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
李云疏轻轻摇头,回答道:“妈,今天他有些事,不能来了。以后的一个月,他恐怕都不会有机会来店里了。”
李云疏话音刚落,李淑凤拿着筷子的右手顿时僵硬在了半空中。老实耿直的李淑凤惊骇地瞪大了双眼,焦急地问道:“这到底是出了什么事了啊?难道二少爷受伤了?!”
“小泽被送进部队里进行训练了。”李云疏拿起一只瓷碗先盛了一碗汤递给李母,接着才开始盛上自己的那碗。一边盛汤,他一边说道:“这对他也是一件好事,妈,您不用担心。只不过……”
一边听儿子耐心地解释,一边接过儿子递过来的“爱心”汤,李淑凤高悬在半空中的心脏刚刚落下一半,忽然听到一个转折,猛地一惊,赶紧问清楚:“只不过什么?”
“只不过真是太可惜了啊。”矜贵优雅的李公子微微摇首,以一种极其叹息扼腕的语气说道:“那么好看的头发,那么可爱的颜色,全部都要……不见了啊。”
老实巴交、不懂得说谎的李母顿时涨红了脸:“……”
李妈妈今天的日常:
救命!
我儿砸的审美观好像出现问题了!!!
诶等会儿,儿砸说的话怎么会错呢?
嗯,儿砸说的,就是对哒!
科学发展观告诉我们,盲目的儿·控是绝对绝对绝对不可取的!!!
☆、第十三章
b市的夏天总是如同华夏南方一样的漫长炎热,知了烦躁的蝉鸣在老街长长的银杏树丛间悠长地响起,当这总是单调乏味的蝉声慢慢消失变低时,盛夏已经到了后期,日头不再那么火辣,而暑期也已结束了。
天刚蒙亮,特意起早来开店的李淑凤还没将钥匙放进兜里,便听到一个洪亮焦急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大妹子啊,今天小云怎么还没来啊?我昨天晚上从老朋友那儿得到了一罐上好的毛尖,打算请他尝尝哩!”
李淑凤闻言回过头,一张脸虽然上了年纪但仍可看出年轻时的清丽。她诧异地看着眼前的老人,问道:“咦?吴大爷啊,前几天小云难道没和你说,他今天就要开学了吗?”
“……”
不过半晌,一道重重的拍打声忽然响起。
吴大爷一拍大腿,满是皱纹的脸上露出一种悲痛万分的表情,声音悲壮道:“那小子居然开学了!这这这……白瞎了我千辛万苦才骗过来的毛尖啊!”
李母:“……”
这位原本以棋茶当做命根子的老爷子自从尝了李云疏沏泡过的铁观音后,便将自己的另一个爱好——象棋给扔进了角落里。曾经视若珍宝的红木棋盘也早就上了灰,大爷每天的日常就是蹭到隔壁裁缝店,求·李公子再泡上一壶。
没错,你没看错,就是——求。
人李公子说了,茶是因节令、气候、天道、人和等而改变的。
心境上有了变化,心绪上不够平静,那便不可能做到沏茶、赏茶、品茶,还不如不去做。
吴大爷虽然喜欢棋茶这类较为高雅的玩意,但还远远达不到李公子所谓的“天人合一”的境界。老人家是磨了一个多月,才再尝到了一杯馥郁浓香的冻顶乌龙。
捧着那一杯温黄桂香的茶汤,吴大爷嗅着甜甘的馨香,望着那碧澈透亮的茶水,整个人都被莫大的幸福感笼罩住了。当然,就算那杯冻顶乌龙回甘清凉,醇厚温润,也并没有掩盖住泡茶者的清贵姿态。
吴大爷一边感受着口腔内回味无穷的甘涩,一边小心翼翼地偷瞄了身前端坐的青年几眼。这不看也就算了,一看——
只见李公子用削瘦修长的手指轻轻捏着那润厚的白瓷品茗杯,惋惜无奈地叹了声气,低声道:“可惜了,这茶叶炒青的时候水份和青气没有完全散得干净,倒是浪费了极好的采摘时间。”
吴大爷:“……”
工业时代的大规模机器化滚筒杀青还真是对不起了啊,亲!
耿直实在的吴大爷虽然在有的时候觉得李公子真是太“斤斤计较”,但是如果说只要忍受对方这些对棋艺、茶道的执着就能好好地杀上一盘棋、品上一杯茶,吴大爷是举起双手双脚的愿意。
而如今……
吴大爷仰头长叹:“应试教育真是折煞年轻人啊,折煞年轻人啊!”
从未接受过华夏基本文化——应试教育的新鲜大学生李公子,莫名躺枪,嗯,躺得很惨。
反观吴大爷这边恨不得杀上b大的悲愤冲动,李云疏早起了床、与李母一起吃过早饭后,便登上了公交车,打算早点进校、摸清楚情况。
不同于那痞气桀骜的外表,原主虽然吃喝玩乐样样在行,但是确实也有几分聪明。在还没有彻底长歪的时候,原主也凭借那几分聪明靠实力考上了b市四中,当然,等上了高中后,该歪得就再也正不了了。
按照原主的成绩,高考就别指望b大了,勉强考上本一就已经算是不错了。但是,比成绩,原主可能是比不上其他莘莘学子,但是比运气和讨巧——
“二少,您大学想要去哪儿啊?”
“我哥说了,b大。”
“b大啊?这么厉害!我每次从那门口路过的时候看着里面的人,还真气派!”
“哈哈,这有什么,等以后我带你玩转b大!”
“这……我恐怕考不上吧?”
“怕什么,有我哥呢!”
这世界上,恐怕再也找不到像霍二少一样这么缺心眼的人了。从来不往家里赚钱也就算了,整天的败家、玩乐,不懂帮忙只会添乱,在几句话之间还能再给霍大少压上一件任务。
所幸霍铮原本就有想要将李云疏也安排进b大的想法,于是当他得知这件事后,只是象征性地罚了霍少泽一个月的零花钱,没有多说什么。
而当李云疏下了公交车、真正站在这座全国最高学府的门前时,就算从来没见过任何一座高等学府,透过那高耸直立的大理石校门,斑斑驳驳、岁月沧桑,也让李公子感受到了一股以傲气书就的读书人风骨。
清晨不算炙热的阳光照射在乳白色的大理石上,将上面被风雨侵刷的痕迹显露无遗。十米高的大门,金色泛光的大字,清俊优雅的青年站在那高大的校门旁,没有一点渺小卑微感,反而让路过的人忍不住多看了几眼,觉得异样的和谐。
无论过了多少年,无论是古色古香还是伟岸壮阔,那股子傲气风度就算是掩藏的再深,也始终能够在读书人的圣地和读书人的精英中,获得共鸣。
李云疏抬头,看着那金碧辉煌的四个大字许久,接着抬步向前,真正走进了这间大学。
如果说百年的时间带给华夏的是不容忘记的历史和日渐繁荣的社会,那么它给b大带来的绝对是因为璀璨人物而更加沉蕴的气度,以及道路两旁郁郁葱葱的大树。
虽然已经提前了一个多小时进校,但是当李云疏走在校园里的时候,却已经有很多学生开始忙碌起来。
因为家中住得较近、霍二少也经常想要半夜玩乐,所以李云疏在大二的时候就已经退了宿舍,住回家里。因此,事实上原主与班上同学的关系并不熟悉,这也少了李公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走在这么大的校园里,李云疏却没有一点失态。
他的手中捧着两本厚重的书籍,从碧波荡漾的人工湖西边绕到了南边,再从南边又绕去东边。李云疏神色淡然,脚步稳健,精致白皙的脸上挂着一抹微笑,好像只是在绕湖漫步。
但是,当几个围在湖边晨读的小女生多次忍不住抬头偷偷看他几眼,又发现对方似乎已经第二次走到这个地方时,终于有一个胆大外向的女生忍不住跑上前,热情地问道:“同学,你是不是迷路了啊?”
穿着一件白色衬衫,就算是面对这样不算委婉的问题,李云疏仍旧温和淡定地轻轻点头,回答道:“嗯,好像是……有点迷路了。请问,你知道这里怎么走吗?”说着,将手机上的地图递了过去。
扎着马尾辫的女生探过头一看,只见那台梨子6的屏幕上正显示着一个红色的箭头,一仔细看看四周的地方,姑娘噗哧一下笑出声来:“你这完全走反了啊,你回过头往北走,再走一公里大概就到了。”
李云疏:“……”
此时此刻,即使是镇定沉着如李公子也不由落·荒·而·逃。
望着李云疏远去的背影,那马尾辫的小姑娘乐呵呵地笑着捂住嘴巴,自言自语道:“长得这么好看,居然还是个路痴!同学,你这么呆萌,你麻麻知道嘛!”
“那人看上去真的好帅啊,怎么以前没在学校里见过?”原本坐在湖边草坪上的另一个短发小姑娘也走了过来,说道:“是不是今年的新生啊?这颜值也未免太高了吧!”
“我刚才看到他捧了一本《视觉艺术》,那是大三选修课,大概是个学长吧。”
“诶?!我也选修了《视觉艺术》,怎么没见过这个人啊?”
“不会吧?这么帅的大帅哥你都没注意到?露露你也太不行了吧!”
“怎么可能啊!我们班上除了几个几乎不上课的小混混,那全是歪瓜裂枣,高矮胖瘦齐全,就是没有帅哥!”
而在一旁,一个一直沉闷着不说话的矮个小姑娘默默地看着青年逐渐远去的背影,当李云疏拐了个弯彻底消失在了视野中后,她才推了推鼻梁上厚厚的眼镜,淡定冷静地说:“真相只有一个。露露,你不觉得刚才那个人……有点眼熟吗?”
被称为露露的小姑娘一愣:“啊?眼熟谁啊?”
“他很像李云疏。”
“……”
“噗!那个小混混?!小岳你的眼睛度数是不是又加深了啊,赶紧去换副眼镜吧!”
“……”
所以说,真相往往都是掌握在小部分人手中,此乃真理。
而这些,自然是李公子完全不知道的。抱着两本厚厚的书,李公子在经历过第一次失败后已经不耻下问,走到一个岔口就询问一下正确方向,确保不再发生任何意外。
历经艰难险阻,当李云疏走到那栋设计感一流、线条优美的大楼前停下时,李公子瞪大眼睛看了许久,最后才惊叹似的憋出一句话:“原来,就是我刚进门时的这栋啊!”
路痴不是病,犯起来……要人命!
☆、第十四章
明亮整洁的教室,济济一堂的学子,清晨微凉的空气还未被火辣的阳光烤热,100多人的大教室里已经全部都挤满了黑压压的人头。离上课还有五分钟,往常来说现在应该是最嘈杂混乱的时刻,但是今天不知为何,整个教室里却全部压抑沉闷起来。
没有人大声说话,但是却有不少人低下头、悄悄地接耳私语。
“前排那个……真的是李云疏?”
“长得很像啊,应该是他吧。他怎么把头发给染了,还穿的……这么正常?”
“听说他上学期刚放假没几天就出了车祸,是不是把脑子给撞坏了?”
“我觉得也是啊,他今天都没在路口等着蹭霍二的车,肯定是脑子坏了。”
……
这样的窃窃私语在男生们之间到处可以听见,但是占了整个教室的终归是有三分之二大基数的姑娘们。就这点唧唧歪歪的话,完全没办法将轻柔婉转的女声们掩盖过去。
“诶你还真别说啊,李云疏长得还挺好看的啊!”
“以前他总是带一些奇奇怪怪的金属项链,穿得也乱七八糟的,现在看上去……还真是不错诶!”
一个短发的女生更是羞红了脸颊,用两只手捂着自己发烫的脸,低声害羞道:“不知道他以后会不会来上课,长得真是好帅啊……!!!”
而在她的隔壁,一个戴着厚厚啤酒盖眼镜的女生却郑重认真地看着李云疏的背影,一直没有说话。只有那逐渐发红的耳根悄悄的暗示着,她此刻也不可能平静的内心。
大学,真是一个美好的年纪。
而谈恋爱……
嗯,该谈场恋爱了。
有人曾经说,大学教室的前三排是学霸专座。
这或许在普通的学校算得上是真理,但是在b大这个有着独特学风的地方,由其是文学院这个“奇葩”处处有的地方,第一排是常年没有人占座,俨然是默认了将专座留给老师,进行课后休息。
而今天,在所有人100w的视线下,一个穿着白衬衫的青年却一个人独自霸占了第一排正中央的大好位置。他低着头,神色淡然,悠闲镇定地翻阅着桌上平摊开的书籍,仿佛完全没有听到身后那根本没有彻底压低的声音似的。
作为一个名·人,李公子自小那便是在众人的目光和期盼下长大的。
李云疏话音刚落,李淑凤拿着筷子的右手顿时僵硬在了半空中。老实耿直的李淑凤惊骇地瞪大了双眼,焦急地问道:“这到底是出了什么事了啊?难道二少爷受伤了?!”
“小泽被送进部队里进行训练了。”李云疏拿起一只瓷碗先盛了一碗汤递给李母,接着才开始盛上自己的那碗。一边盛汤,他一边说道:“这对他也是一件好事,妈,您不用担心。只不过……”
一边听儿子耐心地解释,一边接过儿子递过来的“爱心”汤,李淑凤高悬在半空中的心脏刚刚落下一半,忽然听到一个转折,猛地一惊,赶紧问清楚:“只不过什么?”
“只不过真是太可惜了啊。”矜贵优雅的李公子微微摇首,以一种极其叹息扼腕的语气说道:“那么好看的头发,那么可爱的颜色,全部都要……不见了啊。”
老实巴交、不懂得说谎的李母顿时涨红了脸:“……”
李妈妈今天的日常:
救命!
我儿砸的审美观好像出现问题了!!!
诶等会儿,儿砸说的话怎么会错呢?
嗯,儿砸说的,就是对哒!
科学发展观告诉我们,盲目的儿·控是绝对绝对绝对不可取的!!!
☆、第十三章
b市的夏天总是如同华夏南方一样的漫长炎热,知了烦躁的蝉鸣在老街长长的银杏树丛间悠长地响起,当这总是单调乏味的蝉声慢慢消失变低时,盛夏已经到了后期,日头不再那么火辣,而暑期也已结束了。
天刚蒙亮,特意起早来开店的李淑凤还没将钥匙放进兜里,便听到一个洪亮焦急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大妹子啊,今天小云怎么还没来啊?我昨天晚上从老朋友那儿得到了一罐上好的毛尖,打算请他尝尝哩!”
李淑凤闻言回过头,一张脸虽然上了年纪但仍可看出年轻时的清丽。她诧异地看着眼前的老人,问道:“咦?吴大爷啊,前几天小云难道没和你说,他今天就要开学了吗?”
“……”
不过半晌,一道重重的拍打声忽然响起。
吴大爷一拍大腿,满是皱纹的脸上露出一种悲痛万分的表情,声音悲壮道:“那小子居然开学了!这这这……白瞎了我千辛万苦才骗过来的毛尖啊!”
李母:“……”
这位原本以棋茶当做命根子的老爷子自从尝了李云疏沏泡过的铁观音后,便将自己的另一个爱好——象棋给扔进了角落里。曾经视若珍宝的红木棋盘也早就上了灰,大爷每天的日常就是蹭到隔壁裁缝店,求·李公子再泡上一壶。
没错,你没看错,就是——求。
人李公子说了,茶是因节令、气候、天道、人和等而改变的。
心境上有了变化,心绪上不够平静,那便不可能做到沏茶、赏茶、品茶,还不如不去做。
吴大爷虽然喜欢棋茶这类较为高雅的玩意,但还远远达不到李公子所谓的“天人合一”的境界。老人家是磨了一个多月,才再尝到了一杯馥郁浓香的冻顶乌龙。
捧着那一杯温黄桂香的茶汤,吴大爷嗅着甜甘的馨香,望着那碧澈透亮的茶水,整个人都被莫大的幸福感笼罩住了。当然,就算那杯冻顶乌龙回甘清凉,醇厚温润,也并没有掩盖住泡茶者的清贵姿态。
吴大爷一边感受着口腔内回味无穷的甘涩,一边小心翼翼地偷瞄了身前端坐的青年几眼。这不看也就算了,一看——
只见李公子用削瘦修长的手指轻轻捏着那润厚的白瓷品茗杯,惋惜无奈地叹了声气,低声道:“可惜了,这茶叶炒青的时候水份和青气没有完全散得干净,倒是浪费了极好的采摘时间。”
吴大爷:“……”
工业时代的大规模机器化滚筒杀青还真是对不起了啊,亲!
耿直实在的吴大爷虽然在有的时候觉得李公子真是太“斤斤计较”,但是如果说只要忍受对方这些对棋艺、茶道的执着就能好好地杀上一盘棋、品上一杯茶,吴大爷是举起双手双脚的愿意。
而如今……
吴大爷仰头长叹:“应试教育真是折煞年轻人啊,折煞年轻人啊!”
从未接受过华夏基本文化——应试教育的新鲜大学生李公子,莫名躺枪,嗯,躺得很惨。
反观吴大爷这边恨不得杀上b大的悲愤冲动,李云疏早起了床、与李母一起吃过早饭后,便登上了公交车,打算早点进校、摸清楚情况。
不同于那痞气桀骜的外表,原主虽然吃喝玩乐样样在行,但是确实也有几分聪明。在还没有彻底长歪的时候,原主也凭借那几分聪明靠实力考上了b市四中,当然,等上了高中后,该歪得就再也正不了了。
按照原主的成绩,高考就别指望b大了,勉强考上本一就已经算是不错了。但是,比成绩,原主可能是比不上其他莘莘学子,但是比运气和讨巧——
“二少,您大学想要去哪儿啊?”
“我哥说了,b大。”
“b大啊?这么厉害!我每次从那门口路过的时候看着里面的人,还真气派!”
“哈哈,这有什么,等以后我带你玩转b大!”
“这……我恐怕考不上吧?”
“怕什么,有我哥呢!”
这世界上,恐怕再也找不到像霍二少一样这么缺心眼的人了。从来不往家里赚钱也就算了,整天的败家、玩乐,不懂帮忙只会添乱,在几句话之间还能再给霍大少压上一件任务。
所幸霍铮原本就有想要将李云疏也安排进b大的想法,于是当他得知这件事后,只是象征性地罚了霍少泽一个月的零花钱,没有多说什么。
而当李云疏下了公交车、真正站在这座全国最高学府的门前时,就算从来没见过任何一座高等学府,透过那高耸直立的大理石校门,斑斑驳驳、岁月沧桑,也让李公子感受到了一股以傲气书就的读书人风骨。
清晨不算炙热的阳光照射在乳白色的大理石上,将上面被风雨侵刷的痕迹显露无遗。十米高的大门,金色泛光的大字,清俊优雅的青年站在那高大的校门旁,没有一点渺小卑微感,反而让路过的人忍不住多看了几眼,觉得异样的和谐。
无论过了多少年,无论是古色古香还是伟岸壮阔,那股子傲气风度就算是掩藏的再深,也始终能够在读书人的圣地和读书人的精英中,获得共鸣。
李云疏抬头,看着那金碧辉煌的四个大字许久,接着抬步向前,真正走进了这间大学。
如果说百年的时间带给华夏的是不容忘记的历史和日渐繁荣的社会,那么它给b大带来的绝对是因为璀璨人物而更加沉蕴的气度,以及道路两旁郁郁葱葱的大树。
虽然已经提前了一个多小时进校,但是当李云疏走在校园里的时候,却已经有很多学生开始忙碌起来。
因为家中住得较近、霍二少也经常想要半夜玩乐,所以李云疏在大二的时候就已经退了宿舍,住回家里。因此,事实上原主与班上同学的关系并不熟悉,这也少了李公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走在这么大的校园里,李云疏却没有一点失态。
他的手中捧着两本厚重的书籍,从碧波荡漾的人工湖西边绕到了南边,再从南边又绕去东边。李云疏神色淡然,脚步稳健,精致白皙的脸上挂着一抹微笑,好像只是在绕湖漫步。
但是,当几个围在湖边晨读的小女生多次忍不住抬头偷偷看他几眼,又发现对方似乎已经第二次走到这个地方时,终于有一个胆大外向的女生忍不住跑上前,热情地问道:“同学,你是不是迷路了啊?”
穿着一件白色衬衫,就算是面对这样不算委婉的问题,李云疏仍旧温和淡定地轻轻点头,回答道:“嗯,好像是……有点迷路了。请问,你知道这里怎么走吗?”说着,将手机上的地图递了过去。
扎着马尾辫的女生探过头一看,只见那台梨子6的屏幕上正显示着一个红色的箭头,一仔细看看四周的地方,姑娘噗哧一下笑出声来:“你这完全走反了啊,你回过头往北走,再走一公里大概就到了。”
李云疏:“……”
此时此刻,即使是镇定沉着如李公子也不由落·荒·而·逃。
望着李云疏远去的背影,那马尾辫的小姑娘乐呵呵地笑着捂住嘴巴,自言自语道:“长得这么好看,居然还是个路痴!同学,你这么呆萌,你麻麻知道嘛!”
“那人看上去真的好帅啊,怎么以前没在学校里见过?”原本坐在湖边草坪上的另一个短发小姑娘也走了过来,说道:“是不是今年的新生啊?这颜值也未免太高了吧!”
“我刚才看到他捧了一本《视觉艺术》,那是大三选修课,大概是个学长吧。”
“诶?!我也选修了《视觉艺术》,怎么没见过这个人啊?”
“不会吧?这么帅的大帅哥你都没注意到?露露你也太不行了吧!”
“怎么可能啊!我们班上除了几个几乎不上课的小混混,那全是歪瓜裂枣,高矮胖瘦齐全,就是没有帅哥!”
而在一旁,一个一直沉闷着不说话的矮个小姑娘默默地看着青年逐渐远去的背影,当李云疏拐了个弯彻底消失在了视野中后,她才推了推鼻梁上厚厚的眼镜,淡定冷静地说:“真相只有一个。露露,你不觉得刚才那个人……有点眼熟吗?”
被称为露露的小姑娘一愣:“啊?眼熟谁啊?”
“他很像李云疏。”
“……”
“噗!那个小混混?!小岳你的眼睛度数是不是又加深了啊,赶紧去换副眼镜吧!”
“……”
所以说,真相往往都是掌握在小部分人手中,此乃真理。
而这些,自然是李公子完全不知道的。抱着两本厚厚的书,李公子在经历过第一次失败后已经不耻下问,走到一个岔口就询问一下正确方向,确保不再发生任何意外。
历经艰难险阻,当李云疏走到那栋设计感一流、线条优美的大楼前停下时,李公子瞪大眼睛看了许久,最后才惊叹似的憋出一句话:“原来,就是我刚进门时的这栋啊!”
路痴不是病,犯起来……要人命!
☆、第十四章
明亮整洁的教室,济济一堂的学子,清晨微凉的空气还未被火辣的阳光烤热,100多人的大教室里已经全部都挤满了黑压压的人头。离上课还有五分钟,往常来说现在应该是最嘈杂混乱的时刻,但是今天不知为何,整个教室里却全部压抑沉闷起来。
没有人大声说话,但是却有不少人低下头、悄悄地接耳私语。
“前排那个……真的是李云疏?”
“长得很像啊,应该是他吧。他怎么把头发给染了,还穿的……这么正常?”
“听说他上学期刚放假没几天就出了车祸,是不是把脑子给撞坏了?”
“我觉得也是啊,他今天都没在路口等着蹭霍二的车,肯定是脑子坏了。”
……
这样的窃窃私语在男生们之间到处可以听见,但是占了整个教室的终归是有三分之二大基数的姑娘们。就这点唧唧歪歪的话,完全没办法将轻柔婉转的女声们掩盖过去。
“诶你还真别说啊,李云疏长得还挺好看的啊!”
“以前他总是带一些奇奇怪怪的金属项链,穿得也乱七八糟的,现在看上去……还真是不错诶!”
一个短发的女生更是羞红了脸颊,用两只手捂着自己发烫的脸,低声害羞道:“不知道他以后会不会来上课,长得真是好帅啊……!!!”
而在她的隔壁,一个戴着厚厚啤酒盖眼镜的女生却郑重认真地看着李云疏的背影,一直没有说话。只有那逐渐发红的耳根悄悄的暗示着,她此刻也不可能平静的内心。
大学,真是一个美好的年纪。
而谈恋爱……
嗯,该谈场恋爱了。
有人曾经说,大学教室的前三排是学霸专座。
这或许在普通的学校算得上是真理,但是在b大这个有着独特学风的地方,由其是文学院这个“奇葩”处处有的地方,第一排是常年没有人占座,俨然是默认了将专座留给老师,进行课后休息。
而今天,在所有人100w的视线下,一个穿着白衬衫的青年却一个人独自霸占了第一排正中央的大好位置。他低着头,神色淡然,悠闲镇定地翻阅着桌上平摊开的书籍,仿佛完全没有听到身后那根本没有彻底压低的声音似的。
作为一个名·人,李公子自小那便是在众人的目光和期盼下长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