万分,阿俏为了照顾沈谦的口味,做出来的几道小菜都是极清淡极素雅的,却叫狄九吃得浑身不得劲,十分后悔早先劝过阿俏他这不是活该么?
  晚间狄九给沈谦换过药,见沈谦躺下,自己睡到外间去。阿俏则在沈谦身旁守夜。这几天来一向是如此。
  到了半夜,阿俏见沈谦鼻息匀净,睡得很安稳,自己便和衣倒在地板上铺着的铺盖里,枕着褡裢里的旧衣囫囵睡上一会儿。
  沈谦却自行从榻上撑起来,偏头望着阿俏的睡颜。见她将身体蜷起来睡在小小一副铺盖上,看上去睡得很不舒服,只是她心中却是松快的,唇角微微上翘,似乎在梦里也在微笑。
  沈谦就在这一片昏暗与宁静中,默然望着阿俏的睡颜,看了半夜,直到阿俏身体一动,似要醒来,他才悄无声息地又睡了回去。
  第133章
  第二天早晨起来,阿俏略觉得沈谦有点儿奇怪,总是笑吟吟地望着她,眼光片刻不离,问他有什么事,却偏又不肯说。
  阿俏料定他一定有什么事,再三开口问了,沈谦终于说了实话说是觉得口里没味儿,旁的都不想,只想一味,芦蒿。
  阿俏心想,这口味也算不上高贵。芦蒿一年四季皆有,但是本省冬春季节新鲜时蔬匮乏,芦蒿、荠菜之类的野菜,便往往成为餐桌上必不可少的绿色。本地人吃芦蒿,只吃芦蒿尖尖上两三指长的一小段嫩茎,做法也很简单,用少许五花肉切成肉丝,下锅慢慢煸出油,再下芦蒿段,用急火快炒,炒出来的菜色翠绿,味道鲜美。若是不能用荤腥,哪怕是用芦蒿炒香干,味道与卖相也都很好。
  只不过这九十月份的天气,还未彻底冷下来,再加上前一阵子时局乱过一阵,恐怕还没有省城外头的乡民去割了芦蒿提进城里来卖。如果想吃,恐怕要自己去河边采。
  阿俏这么想着,就去向狄九借了一把竹篮,抄了一把剪刀,向小面馆里两个男人道了声别,自己出门。省城里有一座公园,沿着小秦淮河道而建,离这里不远。芦蒿生在水边,她大可以去哪里找一找。
  可是出门以后,阿俏越想越是不对。
  这芦蒿,喜欢的人喜欢得不得了,觉得清香扑鼻,那个味儿吃起来可以上瘾;可有些人第一次吃会觉得这种野菜有一股子药味,不喜欢的人就再也不碰。
  以沈谦那刁钻的口味,以前他能受得了这种味道么?
  阿俏走出里许,突然想到什么,一掉头赶紧往狄九的铺子疾奔,一路冲回去,一迈进狄九的店,便上气不接下气地问:“狄九叔……”
  她没问下去,只看着狄九的表情,她就知道发生了什么。
  阿俏将手中的物事一搁,快步走到里间去,果然沈谦人已经不见了。床铺上已经收拾得干干净净。早先给他换下的那身染了血迹的西服和衬衫,已经都被取走,那只礼帽里裹着的“博莱塔”,也一并被带走。狄九的一身旧衣,被叠得整整齐齐,放在床榻上。
  他整个人就这么凭空消失了,一点痕迹也没留,仿佛从来没有在狄九这件铺子里出现过。
  那晚她不要命似地把他带回来,那般忧急、惊惧,却终于豁出一切无所畏惧的心境,那段共患难却也共甜蜜的时光……如今回想起来,似乎完全像是梦境。
  她到底做了什么?
  而他就这样走了。
  阿俏呆立在狄九的铺子里,木雕泥塑一般站了很久,久到连狄九都有点儿看不过去,过来扯她:
  “算了,这种不告而别的人,没半点义气与担当。你还是别把他放在心上。”狄九一说到“义气”二字,嘴又开始碎,“那天你一来的时候我就说过,这男人,这样的打扮装束,非富即贵的,怕是难得有真心……”
  狄九的话一说出来,赶紧去掩口,生怕是给人伤口上撒了盐,心里懊悔不已,打着小鼓去看阿俏的神色。
  阿俏却慢慢在狄九的铺面里坐下来,半晌开口问:“狄九叔,他……他真的连一句告辞的话都没说过么?”
  狄九点点头:“我到后头去打井水,顺便给你捎了一点儿木炭回来,回来就已经这样了。”
  狄九还得做生意,没法儿一起陪着阿俏发呆,当下赶紧把用来熬高汤用的棒骨都扣在灶上的大锅里,加上水慢慢滚上。他忙了半天,才听见阿俏缓缓地说:“按说是不会的,狄九叔,你要不,再等等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