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节
叶蓁拿了第一个最佳女主角,她的脚步不会就此停下,在国内待了几月,她又再次奔向好莱坞,这次的角色是女二,她又是大半年没回国,平日里和家人最多的就是视频电话,至于林权,他只能自己飞去国外见她,就连许诺都去探过几次班,林权知道后气得咬牙切齿,那个不要脸的男人居然还有脸见叶蓁?下次再见的时候,禁不住又是争锋相对!
圈里人都知道,许诺和林权是宿敌,也是情敌,彼此都看对方不顺眼,只要遇到了,就跟点了炸药似的,只有叶蓁在的时候,这俩人能风度翩翩、谈笑风生。
都纠缠好几年了,年级也大了不少,三十好几的人了,怎么一点没消停?
这俩人的明争暗斗进行了好多年,久到叶蓁站在了好莱坞至高的领奖台上,这么多年,她早已经横扫各大奖项的最佳女主角,完全了大满贯,国内外对她的吹捧数之不尽,作为第一个拿到这项殊荣的亚洲人,“叶蓁”会被历史所铭记。
拿到奖项的第二天,叶蓁就将她名下三分之二的财产全部捐赠给了慈善机构,外界都被她的举动所震惊,有记者采访她的时候问她为什么要会这么做?
叶蓁说:“钱放那儿没用,拿出来帮助人的话会更好的发挥它的价值。”
林权听到这话的时候,特别想和叶蓁说,说你的心藏在心里没用,不如拿出来暖暖他?可他不敢,一般他说这话都是自讨没趣。
许诺也惊讶于叶蓁的决定,转而一想这还真像叶蓁会做出来的事情,他转身就跟着捐了一笔钱,这边刚捐,那边林权也有了消息,俩人不甘示弱又忍不住开始攀比起来。
许诺和林权的经纪人只能摇头叹气,因为这些年他们闹得太嗨,本该是死对头的,经纪人反而越走越近,互通消息,互相安慰,互相鞠把辛酸泪,同情对方怎么遇到这么个不听话的艺人?题外话是:看到有人和自己一样痛苦,真是很开心了。
……
叶蓁在这个世界活到了五十岁,送走叶家父母后不久,她在拿到奥斯卡终身成就奖的第二天去世。
她和林权就缠了一辈子,许诺追逐了她一辈子,他们三人都没结婚,直到她死后,这两个一辈子的死对头终于能坐下喝上一杯酒了,尽管冷嘲热讽依然不少。
叶蓁回到“虚无”,终于再次见到了黑影,它遥远立于星空之下,神秘又高高在上。
这次她没敢随便出神声,只是看着它,想要看清它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是和她一样有意识的灵魂,又或者是这里的主人?
不知道看了它许久,它似乎终于动了一下,回头看来——
叶蓁猛地睁大眼睛,发现原来它不是纯粹的黑影,而是身上披了一件巨大的黑色斗篷!所以他是人!
“你……”
话刚出口,黑暗再次来袭,叶蓁的意识陷入昏迷,不知过去多久,她再次醒来,身前走着一个五十岁左右的婶子:“叶小姐,以后你就住这里,你还没来的时候太太就把一切都交代好了,原本以为你明天才到,所以今儿太太她上香祈福去了,你看再等等,晌午应该就回来了。”
叶蓁点点头,说谢谢。
她住的地方不小,卧室浴室衣帽间皆有,卧室的窗外还有一个小阳台,阳台上养了花草盆栽看起来好不漂亮。作为宛城有名的世家,盛公馆的底蕴和气势异常强大。
叶蓁会来宛城住在盛家,是因为她要来念书,王明雪一直嫌弃家乡的师资不好,在来了一次宛城,听到盛伦和盛景、盛惠等人都说得一口流利的英文后,她就再也安奈不住,好说歹说,总算让叶父同意送叶蓁过来念书,又求了姐姐王明兰照顾,刚好还能和哥哥妹妹们一起学习。
汪明雪一向好强,也学过新思想新潮流,一点不想让女儿落于人后。
今天刚好是宿主过来的第一天。
婶子走后,叶蓁刚把行李整理好,就听到轿车停在院子里的声音,她起身下楼。
王明兰四十多岁的年纪,穿了条深蓝色旗袍,披了条坎肩,梳着时下最流行的发髻,插了一支玉簪子,手腕手指皆是贵重金饰,笑起来和蔼可亲。
“蓁蓁这就到了,快来我看看,半不见,愈发出落得亭亭玉立了。”
叶蓁喊了声姨妈,又看向随后从车里跳出来的盛景和盛惠,盛景穿了一身小西服,年纪小小就学着大人大摩丝,脖子系着蝴蝶结,笑起来帅气里透着可爱。他今天与她同岁,皆是是十五。
盛惠则穿了一条小洋裙,收腰大摆,扎着公主头,别着漂亮的蝴蝶结,看起来也是活泼漂亮。她比叶蓁和盛景都小,小了五岁,是盛公馆里最小的孩子,自然也是被所有人宠爱着。
叶蓁上次和他们见面,还是在春节,而且彼此相处起来关系很好,年幼的孩子没那么多弯弯道道,彼此追逐打闹就是最好的玩耍。
此刻盛景上来拉着她喊:“表姐,以后我们都能一起玩了。”
盛惠立刻举手说:“还有我还有我。”
王明兰敲了敲一对儿女的脑袋:“别闹,表姐是来念书的,可不能跟你们皮。”
盛景偷偷对着叶蓁眨了眨眼睛,盛惠噘嘴:“不要,念书才不好玩。”
“看你下次成绩再那么差,你爹收拾你的时候可别往我身后躲。”
“娘——”
盛家的人都很好,盛世华是银行行长,兼任经济顾问,王明兰虽然在家相夫教子,可她也是宛城有名的才女,俩人是郎才女貌,婚后感情一直很好,生了三个孩子,大哥盛伦此刻应在大学里忙碌。
用过午饭后,王明兰陪了叶蓁一会儿,说学校已经为她安排妥当,周一便可去上课,和盛景同级不同班,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去找盛景,盛景这会儿已经出去玩了,和他那群朋友不知跑去了哪里。
“把这里就当自己家里一样,有什么就和姨妈说。”
叶蓁笑着嗯了声:“谢谢姨妈。”
王明兰没有久待,忙碌一天,她回了房间午休。
盛公馆位置静谧,王明兰又喜欢摆弄花草,整个院子都被鲜花绿草环绕,叶蓁在院子里坐了一会儿,想着宿主的遗愿就是保护家人不受迫害,这是乱世,此刻安宁,却很保证下一秒不会家破人亡。
就如上一世,盛家和叶家的结局都不算好。
她托腮想着事情,盛伦从外面回来,看见纤细温婉的少女坐于一片鲜艳的花朵旁,没被衬得庸俗,反而更显娇艳稚嫩。
第139章 小乖乖(1)
盛伦和盛景不同,盛伦作为盛世华最得意的长子, 饱含期待出生, 他从小就接受了最严格、最严厉的教育, 说话做事、行为举止都完美无缺, 他是古老画卷里走出来得翩翩贵公子,是欧洲贵族的优雅绅士,还是无数少女心中的白马王子。
此刻的盛伦穿着黑色制服,手上拿了一本书,漆黑短发,五官深邃,清隽俊朗, 看起来斯文, 却又不苟言笑, 因此牵出一丝高冷和不可捉摸,端着外人不可触碰的禁欲气息。
“表妹。”
就连声音也极好听,大男孩的清越和趋向成熟男人的低醇。
叶蓁从记忆里回过神来,她抬眸望去, 看见站于一旁的盛伦, 她抿唇笑道:“表哥,你回来啦!姨妈说你在学校呢,是忙完了么?”
盛伦嗯了声,问她为什么一个人在院子里?
叶蓁说,姨妈带着小惠午休了,小景和朋友出去玩乐, 她睡不着,就来外面走走:“表哥这次回来会待多久?”
盛伦说他回来拿本书,等会儿就走。
叶蓁抿唇点点头,看着盛伦的眸光愈发欢喜,又很失落:“那表哥要下周末才回吗?”
宿主很喜欢盛伦表哥,在宿主眼里,盛伦太完美无缺,他才华出众,温和有礼,是世间少有的才子,宿主每次过来盛家,都喜欢跟着盛伦屁股后面跑,以前还小没有那么多男女大防的时候,就最喜欢缠着他。
后来年纪渐长,宿主没办法像以前那样毫无顾忌的跟着盛伦去玩,可她对他的尊敬和喜欢一点没少,还言说要找像盛伦表哥这样的白马王子成亲。
后来盛家出事,盛世华被检举坐了牢,王明兰也不认那些莫须有的罪,她太刚烈,文人气势在她身上得到最淋漓尽致的表现,被折磨得早早病死,盛家的三个孩子也被牵连,听说盛伦被人打得断了一条腿,一人带着盛景和盛惠生活,没有等到盛世华平反就因病去世,死时还不到三十岁。
叶家也不安宁,叶蓁的父亲叶宁国直接在动乱中死去,家里的值钱东西全部被抢走砸烂,兰明雪拼着一口气活了下来,却也背着辱骂被指指点点……她还要给受苦受难的姐姐姐夫邮寄衣物。
宿主的遗愿:一,保护家人不受迫害。
盛伦看看她,少女娇美,眼眸干净漂亮像是清可见底的小溪,穿着淡蓝色过膝旗袍,披着的长发别了蝴蝶发卡,白袜黑布鞋,时下的女学生都爱做这打扮,娇俏又可爱。
“你要是觉得一个人无聊,就让小景带你出去玩。”
“不去,表弟不是遛鸟就是遛马,我都不喜欢,他的朋友我也不太认识。”
年轻的少女不喜欢这些粗糙的事情,她更喜欢插花品茶逛街买漂亮的衣服首饰,或者去欣赏一出精彩的音乐会。
盛伦浅笑,安抚几句,先上楼拿书。
刚巧王明兰还哄着女儿睡下,听佣人来说大少爷回来了,她轻手轻脚的出了卧室门,去找盛伦,有些担心:“不是说这周末不回?是有什么事情?”
盛伦说无事,他就是回来取书的。
王明兰放了心,又说表妹叶蓁已经来了,看有时间,就带着她出去走走,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还忘了妹妹的嘱托:“蓁蓁学习一直不太好,你又在念大学了,时间不像之前那般紧张,你看看,周末有时间的话就给蓁蓁上上课?她就听你的。还说让你和她说英文,下次再见时,就喜欢蓁蓁能一口流利的英文。”
盛伦课业并不紧张,有时间也会和同学参加各种文会,想到姨妈为叶蓁的学业担心,便说好:“下周回来吧。”
王明兰高兴,又说了许多,让盛伦学习的时候也要注意身体,晚上不可晚归,不可废寝忘食,有事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家里,还说家里都好,不必挂念,在外万事小心。
盛伦一一应下,拿上书本下楼,王明兰跟在他身后。
刚到楼下,就看见娇俏的女孩提着小篮子等在客厅,见到他们,她笑盈盈的走过去:“姨妈,表哥,我让婶子给你装了好多水果糕点,让表哥带去学校吃。”
王明兰一拍额头:“我怎么给忘了,果然还是女儿贴心。”
叶蓁抿唇笑,盛伦接了过来,温和说:“谢谢表妹。”
临走的时候他揉揉她脑袋说:“好好念书,周末回来我要检查功课。”
她惊讶张唇,苦了脸:“表哥……”
王明兰捏捏女孩娇嫩的脸庞:“不准撒娇,你娘为了你可愁坏了,要是年底你的成绩还没进步,考不上好大学,我可没法和你娘交差的。以后都让你表哥看着你,不准耍赖。”
盛伦在盛家的威力比盛世华还要大,盛世华宠爱妻儿,王明兰是贤惠才女,盛景调皮,盛惠活泼,这俩就是盛家的小祖宗,盛世华轻易不发火王明兰也是以讲道理为主,只有盛伦,他不怒自威的模样能让调皮捣蛋的盛景和盛惠都老实下来,他们都很听盛伦的话,叶蓁喜欢盛伦也怕盛伦,很听他的话。
叶蓁认真:“表哥还要学习呢,我不好麻烦表哥。”
王明兰点了一下少女光洁的额头:“你啊你,让你念书就跟要了你的命一样,和小景一个样儿。难道因为同年出生连不爱学习这一点都彼此彼此?”
盛伦又说了一句好好念书,就提着小篮子走了,他到了学校,先把东西放到宿舍,然后才去了图书馆,晚上去赴约参加诗会。
他的作息时间安排得一丝不苟,从早起到睡觉,该何时上课何时看书何时吃饭都安排得清清楚楚,几乎从不会出现任何差错,除非是有临时事件,同寝的几个都知道盛伦,虽然刚开始因为盛伦表现的冷淡彼此有些距离,但时间久了,也知道盛伦只是不喜言词,人挺好。
所以同寝几人的关系还不错,晚上盛伦拿出小篮子,本就有些饿了的几个学子就围了过来:“我就知道盛兄家里又给带了好吃的,这次是什么?”
盛伦说:“表妹装的水果糕点。”
“表妹?盛兄还有表妹?”
“嗯,表妹过来念书,现住家里。”
一边说着,盛伦揭开小篮子,果然看见码得整整齐齐的水果,水果旁是铁盒子,里面装了漂亮的小点心。
盛伦想,果然是小女孩,点心都挑漂亮的,也确实长大不少,会体贴关心人了。
这边叶蓁也背上新的小书包,要去新学校上课。
她和盛景盛惠都在同一所中学,上学的第一天,王明兰也跟着早起亲自送她到了教务处,领了书本装进小书包,她站在门口,看着叶蓁做了自我介绍坐到课桌前才悄悄离开,回去就给妹妹打电话说蓁蓁适应得很好,让她不用挂念,就是担心外文课她可能会跟不上,不过没关系,盛景和盛惠和她说话聊天多用英语,多说慢慢会好的。
王明雪也担心,到底狠了心说:“如果叶蓁有做错的,你们尽管教育,不用顾忌我。”
王明兰疼还来不及,叶蓁乖巧又听话,只是成绩差了些,还不至于教训人,只能说不是学习的料罢了。
“明雪,你别担心,叶蓁书念不好,只能说明她不适合念书,世上出路千千万,不要拘泥在念书这一点。”
王明雪说:“现在这世道对我们女人本就不公平,能出来念书已属不易,如果书都念不好书,我不知道她还能做什么。”
“你别着急,小伦说了,今后周末回来他都给蓁蓁补课,蓁蓁听小伦的话,这次肯定能好。”
“那就麻烦小伦了。”
“什么麻烦,一家人别说两家话。”
……
叶蓁的新学校适应得还不错,她所在的班级几乎全是女学生,同桌也是一个看起来十分秀气的女孩子。这个时代对于女性虽然不再像之前那般约束,但是男女之间的交际也并没有那么坦然,像这样的男女同校已是少有,更多的还是女子学校。
圈里人都知道,许诺和林权是宿敌,也是情敌,彼此都看对方不顺眼,只要遇到了,就跟点了炸药似的,只有叶蓁在的时候,这俩人能风度翩翩、谈笑风生。
都纠缠好几年了,年级也大了不少,三十好几的人了,怎么一点没消停?
这俩人的明争暗斗进行了好多年,久到叶蓁站在了好莱坞至高的领奖台上,这么多年,她早已经横扫各大奖项的最佳女主角,完全了大满贯,国内外对她的吹捧数之不尽,作为第一个拿到这项殊荣的亚洲人,“叶蓁”会被历史所铭记。
拿到奖项的第二天,叶蓁就将她名下三分之二的财产全部捐赠给了慈善机构,外界都被她的举动所震惊,有记者采访她的时候问她为什么要会这么做?
叶蓁说:“钱放那儿没用,拿出来帮助人的话会更好的发挥它的价值。”
林权听到这话的时候,特别想和叶蓁说,说你的心藏在心里没用,不如拿出来暖暖他?可他不敢,一般他说这话都是自讨没趣。
许诺也惊讶于叶蓁的决定,转而一想这还真像叶蓁会做出来的事情,他转身就跟着捐了一笔钱,这边刚捐,那边林权也有了消息,俩人不甘示弱又忍不住开始攀比起来。
许诺和林权的经纪人只能摇头叹气,因为这些年他们闹得太嗨,本该是死对头的,经纪人反而越走越近,互通消息,互相安慰,互相鞠把辛酸泪,同情对方怎么遇到这么个不听话的艺人?题外话是:看到有人和自己一样痛苦,真是很开心了。
……
叶蓁在这个世界活到了五十岁,送走叶家父母后不久,她在拿到奥斯卡终身成就奖的第二天去世。
她和林权就缠了一辈子,许诺追逐了她一辈子,他们三人都没结婚,直到她死后,这两个一辈子的死对头终于能坐下喝上一杯酒了,尽管冷嘲热讽依然不少。
叶蓁回到“虚无”,终于再次见到了黑影,它遥远立于星空之下,神秘又高高在上。
这次她没敢随便出神声,只是看着它,想要看清它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是和她一样有意识的灵魂,又或者是这里的主人?
不知道看了它许久,它似乎终于动了一下,回头看来——
叶蓁猛地睁大眼睛,发现原来它不是纯粹的黑影,而是身上披了一件巨大的黑色斗篷!所以他是人!
“你……”
话刚出口,黑暗再次来袭,叶蓁的意识陷入昏迷,不知过去多久,她再次醒来,身前走着一个五十岁左右的婶子:“叶小姐,以后你就住这里,你还没来的时候太太就把一切都交代好了,原本以为你明天才到,所以今儿太太她上香祈福去了,你看再等等,晌午应该就回来了。”
叶蓁点点头,说谢谢。
她住的地方不小,卧室浴室衣帽间皆有,卧室的窗外还有一个小阳台,阳台上养了花草盆栽看起来好不漂亮。作为宛城有名的世家,盛公馆的底蕴和气势异常强大。
叶蓁会来宛城住在盛家,是因为她要来念书,王明雪一直嫌弃家乡的师资不好,在来了一次宛城,听到盛伦和盛景、盛惠等人都说得一口流利的英文后,她就再也安奈不住,好说歹说,总算让叶父同意送叶蓁过来念书,又求了姐姐王明兰照顾,刚好还能和哥哥妹妹们一起学习。
汪明雪一向好强,也学过新思想新潮流,一点不想让女儿落于人后。
今天刚好是宿主过来的第一天。
婶子走后,叶蓁刚把行李整理好,就听到轿车停在院子里的声音,她起身下楼。
王明兰四十多岁的年纪,穿了条深蓝色旗袍,披了条坎肩,梳着时下最流行的发髻,插了一支玉簪子,手腕手指皆是贵重金饰,笑起来和蔼可亲。
“蓁蓁这就到了,快来我看看,半不见,愈发出落得亭亭玉立了。”
叶蓁喊了声姨妈,又看向随后从车里跳出来的盛景和盛惠,盛景穿了一身小西服,年纪小小就学着大人大摩丝,脖子系着蝴蝶结,笑起来帅气里透着可爱。他今天与她同岁,皆是是十五。
盛惠则穿了一条小洋裙,收腰大摆,扎着公主头,别着漂亮的蝴蝶结,看起来也是活泼漂亮。她比叶蓁和盛景都小,小了五岁,是盛公馆里最小的孩子,自然也是被所有人宠爱着。
叶蓁上次和他们见面,还是在春节,而且彼此相处起来关系很好,年幼的孩子没那么多弯弯道道,彼此追逐打闹就是最好的玩耍。
此刻盛景上来拉着她喊:“表姐,以后我们都能一起玩了。”
盛惠立刻举手说:“还有我还有我。”
王明兰敲了敲一对儿女的脑袋:“别闹,表姐是来念书的,可不能跟你们皮。”
盛景偷偷对着叶蓁眨了眨眼睛,盛惠噘嘴:“不要,念书才不好玩。”
“看你下次成绩再那么差,你爹收拾你的时候可别往我身后躲。”
“娘——”
盛家的人都很好,盛世华是银行行长,兼任经济顾问,王明兰虽然在家相夫教子,可她也是宛城有名的才女,俩人是郎才女貌,婚后感情一直很好,生了三个孩子,大哥盛伦此刻应在大学里忙碌。
用过午饭后,王明兰陪了叶蓁一会儿,说学校已经为她安排妥当,周一便可去上课,和盛景同级不同班,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去找盛景,盛景这会儿已经出去玩了,和他那群朋友不知跑去了哪里。
“把这里就当自己家里一样,有什么就和姨妈说。”
叶蓁笑着嗯了声:“谢谢姨妈。”
王明兰没有久待,忙碌一天,她回了房间午休。
盛公馆位置静谧,王明兰又喜欢摆弄花草,整个院子都被鲜花绿草环绕,叶蓁在院子里坐了一会儿,想着宿主的遗愿就是保护家人不受迫害,这是乱世,此刻安宁,却很保证下一秒不会家破人亡。
就如上一世,盛家和叶家的结局都不算好。
她托腮想着事情,盛伦从外面回来,看见纤细温婉的少女坐于一片鲜艳的花朵旁,没被衬得庸俗,反而更显娇艳稚嫩。
第139章 小乖乖(1)
盛伦和盛景不同,盛伦作为盛世华最得意的长子, 饱含期待出生, 他从小就接受了最严格、最严厉的教育, 说话做事、行为举止都完美无缺, 他是古老画卷里走出来得翩翩贵公子,是欧洲贵族的优雅绅士,还是无数少女心中的白马王子。
此刻的盛伦穿着黑色制服,手上拿了一本书,漆黑短发,五官深邃,清隽俊朗, 看起来斯文, 却又不苟言笑, 因此牵出一丝高冷和不可捉摸,端着外人不可触碰的禁欲气息。
“表妹。”
就连声音也极好听,大男孩的清越和趋向成熟男人的低醇。
叶蓁从记忆里回过神来,她抬眸望去, 看见站于一旁的盛伦, 她抿唇笑道:“表哥,你回来啦!姨妈说你在学校呢,是忙完了么?”
盛伦嗯了声,问她为什么一个人在院子里?
叶蓁说,姨妈带着小惠午休了,小景和朋友出去玩乐, 她睡不着,就来外面走走:“表哥这次回来会待多久?”
盛伦说他回来拿本书,等会儿就走。
叶蓁抿唇点点头,看着盛伦的眸光愈发欢喜,又很失落:“那表哥要下周末才回吗?”
宿主很喜欢盛伦表哥,在宿主眼里,盛伦太完美无缺,他才华出众,温和有礼,是世间少有的才子,宿主每次过来盛家,都喜欢跟着盛伦屁股后面跑,以前还小没有那么多男女大防的时候,就最喜欢缠着他。
后来年纪渐长,宿主没办法像以前那样毫无顾忌的跟着盛伦去玩,可她对他的尊敬和喜欢一点没少,还言说要找像盛伦表哥这样的白马王子成亲。
后来盛家出事,盛世华被检举坐了牢,王明兰也不认那些莫须有的罪,她太刚烈,文人气势在她身上得到最淋漓尽致的表现,被折磨得早早病死,盛家的三个孩子也被牵连,听说盛伦被人打得断了一条腿,一人带着盛景和盛惠生活,没有等到盛世华平反就因病去世,死时还不到三十岁。
叶家也不安宁,叶蓁的父亲叶宁国直接在动乱中死去,家里的值钱东西全部被抢走砸烂,兰明雪拼着一口气活了下来,却也背着辱骂被指指点点……她还要给受苦受难的姐姐姐夫邮寄衣物。
宿主的遗愿:一,保护家人不受迫害。
盛伦看看她,少女娇美,眼眸干净漂亮像是清可见底的小溪,穿着淡蓝色过膝旗袍,披着的长发别了蝴蝶发卡,白袜黑布鞋,时下的女学生都爱做这打扮,娇俏又可爱。
“你要是觉得一个人无聊,就让小景带你出去玩。”
“不去,表弟不是遛鸟就是遛马,我都不喜欢,他的朋友我也不太认识。”
年轻的少女不喜欢这些粗糙的事情,她更喜欢插花品茶逛街买漂亮的衣服首饰,或者去欣赏一出精彩的音乐会。
盛伦浅笑,安抚几句,先上楼拿书。
刚巧王明兰还哄着女儿睡下,听佣人来说大少爷回来了,她轻手轻脚的出了卧室门,去找盛伦,有些担心:“不是说这周末不回?是有什么事情?”
盛伦说无事,他就是回来取书的。
王明兰放了心,又说表妹叶蓁已经来了,看有时间,就带着她出去走走,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还忘了妹妹的嘱托:“蓁蓁学习一直不太好,你又在念大学了,时间不像之前那般紧张,你看看,周末有时间的话就给蓁蓁上上课?她就听你的。还说让你和她说英文,下次再见时,就喜欢蓁蓁能一口流利的英文。”
盛伦课业并不紧张,有时间也会和同学参加各种文会,想到姨妈为叶蓁的学业担心,便说好:“下周回来吧。”
王明兰高兴,又说了许多,让盛伦学习的时候也要注意身体,晚上不可晚归,不可废寝忘食,有事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家里,还说家里都好,不必挂念,在外万事小心。
盛伦一一应下,拿上书本下楼,王明兰跟在他身后。
刚到楼下,就看见娇俏的女孩提着小篮子等在客厅,见到他们,她笑盈盈的走过去:“姨妈,表哥,我让婶子给你装了好多水果糕点,让表哥带去学校吃。”
王明兰一拍额头:“我怎么给忘了,果然还是女儿贴心。”
叶蓁抿唇笑,盛伦接了过来,温和说:“谢谢表妹。”
临走的时候他揉揉她脑袋说:“好好念书,周末回来我要检查功课。”
她惊讶张唇,苦了脸:“表哥……”
王明兰捏捏女孩娇嫩的脸庞:“不准撒娇,你娘为了你可愁坏了,要是年底你的成绩还没进步,考不上好大学,我可没法和你娘交差的。以后都让你表哥看着你,不准耍赖。”
盛伦在盛家的威力比盛世华还要大,盛世华宠爱妻儿,王明兰是贤惠才女,盛景调皮,盛惠活泼,这俩就是盛家的小祖宗,盛世华轻易不发火王明兰也是以讲道理为主,只有盛伦,他不怒自威的模样能让调皮捣蛋的盛景和盛惠都老实下来,他们都很听盛伦的话,叶蓁喜欢盛伦也怕盛伦,很听他的话。
叶蓁认真:“表哥还要学习呢,我不好麻烦表哥。”
王明兰点了一下少女光洁的额头:“你啊你,让你念书就跟要了你的命一样,和小景一个样儿。难道因为同年出生连不爱学习这一点都彼此彼此?”
盛伦又说了一句好好念书,就提着小篮子走了,他到了学校,先把东西放到宿舍,然后才去了图书馆,晚上去赴约参加诗会。
他的作息时间安排得一丝不苟,从早起到睡觉,该何时上课何时看书何时吃饭都安排得清清楚楚,几乎从不会出现任何差错,除非是有临时事件,同寝的几个都知道盛伦,虽然刚开始因为盛伦表现的冷淡彼此有些距离,但时间久了,也知道盛伦只是不喜言词,人挺好。
所以同寝几人的关系还不错,晚上盛伦拿出小篮子,本就有些饿了的几个学子就围了过来:“我就知道盛兄家里又给带了好吃的,这次是什么?”
盛伦说:“表妹装的水果糕点。”
“表妹?盛兄还有表妹?”
“嗯,表妹过来念书,现住家里。”
一边说着,盛伦揭开小篮子,果然看见码得整整齐齐的水果,水果旁是铁盒子,里面装了漂亮的小点心。
盛伦想,果然是小女孩,点心都挑漂亮的,也确实长大不少,会体贴关心人了。
这边叶蓁也背上新的小书包,要去新学校上课。
她和盛景盛惠都在同一所中学,上学的第一天,王明兰也跟着早起亲自送她到了教务处,领了书本装进小书包,她站在门口,看着叶蓁做了自我介绍坐到课桌前才悄悄离开,回去就给妹妹打电话说蓁蓁适应得很好,让她不用挂念,就是担心外文课她可能会跟不上,不过没关系,盛景和盛惠和她说话聊天多用英语,多说慢慢会好的。
王明雪也担心,到底狠了心说:“如果叶蓁有做错的,你们尽管教育,不用顾忌我。”
王明兰疼还来不及,叶蓁乖巧又听话,只是成绩差了些,还不至于教训人,只能说不是学习的料罢了。
“明雪,你别担心,叶蓁书念不好,只能说明她不适合念书,世上出路千千万,不要拘泥在念书这一点。”
王明雪说:“现在这世道对我们女人本就不公平,能出来念书已属不易,如果书都念不好书,我不知道她还能做什么。”
“你别着急,小伦说了,今后周末回来他都给蓁蓁补课,蓁蓁听小伦的话,这次肯定能好。”
“那就麻烦小伦了。”
“什么麻烦,一家人别说两家话。”
……
叶蓁的新学校适应得还不错,她所在的班级几乎全是女学生,同桌也是一个看起来十分秀气的女孩子。这个时代对于女性虽然不再像之前那般约束,但是男女之间的交际也并没有那么坦然,像这样的男女同校已是少有,更多的还是女子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