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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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破狼
作者:
讲一个相爱相杀的年下养成故事
he【信我=w=
“第一个从地下挖出‘紫流金’的人,大概永远也想不到,他挖出的是一碗吃 人的世道。”
“朕之一生,不过是一场贪婪丑恶的骗局,此事所有人心知肚明,只是无从道破。”
“这场骗局从何而起?许是从第一艘漂洋过海的番邦大船那皎洁的帆上、第一只扶摇而起的巨鸢垂天之翼下,或是更久以前——北蛮大地大片的草场被墨迹一般的紫流金烧成一片烟火海……”
“……亦或是朕……我在冰天雪地中初见顾昀之时。”
温柔贤惠病娇年下攻vs废柴聋瞎受【信我=w=
非主流蒸汽朋克=w=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先出场的是攻!
先出场的是攻!
先出场的是攻!
……但总体来看,本文不是主攻文=w=
拜谢“骑驴看吧唧”同学的封面!
更新频率为每天十一点整,有特殊情况会提前请假=w=
内容标签: 年下 幻想空间 天之骄子
主角:顾昀,长庚 ┃ 配角: ┃ 其它:乡村机甲爱情故事
第1章 边陲
边陲小镇雁回城里有座“将军坡”,起的名字威风凛凛,其实就是个小土包,脖子长的一眼能望过坡顶。
将军坡也不是从来就有,传说那是十四年前,大梁第一铁骑玄铁三大营北伐,荡平蛮族十八部落,班师回朝时途径雁回城,将废甲弃置此地,就地落成了一座小山,后来沙尘砥砺,风吹雨打,就成了将军坡。
将军坡是个荒坡,种什么不长什么,连荒草也欠奉,偷情都没个遮挡,光秃秃地坐落此间,也不知道能拿来干点什么。老人都说这是玄铁营杀孽太重,戾气逼人的缘故。时间长了,有那些闲得没事的混混就以此为原型,编排了一系列边陲闹鬼传说,久而久之,也就没什么人往那边去了。
这天黄昏,却有两个十来岁的小崽子跑到了将军坡下。
这两个一个细高条,一个矮胖子,合起来活像一对奔跑的碗筷。
细高条的那个做小女孩打扮,得仔细看清才知道是个男娃,小名就叫曹娘子,因为算命的说他本是个女命,投错了胎,恐怕老天爷还要给叫回去重新投,家里便担心他活不长,于是一直当女儿养。
矮胖的那个是葛屠户的小儿子,小名葛胖小,人如其名,整个人幽幽地汪着一层富贵的油光。
他们俩一起对着将军坡探头探脑,只是碍于闹鬼传说,谁也不敢走近。
葛胖小手里捧着个铜皮的“千里眼”,伸着脖子使劲往将军坡的方向张望,口中喃喃地说道:“你说日头都落了,还不下山,我大哥真是……那个叫什么来着——上吊辟谷!”
曹娘子:“那叫悬梁刺股,别废话,快把千里眼给我。”
这假丫头时常假戏真做,可惜真的方向有点问题,不像闺秀,像泼妇,尤其爱挥舞着一双鸡爪子掐人。
他一伸手,葛胖小一身的肥肉就隐隐作痛,忙把千里眼拱手奉上,叮嘱道:“你可小心点,要是弄坏了,我爹一准要把我抽成饼馅。”
所谓“千里眼”,是个铜制的小圆捅,周围雕着“五蝠”,里头是透如无物的琉璃片,扣在眼睛上,十里开外的兔子能看清公母。
葛胖小的这只格外精致些,是他那当过斥候的祖父留下来的。
曹娘子拿在手里新鲜了半天,举起来望星星:“真清楚。”
葛胖小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指点道:“我知道,那个叫昏星,又叫‘长庚’,跟我大哥同名,沈先生教过的,我记着呢。”
曹娘子撇嘴:“谁就‘你大哥’了?你看人家理你吗,腆着脸追着人硬要认大哥,看把你贱的……哎,等等,你看那个是不是他?”
葛胖小顺着他手指的方向一看,还真是。
只见一个少年正拎着把剑,低着头,缓缓地从将军坡上往下走,葛胖小当即仿佛也不怕闹鬼了,滚地雷似的冲了出去:“大哥,大哥!”
他跑得太急,在将军坡脚下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叽里咕噜地滚了出去,正滚到了那少年脚下。
葛胖小灰头土脸地抬起头,没顾上爬起来,先谄媚地露出一个傻笑,呲牙咧嘴地说:“嘿嘿,大哥,我都在这等你一天了。”
名叫长庚的少年默默地缩回险些踩了葛胖小的脚。
每次看见葛胖小,他心里都觉得神奇,认为那位杀遍千猪的葛屠户可能天生火眼金睛,这么多年,居然没把儿子当成猪宰了。不过长庚性格稳重,嘴上很积德,不管心里怎么想的,嘴上不说伤人的话。
长庚很有大哥样地伸手扶起了葛胖小,又拍去他身上的浮土:“跑什么,留神摔坏了,找我有事?”
葛胖小:“长庚大哥,明天你爹他们就快回来了,咱们不上课了,你跟我们一起去抢雁食吧?肯定能把李小猴子他们打得屁滚尿流!”
长庚他爹是徐百户——不是亲爹。
两三岁时,长庚随寡母秀娘来到此地投奔亲戚,谁知亲戚早已经举家迁走,奔了个空。正好雁回官兵徐百户原配早亡,无儿无女,看上了秀娘,便娶她回来做了填房。
徐百户带人出关,收蛮子们的岁贡去了,算起来回城的日子多半就是这两天。
边城清苦,小孩也没什么零嘴,将士们每次纳贡归来,都会顺手带些蛮人的奶酪和肉干,沿途撒向路边,每每引得顽童们争相抢夺,这就叫做“抢雁食”。
既然是“抢”,一帮小崽子们肯定免不了打架,只要打不坏,大人就不管,他们便自己打得拉帮扯伙、煞有介事。
这种事,谁要是能拉到长庚入伙,谁就相当于立于不败之地。
长庚从小习武就一丝不苟——边陲多军户,习武的孩童本不在少数,只不过练功夫得吃苦,大多小孩都是随便混混,练得稀松二五眼,唯有长庚从开始学剑那天起,便每天独自上将军坡练剑,多年来苦练不辍,毅力惊人。
如今,长庚虚岁未满十四,一只手已经能提起六十多斤的重剑,虽然心里有数,从不参与顽童打架斗殴,但那些小崽子们就是莫名地都有点怕他。
长庚听了没往心里去,笑道:“我多大个人了,捡什么雁食?”
葛胖小不依不饶道:“我都跟沈先生说好了,沈先生也点头了,这几天放咱们的假。”
长庚背负双手慢悠悠地走着,重剑有一下没一下得敲在小腿上,没理会葛胖小的孩子话。
他读不读书,练不练剑都取决于自己,跟先生放不放假没关系。
葛胖小:“再说了,沈先生说他要给十六叔换药,这几天可能也要出远门采买草药,也不在家,你又没地方去,就跟我们去吧,整天练剑有什么好玩?”
这句话长庚终于往心里去了,他当下一顿,问道:“十六不是刚从长阳关回来,怎么又病了?”
葛胖小:“啊……好像吧,他一直也没好过啊。”
“那我瞧瞧他去,”长庚冲两个小跟屁虫挥挥手,“快回家,天都晚了,误了饭点你爹又要揍你。”
葛胖小:“哎,大哥,那个……”
长庚没兴趣听他“这个”“那个”个没完,男孩子这个岁数,大一岁是一岁,个头和想法都差很多,长庚已经不太能跟葛胖小他们玩到一起去了。
他仗着自己个高腿长,转眼已经走远了。
小胖子白跑一趟,没请到人,失望地叹了口气,回头瞪了曹娘子一眼:“你倒也说句话啊!”
曹娘子脸蛋通红,目光飘忽,方才对葛胖小颐指气使的模样早就荡然无存,少女怀/春似的捂着胸口:“我长庚大哥走路的模样都比别人好看。”
葛胖小:“……”
再也不能带这现世宝出来了。
葛胖小所说的“沈先生”与“十六叔”是一对兄弟,与长庚还颇有渊源。
两年前,长庚还小,独自溜出城门玩,不小心迷路遇上了狼群,险些被叼走,幸好那沈氏兄弟游历到此。
沈先生用药粉驱走了饿狼,救下了他一条小命。兄弟两人后来在雁回小镇长住了下来,徐百户将自家一个空院子租给了他们,感念他们救命之恩,不收房租。
兄长名叫沈易,是个屡试不中的落第书生,虽然年纪不大,但仕途之心已绝,安分守己地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当起了隐士,街坊们都客客气气地叫他“沈先生”。
沈先生除了当隐士,还兼任大夫、书信对联代笔、西席先生与“长臂师”等数职,他十分多才多艺,会给人治跌打损伤,还会给母马接生,白天在家里办私塾,教一干少年念书识字,晚上将学生们打发走,便能挽起袖子修理蒸汽火机、钢甲与各色傀儡,补贴家用,隐世隐得不可开交。
沈先生什么都会,又会赚钱又会顾家,烧火做饭也是一把好手,能干极了,他那兄弟因此无事可做,只好专门负责败家——沈先生的兄弟叫做“沈十六”,听说是从小身体不好,家里恐怕养不大,便也没给取大号,因为是正月十六生的,就以“十六”做了名。
沈十六一天到晚既不读书,也不干活,油瓶子倒了不知道扶,连捅水都没见他挑过,不是闲逛就是喝酒,十分不学无术,几乎没有一点优点。
除了长得好。
长得真是好,镇上的老寿星亲口鉴定,说活了快九十岁,没见过这么齐整的男人。
可惜再好也没用——沈十六小时候生过一场大病,人烧坏了,眼睛约莫也就能看清近前两尺的东西,离开十步远,连男女都分不出。他还耳背,跟他说句什么都得靠喊,每天从沈家门口过,隔着院墙都能听见那温文尔雅的沈先生疯狗似的冲他咆哮。
总而言之,沈十六是个又聋又瞎的病秧子。
依他的条件,本该是个得天独厚的小白脸,可惜这边陲小镇里除了穷鬼就是穷神,哪怕来个天仙也没人包养得起。
按着当地风俗,大恩大德无以为报的时候,便会认干亲,有儿孙的儿孙认,没有儿孙的自己认。
沈氏兄弟从狼嘴里救下长庚,是救命之恩,长庚理所当然地认两人中的一个为义父。
沈先生读书读坏了脑子,硬是说不合理法,固不敢受,反倒是他兄弟十六爷痛快,当场改口叫了声“儿子”。
这样一来,沈十六那混混便占了个天大的便宜——倘若这游手好闲的病秧子将来穷困潦倒,长庚就得给他养老送终。
长庚轻车熟路地穿过自家院子,从角门往外一拐,就到了沈先生家。
沈家一共两条光棍,连只母鸡都没有,自然不用避讳谁,他向来随来随走,门也不敲。
一进院子,一股药味和着一阵气如游丝的埙声便扑面而来。
沈先生正在院里皱着眉熬药,他是个书生模样的青年,穿一袭旧长衫,不老,但总是皱着眉,有一身饱含烟火气的清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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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之一生,不过是一场贪婪丑恶的骗局,此事所有人心知肚明,只是无从道破。”
“这场骗局从何而起?许是从第一艘漂洋过海的番邦大船那皎洁的帆上、第一只扶摇而起的巨鸢垂天之翼下,或是更久以前——北蛮大地大片的草场被墨迹一般的紫流金烧成一片烟火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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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边陲
边陲小镇雁回城里有座“将军坡”,起的名字威风凛凛,其实就是个小土包,脖子长的一眼能望过坡顶。
将军坡也不是从来就有,传说那是十四年前,大梁第一铁骑玄铁三大营北伐,荡平蛮族十八部落,班师回朝时途径雁回城,将废甲弃置此地,就地落成了一座小山,后来沙尘砥砺,风吹雨打,就成了将军坡。
将军坡是个荒坡,种什么不长什么,连荒草也欠奉,偷情都没个遮挡,光秃秃地坐落此间,也不知道能拿来干点什么。老人都说这是玄铁营杀孽太重,戾气逼人的缘故。时间长了,有那些闲得没事的混混就以此为原型,编排了一系列边陲闹鬼传说,久而久之,也就没什么人往那边去了。
这天黄昏,却有两个十来岁的小崽子跑到了将军坡下。
这两个一个细高条,一个矮胖子,合起来活像一对奔跑的碗筷。
细高条的那个做小女孩打扮,得仔细看清才知道是个男娃,小名就叫曹娘子,因为算命的说他本是个女命,投错了胎,恐怕老天爷还要给叫回去重新投,家里便担心他活不长,于是一直当女儿养。
矮胖的那个是葛屠户的小儿子,小名葛胖小,人如其名,整个人幽幽地汪着一层富贵的油光。
他们俩一起对着将军坡探头探脑,只是碍于闹鬼传说,谁也不敢走近。
葛胖小手里捧着个铜皮的“千里眼”,伸着脖子使劲往将军坡的方向张望,口中喃喃地说道:“你说日头都落了,还不下山,我大哥真是……那个叫什么来着——上吊辟谷!”
曹娘子:“那叫悬梁刺股,别废话,快把千里眼给我。”
这假丫头时常假戏真做,可惜真的方向有点问题,不像闺秀,像泼妇,尤其爱挥舞着一双鸡爪子掐人。
他一伸手,葛胖小一身的肥肉就隐隐作痛,忙把千里眼拱手奉上,叮嘱道:“你可小心点,要是弄坏了,我爹一准要把我抽成饼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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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胖小的这只格外精致些,是他那当过斥候的祖父留下来的。
曹娘子拿在手里新鲜了半天,举起来望星星:“真清楚。”
葛胖小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指点道:“我知道,那个叫昏星,又叫‘长庚’,跟我大哥同名,沈先生教过的,我记着呢。”
曹娘子撇嘴:“谁就‘你大哥’了?你看人家理你吗,腆着脸追着人硬要认大哥,看把你贱的……哎,等等,你看那个是不是他?”
葛胖小顺着他手指的方向一看,还真是。
只见一个少年正拎着把剑,低着头,缓缓地从将军坡上往下走,葛胖小当即仿佛也不怕闹鬼了,滚地雷似的冲了出去:“大哥,大哥!”
他跑得太急,在将军坡脚下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叽里咕噜地滚了出去,正滚到了那少年脚下。
葛胖小灰头土脸地抬起头,没顾上爬起来,先谄媚地露出一个傻笑,呲牙咧嘴地说:“嘿嘿,大哥,我都在这等你一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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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看见葛胖小,他心里都觉得神奇,认为那位杀遍千猪的葛屠户可能天生火眼金睛,这么多年,居然没把儿子当成猪宰了。不过长庚性格稳重,嘴上很积德,不管心里怎么想的,嘴上不说伤人的话。
长庚很有大哥样地伸手扶起了葛胖小,又拍去他身上的浮土:“跑什么,留神摔坏了,找我有事?”
葛胖小:“长庚大哥,明天你爹他们就快回来了,咱们不上课了,你跟我们一起去抢雁食吧?肯定能把李小猴子他们打得屁滚尿流!”
长庚他爹是徐百户——不是亲爹。
两三岁时,长庚随寡母秀娘来到此地投奔亲戚,谁知亲戚早已经举家迁走,奔了个空。正好雁回官兵徐百户原配早亡,无儿无女,看上了秀娘,便娶她回来做了填房。
徐百户带人出关,收蛮子们的岁贡去了,算起来回城的日子多半就是这两天。
边城清苦,小孩也没什么零嘴,将士们每次纳贡归来,都会顺手带些蛮人的奶酪和肉干,沿途撒向路边,每每引得顽童们争相抢夺,这就叫做“抢雁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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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庚从小习武就一丝不苟——边陲多军户,习武的孩童本不在少数,只不过练功夫得吃苦,大多小孩都是随便混混,练得稀松二五眼,唯有长庚从开始学剑那天起,便每天独自上将军坡练剑,多年来苦练不辍,毅力惊人。
如今,长庚虚岁未满十四,一只手已经能提起六十多斤的重剑,虽然心里有数,从不参与顽童打架斗殴,但那些小崽子们就是莫名地都有点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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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胖小不依不饶道:“我都跟沈先生说好了,沈先生也点头了,这几天放咱们的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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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胖小:“哎,大哥,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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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胖子白跑一趟,没请到人,失望地叹了口气,回头瞪了曹娘子一眼:“你倒也说句话啊!”
曹娘子脸蛋通红,目光飘忽,方才对葛胖小颐指气使的模样早就荡然无存,少女怀/春似的捂着胸口:“我长庚大哥走路的模样都比别人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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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胖小所说的“沈先生”与“十六叔”是一对兄弟,与长庚还颇有渊源。
两年前,长庚还小,独自溜出城门玩,不小心迷路遇上了狼群,险些被叼走,幸好那沈氏兄弟游历到此。
沈先生用药粉驱走了饿狼,救下了他一条小命。兄弟两人后来在雁回小镇长住了下来,徐百户将自家一个空院子租给了他们,感念他们救命之恩,不收房租。
兄长名叫沈易,是个屡试不中的落第书生,虽然年纪不大,但仕途之心已绝,安分守己地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当起了隐士,街坊们都客客气气地叫他“沈先生”。
沈先生除了当隐士,还兼任大夫、书信对联代笔、西席先生与“长臂师”等数职,他十分多才多艺,会给人治跌打损伤,还会给母马接生,白天在家里办私塾,教一干少年念书识字,晚上将学生们打发走,便能挽起袖子修理蒸汽火机、钢甲与各色傀儡,补贴家用,隐世隐得不可开交。
沈先生什么都会,又会赚钱又会顾家,烧火做饭也是一把好手,能干极了,他那兄弟因此无事可做,只好专门负责败家——沈先生的兄弟叫做“沈十六”,听说是从小身体不好,家里恐怕养不大,便也没给取大号,因为是正月十六生的,就以“十六”做了名。
沈十六一天到晚既不读书,也不干活,油瓶子倒了不知道扶,连捅水都没见他挑过,不是闲逛就是喝酒,十分不学无术,几乎没有一点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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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得真是好,镇上的老寿星亲口鉴定,说活了快九十岁,没见过这么齐整的男人。
可惜再好也没用——沈十六小时候生过一场大病,人烧坏了,眼睛约莫也就能看清近前两尺的东西,离开十步远,连男女都分不出。他还耳背,跟他说句什么都得靠喊,每天从沈家门口过,隔着院墙都能听见那温文尔雅的沈先生疯狗似的冲他咆哮。
总而言之,沈十六是个又聋又瞎的病秧子。
依他的条件,本该是个得天独厚的小白脸,可惜这边陲小镇里除了穷鬼就是穷神,哪怕来个天仙也没人包养得起。
按着当地风俗,大恩大德无以为报的时候,便会认干亲,有儿孙的儿孙认,没有儿孙的自己认。
沈氏兄弟从狼嘴里救下长庚,是救命之恩,长庚理所当然地认两人中的一个为义父。
沈先生读书读坏了脑子,硬是说不合理法,固不敢受,反倒是他兄弟十六爷痛快,当场改口叫了声“儿子”。
这样一来,沈十六那混混便占了个天大的便宜——倘若这游手好闲的病秧子将来穷困潦倒,长庚就得给他养老送终。
长庚轻车熟路地穿过自家院子,从角门往外一拐,就到了沈先生家。
沈家一共两条光棍,连只母鸡都没有,自然不用避讳谁,他向来随来随走,门也不敲。
一进院子,一股药味和着一阵气如游丝的埙声便扑面而来。
沈先生正在院里皱着眉熬药,他是个书生模样的青年,穿一袭旧长衫,不老,但总是皱着眉,有一身饱含烟火气的清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