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
  小狼的妖气如一股从底下往上吹的强风,吹得他衣袂飞舞,发丝飞扬,平时就已十分耀眼的金眸,此刻正燃烧着两团火,他冷声道:“为何要杀她?”
  第73章 秘宝火魔果(2)
  来时,他亲眼看到璃王准备掐死雨默,若不是他赶来了,她或许就死了。
  兽妖大多都很护短,只要是族中之人,族群都会不加思索的保护,雨默是只狗妖,作为最高首领的犬妖王会保护并不奇怪,但这质问的口气和亲自上阵干架的模样却是匪夷所思了点。
  璃王不禁揣测起雨默的身份,这小东西何德何能竟能让犬妖王如此重视和爱护,他顿时有些扼腕,觉得自己错失了一个可能压制犬妖族的机会。
  宁宝飞了上来,挡在璃王身前,他是护卫,自当要保护璃王的安全。
  犬妖王可不是那些白羽的爪牙,是与璃王级别相当的大妖,若是璃王没有受伤,他倒也不会太担心,可如今璃王伤重,这要是干起架来,必定是吃亏的。
  “退下!”璃王对他使了个眼色,他担心宁宝会因为过于忧心他而冲动的挑起争斗,此时此刻他并不适合与犬魅罗结怨。
  一来,他伤势未痊愈,妖力也没完全恢复,光是这一点就占了下风;二来,此地是白羽的势利范围,若打起来必定会惊动到他,到时自己极有可能腹背受敌,若那白羽挑唆犬魅罗来对付他,岂不是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了。
  因此,今日之事绝不可以挑起大争端。
  宁宝见到眼色后就明了他的意思了,赶紧退后,但机警的戒备着小狼身后的阿乌等人。
  蜀都在一旁看着好戏,犬狐相争,他是不会插手的,这两个不管哪个败了,哪个伤了,皆对他是好事,最好他们能斗个你死我活,他可以在后面捡个便宜,若是臭狗伤了,死了,他必能一举灭了犬妖族。
  他如意算盘打得好,可人家璃王也早就想到这一层了,知道他不会出手,不会让他处于二对一的局面。他上前一步,笑容可掬,礼貌的作揖,解释道,“犬妖王,这是个误会!”
  小狼将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但仍是目光如炬,“误会?”
  “对,误会,我路过此地,正好遇到这只小妖被白羽的爪牙欺负,受了伤,本无心过问,但见是贵族的人,便想出手相救,日后也能向你讨个人情,怎知她受惊过度,错以为我是白羽的人,挣扎不休,我怕她会引来附近白羽的其他党羽,便想打晕她带走!”
  要说狐狸,还真就是狐狸,这狡猾的程度,说起谎来,草稿都不用打,出口成章,不仅将自己的干系洗脱,而且把所有的过错都栽倒了白羽身上。
  小狼若是那么容易会相信,这犬妖族恐怕早就族灭了。
  “你以为我的眼睛是瞎的吗?”打晕是用劈的,而不是用手去掐。
  璃王面不改色的接话道,“你也看到了,她那么小,若是用劈的,我怕掌握不好力道,她又挣扎的那么厉害,我一时急切就……”他叹了口气,再次作揖,“惭愧,惭愧,是我思虑不周了。”
  意思就是心急了,不小心动了粗。
  他是笃定雨默没那么快醒,自己说什么都不会有人质疑,所用的计策就是赶紧把事情了了,赶紧走人。
  小狼细细思量着他的话,借着救雨默来和犬妖族搞好关系,并不是不可信,狐妖和犬妖之间一直没什么交集,狐妖地处朱雀山炎火之地,素来和夜隼族交恶,争斗不休,若有个盟友,对于狐妖族而言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璃王救雨默也就不存在什么矛盾之说了。
  第74章 秘宝火魔果(3)
  “如若犬妖王不信,待我回去后,便派人送上我狐族秘宝火魔果一颗,助她治疗伤势如何?”
  狐妖族的火魔果可是王族御用之物,服用后据说能治百病,和夜隼族的宝轮一样,皆是众妖争相掠夺的宝物,但制作非常困难,其中一味主药,取自朱雀山焱洞内的火麒麟脑门上百年才开一次花的焱火蕊,九片花瓣也只有一片能用,极为稀有,即便是王族,恐怕只也只珍藏了十来颗,他却如此大方,诚意斐然啊。
  宁宝对此却感到不服,为那小妖浪费一颗火魔果,太不值了。
  蜀都听到璃王要送火魔果,也很是吃惊,这么好的事,竟然让臭狗给摊上了,那火魔果他曾千方百计的向狐妖族索要,却始终未得,他可不是用来自己吃,而是想用它来试试能不能治疗乐显的病。
  “喂,臭狐狸,你怎么就没想到送我一颗?”
  “狼妖王,此次赠送是特例,为表我的诚意才会如此做,若狼妖王也想要,那就等下回吧。”
  “下回是多久?”
  “七十年后吧。”焱火蕊百年才开一次花,三十年前已经采摘过一次,等下次自然是要在七十年后。
  蜀都不是不能等,对于妖来说,七十年真心不算太长,但他这么说分明就是推脱,真到了七十年后去找他,他铁定不认账,说白了就是——不想给。
  不给,他也不会强要,他看向金姬怀中雨默,他现在更关心这个小东西。
  这小东西脏兮兮的,看着就快没气了,真会是臭狗说的能力极高的巫师吗?
  他有点不能相信,但为了自家亲妹的病,不相信也得试试,趁着那臭狗的注意力在狐狸身上,他不如将这小东西偷偷夺走,她要是有用是最好了,没用的话,他就将她肢解了丢回给臭狗,谁叫她先前说他是哈士奇的。
  主意一定,他悄声无息的走向金姬。
  小狼的背后像是长了眼睛似的,没有回头便是一声喝,“金姬,若是让蜀都抢走了你怀里的人,我会杀光你全族的人。”
  金姬一惊,立刻回头,正对上蜀都伸来的爪子,不由往后一闪,“狼妖王,你若再敢靠近,我可不客气了。”
  银姬听见小狼的话,赶紧飞到姐姐身边,并叫上阿乌,两人将金姬护在身后。
  家族亲人的命可都在她们姐妹手里了。
  蜀都见被识破了,搔了搔脑袋,干笑了一声,“我就是想看看那小东西长什么样,先前不是没看清吗,你着什么急啊,不就是个巫师吗,你有什么好紧张的。”
  “巫师?”
  银姬和金姬不敢置信的看向雨默。
  这小东西竟然是巫师,怎么看怎么不像啊,两人四只眼睛齐齐看向阿乌,寻求解答。
  阿乌在人界的时候是知晓兰家的家底的,但这小东西,他记得还在学习期,不算是正式的巫师,但基于他之前带金姬和银姬过来,已经触怒了小狼,不能再生事了,只能点头,期望能让小狼之后别太找他麻烦。
  “没错,她是巫师!”
  “怎么可能!”银姬不信道,巫师在山海界可说是非常稀有的。
  金姬却是表情镇定,这小妖是什么人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不能让她被狼妖王给夺了去。
  “犬妖王,我这提议如何?可能接受?”
  小狼思考良久后,收起了妖气。
  璃王见小狼收了妖气,想是化险为夷了,他不禁松了口气。
  小狼其实并没有完全相信他,但作为首领,要顾忌的事情太多,他刚才因为惊见雨默受了伤,气怒难消,可冷静下来后,却清楚两人真要打起来,副作用太多,何况雨默受了伤需要治疗,若是延误了,他会后悔终生的,当务之急还是带她回去,找巫师看看比较要紧。
  “那我就代她谢过璃王的火魔果了,但……”他嘴角微微勾了勾,“既然璃王这么有诚意,送个三颗应该不打紧吧。”
  不能打,那秘宝他却要定了,到时让默默全吃了,有病治病,没病强身健体。
  他看向璃王,等着他回答,表情狡黠。
  璃王:“……”
  这要是不给,就是没诚意了,之前的努力就等于白费了。
  这亏他是必须要吃的。
  “呵呵,客气,客气!”
  自己挖的坑,咬着牙也要往下跳。
  第75章 一群田园犬(1)
  雨默醒来的时候已是四天后,这四天她昏睡不醒,小狼亲力亲为的照顾她,犬妖族的大巫师被他召唤了十几次,由于她一直沉睡,且高烧不退,大巫师也找不出原因,被小狼斥责的狗血淋头,以致于一听到小狼的召唤,他的腿就不由自主的抖。
  到了第三天,璃王信守承诺的派人送来了三颗火魔果,小狼一颗都没有私藏,让巫师将它们磨成了粉,混着水给昏迷中的雨默服下。
  这火魔果果然是宝物,雨默服下后很快就退了烧,在林海所受的伤也慢慢自动愈合了。
  到了第四天傍晚,她终于醒了。
  醒时,她有些怔愣,完全不知道身处何地,仿佛自己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她抬手想揉揉惺忪的眼睛,视线触及双手时,竟发现手不再是毛茸茸了的狗爪子了,她一惊,瞪大了眼睛,将手翻来覆去的看。
  纤纤玉手,宛如溪水般柔美,十指尖尖,指若春葱,这的确是她熟悉的一双手,可奇怪的是,右手指上那些为了磨练外科手术,操刀留下的茧子却不见了,食指面上因为需要压住刀背留下的红色线状痕迹也消失了,一双手可谓是又白又嫩。
  这是怎么回事?
  还有……
  她放下手,瞪着眼前雕梁画栋的地方,这里又是哪里?
  只见殿内云顶檀木作梁,琉璃玉璧为灯,珍珠为纱幔,范金为柱础。
  这简直就像是电视剧里的皇宫啊。
  她躺的地方更是豪华到咋舌,是一张八尺宽的沉香木床,芳香扑鼻,闻着就提醒神脑,床顶悬着银丝宝罗帐,天蓝色基底,帐上绣着花鸟鱼虫,惟妙惟肖,微微风起时,如坠云幻海一般,远处还有一张贵妃榻,榻上设着紫玉香枕,铺着软纨,俨然是后妃寝殿的气派,而且绝对是品级很高的那种妃。
  雨默觉得自己一定还在梦里,不然先前还在那林海里受苦,怎么醒来就高床软枕了。
  她蹒跚的下了床,刚走一步,就给长及地的裙子给绊了一跤,幸好扶住了前头的一张椅子才没跌个狗吃屎,她垂首,惊愣的看着自己的穿着。
  这特么是谁给她换上的?
  她身上是一件月白色的对振式收腰罗裙,双袖宽大,如一对蝴蝶翅膀,水芙色的小花淡淡的开满双袖,这料子,这绣工,放在二十一世纪,绝对是博物馆里珍藏级别的东西,但是她不喜欢,穿那么飘逸做什么,是要她学小龙女呢,还是学女鬼聂小倩,行动起来多不方便,她三下五除二,将裙子撩起来,在膝盖往上五公分的地方打了个结,让一条大长裙成了一条直筒短裙。
  她哼道,“这才叫裙子!”
  不知道是不是睡得太久了,腿异常酸软,只能勉强扶着椅子站着,她来回张望,发现这殿中异常的明亮,像是有日光灯似的,不由抬头,立时看到了殿顶上悬着的一颗巨大的白珠子。
  这不会就是传说中……小说中……电视剧中,必定会出现的神一样的装逼利器夜明珠吧。
  看着像!
  那颗夜明珠像是在回应她一般,愈发熠熠生光了,宛若明月一般,照在地上,地上便如铺的是白玉一般。
  第76章 一群田园犬(2)
  不对!
  雨默的脚丫子在地上磨了磨,不是像白玉,而是真的是白玉,她就说嘛,怎么没毯子,脚底却依旧暖洋洋的。
  这白玉地板不仅暖,还内嵌金珠,每一块都在内里凿了好看的花瓣,花瓣鲜活玲珑,连花蕊也细腻可辨,赤足踏上只觉温润,却不会硌着脚,让走在上头的人顿有一种步步生玉莲的感觉。
  这简直是奢靡到人神共愤啊。
  哪个混蛋这么土豪!用那么好的玉和金子铺地板,这要是换成钱,能救济多少民间的小动物保护中心,她不禁蹲下,用手指抠,看能不能把里头的金珠子抠出来。
  蹲下时,耳畔落下一两根青丝,她抬手抚回耳后,突然觉得脑袋有点沉,下意识的往头顶摸了摸,这一摸又震惊了,斜眼看向正对着自己的一个铜镜,平日里清汤挂面的头发被绾起了一个松松的云髻,随意的戴上了绘银挽带,带上还绣着精致的玉兰花,每一朵都是含苞待放的状态,因为过于活灵活现,仿佛鼻尖已经能闻到它的花香了。
  她往日里并不打扮,牛仔体恤足矣,可现在却是黛眉轻点,清丽不失丝丝妩媚,她从来都知道自己长得挺好看的,却不知道自己也能美成这样,宛如步入凡尘的仙子。
  看着镜中美丽的自己,她竟第一次有了自拍的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