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节
沃突:“什么人让你这么害怕?”
殷如许:“……我不记得是谁了,等我想起来,就告诉你。”她温存地抱着沃突的颈脖,心里却在想,那个人总归是要死的。
……
“以后可不能再这么跑马了,这几个月得养一养,公主的身体虽说这几个月好了些,可也不比那些健壮妇人,还是少折腾的好,最好先别骑马了,这样孩子才能安安生生地落地。”
“嗯,我知道了。”
殷如许和沃突半夜出去跑了一阵马,殷如许冷静下来后就有种莫名预感,让人去把带来的医师叫过来诊脉。她本来只是猜测,结果真的被她给猜中了。她怀了身孕,需要养胎。
这消息一传出去,就有人传的神乎其神,先是有人说难怪大半夜的族长突然跑出去,后来传着传着,就成了大半夜的突然有流光落进王帐,族长和妻子才避了出来,说族长的儿子天生异象,定然是位了不得的人物。
消息也不知怎么的传到各部族,很快就有依附的其他部过来送礼,又很是热闹了一阵。
对于孩子的到来,殷如许非常平静,只看着不断搓手的沃突微笑。沃突则表现的很高兴,来祝贺的部族,他都难得给面子一一见了,还特地让乌日珠阿姆叫了族中生育过好几个孩子的妇人过来,让她们多照顾着些殷如许。
殷如许身边伺候的多是年轻宫女,有这些妇人在,就有条理多了。
不管是殷国还是草原,沃突这个年纪的男人,一般都有孩子了,现在终于传出喜讯,整个部族都十分高兴。虽然不像中原国家那样看重君王的继承人,但如果英明的族长有优秀的继承人,无疑是令人觉得安心的事,那代表着他们的安稳日子能够延续更长的时间。
殷如许还写信送回了殷国。从她联姻嫁到草原,草原与殷国接壤的几座小城就没再发生过摩擦,沃突管束了周边流散的部族,不许他们再生事端,双方关系一度缓和,再加上商队来往流量大,就有城池开始愿意让一些和善的部族人进城,也允许他们在城内贸易居住。
殷如许带到草原的工匠,则在这几个月里熟悉部族和生活,然后招收学徒,同样搞得热火朝天。
与之相比,赵胥的日子就没那么好过了。他为了尽快发兵草原,亲自带兵攻打渝关,想要早点结束这一场僵持的战役。他这人确实有些智谋,在半月内攻破了渝关,可是渝关守将身边也有能人相助,使了个离间计,让晋国主帅与赵胥之间产生嫌隙,在最后之战里晋国军队不听赵胥调派,擅自行动,导致几万大军身陷死城,损失惨重。
这一仗即使胜了,也是惨胜,对晋国来说,更是不值。
本以为拿下渝关,他们就能一气直捣鲁国都城,到时候也算是能减少损失,可在渝关之后的一个要塞小城,愣是又给大军拦了下来。这一拦又是半月,就像是扎在赵胥眼睛里的一根刺。
晋国在这时候宣布撤兵,直接抛弃了赵国这个盟友。
赵胥简直被晋王的昏庸愚蠢气笑了,尤其是对方的信,竟然口口声声说他指挥不当,使得晋国损失众多良兵,如果晋王在他面前,赵胥绝对能一剑斩了那老不死的东西。
“这晋国当真可恶!在这种时候撤兵,对他们有什么好处!”赵胥帐下众将同样火大,一个个都骂起来。
“也确实不能再拖下去了,事到如今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哪怕晋国撤兵,我们也得打下这小小磺城!”
“王,您可有什么办法攻破磺城?”
“从这些日子磺城的种种行事看来,他们早就打算弃渝关,据守磺城了。”赵胥指点着地图,“我们不打磺城,绕路泷周。”
他是准备走一条险路,若能成功,直取鲁国都城绝不是问题。可惜,他是注定了做什么都无法成功,险路成险境,险些把他一条命留在那里。鲁军好像早已知道他会走泷周,陈兵二十万等着他去。那一仗,两军人数相差不小,鲁军又是为守护家园背水一战,气势上压倒了屡屡失意的赵军,哪怕赵胥本领通天,也难以力挽狂澜,只能看着兵败如山倒。
如果不是被心腹拼死抢救,他恐怕会死在那里。
他受了不轻的伤,带着一小部分残兵奔逃回国。去时声势浩大,回来却落魄狼狈,打了这么一场虎头蛇尾的仗,赵晋两国之间本就不怎么牢固的联盟一下子就破裂了。
第141章 第十四章
晋赵两国闹翻了,赵胥终于是忍不了晋王这个猪队友,最重要的是他觉得以晋王的昏庸,晋国灭亡是早晚的事。如今已经不能用从前的经验来行事,虽然在原来的世界剧情里,晋国被他灭亡的比较晚,但现在看来,与其打鲁国,他还不如先干脆把晋国打下来。
可惜,晋国损失惨重,赵国也没讨到什么好,一场对鲁之战结束后,这两国别说再起战端了,只是对付国内那些不满之声和乱象,就已经足够他们忙的。赵胥打了败仗逃回国后,就一直试图练兵强兵,再广招良才,把自己从前知晓的那些将帅之才全部收到麾下,避免再发生渝关那种事。
然而这从前很顺利的事情,现在是屡屡失败,要么是找不到人,要么是找到了却发现对方早已投奔他国,好不容易捞到两个,还需要不断磨练才堪大用。
他就如同困在浅水滩里的鱼,纵使觉得自己入海便能化龙,奈何大海隔他十万八千里,压根去不了,也就只能继续在浅水滩里蹦跶。
这两国消停了,鲁国趁机休养生息,这一次险些遭遇灭国之祸,幸好背后还有殷国和其他小国的帮助,鲁国为此,特地递交国书与殷国建交。
在这场战争里,殷国无疑就是得益最多的那个。殷如许从送来的信中看到如今的各国形势,沉思片刻,又着手写回信。
她的信大部分是让信得过的可靠之人,专程带去给兄长的。是的,她并不是给母亲写信,而是给兄长写信。她的兄长耳根子软,没什么主见,但对她这个妹妹还算疼爱,虽然耳根子软有坏处,但同样也有好处,至少他能听得进她说话。作为殷国国君之子,兄长比她这个公主能做更多的事。
殷如许希望和平的局面能维持得更久,她希望至少在自己有生之年,不管是她如今的家,还是故园的家,都能平安。所以为此,她需要一个拥有自己血脉的孩子,将来能继承这片草原,同时也需要一个和她血缘更亲近的人,继承殷国国君之位。
她不由自主抚摸着自己的肚子。
孩子,从前只要一想到这个词,她的心就是一阵抽痛,痛的多了,久了,就再没有感觉。她自以为不会再有感觉,可是恐惧还是体现在了梦中。那一天她在噩梦中醒来,和沃突在夜晚骑马奔驰,忽然间,恐惧就被她远远抛下了。
她一天比一天平静,最近,已经隐约能感觉到一些久违的喜悦和一点期待。这份喜悦和期待的心情,并不是她自己找回来的,而是沃突传达给她的。
“絮絮,今天怎么样?”沃突从外面回来,第一句就是这些日子以来习惯的问候。
殷如许:“挺好的。”她看着沃突的手,果然,他今天又带回来了新的东西。
“今天是什么?”
“这个?这是鹰骨,在山岩下找到的,准备做个骨笛。”沃突把手里的东西摆到她面前,让她摸几下。等殷如许看够了,他摸出刀,拿着那根骨头比划,就开始又削又琢。
从知道她怀了身孕开始,他就常从外面带些东西回来,说要给未出世的孩子做几样玩具。说是几样玩具,但就这么些日子,他零零碎碎已经做满了一个小箱子了。殷如许往王帐角落一个红漆箱子看了眼,那是她特地腾出来的箱子,专门用来放沃突做给孩子的小玩意儿。
前日他说要给孩子削一把小弓,做完了,殷如许顺口问他,等到孩子能用弓了,这弓会不会也坏了。沃突想了会儿,把那把弓送给了她,“那就给你用!”
殷如许:“……”
这种说是做给孩子,结果做完了又改主意送给她的情况也不少,所以,王帐他们的床旁边还有一个红漆箱子,里面放的是给殷如许的东西。
沃突看到了她怀孕后偶尔的异常表现,可他并不知道殷如许那些经历,只猜测她是怀着孩子所以害怕,心里也想借着这些小东西,逗她开心。虽然他并不希望孩子这么早来,担心公主身体受不住,可既然孩子已经来了,他也只能想办法让公主开心放松些。
沃突做骨笛做了一半,因为这个需要细细雕琢,他做的比较慢,见殷如许在旁边看着自己做的骨笛,他问:“骨笛,你想要吗?想要就先给你了。”
“不是做给孩子的,怎么又送给我。”
沃突放下匕首,把骨笛放在唇边试了两个音,又改了主意,“算了,这个做的不怎么好,给孩子吧,下次我找个好的再给你做。”
上一回,他在驰部回来,说看见那里的小孩子玩那种会奔跑的木马,就要给孩子做一个,殷如许看的有趣,拿在手上把玩了两回,沃突就宣布那木马归她了,不仅如此,他还给殷如许做了好几个,饶有兴趣地涂上各种颜色,全都摆在王帐里那张新添的妆台上,把殷如许的首饰都给挤的没地方放了。
他那段时间骑马出去巡视草场,都会随身带几块木头,没事就拿出来削削砍砍,惹得其他人都好奇询问,结果全部族都知道,公主喜欢他们族长做的小马了。还别说,这小木马挺好看,那日松家的小男孩每次过来,都眼巴巴看着公主那一堆小木马,不知道多羡慕。
部族里的小孩们都有家里大人给削的小马,可是公主这么多又好看的小马,是头一份,所以她就是孩子们最羡慕的人了。
最好笑的是还有商队问部族里的人,这种小马有没有卖,据说贩卖到中原等地,卖得还不错。
已是秋日,沃突忙起来了,他时常要带着人去其他部,商讨一些事,部族里来找他询问的事也很多,沃突不是很喜欢处理那些需要耐心和时间的事,以前他都是不想干了就跑出去抢地盘,把事情扔给其他人,可现在地盘都抢完了,总不能自己抢自己,况且怀着孕的妻子在部族里待着呢,他就像被线牵住了,在外面跑一段时间就想回来,这下子跑不掉了,只能硬着头皮干。
“这么苦恼?”殷如许每次看到他捏着眉头坐在那写字都想笑话他。因为他这个族长,不怎么擅长算术之类的,底下的其他部秋日里送来多少牛羊,和哪个部打了一架收缴了多少东西,部落里今年新添了多少人口……之类的。
他也不是不明白,这男人聪明得很,学什么都很快,只是他实在嫌烦而已,耐心都被他自己给吃了,殷如许都不知道平时他对自己的耐心哪里来的。
“怎么样,数清楚了多少只羊吗?”殷如许看他算的头发都快秃了,捂嘴偷笑一阵,提起笔在旁边写下一行数字。“是这个,算了,看你这样,我帮你写吧。”
沃突如蒙大赦,干脆地把这些事交给了她。殷如许一度怀疑,自己的族长之所以会被灭族,说不定就是因为没人帮他处理这些事。
公主的加入使乌图部族的文字书写习惯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因为乌图部族很少用文字记载东西,那是巫的职责,他们的各种习惯风俗和经验都是由一代代口口相传,大多是用歌谣流传,刻在骨子里的记忆,并不像中原对文字的运用广泛。
在殷如许过来前,沃突都还是利用匕首刻字,还是他们本部族的数字,非常复杂。
“我想让人教部族里的孩子学中原的文字,教他们用纸笔书写,你觉得怎么样?”殷如许不太确定沃突会不会同意,但她确实选了一个很好的时机开口。她很清楚,习惯是最难改变的东西,而文化的融合,也需要很长的时间。当他们的下一代愿意学习另一种文字和文化,就代表着一种认同和亲近,所以,这是一种讯号。
沃突注视着她的脸,绿眼睛里有着洞悉之色,他抬手摸了摸她的鬓发,忽然笑了,“好。”
“族长,这不太好吧,我们自己也有文字,干什么要学中原那一套。”意料之中的,部族里有些人不同意沃突的做法。
那日松等沃突的亲信则很支持,“这有什么不好的,现在来我们这里的商队越来越多,大家学了他们的字和话,交流不就更简单了。”
众人吵吵嚷嚷,上下尊卑在这里没有中原分明,所以大家吵着吵着就要动手,沃突也不管,他自己该吃吃该喝喝,吃饱喝足了,等下面人打完,他一抹嘴看其他人:“打完了?打完了就回去把消息传下去,让小崽子们去学。”
“族长!”还有人不甘心,试图再说几句。
沃突抬头看过去,也没和人生气,只道:“以后部族里的年轻人,会有比我们现在更广阔的天空,如果只知道我们这一个部族的文字,他们的世界就只有这么大。满都,你希望你的孩子比你走得更远,比你更强大吗?”
满都沉默片刻,无言退了下去。
沃突注视这里所有的人,“我做的决定,不可能更改,你们应该都很清楚。你们不服,可以,但我不许有人私底下找公主麻烦,如果被我发现了……希望你们还没忘记五年前的事。”
五年前,十几岁的少年狼神之子,杀死了老族长和一大部分乌图贵族——现如今他们这种随意的气氛,也是因为当初那些看重权势身份的乌图贵族死的太多了,现如今能站在这听沃突说话的,大多都是当初跟着他一起反叛的普通族民。
他们不会忘记能有现在这个自由富足的乌图部族是因为谁,更不会忘记提着老族长人头的少年,是怎么坐进王帐的。
第142章 第十五章
目阐部习俗,秋日射雁,也就是一群人在原野上射雁,寓意送秋。乌图部族统领这片草原后,和目阐部一直关系不错,沃突作为王,每年目阐部这个射雁活动,都会邀请他去。
殷如许因为要养胎,许久没被沃突带出去乱跑,这回难得有热闹,沃突就悄悄把她偷了出去,带到目阐部去见识见识。
等公主的医师和宫女们发现公主不见了,殷如许的人都已经到了目阐部。乌日珠阿姆熟练地安慰这些容易大惊小怪的殷国人,“没事,就是去看个射雁子,晚上就回来了。”
医师摇头晃脑地翘着胡子:“哎呀!公主不好出去骑马吹风啊!”
乌日珠阿姆:“放心,我们族长会照顾好公主的,谁都没他紧张公主。”
因为是一大早被沃突‘偷’出来的,殷如许难得没有穿殷国的裙装,而是穿着一身乌日珠阿姆给她做的袍子,红黑两色的袍子,裙边上绣着蓝色和金色的纹样,脚上一双鹿皮靴子。
她的腰最近粗了些,所以彩绦系的并不紧。胸前则挂着沃突送给她的红珊瑚和蜜蜡珠串,头发是她自己编的,因为最近气温下降她有些头疼,还特地戴了顶帽子,遮住了半张脸。
沃突把她带到目阐部,一路上认识沃突的人都忍不住朝她多看几眼。这位殷国公主在大部分不经常去乌图的别部人看来,都是很神秘的,听说她来草原时带了很多车马,仪仗连绵很长很长,还带了许多珠宝珍玩。乌图王沃突喜欢她,将她视若珍宝,大家都知道,就有人猜测,她肯定长得很美,可不就人人都想看看了。
这回沃突大摇大摆把她带到目阐部,本来今日目阐部就热闹,听说他们来了之后,那就更热闹了。
“诶,那是殷国公主吗?”
“好像是,看上去腰都没我阿姆手臂粗啊!”
“听说公主在乌图都是在有帘子的帐子后面坐着的,是真的吗?”
沃突听到周围的议论声,闷笑两声,等到了地方,他先自己下来,再把怀孕的妻子搬下来。“我给你找个地方坐着。”
目阐部的射雁之所以邀请他来,可不只是因为他是王,还因为他是公认的神射手,论射箭,无人能比得过他,而目阐部的信仰就是弓,他们最钦佩的就是弓术好的勇士。也因此,沃突在这里比在乌图本族还要受欢迎,不管男男女女见了他都是十分热情。
沃突和目阐部族长商讨射雁,殷如许坐在另一个特地收拾出来的帐子里,还有人给她送来热腾腾的水和食物。招待虽然周到,但这个部族里的人也确实太热情了,殷如许坐在这,看到帐子外门口左右围满了偷看的小孩子和女人,时不时还换上一拨人。只有女人和小孩过来悄悄看她,男人是不好意思凑过来的,就远远站着。
要说这些来围观的少女里面,几乎有大半都是抱着‘看情敌’的心来的。之前沃突一直没娶妻,只说还没遇到能看对眼的,他自己不急,可急坏了众多部族里的未婚女子们。有人问他喜欢什么样的女子,沃突张口就说欣赏那种潇洒豪爽,能一同打猎喝酒,高挑健美的女子。
他这么一说,众部族里顿时就出现了越来越多能上马打猎,下马砍人的女汉子,可是一年复一年,各部族的女人越来越凶悍了,沃突还是没有看对眼的。到最后,他娶了个和从前喜欢类型完全不一样的殷国公主。既不高挑健美,也不潇洒豪爽,看上去更不像擅长喝酒打猎的,可他还是喜欢的和眼珠子似得。
“乌图王骗人!他喜欢的明明就是这种、这种看上去像珍珠一样莹润的女人!”围观了半天,一个目阐部女子怒气冲冲地说。
其他女子同意地点头,纷纷声讨沃突,“坏心眼的男人!”“男人的话都听不得!”
她们说的太投入,声音大了些,被殷如许听到了。她自己也知道这一茬,每每想起都觉得好笑,她见帐子外面的年轻小姑娘们龇牙咧嘴,气的齐齐蹬腿的样子,忍不住就朝她们笑了一笑。
一群年轻的少女呀的惊叫,莫名羞红了脸,蹬蹬蹬往后退,退到一旁殷如许看不到的地方去了。
“嗨呀,公主笑起来真好看,花儿一样的,换了我,我也喜欢啊。”先前那个挥拳头大骂沃突的女子突然改口说,“不知道殷国有没有公主这样的男人啊。”
目阐部族长挽着沃突的肩走到附近,听到了几声声讨,大笑道:“听见没,又是在说你。”
殷如许:“……我不记得是谁了,等我想起来,就告诉你。”她温存地抱着沃突的颈脖,心里却在想,那个人总归是要死的。
……
“以后可不能再这么跑马了,这几个月得养一养,公主的身体虽说这几个月好了些,可也不比那些健壮妇人,还是少折腾的好,最好先别骑马了,这样孩子才能安安生生地落地。”
“嗯,我知道了。”
殷如许和沃突半夜出去跑了一阵马,殷如许冷静下来后就有种莫名预感,让人去把带来的医师叫过来诊脉。她本来只是猜测,结果真的被她给猜中了。她怀了身孕,需要养胎。
这消息一传出去,就有人传的神乎其神,先是有人说难怪大半夜的族长突然跑出去,后来传着传着,就成了大半夜的突然有流光落进王帐,族长和妻子才避了出来,说族长的儿子天生异象,定然是位了不得的人物。
消息也不知怎么的传到各部族,很快就有依附的其他部过来送礼,又很是热闹了一阵。
对于孩子的到来,殷如许非常平静,只看着不断搓手的沃突微笑。沃突则表现的很高兴,来祝贺的部族,他都难得给面子一一见了,还特地让乌日珠阿姆叫了族中生育过好几个孩子的妇人过来,让她们多照顾着些殷如许。
殷如许身边伺候的多是年轻宫女,有这些妇人在,就有条理多了。
不管是殷国还是草原,沃突这个年纪的男人,一般都有孩子了,现在终于传出喜讯,整个部族都十分高兴。虽然不像中原国家那样看重君王的继承人,但如果英明的族长有优秀的继承人,无疑是令人觉得安心的事,那代表着他们的安稳日子能够延续更长的时间。
殷如许还写信送回了殷国。从她联姻嫁到草原,草原与殷国接壤的几座小城就没再发生过摩擦,沃突管束了周边流散的部族,不许他们再生事端,双方关系一度缓和,再加上商队来往流量大,就有城池开始愿意让一些和善的部族人进城,也允许他们在城内贸易居住。
殷如许带到草原的工匠,则在这几个月里熟悉部族和生活,然后招收学徒,同样搞得热火朝天。
与之相比,赵胥的日子就没那么好过了。他为了尽快发兵草原,亲自带兵攻打渝关,想要早点结束这一场僵持的战役。他这人确实有些智谋,在半月内攻破了渝关,可是渝关守将身边也有能人相助,使了个离间计,让晋国主帅与赵胥之间产生嫌隙,在最后之战里晋国军队不听赵胥调派,擅自行动,导致几万大军身陷死城,损失惨重。
这一仗即使胜了,也是惨胜,对晋国来说,更是不值。
本以为拿下渝关,他们就能一气直捣鲁国都城,到时候也算是能减少损失,可在渝关之后的一个要塞小城,愣是又给大军拦了下来。这一拦又是半月,就像是扎在赵胥眼睛里的一根刺。
晋国在这时候宣布撤兵,直接抛弃了赵国这个盟友。
赵胥简直被晋王的昏庸愚蠢气笑了,尤其是对方的信,竟然口口声声说他指挥不当,使得晋国损失众多良兵,如果晋王在他面前,赵胥绝对能一剑斩了那老不死的东西。
“这晋国当真可恶!在这种时候撤兵,对他们有什么好处!”赵胥帐下众将同样火大,一个个都骂起来。
“也确实不能再拖下去了,事到如今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哪怕晋国撤兵,我们也得打下这小小磺城!”
“王,您可有什么办法攻破磺城?”
“从这些日子磺城的种种行事看来,他们早就打算弃渝关,据守磺城了。”赵胥指点着地图,“我们不打磺城,绕路泷周。”
他是准备走一条险路,若能成功,直取鲁国都城绝不是问题。可惜,他是注定了做什么都无法成功,险路成险境,险些把他一条命留在那里。鲁军好像早已知道他会走泷周,陈兵二十万等着他去。那一仗,两军人数相差不小,鲁军又是为守护家园背水一战,气势上压倒了屡屡失意的赵军,哪怕赵胥本领通天,也难以力挽狂澜,只能看着兵败如山倒。
如果不是被心腹拼死抢救,他恐怕会死在那里。
他受了不轻的伤,带着一小部分残兵奔逃回国。去时声势浩大,回来却落魄狼狈,打了这么一场虎头蛇尾的仗,赵晋两国之间本就不怎么牢固的联盟一下子就破裂了。
第141章 第十四章
晋赵两国闹翻了,赵胥终于是忍不了晋王这个猪队友,最重要的是他觉得以晋王的昏庸,晋国灭亡是早晚的事。如今已经不能用从前的经验来行事,虽然在原来的世界剧情里,晋国被他灭亡的比较晚,但现在看来,与其打鲁国,他还不如先干脆把晋国打下来。
可惜,晋国损失惨重,赵国也没讨到什么好,一场对鲁之战结束后,这两国别说再起战端了,只是对付国内那些不满之声和乱象,就已经足够他们忙的。赵胥打了败仗逃回国后,就一直试图练兵强兵,再广招良才,把自己从前知晓的那些将帅之才全部收到麾下,避免再发生渝关那种事。
然而这从前很顺利的事情,现在是屡屡失败,要么是找不到人,要么是找到了却发现对方早已投奔他国,好不容易捞到两个,还需要不断磨练才堪大用。
他就如同困在浅水滩里的鱼,纵使觉得自己入海便能化龙,奈何大海隔他十万八千里,压根去不了,也就只能继续在浅水滩里蹦跶。
这两国消停了,鲁国趁机休养生息,这一次险些遭遇灭国之祸,幸好背后还有殷国和其他小国的帮助,鲁国为此,特地递交国书与殷国建交。
在这场战争里,殷国无疑就是得益最多的那个。殷如许从送来的信中看到如今的各国形势,沉思片刻,又着手写回信。
她的信大部分是让信得过的可靠之人,专程带去给兄长的。是的,她并不是给母亲写信,而是给兄长写信。她的兄长耳根子软,没什么主见,但对她这个妹妹还算疼爱,虽然耳根子软有坏处,但同样也有好处,至少他能听得进她说话。作为殷国国君之子,兄长比她这个公主能做更多的事。
殷如许希望和平的局面能维持得更久,她希望至少在自己有生之年,不管是她如今的家,还是故园的家,都能平安。所以为此,她需要一个拥有自己血脉的孩子,将来能继承这片草原,同时也需要一个和她血缘更亲近的人,继承殷国国君之位。
她不由自主抚摸着自己的肚子。
孩子,从前只要一想到这个词,她的心就是一阵抽痛,痛的多了,久了,就再没有感觉。她自以为不会再有感觉,可是恐惧还是体现在了梦中。那一天她在噩梦中醒来,和沃突在夜晚骑马奔驰,忽然间,恐惧就被她远远抛下了。
她一天比一天平静,最近,已经隐约能感觉到一些久违的喜悦和一点期待。这份喜悦和期待的心情,并不是她自己找回来的,而是沃突传达给她的。
“絮絮,今天怎么样?”沃突从外面回来,第一句就是这些日子以来习惯的问候。
殷如许:“挺好的。”她看着沃突的手,果然,他今天又带回来了新的东西。
“今天是什么?”
“这个?这是鹰骨,在山岩下找到的,准备做个骨笛。”沃突把手里的东西摆到她面前,让她摸几下。等殷如许看够了,他摸出刀,拿着那根骨头比划,就开始又削又琢。
从知道她怀了身孕开始,他就常从外面带些东西回来,说要给未出世的孩子做几样玩具。说是几样玩具,但就这么些日子,他零零碎碎已经做满了一个小箱子了。殷如许往王帐角落一个红漆箱子看了眼,那是她特地腾出来的箱子,专门用来放沃突做给孩子的小玩意儿。
前日他说要给孩子削一把小弓,做完了,殷如许顺口问他,等到孩子能用弓了,这弓会不会也坏了。沃突想了会儿,把那把弓送给了她,“那就给你用!”
殷如许:“……”
这种说是做给孩子,结果做完了又改主意送给她的情况也不少,所以,王帐他们的床旁边还有一个红漆箱子,里面放的是给殷如许的东西。
沃突看到了她怀孕后偶尔的异常表现,可他并不知道殷如许那些经历,只猜测她是怀着孩子所以害怕,心里也想借着这些小东西,逗她开心。虽然他并不希望孩子这么早来,担心公主身体受不住,可既然孩子已经来了,他也只能想办法让公主开心放松些。
沃突做骨笛做了一半,因为这个需要细细雕琢,他做的比较慢,见殷如许在旁边看着自己做的骨笛,他问:“骨笛,你想要吗?想要就先给你了。”
“不是做给孩子的,怎么又送给我。”
沃突放下匕首,把骨笛放在唇边试了两个音,又改了主意,“算了,这个做的不怎么好,给孩子吧,下次我找个好的再给你做。”
上一回,他在驰部回来,说看见那里的小孩子玩那种会奔跑的木马,就要给孩子做一个,殷如许看的有趣,拿在手上把玩了两回,沃突就宣布那木马归她了,不仅如此,他还给殷如许做了好几个,饶有兴趣地涂上各种颜色,全都摆在王帐里那张新添的妆台上,把殷如许的首饰都给挤的没地方放了。
他那段时间骑马出去巡视草场,都会随身带几块木头,没事就拿出来削削砍砍,惹得其他人都好奇询问,结果全部族都知道,公主喜欢他们族长做的小马了。还别说,这小木马挺好看,那日松家的小男孩每次过来,都眼巴巴看着公主那一堆小木马,不知道多羡慕。
部族里的小孩们都有家里大人给削的小马,可是公主这么多又好看的小马,是头一份,所以她就是孩子们最羡慕的人了。
最好笑的是还有商队问部族里的人,这种小马有没有卖,据说贩卖到中原等地,卖得还不错。
已是秋日,沃突忙起来了,他时常要带着人去其他部,商讨一些事,部族里来找他询问的事也很多,沃突不是很喜欢处理那些需要耐心和时间的事,以前他都是不想干了就跑出去抢地盘,把事情扔给其他人,可现在地盘都抢完了,总不能自己抢自己,况且怀着孕的妻子在部族里待着呢,他就像被线牵住了,在外面跑一段时间就想回来,这下子跑不掉了,只能硬着头皮干。
“这么苦恼?”殷如许每次看到他捏着眉头坐在那写字都想笑话他。因为他这个族长,不怎么擅长算术之类的,底下的其他部秋日里送来多少牛羊,和哪个部打了一架收缴了多少东西,部落里今年新添了多少人口……之类的。
他也不是不明白,这男人聪明得很,学什么都很快,只是他实在嫌烦而已,耐心都被他自己给吃了,殷如许都不知道平时他对自己的耐心哪里来的。
“怎么样,数清楚了多少只羊吗?”殷如许看他算的头发都快秃了,捂嘴偷笑一阵,提起笔在旁边写下一行数字。“是这个,算了,看你这样,我帮你写吧。”
沃突如蒙大赦,干脆地把这些事交给了她。殷如许一度怀疑,自己的族长之所以会被灭族,说不定就是因为没人帮他处理这些事。
公主的加入使乌图部族的文字书写习惯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因为乌图部族很少用文字记载东西,那是巫的职责,他们的各种习惯风俗和经验都是由一代代口口相传,大多是用歌谣流传,刻在骨子里的记忆,并不像中原对文字的运用广泛。
在殷如许过来前,沃突都还是利用匕首刻字,还是他们本部族的数字,非常复杂。
“我想让人教部族里的孩子学中原的文字,教他们用纸笔书写,你觉得怎么样?”殷如许不太确定沃突会不会同意,但她确实选了一个很好的时机开口。她很清楚,习惯是最难改变的东西,而文化的融合,也需要很长的时间。当他们的下一代愿意学习另一种文字和文化,就代表着一种认同和亲近,所以,这是一种讯号。
沃突注视着她的脸,绿眼睛里有着洞悉之色,他抬手摸了摸她的鬓发,忽然笑了,“好。”
“族长,这不太好吧,我们自己也有文字,干什么要学中原那一套。”意料之中的,部族里有些人不同意沃突的做法。
那日松等沃突的亲信则很支持,“这有什么不好的,现在来我们这里的商队越来越多,大家学了他们的字和话,交流不就更简单了。”
众人吵吵嚷嚷,上下尊卑在这里没有中原分明,所以大家吵着吵着就要动手,沃突也不管,他自己该吃吃该喝喝,吃饱喝足了,等下面人打完,他一抹嘴看其他人:“打完了?打完了就回去把消息传下去,让小崽子们去学。”
“族长!”还有人不甘心,试图再说几句。
沃突抬头看过去,也没和人生气,只道:“以后部族里的年轻人,会有比我们现在更广阔的天空,如果只知道我们这一个部族的文字,他们的世界就只有这么大。满都,你希望你的孩子比你走得更远,比你更强大吗?”
满都沉默片刻,无言退了下去。
沃突注视这里所有的人,“我做的决定,不可能更改,你们应该都很清楚。你们不服,可以,但我不许有人私底下找公主麻烦,如果被我发现了……希望你们还没忘记五年前的事。”
五年前,十几岁的少年狼神之子,杀死了老族长和一大部分乌图贵族——现如今他们这种随意的气氛,也是因为当初那些看重权势身份的乌图贵族死的太多了,现如今能站在这听沃突说话的,大多都是当初跟着他一起反叛的普通族民。
他们不会忘记能有现在这个自由富足的乌图部族是因为谁,更不会忘记提着老族长人头的少年,是怎么坐进王帐的。
第142章 第十五章
目阐部习俗,秋日射雁,也就是一群人在原野上射雁,寓意送秋。乌图部族统领这片草原后,和目阐部一直关系不错,沃突作为王,每年目阐部这个射雁活动,都会邀请他去。
殷如许因为要养胎,许久没被沃突带出去乱跑,这回难得有热闹,沃突就悄悄把她偷了出去,带到目阐部去见识见识。
等公主的医师和宫女们发现公主不见了,殷如许的人都已经到了目阐部。乌日珠阿姆熟练地安慰这些容易大惊小怪的殷国人,“没事,就是去看个射雁子,晚上就回来了。”
医师摇头晃脑地翘着胡子:“哎呀!公主不好出去骑马吹风啊!”
乌日珠阿姆:“放心,我们族长会照顾好公主的,谁都没他紧张公主。”
因为是一大早被沃突‘偷’出来的,殷如许难得没有穿殷国的裙装,而是穿着一身乌日珠阿姆给她做的袍子,红黑两色的袍子,裙边上绣着蓝色和金色的纹样,脚上一双鹿皮靴子。
她的腰最近粗了些,所以彩绦系的并不紧。胸前则挂着沃突送给她的红珊瑚和蜜蜡珠串,头发是她自己编的,因为最近气温下降她有些头疼,还特地戴了顶帽子,遮住了半张脸。
沃突把她带到目阐部,一路上认识沃突的人都忍不住朝她多看几眼。这位殷国公主在大部分不经常去乌图的别部人看来,都是很神秘的,听说她来草原时带了很多车马,仪仗连绵很长很长,还带了许多珠宝珍玩。乌图王沃突喜欢她,将她视若珍宝,大家都知道,就有人猜测,她肯定长得很美,可不就人人都想看看了。
这回沃突大摇大摆把她带到目阐部,本来今日目阐部就热闹,听说他们来了之后,那就更热闹了。
“诶,那是殷国公主吗?”
“好像是,看上去腰都没我阿姆手臂粗啊!”
“听说公主在乌图都是在有帘子的帐子后面坐着的,是真的吗?”
沃突听到周围的议论声,闷笑两声,等到了地方,他先自己下来,再把怀孕的妻子搬下来。“我给你找个地方坐着。”
目阐部的射雁之所以邀请他来,可不只是因为他是王,还因为他是公认的神射手,论射箭,无人能比得过他,而目阐部的信仰就是弓,他们最钦佩的就是弓术好的勇士。也因此,沃突在这里比在乌图本族还要受欢迎,不管男男女女见了他都是十分热情。
沃突和目阐部族长商讨射雁,殷如许坐在另一个特地收拾出来的帐子里,还有人给她送来热腾腾的水和食物。招待虽然周到,但这个部族里的人也确实太热情了,殷如许坐在这,看到帐子外门口左右围满了偷看的小孩子和女人,时不时还换上一拨人。只有女人和小孩过来悄悄看她,男人是不好意思凑过来的,就远远站着。
要说这些来围观的少女里面,几乎有大半都是抱着‘看情敌’的心来的。之前沃突一直没娶妻,只说还没遇到能看对眼的,他自己不急,可急坏了众多部族里的未婚女子们。有人问他喜欢什么样的女子,沃突张口就说欣赏那种潇洒豪爽,能一同打猎喝酒,高挑健美的女子。
他这么一说,众部族里顿时就出现了越来越多能上马打猎,下马砍人的女汉子,可是一年复一年,各部族的女人越来越凶悍了,沃突还是没有看对眼的。到最后,他娶了个和从前喜欢类型完全不一样的殷国公主。既不高挑健美,也不潇洒豪爽,看上去更不像擅长喝酒打猎的,可他还是喜欢的和眼珠子似得。
“乌图王骗人!他喜欢的明明就是这种、这种看上去像珍珠一样莹润的女人!”围观了半天,一个目阐部女子怒气冲冲地说。
其他女子同意地点头,纷纷声讨沃突,“坏心眼的男人!”“男人的话都听不得!”
她们说的太投入,声音大了些,被殷如许听到了。她自己也知道这一茬,每每想起都觉得好笑,她见帐子外面的年轻小姑娘们龇牙咧嘴,气的齐齐蹬腿的样子,忍不住就朝她们笑了一笑。
一群年轻的少女呀的惊叫,莫名羞红了脸,蹬蹬蹬往后退,退到一旁殷如许看不到的地方去了。
“嗨呀,公主笑起来真好看,花儿一样的,换了我,我也喜欢啊。”先前那个挥拳头大骂沃突的女子突然改口说,“不知道殷国有没有公主这样的男人啊。”
目阐部族长挽着沃突的肩走到附近,听到了几声声讨,大笑道:“听见没,又是在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