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节
  是以,冬余这个丝毫不为大宋江山考虑的女人,心中越想越偏越想越怕,现在深深的后悔鲁莽的直接深入了石条山。她直接看到了石条山信王军势力的可怕,她也害怕会就此失陷于此,这样她也就无法将准确的情报送回赵构那里去了。至于那蝶部负责人大集蝶李宣,她与赵构都不放心。原因是李宣拥有一颗爱国之心。
  就她的敏锐来看,这个信王赵榛手下据说是第一战将的高庞也好,是石条山的信王军也罢,都是实力很强大的。特别是这个面前的高庞将军,喜怒无定。仅从脸面上,你根本看不出他的想法与心情,万一向你下手,你怕还以为他是在向你笑。
  不过事以至此,冬余也知道自己身不由己。他自觉自己说话说得滴水不露,如果不出意外,想来是能走出去的。她已经定计,一出青石城,立时上马回归镇江面见赵构。
  “商不离官,官不离商。说得好……精辟……但这样说来,也就是说你和我大宋朝廷是有关系的了。你真的不想知道,在我大宋国家危亡之际,我宋朝中与金国勾结的事情?还是说,你觉得,卖国通敌的事,是谁做的了?”赵榛轻轻哼了一声,根据蝶部的密探,他已经断定了此人的来意,现在竟然还打着蒙混过关想要逃出的梦想,真不知道这人是长了个什么脑子。
  买卖透明琉璃与镜子,是江南世家用南方的粮草暗中与他换取这种绝世珍宝,却成本一文不值的暴利买卖。赵榛还靠这些粮食和钱财来解决自己境内的粮荒问题呢!就是为此,赵榛与江南世家们才合力将蝶部人都收买了大半。加上爱国的大集蝶李宣的策应,才能让赵构不得知的。这个赵构蝶部的亲信,竟然还傻傻的跑到了自己的地盘之内了,当真是把自己送到赵榛手里来了。
  赵榛对于凡是卖国的人,都有一种刻骨铭心的仇恨。不然的话,他为何屡次对通敌的人残酷的剥夺一切感觉成为活死人。所以这个不问国家社稷安全,恢复国土驱逐金兵,一味只效忠赵构的冬余。现在对赵榛来说,已经是一个死人了。
  还没有觉察到赵榛的杀机,冬余道:“在下为商不言政,国事政事与我无关,其实在下只是一个在商线上苦苦挣扎的小商人而已,若……大人不愿供琉璃与镜子宝物……在下请退也就是了……”
  “哈哈哈!”赵榛发出如同猎人发现狐狸进入自己圈套的爽朗笑声道:“你是怕了,想要走吧!只是,你觉得你还能走得了吗?”
  冬余一听,知道对面的高将军是不会放自己走了。她心中暗暗后悔,自己因该先在周围查明情况,而后直接离开的,不因该深入青石城内部。但她表面不露分毫,自己还有双手双足在,谁会束手就擒。纵然她已经知道赵榛假扮的高将军要对她下手,可也没有立时翻脸。这里面带有一个万一的希望,同时也是想稳定局面。要知道,如果她真的要跑,她能跑到哪儿去?在进城门之前,她已经交出了剑,现在她赤空双手,如何是这个装扮信王军第一高手将领地赵榛的对手。当然,遇到这个假高庞更倒霉,这个假高庞拥有比真高庞更加强悍的武技,和绝对权威的决策。
  “高将军一定要非难于小人吗?小人可是有皇族关系的,请将军看在皇族的情分上,不要为难小人一个小小商贾。”此时的冬余心有些慌了,她虽然经受很多考验,但是毕竟没有出过任务。没有和其他姐妹一般出生入死,出卖自己的身体和一切甚至献出生命来获得有利于国家的情报,她现在只能当做对方不知道自己的底细,而苦苦哀求。
  赵榛回望向她说道:“若然你真的只是一个小商,本将军就是非难你了,你能怎么样!”
  赵榛这样的话,让冬余一滞。在堂堂大宋国土之上,还是讲礼仪道义的地方,至少是名义上的。大宋朝堂争权夺利之时,你可以无所不用其极。构陷栽赃笑里藏刀什么办法都用,但是在表面上,对下面外头还是要讲仁义公道的,哪怕是嘴上说的。
  或者说,你就算不讲儒家仁义道德孔夫子这一套,但表面上你还是要讲礼仪道德仁义公道的,而且也会得到很多的人夸奖,会有个好名声。名声也是很重要的,在大宋朝哪有不讲名声的文武大员。
  在此,冬余把姿态放到最低,等于是眼巴巴的苦求假扮高将军的赵榛放过她一马。从哪儿说这都是够了,换了谁都会考虑放过她。除非这里面有什么别的重要原因,不然的话,谁会和一介间谍出身的小商这样计较呢!
  可是她遇上的是赵榛,赵榛绝对不允许自己的计划暴露给赵构。现在正式危机时刻,金兵强大而信王军与赵构小朝廷实力弱小。就算赵构不与赵榛配合与金兵作战,他也至少牵制着大量的金兵。给自己休养生息,养活治下老百姓的时间。
  从大局考虑,赵榛会讲道理?若然他是一个讲孔夫子那套儒家道理的人,也不配是后世利益至上,现实为本的经济社会混出身为人了。在后世,一切都是以实际利益为主要行为标准的。谁会为了儒家道理而破坏自己的切身利益?没有人会。
  赵榛的话颇为无赖,你如果是一个小商,那我就是动你了,你能怎么样?听到他的话,冬余愤声道:“高将军,你好歹也是我大宋将领,是我大宋的官员,岂可如此枉为?”
  赵榛哼了一声:“如此辩驳,定然有私,给我拿下!”赵榛一发话,侧面一名叫刘`云山的侍卫喝了一声,上前就抓冬余。刘`云山伸出骨节粗大的手掌,向着冬余削瘦的肩膀拿去!冬余终于知道事不可为,她平心静气,当侍卫刘`云山的手掌到她的肩头时,忽然一个沉肩卸力,对方的手顿时落了一个空。
  就在这时,冬余飞手如电,一下子抓在刘`云山的腰间,闪电般把刘`云山的剑给拔了出来。
  冬余夺剑在手,一点也不敢向赵榛出剑。她再傻也是看出来了,假冒信王军第一猛将高庞的赵榛身负双剑,号称万马群中取上将首级的猛将,岂是易与之辈。再说,她隐隐猜到江南第一剑客的下场可能就是此人造成的,如果真是如此,那这个高将军的武技就可想而知了。如果和赵榛动手,武技强悍的自己纵然能占上风,也不是一时半会能分出胜负的,到时,信王军的大队人马一进来,她还不是得玩完!所以,冬余是要杀出一条路来。
  但她遇上的是赵榛,赵榛早就已经注意到她了,纵然冬余装得再好,但她手上的茧子是不可能瞒过人的。赵榛知道,这个面罩黑纱的女人,一定是高手。她一动手赵榛也就动手了,当她从刘`云山的腰间方自拔出了剑,赵榛就飞冲上前,一把扣在她的手上。赵榛的速度极快,是疾如风迅如闪电,从座位上到冬余身边就一窜就到。立刻就抓住了冬余的手腕。虽然赵榛不能握铁成泥,但这一把扣抓下去,让冬余指骨寸断手筋折扭还是能做得到的。
  可冬余也不是一般人,她可是大宋蝶部进行训练出的武术高手。冬余情急之下,当即剑交左手,准备换手还手。只是她一动,赵榛更是跟着动,就见赵榛飞的一脚踢向了冬余去抓剑的左手,以赵榛那镶着铁头兽形首的靴子,一经给踢中了,她的左手骨也就废了,到时抓着剑也没有战斗力了。
  看到赵榛的动作快如闪电,冬余大惊,忽然气沉发力,冬余的手臂发出轻响,骨头脱节断开,却成功的从赵榛的手上挣开。
  第088章 武技更精湛
  两人对战速度极快,只是瞬间,武技精湛的冬余就自己脱落了骨节,伤了手臂,但是也躲开了赵榛的一脚。
  在此之前,久闻大名地冬余只是以为这个高将军武技过人,力气也大得惊人。在见到赵榛之后,看到对方双剑,冬余以为赵榛只是剑法厉害而已。
  可一经交手,她没见识到赵榛的剑法,却先在赵榛的手脚上吃了大亏。而冬余之所长就在于自己的剑法,如果她长剑在手,也许还可以在赵榛的面前晃两下子,但赵榛一经出剑或出枪,立时就可以杀死她。
  赵榛的长枪和剑法才是真正厉害的,他拿着匕首的速度,曾经在上一世做过实验,在短距离的速度甚至可以快过子弹!就算是拿着钢枪与宝剑没有匕首出手快,但是也慢不了多少。而就冬余这种情急下在赵榛面前开始动手,她更是连拔剑的机会也都没有。
  其实说起来,赵榛应该给她一个拔剑的机会,在中国古时的比武,一般双放都要从立两边,正面对战的,一方偷袭突袭,那是绝对另人不齿的。
  不过赵榛从来都不在意这些,一来赵榛学惯了后世一位伟人的游击偷袭以弱胜强的智慧战术。他与金军对战大多不是偷袭就是突袭,很少正面对战,赵榛从骨子里就喜欢来阴的。二来本就是冬余先行出手的,赵榛出手突袭也不为过。
  不过不管怎么说,赵榛都有以大欺小之名。他是徦冒高庞的将军之名,如果表露出真实身份的话,恐怕更是会让人们惊汉叹不已。当然,这个惊叹是负面的。再者说了,赵榛是学了经过两千年文化积淀下的各国精髓拳法,哪是冬余此时能比得了的。
  中国的武学击技术,在战国时就有,在汉朝时有了发展,兴于魏晋南北朝,而在唐时迎来了第一个真正的高峰!这也是隋唐多好汉的原因,民间拳法家已经兴起了。是以才有了唐时百骑破万的传说。
  而唐后是现在赵榛所在的宋朝了,在现在的时代民间的武学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可惜民强而国弱,加上朝廷害怕江山被武将夺去,而重文轻武,导致大宋江山社稷的衰败。这也是现在的赵构没有办法处理的现状,也是赵榛实行总帅府实行军管,让一大批武人追随他的原因。
  此后,拳术经过了明朝,到了清朝,最后在民国时,拳法到了一个颠锋!不算赵榛学的世界各国的拳术,这仅仅是中化拳法千年的差距,又岂是冬余可以追得上的。她纵是从前学剑再苦再狠,也只是出剑快,挥剑狠,以及剑法的技巧。可是她怎么能和后世世界顶尖特种兵出生的赵榛相比!
  结果两人一经动手,冬余立时吃亏。要知道,武学上动手,高一线就高没了边,那其中的差距是想都想不到的,是要人性命的。两人差距这么大,自然是没有可比性。
  通过瞬间的动手情况。现在的赵榛在冬余的心理,就是一个绝世强手,一座不可超越的大山,这么狠狠的压来。
  冬余虽然训练有素,但她毕竟是一个没出过特殊任务的女人。 经见了对手的强悍,她哪里还有一点与之相战的意志。
  此时,她的战斗之心已经垮了,只求逃出生天,这种心念是往日里她万万想不到的。事实上,冬余也是有本事的,所谓艺高人胆大,如果她不是真的有本事,也不会敢不带剑的到赵榛这里面来。
  只是,现在她才真正的知道,在赵榛假扮的高将军面前,带不带剑都是一样的。就算她真的有剑在手,也不过是多撑两下子而已。两个人的反应、力量、技巧,甚至经验都不是一个水平上,怎么可能比得过。
  此时的冬余只求逃走,以她的状况,虽然伤了一只手,但双脚还在。冬余的身子细长高大,特别是两条腿更是很长,一经跑开,速度极快,就是马都不一定能在短途追上。而她要跑得也不是太远,冬余要做的是跑出堡垒,到山下的山谷投河到下游逃走。
  石条山青石城内的这条河河水的水质清冷,流量也不是太强。顺水而下,就可以脱出信王军占领区的范围,那时,赵榛再怎么追,都不一定能找到她了。
  不过,想在赵榛身边逃去,那基本是不可能的事情。冬余觉得自己的反应够快了,转身快速的就飞奔。她觉的自已应该能跑得掉,至少她那双占身长六成高度的腿长呀,大长美腿迈起来,可真不是吹的。如果让她放开了速度,当真能跑出飞一样的速度。
  可是现在不行,逃不了了,别的不说,就是赵榛这一关她就过不去,更何况还有赵榛的忠心侍卫们呢。
  一名站在冬余身后的侍卫先是一拦,冬余扭腰一个矮身就从对方的一侧窜过去了。只不过变换步法到底是要慢上那么一线。
  就在此时,早已经反应过来的赵榛电闪—般前窜,腿一伸,脚一勾,前迈的步子抵在了冬余的脚下。先封一下她的冲路,同时双手施出,两手狠狠拿在了冬余的腰际。
  腰这里可是武学之人的一个要害,腰是人的发力部位。练武之人也好,是苦力劳力也罢,都是力从地起,借腰而上。
  冬余怎么可能知道赵榛的厉害已经到了这种地步,她的腰给赵榛双手一抓,下身的力气立时跑了九分,就凭那剩下的两分力气,哪里能从赵榛的手上跑掉?
  冬余回身出手要用左手出拳击打赵榛。赵榛一声冷哼,手上突然加力,五指顿时压到了冬余的内脏,这才是人体最紧要的,因为这里没有胸骨可以保护,在这种巨大的力量下,冬余承受的痛楚远非常人能想,这是关键要害,她立时就软了。
  一名侍卫手臂抡圆了,当即就是给了冬余一下子。冬余反抗逃跑,还差点成功,这名侍卫感觉脸上无光,出手自然很重,一拳击中她的腹部。顿时,冬余感觉痛的实在难忍,连着胃都绞动了,当即就吐了起来。
  赵榛再哼了一声,他双手飞动,转眼之间,卸下了冬余的双臂,把她的胳膊拉脱臼了。这其实算不了什么,只要意志坚定,再懂一点骨关节的知识,不怕痛,是可以自己接上的,但这种痛苦是非常大的,如果没有漠视自己肉身的精神能力,是做不到这一点的。赵榛是可以做到,但他也是前世经过残酷训练的。而相对冬余,赵榛可不信她有这个本事。
  这一下,冬余算是完了,没有了抵抗之力。纵然她此刻双腿完好,可手臂这样子,她怎么跑得起来。
  “去,让猛兽来!”赵榛下令。侍卫听了,转身就跑,找猛兽去了。“你要杀了我么?”冬余问。跑不了了,她也平静下来,想要知道赵榛要做什么。
  首先,她肯定对面的高将军不是自已猜想的信王殿下赵榛假扮而成,堂堂大宋亲王是不会如此难为自已一个“弱女子”的,更不会有如此高深的武功。
  因为赵构的兄弟一个个都受到孔孟之学礼仪之道的洗礼,琴棋书画的文艺熏陶,绝对不会是这个表现粗鲁之人的。
  “杀你做什么?我是一个乱杀人的人么?”赵榛含笑的看向她说道:“我是一个很善良很善良的人呢,怎么会干出杀你这种事呢?话说,你一直藏头露尾的,不让人看到你的样子,才不是什么好人呢。”
  冬余几乎没气破肚皮,她见过世上无耻的人,可没见过如赵榛这样的。
  “不知道你美不美,让高哥哥我看看。”赵榛在冬余的耳旁轻轻的说话道。说罢,便一把将对方的黑纱面罩取了下来。
  —张精致秀美而又带三分英气的俏脸露了出来。鹅蛋脸庞,水汪汪的灵秀眼睛,挺翘的小鼻梁,却长着一副英气的剑眉,显得美中带着女中豪杰之气。让人看了,颇有一番别样的滋味。
  冬余心道:“这个高将军真是个无赖!”嘴上道:“将军大人,我就是一个弱小的女商,放过我吧,我真是冤枉的……”她说的当真是可怜,只是说给赵榛听却就表错了情。赵榛心如铁石,而且明知对方是赵构的探子,又岂会给她两句话一说就改了主意?
  “你真是不用脑子想么?”赵榛道:“纵然你说的是真的,只是我为什么要信你?虽然我没有确切的证据,但我这个人也是公鸡头上的一块肉,大小是个冠。我说什么就是什么,我认定你有罪,你就有罪。我觉得你是坐间,你就是坐间。我说你是金国的间谍,就是间谍!现在,我当着你的面说了你是间谍,你觉得我这种话说了,还会放过你?莫要说你不算是冤枉的,就算你是冤枉的,那又如何?我冤定你了!你能把我怎么样?”
  看到赵榛这样无赖的模样,冬余惊得目瞪口呆,天下说这种话的不是没有,但说得如此理直气壮而面无惭色的,也就只有面前的这个高将军一人了吧!便是众侍卫们,也是讶异的看向赵榛,他们没想到赵榛竟然会有这样的一面,但想想也就觉得坦然了。
  在出发的时候,赵构手下第一高手赵忠就有提醒过她,信王军中有高手,而且很有可能是高庞。
  赵忠说的问题冬余不是没想过,但冬余觉得,赵榛再强,也是有限。所以,冬余甚至有着为了赵构而行刺高庞这种不顾江山让亲者痛仇者快的想法。
  但看见了赵榛的力量,和赵榛对付自已所用的本事,冬余终于知道对方的神奇了。传说中这个高将军杀虎搏熊,厉害非凡,但赵榛的身手真正厉害的不是杀熊猎的体质筋骨,而是他那精湛的武技。凭借冬余的水准,不行刺赵榛还好,一旦真行刺了,那就叫找死!
  冬余也是幸运,她与赵榛交手得益于她手上功夫差,赵榛完全能掌握全局。如果她拳脚本事一流,赵榛恐怕就会下死手了。到时赵榛就不是拿她的腰,而是她的腰椎。拿她的腰只是拿下她,但拿她的腰椎,就可以捏断冬余的腰椎,那可就是地地道道的下半身瘫痪了。
  这时,猛兽来了。“猛兽,你负责牢狱之事,把她关到新建的地牢里面去,她的腿长,脚力看起来不错,不跑就算了,如果要跑,你们就割断她的脚筋。”赵榛说的轻松,但让冬余心里发凉。赵榛的话,打消了她最后的心机。本来她还真是想再搏一下逃跑的。可如果失败,那付出的就是她的脚筋,真断了脚筋,她也就成了废人了。这是冬余这种习武卖给帝王家的人死都不愿意的事。
  两名猛兽身边的亲兵一左一右,抓着冬余。这两个亲兵都是猛兽训练出来的精悍之士,都有三十岁左右了,正是身体最强的时候。猛兽挑选的亲兵,都是精力体力大于常人的猛汉子。
  这时,赵小刀进来了。“小刀啊……”看着进来的小刀,赵榛说道:“你不是接到总帅府的信件了么?大夫人和二夫人现在怎么样了?”赵小刀一抱拳,说道:“两位王妃千岁的身体都好的很……”顿了一下,小刀再道:“就是大夫人一直想过来看你……”
  赵榛“嗯”了一声,心理明白,这是双儿离开自己久了,害怕自己出事。双儿是对赵榛最重要的女人,没有她,就没有赵榛的重生。
  “两地隔着金军占领区,来也不安全。等以后两个占领地连成一片再说吧。小刀啊……我修书一封,你派快马给大夫人送去。”赵榛说道。
  将冬余押到监牢,猛兽回来了。赵榛看向进来的猛兽,发现他一脸发白的样子,眼睛里都是血丝。可想而知,这个家伙昨天里没少要女人。
  “你昨夜看来发泄得不少次呀……手软脚软的,你还能为我做事吗?”
  听了赵榛的话,猛兽大怒,他大叫起来,先挥动双手,然后用双脚在地上连连跺着,大地都在震颤,石灰并着碎石的地上都给他踏出了深深的足印!
  “我能打,我能杀,你叫我杀谁,我就能杀谁!我猛兽绝对不会在你这个王爷朋友面前装孙子的!”猛兽知道自己对赵榛来说就是一个杀人工具,是一员猛将。他头脑简单,只知道赵榛给他尊严,给他友谊,给他女人、食物。他就为赵榛卖命杀人。这也是他唯一的特长!
  在猛兽的叫声中,鼻子上的银链悠然的晃动。“呵呵,猛兽兄不必着急,刚才的那个女人身边还带着人吧,这些人都是我哥哥的死党,而且也一个个都是高手。你带着你的几个亲卫出去,把他们全抓起来,能抓活的就抓活的,如果抓不了活的,就杀掉。猛兽,不要惊扰了其他商人和百姓,迅速一些,干漂亮一点,让我看看你的真本事。”猛兽大声道:“没问题!”带着手下的几名亲兵就向外走。
  赵榛出征回来就立刻忙碌了一番,此时肚子饿了,立刻让人端来一份饭菜。治下百姓众多,粮食虽然也很多,但是依然不够。赵榛为了提高粮食的利用率,创出了多种用豆子磨豆腐豆干豆饼的做法,同时开发奶制品。让奶发酵,制成乳酪,还有臭豆腐,腐乳。其它蘑菇、野菜、木瓜等,还有兔子、老鼠等繁殖速度快的啮齿类动物的肉食。当然,抓来的老鼠养殖出来后,他本人一般是不吃的,但是可以给百姓们吃,给军队吃。
  当然吗,赵榛并不是不吃老鼠。饿了,就是活老鼠他也照吃不误。只不过是鼠肉他觉得不好吃罢了。当了大宋亲王,赵榛对自己的伙食自然很上心的。每天都是驴肉和牛肉,还有种种营养丰富的副食。
  信王占领区中,最不缺的就是食物的种类,就是平均到每人头上,就没多少了。在信王军占领区,最少的,那是米面粮食,可这些米面粮食却可以通过南方世家的商团得到。付出的,仅仅是一些玻璃花、玻璃杯、玻璃瓶、玻璃砚台、玻璃动物等等玻璃制品和几寸大小的小镜子。
  赵榛拿着大饼,正吃着土豆烧牛肉的时候,很快猛兽就回来了。“王爷,我一个没杀,你说不杀最好的!”一上来,猛兽就表起了自己的功来。
  此时赵小刀一笑,说道:“千岁,是现在审问,还是关起来由您亲问?”赵榛先对猛兽说道:“猛兽做得好,你记住,本来以前冲锋陷阵的事都是我来做,以后再有这样的事,你就先出动,代替我出手,知道么?”一直以来,每每出动手下攻击金军,赵榛总是担心手下人中没有压箱的高手,所以是自己出马的。但可不能一直这样下去呀,赵榛作为堂堂大宋的亲王,不能老是冲在第一线啊!所以对此,才显出了赵榛将猛兽调来中条山的作用。
  第089章 酷刑对硬汉
  听到赵榛的话,猛兽哈哈大笑道:“千岁放心,以后再有冲锋陷阵的事,我全包了……”对于他来说,对他的重用就是对他看得起。赵榛点头道:“说得好。”
  赵榛转头对赵小刀说道:“小刀,你接手审问这些人吧,让人把那些人关到地牢里面去,由你先审他们。重要的是,将他们的人手情况和蝶部中赵构的嫡系人马都给我问出来,还有详细的各种情报。让他们将知道的都给我吐出来,人都分开关起来。还有,要立威,你先在他们之中挑一个,当着他们的面,杀了,扒皮剔骨,当着他们的面煮了,装扮成吃人。猛兽,你吃过人吗?”
  猛兽哈哈大笑,他怎么可能不吃人?在西伯利亚荒原,有时候没有吃的,当地的土著都吃人。在清朝初期,西伯利亚土著的哥萨克人,就以吃人而闻名。让东北地区的百姓们都害怕的叫他们罗刹鬼。猛兽从前甚至还是生吃人。而赵榛知道吃人会得病,而且实在通不过自己的道德极限,所以不到万不得已是不吃人的。
  赵小刀引命而下,猛兽道:“我也要去看热闹……”这个野人去了,恐怕就真的要吃人肉了。虽然赵榛说的是假装吃,可是在这个野人面前,吃个人不算什么稀奇事情。
  在青石堡垒的地下地牢中,三名赵构的亲信给打昏了过去,重达一百多斤的铸铁大枷锁压在了他们十三人的身上,这份重量让这十三人吃尽了苦头。
  看着这群家伙,赵小刀道:“那先把这些人都扒了!”众士卒们纷纷上前,不管这些人的大喊大叫,把他们的衣服扒了个精光。一个个光股露腚的。
  “说出你们的组织构成,与那赵构皇帝亲信的是些谁,都叫什么名字。不要说你们的名字,你们的事,只说我要你们说的。现在我们一个一个来,我问一个,回答一个,不回答或者回答错误,我会在你们身上扒下一片皮,可能是你手臂上的皮,可能是你们背上的皮,可能是你们的脸皮,也可能是你们的……包·皮……。扒什么皮,那就看我的心情了。”
  不规则扒皮,不会伤人的肢体,不会让人立下死志。而扒皮却是真真切切扎眼的刺激,那血红发白的肉被一层皮剥除后露出来,疼痛和一种可怕的感觉,会让人的意志大受打击。
  有的扒得轻,小意思,忍忍过去了,有的重,那可就怕了。比如说先一个扒的是手臂皮,但下一个却是脸皮了,这让人怎么受得了?受刑也是门学问,不怕狠,不怕残,就是怕不公。想想也是的,凭什么审他的时候扒手皮,审我的时候却要扒脸皮呢?
  说到这里,赵小刀回过头来,对猛兽和他的亲兵们说道:“你们会扒皮吗?”猛兽自然不会,他看着手下的亲兵们,一名亲兵校尉说道:“会是算会一点,但手艺不精?”赵小刀哈哈大笑道:“这样已经够了……”他转过脸来,看向那十三个赵构派来的间谍,随便一手指过去,指着其中一个年龄小的道:“就从你开始,你说吧,你们的女头子是谁,身分是什么,说得越细越好!”
  那人哼了一声,摇头不语。刘病己道:“真会装样,拔了他的十个手指甲!”那人道:“不是说扒皮吗?”赵小刀说道:“好,听你的,成全你,我先拔了你的十个手指甲,然后再扒你手上的皮!”
  那人怒喝道:“狗贼,你们都是反贼,我们是皇上的人,你们也敢动?你将来灭九族!不得好死!”
  赵小刀勃然大怒,吼道:“你也配骂老子?老子在信王千岁帐下,杀了多少金兵?你们和你们那赵构主子却一直当缩头乌龟,不得好死?老子告诉你什么叫不得好死……来人!把他给我拉下去,给我凌迟了,我今天就要吃他的肉。还有,他的头骨我要制成杯子,用来喝酒。”
  那名咒骂赵小刀的家伙,立刻被一名士兵在他后脑给了一击,将他打昏了过去,立刻拉了下去。不一会只听到撕裂的不似人声的尖锐惨叫声……
  “下面第二个,你来说……什么?不说?佩服硬骨头啊,那就扒皮吧,不疼的,不过是剥一层皮罢了,给我剥了他的腿皮,连脚上的皮一起扒!”
  血淋淋的一张带着血肉的皮被剥了下去,那名间谍不断的惨叫着,但是确实是个硬骨头,依然一句口供都不说。赵小刀看了一会,皱眉道:“真这么痛吗?帮你消消毒吧,来人,在他伤口上撒盐水……记住,是盐水!慢慢撒,盐是很贵的,虽然我们不缺。”说完,赵小刀再说道:“第三个……你,就你了,你说……”
  第二个硬骨头的间谍腿上和脚上鲜红一片,没有了皮的肉显得触目惊心。他被士兵踢倒在地,一个战士拿来一盆盐水,均匀的撒在大片撕开皮肤的血肉上,没有了外皮的血肉,遇到盐水的刺激,那种感觉简直痛彻骨髓……
  “啊……!”第二个硬骨头的间谍立刻发出了凄厉的惨叫声,张牙舞爪的他捂着自己的腿,鼻涕眼泪横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