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节
  叶梦嘲讽的笑出声,“他再不负责任也比你强,至少他是知根知底的,家就在滨海,不会突然之间消失不见。”
  “对不起!”他压低了声音。
  “什么都不用说了,你的道歉对我来说不那么重要。我没想到在这里我们都能相遇,真是冤家路窄。不过你放心,我明天就走了。”
  叶梦说完转身离开。
  看着她离开的背影,有些消瘦,还有些倔强。
  ——
  莫绍庭能出现在那里绝不是巧合,叶仲谦已经提前告诉了他。挣扎了整整三天,终究还是没忍住,来看她一眼。
  开始看到她和那个男人有说有笑的,他浑身都积聚着一股怒意,怒火燃烧了理智,才会质问她。现在回到家,冷静下来想想,他们不会是一对。可现在还不是,不代表以后不是。就算不是高致远,也会有别的男人出现在她身边。
  越想越觉得烦躁。
  莫振华敲门走进来,看他坐在床上发呆,哼道,“一个大男人,天天待在家里发呆,你还有什么用。你妈妈年纪大了,一个女人管理着这么庞大的公司,你过意得去吗?”
  “您如果心疼她,可以辞去您的官职,去公司帮她。”
  莫振华气不打一处出,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浑厚的声音命令道,“下周末你梁伯伯的女儿粱芷凝从国外回来,你们见上一面。”
  莫绍庭赶人,“您出去吧,别白费力气了,这次我是不会如你们所愿的。”
  “你不听话,就不怕我去对付滨海那姑娘。”
  莫绍庭冷笑,“您大可这么做,只怕到时候您千辛万苦牺牲妈妈,牺牲我换来的今天,也会到此为止。”
  莫振华双手紧紧握成了拳,他想到唐沁芳教他的,于是说道,“只要你肯去见一面,顺利的话芷凝会看上你,到时候只要你们订了婚,你在外面怎么玩我都可以由着你。甚至可以帮你瞒过梁家那边。”
  这次他没像唐沁芳跟他说时拒绝得那么彻底,他竟然犹豫了。他无法接受叶梦和别的男人在一起,哪怕只是想想,都觉得难受无比。
  ——
  短暂的相遇对叶梦来说像是一场梦境,不知是真实,还是幻想。没有解释,没有亲密,突然之间,像极了陌生人。简单的一声招呼,便各自天涯。
  爱情也许就是这样,在一起是可以甜蜜可以亲热,分开了,就连最初也回不去了。
  她再也无法坦然的面对他,像从前那样称呼一声“莫先生”。
  回到滨海,她继续认真工作,日子周而复始的过下去。
  最神奇的是,从京都回去,高致远和小美谈起了恋爱,可这段爱情却不被同事看好。毕竟时间一长,高致远是个什么样的人,大家都清楚了。
  办公室的想劝小美好好考虑,可两人现在处于热恋期,恨不得每天都粘在一起,高致远跑她们办公室跑得特别勤快。还经常请办公室里的人吃饭,各种贿赂他们。
  眼看着一个月下来,两人仍是如胶似漆的样子,大家便开始看好,全力支持。
  小美说,爱情这东西,有时候就是缘分。如果没有和高致远去京都,也许他们在一起工作一辈子都不可能来电。可就是那三天,一个契机,两人就走到了一起。
  叶梦有时会想,她和莫绍庭算不算有缘分。如果有缘,为什么努力了,还是没有结果。如果无缘,为何在京都那样的大城市,却总能相遇。
  即便有缘,也许是孽缘吧。
  ——
  高致远和小美在一起一个月,两人决定闪婚,这下成了杂志社最大的新闻。花花公子高致远曾经说过,这辈子不到三十五岁,是不过成家的,因为还没玩够。小美曾经说过,她挑老公一定得先谈两年恋爱,摸清这个人的一切,才能托付终身。
  不久以后我们都发现,曾经信誓旦旦的说过的话,没几句能做到。
  他们邀请叶梦当伴娘,因为整个杂志社单身的就剩叶梦了。
  办公室里的人都知道叶梦和莫绍庭分手了,前段时间没有人会在她面前提,今天接着这机会,大家开始劝她,“梦梦,找个简简单单的人嫁了吧,太优秀的男人婚后不一定能驾驭。”
  叶梦笑笑,“我会努力的。”
  “光说没用啊,你整天宅在家,哪里能遇到好男人呢,你得多出去玩玩。就你这年龄来说,最重要的事是找对象,工作都不及这个重要。”
  ——
  下班回家的路上,叶梦一直在想她们的话,也许真该找可能的人恋爱结婚了,一直站在原地,永远也走不出去。
  想着给朋友们打电话,约她们出来玩玩,忘了多久没在外面吃饭了,顺便让她们帮忙看看身边有没有合适的。可手机拿出来了,却还是犹豫了。最后灰溜溜的把手机收了起来。
  无精打采的回家,走到玄关处,就听到屋子里有声响,好像是厨房传来的声音。
  她好奇的走到客厅,一眼看到厨房里莫绍庭穿着舒适的居家服,手上拿着锅铲在炒菜。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闭上又睁开,可还是他。
  她跑过去,莫绍庭看到她回来,对着她笑了笑,那笑容多无碍。
  “莫绍庭,你什么意思?”
  他不答反说,“烧了你最爱的红烧肉,去洗个澡过来吃。”
  叶梦感觉老天爷在跟他开玩笑。她走过去关了火,抢过他手里的锅铲用力扔在了灶台上,发出尖锐的声响。
  “你什么意思?你不是已经消失了吗?为什么又回来?”
  “对不起!我放不下你,我回来了。”
  叶梦拍了拍额头,努力让自己保持冷静,低声质问,“你把我当什么了?你把我这里当什么?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一声不吭的消失,我满世界的找你,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渐渐的才意识到你不要我了。莫绍庭,走就走了,别回来。回来我也不要你了,请你离开。”
  他走到她面前,一把将她拦住怀里,下巴搁在她头上,亲吻着她的头发,“对不起,我不会再离开,永远都不会再抛弃你。”
  “放开我。”叶梦在他怀里挣扎,使出了全身的力气将他推开。
  莫绍庭还在向前,想抱住她,走到她面前时,叶梦一巴掌狠狠甩在他脸上,那清脆的巴掌声让两个人都愣住了。她只是不想他靠近,却没想到下手这么重。
  “莫绍庭,没有人在原地等你。老实说,和你在一起,我没有一天安心过。你就像一个谜,我怎么努力想解开,却怎么都解不开。我再也不要这么不踏实的感情,每天都在担心受怕。你走吧,我不要你了。”
  “叶梦,听我解释。”
  叶梦平静下来,“好,我听你解释,你为什么会离开?你爷爷是谁?你父亲是谁?你母亲是谁?你前妻是谁?你前女友是谁?”
  莫绍庭皱眉。
  “别问我怎么知道的,我想知道的你不愿说,可有人会告诉我。当我从别人那里知道这些,我觉得自己就是个傻瓜,天底下最笨的大傻瓜。我用我所有积蓄为你买的手表,你只戴了一天,第二天就换成了原来的。那块表你每天都戴,你说时间很长了,是你前女友送的吧。”
  莫绍庭沉默。
  她不是没发现,他此刻手腕上戴着她送得手表,可是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你走吧,你已经伤我很深,别再打扰我平静的生活了。”
  那晚莫绍庭穿着睡衣就走了,叶梦事后才想起,她已经把他的所有物品都扔了。跑到卧室去看,他带了好几个行李箱过来,都整理好了。衣服摆放在衣橱里,占据了她衣橱的一半。洗漱用品也放在了她的旁边,就连他平时经常用的笔记本都随意的摆放在她的床头柜上。
  她只觉得头疼,又得花时间去整理,拿去扔掉了。
  ——
  叶梦答应给高致远和小美当伴娘,比起米瑶和纪南的婚礼,这两人的婚礼相对轻松多了,所有事情几乎都是家里人给安排好的。高致远的家里人一直希望他能找个杂志社的同事当老婆,两人每天上班下班同进同出该多好。家里人梦想成真,这门婚事自然是高兴的。
  小美家里条件也不差,父母的掌上明珠,她现在只需准备当美美的新娘即可。
  叶梦陪着小美买婚嫁用品,几次下来聊得多了,叶梦才知道,原来这俩人也是奉子成婚。
  “如果不是怀孕了,谁要嫁给高致远。叶梦,我现在就开始后悔了,我不知道婚后我能不能驾驭他。”
  叶梦还能说什么呢,只能安慰,“他人其实挺不错,相信婚后会变得成熟稳重。”
  “但愿如此吧。”
  叶梦感叹,“这年头都奉子成婚了,还能不能让人愉快的相信爱情。”
  小美有些不好意思,别扭的说道,“是你out了,现在都流行奉子成婚。再说了,难道你还是清白之身?你跟你前男友就没有发生过关系?”
  叶梦害羞,不再继续这个话题。
  ——
  这天下班陪小美买东西,有些晚了,高致远来接小美,顺便请叶梦吃饭。
  高致远得意的问她,“叶梦,杂志社原本有我们三个剩男剩女,这会儿剩下你一个了,寂寞吗?要不要哥帮你物色一个?”
  叶梦撇嘴,“就你那帮狐朋狗友的,我可看不上。”
  “你呀,就别再挑了,挑得眼花缭乱,最后什么也没挑到。”
  叶梦无所谓的说,“大不了就这样剩着呗,反正我都习惯了。”
  小美轻拍着叶梦的肩膀,开玩笑说,“这姑娘真够让人操心的,还真是皇帝不急,急死身边一干太监。”
  高致远说,“我可不是太监。”
  “这里只有你一个男的,你不是太监,谁是?难道我肚子里的孩子?”
  “别别,我就我吧,求放过我儿子。”
  叶梦看着两人的相处,忽然之间觉得很有爱,这样的组合也许真的还不错。
  吃完晚饭已经很晚了,小美嚷着困死了,高致远就先送小美回家,最后再送叶梦。
  临下车前,小美开玩笑,“听说新郎和伴娘很容易那啥,你们俩可别背叛我啊,我这里可有两条生命,不是开玩笑的。”
  叶梦啐道,“你不相信他,难道还不相信我?”
  高致远没好气的说,“瞧你们两个话说的,好像只要是女人,我就会扑上去似的。”
  “难道不是吗?”
  “难道不是吗?”
  两人异口同声。接着,三人都笑了。
  ——
  高致远送叶梦回家,这人话很多,一路上都说个不停,逗得叶梦不停的笑。很快就到了叶梦的公寓。
  高致远一眼看到前面的莫绍庭,玩性大起,“要不要陪你再演场戏?”
  叶梦随着他的视线看过去,也看到了站在路边的莫绍庭,依靠着一棵大树,风度翩翩的样子。
  她轻叹一口气,“不用了,我自己解决。”
  “那好歹让我露个面吧。”
  “你要不想死的话就露吧。”
  高致远嘿嘿的笑,“好吧,我承认,我的气场确实压不过他。看上去对你挺上心,有点小缺点,犯点小错误,就原谅了吧。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都结婚了,难道你不着急。”
  叶梦下了车,莫绍庭看到她便走了过来。深邃的眸子在路灯的烘托下显得异常可怕。
  “莫绍庭,你有意思吗?”
  她不是不知道,他每天趁她上班,去她的公寓,她不知道他一个人在公寓里会干些什么,但是每天下班都能感觉到他的气息,他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