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严
  阿芬与晓天的婚宴是关山的喜事,自然每人都要去的。
  陆行焉心想,自从谢公子来关山,他差不多都是呆在山上的,来来去去见到的只有她和张大娘两个人。
  她便邀请谢公子一起去。
  谢公子说:“我不去,还得下山,多麻烦。”
  陆行焉:“山下也很热闹。”
  “真有那么热闹你怎么不住在山下?”
  “我不喜欢热闹。”
  “那你干嘛去凑热闹。”
  陆行焉无法和他有效沟通,她左思右想,道:“阿芬是员外的女儿,她的婚席上有许多美味佳肴,我想你过惯金尊玉贵的日子,这段时间在我这里一定委屈了胃口。还有,阿芬婚礼上有许多漂亮姑娘,你不是很喜欢姑娘吗?”
  谢公子见她绞尽脑汁的样子,其实已经转念了。
  他忍着得意,口是心非说:“谁说我很喜欢姑娘了?”
  陆行焉问:  “那到底是去还是不去?”
  既然她已经给足了台阶,谢公子自然是顺势而下。
  关山镇是个蔽塞小镇,合计不过百户人,几乎整个关山都到了阿芬家中参加喜宴。
  人一多,也无人在意谢公子这个外来人口了。毕竟晓天来关山的时间甚至不如谢公子久。
  关山是个不问来路的地方。
  晓天是个一眼看上去就可靠的男子,当初阿芬救了被老虎咬伤的晓天,两人一见钟情,都认定那是天许的良缘。
  晓天从此成为一家之主,礼成后,他要给来宾挨个敬酒。
  晓天不胜酒力,却也得硬着头皮上,诸人在取笑新郎官的过程中,各得其乐。张大娘最爱同人唠叨,尤其,她同阿芬关系很好的。
  只见她对着晓天一通叮咛嘱咐,旁人都打趣说:“张大娘,难怪晓天一见你就跑呢。你可别再说了,再说,只怕他得扔下阿芬逃走了。”
  众人哄堂大笑,张大娘可不是寻常的嘴皮子,她叉腰道:“敢情你们是不和阿芬情同母女,以后她过得怎么样都跟你们没得关系。阿芬似我女儿一样,我自然要多提点和她成婚的人了。”
  晓天,并不是能言善辩之人,甚至有几分木讷。
  他这时竟也知道给张大娘留面子,服服帖帖说道:“我一定会对阿芬好的。”
  原本嬉笑的场面,因晓天这句话变得正式了起来。
  张大娘说:“说了要对阿芬好,便要一辈子的对阿芬好,否则,这关山你是出不去的。”
  谢公子以前以为自己是个喜静的人,这时,却又发现这样热热闹闹的挺好的。
  宾客之间彼此也不相熟,却不问来处,不问出身,不问去处,只问今夕。
  至于人,有酒便能畅谈,谢公子很快就同别人去畅谈天地,将陆行焉丢在一边,好似他在关山已生活许久。
  张大娘同年轻的姑娘们突然地感慨起来:“你们呐,一辈子一定要有个热闹的婚宴。”
  成婚这种事,哪能让年轻姑娘们不向往之呢?众人纷纷讨论起自己心目中的新郎官同喜宴。
  有人见陆行焉只是聆听,便问:“阿九,你呢?”
  陆行焉道:“我不知道呢。”
  张大娘安慰说:“关山还要来人呢,总能遇到个长得好,又能照顾人的。”
  言下之意,谢公子那种长得好,却要被人照顾的男人,阿九你可千万别选他。
  陆行焉对男人这码子事兴致缺缺。
  她同谢公子生活的太近了,吃喝拉撒都要照顾他,在她看来,男人还不就是那么一回事,皮相之下,就是个同自己一样的凡胎罢了。
  有个心直口快的姑娘问:“阿九,你是不是不喜欢男人啊?”
  这便凑巧了,这个时候谢公子刚好经过。
  他停住步子,假装去同别人喝酒,却把耳朵竖起来,屏息凝神地等着答案。
  是了,自己这样好的皮相,只有他不喜欢的女人,哪有会不喜欢他的女人?
  以前,女子们可都是对她求之不得呢。陆行焉视他为无物,一定是不喜欢男人。
  “不是呢,我有过心仪的人。”
  “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是个好看的男人。”
  这个答案令谢公子郁闷了,甚至是震撼——天底下会有比他还好看的男人么?
  陆行焉并不想过多透露自己心事,她便将话题转到了张大娘身上:“你呢,为何还不成婚?”
  “阿九呀,你不再关山长大,你不知道的啦,张大娘是个寡妇,她要给她亡夫守丧四十九年呢。”
  张大娘见被一个不到十五岁的小丫头片子调笑,假装气急败坏说:“就你知道得多,小小年纪不念书,成天想着这些事。”
  陆行焉有时候对张大娘也是不满的,因此见到张大娘惊慌失措,她还有些窃喜。
  谁叫张大娘总是借她的东西却忘了还。
  谢公子对张大娘的八卦可不感兴趣,况且——哪里会有守丧四十九年的规定?八成,不,十成是没人要她,她给自己找台阶下。
  而陆行焉,陆行焉就不同了。
  陆行焉年纪也不大,脾气温和,又会持家,还很安静。
  谁会不喜欢这样的妻子?
  他仍未陆行焉不以为自己是这世上最好看的男子而气恼,一阵剧烈的晕眩倏尔冲上他的脑袋,将他的理智击溃。
  他猛然倒地,身体无法控制地发生痉挛。他面目扭曲,身形佝偻,仿佛一条负伤垂死的野狗。
  当然,这并不是最可怕的。
  最可怕的事,几乎是整个关山的人,都在注视着他这一副面貌。他唯一残存的理智,告诉他他此刻的尊严被所有人踩在脚下。
  陆行焉心中对他发病时间一直有个定数,从没有这样的不规律。
  这样的情形容不得她有慌张的时间。
  在场人自觉地腾出一块空地,陆行焉要在很短的时间内运气,然后将真气渡入谢公子体内抑制毒性。
  其实也只是毒发时狼狈了些,至于谢公子,他身体所有的情况都在陆行焉掌控之中。
  毒被抑制,谢公子昏了过去,她一时为难,她总不能将谢公子背回去。
  晓天这时出面,道:“阿九姑娘,不如今夜你同谢公子宿在厢房,待谢公子醒来后再回山上。”
  即便晓天不说,陆行焉也是要请他帮忙的。
  其中一个身强力壮的中年男子将谢公子背去厢房里——关山男人虽不少,但似乎都不是那么强健。
  陆行焉又去打了一桶水,谢公子出了很多汗,粘在身上很不舒服的。
  她细致地为谢公子擦去汗水,就连眉梢眼角的地方都不放过。
  谢公子不使唤人的时候,他真是有一张百看不厌的脸。
  陆行焉没有一次替谢公子擦身体是这样轻松的,尤其他清醒时,总是动手动脚。
  此时的谢公子像一条软趴趴的大虫,任她随意摆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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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  爱情的酒杯已经发顺丰,快递员护夫狂魔陆行焉已经启程
  p.ss鉴于小谢这么欠收拾,可以考虑男二了。
  所以男二是要心狠手辣强取豪夺还是深情款款默默守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