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5节
关于在上海,家务怎么做的事……
若陆母在,陆母会承包一切家务,若陆母不在,一开始是书庭辞了职,每天简单收拾一下家里,洗洗碗,只是如今书庭肚子一天天大了起来,身子不便,别说做家务了,光是站着,坐着,乃至晚上躺着睡觉都极不舒服,陆维钧看了心疼,便什么都不让书庭做了。前段时间陆母一直在上海陪着书庭,偶尔回一趟浙江,也是陆维钧下了班回来做家事。
书庭一开始辞职,或许是觉得自己不工作了,没有收入,叫老公养着心里有愧,于是每天都把家里拾掇得干干净净。
每天陆维钧下班回家,刚下电梯,准备拿钥匙开门,也不知书庭是怎么知道的,便从里面打开门,露出一张春光灿烂的脸来,有时甚至跑出来,搂住他的脖子蹦蹦跳跳像一只脱兔,说:“老公,你可回来了!”
陆维钧工作了一天的疲乏,便也消散得无影无踪。
进了屋,会看到书庭或已经做了饭,或叫了外卖,摆好碗筷,只等他回来开饭。
那真是一段神仙般享受的日子。
只是无奈自己命贱,受不起人家伺候自己,又看书庭肚子一天天大了起来,光是生活自理就已经足够疲惫,便不让书庭做家务了。
书庭自己也懒,不爱动弹。
一开始,先是不准备晚饭,每晚陆维钧下了班回家,书庭坐在沙发上,第一句话总是:“老公……我们晚上吃啥呀?”
“你想呢?”
“我也不知道……”
陆维钧换了鞋进屋,说:“我先洗一洗。”
简单洗漱过后,换上睡衣,而后陆维钧坐在沙发上,书庭枕着他的的腿躺在沙发上,两人各自刷手机,刷着刷着又忽然问,“晚上吃啥呀……”
陆维钧:“你想呢?”
书庭:“我也不知道……”
苦恼了一个多小时,实在饿得不行,才会点开外卖app随便点点什么。
吃了饭,书庭倒会简单收拾一番。
再后来,吃完饭,陆维钧又都来一句:“我来,你去躺着去吧。”
渐渐地,书庭便习惯什么都不干了。
每天陆维钧回来——书庭已经从一开始的站着(走到门口迎接),到后来的坐着,再到现在的躺着了。冬天了,穿一身毛绒绒的珊瑚绒睡衣,在沙发上蹬直了双腿,盖着被子不愿动弹,捧着ipad看电视剧。连那句略带撒娇意味的“老公……我们晚上吃啥呀……”也不怎么说了,只等自己打点好一切,她王母娘娘下来随便吃两口,便又回去躺着看ipad。
因为怀孕,不仅不能化妆,一些基础护肤的化妆也不能随意使用,加上激素问题,皮肤变得差了一些,脾气也被惯得越来越坏。
整个人变得又丑又横!
只是看着挺着大肚子,变丑了的书庭认真跟自己横,他却只觉得可爱。
每一次看书庭横,他都忍不住想笑。
偶尔出去和陆维钧的朋友吃饭,书庭倒是会打扮一番,换下那一身又厚又肿的睡衣,在毛衣外随意搭一件呢大衣,洗个头发,中发披下,发尾好好弄一弄,戴一顶大大的圆毡帽,再化个淡淡的妆容,在陆维钧眼里已经是相貌超群。
有时看着她,陆维钧也很无奈。
别的女生千方百计想要变美,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形象,她倒好,生得一副好皮囊,好气质,随意打扮一番便足够好看,只是一犯懒起来,却连这一点也不愿做。
不过陆维钧倒可以理解。
她是上帝的宠儿。
生得好看,于是不费心力便可以艳压群芳,智商高,于是随便学一学便可以考上985,情商高,习惯了走到哪里都左右逢源,又生在一个幸福的家庭,从小得宠,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从小到大,都活得太容易了。
于是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努力,什么叫坚持。
他能怎么办呢?
只是能是在继上帝和她爹之后,继续宠她惯她,任由她在家里作威作福……
…
陆维钧把碗递给了婶婶,便自己逛逛悠悠回到了客厅。
姥爷刚刚吃了点东西,便回房休息去了,叔叔吃了饭,去阳台吸支烟,周小明自己趴在地板上玩ipad,书庭则已经瘫在了沙发上,一手摸摸自己圆鼓鼓的大肚子,另一只手刷手机。
陆维钧则留心看起了沙发背后那一张巨大的家庭照。
姥爷坐在中间,和蔼可亲地笑着,左右两侧坐着书庭,一美,后面又站着叔叔婶婶。陆维钧看了一会儿,问书庭:“这是什么时候拍的?”
书庭盯着手机:“哪个?”
陆维钧用下巴指指后面的照片:“这个。”
书庭依旧出神地盯着手机,一心不能二用,便自然而然无视了陆维钧的话。是婶婶洗了一盘水果出来,回陆维钧:“书庭大三还是大二那年照的。”说着,看向书庭,“是吧,书庭?”
“差不多。”
陆维钧这才发现婶婶来了,回头看了一眼,换了一种恭顺的态度:“哦。”又指了指电视柜上立着的一张小照片,上面是书庭一美姐妹两个,两人五官,打扮看上去都十分青涩稚嫩。
婶婶说:“书庭中考之后把,两个一起去北京拍的。”
“哦。”说着,陆维钧走过去,拿起相框仔细看了起来,看着书庭小时候的模样,脸上忍不住浮现一抹姨夫般的微笑。
陆维钧第一次到书庭家里。
家中每一处书庭生活,成长过的痕迹,于他而言都是礼物。
婶婶放下了水果,见陆维钧一直看着那没什么好看的照片,便说:“等会儿啊,妈先刷个碗,把咱家相册拿给你看。”
陆维钧惊喜不已:“好啊!”
第196章 .
婶婶说完,便回到了厨房刷碗。
一美撤完碗筷,又抹了三遍桌子,大功告成,去洗手间冲了一下手,便回房休息去了。不知道为什么,只是坐着陪家人吃了一个年夜饭,便如此疲惫,身心俱疲,一回房间,便“嘭”地把自己扔在了床上,望着天花板放空。一美仿佛一个晚上都在用力微笑,现在一放松下来,感到笑肌都有些僵硬和酸痛。
这一个晚上,一美都状态不对。
尤其在叔叔说了那句,希望一美申请到一所世界名校,叔叔好跟着沾沾光。
当时听了,一美只觉得高兴。真希望自己可以成为全家人的骄傲,以报答叔叔婶婶这么多年来的养育之恩。只是在回敬了叔叔一杯后,又忽然后知后觉——万一申请不上呢?万一六所大学,一所都申请不上呢?
于是,焦虑感又瞬间袭来。
或许是这几个月,申请结果就要一一揭晓的缘故,一美总是前一秒还好好的,下一秒,便被一种突如其来的焦虑,压得快要喘不上气。
一美对那感觉很熟悉。
天资也不高,却一直盯着国家级,世界级的名校,总是要抓住一线希望奋力一搏,拼死挣扎……又不像林琳,是个天才,提交了申请便势在必得,每天蹬直了双腿躺在床上看美剧;又不像姐姐,高考也好,找工作也好,都只在自己现有能力范围之内再努力一点点,仅一点点,之后便可以心安理得地懒下去,无论结果如何。
当然。
每一次姐姐都总能逢凶化吉,绝处逢生。
于是从小到大,这样的焦虑感,都一直伴随着她。
像一只藏身在她周围的野兽,平日里看不见,却总是在某些时刻忽然地跑出来,用那只长了锋利指甲的厚重手掌,紧紧扼住她的喉咙,又在她快要窒息放开她,匆匆跑回丛林。
熟悉。
只是当那感觉再一次袭来,一美还是承受不起。
就在举起酒杯抿了一口酒的同时,一美感到自己的内心同那白酒一样苦涩,紧跟着,眼眶一酸,眼前便蒙上了一层薄薄的泪。好在五十度的白酒足够烈,可以骗过家人,也骗过自己,一定是因为酒的缘故才会如此。
…
客厅里便只剩书庭,陆维钧,周小明三人。
电视上放着春晚,刚刚吃饭,嫌电视太吵,只是关了电视又太静,便把声音调到只剩一格,此刻,电视上的小品台词,现场观众的鼓掌声,以及厨房里哗啦啦的水声,像白噪音将这空旷的空间填补了些许。
陆维钧又转了一会。
而后,拿起了电视柜上另一张书庭和一美的照片来看。
照片中,书庭留了一头厚厚的齐刘海短发,脸颊上两坨顽固的婴儿肥,那肉一看便实称;皮肤比现在要黑一些,想来是喜欢出去疯的缘故,穿着打扮与现在相比,也透着那么一股子稚嫩的土气。
不过却是很可爱。
看了好一会儿,又晃到茶几前,拿起茶几上,像是之前书庭未出阁时便一直用的粉色小兔子水杯,刚刚婶婶泡了两杯蜂蜜水来,一只用了这个杯子,给书庭,另一杯用了一只玻璃杯,给自己。这几天,他总是近乎贪婪地寻找当年的书庭,留在这家里的蛛丝马迹,去寻找她的过去。
直到书庭放下手机一抬头。
见陆维钧正两手捧着自己的水杯,细细端详,像端详一件古玩,便问了句:“怎么了?”
“啊?”陆维钧怔了怔。
被书庭一语点破,陆维钧对自己的行为,竟忽然感到有些不好意思,随口说了句:“喝水。”说着,喝了一口书庭杯子里的水。同样一杯蜂蜜水,用书庭的杯子喝,却感觉比用刚刚那只玻璃杯要甜一些。
书庭盯了陆维钧一眼。
也不知刚刚用手机看了些什么,看上去心情不错,满眼的娇意,说:“哼,抢我的蜂蜜水,我也要喝你的!”说着,拿起陆维钧的杯子咕咚咕咚喝了两口。
陆维钧则走到书庭旁边坐了下来。
后背仰在椅背上,两手像做仰卧起坐的姿势,垫在了脑后。
书庭便钻进了陆维钧怀里。
两手环住他肉肉的大腰,脸颊在他的大肚皮上蹭啊蹭,总算调节到一个舒服的姿势,便就这样紧紧地抱着他。
抱了好一会儿,又忽然问:“你给妈拜过年了没有啊?”
结了婚,夫妻俩管两方父母都叫“爸妈”,只是一般叫自己的妈妈为“我妈”,而叫对方的妈妈,则只是单字一个“妈”。
陆维钧说:“吃饭之前说过了。”
“她们那边怎么样?”
“挺好的呗。”
书庭又问:“怎么样?在我们家过年好不好?”
“好啊。”
“那明年还来不来?”
“来。”
书庭便愉快地“咯咯”笑了起来。
正抱着,叔叔抽完两支烟回到了客厅,一边晃晃悠悠走进来,一边吟诗一般吟了句:“饭后一支烟,赛过活神仙呐!”说着,又哼起了一支小曲,走到书庭另一边“嘭”地坐了下来。
若陆母在,陆母会承包一切家务,若陆母不在,一开始是书庭辞了职,每天简单收拾一下家里,洗洗碗,只是如今书庭肚子一天天大了起来,身子不便,别说做家务了,光是站着,坐着,乃至晚上躺着睡觉都极不舒服,陆维钧看了心疼,便什么都不让书庭做了。前段时间陆母一直在上海陪着书庭,偶尔回一趟浙江,也是陆维钧下了班回来做家事。
书庭一开始辞职,或许是觉得自己不工作了,没有收入,叫老公养着心里有愧,于是每天都把家里拾掇得干干净净。
每天陆维钧下班回家,刚下电梯,准备拿钥匙开门,也不知书庭是怎么知道的,便从里面打开门,露出一张春光灿烂的脸来,有时甚至跑出来,搂住他的脖子蹦蹦跳跳像一只脱兔,说:“老公,你可回来了!”
陆维钧工作了一天的疲乏,便也消散得无影无踪。
进了屋,会看到书庭或已经做了饭,或叫了外卖,摆好碗筷,只等他回来开饭。
那真是一段神仙般享受的日子。
只是无奈自己命贱,受不起人家伺候自己,又看书庭肚子一天天大了起来,光是生活自理就已经足够疲惫,便不让书庭做家务了。
书庭自己也懒,不爱动弹。
一开始,先是不准备晚饭,每晚陆维钧下了班回家,书庭坐在沙发上,第一句话总是:“老公……我们晚上吃啥呀?”
“你想呢?”
“我也不知道……”
陆维钧换了鞋进屋,说:“我先洗一洗。”
简单洗漱过后,换上睡衣,而后陆维钧坐在沙发上,书庭枕着他的的腿躺在沙发上,两人各自刷手机,刷着刷着又忽然问,“晚上吃啥呀……”
陆维钧:“你想呢?”
书庭:“我也不知道……”
苦恼了一个多小时,实在饿得不行,才会点开外卖app随便点点什么。
吃了饭,书庭倒会简单收拾一番。
再后来,吃完饭,陆维钧又都来一句:“我来,你去躺着去吧。”
渐渐地,书庭便习惯什么都不干了。
每天陆维钧回来——书庭已经从一开始的站着(走到门口迎接),到后来的坐着,再到现在的躺着了。冬天了,穿一身毛绒绒的珊瑚绒睡衣,在沙发上蹬直了双腿,盖着被子不愿动弹,捧着ipad看电视剧。连那句略带撒娇意味的“老公……我们晚上吃啥呀……”也不怎么说了,只等自己打点好一切,她王母娘娘下来随便吃两口,便又回去躺着看ipad。
因为怀孕,不仅不能化妆,一些基础护肤的化妆也不能随意使用,加上激素问题,皮肤变得差了一些,脾气也被惯得越来越坏。
整个人变得又丑又横!
只是看着挺着大肚子,变丑了的书庭认真跟自己横,他却只觉得可爱。
每一次看书庭横,他都忍不住想笑。
偶尔出去和陆维钧的朋友吃饭,书庭倒是会打扮一番,换下那一身又厚又肿的睡衣,在毛衣外随意搭一件呢大衣,洗个头发,中发披下,发尾好好弄一弄,戴一顶大大的圆毡帽,再化个淡淡的妆容,在陆维钧眼里已经是相貌超群。
有时看着她,陆维钧也很无奈。
别的女生千方百计想要变美,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形象,她倒好,生得一副好皮囊,好气质,随意打扮一番便足够好看,只是一犯懒起来,却连这一点也不愿做。
不过陆维钧倒可以理解。
她是上帝的宠儿。
生得好看,于是不费心力便可以艳压群芳,智商高,于是随便学一学便可以考上985,情商高,习惯了走到哪里都左右逢源,又生在一个幸福的家庭,从小得宠,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从小到大,都活得太容易了。
于是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努力,什么叫坚持。
他能怎么办呢?
只是能是在继上帝和她爹之后,继续宠她惯她,任由她在家里作威作福……
…
陆维钧把碗递给了婶婶,便自己逛逛悠悠回到了客厅。
姥爷刚刚吃了点东西,便回房休息去了,叔叔吃了饭,去阳台吸支烟,周小明自己趴在地板上玩ipad,书庭则已经瘫在了沙发上,一手摸摸自己圆鼓鼓的大肚子,另一只手刷手机。
陆维钧则留心看起了沙发背后那一张巨大的家庭照。
姥爷坐在中间,和蔼可亲地笑着,左右两侧坐着书庭,一美,后面又站着叔叔婶婶。陆维钧看了一会儿,问书庭:“这是什么时候拍的?”
书庭盯着手机:“哪个?”
陆维钧用下巴指指后面的照片:“这个。”
书庭依旧出神地盯着手机,一心不能二用,便自然而然无视了陆维钧的话。是婶婶洗了一盘水果出来,回陆维钧:“书庭大三还是大二那年照的。”说着,看向书庭,“是吧,书庭?”
“差不多。”
陆维钧这才发现婶婶来了,回头看了一眼,换了一种恭顺的态度:“哦。”又指了指电视柜上立着的一张小照片,上面是书庭一美姐妹两个,两人五官,打扮看上去都十分青涩稚嫩。
婶婶说:“书庭中考之后把,两个一起去北京拍的。”
“哦。”说着,陆维钧走过去,拿起相框仔细看了起来,看着书庭小时候的模样,脸上忍不住浮现一抹姨夫般的微笑。
陆维钧第一次到书庭家里。
家中每一处书庭生活,成长过的痕迹,于他而言都是礼物。
婶婶放下了水果,见陆维钧一直看着那没什么好看的照片,便说:“等会儿啊,妈先刷个碗,把咱家相册拿给你看。”
陆维钧惊喜不已:“好啊!”
第196章 .
婶婶说完,便回到了厨房刷碗。
一美撤完碗筷,又抹了三遍桌子,大功告成,去洗手间冲了一下手,便回房休息去了。不知道为什么,只是坐着陪家人吃了一个年夜饭,便如此疲惫,身心俱疲,一回房间,便“嘭”地把自己扔在了床上,望着天花板放空。一美仿佛一个晚上都在用力微笑,现在一放松下来,感到笑肌都有些僵硬和酸痛。
这一个晚上,一美都状态不对。
尤其在叔叔说了那句,希望一美申请到一所世界名校,叔叔好跟着沾沾光。
当时听了,一美只觉得高兴。真希望自己可以成为全家人的骄傲,以报答叔叔婶婶这么多年来的养育之恩。只是在回敬了叔叔一杯后,又忽然后知后觉——万一申请不上呢?万一六所大学,一所都申请不上呢?
于是,焦虑感又瞬间袭来。
或许是这几个月,申请结果就要一一揭晓的缘故,一美总是前一秒还好好的,下一秒,便被一种突如其来的焦虑,压得快要喘不上气。
一美对那感觉很熟悉。
天资也不高,却一直盯着国家级,世界级的名校,总是要抓住一线希望奋力一搏,拼死挣扎……又不像林琳,是个天才,提交了申请便势在必得,每天蹬直了双腿躺在床上看美剧;又不像姐姐,高考也好,找工作也好,都只在自己现有能力范围之内再努力一点点,仅一点点,之后便可以心安理得地懒下去,无论结果如何。
当然。
每一次姐姐都总能逢凶化吉,绝处逢生。
于是从小到大,这样的焦虑感,都一直伴随着她。
像一只藏身在她周围的野兽,平日里看不见,却总是在某些时刻忽然地跑出来,用那只长了锋利指甲的厚重手掌,紧紧扼住她的喉咙,又在她快要窒息放开她,匆匆跑回丛林。
熟悉。
只是当那感觉再一次袭来,一美还是承受不起。
就在举起酒杯抿了一口酒的同时,一美感到自己的内心同那白酒一样苦涩,紧跟着,眼眶一酸,眼前便蒙上了一层薄薄的泪。好在五十度的白酒足够烈,可以骗过家人,也骗过自己,一定是因为酒的缘故才会如此。
…
客厅里便只剩书庭,陆维钧,周小明三人。
电视上放着春晚,刚刚吃饭,嫌电视太吵,只是关了电视又太静,便把声音调到只剩一格,此刻,电视上的小品台词,现场观众的鼓掌声,以及厨房里哗啦啦的水声,像白噪音将这空旷的空间填补了些许。
陆维钧又转了一会。
而后,拿起了电视柜上另一张书庭和一美的照片来看。
照片中,书庭留了一头厚厚的齐刘海短发,脸颊上两坨顽固的婴儿肥,那肉一看便实称;皮肤比现在要黑一些,想来是喜欢出去疯的缘故,穿着打扮与现在相比,也透着那么一股子稚嫩的土气。
不过却是很可爱。
看了好一会儿,又晃到茶几前,拿起茶几上,像是之前书庭未出阁时便一直用的粉色小兔子水杯,刚刚婶婶泡了两杯蜂蜜水来,一只用了这个杯子,给书庭,另一杯用了一只玻璃杯,给自己。这几天,他总是近乎贪婪地寻找当年的书庭,留在这家里的蛛丝马迹,去寻找她的过去。
直到书庭放下手机一抬头。
见陆维钧正两手捧着自己的水杯,细细端详,像端详一件古玩,便问了句:“怎么了?”
“啊?”陆维钧怔了怔。
被书庭一语点破,陆维钧对自己的行为,竟忽然感到有些不好意思,随口说了句:“喝水。”说着,喝了一口书庭杯子里的水。同样一杯蜂蜜水,用书庭的杯子喝,却感觉比用刚刚那只玻璃杯要甜一些。
书庭盯了陆维钧一眼。
也不知刚刚用手机看了些什么,看上去心情不错,满眼的娇意,说:“哼,抢我的蜂蜜水,我也要喝你的!”说着,拿起陆维钧的杯子咕咚咕咚喝了两口。
陆维钧则走到书庭旁边坐了下来。
后背仰在椅背上,两手像做仰卧起坐的姿势,垫在了脑后。
书庭便钻进了陆维钧怀里。
两手环住他肉肉的大腰,脸颊在他的大肚皮上蹭啊蹭,总算调节到一个舒服的姿势,便就这样紧紧地抱着他。
抱了好一会儿,又忽然问:“你给妈拜过年了没有啊?”
结了婚,夫妻俩管两方父母都叫“爸妈”,只是一般叫自己的妈妈为“我妈”,而叫对方的妈妈,则只是单字一个“妈”。
陆维钧说:“吃饭之前说过了。”
“她们那边怎么样?”
“挺好的呗。”
书庭又问:“怎么样?在我们家过年好不好?”
“好啊。”
“那明年还来不来?”
“来。”
书庭便愉快地“咯咯”笑了起来。
正抱着,叔叔抽完两支烟回到了客厅,一边晃晃悠悠走进来,一边吟诗一般吟了句:“饭后一支烟,赛过活神仙呐!”说着,又哼起了一支小曲,走到书庭另一边“嘭”地坐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