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幅熟悉的画作」
在美术馆前台换好票之后已经是下午两点多了。林鹤洋手里的冰美式早就不凉了,杯子上沾满了水,弄得他手掌心湿乎乎的,那让他内心稍微有点烦躁。时间刚入十月,天气还晴空高照,只是林鹤洋知道,过不了一个月,温哥华冬季漫长的雨季就要来了。
幸好在他开始踱步之前,他等候的人就来了。「david!」清脆的女声在美术馆空旷的大厅里回荡着。温哥华现代艺术馆不像老式的美术馆那样黑漆漆的,而是大落地窗,开阔的楼梯,装潢非常摩登而大气。午后的阳光从玻璃墻照进来,晒热了他的肩膀。朝他跑来的女生穿着一件黑色的连衣裙,上身穿着一件牛仔服,长头发扎成了马尾,与她平日上班时的样子完全不同,俏皮得很。
他等候的女孩是他的同事,叫克丽丝蒂·谭(谭蒂娜tan),来自马来西亚,因为父母是华人,所以她会说一些中文,在最开始遇到林鹤洋的时候,她自我介绍说她叫谭蒂娜,也由此,大家都开始把「蒂娜」当做对她的暱称。
林鹤洋大学三年级之后从俄亥俄州立大学转学来到温哥华完成了最后一年的大学学歷。毕业后父亲自然坚持擅自为他找了关係,想託人照顾他进入当地一家花旗银行做柜员但被他义正言辞地拒绝了。他不仅仅拒绝了,还直接从家里搬了出去租了一间破旧的酒店式公寓,立志要自己找工作。当然了,有句老话怎么说来着,「狗改不了吃屎」,刚刚毕业的林鹤洋独自住了一个多礼拜就灰头土脸跑回家求着他老妈起码给他做一顿能下嚥的饭菜。
不管怎样,谁都不能拒绝自己中国老妈的一桌米其林三星级别的美食。
但林鹤洋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撞了狗屎运还是怎样,可能他这个人脑子本来不算笨,歪打正着地被一家投行的管培生项目录取,从风险投资助理做起,与他同期进入管培生项目的就有这个从多伦多大学毕业的,名叫克丽丝蒂·谭的女孩。管培生项目有两年,在第三年结束时他与谭蒂娜又一同被分到风险管理部门,一起继续做风投助理。谭蒂娜和他同岁,父亲是马来人,母亲是广东裔移民,所以蒂娜的广东话讲得比国语好了不知多少个档次,只可惜曾经那个叛逆少年林鹤洋说什么也不和他老爸讲家乡话,总之就是他们两个明明似乎可以同根溯源,却不得不用英文对话。直到他们熟悉了之后,林鹤洋才得知,谭蒂娜的父亲与自己的父亲曾经竟是同事关系。当年父亲被从深圳调度到温哥华工作时,谭蒂娜的父亲也在同家公司的採购部门,只不过两人共事的时间不太久,算是熟悉彼此的点头之交。他把这件事告诉父亲的时候,他老爸瞬间却喜上眉梢,一把年纪还註册了领英,非要在那上面联系谭蒂娜的父亲。
林鹤洋当然知道这老骨头脑子里卖的什么药。他对于父亲的意图心知肚明,即便他已经二十多岁这个老男人依旧不打算放过他,让他毫不意外的是谭蒂娜那边的父母也同样,而蒂娜顺势而为地开始週末约他出来。
「多么典型啊。」他在内心讥讽着。父母什么时候才会放过我们?
他觉得这对蒂娜很不公平。但他和谭蒂娜关系甚好实在想不出回绝的理由,就一直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地周末与那女孩子出来「约会」。他们大部分时候会去看个电影或是吃个饭,有时去爬爬山,还有的时候就像今天一样,去美术馆看展,只是他们这样磨磨蹭蹭「约会」也有一个多月了,林鹤洋却一直没什么表示。
即便是他,也能看出谭蒂娜对他的意思,不然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干嘛总和他周末的约会?但林鹤洋实在无心将这份「恋情」推进下去。他不太介意办公室恋情,谭蒂娜也是个性格很好的女孩子,他们共同话题挺多,只是他总觉得差点什么。
只差那么一点什么呢?
好像差了一些东西……一些乾燥的、火一般倾斜而下的阳光之中那双飞挑着的眼睛,他们聒噪地打闹着在佈法罗炸鸡店吃蜂蜜芥末炸鸡,或是学生电影票的那一张绿色的小卡片,又或者是那从没有人踩过的,《情书》里的场景那样的一大片积雪。
哦、还有还有,那一排长长的、好像永远也走不完的超市货架,还有唐老鸭的掛饰,他们联机对战宝可梦的时候总是一不小心派出逆属性精灵然后被爆锤的自己。
这所有的东西都要追溯到七年前,当他第一次来到那座城市,当他在那条充斥着派对的街道上,站在一栋二层木质小楼的门前,穿着一件灰色的套头衫和蓝色的牛仔裤。
然后门开了。
谭蒂娜手里拿了那天现代艺术馆展会的时间表,他们边往楼梯走,谭蒂娜边照着展览时间表念,「今天有个『温哥华当地新生代独立艺术家作品展』,三点之后还有这些艺术家的座谈会,要不要去看看?」
林鹤洋稍微有些心不在焉,他看着玻璃墻外,仿佛街道上的行人比展览更有趣。「david?」那女孩也不急,又唤了他一声,他才回过神来,冲女孩点点头。谭蒂娜见他回过头来,便冲他笑。
女孩笑起来眉眼弯弯的,很是温柔。
林鹤洋以为,那天就像他们之前很多次一起出去的「约会」一样,能给他们平淡无奇的生活带来点乐子但也仅此而已,直到他们走进「温哥华当地新生代独立艺术家作品展」的展会厅,像其他参观者那样在每一幅画跟前停上几秒,兴起时假装内行地评价上几句,他那平淡无奇的生活却被打破了。
不只是打破。事后林鹤洋想,是被摔在地上,踩了几脚,还被踢飞老远,又碰个粉身碎骨,那就是他这几年的生活在那一刻之后变成的样子,完全一文不值。
在安静的展厅里,他听到谭蒂娜在不远处叫他,那时他还在一段装置艺术作品前驻足。那是投影在墻上的一段小视频,一个女人穿着橘色的长裙在田野前跳舞,艺术家名字叫matildaaslizadeh,是个温哥华当地相当有名气的艺术家。林鹤洋边看边想,这就是现代艺术吗?他实在欣赏不来——「david!」那时,他听到谭蒂娜在不远处喊他的名字,清亮的声音回荡在展厅中。
他走了过去。
「你看,这幅画里的人,和你一模一样。」
林鹤洋顺着女孩的手指看过去。然后他想,真的耶,这幅画里的人和我一模一样……
那是一副很普通的人像素描,主角穿着一件帽衫,在体育场看台上坐着,他下面是密密麻麻欢呼喝彩的人群,姿势各异,画面最远端则是体育场场地内还在进行的橄欖球比赛。视角是在主角身后的,主角回过头来看着,就这样被画了下来。
那张脸分明就是自己。
林鹤洋有点慌乱地探头向前,看到那画面旁边小纸板上的写着几行简介:
「lookingback,2016
bysurisu」
此外,也没有更多的介绍了。他后退了几步,做贼心虚似的想离开,却听谭蒂娜说道,「嘿,三点多了,你想不想去听听他们的座谈会?他们会后应该有问答环节吧,我想问问这幅画到底是怎么回事——」林鹤洋扭过头去看那女孩,后者却很是无辜地註视着他。
林鹤洋想,他怕是又要往一条不归路走下去了。
让林鹤洋相当惊讶的是,座谈会来的人竟然不少。那礼堂差不多能坐下200人,零零散散地竟然快要坐满了。看来他确实不了解艺术圈的这些规则,以为欣赏艺术的人总是小眾的,却没想到温哥华现代艺术馆也算是加拿大艺术领域的圣地之一,时常举办这类艺术家座谈会,吸引着温哥华所有艺术热爱者前来。他听着座谈会,才发现当天慕名前来的人不少,还有些大老远从周边城市驱车前来的学生,听眾之中有学电影的、学艺术的、学设计的,还有少部分已经是艺术从业者的中年人。这次作品展参与展出的五名艺术家全部到场参加了,才吸引了这么多人,他们风格各异,创作媒介也不同,有些是只在艺术圈混跡,作品比较小眾,但在圈内评价极高;有些则是凭着大眾作品或是社交网络发家,譬如参与了些电影大製作的艺术设计,或是在社交媒体上发佈作品积累了名气。在艺术圈,第一种是瞧不起第二种的,觉得他们吃了流量的红利,赚得盆满钵满。当然,林鹤洋对此心知肚明,这帮人八成是心里嫉妒,如果是让他们重新选择,这帮人绝对早就奔向社交媒体的污水池子去了。
这位surisu就属于第二种。
「suri,该聊聊你了,你最早进入大眾视野的作品在2017年,画了当年纽约时报畅销书榜一的小说《无足之鸟》的封面和插图,第二年还凭着这个封面设计得了职业设计协会最佳封面和索比艺术奖金。能给我们讲讲你当初创作这个作品的歷程吗?」那人坐在五位艺术家的最后一个,所以轮到他讲话时,林鹤洋已经在观眾席的角落里思绪飘忽了半个多小时了。主持人话音落罢,那人从旁边接过话筒,林鹤洋才回过神来。
那的确是他。没有同名,没有做梦,没有侥幸。那是距上一次见面四年之后的苏瑞,远远地坐在礼堂的那一头,握着话筒微笑。
「谢谢你,rachel。」那人用英文回应主持人道,「说起《无足之鸟》,我都没想到能这么畅销,我本来觉得是个挺小眾的故事,与父母疏远的主角四处流浪,寻找亲情的故事,不至于能引起人的共鸣。看来大家和父母的关系都不怎么样,」——观眾席发出一些零散的笑声——「我和作者rileyjohnson是通过我老板认识的,那时我刚来到温哥华,在一家设计公司任职;我们挺聊得来,riley刚写完这篇小说时,就将手稿给我读了。我读完,将我的情感画了下来,送给了riley。
我那幅画的灵感其实来自于一部1990年的香港电影《阿飞正传》,讲的是一个被养母养大的男孩去菲律宾寻找生母却死在那里的故事。电影里最有名的一句台词是,『这个世界上有一种没有脚的鸟,它一生都在天上飞啊飞啊,飞累了就在风里面睡觉,这种鸟一辈子只能下地一次,那一次就是它死亡的时候』。riley的这部小说让我想起这部电影、还有我自己。我想我们很多人都是这样,内心被禁錮在某处,身体却在漂泊,总希望能没有顾虑地飞到很远的地方,却在累了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并没有根。那时riley跟我说,她其实还没想好小说的标题,是我这幅画给了她啟发。等到《无足之鸟》准备出版的时候,riley主动联系了我,希望将我这幅画作为封面,并邀请我给她画插图。」
「能说说你和《无足之鸟》这本小说的共鸣吗?」
「我觉得稍微了解我一点的人大概也知道一些我的经歷。我来自中国,父母大概比你们在座的所有人的父母都保守——哦、对对,所有人都觉得自己的爸妈是最保守的——所以大学二年级我逃走了,去了美国继续念大学,但临近毕业时我爸受了腿伤,所以我便回国了。老实讲,我那时候以为我再也不会离开我的家,那个让我喘不过气又不忍心彻底离开的地方……」surisu停顿了片刻,而没有人插话,因为整个礼堂的人好像都沉浸在家庭给自己带来的苦痛之中。家庭就是如此。
一个让人想要挣脱又心甘情愿被捆住的地方。
「但我还算幸运,因为工作的原因我得以来到这里,我不清楚我是否还会回到我的家乡,但我今年二十七岁了,成年之后的我一直在漂泊,我觉得这种感觉,就是《无足之鸟》里想要描写的状态。」
「suri,你毕业后本来已经回到中国,为什么又要来到温哥华呢?是这里有什么吸引你的地方吗?」
「就像我刚才讲的,我曾经和我的父母关係很差,也试图逃离过一次。然后我又不得不回去,但只坚持了两年我就受不住啦,我想要换个环境,或许我比很多人幸运的是在工作上遇到了贵人,然后得以来到这里。温哥华的文艺气息很浓郁。我也很喜欢电影,这里不像好莱坞那么血雨腥风,是个能沉下心来学习电影的好地方。」
「嗯——」女主持人稍微等了一会儿,似乎觉得他的回答有些短,但见suri已经噤声了,就打算开口问下一个问题,只是那人又突然说道,「其实我来这边还有个原因啦。」
「是什么呢?」
「一个人放弃原有的一切突然来到另一个地方一般会是因为什么?」那家伙拖长了尾音,瞇着眼睛笑,卖着关子,好像很享受所有人的註意力都在他身上。
「哦——」女主持人好像知道了答案,她瞇起眼睛笑了,刚想要回答的时候却被苏瑞自己抢了先,「是爱情。」
观眾席发出了陆陆续续的笑声。
「很庸俗吧?起初我来到这边确实是为了追随爱情,但在这边生活了一段时间,就觉得这里更加适合我。我过得清净,时间久了,就觉得这不是个坏决定。」
「那你追到这个幸运的女孩了吗?」
这位surisu咧开嘴笑了。那是林鹤洋最最熟悉的一种笑,眼睛瞇成了弯弯的月牙,眼角勾起上翘的笑纹,甜美而热烈。
「是幸运的男孩。」那人说。
礼堂里突然安静得让人心慌。林鹤洋坐在角落里,无意识地微张着嘴,两颊都麻了,只知道怔怔地看着台上的几人。「但我没有追到他。」surisu继续说,「我们实际上从没有在一起过。我们那时候一起在美国唸书,是朋友却又好像有一层奇怪的关係。有一段时间我们保持着『dating』的状态过了很久,他姿态很高又固执,我们之间有很多认知上的差别,就好像两个尺寸不同的齿轮被强行按在一起,然后我们两个之间的『曖昧』被他父母发现,他的家人——或许做了这世界上所有家人都会做的事——强烈反对,在那之后我们就彻底断了联系。」
「听上去你们的感情对你们两个来讲都不算『幸运』啊。」女主持人说。
安静终于被打破了,人们又开始笑起来。
surisu没拿着话筒的那隻手摊开来,他转身面对着观眾,语气里掺杂着过多的俏皮,「怎么,你们就没有人经歷过『不幸』的爱情吗?」
主持人似乎一时间也在消化这个劲爆的消息,只是在这个相当开放的地方——艺术圈则更甚,她没有过多追问,而是打趣道,「也就是说,我们还有机会?」
surisu附和道,那张俊脸上的笑容更大了,「尤其是你,rachel。你知道我一直对你一见倾心。」
观眾席又响起了些笑声。坐在观眾席倒数第二排最靠边的位置上,林鹤洋内心五味杂陈。这种话如果被其他任何男人说出口,都要被人骂下流,只是从这人嘴里说出来,所有人都能当善意的玩笑。林鹤洋咬着后槽牙,眼前发黑,他身旁的女孩还在跟他说这什么,但无论是那些话语,还是观眾间的笑声,都在他耳边模糊了起来——这世界上为什么会有这种人?总能摆出一副温柔典雅的样子,无论说了什么过分的话做了什么过分的事,只要稍微招摇他万分之一的可爱,就能轻而易举得到原谅?只有他知道这傢伙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他了解他。他了解surisu。
surisu总是用他温柔热烈的假象蒙蔽所有人。他把他们拉入深渊然后轻而易举地抽身而退,然后把他对苏瑞那曇花一现又无疾而终的心动高高在上地总结为一段「不幸」的爱情。
是的,如果说surisu把自己比作那种没有爪子总是飞个不停的鸟,那么他的确是。
这样恶狠狠地想完,林鹤洋感觉自己好像被愤怒和痛苦推下悬崖无尽地坠落。如果苏瑞是那隻鸟,那么他又是什么?四年前是他选择离开的。他做了一个自认为正确的选择,如果苏瑞没有放弃了国内的一切来到温哥华,他也许还能够保持这个想法过一辈子,只是如今,那人远远地站在那里,就在他的视野里,真实的,快要迈入而立之年的,为了他而来到温哥华的苏瑞。
surisu……
他真的心安理得地开始使用这个名字。很多年前当他还据理力争地辩解这并不是他的英文名,那时候他们在那座破旧的两层小楼里,初来乍到的留学生们拘谨地拿着五彩繽纷的塑料杯,里面装着除了酒精以外的所有饮料。
然后这个surisu凑上来,递给他一张装有papajohn’s芝士披萨的纸盘子。
从那一刻,他从未停止坠落。
他想,他需要去印证一些事。
比如他们之间发生的一切,并不只是什么不值一提的「不幸的爱情」。
座谈会结束之后的签名环节开始了,洋洋洒洒几十人拿着展览画册在台前排队,排得观眾席之间的过道都被站得人满为患。他木着脸,终于引起了谭蒂娜的怀疑,那女孩甚至拽起了他的胳膊,不停问他「你怎么了?林鹤洋,你脸色好难看」,他才醒来。
他抬起头来,看向那已经站起身来的女孩,问道,「你想去签名吗?」
谭蒂娜眨了眨眼,有点为难,很是替他着想地说道,「我想要签名,但人这么多,如果你不想等的话……」
「咱们排队吧。」他点点头,冲女孩温柔地笑了,「你想要签名咱们就排队。」
谭蒂娜脸红了,她低下头,从林鹤洋身前挪过去,走到观眾席的过道上,他们俩擦身而过时,女孩小心翼翼地保持着距离,肩膀却还是碰到他的胸口。
幸好在他开始踱步之前,他等候的人就来了。「david!」清脆的女声在美术馆空旷的大厅里回荡着。温哥华现代艺术馆不像老式的美术馆那样黑漆漆的,而是大落地窗,开阔的楼梯,装潢非常摩登而大气。午后的阳光从玻璃墻照进来,晒热了他的肩膀。朝他跑来的女生穿着一件黑色的连衣裙,上身穿着一件牛仔服,长头发扎成了马尾,与她平日上班时的样子完全不同,俏皮得很。
他等候的女孩是他的同事,叫克丽丝蒂·谭(谭蒂娜tan),来自马来西亚,因为父母是华人,所以她会说一些中文,在最开始遇到林鹤洋的时候,她自我介绍说她叫谭蒂娜,也由此,大家都开始把「蒂娜」当做对她的暱称。
林鹤洋大学三年级之后从俄亥俄州立大学转学来到温哥华完成了最后一年的大学学歷。毕业后父亲自然坚持擅自为他找了关係,想託人照顾他进入当地一家花旗银行做柜员但被他义正言辞地拒绝了。他不仅仅拒绝了,还直接从家里搬了出去租了一间破旧的酒店式公寓,立志要自己找工作。当然了,有句老话怎么说来着,「狗改不了吃屎」,刚刚毕业的林鹤洋独自住了一个多礼拜就灰头土脸跑回家求着他老妈起码给他做一顿能下嚥的饭菜。
不管怎样,谁都不能拒绝自己中国老妈的一桌米其林三星级别的美食。
但林鹤洋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撞了狗屎运还是怎样,可能他这个人脑子本来不算笨,歪打正着地被一家投行的管培生项目录取,从风险投资助理做起,与他同期进入管培生项目的就有这个从多伦多大学毕业的,名叫克丽丝蒂·谭的女孩。管培生项目有两年,在第三年结束时他与谭蒂娜又一同被分到风险管理部门,一起继续做风投助理。谭蒂娜和他同岁,父亲是马来人,母亲是广东裔移民,所以蒂娜的广东话讲得比国语好了不知多少个档次,只可惜曾经那个叛逆少年林鹤洋说什么也不和他老爸讲家乡话,总之就是他们两个明明似乎可以同根溯源,却不得不用英文对话。直到他们熟悉了之后,林鹤洋才得知,谭蒂娜的父亲与自己的父亲曾经竟是同事关系。当年父亲被从深圳调度到温哥华工作时,谭蒂娜的父亲也在同家公司的採购部门,只不过两人共事的时间不太久,算是熟悉彼此的点头之交。他把这件事告诉父亲的时候,他老爸瞬间却喜上眉梢,一把年纪还註册了领英,非要在那上面联系谭蒂娜的父亲。
林鹤洋当然知道这老骨头脑子里卖的什么药。他对于父亲的意图心知肚明,即便他已经二十多岁这个老男人依旧不打算放过他,让他毫不意外的是谭蒂娜那边的父母也同样,而蒂娜顺势而为地开始週末约他出来。
「多么典型啊。」他在内心讥讽着。父母什么时候才会放过我们?
他觉得这对蒂娜很不公平。但他和谭蒂娜关系甚好实在想不出回绝的理由,就一直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地周末与那女孩子出来「约会」。他们大部分时候会去看个电影或是吃个饭,有时去爬爬山,还有的时候就像今天一样,去美术馆看展,只是他们这样磨磨蹭蹭「约会」也有一个多月了,林鹤洋却一直没什么表示。
即便是他,也能看出谭蒂娜对他的意思,不然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干嘛总和他周末的约会?但林鹤洋实在无心将这份「恋情」推进下去。他不太介意办公室恋情,谭蒂娜也是个性格很好的女孩子,他们共同话题挺多,只是他总觉得差点什么。
只差那么一点什么呢?
好像差了一些东西……一些乾燥的、火一般倾斜而下的阳光之中那双飞挑着的眼睛,他们聒噪地打闹着在佈法罗炸鸡店吃蜂蜜芥末炸鸡,或是学生电影票的那一张绿色的小卡片,又或者是那从没有人踩过的,《情书》里的场景那样的一大片积雪。
哦、还有还有,那一排长长的、好像永远也走不完的超市货架,还有唐老鸭的掛饰,他们联机对战宝可梦的时候总是一不小心派出逆属性精灵然后被爆锤的自己。
这所有的东西都要追溯到七年前,当他第一次来到那座城市,当他在那条充斥着派对的街道上,站在一栋二层木质小楼的门前,穿着一件灰色的套头衫和蓝色的牛仔裤。
然后门开了。
谭蒂娜手里拿了那天现代艺术馆展会的时间表,他们边往楼梯走,谭蒂娜边照着展览时间表念,「今天有个『温哥华当地新生代独立艺术家作品展』,三点之后还有这些艺术家的座谈会,要不要去看看?」
林鹤洋稍微有些心不在焉,他看着玻璃墻外,仿佛街道上的行人比展览更有趣。「david?」那女孩也不急,又唤了他一声,他才回过神来,冲女孩点点头。谭蒂娜见他回过头来,便冲他笑。
女孩笑起来眉眼弯弯的,很是温柔。
林鹤洋以为,那天就像他们之前很多次一起出去的「约会」一样,能给他们平淡无奇的生活带来点乐子但也仅此而已,直到他们走进「温哥华当地新生代独立艺术家作品展」的展会厅,像其他参观者那样在每一幅画跟前停上几秒,兴起时假装内行地评价上几句,他那平淡无奇的生活却被打破了。
不只是打破。事后林鹤洋想,是被摔在地上,踩了几脚,还被踢飞老远,又碰个粉身碎骨,那就是他这几年的生活在那一刻之后变成的样子,完全一文不值。
在安静的展厅里,他听到谭蒂娜在不远处叫他,那时他还在一段装置艺术作品前驻足。那是投影在墻上的一段小视频,一个女人穿着橘色的长裙在田野前跳舞,艺术家名字叫matildaaslizadeh,是个温哥华当地相当有名气的艺术家。林鹤洋边看边想,这就是现代艺术吗?他实在欣赏不来——「david!」那时,他听到谭蒂娜在不远处喊他的名字,清亮的声音回荡在展厅中。
他走了过去。
「你看,这幅画里的人,和你一模一样。」
林鹤洋顺着女孩的手指看过去。然后他想,真的耶,这幅画里的人和我一模一样……
那是一副很普通的人像素描,主角穿着一件帽衫,在体育场看台上坐着,他下面是密密麻麻欢呼喝彩的人群,姿势各异,画面最远端则是体育场场地内还在进行的橄欖球比赛。视角是在主角身后的,主角回过头来看着,就这样被画了下来。
那张脸分明就是自己。
林鹤洋有点慌乱地探头向前,看到那画面旁边小纸板上的写着几行简介:
「lookingback,2016
bysurisu」
此外,也没有更多的介绍了。他后退了几步,做贼心虚似的想离开,却听谭蒂娜说道,「嘿,三点多了,你想不想去听听他们的座谈会?他们会后应该有问答环节吧,我想问问这幅画到底是怎么回事——」林鹤洋扭过头去看那女孩,后者却很是无辜地註视着他。
林鹤洋想,他怕是又要往一条不归路走下去了。
让林鹤洋相当惊讶的是,座谈会来的人竟然不少。那礼堂差不多能坐下200人,零零散散地竟然快要坐满了。看来他确实不了解艺术圈的这些规则,以为欣赏艺术的人总是小眾的,却没想到温哥华现代艺术馆也算是加拿大艺术领域的圣地之一,时常举办这类艺术家座谈会,吸引着温哥华所有艺术热爱者前来。他听着座谈会,才发现当天慕名前来的人不少,还有些大老远从周边城市驱车前来的学生,听眾之中有学电影的、学艺术的、学设计的,还有少部分已经是艺术从业者的中年人。这次作品展参与展出的五名艺术家全部到场参加了,才吸引了这么多人,他们风格各异,创作媒介也不同,有些是只在艺术圈混跡,作品比较小眾,但在圈内评价极高;有些则是凭着大眾作品或是社交网络发家,譬如参与了些电影大製作的艺术设计,或是在社交媒体上发佈作品积累了名气。在艺术圈,第一种是瞧不起第二种的,觉得他们吃了流量的红利,赚得盆满钵满。当然,林鹤洋对此心知肚明,这帮人八成是心里嫉妒,如果是让他们重新选择,这帮人绝对早就奔向社交媒体的污水池子去了。
这位surisu就属于第二种。
「suri,该聊聊你了,你最早进入大眾视野的作品在2017年,画了当年纽约时报畅销书榜一的小说《无足之鸟》的封面和插图,第二年还凭着这个封面设计得了职业设计协会最佳封面和索比艺术奖金。能给我们讲讲你当初创作这个作品的歷程吗?」那人坐在五位艺术家的最后一个,所以轮到他讲话时,林鹤洋已经在观眾席的角落里思绪飘忽了半个多小时了。主持人话音落罢,那人从旁边接过话筒,林鹤洋才回过神来。
那的确是他。没有同名,没有做梦,没有侥幸。那是距上一次见面四年之后的苏瑞,远远地坐在礼堂的那一头,握着话筒微笑。
「谢谢你,rachel。」那人用英文回应主持人道,「说起《无足之鸟》,我都没想到能这么畅销,我本来觉得是个挺小眾的故事,与父母疏远的主角四处流浪,寻找亲情的故事,不至于能引起人的共鸣。看来大家和父母的关系都不怎么样,」——观眾席发出一些零散的笑声——「我和作者rileyjohnson是通过我老板认识的,那时我刚来到温哥华,在一家设计公司任职;我们挺聊得来,riley刚写完这篇小说时,就将手稿给我读了。我读完,将我的情感画了下来,送给了riley。
我那幅画的灵感其实来自于一部1990年的香港电影《阿飞正传》,讲的是一个被养母养大的男孩去菲律宾寻找生母却死在那里的故事。电影里最有名的一句台词是,『这个世界上有一种没有脚的鸟,它一生都在天上飞啊飞啊,飞累了就在风里面睡觉,这种鸟一辈子只能下地一次,那一次就是它死亡的时候』。riley的这部小说让我想起这部电影、还有我自己。我想我们很多人都是这样,内心被禁錮在某处,身体却在漂泊,总希望能没有顾虑地飞到很远的地方,却在累了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并没有根。那时riley跟我说,她其实还没想好小说的标题,是我这幅画给了她啟发。等到《无足之鸟》准备出版的时候,riley主动联系了我,希望将我这幅画作为封面,并邀请我给她画插图。」
「能说说你和《无足之鸟》这本小说的共鸣吗?」
「我觉得稍微了解我一点的人大概也知道一些我的经歷。我来自中国,父母大概比你们在座的所有人的父母都保守——哦、对对,所有人都觉得自己的爸妈是最保守的——所以大学二年级我逃走了,去了美国继续念大学,但临近毕业时我爸受了腿伤,所以我便回国了。老实讲,我那时候以为我再也不会离开我的家,那个让我喘不过气又不忍心彻底离开的地方……」surisu停顿了片刻,而没有人插话,因为整个礼堂的人好像都沉浸在家庭给自己带来的苦痛之中。家庭就是如此。
一个让人想要挣脱又心甘情愿被捆住的地方。
「但我还算幸运,因为工作的原因我得以来到这里,我不清楚我是否还会回到我的家乡,但我今年二十七岁了,成年之后的我一直在漂泊,我觉得这种感觉,就是《无足之鸟》里想要描写的状态。」
「suri,你毕业后本来已经回到中国,为什么又要来到温哥华呢?是这里有什么吸引你的地方吗?」
「就像我刚才讲的,我曾经和我的父母关係很差,也试图逃离过一次。然后我又不得不回去,但只坚持了两年我就受不住啦,我想要换个环境,或许我比很多人幸运的是在工作上遇到了贵人,然后得以来到这里。温哥华的文艺气息很浓郁。我也很喜欢电影,这里不像好莱坞那么血雨腥风,是个能沉下心来学习电影的好地方。」
「嗯——」女主持人稍微等了一会儿,似乎觉得他的回答有些短,但见suri已经噤声了,就打算开口问下一个问题,只是那人又突然说道,「其实我来这边还有个原因啦。」
「是什么呢?」
「一个人放弃原有的一切突然来到另一个地方一般会是因为什么?」那家伙拖长了尾音,瞇着眼睛笑,卖着关子,好像很享受所有人的註意力都在他身上。
「哦——」女主持人好像知道了答案,她瞇起眼睛笑了,刚想要回答的时候却被苏瑞自己抢了先,「是爱情。」
观眾席发出了陆陆续续的笑声。
「很庸俗吧?起初我来到这边确实是为了追随爱情,但在这边生活了一段时间,就觉得这里更加适合我。我过得清净,时间久了,就觉得这不是个坏决定。」
「那你追到这个幸运的女孩了吗?」
这位surisu咧开嘴笑了。那是林鹤洋最最熟悉的一种笑,眼睛瞇成了弯弯的月牙,眼角勾起上翘的笑纹,甜美而热烈。
「是幸运的男孩。」那人说。
礼堂里突然安静得让人心慌。林鹤洋坐在角落里,无意识地微张着嘴,两颊都麻了,只知道怔怔地看着台上的几人。「但我没有追到他。」surisu继续说,「我们实际上从没有在一起过。我们那时候一起在美国唸书,是朋友却又好像有一层奇怪的关係。有一段时间我们保持着『dating』的状态过了很久,他姿态很高又固执,我们之间有很多认知上的差别,就好像两个尺寸不同的齿轮被强行按在一起,然后我们两个之间的『曖昧』被他父母发现,他的家人——或许做了这世界上所有家人都会做的事——强烈反对,在那之后我们就彻底断了联系。」
「听上去你们的感情对你们两个来讲都不算『幸运』啊。」女主持人说。
安静终于被打破了,人们又开始笑起来。
surisu没拿着话筒的那隻手摊开来,他转身面对着观眾,语气里掺杂着过多的俏皮,「怎么,你们就没有人经歷过『不幸』的爱情吗?」
主持人似乎一时间也在消化这个劲爆的消息,只是在这个相当开放的地方——艺术圈则更甚,她没有过多追问,而是打趣道,「也就是说,我们还有机会?」
surisu附和道,那张俊脸上的笑容更大了,「尤其是你,rachel。你知道我一直对你一见倾心。」
观眾席又响起了些笑声。坐在观眾席倒数第二排最靠边的位置上,林鹤洋内心五味杂陈。这种话如果被其他任何男人说出口,都要被人骂下流,只是从这人嘴里说出来,所有人都能当善意的玩笑。林鹤洋咬着后槽牙,眼前发黑,他身旁的女孩还在跟他说这什么,但无论是那些话语,还是观眾间的笑声,都在他耳边模糊了起来——这世界上为什么会有这种人?总能摆出一副温柔典雅的样子,无论说了什么过分的话做了什么过分的事,只要稍微招摇他万分之一的可爱,就能轻而易举得到原谅?只有他知道这傢伙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他了解他。他了解surisu。
surisu总是用他温柔热烈的假象蒙蔽所有人。他把他们拉入深渊然后轻而易举地抽身而退,然后把他对苏瑞那曇花一现又无疾而终的心动高高在上地总结为一段「不幸」的爱情。
是的,如果说surisu把自己比作那种没有爪子总是飞个不停的鸟,那么他的确是。
这样恶狠狠地想完,林鹤洋感觉自己好像被愤怒和痛苦推下悬崖无尽地坠落。如果苏瑞是那隻鸟,那么他又是什么?四年前是他选择离开的。他做了一个自认为正确的选择,如果苏瑞没有放弃了国内的一切来到温哥华,他也许还能够保持这个想法过一辈子,只是如今,那人远远地站在那里,就在他的视野里,真实的,快要迈入而立之年的,为了他而来到温哥华的苏瑞。
surisu……
他真的心安理得地开始使用这个名字。很多年前当他还据理力争地辩解这并不是他的英文名,那时候他们在那座破旧的两层小楼里,初来乍到的留学生们拘谨地拿着五彩繽纷的塑料杯,里面装着除了酒精以外的所有饮料。
然后这个surisu凑上来,递给他一张装有papajohn’s芝士披萨的纸盘子。
从那一刻,他从未停止坠落。
他想,他需要去印证一些事。
比如他们之间发生的一切,并不只是什么不值一提的「不幸的爱情」。
座谈会结束之后的签名环节开始了,洋洋洒洒几十人拿着展览画册在台前排队,排得观眾席之间的过道都被站得人满为患。他木着脸,终于引起了谭蒂娜的怀疑,那女孩甚至拽起了他的胳膊,不停问他「你怎么了?林鹤洋,你脸色好难看」,他才醒来。
他抬起头来,看向那已经站起身来的女孩,问道,「你想去签名吗?」
谭蒂娜眨了眨眼,有点为难,很是替他着想地说道,「我想要签名,但人这么多,如果你不想等的话……」
「咱们排队吧。」他点点头,冲女孩温柔地笑了,「你想要签名咱们就排队。」
谭蒂娜脸红了,她低下头,从林鹤洋身前挪过去,走到观眾席的过道上,他们俩擦身而过时,女孩小心翼翼地保持着距离,肩膀却还是碰到他的胸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