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愿我们的友情像松树一样长青。我会想你的。给我写信吧。”署名是钟琳。
钟琳,她短暂的小学生涯里唯一的朋友。钟琳原是x市人,因为父母离婚,被送到鹿林镇的外婆家暂住。可她在那所小学只上了一个学期。那时候,钟琳总是把城里的杂志和报纸带给她看。她后来想,如果不是钟琳,她可能还不会那么强烈地想要离开这里。那时,她也曾经想过离开家后去找钟琳,然而,真的走出家门后,她意识到,她不可能去找她的朋友,因为钟琳的家人一定会通知她的父母。那样,她的出走计划就会前功尽弃。
“你在看什么?”言博走到了她身边。
“朋友寄给我的贺卡。那时我12岁,她10岁。我们会写的字都不多。”
“带走。”言博干脆地说。
“我记得她曾经带鲜奶蛋糕给我吃。那是我平生第一次吃蛋糕。啊,真好吃啊,现在还能记得那个味道……”她把贺卡塞进抽屉,继续翻抽屉,“我猜想警察也找过她。还好我没去投奔她。”
她顺手从抽屉里拿出几张报纸,那是16年前的报纸,她都不记得自己为什么要把报纸塞进抽屉。
“呵呵,这也是古董,你拿的时候小心点,别撕破了。”言博提醒道,接着又好奇地凑了过来,“16年前的《今日晚报》,看看上面有些什么?”
“《今日晚报》?”她一愣,但随即就想起来了,“那一年,我们一家去a市参加我母亲一个亲戚的婚礼。a市是离鹿林镇最近的一个城市,这是我在那个亲戚家里拿的,那时候我没怎么看过大城市的报纸。”报纸上端有日期,“15年3月6日,15年3月7日,15年3月8日。对,就是那几天。我很少出远门,所以印象深刻。”她找到3月8日的报纸,指着其中的一篇报道,“看到这个五角星了吗?”
“看到了。是谁画的,你吗?”
“是啊。这是我第一次看到李教授的文章。她是专家,在a市接受采访,她就一起银行抢劫案发表意见……”她仿佛看见自己伏在书桌前,手里握着铅笔一笔一画、专心致志写信的情景——“敬爱的李教授,我看了你的采访,我不同意你说的话……”养母苍白僵硬的脸又在她眼前闪过,她禁不住一阵心酸。
“怎么啦?异书?”言博关切地看着她。
“没什么。”她竭力把自己从回忆中拉了回来,但眼睛仍盯着手里的报纸,“原先这些报纸都放在床头柜里。我偶尔会拿出来看看,幻想一下大城市的生活。这抽屉应该被人翻过了。”
“除了警察没人碰过你的抽屉。”一个苍老沙哑低沉的声音从门口传来。
她一抬头,发现她叔叔岑洋就站在门口。一时间,她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自从我来了之后,就没人碰过这抽屉。”岑洋看着她说道。
“你是什么时候……”她望着岑洋,忽然想起小时候,他在旅馆后门,偷偷塞给她压岁钱的场景,虽然钱不多,但对那时的她来说,却是一份难得的温暖。
“小琳……”岑洋慢慢露出微笑,“你回来了……”
她点点头。
“总算不是被押回来的。”他道。
“是啊。”她微笑。
“你比我强。”他道,“我来的时候,有两个警察跟着我,我的手还铐在后面,他们让我认尸,我认出那是你父母。那是我被关进去后,第一次出来,外面的空气真新鲜……”他眼神柔和地注视着她,“他们说是你,我不信,可他们不听我的……”
“我现在也是警察。”
“那你不一样。你一定是好警察。”他指指那张书桌,“我来的时候,它就在那里了。”
“这是我离家前一年的报纸。”
岑洋笑了笑,露出一排黄牙。
“出事后,这里被封了三个月。我听说在这段时间那个姓王的署长,他常来。总是这里翻翻,那里弄弄。搞得他自己像个大侦探,可结果他什么都没查出来。他就是个废物!听说他为了查案,还生了场大病……”说到这里,岑洋幸灾乐祸地笑起来。
“他得了什么病?”
“谁知道……”
“除了王署长,还有别人来过这里吗?”
岑洋想了想。
“我找个人来回答你。”他说完,扯着喉咙往走廊里喊,“王新梅!王新梅!”
不一会儿,一个身材粗壮的中年女人急急地从走廊另一头奔了过来。
“干什么,干什么那么急?”她一边跑一边嚷。
岑洋向他们解释道:“她是老王的妹妹。现在在我这里帮忙干点活。出事后,老王让她打扫过这房子。要说老王有什么事,她准知道。”
王新梅听他这么说,忙摆手道:“哎呀,你可别乱说啊,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哥就是让我来打扫打扫,我可是什么都没拿。”
“没人说你拿东西。人家警察问你什么,你就答什么,老实点。”岑洋的口气中带着几分亲昵,看起来,他跟这女人的关系很不一般。
“想问什么啊。”她好奇地看着沈异书。
“你是什么时候打扫这旅馆的?”
“就是出事后一个多月。他们都检查完了,说是缺个人打扫。那时哪找得到人,大家都怕得要死。我也怕,而且这里挺臭的。可我急着用钱,我男人那时候得了重病,让我干什么我都干。那是政府出钱的,10块钱一天,干一个月,本来不用那么久,可就我一个人干,别人都不愿意来。我干了一个月,10月中旬就回家了。到12月的时候,我哥又让我来打扫,这回是他出钱……”
“他出钱?他自己出钱?”岑洋也很吃惊。
“因为政府不给钱了。”王新梅白了他一眼,“那次是他自己想要我去打扫。”
“为什么啊?他哪那么好心?”
王新梅忸怩了一会儿才道:“我说了,你们可千万别说是我说的。他在这儿沾上鬼了。”
“沾上鬼?”
“出事后没几天,有一次,他进来的时候,说看到很多虫子。他吓得从楼梯上摔了下来,差点吓死掉。因为这件事,他在家养了一个多月才好。所以11月的时候,他请人来作了法事,烧纸什么的,说是怕鬼跟上他,他弄完了,才叫我来打扫。”
岑洋很生气,“这事你好像没跟我说过!”
“那都是之前的事了,等你来的时候,这里早弄干净了。还不得感谢我呀。我不怕苦,不怕累,不怕虫,又不怕鬼,这才把这里打扫干净。你也才能继续做生意。”
“他有没有报警?”
王新梅使劲摇头。
“他自己就是警察!还报什么警啊。他告诉人家,人家都不信,后来他也就不说了。可是这里的确闹过鬼。”
“怎么说?”
“我也是听说的。有人看见一天晚上,这里有火光,等有人赶过来的时候,火都灭了。旅馆的大门开着……没人敢进去。”
如果没人敢进去,那也就没人知道这“鬼”长什么样了。
“能帮我找找,看到这里闹鬼的人吗?我是说亲眼看见的人。”她道。
王新梅有点为难。“我也是听说的。这旅馆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哪里都不挨着,来往的都是过路人。我是在加油站听说的,听一个开车的过路人说的。——我能走了吗?我还在熬药呢。”
“好吧,谢谢你了。”
王新梅要出门的时候,她又问:“你打扫的时候,见过那虫子吗?”
“见过几个,红色的,黑色的都有,我扔到火里去了。”
她走后,沈异书问她叔叔:“她是你女朋友?”
这么一问,岑洋倒是有点不好意思了,他挠挠头顶的白发。
“我们没登记,就这么混着吧。她也没家没口的。老公早就死了,她又没孩子。所以我就让她住我这儿,这样她也算有个依靠。她本想去她哥那里的,可她跟她嫂子合不来。她跟我认识很多年了,我们两人知根知底,她也不嫌弃我。”他絮絮叨叨地说着,转身出门。
“等等,那辆车还在吗?”她追着他到走廊上。
“你爸的车?”
她看见岑洋的脸色,知道他是误会了。
“我不是想拿回去。我只是想看看它。寻找点线索。”
岑洋明显松了口气。“我听说是在距离火车站一公里的地方找到的。我拿到车的时候,它已经在警署存了大半年了,又旧又破,幸亏还能开。”
“那辆车到你手里后,你清洗过吗?我是说内部清洗。”
岑洋摇头,“能开就行,我还去洗它干吗?”说着,他消失在走廊里。
她走回到房间。
“他是我叔叔。”她对言博说。
言博笑了笑。
“我听出来了。我知道你们过去关系应该还不错。”
“我小时候,他对我不错,经常会给我点零花钱。我知道他的钱来路不正,但我不在乎。”
言博笑眯眯地走到她跟前,伸手捏了捏她的下巴,轻声道,“亲爱的,你真可爱。”
她推开他。
“不知道我妈让舒巧去拿的礼物,到底是什么。”她换了个话题。
“那东西就在那儿,你也看见了。”言博道。
“假如是这样,假如这个人的死跟舒巧有关,那我妈是怎么弄到尸体的呢?尸体之前在哪里?”
“这个,只有舒巧才知道。你妈是犯罪心学家,她有办法让舒巧开口。”
“如果舒巧变相承认了自己当年杀人的事实,那么,我妈应该会报警。”
言博对此不以为然。
“异书。我得跟你说件事。”
“什么?”
“有一次,我去你妈的办公室,你妈跟她的病人说,让他把偷来的钱还回去,你妈还教他怎么还回去才不会被人发现。对方是个贼,大概18岁,你妈提醒他,18岁有可能要坐牢的。”
“你为什么总去我妈的办公室?而且,我妈办公室的隔音设备也太差了,为什么你什么都能听见。”
“那次我就在办公室里。她让我进去的。她还让我给那人搬椅子,倒水,那人一直在咳嗽,她是故意的。对方是个艾滋病人,如果我知道对方是这种人,我不会进去,后来我至少洗了30遍手。——你妈是在作弄我。”
没错,养母喜欢捉弄胆小的言博。她禁不住笑起来。
“你到底想说什么?”她问道。
“你妈不是那么拘泥于法律条文的人。所以,如果她知道舒巧隐瞒了案情,杀了人,如果她觉得舒巧的杀人案对她有用,她不会将真相白白交给法庭。她没那么老实。”
“听起来,你还蛮崇拜她的。”
“崇拜谈不上。但我欣赏她。她比我父母有趣多了。她不会唠叨。”言博深深叹口气,“异书,不管你信不信,我也希望能尽快找到她。”
一个小时后,他们所有人被召集到底楼的某个空房间内。
谷平一走进门,就对黎江说:“你得想办法把尸体弄走。它正在迅速腐烂。”
“我已经打过电话了。他们一会儿就来。好吧。说说结果。”
谷平想要开口,忽然看见了言博。
“我不想离开异书。”言博忙道,“我可以把耳朵塞住。”
“算了。这也不是秘密。”谷平转向黎江和沈异书,“死者是被毒死的,她的胃黏膜有片状出血,肝脏和肾脏都有淤血,气管和支气管内有白色泡沫状液体,这是典型的矮壮素中毒症状。矮壮素又名氯化氯代胆碱,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一般口服10毫升以上会致命。她的年龄应该在25岁到30岁之间,死时怀有三个月身孕。她是在死后大约五小时之内被冷冻的。”
“凶手为什么要把尸体冷冻起来?”沈异书感到这一点非常不能理解。
钟琳,她短暂的小学生涯里唯一的朋友。钟琳原是x市人,因为父母离婚,被送到鹿林镇的外婆家暂住。可她在那所小学只上了一个学期。那时候,钟琳总是把城里的杂志和报纸带给她看。她后来想,如果不是钟琳,她可能还不会那么强烈地想要离开这里。那时,她也曾经想过离开家后去找钟琳,然而,真的走出家门后,她意识到,她不可能去找她的朋友,因为钟琳的家人一定会通知她的父母。那样,她的出走计划就会前功尽弃。
“你在看什么?”言博走到了她身边。
“朋友寄给我的贺卡。那时我12岁,她10岁。我们会写的字都不多。”
“带走。”言博干脆地说。
“我记得她曾经带鲜奶蛋糕给我吃。那是我平生第一次吃蛋糕。啊,真好吃啊,现在还能记得那个味道……”她把贺卡塞进抽屉,继续翻抽屉,“我猜想警察也找过她。还好我没去投奔她。”
她顺手从抽屉里拿出几张报纸,那是16年前的报纸,她都不记得自己为什么要把报纸塞进抽屉。
“呵呵,这也是古董,你拿的时候小心点,别撕破了。”言博提醒道,接着又好奇地凑了过来,“16年前的《今日晚报》,看看上面有些什么?”
“《今日晚报》?”她一愣,但随即就想起来了,“那一年,我们一家去a市参加我母亲一个亲戚的婚礼。a市是离鹿林镇最近的一个城市,这是我在那个亲戚家里拿的,那时候我没怎么看过大城市的报纸。”报纸上端有日期,“15年3月6日,15年3月7日,15年3月8日。对,就是那几天。我很少出远门,所以印象深刻。”她找到3月8日的报纸,指着其中的一篇报道,“看到这个五角星了吗?”
“看到了。是谁画的,你吗?”
“是啊。这是我第一次看到李教授的文章。她是专家,在a市接受采访,她就一起银行抢劫案发表意见……”她仿佛看见自己伏在书桌前,手里握着铅笔一笔一画、专心致志写信的情景——“敬爱的李教授,我看了你的采访,我不同意你说的话……”养母苍白僵硬的脸又在她眼前闪过,她禁不住一阵心酸。
“怎么啦?异书?”言博关切地看着她。
“没什么。”她竭力把自己从回忆中拉了回来,但眼睛仍盯着手里的报纸,“原先这些报纸都放在床头柜里。我偶尔会拿出来看看,幻想一下大城市的生活。这抽屉应该被人翻过了。”
“除了警察没人碰过你的抽屉。”一个苍老沙哑低沉的声音从门口传来。
她一抬头,发现她叔叔岑洋就站在门口。一时间,她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自从我来了之后,就没人碰过这抽屉。”岑洋看着她说道。
“你是什么时候……”她望着岑洋,忽然想起小时候,他在旅馆后门,偷偷塞给她压岁钱的场景,虽然钱不多,但对那时的她来说,却是一份难得的温暖。
“小琳……”岑洋慢慢露出微笑,“你回来了……”
她点点头。
“总算不是被押回来的。”他道。
“是啊。”她微笑。
“你比我强。”他道,“我来的时候,有两个警察跟着我,我的手还铐在后面,他们让我认尸,我认出那是你父母。那是我被关进去后,第一次出来,外面的空气真新鲜……”他眼神柔和地注视着她,“他们说是你,我不信,可他们不听我的……”
“我现在也是警察。”
“那你不一样。你一定是好警察。”他指指那张书桌,“我来的时候,它就在那里了。”
“这是我离家前一年的报纸。”
岑洋笑了笑,露出一排黄牙。
“出事后,这里被封了三个月。我听说在这段时间那个姓王的署长,他常来。总是这里翻翻,那里弄弄。搞得他自己像个大侦探,可结果他什么都没查出来。他就是个废物!听说他为了查案,还生了场大病……”说到这里,岑洋幸灾乐祸地笑起来。
“他得了什么病?”
“谁知道……”
“除了王署长,还有别人来过这里吗?”
岑洋想了想。
“我找个人来回答你。”他说完,扯着喉咙往走廊里喊,“王新梅!王新梅!”
不一会儿,一个身材粗壮的中年女人急急地从走廊另一头奔了过来。
“干什么,干什么那么急?”她一边跑一边嚷。
岑洋向他们解释道:“她是老王的妹妹。现在在我这里帮忙干点活。出事后,老王让她打扫过这房子。要说老王有什么事,她准知道。”
王新梅听他这么说,忙摆手道:“哎呀,你可别乱说啊,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哥就是让我来打扫打扫,我可是什么都没拿。”
“没人说你拿东西。人家警察问你什么,你就答什么,老实点。”岑洋的口气中带着几分亲昵,看起来,他跟这女人的关系很不一般。
“想问什么啊。”她好奇地看着沈异书。
“你是什么时候打扫这旅馆的?”
“就是出事后一个多月。他们都检查完了,说是缺个人打扫。那时哪找得到人,大家都怕得要死。我也怕,而且这里挺臭的。可我急着用钱,我男人那时候得了重病,让我干什么我都干。那是政府出钱的,10块钱一天,干一个月,本来不用那么久,可就我一个人干,别人都不愿意来。我干了一个月,10月中旬就回家了。到12月的时候,我哥又让我来打扫,这回是他出钱……”
“他出钱?他自己出钱?”岑洋也很吃惊。
“因为政府不给钱了。”王新梅白了他一眼,“那次是他自己想要我去打扫。”
“为什么啊?他哪那么好心?”
王新梅忸怩了一会儿才道:“我说了,你们可千万别说是我说的。他在这儿沾上鬼了。”
“沾上鬼?”
“出事后没几天,有一次,他进来的时候,说看到很多虫子。他吓得从楼梯上摔了下来,差点吓死掉。因为这件事,他在家养了一个多月才好。所以11月的时候,他请人来作了法事,烧纸什么的,说是怕鬼跟上他,他弄完了,才叫我来打扫。”
岑洋很生气,“这事你好像没跟我说过!”
“那都是之前的事了,等你来的时候,这里早弄干净了。还不得感谢我呀。我不怕苦,不怕累,不怕虫,又不怕鬼,这才把这里打扫干净。你也才能继续做生意。”
“他有没有报警?”
王新梅使劲摇头。
“他自己就是警察!还报什么警啊。他告诉人家,人家都不信,后来他也就不说了。可是这里的确闹过鬼。”
“怎么说?”
“我也是听说的。有人看见一天晚上,这里有火光,等有人赶过来的时候,火都灭了。旅馆的大门开着……没人敢进去。”
如果没人敢进去,那也就没人知道这“鬼”长什么样了。
“能帮我找找,看到这里闹鬼的人吗?我是说亲眼看见的人。”她道。
王新梅有点为难。“我也是听说的。这旅馆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哪里都不挨着,来往的都是过路人。我是在加油站听说的,听一个开车的过路人说的。——我能走了吗?我还在熬药呢。”
“好吧,谢谢你了。”
王新梅要出门的时候,她又问:“你打扫的时候,见过那虫子吗?”
“见过几个,红色的,黑色的都有,我扔到火里去了。”
她走后,沈异书问她叔叔:“她是你女朋友?”
这么一问,岑洋倒是有点不好意思了,他挠挠头顶的白发。
“我们没登记,就这么混着吧。她也没家没口的。老公早就死了,她又没孩子。所以我就让她住我这儿,这样她也算有个依靠。她本想去她哥那里的,可她跟她嫂子合不来。她跟我认识很多年了,我们两人知根知底,她也不嫌弃我。”他絮絮叨叨地说着,转身出门。
“等等,那辆车还在吗?”她追着他到走廊上。
“你爸的车?”
她看见岑洋的脸色,知道他是误会了。
“我不是想拿回去。我只是想看看它。寻找点线索。”
岑洋明显松了口气。“我听说是在距离火车站一公里的地方找到的。我拿到车的时候,它已经在警署存了大半年了,又旧又破,幸亏还能开。”
“那辆车到你手里后,你清洗过吗?我是说内部清洗。”
岑洋摇头,“能开就行,我还去洗它干吗?”说着,他消失在走廊里。
她走回到房间。
“他是我叔叔。”她对言博说。
言博笑了笑。
“我听出来了。我知道你们过去关系应该还不错。”
“我小时候,他对我不错,经常会给我点零花钱。我知道他的钱来路不正,但我不在乎。”
言博笑眯眯地走到她跟前,伸手捏了捏她的下巴,轻声道,“亲爱的,你真可爱。”
她推开他。
“不知道我妈让舒巧去拿的礼物,到底是什么。”她换了个话题。
“那东西就在那儿,你也看见了。”言博道。
“假如是这样,假如这个人的死跟舒巧有关,那我妈是怎么弄到尸体的呢?尸体之前在哪里?”
“这个,只有舒巧才知道。你妈是犯罪心学家,她有办法让舒巧开口。”
“如果舒巧变相承认了自己当年杀人的事实,那么,我妈应该会报警。”
言博对此不以为然。
“异书。我得跟你说件事。”
“什么?”
“有一次,我去你妈的办公室,你妈跟她的病人说,让他把偷来的钱还回去,你妈还教他怎么还回去才不会被人发现。对方是个贼,大概18岁,你妈提醒他,18岁有可能要坐牢的。”
“你为什么总去我妈的办公室?而且,我妈办公室的隔音设备也太差了,为什么你什么都能听见。”
“那次我就在办公室里。她让我进去的。她还让我给那人搬椅子,倒水,那人一直在咳嗽,她是故意的。对方是个艾滋病人,如果我知道对方是这种人,我不会进去,后来我至少洗了30遍手。——你妈是在作弄我。”
没错,养母喜欢捉弄胆小的言博。她禁不住笑起来。
“你到底想说什么?”她问道。
“你妈不是那么拘泥于法律条文的人。所以,如果她知道舒巧隐瞒了案情,杀了人,如果她觉得舒巧的杀人案对她有用,她不会将真相白白交给法庭。她没那么老实。”
“听起来,你还蛮崇拜她的。”
“崇拜谈不上。但我欣赏她。她比我父母有趣多了。她不会唠叨。”言博深深叹口气,“异书,不管你信不信,我也希望能尽快找到她。”
一个小时后,他们所有人被召集到底楼的某个空房间内。
谷平一走进门,就对黎江说:“你得想办法把尸体弄走。它正在迅速腐烂。”
“我已经打过电话了。他们一会儿就来。好吧。说说结果。”
谷平想要开口,忽然看见了言博。
“我不想离开异书。”言博忙道,“我可以把耳朵塞住。”
“算了。这也不是秘密。”谷平转向黎江和沈异书,“死者是被毒死的,她的胃黏膜有片状出血,肝脏和肾脏都有淤血,气管和支气管内有白色泡沫状液体,这是典型的矮壮素中毒症状。矮壮素又名氯化氯代胆碱,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一般口服10毫升以上会致命。她的年龄应该在25岁到30岁之间,死时怀有三个月身孕。她是在死后大约五小时之内被冷冻的。”
“凶手为什么要把尸体冷冻起来?”沈异书感到这一点非常不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