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女店员捂嘴笑道:“你也嫌这个‘有碍观瞻’吗?”
店员们已经做好打算,这个包包在这个季度是卖不出去的了,等降价促销看能不能卖掉,不行就要退回总部销毁了。
过了一会儿,店里走入了另一位熟客——宋风时的老主顾了,是一位经常参加派对的交际花。
店员们低头,想道:要将那个丑包卖给这个时髦的派对女郎更不可能了。
花枝招展的交际花走到了宋风时面前,笑说:“哎,我过两天要去road trip,有没有什么好看、特别又能装东西的包推荐一下?”
宋风时给交际花推荐了几款,交际花都不是特别满意。宋风时便面露难色,半晌又神秘兮兮的说:“您跟我进来一下。”说着,宋风时便就领了交际花到门店的小房间里,珍而重之地拿出了一个盒子。盒子上还帮着绸带。看起来就是好东西。宋风时缓缓地拆开了绸带,打开了盒子,里头被包装绒布围着的就是那个不黄不绿的丑包。
交际花看到这个包,略略皱起眉:“这个颜色啊……有点奇怪。”
宋风时点头,兴奋地说:“是吧!这季度只有这个包是这个颜色的!你走遍全城都找不到一个一样的!只有我们店里面有!”
“呃?”交际花有些心动。
宋风时此时用极为恰当的表情、语气说出了那句极有杀伤力的话:“整个m城只有这一个!”
“我要了。”交际花断然回答,“刷卡。”
结账的时候,店员看到交际花买下了这个包,都感到不可思议:“天啊,店长您把这个包卖给小姐姐啦?”
这话让交际花听见了,她便抬起头来,看了看店员。
店员立即用惋惜的口气补充道:“不是说给麦琪姐留着的吗?”
宋风时便一脸可惜地说:“没办法啊,谁叫她还不回国拿包。我看小姐姐急着要去场合,又没有合适她的,只能对不起麦琪姐了!”
交际花听了,心中更是暗自高兴,觉得自己还“捡漏”了。
而店员们窃喜的心情是一样的。目送了交际花离开之后,一个店员才问宋风时:“难道她这么有sense的人,看不出这个包是丑的吗?”
“漂亮还是丑都是主观的。”宋风时答,“最紧要是不会和别人撞。”
刚刚的富婆买包包,为的是logo帮她做背书。现在的交际花买包包,要的是独一无二。
宋风时很懂得卖货。
但是,如果宝梵琉再这么搞内耗不生产、净出些又贵又丑的包,宋风时也会觉得焦头烂额。
他叹了口气,决定了下班先去酒吧喝一杯。
没想到就遇到了当年,他想“杀掉”或者“干了”的那个人了。
金兰殊。
第四章
无论是杀人,还是干人,宋风时都办不来。
斯文人,呜呼哀哉。
所以,宋风时从心底被金兰殊那率真得惹人生厌的性格所吸引着。
当然,一开始还是被金兰殊的长相吸引的。
要是金兰殊不长这个样子……
真难想象。
这傲慢,在丑人的脸上就是肥猪肉上的油光,在美人的脸上,则成了珍珠上的光泽。
当年。
“我记得导师也给你提供了这个实习机会吧?”金兰殊问道,“你为什么不去?”
“你们实习不是没工资吗?”宋风时问道,“更何况,很可能还要倒贴钱充门面。我就不充这个门面了。”
“充门面”这三个字真正戳中了金兰殊的痛处。
这使金兰殊的回答充满攻击性:“是吗?但是你这样一个高材生,跑去门店做导购?”
宋风时好像听不出金兰殊语气里的意味,依旧四平八稳地回答:“是啊,要不是我的这个学历、又有导师的关照,我还找不着环境那么好、薪水那么高的实习机会呢。”
奢品店的导购们,倒是不乏高学历的人。
当然,长得好看是重要的,说话好听更要紧。
宋风时不想与金兰殊据理力争,也不想辩解说自己的工作相当体面,他只是指着宋风时挂在门边的衬衫,说:“你那个订制衬衫,领口的扣子是不是松了?”
金兰殊的吸引力立即被这事件完全抓住了。
他也无暇顾及刚刚的话题,快步走到了衬衫面前,仔细打量,拨了一下纽扣,发现果然松了,几乎要脱落下来。
金兰殊本来家境其实不错,性格又那样子,放在平常,衣服的扣子松脱了,他必然是选择买件新的。
现在不一样了,这是一件花了他两个个月生活费的衬衫。
人生,有几多个两个月啊!
宋风时抄着手站在衬衫旁边,嘴角暗暗按捺住嘲讽的笑容,故意用平稳的语调说:“你金少爷该不会不懂的钉扣子吧?”
金兰殊盯了扣子半晌,不服输的说:“我当然会!”
宋风时噗的一笑,说:“你看……”宋风时指着自己身上100块钱的衬衣:“普通衬衣,纽扣都是缝成十字形或者二字形的……”
“这个我能不知道吗?”金兰殊不满意宋风时的显摆,“定制衬衫的一大特征就是纽扣是珊瑚形的。我知道。”
宋风时点头,抿着笑说:“那我放心了,看来你是真的会缝。”
金兰殊的理论还是懂的,要实操就不行了。
他自己也挺纠结的,不想在外人面前露怯,却更不想弄坏自己的衬衫。
他将扣子拿了下来,认真放好。
一般衬衫的扣子是树脂的,这个衬衫的扣子是贝壳做的,要弄丢了,可也不知哪儿找个一样的了。
看着素来桀骜高冷的金兰殊脸露窘色,宋风时心中充满了难以名状的畅快。
然而,宋风时还是没让金兰殊为难太久,半晌说道:“不然,我帮你缝吧?”
金兰殊习惯性的摇头:“不用。”
宋风时也冷笑了:“那你自己缝?”
金兰殊才发现自己刚刚没过脑子的就拒绝了宋风时。拒绝来自他人的帮助好像是他的膝跳反应一样,是本能的东西。
可能是吃了很多顿宋风时做的饭了,金兰殊也觉得让宋风时继续给自己帮助不是什么太叫人为难的事情了。
“你会吗?”金兰殊问。
“我会啊。”宋风时笑着说,“我妈是裁缝。我以前会帮她打下手。”
“哦?”金兰殊还是第一次听宋风时说起自己的事情。
事实上,金兰殊只是从来不听被人说自己的事情,因为他不在意。
宋风时拿起衬衫,指着那个纽扣,笑着说:“这种纽扣的缝法,在意大利叫做‘珊瑚形’,在我们那儿叫‘鸡爪形’。”
“噗。”金兰殊也笑了。
二人之间的气氛,从刚刚的“针锋相对”,莫名变得融洽起来。
宋风时带着金兰殊进了自己的房间。
他俩做了好久的室友了,却从未踏入过对方的房门半步。
这更多的是金兰殊拒人千里的态度所导致的。
金兰殊走入了宋风时的房间,发现宋风时房间的大小、布置和自己的差不多,但却在细微处有些不同,大概来自两人的不同生活习惯。宋风时的房间里放着很多奢侈品盒子,这让金兰殊感到讶异:“你买那么多?”
“不是,我帮国内的人代购。”宋风时回答。
金兰殊不觉皱眉,说:“你为什么将那么多时间花在挣小钱上面呢?你能够做得更好。”
宋风时在床边坐下,低下头来,不看金兰殊,仿佛是在认真地打量衬衫的缝线一样,低语道:“我又花不起钱去夔龙实习……能怎么办呢?留学的钱,我答应了我爸要还他的。要不多挣一点,怎么还?”
金兰殊尽管自诩“独立”,但还是感到有些惊讶:“你爸还要你还钱?”
“嗯……也没法子,他再婚了,有自己的家庭了。”宋风时语气平淡,一边从抽屉里取出针线盒,一边说,“也不能老麻烦人家。”
金兰殊看宋风时在床头灯下默默低着头,竟有几分想坐到他身边的心态。
可是,金兰殊觉得贸然坐在别人的床上是不礼貌的。
于是,他保持站着,却屈身向前,凑近了宋风时,看到橘色床头灯下宋风时的一般被阴影掩住的侧颜。他认识宋风时许久了,却是首次发现宋风时的睫毛是那么长的,在昏暗的灯光下,一颤一颤,好像黑色的羽蝶。
金兰殊开始仔细打量他。
发现只有在那样昏暗的灯光下,宋风时的睫毛才显得那样黑。
在日光里会发现,宋风时的毛发颜色比较淡,眉毛是深灰色的,头发在阳光下会映出琥珀一样的色泽,不是染的,全是天然——这一点看他的眼睛就能确认。阳光映照下,宋风时的眼珠便折射出蜜蜡一样的深棕色,通透地裹着黑眼瞳。
笑起来的时候,这双眼睛会弯起来,眼下隆起雪白的卧蚕。
他渐渐的,就觉出了宋风时的好看来了。
他也明白为什么宋风时朋友多了。
宋风时就是不一样。
细微的不一样。
像普通衬衫和定制衬衫,乍看是一样的,但当细细打量的时候,便有许多区别……领口是水滴形的还是原型的?里衬的黏胶还是亚麻?袖口是松的还是紧的?……就是这些细节,决定了最终的质感,决定了这件衣服穿上身上,是不是贴身的、漂亮的、万中无一的。
金兰殊忍不住想探究宋风时这个人的更多。
“宋风时为什么这样子?”金兰殊暗想,“他给我做饭,还帮我钉扣子,还关心我有没有喝热水……啊,他一定是喜欢我!”
被人暗恋,对于金兰殊而言并不是少有的事。
可以说他相当习惯这个事情了。
一般而言,他会断然拒绝。
可是,现在他觉得还是可以纡尊降贵一下,勉为其难一下,凑合凑合。
这天晚饭的时候,金兰殊一般用筷子夹起薄薄的牛肉片,一边淡然说道:“说起来,你是喜欢我的吧?”
宋风时顿时就呆住了。
店员们已经做好打算,这个包包在这个季度是卖不出去的了,等降价促销看能不能卖掉,不行就要退回总部销毁了。
过了一会儿,店里走入了另一位熟客——宋风时的老主顾了,是一位经常参加派对的交际花。
店员们低头,想道:要将那个丑包卖给这个时髦的派对女郎更不可能了。
花枝招展的交际花走到了宋风时面前,笑说:“哎,我过两天要去road trip,有没有什么好看、特别又能装东西的包推荐一下?”
宋风时给交际花推荐了几款,交际花都不是特别满意。宋风时便面露难色,半晌又神秘兮兮的说:“您跟我进来一下。”说着,宋风时便就领了交际花到门店的小房间里,珍而重之地拿出了一个盒子。盒子上还帮着绸带。看起来就是好东西。宋风时缓缓地拆开了绸带,打开了盒子,里头被包装绒布围着的就是那个不黄不绿的丑包。
交际花看到这个包,略略皱起眉:“这个颜色啊……有点奇怪。”
宋风时点头,兴奋地说:“是吧!这季度只有这个包是这个颜色的!你走遍全城都找不到一个一样的!只有我们店里面有!”
“呃?”交际花有些心动。
宋风时此时用极为恰当的表情、语气说出了那句极有杀伤力的话:“整个m城只有这一个!”
“我要了。”交际花断然回答,“刷卡。”
结账的时候,店员看到交际花买下了这个包,都感到不可思议:“天啊,店长您把这个包卖给小姐姐啦?”
这话让交际花听见了,她便抬起头来,看了看店员。
店员立即用惋惜的口气补充道:“不是说给麦琪姐留着的吗?”
宋风时便一脸可惜地说:“没办法啊,谁叫她还不回国拿包。我看小姐姐急着要去场合,又没有合适她的,只能对不起麦琪姐了!”
交际花听了,心中更是暗自高兴,觉得自己还“捡漏”了。
而店员们窃喜的心情是一样的。目送了交际花离开之后,一个店员才问宋风时:“难道她这么有sense的人,看不出这个包是丑的吗?”
“漂亮还是丑都是主观的。”宋风时答,“最紧要是不会和别人撞。”
刚刚的富婆买包包,为的是logo帮她做背书。现在的交际花买包包,要的是独一无二。
宋风时很懂得卖货。
但是,如果宝梵琉再这么搞内耗不生产、净出些又贵又丑的包,宋风时也会觉得焦头烂额。
他叹了口气,决定了下班先去酒吧喝一杯。
没想到就遇到了当年,他想“杀掉”或者“干了”的那个人了。
金兰殊。
第四章
无论是杀人,还是干人,宋风时都办不来。
斯文人,呜呼哀哉。
所以,宋风时从心底被金兰殊那率真得惹人生厌的性格所吸引着。
当然,一开始还是被金兰殊的长相吸引的。
要是金兰殊不长这个样子……
真难想象。
这傲慢,在丑人的脸上就是肥猪肉上的油光,在美人的脸上,则成了珍珠上的光泽。
当年。
“我记得导师也给你提供了这个实习机会吧?”金兰殊问道,“你为什么不去?”
“你们实习不是没工资吗?”宋风时问道,“更何况,很可能还要倒贴钱充门面。我就不充这个门面了。”
“充门面”这三个字真正戳中了金兰殊的痛处。
这使金兰殊的回答充满攻击性:“是吗?但是你这样一个高材生,跑去门店做导购?”
宋风时好像听不出金兰殊语气里的意味,依旧四平八稳地回答:“是啊,要不是我的这个学历、又有导师的关照,我还找不着环境那么好、薪水那么高的实习机会呢。”
奢品店的导购们,倒是不乏高学历的人。
当然,长得好看是重要的,说话好听更要紧。
宋风时不想与金兰殊据理力争,也不想辩解说自己的工作相当体面,他只是指着宋风时挂在门边的衬衫,说:“你那个订制衬衫,领口的扣子是不是松了?”
金兰殊的吸引力立即被这事件完全抓住了。
他也无暇顾及刚刚的话题,快步走到了衬衫面前,仔细打量,拨了一下纽扣,发现果然松了,几乎要脱落下来。
金兰殊本来家境其实不错,性格又那样子,放在平常,衣服的扣子松脱了,他必然是选择买件新的。
现在不一样了,这是一件花了他两个个月生活费的衬衫。
人生,有几多个两个月啊!
宋风时抄着手站在衬衫旁边,嘴角暗暗按捺住嘲讽的笑容,故意用平稳的语调说:“你金少爷该不会不懂的钉扣子吧?”
金兰殊盯了扣子半晌,不服输的说:“我当然会!”
宋风时噗的一笑,说:“你看……”宋风时指着自己身上100块钱的衬衣:“普通衬衣,纽扣都是缝成十字形或者二字形的……”
“这个我能不知道吗?”金兰殊不满意宋风时的显摆,“定制衬衫的一大特征就是纽扣是珊瑚形的。我知道。”
宋风时点头,抿着笑说:“那我放心了,看来你是真的会缝。”
金兰殊的理论还是懂的,要实操就不行了。
他自己也挺纠结的,不想在外人面前露怯,却更不想弄坏自己的衬衫。
他将扣子拿了下来,认真放好。
一般衬衫的扣子是树脂的,这个衬衫的扣子是贝壳做的,要弄丢了,可也不知哪儿找个一样的了。
看着素来桀骜高冷的金兰殊脸露窘色,宋风时心中充满了难以名状的畅快。
然而,宋风时还是没让金兰殊为难太久,半晌说道:“不然,我帮你缝吧?”
金兰殊习惯性的摇头:“不用。”
宋风时也冷笑了:“那你自己缝?”
金兰殊才发现自己刚刚没过脑子的就拒绝了宋风时。拒绝来自他人的帮助好像是他的膝跳反应一样,是本能的东西。
可能是吃了很多顿宋风时做的饭了,金兰殊也觉得让宋风时继续给自己帮助不是什么太叫人为难的事情了。
“你会吗?”金兰殊问。
“我会啊。”宋风时笑着说,“我妈是裁缝。我以前会帮她打下手。”
“哦?”金兰殊还是第一次听宋风时说起自己的事情。
事实上,金兰殊只是从来不听被人说自己的事情,因为他不在意。
宋风时拿起衬衫,指着那个纽扣,笑着说:“这种纽扣的缝法,在意大利叫做‘珊瑚形’,在我们那儿叫‘鸡爪形’。”
“噗。”金兰殊也笑了。
二人之间的气氛,从刚刚的“针锋相对”,莫名变得融洽起来。
宋风时带着金兰殊进了自己的房间。
他俩做了好久的室友了,却从未踏入过对方的房门半步。
这更多的是金兰殊拒人千里的态度所导致的。
金兰殊走入了宋风时的房间,发现宋风时房间的大小、布置和自己的差不多,但却在细微处有些不同,大概来自两人的不同生活习惯。宋风时的房间里放着很多奢侈品盒子,这让金兰殊感到讶异:“你买那么多?”
“不是,我帮国内的人代购。”宋风时回答。
金兰殊不觉皱眉,说:“你为什么将那么多时间花在挣小钱上面呢?你能够做得更好。”
宋风时在床边坐下,低下头来,不看金兰殊,仿佛是在认真地打量衬衫的缝线一样,低语道:“我又花不起钱去夔龙实习……能怎么办呢?留学的钱,我答应了我爸要还他的。要不多挣一点,怎么还?”
金兰殊尽管自诩“独立”,但还是感到有些惊讶:“你爸还要你还钱?”
“嗯……也没法子,他再婚了,有自己的家庭了。”宋风时语气平淡,一边从抽屉里取出针线盒,一边说,“也不能老麻烦人家。”
金兰殊看宋风时在床头灯下默默低着头,竟有几分想坐到他身边的心态。
可是,金兰殊觉得贸然坐在别人的床上是不礼貌的。
于是,他保持站着,却屈身向前,凑近了宋风时,看到橘色床头灯下宋风时的一般被阴影掩住的侧颜。他认识宋风时许久了,却是首次发现宋风时的睫毛是那么长的,在昏暗的灯光下,一颤一颤,好像黑色的羽蝶。
金兰殊开始仔细打量他。
发现只有在那样昏暗的灯光下,宋风时的睫毛才显得那样黑。
在日光里会发现,宋风时的毛发颜色比较淡,眉毛是深灰色的,头发在阳光下会映出琥珀一样的色泽,不是染的,全是天然——这一点看他的眼睛就能确认。阳光映照下,宋风时的眼珠便折射出蜜蜡一样的深棕色,通透地裹着黑眼瞳。
笑起来的时候,这双眼睛会弯起来,眼下隆起雪白的卧蚕。
他渐渐的,就觉出了宋风时的好看来了。
他也明白为什么宋风时朋友多了。
宋风时就是不一样。
细微的不一样。
像普通衬衫和定制衬衫,乍看是一样的,但当细细打量的时候,便有许多区别……领口是水滴形的还是原型的?里衬的黏胶还是亚麻?袖口是松的还是紧的?……就是这些细节,决定了最终的质感,决定了这件衣服穿上身上,是不是贴身的、漂亮的、万中无一的。
金兰殊忍不住想探究宋风时这个人的更多。
“宋风时为什么这样子?”金兰殊暗想,“他给我做饭,还帮我钉扣子,还关心我有没有喝热水……啊,他一定是喜欢我!”
被人暗恋,对于金兰殊而言并不是少有的事。
可以说他相当习惯这个事情了。
一般而言,他会断然拒绝。
可是,现在他觉得还是可以纡尊降贵一下,勉为其难一下,凑合凑合。
这天晚饭的时候,金兰殊一般用筷子夹起薄薄的牛肉片,一边淡然说道:“说起来,你是喜欢我的吧?”
宋风时顿时就呆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