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糟心的重生 第140节
  公公在她过已经住了三四个月,过年要在她家过,说出去也好听,在大儿子家过的年。过了年,一定给公公另寻个养老去处。
  赵铃揭下面膜,拍了拍脸颊促进吸收,笑着跟丈夫说,“咱们这屋都能听到爸的声音,一会儿将,一会儿杀的,下棋这么高兴?”
  “爸这象棋下的不得了,比我还猛。”
  刘杰把端进来的水放在手边床头柜,想到父亲那时也无人放水,出去给父亲也倒了一杯放进屋。
  刘爱国正精神,看到儿子端水进来,“怎么了?”
  “把水给爸您放下,半宿口渴拿起来就喝。”饮水机在客厅。
  “我不用,你去睡吧,明儿还得上班哪。”刘爱国心里熨帖极了,儿子就是这样孝顺。
  刘杰回屋时,赵铃轻轻叹了口气,当初谈恋爱时就知道刘杰是个大孝子,原本这些年已经被她改造的差不离了。突然间老头儿一过来,大孝子的毛病全都回来了。赵铃轻声说,“爸还年轻,这些事应该让爸自己做。把老人照顾的太周到,会让老人自理能力下降。”
  刘杰直觉就要反驳妻子的话,但理智想想,妻子这话也有道理。刘杰说,“这得一步一步来,以前都是妈照顾爸。现在得慢慢培养爸自理的习惯。”
  赵铃一笑,她就喜欢刘杰这一点,听得进旁人的建议。
  赵铃说,“亏得还没给妈打钱,等咱们发了工资,我再一起打。”
  “这没事儿,什么时候都行,记得每月打就行。”
  赵铃点点头,跟丈夫商量,“我想趁着年底,去看看房。”
  “看房?”刘杰有些意外,“咱们这房不住的好好的。”
  “你听我说,爸妈把朵朵留学的钱给咱们,这是爸妈让咱自己拿着。可这么大一笔钱,也瞒不住人,搁银行有利息也保险,你不知道,我大嫂跟我话里话外说她想买房,想借咱们的。”
  “你大嫂家不早买房了么。”“谁还嫌房多啊。”赵铃道,“他跟我哥两个,打着照顾我爸妈的名义硬跟老人挤一处,外头房自己租着。我大嫂说是考虑以后小峰(娘家侄儿)结婚,不想跟儿媳住一起,想再买一套。我当时就说了,咱俩也商量着给朵朵买房,把我大嫂的话给顶了回去。”刘杰一乐,妻子一向机智。
  “朵朵不一直念叨咱们这楼没电梯,爬楼累的慌。爸也上年纪了,岁数一年比一年大。我去看过三弟家的新居,在装修了,有电梯就是方便。”赵铃说,“咱们也买套电梯房,宽敞些的,到时装修了,也让爸住住新屋。别总叫爸挤书房,书房太小了,到时单给爸收拾出个老人房。朵朵也大了,也得给朵朵单留出一间,以后结婚回来住,再有一间给将来的小外孙小外孙女住。”
  “你这想的真长远。”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赵铃问,“你说怎么样?”
  “也行。挑个百多平的,起码四室,先给我装出间书房,外孙外孙女是以后的事了。”刘杰不反对,只是跟妻子道,“也别把钱都花了,留出三十万,给朵朵做第一年留学的费用。”
  “放心,我心里有数。”
  商量好买房的事,赵铃这才有空问丈夫,“妈那边儿还好吧?”
  “挺好,咱妈有心胸,还有大舅哪。”刘杰由衷佩服大舅人品,又说,“咱姥爷身子骨儿真棒,我不中午去的么。下午回来时去看了看姥爷,姥爷端着红酒在窗前赏雪哪。”
  想到林爹,赵铃就是一阵心口发塞,含含糊糊的说了句,“那就好,不早了,睡吧。”
  时候不早,俩人休息不提。
  林晚照跟林特也睡的早,林特明天就要去法院实习,虽然俩人还有一肚子话想说,林晚照定了闹钟,一到九点就谁都不许说话,睡觉。
  昨儿晚上雪下的不小,林晨阳一大早过来吃早饭。冬天早饭玉米粥最好,林晚照这里是当年的新玉米面,这玉米面跟商店卖的不一样,是陈桃花儿给她的,磨的比平时烙玉米饼的要粗一些,但也不是超市那里玉米碴那样粗,略粗一点儿就行了。煮出来的玉米粥香味儿十足,就着小酱菜,暖心又暖胃。
  林特起床就去露台扫雪,她把积雪都扫到花池,积雪一定要打干净,不然会留下小碎冰,万一姥姥到露台上来,有冰会滑脚的。
  所以林特扫的特仔细。
  她吃着早饭,班长就来了。
  林特让班长直接上来。
  林晚照问,“是不是那个叫你打破鼻子有点菜的男孩子。”
  “嗯,就是他。”林特放下电话,“我们班长别的都好,就是爱拳击,偏技术又不行。”因为林特也是拳击社成员,她不是故意打破班长鼻子的,她没想到班长技术那么菜。练习的时候,不小心打到班长的鼻子,鼻子很容易流血。后来,林特还买了牛奶水果给班长补身体。
  班长大名任皓,是个个子高高眉眼清秀的男孩子,外表看着很不错,尤其鼻梁,又高又直。
  听到门铃声,林特就去开门了。
  “你怎么还带水果啊?”
  “第一次来,给姥姥、姥爷吃的。”任皓看到屋里还有位穿着素色羊毛衫的男性长辈,连忙添了句“姥爷”。
  林特说,“这是我大舅姥爷。”
  “大舅姥爷好,姥姥我,我是任皓,林特的同学。”任皓自我介绍。
  “班长好。”林晚照笑眯眯的问,“吃饭没?”
  “我吃过了。”
  “以后来不用带东西,直接来就行了,你是小特同学,不是外人。”林晚照对孩子向来热情,“先坐会儿。”
  林特给班长倒杯水,让他在沙发休息,她就继续吃饭了。
  等吃完饭,林特穿件深色长羽绒服,跟姥姥、大舅姥爷说一声,就同班长去法院开启了实习生涯。
  班长开的是辆捷达,还很绅士的先给林特开门,林特笑,“我自己开就行了。”
  “那怎么行,这是身为男士的礼仪。”
  第一天实习,俩人心情都不错。
  报道后都被分到民事庭,但是跟在不同庭长那里打杂。第一天纯打杂,整理卷宗。但是,法院的伙食也太好了吧。
  林特是实习生,实习生没有工资,但有饭票,可以在法院吃饭。
  当然,a大伙食也不错,食堂更有好几个。但这是免费的呀。
  林特瞧着那一排香喷喷的美食心里就小小窃喜了一回,怪不得师兄师姐们都说法院食堂最好,比检察院都好。
  “小林是头一回来吧,咱们院伙食还行,你瞧着喜欢吃什么,自己去拿,别不好意思,也不用客气。”
  跟林特说话的是一位上些年纪的法官,姓朱,林特就是被分到朱法官手下打杂。
  “嗯,好的。”林特点头。
  林特现在渐渐懂点人情世故,来实习前,她还找了本《如何做个成功社会人》的书来看,就是提前积累一点社会人经验。
  “朱老师您先请。”林特让朱法官先挑菜。
  朱法官笑,“随便,一样的。”
  “你俩都不挑,我挑了。”斜刺里插入一个声音,直接越过朱法官,拿走了林特早就看好的一碟热腾腾香喷喷的蒸腊鸭腿。这是所有蒸腊鸭腿中最美貌的一碟,那鸭腿往外看像玉的颜色,被斩成小块的肉层是淡淡的樱粉色,飘出轻轻的酒香与肉香混合的香气,一闻就知道这是个极品的蒸腊鸭腿。
  林特的视线随着腊鸭腿落到那人的身上,先是惊喜,温斐哥!然后吓一跳,温斐哥变化好大。
  更瘦了!
  下巴还有淡淡青色胡茬,并不是落魄,但就是让林特无端想到太姥爷的话,被主人抛弃的大狼狗什么的。
  “发什么呆呢。”温斐把腊鸭腿放到林特餐盘。
  林特回神,“没什么。”她忙客气的说,“温斐哥你自己吃吧。”
  “看你盯它很久了。”温斐自己另拿一碟。
  “哪有的事。”林特坚决不承认自己早就相中这碟腊鸭腿,“我可能是不经意的扫了几眼。”
  “还可能。”温斐好笑,自己挑好菜,就去找地方坐了。
  林特跟他说着话,也就一起坐了过去。
  “你这是来实习吧?”
  “嗯。”
  “我们法院伙食不错?”
  “超级好。”林特笑,“我听师兄师姐说过,但真正吃到是另一回事。”她夹块腊鸭腿咬一口,酒香肉香腌渍的香气让林特惬意的眯起眼睛,“这可真是太好吃了!”
  温斐一乐,跟她说,“非但菜好吃,加班也好哪。”
  林特是刚实习,她浑身使不完的劲儿,“加班怕什么,我可喜欢加班了!”
  温斐笑,“加油,实习生。”
  林特夹块红烧鱼,点头,那肯定的啊。
  温斐眯起眼,嗯,法院就是需要愣头青啊,越是愣头青体力越好,越能多干活。
  第136章 实习生涯(听他们说话熟稔,朱法官问)
  听他们说话熟稔, 朱法官问,“小林,你跟温法官以前认识?”
  林特既不隐瞒也不生分, “我跟温斐哥是一个小区的,邻居。”邻居,比较合适当。
  朱法官笑,“难怪,看你们就像认识的。”
  鱼也烧的好。
  又肥又香。
  这是鲶鱼肉,鲤鱼鲫鱼的肉没这么香。里面的茄子浸饱汤汗, 和着米饭咬一口,比鱼还好吃。
  书记员李师兄也端着餐盘过来,年前法院特别忙,李师兄一个人要协助两个承办法官。林特就是给李师兄打杂。订了一上午的卷宗,仍是精神抖擞。
  一时林特身边就坐满了人, 大家说说放,讨论下中午饭菜,或者下午开庭的内容,吃过饭就各去忙了。
  林特吃了一个蒸腊鸭腿一碗鲶鱼烧茄子, 一份红焖虾,一碟糖醋小排, 还有一碗青菜汤,一份米饭。
  一位女法官都说, “年轻就是胃口好。”
  林特吃的开心, “主要饭菜太好吃了。”
  下午的工作基本也是订卷宗跑腿校对的活儿,林特干的可起劲儿的, 晚饭也在法院吃,一直加班到八点钟。
  相对于累的没啥精神的法官书记员们, 俩眼还亮的跟灯泡似的,浑身青春洋溢的,一看就是实习生。
  庭长都夸林特,“这工作精神好。”
  林特还挺乐,“向前辈老师们学习。”
  庭长五十来岁,胖乎乎很和霭,“这工作劲头儿,他们得跟你们学。”
  副庭实在受不了,“我们头一回实习,比小林还精神哪。”
  虽然法院实习生很多,林特硬是凭借出众的外貌,给领导留下了一点儿印象。
  晚上回到家八点一刻,因为时间不早,班长送林特到楼下便没再上楼,自己开车回家。任妈还在客厅等儿子,见儿子回来,一通嘘寒问暖,“累不累?冷不冷?车好不好开?”
  任皓精神头儿也不错,“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