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节
  宋乾看他一眼,皱了皱眉:“闭嘴。”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宋朝:“……”
  宋乾:“还有,我不会失恋。”
  宋朝理解的哦了声,爸爸您恋都没恋肯定不会失恋了,反正您是爸爸您说得都对。:)
  “那爸你找我到底有什么事?”
  “……”
  除了在对待叶蓁的事情上,宋乾不是个会吞吞吐吐、支支吾吾的人,只是……
  他看了看宋朝,想到他之前一口一个“我们爸”,一口一个“乖妹妹”、“小棉袄”,他确实应该给他正正称呼。
  他轻咳了一声,冷酷道:“以后你不要再叫叶蓁妹妹了。”
  宋朝一愣,大惊失色:“爸,为什么?难道你要我和蓁蓁绝交?”
  宋乾黑脸,说:“不是。”
  “……不是?不是那就好,爸你说话大喘气,吓死我了。”他松了口气,手还故作样子的胸口拍了拍。
  宋乾说:“以后你要叫叶蓁妈妈。”
  宋朝:“………………………嗯?”
  宋乾顿了顿:“阿姨也行。”
  宋朝:“………………………嗯??”
  宋乾黑着脸,也不看宋朝惊讶的脸,“反正不准再叫妹妹。”
  宋朝:“………………………嗯??!”
  ……他的小可爱小天使乖乖妹妹变他妈妈了???
  虽然还是一家三口,可是这位置变化太大他一时缓冲不过来。
  何况让他怎么开口叫叶蓁妈?
  宋朝罕见的失眠了,第二天起来就顶了一对大大的黑眼圈,他躺在床上回忆了半晌,如果不是前面有了铺垫,他也有了些心理准备,不然还会以为自己是做了场梦。
  他爬起床,拉开窗帘,雨后的清晨格外凉爽,晴空如洗。
  他一眼就看见在湖畔跑步的叶蓁,还有坐在一旁陪伴的宋乾,她似乎是刚跑完步,最后一圈结束直接奔着宋乾而去,她笑盈盈的跑到他面前,他拿着白毛巾给她擦拭额头脸颊的汗。
  动作小心翼翼又温柔宠溺。
  宋朝看了会儿,拉上窗帘。
  其实他最想要的就是他在乎的这俩人能幸福,如今看来,他们好像都很幸福。
  他洗了个澡,换了身干净衣服下楼。
  宋乾和叶蓁已经坐在餐桌旁。
  管家叔叔看起来很高兴,长满皱眉的脸庞笑成了菊花,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笑眯眯的看着他的眼神更是充满慈爱:“今天做了少爷你最爱吃的肉包子哦。”
  ……哦,您老别笑得这么荡漾好么?
  叶蓁笑盈盈的朝着他挥了挥手:“哥哥,过来吃饭。”
  宋乾黑了脸,盯着叶蓁看:“……”他是不可能叫他儿子哥哥的!
  宋朝也有些脸僵,盯着他爸看:“……”他爸爸现在也是他妹夫了!
  叶蓁,叶蓁:“……”
  ……
  叶蓁和宋乾在一起后,叶蓁的生活安排和之前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她依然学校宋家两头跑,只是和宋乾的联系紧密起来,每天睡前会通一次电话,他偶尔也会到学校来找她。
  她会关心他有没有认真吃饭好好睡觉加油锻炼,宋乾几乎都会依着她,他很认真的生活,也开始锻炼身体,他本就大她许多,他想活久一点,爱她久一点。
  叶蓁的课程多又满,除了她自己在研究的实验还有学校安排的解剖课,时间常常不够用,就连放假回家她的手里抱着书,她会待在宋乾的书房——宋乾在他的书桌旁给她也放了一个书桌。她看书,他处理公务,累了就一起去楼下走走散步,脑子不够用了就一起喝盅鲫鱼汤。
  不过她更多的时间还是在学校,她毕竟还是学生,学的又是医,辛苦不说还考验身心的承受能力,至少第一节 解刨课不少人都吐了,还有人直接晕倒,她也连着许久没沾肉。
  为了方便,宋乾在学校附近买了套小别墅,他过来的话就会带着叶蓁过去,吃过午饭休息一会儿再送她回学校。
  以前宋乾也想过在学校附近买套房子,方便叶蓁休息。可是他太贪念叶蓁靠在他扶手牵着他手时的亲近,这个想法就一直没有成型,如今他和她已经光明正大,他不需要任何借口就可以牵她的手。
  叶蓁本硕连读,在医学院一待就是七年。
  在她年满二十的那年就和宋乾去领了结婚证,大大囍字贴满了整个宋家。
  宋朝高兴得喝醉了,当然说什么也不肯叫叶蓁妈妈,他喊她蓁蓁。
  那天夜里宋乾终于不止再小心的亲吻她的额头。
  初次的男人生涩而莽撞,就算再小心也入得她难受。
  叶蓁坐在他怀里哭,牙齿轻轻咬住他脖颈。
  “坏宋乾,轻轻的,弄得我好疼。”
  他捧着她的脸颊把她的眼泪全都吻进嘴里,沙哑性感的嗓子温柔的喊她:“蓁蓁。”
  叶蓁最受不了宋乾亲吻她时的模样,他的吻里是最纯粹的爱,眼里是最干净的情,纯净到让她心尖颤栗。
  最初的生涩过去,她眨着湿润的眼睛与他对视,手指抚过他温暖胸膛横着的两道弯曲疤痕,据说差点伤及心脏,是真的从鬼门关下抢回来的一条命,往下,她想去摸他的腿,被他伸手握住。
  这两年来,他什么都宠着她,顺着她,唯独一点不准,不能碰他的腿。
  就连最亲密时,他也将他的双腿保护得滴水不漏。
  那是他的禁区。
  是他心底最深的灰暗。
  她额头抵上他,双手环住他脖子,呼吸交缠:“坏宋乾,我都嫁给你了,你还把我看光光了,你还不给我看。怕什么?”
  他看着她的眼神缠绵深情,眼底又仿佛有着化不开的沉郁和伤痛。
  叶蓁感觉她的心脏好像被什么扎了一下,她闭上眼睛,不去多想,也不想勉强他,如今这般便已是幸福,沉浸在甜蜜的亲密里。
  他呼吸更重,吐出的呼吸比她还要滚烫,双手紧紧的捧着她,最后那一刻,他用尽全身力气把他的混账少女抱进怀里,拥抱得太紧,仿佛怕她下一秒就会消失不见。
  叶蓁埋在他脖颈蹭了蹭,男人的手指抚过她额头的汗,粘在红润腮边的发丝撩去耳后,他低头,在她脸颊亲了亲,贴在她耳边说:“我爱你,蓁蓁。”
  叶蓁抿唇笑,笑得幸福又甜蜜。
  “我也爱你,宋乾。”
  他给了她所有,却依然不能让她触碰他的腿。
  因为太丑了。
  ……
  叶蓁的住处从楼下搬到了楼上。
  他们没有办婚礼,叶蓁依然每天忙碌,在她读硕士的第二年,她辛苦五年的研究终于有了成果,她通过星世纪的医学技术,从癌症病人的血液里提出x细胞,再用基因技术进行改造培养,并且成功杀死癌细胞。
  因为后期的临床试验进行得很成功,叶蓁的论文本就经常登上《自然》和《科学》,她的那些超前的理论和基础新奇,无论是自然还是科学技术的发展,甚至对于外太空的探测都十分新奇,让人不自觉的想要信服,如今她的试验终于成功,让医学界都为之疯狂,更证实了她的实力。同时她已经开始着手下一个研究了。
  学院为此欣喜若狂,宋家又放起了礼花,宋朝理所当然又喝醉了,这次他抱着桌腿不再喊爸爸了,他喊妈妈,说妹妹妹妹你为什么变成我妈了呀啊啊啊为什么为什么我的乖妹妹,还说:爸爸你个禽兽还乖我妹妹!
  宋乾黑了脸,直接让人把他抗回了楼上。
  叶蓁也喝得脸颊绯红,她弯着嘴唇看着宋乾笑。
  宋乾黑着脸瞥她一眼,叶蓁扑到他怀里笑:“我也想问你啊,宋乾,你怎么这么坏?”
  男人重重捏她红彤彤的脸庞,捏得她唔唔唔喊疼:“你本来就坏。”
  “不过我好喜欢。”叶蓁抱着他的手,笑盈盈的说:“宋乾,你可不可以更坏一点儿呀?”
  宋乾眯了眯眼睛,看着她的眼神难得危险。叶蓁跳到他身上,脸颊埋在他胸膛,蹭啊蹭,喊他好老公。
  他轮椅一转,带着他的混账少女回了房。
  次日醒来叶蓁难得有些迷糊,她趴在他胸膛,感觉到男人手臂环着她的腰,她唔了声,男人摸了摸她脑袋,轻拍她的背脊温柔的哄,习惯性的亲吻她发顶。
  她很快又迷迷糊糊睡去,这次睡到日上三竿才醒。
  而另一边同样宿醉的宋朝早就被从被窝里挖起来,因为差点迟到早饭都没吃好,可怜兮兮拿了个三明治嘴里塞了盒牛奶就上了路……
  果然是有了媳妇就忘了儿。
  他又一次在心里想念他失去的乖妹妹。
  相较于宋家的温暖,叶林城夫妻和叶雨就不同了。
  这几年来,叶林城夫妻倒是想和叶蓁修复父女亲情,特别是在知道叶蓁嫁给了宋乾之后,就更后悔起当初对她的轻视来,可惜因为有宋乾,他们连靠近叶蓁的身都难,到了后来,这不甘就变得有那么些恨意了,他们做父母的是不对,难道就不能给个机会弥补?
  当然这弥补里还带了多少算计的成分,他们自己心里是门清的。
  几年下来,再热得心差不多也凉了,叶林城夫妻还想再要个孩子,可惜他们年纪大了,当初只生了一个女儿就因为叶父身体有问题,能有一个都是谢天谢地,再想要也难得很。
  原本凉了的心,在突然得知叶蓁取得的巨大成就时又变得火热起来。
  如果那医学技术在他们叶家,那叶家还会仅仅是个小家族吗?他们会更有钱,也会更有势,当然还能结识到更多的人……只这么一想,那心里的火热就冷静不下来。
  他们太想认回叶蓁了,太想太想,每次一想,就更恨叶雨,也恨刘曼。
  叶雨倒是不时的联系他们表达孝心,他们想报复刘曼,就是没找到这个人,听叶雨说她早就离开回了乡下,应该不会再回来了。至于是哪个乡下,叶雨自己都没仔细过问过刘曼的情况,她又如何得知?
  可恨,叶林城父亲想报仇都找不到人,当然还是去警局报了案。
  这次他们听到叶蓁的成绩后,立刻就去学校堵人,可惜晚了宋乾一步,他们去的时候叶蓁已经坐上车和宋乾回家了。
  无法,他们只能再等,还必须找个叶蓁落单的机会——他们倒是想去宋家的,可这几年来碰的壁真不少,再去也不过把自己的脸摆上去给人踩,他们虽然敢不上宋家,却也是有脸面的人,也不想给人看笑话。
  想是这么想,贺礼还是要送去,当然还是被送了回来。
  无论什么,宋家压根就不收的。
  “这个宋乾,娶了我女儿还对我们这么过分,连个像样的婚礼都没办,把我们当什么了?”叶母最近几年愁白了头,事事不顺心让她看起来颇为苍老,何况她老了,就总是会念叨儿女,如今身边没人,就感觉自己像是孤家寡人了,特别难受。
  “上次我在酒会碰到宋朝了,我本来想上前打个招呼,可他看见我转身就走……”当着那么多人呢,一见他去就冷了脸,和同伴道了声失陪就走了,那些人看他的眼神虽然没什么太大变化,却是各自散开,每一个和他多说一句话,这让他特别不好受,丢了脸不说,尊严都没了。
  “我看我们这女儿也是铁石心肠,就因为我们忽略了她一会儿,她就能狠下心几年不回来,嫁人了也不通知一声,让我们还要从别人嘴里听说才知道!还不如小雨孝顺,这么多年了,至少还记得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