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节
“好。喝茶。”师父笑意更浓了。
站在他们之间的我,忍不住好奇,插嘴道:“好奇怪啊,师父!为甚么曾到也说喝茶,不曾到也说喝茶?究竟是为了什么而喝茶啊?”
此话一出,师父和从谂禅师猛然转头望着我,全身不断的因激动而颤抖。
“对啊,什么是喝茶,为什么要喝茶呢?”从谂禅师喃喃的说道。
而师父那双浑浊的眼睛,少有的精光大盛,他用颤抖的双手,紧紧的握住从谂禅师的手道:“我明白了,哈哈,我明白了!吃茶去!吃茶去!”
“吃茶去。”从谂禅师脸上仅有的一丝疑惑,顿时烟消云散,他大笑道:“对,吃茶去!哈哈,明白了!我也明白了!”
两双颤抖的手,紧紧的握在了一起。
积公与从谂,这两个唐朝有名的高僧,就此在彼此的大笑声中得道仙去……
那时我还小,并不理解有道的高僧,往往通过这些平常的语言,就能达到“悟道”的目的,从而飞仙而去,但当时的那一幕,却永永远远铭刻在了我幼小的心灵里,对我的一生都有很大的影响。
而自此以后,“吃茶去”三字,便成了禅林的著名法语。
积公仙去的那一晚,我离开了龙盖寺这个自己生活了多年的地方。
那年,我正好十二岁。
一阵急促的铃声响起,张克惊醒过来。
看来又作古怪的梦了,为什么最近老是这样?
摸了摸发痛的脑袋看向闹钟,不好!已经八点一刻了,天哪,如果今天再迟到,自己一定会被那个老不死给宰掉!
飞快的翻身起床,一边刷牙漱口一边穿上衣裤,然后他以即使是奥林匹克的短跑冠军也难以比拟的速度,窜上了汽车,冲研究所飞驰而去。
引子二
湖州杼山。
一向冷清的陆羽墓、三癸亭、青塘别业等古绩,最近热闹了起来。
一个多月前,来了一队考古团,待在陆羽墓附近扎起帐篷,大肆挖掘。
这个自从唐贞元二十二年以来,就一直是中外茶人中心的圣地,传出的喧闹声,引来了许多附近居民的好奇。
年过五十的夜轩教授,站在越来越深的挖掘坑前,面无表情的向下望着。
已经三十多天了,陆羽的棺木还是没找到,这根本就是没道理的。
自己带来的光谱分析仪等等设备,明明清晰的指出陆羽墓地下十六米处,有一个不大的正方形空间。
而在那个空间的正中央,有个直径二米、长三米的长方形物体,那应该就是那个传奇人物的棺材。
可是挖到仪器标识的地方,却什么也没有找到。
不光如此,他不死心的决定再向下多挖了十米,可是依然什么都没发现。
整个考古团队都因为这样呆滞的状况,变得不稳定起来,许多人都产生了不满的情绪,有人甚至对他有了猜疑。
但是不管怎样,这个行动都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赞助商已经开始不耐烦了,什么都好,至少要让自己尽快找出些可以证明陆羽存在的东西。
就在他考虑是不是需要继续挖深的时候,坑下的队员突然惊呼起来。
由于上边挖掘机的不当操作,土层突然开始塌陷,大块的泥土蜂拥的往下边滚落。
“该死!”夜轩大叫一声,急忙向下跑去,边跑边焦急的吼道:“刘峰,你这家伙到底在搞什么?
把人全都给我带到安全的地方去!“
无线电的另外一头,并没有自己想像中的慌乱惊叫,只有一阵阵粗重的呼吸。
夜轩又大声骂了几句,耳机里才传出了刘峰干涩、激动、颤抖的回答:“教授,你最好下来看看。”
“发生了什么事?”夜轩似乎预感到了什么,他飞快的跑上起降机,心脏不停地“怦怦”狂跳。
刘峰似乎所有的注意力都被吸引住了,耳机里传出的又只是呼吸,沉重急促的呼吸。
夜轩教授缓缓地靠近坑底,夕阳的余晖,黯淡的照亮着这个硕大的地方。
他隐约看到所有的队员都淩乱的呆站在原地,视线无一例外地望着南方。
他顺着他们的眼神望去,只看了一眼,顿时全身的血液都沸腾了起来。
他紧紧的抓住栏杆的扶手,大脑一阵晕眩。
坑底视线的尽头,一个不大的空间露了出来。仔细看,甚至能看到静静摆放在正中央的黑褐色棺木。
夜轩教授闭上眼睛,强忍着不让眼泪流下来。
陆羽,我终于抓住你了……
引子三
当夕阳的最后一丝惨红,淡淡的染在格陵兰那一望无际的冰原时,杨俊飞正舒适的坐在雪人酒吧宽大温暖的毛毡椅上,打着桥牌。
这个酒吧处在离号称最北极的城市——采金者市,约六十公里的地方,而距加拿大最北方的小镇伐特霍布,也有二百多公里。
虽然说它是丹属地,但是因为这里实在太过贫瘠荒凉了,再加上前一阵子采金者市周边的金矿已经所剩无几,移民也开始大量的流散了。
当然,相对的,这里的人气更加日渐清淡起来。
雪人酒吧是在采金热潮时开业的,平时还兼营食宿业务,而女主人则是个微胖的丹麦人。
杨俊飞三天前来时,就喜欢上了这里安逸恬静的气氛。
自己可以独个儿一边手拿着高脚杯喝着杜松子酒,一边望着厚厚的玻璃窗外晶莹的纯洁大地,没有人再在自己的耳旁指手画脚,要求自己调查这个、监视那个。
嘿,也可以抽空伸个懒腰了!
“达克,你的牌!”他用手磕了磕楠木桌子,提醒身旁那个正用眼睛死死盯着玻璃窗上厚厚冰层的西方人。
“天!”那个叫达克的西方人,夸张的用手捂着头叫道:“零下三十度!今天又回不了家了。”
杨俊飞笑了笑道:“也不错嘛,你就勉为其难的陪我喝个通宵好了。”
达克眼睛一亮,却满脸为难的样子,苦恼的说:“我妻子一向不喜欢我喝酒,而且我还参加了戒酒联谊会……”
“没关系,贵夫人现在应该还留在家里平安的准备晚餐吧。况且大雪都把伐特霍布的街道封住了,相信戒酒联谊会这几天也会放假。
“嘿,放着这么大好的机会,不痛快的喝上几杯的话,太对不起自己了!而且你不说我不说,又会有谁知道呢?”
听着杨俊飞的诡辩,这个达克竟然像拣到宝一般边忠厚的笑,边不住的点头,最后终于忍不住说出了大实话。
“可是……我还患有胃病!”
“嗯、嘿,胃病算什么……”眼看就要找到酒伴了,杨俊飞当然不会让到嘴的肥羊溜掉,“我跟你说啊,胃病这种东西……”
他卖力的替身旁的西方人,做进一步的洗脑工作。他的眼睛依旧犀利有韵,一副恨铁不成钢的可恨神情,可是却丝毫没有教唆某位患有胃病的老实人喝酒的惭愧。
酒,是他的最爱,但总是一个人喝时,的确会让人寂寞的。于是碰巧在他感到寂寞的时候,遇到他的倒楣鬼就产生了。
就在他手脚并用、大张旗鼓、口若悬河的从法国大革命,再次讲到酒对胃的好处时,达克明显动摇了。
现在的他,几乎完全相信了酒这种东西——特别是珍藏了一百年以上的烈性科尼藩酒,是治疗胃病的唯一良药。
也就在他正犹豫着是不是先来一杯潘趣鸡尾酒的时候,酒吧的门突然被打开了。
杨俊飞不悦的转过头,看了一眼那个发出很大的噪音、打断自己伟大演讲的人。
没想到的是,那个刚进门的人,也正打量着自己。
来人也是个东方人,是女人。
虽然穿着厚厚的羽绒服显得有些臃肿,不过还是遮盖不住高瘦的身材。
取下帽子,瀑布般的乌黑头发,顿时洒了下来。
由于开门时那声突然的巨响,酒吧里所有人的视线不由都聚集在了她身上,当她拉下头巾露出自己的脸时,整个喧闹的房间顿时安静了下来。
惊艳!这是所有人的第一个感觉。
这个东方女人大约只有二十多岁,却带着让人窒息的美。
也许是看惯了男人们脸上的惊讶,她微微的冲所有人笑了笑,迳自走到杨俊飞对面的椅子上,和他面对面坐了下来,一边用黑白分明的美目注视着他,一边在嘴角露出淡淡的笑意。
“我认识你吗?美丽的小姐。”
虽然杨俊飞有一丝不好的预感,但还是礼貌的用商业语气问道。
谁知道这句话,竟然惹得这位美女眼圈红起来,她以一种不可思议和悲痛欲绝相糅合的语气叫起来:“天哪!你!你竟然忘记了我!”
“难道……我们在某个地方见过?”杨俊飞很镇定的挠挠脑袋,然后又很有把握的说道:“不可能,像你这样的大美人,我怎么可能见了还会忘掉……”
这个美人用双眼吃惊的盯着他,许久,突然的用手捂着脸哭起来,像是受到了莫大的打击。
她一边抽泣着,一边说:“你忘了吗?我……我是你的未婚妻紫雪啊!”
“什么?”这种戏剧化的发展,让所有人都跌破了眼镜。
杨俊飞愣了愣,喃喃道:“我什么时候多了一个未婚妻了!我,我怎么不知道?”
这个自称是他的未婚妻的紫雪,哭的更厉害了,那种楚楚可怜的样子,说有多动人就有多动人,惹得几个喝了些烈酒的克朗代克年轻人热血沸腾、义愤填膺的走过来,想轻微的体罚一下这位糊涂的未婚夫。
本来还想继续装糊涂下去的杨俊飞,自愧不如的看着这位纯演技派的美女,明白再这样下去,自己宝贵的假期又会泡汤掉,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将她拉到了房里。
“杨俊飞。男,三十一岁。二十岁时,开始就读于美国麻萨诸塞州的麻省理工大学物理系,并连续两年得到最高奖学金。
“可是这样优秀的他,却在大三时因为某件事突然申请退学。嘻嘻,这件事至今仍在麻省理工学院里流传甚广,被引以为学院的十大不可思议之一……”
紫雪有趣的看着杨俊飞阴晴不定的脸,一边扳着手指,一边如数家珍的说着某人的历史。
正想盘问她来历的杨俊飞,被她一阵抢白下,不怒反笑的坐到床沿上问:“你还知道什么?”
紫雪用手撑住头,可爱的冲他吐了吐舌头:“二十三岁时,这个男人在纽约开了一家名叫‘念冰’的侦探社。
“虽然这家侦探社的名字有些类似于酒吧,但是它的社长却不是像嬉皮那样含糊的人……他成功的解决了许多都市里的疑难杂症,赢得了‘侦探杀手’的美名,当然也让自己的钱包狠狠的鼓了起来!”
“很好!”杨俊飞拍起手来,他喝了一口这个酒吧里出名的藩趣酒,面带微笑的问:“然后呢?接下来的剧情,应该是讲述那个突然出现在这个男人身前、打乱他休假大计的妙龄女郎身上了吧。”
虽然在笑,但是他的眼神中却透着一丝刺骨的寒气。
“嗯,剧本的设定的确是这样!”紫雪认真的点点头,嘴角却挂上了一点点的狡讦。
“这个妙龄少女叫紫雪,是某位有茶道偏好的教授的学生兼助手,几天前,正当这个少女二十二岁生日的那个晚上,教授得到了一个消息。”
她用眼睛注视着对面这个英俊的男人,看到他依旧漠不关心的喝着酒,轻轻的笑了一声,丝毫不气馁的,继续用自己富有诱惑力的甜美声音讲述道:“据说中国湖州有个考古专案。又据说那个考古项目有了些小小的进展。教授很想知道具体的情况。
“然后在偶然中,女孩的好朋友提供了一个有用的资讯,说大名鼎鼎的侦探杨俊飞,正在离这里不远的某个小酒吧里喝闷酒,还无聊的准备怂恿某些患有胃病的加拿大笨蛋,喝通宵的科尼藩酒。
站在他们之间的我,忍不住好奇,插嘴道:“好奇怪啊,师父!为甚么曾到也说喝茶,不曾到也说喝茶?究竟是为了什么而喝茶啊?”
此话一出,师父和从谂禅师猛然转头望着我,全身不断的因激动而颤抖。
“对啊,什么是喝茶,为什么要喝茶呢?”从谂禅师喃喃的说道。
而师父那双浑浊的眼睛,少有的精光大盛,他用颤抖的双手,紧紧的握住从谂禅师的手道:“我明白了,哈哈,我明白了!吃茶去!吃茶去!”
“吃茶去。”从谂禅师脸上仅有的一丝疑惑,顿时烟消云散,他大笑道:“对,吃茶去!哈哈,明白了!我也明白了!”
两双颤抖的手,紧紧的握在了一起。
积公与从谂,这两个唐朝有名的高僧,就此在彼此的大笑声中得道仙去……
那时我还小,并不理解有道的高僧,往往通过这些平常的语言,就能达到“悟道”的目的,从而飞仙而去,但当时的那一幕,却永永远远铭刻在了我幼小的心灵里,对我的一生都有很大的影响。
而自此以后,“吃茶去”三字,便成了禅林的著名法语。
积公仙去的那一晚,我离开了龙盖寺这个自己生活了多年的地方。
那年,我正好十二岁。
一阵急促的铃声响起,张克惊醒过来。
看来又作古怪的梦了,为什么最近老是这样?
摸了摸发痛的脑袋看向闹钟,不好!已经八点一刻了,天哪,如果今天再迟到,自己一定会被那个老不死给宰掉!
飞快的翻身起床,一边刷牙漱口一边穿上衣裤,然后他以即使是奥林匹克的短跑冠军也难以比拟的速度,窜上了汽车,冲研究所飞驰而去。
引子二
湖州杼山。
一向冷清的陆羽墓、三癸亭、青塘别业等古绩,最近热闹了起来。
一个多月前,来了一队考古团,待在陆羽墓附近扎起帐篷,大肆挖掘。
这个自从唐贞元二十二年以来,就一直是中外茶人中心的圣地,传出的喧闹声,引来了许多附近居民的好奇。
年过五十的夜轩教授,站在越来越深的挖掘坑前,面无表情的向下望着。
已经三十多天了,陆羽的棺木还是没找到,这根本就是没道理的。
自己带来的光谱分析仪等等设备,明明清晰的指出陆羽墓地下十六米处,有一个不大的正方形空间。
而在那个空间的正中央,有个直径二米、长三米的长方形物体,那应该就是那个传奇人物的棺材。
可是挖到仪器标识的地方,却什么也没有找到。
不光如此,他不死心的决定再向下多挖了十米,可是依然什么都没发现。
整个考古团队都因为这样呆滞的状况,变得不稳定起来,许多人都产生了不满的情绪,有人甚至对他有了猜疑。
但是不管怎样,这个行动都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赞助商已经开始不耐烦了,什么都好,至少要让自己尽快找出些可以证明陆羽存在的东西。
就在他考虑是不是需要继续挖深的时候,坑下的队员突然惊呼起来。
由于上边挖掘机的不当操作,土层突然开始塌陷,大块的泥土蜂拥的往下边滚落。
“该死!”夜轩大叫一声,急忙向下跑去,边跑边焦急的吼道:“刘峰,你这家伙到底在搞什么?
把人全都给我带到安全的地方去!“
无线电的另外一头,并没有自己想像中的慌乱惊叫,只有一阵阵粗重的呼吸。
夜轩又大声骂了几句,耳机里才传出了刘峰干涩、激动、颤抖的回答:“教授,你最好下来看看。”
“发生了什么事?”夜轩似乎预感到了什么,他飞快的跑上起降机,心脏不停地“怦怦”狂跳。
刘峰似乎所有的注意力都被吸引住了,耳机里传出的又只是呼吸,沉重急促的呼吸。
夜轩教授缓缓地靠近坑底,夕阳的余晖,黯淡的照亮着这个硕大的地方。
他隐约看到所有的队员都淩乱的呆站在原地,视线无一例外地望着南方。
他顺着他们的眼神望去,只看了一眼,顿时全身的血液都沸腾了起来。
他紧紧的抓住栏杆的扶手,大脑一阵晕眩。
坑底视线的尽头,一个不大的空间露了出来。仔细看,甚至能看到静静摆放在正中央的黑褐色棺木。
夜轩教授闭上眼睛,强忍着不让眼泪流下来。
陆羽,我终于抓住你了……
引子三
当夕阳的最后一丝惨红,淡淡的染在格陵兰那一望无际的冰原时,杨俊飞正舒适的坐在雪人酒吧宽大温暖的毛毡椅上,打着桥牌。
这个酒吧处在离号称最北极的城市——采金者市,约六十公里的地方,而距加拿大最北方的小镇伐特霍布,也有二百多公里。
虽然说它是丹属地,但是因为这里实在太过贫瘠荒凉了,再加上前一阵子采金者市周边的金矿已经所剩无几,移民也开始大量的流散了。
当然,相对的,这里的人气更加日渐清淡起来。
雪人酒吧是在采金热潮时开业的,平时还兼营食宿业务,而女主人则是个微胖的丹麦人。
杨俊飞三天前来时,就喜欢上了这里安逸恬静的气氛。
自己可以独个儿一边手拿着高脚杯喝着杜松子酒,一边望着厚厚的玻璃窗外晶莹的纯洁大地,没有人再在自己的耳旁指手画脚,要求自己调查这个、监视那个。
嘿,也可以抽空伸个懒腰了!
“达克,你的牌!”他用手磕了磕楠木桌子,提醒身旁那个正用眼睛死死盯着玻璃窗上厚厚冰层的西方人。
“天!”那个叫达克的西方人,夸张的用手捂着头叫道:“零下三十度!今天又回不了家了。”
杨俊飞笑了笑道:“也不错嘛,你就勉为其难的陪我喝个通宵好了。”
达克眼睛一亮,却满脸为难的样子,苦恼的说:“我妻子一向不喜欢我喝酒,而且我还参加了戒酒联谊会……”
“没关系,贵夫人现在应该还留在家里平安的准备晚餐吧。况且大雪都把伐特霍布的街道封住了,相信戒酒联谊会这几天也会放假。
“嘿,放着这么大好的机会,不痛快的喝上几杯的话,太对不起自己了!而且你不说我不说,又会有谁知道呢?”
听着杨俊飞的诡辩,这个达克竟然像拣到宝一般边忠厚的笑,边不住的点头,最后终于忍不住说出了大实话。
“可是……我还患有胃病!”
“嗯、嘿,胃病算什么……”眼看就要找到酒伴了,杨俊飞当然不会让到嘴的肥羊溜掉,“我跟你说啊,胃病这种东西……”
他卖力的替身旁的西方人,做进一步的洗脑工作。他的眼睛依旧犀利有韵,一副恨铁不成钢的可恨神情,可是却丝毫没有教唆某位患有胃病的老实人喝酒的惭愧。
酒,是他的最爱,但总是一个人喝时,的确会让人寂寞的。于是碰巧在他感到寂寞的时候,遇到他的倒楣鬼就产生了。
就在他手脚并用、大张旗鼓、口若悬河的从法国大革命,再次讲到酒对胃的好处时,达克明显动摇了。
现在的他,几乎完全相信了酒这种东西——特别是珍藏了一百年以上的烈性科尼藩酒,是治疗胃病的唯一良药。
也就在他正犹豫着是不是先来一杯潘趣鸡尾酒的时候,酒吧的门突然被打开了。
杨俊飞不悦的转过头,看了一眼那个发出很大的噪音、打断自己伟大演讲的人。
没想到的是,那个刚进门的人,也正打量着自己。
来人也是个东方人,是女人。
虽然穿着厚厚的羽绒服显得有些臃肿,不过还是遮盖不住高瘦的身材。
取下帽子,瀑布般的乌黑头发,顿时洒了下来。
由于开门时那声突然的巨响,酒吧里所有人的视线不由都聚集在了她身上,当她拉下头巾露出自己的脸时,整个喧闹的房间顿时安静了下来。
惊艳!这是所有人的第一个感觉。
这个东方女人大约只有二十多岁,却带着让人窒息的美。
也许是看惯了男人们脸上的惊讶,她微微的冲所有人笑了笑,迳自走到杨俊飞对面的椅子上,和他面对面坐了下来,一边用黑白分明的美目注视着他,一边在嘴角露出淡淡的笑意。
“我认识你吗?美丽的小姐。”
虽然杨俊飞有一丝不好的预感,但还是礼貌的用商业语气问道。
谁知道这句话,竟然惹得这位美女眼圈红起来,她以一种不可思议和悲痛欲绝相糅合的语气叫起来:“天哪!你!你竟然忘记了我!”
“难道……我们在某个地方见过?”杨俊飞很镇定的挠挠脑袋,然后又很有把握的说道:“不可能,像你这样的大美人,我怎么可能见了还会忘掉……”
这个美人用双眼吃惊的盯着他,许久,突然的用手捂着脸哭起来,像是受到了莫大的打击。
她一边抽泣着,一边说:“你忘了吗?我……我是你的未婚妻紫雪啊!”
“什么?”这种戏剧化的发展,让所有人都跌破了眼镜。
杨俊飞愣了愣,喃喃道:“我什么时候多了一个未婚妻了!我,我怎么不知道?”
这个自称是他的未婚妻的紫雪,哭的更厉害了,那种楚楚可怜的样子,说有多动人就有多动人,惹得几个喝了些烈酒的克朗代克年轻人热血沸腾、义愤填膺的走过来,想轻微的体罚一下这位糊涂的未婚夫。
本来还想继续装糊涂下去的杨俊飞,自愧不如的看着这位纯演技派的美女,明白再这样下去,自己宝贵的假期又会泡汤掉,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将她拉到了房里。
“杨俊飞。男,三十一岁。二十岁时,开始就读于美国麻萨诸塞州的麻省理工大学物理系,并连续两年得到最高奖学金。
“可是这样优秀的他,却在大三时因为某件事突然申请退学。嘻嘻,这件事至今仍在麻省理工学院里流传甚广,被引以为学院的十大不可思议之一……”
紫雪有趣的看着杨俊飞阴晴不定的脸,一边扳着手指,一边如数家珍的说着某人的历史。
正想盘问她来历的杨俊飞,被她一阵抢白下,不怒反笑的坐到床沿上问:“你还知道什么?”
紫雪用手撑住头,可爱的冲他吐了吐舌头:“二十三岁时,这个男人在纽约开了一家名叫‘念冰’的侦探社。
“虽然这家侦探社的名字有些类似于酒吧,但是它的社长却不是像嬉皮那样含糊的人……他成功的解决了许多都市里的疑难杂症,赢得了‘侦探杀手’的美名,当然也让自己的钱包狠狠的鼓了起来!”
“很好!”杨俊飞拍起手来,他喝了一口这个酒吧里出名的藩趣酒,面带微笑的问:“然后呢?接下来的剧情,应该是讲述那个突然出现在这个男人身前、打乱他休假大计的妙龄女郎身上了吧。”
虽然在笑,但是他的眼神中却透着一丝刺骨的寒气。
“嗯,剧本的设定的确是这样!”紫雪认真的点点头,嘴角却挂上了一点点的狡讦。
“这个妙龄少女叫紫雪,是某位有茶道偏好的教授的学生兼助手,几天前,正当这个少女二十二岁生日的那个晚上,教授得到了一个消息。”
她用眼睛注视着对面这个英俊的男人,看到他依旧漠不关心的喝着酒,轻轻的笑了一声,丝毫不气馁的,继续用自己富有诱惑力的甜美声音讲述道:“据说中国湖州有个考古专案。又据说那个考古项目有了些小小的进展。教授很想知道具体的情况。
“然后在偶然中,女孩的好朋友提供了一个有用的资讯,说大名鼎鼎的侦探杨俊飞,正在离这里不远的某个小酒吧里喝闷酒,还无聊的准备怂恿某些患有胃病的加拿大笨蛋,喝通宵的科尼藩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