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霸王与娇花》
作者:顾了之
文案:
·娇花篇
要不是早早遇见过十年后的霍留行,
沈令蓁怎么也想不到,
枕边那个活阎王似的动不动折她脖子吓唬她的男人,
来日会待她如珠似宝,爱她到生死可抛。
·霸王篇
霍将军娶了朵娇花。
含嘴里,她会化,捧手里,她能摔。
从此,雷厉风行的河西战神做什么都得小心翼翼,轻手轻脚。
床笫之间更是“霸王”变“王八”,每个动作不得不慢成龟儿爬。
日子久了,霍将军暗暗叹息:这样下去,他恐怕再也快不起来了!
阅读指南:先婚后爱;架空勿考据,图乐莫较真
内容标签:宫廷侯爵 天作之合 穿越时空 甜文
主角:沈令蓁,霍留行 ┃ 配角:孟去非,霍舒仪
第1章
大齐建元二十七年春,汴京城的权贵们都在可惜一位姑娘。
说这望门沈氏大房的独女,生得仙姿玉貌,又才情横溢,还有个爵至国公的爹,受封镇国长公主的娘,本该是事事顺遂的如意命,却被指了门倒霉婚事,许给了边关那双腿残疾的霍家二郎。
且这指婚人,正是再尊贵的英国公与镇国长公主都无法忤逆的当今圣上。
至于指婚的缘由,满朝皆知,便是霍家次子早年闲来无事,在边关的风水宝地栽了一片树林,经年后大树参天,恰巧抵挡了今年孟春西羌族骑兵的入侵,因此论功受赏。
种树种出个天仙媳妇儿,那霍二郎倒是羡煞旁人。
却可怜正当韶华的沈千金,做了沈家十五年的掌上娇珠,往后便要到荒凉之地喝西北风去了。
只是众人同情归同情,至多也不过关起房门暗自嗟叹。尘埃既定,皇命难违,拨开天窗还得亮着眼说瞎话,拱手向英国公道一声“恭喜恭喜”。
难为老国公堆了满面笑容,脸上每一道褶子却都分分明明写着——王八念经,你爹不听!
不怪素来好脾气的国公爷在褶子里这样动粗。倘使霍二郎单是个残废,沈家也认了,可那霍氏是什么人家?
是二十七年前赤胆忠肝地效忠前朝末帝,与当今圣上兵戈相向的虎狼将门!
圣上当年心慈留了霍氏满门也罢,如今又是为哪般?
两个孩子,一个流着新朝的血,一个背着前朝的债,哪怕霍氏驻边多年,被西北的黄沙磨平了反骨,这也绝不是桩好姻缘。
眼看四月十七婚期将近,国公府屋漏偏逢连夜雨——沈千金失踪了。
接下圣旨后,沈令蓁连着几日闭门谢客,郁郁不乐,这一天,英国公思忖着带她去城外桃花谷散心,哪知他不过疏忽稍顷,女儿就不见了。
与沈令蓁一道消失的,还有她的贴身婢女,以及恰巧路过桃花谷的,她的姑表哥薛玠。
薛玠与沈令蓁自幼相识,原也是英国公相中的良婿。他因此疑心,这小子所谓的路过并非当真恰巧,而是与他家闺女筹谋着私奔了。
所以起初,沈家没有声张此事,只和薛家悄悄派了人手去寻,不料黄昏时分竟找见了沈家婢女的尸首。而薛玠却好端端回家了,一头雾水地说,绝没有作出那等大逆不道的行径。
这下可急坏了老国公。
事态严峻,连带惊动了圣上,禁军出动,四处搜寻,临近二更才终于在城外深山的山洞找到血溅满襟,昏迷不醒的沈令蓁,将她送回了国公府。
英国公初见女儿情状,差点吓厥了去,仔细察看才发现,那淋漓的血只是沾湿了她的衣裙,并非从她身上来。
医士替她诊过脉,说她身上仅仅几处轻微擦伤,昏睡是受惊发烧所致,不久就会醒转。
英国公这才松了口气,安心聆听长公主赵氏的教诲去了。
可事情的来龙去脉还没查清楚,赵眉兰又哪有心情数落弄丢女儿的丈夫,只是眉头紧蹙地坐在沈令蓁榻前,好一会儿才吭声:“那大氅是谁的?”
英国公沈学嵘垂着脑袋讷讷站在一旁,闻言,顺着她的目光望向木施上那件血迹斑斑的玄色氅衣,神情同样有些费解:“禁军找到殷殷时,这件披氅正盖在她身上。”
“殷殷”是沈令蓁的小字。
但沈令蓁今日分明只穿了一身袄裙出去。再说看这氅衣的大小与式样,本来也不像姑娘家的衣物。
赵眉兰面色转冷,拿起大氅细看,见衣角处绣了一个疑似家族徽记的金色图样:一只矫翼之虎。
搁到灯下一照,绣线在烛火下金光烨熠,泥尘难掩其色,看来不似凡品。
她皱起眉:“这徽记是哪家的?”
沈学嵘摇头示意不知。
看这上乘的绣线与绣工,非高门贵族不能出,而“虎”又多半意指将门。但以两人这等身份,以及历经两朝的广博见闻,却竟都不认得这个徽记。
这就奇了。
沈学嵘说:“等殷殷醒来,问问她就是。”
赵眉兰点点头,叠拢大氅时却觉指下触感有异,氅衣内侧似乎缝了个暗层。
她往里一摸,从暗层中取出一块绢帕,展开一瞧,不由大惊失色。
*
沈令蓁做了一宿的浑梦,晨光熹微之际醒转过来,头昏脑涨得险些不知身在何方。
昨日她与阿爹到桃花谷不久,薛家的仆役悄悄递话给她的贴身婢女,说薛玠有要事与她相商,约她私下一见。
她与这个姑表哥向来亲近,便依言支开阿爹与随从,只留了一名婢女在身边,前去赴约了。
到了谷中偏僻一角,才知他是为她婚事而来,说有一计策可拖延她的婚期,只要她点头,他即刻开始计划。
沈令蓁虽不喜这桩婚事,却害怕触怒圣上,牵累两边家族,当场回绝了薛玠,也因此与他不欢而散。
薛玠一气之下独自奔马离去。她则在返程中遭遇一伙贼人,被掳上了马车。
想到这里,沈令蓁被一声“四姑娘”唤回了神志。
连同二房一起算行第,她在沈家这一辈的姑娘当中年纪排第四。
侍候在旁的婢女见她醒了,立刻叫人去请长公主,又斟了盏水,喂她慢慢喝下。
沈令蓁刚解了渴,就见母亲来了:“阿娘……”
赵眉兰快走几步,到榻前坐下,拍了拍她的肩:“我的好殷殷,没事了。”安抚了女儿几句,她问,“殷殷,昨日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你出行随从数众,怎会出这样的岔子?”
沈令蓁方才还是泪涔涔的委屈模样,一听这话,目光连连闪烁:“是我一时贪玩,走远了……”
“殷殷!”
沈令蓁被呵斥得肩膀一颤,这才将与薛玠有关的经过如实交代了一遍。
赵眉兰暗叹一口气:“那你后来又是如何脱身的?”
提到这个,沈令蓁蓦然抬首:“阿娘,我的救命恩公呢?”
“什么救命恩公?”
“那名与我一道在山洞中的,身披甲衣,头戴兜鍪的男子。”
当时那掳她的马车驱得飞快,她嘴里被塞了棉布,呼天不灵,叫地不应,压根不知被带到了什么天南地北之处。幸而有一位过路好心人拔刀相助,拼了性命与贼人恶战一场,这才叫她得以脱身。
但赵眉兰却说:“禁军只在山洞里寻到你一人。”
“他伤势那样重,能去哪里呢?”沈令蓁喃喃着,切切握住母亲的手,“阿娘,我们得赶紧派人去找找。”
“既是恩人,自然要寻。”赵眉兰轻拍了拍她的手背以示安抚,指着木施问,“这披氅便是那人的?”
沈令蓁点点头。
那男子将她救下后,带她避入山洞,因见她身上衣裙被荆棘磨烂了几处,便解了披氅给她遮挡。
“你可认得这位恩人?”
“他头上兜鍪遮得严实,瞧不见脸。听声音不像我认得的人。”
赵眉兰从袖中取出一块叠得四四方方的天青色绢帕来,摊给她看:“那这字迹呢?这绢帕是在那件披氅里找到的。”
沈令蓁探身一瞧,见绢帕左下角用金线绣了一个“愈”字,上方则是两行墨迹已然发旧的梅花小楷——
玉塞阳关狼烟起,虏骑入河西。春不见,芳草离离。
马上将军拍剑去,不破楼兰不留行。何日晓,吾心殷殷。
“这是女儿的字迹……”沈令蓁默读一遍,诧异道,“但绝不是女儿所写!”
赵眉兰当然知道这不是沈令蓁写的。
这词上阕提及的“玉塞”和“阳关”是旧时河西一带的两道重要关隘。但早在十年前,河西就已不是大齐领土,其间关隘也随之废弃,如今哪来的“狼烟”?
再看下阕,不难猜出这是一位暗慕将军的姑娘所写。可沈令蓁整日待在深宅大院里,又从哪结交来什么将军?
不论怎样推断,这首词都不该是女儿的手笔。赵眉兰之所以多此一问,不过是想确认字迹。
沈令蓁年纪虽小,却已于书画一道小有造诣,一手梅花小楷用笔精到,风韵自成一派,连她本人都无法否认,这字迹着实仿得太精妙了些。
作者:顾了之
文案:
·娇花篇
要不是早早遇见过十年后的霍留行,
沈令蓁怎么也想不到,
枕边那个活阎王似的动不动折她脖子吓唬她的男人,
来日会待她如珠似宝,爱她到生死可抛。
·霸王篇
霍将军娶了朵娇花。
含嘴里,她会化,捧手里,她能摔。
从此,雷厉风行的河西战神做什么都得小心翼翼,轻手轻脚。
床笫之间更是“霸王”变“王八”,每个动作不得不慢成龟儿爬。
日子久了,霍将军暗暗叹息:这样下去,他恐怕再也快不起来了!
阅读指南:先婚后爱;架空勿考据,图乐莫较真
内容标签:宫廷侯爵 天作之合 穿越时空 甜文
主角:沈令蓁,霍留行 ┃ 配角:孟去非,霍舒仪
第1章
大齐建元二十七年春,汴京城的权贵们都在可惜一位姑娘。
说这望门沈氏大房的独女,生得仙姿玉貌,又才情横溢,还有个爵至国公的爹,受封镇国长公主的娘,本该是事事顺遂的如意命,却被指了门倒霉婚事,许给了边关那双腿残疾的霍家二郎。
且这指婚人,正是再尊贵的英国公与镇国长公主都无法忤逆的当今圣上。
至于指婚的缘由,满朝皆知,便是霍家次子早年闲来无事,在边关的风水宝地栽了一片树林,经年后大树参天,恰巧抵挡了今年孟春西羌族骑兵的入侵,因此论功受赏。
种树种出个天仙媳妇儿,那霍二郎倒是羡煞旁人。
却可怜正当韶华的沈千金,做了沈家十五年的掌上娇珠,往后便要到荒凉之地喝西北风去了。
只是众人同情归同情,至多也不过关起房门暗自嗟叹。尘埃既定,皇命难违,拨开天窗还得亮着眼说瞎话,拱手向英国公道一声“恭喜恭喜”。
难为老国公堆了满面笑容,脸上每一道褶子却都分分明明写着——王八念经,你爹不听!
不怪素来好脾气的国公爷在褶子里这样动粗。倘使霍二郎单是个残废,沈家也认了,可那霍氏是什么人家?
是二十七年前赤胆忠肝地效忠前朝末帝,与当今圣上兵戈相向的虎狼将门!
圣上当年心慈留了霍氏满门也罢,如今又是为哪般?
两个孩子,一个流着新朝的血,一个背着前朝的债,哪怕霍氏驻边多年,被西北的黄沙磨平了反骨,这也绝不是桩好姻缘。
眼看四月十七婚期将近,国公府屋漏偏逢连夜雨——沈千金失踪了。
接下圣旨后,沈令蓁连着几日闭门谢客,郁郁不乐,这一天,英国公思忖着带她去城外桃花谷散心,哪知他不过疏忽稍顷,女儿就不见了。
与沈令蓁一道消失的,还有她的贴身婢女,以及恰巧路过桃花谷的,她的姑表哥薛玠。
薛玠与沈令蓁自幼相识,原也是英国公相中的良婿。他因此疑心,这小子所谓的路过并非当真恰巧,而是与他家闺女筹谋着私奔了。
所以起初,沈家没有声张此事,只和薛家悄悄派了人手去寻,不料黄昏时分竟找见了沈家婢女的尸首。而薛玠却好端端回家了,一头雾水地说,绝没有作出那等大逆不道的行径。
这下可急坏了老国公。
事态严峻,连带惊动了圣上,禁军出动,四处搜寻,临近二更才终于在城外深山的山洞找到血溅满襟,昏迷不醒的沈令蓁,将她送回了国公府。
英国公初见女儿情状,差点吓厥了去,仔细察看才发现,那淋漓的血只是沾湿了她的衣裙,并非从她身上来。
医士替她诊过脉,说她身上仅仅几处轻微擦伤,昏睡是受惊发烧所致,不久就会醒转。
英国公这才松了口气,安心聆听长公主赵氏的教诲去了。
可事情的来龙去脉还没查清楚,赵眉兰又哪有心情数落弄丢女儿的丈夫,只是眉头紧蹙地坐在沈令蓁榻前,好一会儿才吭声:“那大氅是谁的?”
英国公沈学嵘垂着脑袋讷讷站在一旁,闻言,顺着她的目光望向木施上那件血迹斑斑的玄色氅衣,神情同样有些费解:“禁军找到殷殷时,这件披氅正盖在她身上。”
“殷殷”是沈令蓁的小字。
但沈令蓁今日分明只穿了一身袄裙出去。再说看这氅衣的大小与式样,本来也不像姑娘家的衣物。
赵眉兰面色转冷,拿起大氅细看,见衣角处绣了一个疑似家族徽记的金色图样:一只矫翼之虎。
搁到灯下一照,绣线在烛火下金光烨熠,泥尘难掩其色,看来不似凡品。
她皱起眉:“这徽记是哪家的?”
沈学嵘摇头示意不知。
看这上乘的绣线与绣工,非高门贵族不能出,而“虎”又多半意指将门。但以两人这等身份,以及历经两朝的广博见闻,却竟都不认得这个徽记。
这就奇了。
沈学嵘说:“等殷殷醒来,问问她就是。”
赵眉兰点点头,叠拢大氅时却觉指下触感有异,氅衣内侧似乎缝了个暗层。
她往里一摸,从暗层中取出一块绢帕,展开一瞧,不由大惊失色。
*
沈令蓁做了一宿的浑梦,晨光熹微之际醒转过来,头昏脑涨得险些不知身在何方。
昨日她与阿爹到桃花谷不久,薛家的仆役悄悄递话给她的贴身婢女,说薛玠有要事与她相商,约她私下一见。
她与这个姑表哥向来亲近,便依言支开阿爹与随从,只留了一名婢女在身边,前去赴约了。
到了谷中偏僻一角,才知他是为她婚事而来,说有一计策可拖延她的婚期,只要她点头,他即刻开始计划。
沈令蓁虽不喜这桩婚事,却害怕触怒圣上,牵累两边家族,当场回绝了薛玠,也因此与他不欢而散。
薛玠一气之下独自奔马离去。她则在返程中遭遇一伙贼人,被掳上了马车。
想到这里,沈令蓁被一声“四姑娘”唤回了神志。
连同二房一起算行第,她在沈家这一辈的姑娘当中年纪排第四。
侍候在旁的婢女见她醒了,立刻叫人去请长公主,又斟了盏水,喂她慢慢喝下。
沈令蓁刚解了渴,就见母亲来了:“阿娘……”
赵眉兰快走几步,到榻前坐下,拍了拍她的肩:“我的好殷殷,没事了。”安抚了女儿几句,她问,“殷殷,昨日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你出行随从数众,怎会出这样的岔子?”
沈令蓁方才还是泪涔涔的委屈模样,一听这话,目光连连闪烁:“是我一时贪玩,走远了……”
“殷殷!”
沈令蓁被呵斥得肩膀一颤,这才将与薛玠有关的经过如实交代了一遍。
赵眉兰暗叹一口气:“那你后来又是如何脱身的?”
提到这个,沈令蓁蓦然抬首:“阿娘,我的救命恩公呢?”
“什么救命恩公?”
“那名与我一道在山洞中的,身披甲衣,头戴兜鍪的男子。”
当时那掳她的马车驱得飞快,她嘴里被塞了棉布,呼天不灵,叫地不应,压根不知被带到了什么天南地北之处。幸而有一位过路好心人拔刀相助,拼了性命与贼人恶战一场,这才叫她得以脱身。
但赵眉兰却说:“禁军只在山洞里寻到你一人。”
“他伤势那样重,能去哪里呢?”沈令蓁喃喃着,切切握住母亲的手,“阿娘,我们得赶紧派人去找找。”
“既是恩人,自然要寻。”赵眉兰轻拍了拍她的手背以示安抚,指着木施问,“这披氅便是那人的?”
沈令蓁点点头。
那男子将她救下后,带她避入山洞,因见她身上衣裙被荆棘磨烂了几处,便解了披氅给她遮挡。
“你可认得这位恩人?”
“他头上兜鍪遮得严实,瞧不见脸。听声音不像我认得的人。”
赵眉兰从袖中取出一块叠得四四方方的天青色绢帕来,摊给她看:“那这字迹呢?这绢帕是在那件披氅里找到的。”
沈令蓁探身一瞧,见绢帕左下角用金线绣了一个“愈”字,上方则是两行墨迹已然发旧的梅花小楷——
玉塞阳关狼烟起,虏骑入河西。春不见,芳草离离。
马上将军拍剑去,不破楼兰不留行。何日晓,吾心殷殷。
“这是女儿的字迹……”沈令蓁默读一遍,诧异道,“但绝不是女儿所写!”
赵眉兰当然知道这不是沈令蓁写的。
这词上阕提及的“玉塞”和“阳关”是旧时河西一带的两道重要关隘。但早在十年前,河西就已不是大齐领土,其间关隘也随之废弃,如今哪来的“狼烟”?
再看下阕,不难猜出这是一位暗慕将军的姑娘所写。可沈令蓁整日待在深宅大院里,又从哪结交来什么将军?
不论怎样推断,这首词都不该是女儿的手笔。赵眉兰之所以多此一问,不过是想确认字迹。
沈令蓁年纪虽小,却已于书画一道小有造诣,一手梅花小楷用笔精到,风韵自成一派,连她本人都无法否认,这字迹着实仿得太精妙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