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
  悯之那时候是真的很红很红,几家大品牌甚至想邀请她做童星代言人拍广告,后来被陆季行拒绝了,表示悯之还小,不适合做这些,节目结束后,悯之就没再出来过了,偶尔爸爸带着她去机场的时候才会出现在镜头前。
  有人叫她名字,她会礼貌地和大家挥手,经常坐在行李车上,乖乖地被爸爸推着,或者趴在爸爸怀里,娇娇地和人打招呼。
  再后来悯之跟着奶奶去了国外,住了几年又回来,大家对她的热情也就随着她的消失渐渐消散了。
  没想到隔了十多年竟然以这种方式重新出现。
  没长残,更好看了。
  依旧还是人见人爱的小天使。
  可惜被宋易拐跑了。
  还高调又风骚地全方位攻占着她,简直没眼看。
  ……
  悯之暴露的那天去上陆逸之的课,这本来没什么的,顶多看着二哥哥衣冠楚楚地站在讲台上,会让她觉得好笑罢了。
  那是下午第一节 课,秋困像个魔咒一样诅咒着每个灵动的小脑瓜,在老师到来之前,一个个哈欠连天地趴在桌子上补觉,听说是个新老师,一个个祈祷新老师宽容一点,公开课就不要为难他们了,除此之外,并没有别的想法,老师是丑是是美是男是女,他们都不关心。
  窗外阳光好得刺眼,蒸腾的热气和空调风激烈地殊死对抗,宁宁进来的时候,仿佛重生似的吸了一口冷气。妆都花了,她一面拿着小粉扑矮身补妆,一面吐槽这该死的天气。
  “秋老虎啊秋老虎,真希望能下场雨,最好是暴雨,就让整个城市被大雨倾倒吧!”
  悯之捧着杯子一下一下地啜饮着热水,大姨妈让她浑身冰冷舒爽,丝毫不畏秋老虎了呢!
  她歪头看了宁宁一眼,“天气预报说今天中到大雨诶。”
  宁宁指了指窗外,“你莫不是没睡醒?”
  那日头毒得能把人晒化了。
  悯之把保温杯合上,淡淡地点点头,“或许今天龙王翘班了。”
  “我觉得你说得对。”
  陆逸之手里提着一个提包,西装革履,身姿挺拔,几乎是踩着铃声走了进来。
  起初人群小小地骚动了一下,继而骚动扩大成骚乱,最后演变成一场小型的躁动现场,陆逸之抬眼看了下众人,“我知道我这张脸对你们来说很有吸引力,但得不到的,还是学会漠视的好。”
  下面笑成一团。
  他轻轻扣了下桌子,“稍稍安静一下,我先做个自我介绍,我叫陆逸之,毕业于纽约大学哲学系,这节课以后都由我带。下面我来简单说一下授课计划……”
  宁宁忽然捂了下胸口,“感觉好像被什么撞了一下。”
  悯之把她手拿开,“是错觉。”
  “不,是爱。”宁宁早知道悯之的二哥哥来学校教书,也知道陆遥之兄弟两个的颜值逆天,但从屏幕里看人,和确切看到,完全是两种不一样的的感觉,这长相也太有优越感了吧!长成这样可真过分啊!
  悯之摇头,“我二哥哥放诞不羁爱自由,你肖想他还不如肖想我呢!”
  “别,我可不敢和宋易抢人。”
  起初并没有人把陆逸之和陆悯之联想起来,只是联想到了陆遥之而已,毕竟两个人长得也太像了,一看就知道是双胞胎。
  只是课间的时候陆逸之径直走向了悯之,在她面前的位置上坐了下来,问她,“我周末回趟家,你要不要跟我一块儿回去?”
  在那电光火石的一刹那,所有人福至心灵地反应了过来!
  陆季行的那个女儿!?
  众人恍然大悟。
  悯之捧着脸看陆逸之,左瞧瞧,右瞧瞧,越瞧越好笑,终于动手戳了戳他的脸,“二哥哥你好像悬疑剧里的变态男老师。”眼神像,气质像,哪哪都像。
  悯之说完才应了声,“回去,大哥哥好不容易也要回家一趟,我当然要回去见他一面啦!”
  逸之没计较她那破比喻,捏了捏她的脸。妹妹不和宋易在一起的时候,怎么看都是可爱的。
  而宋易仿佛故意和他作对似的,趁着课间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宁宁冲悯之挤眉弄眼一阵,识趣地挪了个位置给宋易。
  宋易微笑着说了声,“谢谢。”尔后抬头看陆逸之,恭恭敬敬地欠身,“二哥好。”
  陆逸之眉毛皱得能夹死一只蚊子,“你来做什么?”
  “陪女朋友上课。”宋易无比坦然,微笑点头,“顺便带她去吃晚饭。”在陆逸之冰冷的目光中,顽强地表达完了自己的想法,“然后看电影。”
  这种顶风作案的感觉,实在是很美妙呢!
  他直觉陆逸之很想抽他,他在对方开口之前又抢白了一句,“十点之前我会送悯之回来的。”
  他不说这句还好,一说陆逸之就火大,隔着一张桌子,陆逸之去揪宋易的衣领,“你给我老实点儿。”
  宋易抬手做投降的姿势,“哪方面?我……尽量。”
  上课铃响了,陆逸之狠狠甩开了他衣服,对着悯之哼了声,“真不知道你喜欢他哪一点。”
  悯之捂了捂脸,踢了踢宋易的腿,“你怎么来了?”
  宋易捉住她的手提到嘴边亲了亲,低沉着声音说,“想你了,想得吃不下饭,睡不好觉,即便顶着三十八度的高温,还有你哥哥想杀我的目光,我也想来见你一面。”
  悯之:“……”
  一节大课两个小时,临下课的时候,突然起了狂风,太阳倏忽隐在了乌云背后,豆大的雨滴酝酿着砸了下来,等下课的时候已经演化成瓢泼大雨。
  陆逸之被学生绊住了脚,为了避免世界大战,悯之赶紧推着宋易出了教室。
  雨比想象的还要大,蜿蜒的水流都来不及流入下水道,在地上圈起一个又一个水坑。
  一个女孩子哀嚎,“啊,我的鞋子不能泡水啊!”
  悯之低头看了眼自己的绒面小凉鞋,这真是在场女孩子的心声啊!
  所有人都围在教学楼的廊沿下,有伞的撑着伞走了,没伞的等人来救,一些人在观望,这么大的雨太过罕见,即便撑着伞也不好过。
  有男生忽然背起了自己的女朋友,两个人冲进了雨幕,周围人起哄着,比自己被男朋友背了还高兴。
  也有其他的小情侣,女孩子撒娇似地哼着,“学着点儿啊!”
  不知道被刺激了还是怎样,陆续又有男生背自己女朋友走了。
  起哄声更热烈了。
  宋易忽然看向悯之,不知在思考什么,然后忽然矮下身来,拽住她一只手,搭在自己肩膀上,“上来。”
  悯之“啊?”了一声。
  “虽然我觉得这并不是最合理的解决办法,但对于第一次恋爱的我来说,别的男朋友能做的,我也希望能给我女朋友。嗯?女朋友。”
  悯之抿唇笑了声,爬到他背上,一手撑着伞,一手搂住他的脖子。
  宋易挽住她两条细长的腿,感受着背上的重量,还有她胳膊上的力度,那种身体相贴的感觉,虽然没有亲吻和抚摸来得强烈,但却让他有一种无与伦比的满足感。
  他没有像别的男生一样快速地奔跑在雨中,他步伐甚至可以称得上是缓慢,就像平时散步一样慢慢地走着。
  周围人行色匆匆,他只低声说了句,“搂紧我。”
  悯之应声搂得紧了些。
  “你知道我为什么走得这么慢吗?”
  “为什么?”
  “背着你的感觉让我着迷,我想多背你一会儿,多和你待一会儿,如果你现在能亲我一下,就更好了。”
  悯之:“……”
  “你在犹豫什么?”
  “没有。”
  “那为什么还不亲我?”
  悯之鼓了鼓腮帮子,决定不和病人计较,凑到他脸上亲他。
  宋易刚刚好扭过头来,嘴唇对嘴唇。
  悯之锤了他一下,“真的好想打你呀!”
  作者有话要说:  昨晚熬夜太晚,今天一整天都不太对劲,抱歉磨蹭到现在~发波红包补偿~
  老规矩,2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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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章 高调的会长五
  “我很讨厌别人对我动手动脚, 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但如果是你, 我觉得可以接受, 甚至有点儿期待。”宋易说, “不过打我,我怕累着你宝贝。而且对我来说, 这个语句很容易让我联想到一些不那么健康的东西。在我身上,一些男人的劣根性会显得格外明显一些, 但为了长久得到你, 所以在克制着, 希望你明白,女朋友。”
  他话很多地表述了一大段。
  悯之趴在他肩膀上, 狠狠地戳了下他的脸,“你是怎么做到可以无耻得这么坦荡的?”
  “天生的。”
  “那你很棒哦~”
  “嗯, 多谢夸奖。”
  悯之捂住了他的嘴巴,“我觉得你暂时不要说话的好。”
  ……
  宋易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不了解的人会觉得他这个人看起来阴沉难相处, 和寻常意义上的高冷也不是一个感觉,就是阴沉沉的, 心事很重的样子。他的确是个优秀的人, 所有脾气古怪些倒也不是让人难以接受。
  稍稍了解他一些,会发现他这个人有些极端, 爱一样东西会费尽心思地得到手, 不管付出的代价有多大, 值不值得。
  简单或者美化一点来说是有些孩子气吧!属于成年人的那种孩子气。
  周乔会觉得他有些孤僻, 有时候甚至难免会让人怜悯,或许是他太了解他,知道他所有不为人知的往事,那些傲慢和无礼,有时就显得不那么让人难以接受。或许可以称之为好友滤镜,他可以理解甚至谅解他所有过分的行为。
  但陆一鸣就不太能理解他了,他有时候非常不明白,为什么明明很简单就可以解决的事,比如和悯之恋爱,向女朋友的家里人讨好和展现自己,不是最好地消除嫌隙的办法吗?但似乎宋易总是绷着一条线,好像被一种莫名的胜负欲所支配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