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节
第一次是不小心,小傻子起得早,怕他口渴倒水送到床边,被刚醒来有起床气的他一巴掌挥开,杯子落在地上砸得粉碎,热水洒了小傻子一身。
第二次是在大舅哥无形的威胁下,硬着头皮带小傻子出去过情人节。去的那家餐厅是他和方宥清曾经去过的,于是越看对面坐着的小傻子越不顺眼,上了一道生着炭火的烤肉,小傻子傻乎乎地给他夹菜,他嫌弃得很,抬手猛推了一下跟前的菜盘,烧烤盆顿时倾倒,滚烫的边沿刚好碰到小傻子伸过来的手。
如果前两次能算作无心,第三次便掺杂了些许有意为之。
那天他听说方宥清在m国那边考取了心仪的美术学院,未来两三年都不可能回国,随着最后的一点希望在眼前消失,他却被困在这座荒唐的婚姻牢笼中什么都做不了,心情瞬间跌落谷底。
其他人都知道在他生气的时候退避三舍,偏偏小傻子不识相,屁颠屁颠地跟着他,问他怎么了,为什么不开心,还让他吃东西,说吃点甜的喝点热水就好了。
他被小傻子弄烦了,满腔躁怒无处发泄,叫小傻子拿着杯子,自己抄起开水壶往杯子里倒。看着小傻子被隔着杯壁烫到倒抽气还不够,杯子满了也没停下,魔怔了似的,任由刚烧沸的水漫出来,洒在小傻子紧紧抓着杯子的手上。
手背的疤就是这么来的。要是别人抹几天烫伤膏兴许就好了,小傻子不知道抹,还整天捂着不让人看,拖到伤口蜕了层皮,疤永久地留在了身上。
想到当时小傻子被烫到掉眼泪也没有松手,周晋珩的表情越发凝重,双唇抿成一条冷硬的线。
以年轻气盛作为借口迁怒一个无辜的人,他也觉得当时的自己太过恶劣。可小傻子非但不怪他,还竭力隐瞒不让别人知道,周晋珩偶尔良心发现问起来,他就瞪圆眼睛一脸真诚地说不疼,还说:“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没关系啦,过几天疤就消了。”
小傻子没什么时间概念,狰狞的疤在手上留了两年多也不当回事,被哥哥问到只说是自己不小心碰的。
就这样,也能叫“对我很好”?
周晋珩扯了下嘴角,却没笑出来。程非池转述给他的那条短信,仿佛一记重拳落在他身上,将他猜测的、自以为的真相砸了个粉碎,告诉他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小傻子表里如一,把对他的信任和爱都融在流逝的时光里,只要回头探寻,便能窥得痕迹。
对了,短信,手机!
一口气顿时提到嗓子眼,周晋珩猛打方向盘,在距离飞机场不到两公里的地方掉头。
还没等到车子行驶平稳,他迫不及待地给助理打电话:“上次我给你的手机呢,扔到哪里去了?”
下午两点,公司楼下,小林看着骚红色的跑车一个甩尾,稳当当地停在面前,忍不住张开嘴,又朝天打了个哈欠。
昨天的粉丝见面会从下午开到天黑,结束后他留下跟其他工作人员收拾现场,半夜才回家休息,刚才被周晋珩的电话弄醒时还懵着,好半天才想起他要的手机是哪一个。
虽然跟着周晋珩的时间不长,小林已经大致摸清了他的脾气和习惯,知道做他的助理最要紧的就是帮他打理好后方,尤其是随手乱扔的东西一定要收好,弄不好哪天想起来转脸就问他要。
所以,把那支前不久刚被抛弃的手机交回周晋珩手上时,小林不免有些未卜先知的得意,昂着头等待夸奖,美滋滋地想说不定还能得一个大红包。
谁知周晋珩接过手机后面色仍旧阴沉,周身散发着闲人勿进的低气压,打开手机的同时挥挥手,告诉他可以走了。
小林一步三回头地将门带上,“咔哒”一声轻响,偌大的会议室里只剩周晋珩一个人。
手机这时候也顺利打开,看到壁纸上天真笑着的小傻子,周晋珩破天荒地没有不耐烦地赶紧滑过,而是盯着看了许久,直到屏幕超时熄灭,小傻子的脸突然消失在视线中。
心口沉甸甸的,像被什么重物拖着往下坠。周晋珩深喘几口气,努力压住心中恣意蔓延的不安,再次点开手机,解锁。
几乎是同时,手机接连震动,上次在信号不好的颁奖礼场馆没能收到的短信同时涌入。
直到手机彻底不震了,周晋珩才挪动僵硬的拇指,点进短信界面。
十几条未接电话提示,全部来自“a灰灰”。
小傻子不知道他那天醉酒后把手机关机丢在车上再没碰过,更不知道他回到首都工作时干脆买了个新手机,顺便换了新号码。
小傻子什么都不知道,只记着他答应过的事,一遍又一遍地打早已被他遗弃的号码,盼着他回来一起过生日。
来电的时间很有规律,从下午六点到隔天凌晨一点多,每半个小时一通电话,像是生怕打扰他,周晋珩甚至能想象到小傻子拨电话时的小心翼翼、又满含期待的样子。
一定还准备了鲜花和蛋糕,他最喜欢的白色,他最钟情的口味。
放下手机,周晋珩闭了闭眼睛,这两天既要忙工作又要到处找人,此时四下无人,疲惫悄然爬上眉间。
除了累,让他不想睁开眼睛面对的还有因为这串未接来电忽然涌入的记忆。
他想起来了,生日那天他喝得酩酊大醉,从旁人口中听说方宥清回来了,冲动之下开车前往机场,半路上被冷风一吹,才觉得这个消息漏洞百出,分明是在跟他开玩笑。
他记得自己意识到被骗后的恼羞成怒,也记得自己是怎样把开玩笑的人揍了一顿,独独忘了被扔在后座的手机,还有跟小傻子的约定。
作者有话说:下章就知道了。
第九章
比赛结束的第二天,江家母子三人没在首都逗留,买票即刻回程。
走之前抽空拜访了几个亲友,除了易晖的恩师,其他都是江父生前的朋友。聊到过去的事,开朗如江雪梅也忍不住落泪,易晖在旁边默默听着,对江家有了直观的了解的同时,对母爱的伟大无私更是深有感触。
前往火车站的路上经过一个以湖光山色闻名的公园,江雪梅指着波光粼粼的湖面对易晖说:“当年我和你爸的第一次约会就是在这里。他为了我辞去收入优渥的工作,来首都从头开始,当时我就想啊,以后有了孩子,一定要取名叫‘晖’。”
没等易晖做出反应,江一芒先不乐意了,鼓着腮帮子埋怨爹妈偏心,名字都先取男孩的。
在江雪梅哄女儿的过程中,易晖脑袋抵着窗户,把过往关于家庭、尤其是与母亲有关的事回想了一遍。
或许又是冥冥中的巧合,他的母亲也曾告诉过他,“晖”取自“万物生光晖”,希望他永远沐浴在阳光下,乐观,自信,无忧无虑。
可是他让她失望了。
他把所有生的希望都寄托在一个人身上,终日如履薄冰,患得患失,用大智若愚掩盖自欺欺人,最后落得那样惨淡的下场,除了他自己,谁都怪不得。
回到小镇,易晖先依约去拜访刘医生。
去首都之前,易晖曾以短发形象与他见过面,并在他的循循善诱中放下戒备,半遮半掩地诉说了一些困惑。
是以简单寒暄后,刘医生直接切入正题:“这几天还做噩梦吗?”
易晖愣了下,摇头说:“不怎么做了。”
刘医生身体向前,摆出倾听的姿态:“看你的表情,似乎又遇到了新麻烦?”
易晖低头,视线落在交握的双手上,大拇指无意识地蹭了蹭手背,缓慢地说:“我……我没办法画人了。”
“人?指的是世界上的所有人,还是特定的某个人?”
易晖干咽一口空气,说:“特定的……一个人。”
刘医生观察他的状态,不多时,又问:“你想躲避他,还是想忘掉他。”
被一语道破心事的震惊过去后,易晖进入长久的沉默。他看似平静,低垂的睫毛却在簌簌颤动,道出了他内心的紧张和挣扎。
或许还有几分恐慌,再也回不去、再也见不到那个人的恐慌。
见他不答,刘医生换了个说法:“你想彻底抛弃过去,还是想掩耳盗铃,像从前那样,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远远地、偷偷地看他?”
呼吸变得急促,无法做出判断和选择的情况让易晖陷入焦灼。如今的他有了一个比从前聪明百倍的脑子,理应能想通一切,可这个问题仿佛架在悬崖峭壁之上,超出了他能处理的极限,许多零碎的画面从眼前闪过,大脑不堪重负,发出过载的嘶鸣警报。
最后是刘医生打断了他的思考,没再逼他立刻给出答案。
走之前,他告诉易晖:“如果你急于摆脱某件事或者某个人给你带来的影响,从过去走出来,首要前提就是相信自己。”
“就算做了很可怕的梦,你也要相信现实世界中的自己不会坐以待毙,更不可能重蹈覆辙,这是你只要活着、只要还在呼吸,就一定能做到的事。”
再次从梦中醒来,床头放着的玻璃茶杯折射窗外的光,杯中的水清亮剔透,好似梦幻泡影。
周晋珩将手掌摊开在眼前,任由手心的冷汗蒸发到空气中,视线掠过深浅不一的掌纹,令他想起很久以前的一个场景。
说是很久,仔细算算不过两年多前。彼时他和易晖刚住到一起,正处在长辈们的高压监控下,回家的次数频繁,因而与易晖的相处时间被无限拉长。
他身不由己,心烦气躁,自是不会给谁好脸。易晖则与他相反,不知道被谁洗的脑,以为是他主动回来的,每次都高兴得像个傻子。
不对,他本来就是个傻子。
周晋珩有点惊讶于自己脑子突然不清醒,竟把他当成一个正常人看待,先是扯开嘴角笑了下,而后看着手心弯曲延伸的掌纹,笑容里的自嘲逐渐退去,取而代之的一抹难得的温柔。
那时候的小傻子总爱趁他睡着,趴在床边捧着他的手,柔软的指腹在他手心摸来蹭去,口中念念有词。
由于动作太轻声音太小,浅眠如周晋珩只被弄醒过两三次,偶然一次心情还不错,耐着性子听易晖说这么做的原因。
“你的生命线很长很长,比我的长多啦,但是爱情线有一点点短……不过没关系,我帮你摸一摸,再吹一吹,就变长啦。”
当时的周晋珩不屑嗤笑:“你知道什么叫爱情?”
小傻子知道害羞,红着脸支吾半天,说:“知、知道啊,就是想见你,想跟你天天在一起。”
周晋珩把床头的哆啦a梦拎起来扔他怀里:“你还跟这玩意儿天天在一起呢,你爱它吗?”
小傻子登时慌了,急忙解释道:“不不不一样的,它是我的朋友,你是我的……我的老公。”
最后几个字细若蚊呐,说完把脸埋在哆啦a梦的肚皮上,耳朵尖都红透了。
这副模样总能勾起的周晋珩身体里那些近乎邪佞的欲望。他撑起身体,凑到易晖跟前,嘴唇贴着发烫的耳廓,坏心眼地逼问他:“知道叫老公,那给不给操啊?”
小傻子被喷薄在耳畔的热气和低哑的嗓音弄得浑身战栗,想往后撤又舍不得,生怕不赶紧答应周晋珩会反悔,抬起头露出两只水润黑亮的眼睛,痴迷地看着他,声音闷闷的却很清晰:“给,你要什么,我都给。”
从卫生间里出来,周晋珩的阴着脸擦头发,用粗暴的动作无声地诉说懊恼。
梦里不由自主也就罢了,大白天醒着随便想想,居然也能失控。
胡乱擦了几下,周晋珩把毛巾甩开扔在地上,再次拿起手机看,屏幕上空空如也,没有新消息。
他不知道还能去哪里找,只好把认识的在s市有点能耐的人挨个拜托了一遍,包括他看不上的那几个狐朋狗友,按说这会儿该有反馈了,怎么一点动静都没有?
看来这次小傻子打定主意要躲他,所以故意不让他找到。
他知道小傻子其实没有那么傻,不然怎么能躲这么久,不然怎么会让他……
周晋珩抬手抓了几下湿漉漉的头发,在屋里来回走了几圈,骤然响起的铃声让他暂时抛却了这股无名的烦躁,又在接起来的瞬间因为没听到想听的声音更加失落。
电话那头的方宥清敏感地察觉到什么:“怎么了?接到我的电话,你好像不太高兴?”
“没有。”周晋珩下意识否认,“刚起床,有点累。”
方宥清不疑有他,言简意赅地道明来意:“周末美术馆的美术展,有我的作品展出,不知能否有幸请到大明星莅临指导?”
周晋珩迟疑片刻,道:“周末我有工作。”
“很重要的工作吗?”
“嗯,很重要。”
方宥清愣了一会儿,很快调整好状态,语气听不出丝毫异样:“啊,那太可惜了,下次有机会再说吧。”
挂断电话,周晋珩握着手机站在原地,对自己刚才说的话产生迟来的疑惑。
这是他第一次拒绝方宥清的邀请,还是用谎话搪塞过去的。
他请了整整一周的假,预计用一天时间把离家出走的小傻子找回来。
那剩下的几天呢?
其实完全可以答应的,毕竟他从未拒绝过方宥清的提出的要求,哪怕方宥清当年执意要出国,他也没有说半个“不”字。
骨子里的骄傲让他说不出卑微乞求的话,好比在面对强加于他的婚姻时,他得过且过,消极抵抗,始终梗着脖子不肯服软,然后理所当然地把无处安放的暴躁和怨气发泄在小傻子身上。
可小傻子又有什么错呢?
第二次是在大舅哥无形的威胁下,硬着头皮带小傻子出去过情人节。去的那家餐厅是他和方宥清曾经去过的,于是越看对面坐着的小傻子越不顺眼,上了一道生着炭火的烤肉,小傻子傻乎乎地给他夹菜,他嫌弃得很,抬手猛推了一下跟前的菜盘,烧烤盆顿时倾倒,滚烫的边沿刚好碰到小傻子伸过来的手。
如果前两次能算作无心,第三次便掺杂了些许有意为之。
那天他听说方宥清在m国那边考取了心仪的美术学院,未来两三年都不可能回国,随着最后的一点希望在眼前消失,他却被困在这座荒唐的婚姻牢笼中什么都做不了,心情瞬间跌落谷底。
其他人都知道在他生气的时候退避三舍,偏偏小傻子不识相,屁颠屁颠地跟着他,问他怎么了,为什么不开心,还让他吃东西,说吃点甜的喝点热水就好了。
他被小傻子弄烦了,满腔躁怒无处发泄,叫小傻子拿着杯子,自己抄起开水壶往杯子里倒。看着小傻子被隔着杯壁烫到倒抽气还不够,杯子满了也没停下,魔怔了似的,任由刚烧沸的水漫出来,洒在小傻子紧紧抓着杯子的手上。
手背的疤就是这么来的。要是别人抹几天烫伤膏兴许就好了,小傻子不知道抹,还整天捂着不让人看,拖到伤口蜕了层皮,疤永久地留在了身上。
想到当时小傻子被烫到掉眼泪也没有松手,周晋珩的表情越发凝重,双唇抿成一条冷硬的线。
以年轻气盛作为借口迁怒一个无辜的人,他也觉得当时的自己太过恶劣。可小傻子非但不怪他,还竭力隐瞒不让别人知道,周晋珩偶尔良心发现问起来,他就瞪圆眼睛一脸真诚地说不疼,还说:“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没关系啦,过几天疤就消了。”
小傻子没什么时间概念,狰狞的疤在手上留了两年多也不当回事,被哥哥问到只说是自己不小心碰的。
就这样,也能叫“对我很好”?
周晋珩扯了下嘴角,却没笑出来。程非池转述给他的那条短信,仿佛一记重拳落在他身上,将他猜测的、自以为的真相砸了个粉碎,告诉他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小傻子表里如一,把对他的信任和爱都融在流逝的时光里,只要回头探寻,便能窥得痕迹。
对了,短信,手机!
一口气顿时提到嗓子眼,周晋珩猛打方向盘,在距离飞机场不到两公里的地方掉头。
还没等到车子行驶平稳,他迫不及待地给助理打电话:“上次我给你的手机呢,扔到哪里去了?”
下午两点,公司楼下,小林看着骚红色的跑车一个甩尾,稳当当地停在面前,忍不住张开嘴,又朝天打了个哈欠。
昨天的粉丝见面会从下午开到天黑,结束后他留下跟其他工作人员收拾现场,半夜才回家休息,刚才被周晋珩的电话弄醒时还懵着,好半天才想起他要的手机是哪一个。
虽然跟着周晋珩的时间不长,小林已经大致摸清了他的脾气和习惯,知道做他的助理最要紧的就是帮他打理好后方,尤其是随手乱扔的东西一定要收好,弄不好哪天想起来转脸就问他要。
所以,把那支前不久刚被抛弃的手机交回周晋珩手上时,小林不免有些未卜先知的得意,昂着头等待夸奖,美滋滋地想说不定还能得一个大红包。
谁知周晋珩接过手机后面色仍旧阴沉,周身散发着闲人勿进的低气压,打开手机的同时挥挥手,告诉他可以走了。
小林一步三回头地将门带上,“咔哒”一声轻响,偌大的会议室里只剩周晋珩一个人。
手机这时候也顺利打开,看到壁纸上天真笑着的小傻子,周晋珩破天荒地没有不耐烦地赶紧滑过,而是盯着看了许久,直到屏幕超时熄灭,小傻子的脸突然消失在视线中。
心口沉甸甸的,像被什么重物拖着往下坠。周晋珩深喘几口气,努力压住心中恣意蔓延的不安,再次点开手机,解锁。
几乎是同时,手机接连震动,上次在信号不好的颁奖礼场馆没能收到的短信同时涌入。
直到手机彻底不震了,周晋珩才挪动僵硬的拇指,点进短信界面。
十几条未接电话提示,全部来自“a灰灰”。
小傻子不知道他那天醉酒后把手机关机丢在车上再没碰过,更不知道他回到首都工作时干脆买了个新手机,顺便换了新号码。
小傻子什么都不知道,只记着他答应过的事,一遍又一遍地打早已被他遗弃的号码,盼着他回来一起过生日。
来电的时间很有规律,从下午六点到隔天凌晨一点多,每半个小时一通电话,像是生怕打扰他,周晋珩甚至能想象到小傻子拨电话时的小心翼翼、又满含期待的样子。
一定还准备了鲜花和蛋糕,他最喜欢的白色,他最钟情的口味。
放下手机,周晋珩闭了闭眼睛,这两天既要忙工作又要到处找人,此时四下无人,疲惫悄然爬上眉间。
除了累,让他不想睁开眼睛面对的还有因为这串未接来电忽然涌入的记忆。
他想起来了,生日那天他喝得酩酊大醉,从旁人口中听说方宥清回来了,冲动之下开车前往机场,半路上被冷风一吹,才觉得这个消息漏洞百出,分明是在跟他开玩笑。
他记得自己意识到被骗后的恼羞成怒,也记得自己是怎样把开玩笑的人揍了一顿,独独忘了被扔在后座的手机,还有跟小傻子的约定。
作者有话说:下章就知道了。
第九章
比赛结束的第二天,江家母子三人没在首都逗留,买票即刻回程。
走之前抽空拜访了几个亲友,除了易晖的恩师,其他都是江父生前的朋友。聊到过去的事,开朗如江雪梅也忍不住落泪,易晖在旁边默默听着,对江家有了直观的了解的同时,对母爱的伟大无私更是深有感触。
前往火车站的路上经过一个以湖光山色闻名的公园,江雪梅指着波光粼粼的湖面对易晖说:“当年我和你爸的第一次约会就是在这里。他为了我辞去收入优渥的工作,来首都从头开始,当时我就想啊,以后有了孩子,一定要取名叫‘晖’。”
没等易晖做出反应,江一芒先不乐意了,鼓着腮帮子埋怨爹妈偏心,名字都先取男孩的。
在江雪梅哄女儿的过程中,易晖脑袋抵着窗户,把过往关于家庭、尤其是与母亲有关的事回想了一遍。
或许又是冥冥中的巧合,他的母亲也曾告诉过他,“晖”取自“万物生光晖”,希望他永远沐浴在阳光下,乐观,自信,无忧无虑。
可是他让她失望了。
他把所有生的希望都寄托在一个人身上,终日如履薄冰,患得患失,用大智若愚掩盖自欺欺人,最后落得那样惨淡的下场,除了他自己,谁都怪不得。
回到小镇,易晖先依约去拜访刘医生。
去首都之前,易晖曾以短发形象与他见过面,并在他的循循善诱中放下戒备,半遮半掩地诉说了一些困惑。
是以简单寒暄后,刘医生直接切入正题:“这几天还做噩梦吗?”
易晖愣了下,摇头说:“不怎么做了。”
刘医生身体向前,摆出倾听的姿态:“看你的表情,似乎又遇到了新麻烦?”
易晖低头,视线落在交握的双手上,大拇指无意识地蹭了蹭手背,缓慢地说:“我……我没办法画人了。”
“人?指的是世界上的所有人,还是特定的某个人?”
易晖干咽一口空气,说:“特定的……一个人。”
刘医生观察他的状态,不多时,又问:“你想躲避他,还是想忘掉他。”
被一语道破心事的震惊过去后,易晖进入长久的沉默。他看似平静,低垂的睫毛却在簌簌颤动,道出了他内心的紧张和挣扎。
或许还有几分恐慌,再也回不去、再也见不到那个人的恐慌。
见他不答,刘医生换了个说法:“你想彻底抛弃过去,还是想掩耳盗铃,像从前那样,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远远地、偷偷地看他?”
呼吸变得急促,无法做出判断和选择的情况让易晖陷入焦灼。如今的他有了一个比从前聪明百倍的脑子,理应能想通一切,可这个问题仿佛架在悬崖峭壁之上,超出了他能处理的极限,许多零碎的画面从眼前闪过,大脑不堪重负,发出过载的嘶鸣警报。
最后是刘医生打断了他的思考,没再逼他立刻给出答案。
走之前,他告诉易晖:“如果你急于摆脱某件事或者某个人给你带来的影响,从过去走出来,首要前提就是相信自己。”
“就算做了很可怕的梦,你也要相信现实世界中的自己不会坐以待毙,更不可能重蹈覆辙,这是你只要活着、只要还在呼吸,就一定能做到的事。”
再次从梦中醒来,床头放着的玻璃茶杯折射窗外的光,杯中的水清亮剔透,好似梦幻泡影。
周晋珩将手掌摊开在眼前,任由手心的冷汗蒸发到空气中,视线掠过深浅不一的掌纹,令他想起很久以前的一个场景。
说是很久,仔细算算不过两年多前。彼时他和易晖刚住到一起,正处在长辈们的高压监控下,回家的次数频繁,因而与易晖的相处时间被无限拉长。
他身不由己,心烦气躁,自是不会给谁好脸。易晖则与他相反,不知道被谁洗的脑,以为是他主动回来的,每次都高兴得像个傻子。
不对,他本来就是个傻子。
周晋珩有点惊讶于自己脑子突然不清醒,竟把他当成一个正常人看待,先是扯开嘴角笑了下,而后看着手心弯曲延伸的掌纹,笑容里的自嘲逐渐退去,取而代之的一抹难得的温柔。
那时候的小傻子总爱趁他睡着,趴在床边捧着他的手,柔软的指腹在他手心摸来蹭去,口中念念有词。
由于动作太轻声音太小,浅眠如周晋珩只被弄醒过两三次,偶然一次心情还不错,耐着性子听易晖说这么做的原因。
“你的生命线很长很长,比我的长多啦,但是爱情线有一点点短……不过没关系,我帮你摸一摸,再吹一吹,就变长啦。”
当时的周晋珩不屑嗤笑:“你知道什么叫爱情?”
小傻子知道害羞,红着脸支吾半天,说:“知、知道啊,就是想见你,想跟你天天在一起。”
周晋珩把床头的哆啦a梦拎起来扔他怀里:“你还跟这玩意儿天天在一起呢,你爱它吗?”
小傻子登时慌了,急忙解释道:“不不不一样的,它是我的朋友,你是我的……我的老公。”
最后几个字细若蚊呐,说完把脸埋在哆啦a梦的肚皮上,耳朵尖都红透了。
这副模样总能勾起的周晋珩身体里那些近乎邪佞的欲望。他撑起身体,凑到易晖跟前,嘴唇贴着发烫的耳廓,坏心眼地逼问他:“知道叫老公,那给不给操啊?”
小傻子被喷薄在耳畔的热气和低哑的嗓音弄得浑身战栗,想往后撤又舍不得,生怕不赶紧答应周晋珩会反悔,抬起头露出两只水润黑亮的眼睛,痴迷地看着他,声音闷闷的却很清晰:“给,你要什么,我都给。”
从卫生间里出来,周晋珩的阴着脸擦头发,用粗暴的动作无声地诉说懊恼。
梦里不由自主也就罢了,大白天醒着随便想想,居然也能失控。
胡乱擦了几下,周晋珩把毛巾甩开扔在地上,再次拿起手机看,屏幕上空空如也,没有新消息。
他不知道还能去哪里找,只好把认识的在s市有点能耐的人挨个拜托了一遍,包括他看不上的那几个狐朋狗友,按说这会儿该有反馈了,怎么一点动静都没有?
看来这次小傻子打定主意要躲他,所以故意不让他找到。
他知道小傻子其实没有那么傻,不然怎么能躲这么久,不然怎么会让他……
周晋珩抬手抓了几下湿漉漉的头发,在屋里来回走了几圈,骤然响起的铃声让他暂时抛却了这股无名的烦躁,又在接起来的瞬间因为没听到想听的声音更加失落。
电话那头的方宥清敏感地察觉到什么:“怎么了?接到我的电话,你好像不太高兴?”
“没有。”周晋珩下意识否认,“刚起床,有点累。”
方宥清不疑有他,言简意赅地道明来意:“周末美术馆的美术展,有我的作品展出,不知能否有幸请到大明星莅临指导?”
周晋珩迟疑片刻,道:“周末我有工作。”
“很重要的工作吗?”
“嗯,很重要。”
方宥清愣了一会儿,很快调整好状态,语气听不出丝毫异样:“啊,那太可惜了,下次有机会再说吧。”
挂断电话,周晋珩握着手机站在原地,对自己刚才说的话产生迟来的疑惑。
这是他第一次拒绝方宥清的邀请,还是用谎话搪塞过去的。
他请了整整一周的假,预计用一天时间把离家出走的小傻子找回来。
那剩下的几天呢?
其实完全可以答应的,毕竟他从未拒绝过方宥清的提出的要求,哪怕方宥清当年执意要出国,他也没有说半个“不”字。
骨子里的骄傲让他说不出卑微乞求的话,好比在面对强加于他的婚姻时,他得过且过,消极抵抗,始终梗着脖子不肯服软,然后理所当然地把无处安放的暴躁和怨气发泄在小傻子身上。
可小傻子又有什么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