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杀人
“是不是后悔没有趁我疯癫的时候杀了我?”
望着一脸痛苦、表情呆滞的魏军,秦风缓缓开口问道,但是没等魏军回答,秦风自问自答道:“不要否认,你去青楼吃了什么,喝了什么,点了哪个姑娘作陪,说了什么话,我都清楚。”
“你...你...你...”
“你什么你!”秦风大喝道:“狼心狗肺的混账玩意儿,我秦家可有对不住你的地方?你这一大家子,除了你之外,还有谁出去寻生活了?出去看看,谁家不是不分男女全在田地里刨食?如此倒还罢了,口口声声为我秦家当牛做马,没有功劳,还有苦劳,你的功劳在哪?苦劳在哪?难道就是贪墨我秦家的家财?”
魏军被这一连串的质问彻底搞懵了,连腿上的巨痛都顾不上,只是吭哧吭哧喘着粗气,仿佛一头劳累过度的老牛。
“若只是贪墨,我最多不过将你赶走罢了。”秦风蹲下身躯,壮着胆子一脚狠狠踩在魏军的手上,使劲碾了两下,咬牙切齿道:“在青楼里,你和你那两个兄弟还在商量什么?彻底把我弄疯,或者杀了我,霸占秦家这五百亩良田,嗯?”
这一下,魏军彻底怕了,若只是贪墨的话,他不过被赶走而已,但谋害家主,秦风哪怕杀了他都不会有人来管。
秦风重新站起身躯,一双眸子目光灼灼地盯着魏军,嘴角扯出一丝冷笑,问道:“魏管家,你说我该怎么处置你呢?”
到现在为止,秦风的胆子依旧算不上大,可他明白,不吃人就只能被人吃掉,尤其是在摆明翻脸之后,再留着魏军只会给自己带来无穷无尽的麻烦。
魏军清楚地从秦风的话语中感到一丝冰冷的杀气,顾不上早已麻木的左腿,他一翻身跪倒在地上,不住叩头道:“老奴有罪,老奴不该,还请少爷宽宏大量,饶我一命!”
“饶你一命?”秦风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直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他才止住笑声,一脸冷峻道:“如今还算是乱世,我若饶你一命,别人有样学样该如何?外人该怎么看?是不是觉得我这个秦家家主软弱可欺,阿猫阿狗都想上来占点便宜?”
魏军半晌说不出话,只是一个劲地狠命叩头,额头上已是一片殷红。
不耐烦地挥了挥手,秦风冷酷道:“拖出去,当着所有人的面,砍了!”
魏军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秦风的爹秦毅曾当过北齐的太守,有过统兵的经验,算得上杀伐果断。可秦风出生之后,天下勉强能算得上太平,除了南陈还在苟延残喘之外,天下已经平定。所以秦风并没有经历过征伐,而且还颇为宽厚,可没想到疯癫一次之后竟然变得如此果断。他哪里知道,若是他没准备威胁秦风性命的话,哪怕过分一些,秦风都会忍耐,但如果连小命都保不住,谁还会在意那些礼义道德?
一旁打断魏军左腿的壮汉也有些愣住了,半晌没有动作。
秦风眉头一皱,不悦道:“还在等什么?难不成要我自己动手吗?”
魏军反应了过来,知道今日再没有活命的机会,破口大怒道:“当年老爷宽仁,没想到你小小年纪却如此恶毒,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的!”
“活着我都不怕,死了便能吓唬得了我吗?”下定决心之后的秦风也没了畏惧,微微一笑道:“魏管家安心去吧,此事你死便罢,不会祸及家人。”
魏军开口还想说着什么,一只大手已经一把抓住了他的脖颈,把他向外拖去。
魏军仿佛已经认命,仿佛一滩烂泥一般被人拖着向外走去,直到出了门好像才回过神来,嘴里胡言乱语地大吼大叫着什么。
不过很快,天地之间便重新恢复了宁静,只有一声惨叫回荡在空中,久久不息。
秦风强忍着呕吐一把将门关上,而里屋的婉儿也跑了出来,冲进秦风的怀里痛哭起来。
“婉...婉儿,快给少爷拿个痰盂过来。”
婉儿止住了哭声,快步从床底拿出一个痰盂,秦风三步并作两步一把将痰盂揽在怀里吐了一个昏天黑地。
直到感觉肚子里再没有一点东西之后秦风停了下来,有气无力道:“婉儿,你先去忙吧,让我安静一下。”
虽然十分担心秦风,但婉儿还是听话地小步退了出去,等到四下无人,秦风一下瘫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作为一个正常的后世人,秦风别说杀人,连只鸡都没杀过。虽然这次并不是他亲自动手,也没有见到那鲜血淋淋的场面,但杀人的命令毕竟是他下的,那股心里压力终究无法消除。
不知过了过久,沉重的脚步声响起,紧闭的大门被缓缓推开,一个粗犷的身影大步而入。
“少爷,人已经死了,尸体该怎么处理。”
秦风早已从地上爬了起来,除了脸色苍白一些之外,看起来无比的镇定。
说话的汉子年纪大概在三十五岁上下,身长七尺五寸,两只虎目炯炯有神,颔下络腮胡子看起来十分彪悍。此人说话的时候微微躬身,但丝毫没有给人低三下四的感觉,反而如同一头蓄势待发的猛兽,尤其是他的双手和衣襟上还沾着星星点点的鲜血,仿佛刚刚狩猎归来。
此人名叫秦朗,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十一岁的时候便成为了军中的一名斥候,为的只是一口饱饭。后来秦风之父秦毅心生不忍,便让秦朗成为了自己的家丁。
而秦朗对秦毅也是忠心耿耿,所以,他便是第一个被魏军排挤出秦家之人。
不过秦朗并没有远离秦府,这一年来,他始终观察着秦府的一举一动,而魏军这些日子的所作所为就是他探查出来的。
秦风强装镇定道:“人死为大,我父在日,这魏军也算勤勤恳恳,买副好棺材,命他家人前来收尸吧。”
秦朗硬梆梆地开口道:“少爷,府中还有许多人是魏军的党羽,少爷何不把他们一并拿下?”
秦风斟酌了一下措辞,缓缓开口道:“人数太多,如今但凡能留在秦家之人,都和那魏军或多或少有些关系,都杀了自然不可能,而要是都赶出去,剩下的人也会心寒,人心若是散了,秦府该如何坚持下去?”
稍微停顿一下,秦风继续道:“这一年来,魏军在秦家说是一手遮天也不为过,很多人并没有和其狼狈为奸,但只要不屈从于他就要受到排挤。如今我杀了魏军,足以对一些人形成震慑,若还敢再犯,以后慢慢处置便是。”
秦朗的脸上浮现出一丝欣赏之色,他十几岁便从军,能够安然活到现在岂是一个直来直去的莽夫?从前的他一直觉得秦风太过宽厚,没想到疯癫了一次之后竟然变得果决不少,老爷若是泉下有知,也当能瞑目了。
“少爷英明,我这就去办。”
秦朗离去后,秦风松了一口气,这重生之后的第一道难关算是安然度过。伸手摸了摸怀中,那冰冷的触感让他一阵心安,不过,他并没有把这支六四式手枪重新放回仓库之中,而是贴身藏好。
沪市港作为整个华国的第一大海港,自然不可能没有任何的防守力量,秦风只不过拿出了一支威力最小的手枪而已,他曾经在仓库之上试了不下百次,虽然离百发百中还差得远,但这么短的距离,他敢保证秦朗一旦失手,自己有百分之八九十的几率能够干掉魏军。
不过不到万不得已,他肯定不会去动用这个玩意,声音太大,而且造成的伤口不好解释,若是被有心人发现的话,这个东西完全可能会让他丧命。
好在秦朗武艺高强,而且目前来看忠心耿耿,算是一个可以信赖的家伙。
没有了生命威胁的秦风一身轻松,将杀人的后遗症抛在脑后,开始盘算起自己今后的生活来。
他不是一个胸怀大志的人,最大的理想就是成为一个纨绔子弟,每天斗鸡走狗,调戏调戏大姑娘、小媳妇就是他的终极目标。但是如果他的记忆没错,这个时代的历史也没有改变的话,隋朝只是一个短命的王朝,二世而亡,接下来便是无穷无尽的混战,直到那个英明神武的秦王出现,天下才会重新出现一统。
秦风不想经历一场乱世,那样他的生命将会很没有保障,可大隋能一直安然存在下去吗?
而且秦家如今已经算是没落了,虽然还有五百亩良田,但如果真按他的理想来过活的话,只怕用不了一两年的时间便会彻底残破。
不过秦风还有仓库,那里面有无数的好东西,比如清晰无比的镜子、比如数之不尽的粮食、再比如能救人性命的药物,但凡随便拿出一点来都足够他换取足够挥霍一生的财富。
但他不得不考虑的一个问题是,秦家并没有和这份财富相匹配的实力,而且这个时代的商人地位很低,若是他敢大张旗鼓地兜售仓库里的东西,那只怕有命赚钱,却没命花钱。
想到这里,秦风有一些迷茫,未来的路不好走,既然不想称王称霸,那最好是在乱世来临的时候找一个人来辅佐,但那是几十年之后的事,在这几十年中,他又该如何呢?
或许,可以让乱世不要来临,让大隋延续下去?
就这么办!秦风觉得上辈子自己浑浑噩噩二十余年,这次重生未必不是上天给自己的一个机会。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隋末乱世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死伤的百姓却不少,三十六路反王、七十二路烟尘,无数的百姓丧生于那场动乱之中。更别说盛唐不过延续百余年便迎来了安史之乱,之后的五代十国更是战乱不休。既然已经来到了这个世界,那为何不将乱世扼杀在摇篮之中,拯救无数百姓于水火。
想到这里,秦风觉得自己无比伟大,古之圣人,不过如此!
望着一脸痛苦、表情呆滞的魏军,秦风缓缓开口问道,但是没等魏军回答,秦风自问自答道:“不要否认,你去青楼吃了什么,喝了什么,点了哪个姑娘作陪,说了什么话,我都清楚。”
“你...你...你...”
“你什么你!”秦风大喝道:“狼心狗肺的混账玩意儿,我秦家可有对不住你的地方?你这一大家子,除了你之外,还有谁出去寻生活了?出去看看,谁家不是不分男女全在田地里刨食?如此倒还罢了,口口声声为我秦家当牛做马,没有功劳,还有苦劳,你的功劳在哪?苦劳在哪?难道就是贪墨我秦家的家财?”
魏军被这一连串的质问彻底搞懵了,连腿上的巨痛都顾不上,只是吭哧吭哧喘着粗气,仿佛一头劳累过度的老牛。
“若只是贪墨,我最多不过将你赶走罢了。”秦风蹲下身躯,壮着胆子一脚狠狠踩在魏军的手上,使劲碾了两下,咬牙切齿道:“在青楼里,你和你那两个兄弟还在商量什么?彻底把我弄疯,或者杀了我,霸占秦家这五百亩良田,嗯?”
这一下,魏军彻底怕了,若只是贪墨的话,他不过被赶走而已,但谋害家主,秦风哪怕杀了他都不会有人来管。
秦风重新站起身躯,一双眸子目光灼灼地盯着魏军,嘴角扯出一丝冷笑,问道:“魏管家,你说我该怎么处置你呢?”
到现在为止,秦风的胆子依旧算不上大,可他明白,不吃人就只能被人吃掉,尤其是在摆明翻脸之后,再留着魏军只会给自己带来无穷无尽的麻烦。
魏军清楚地从秦风的话语中感到一丝冰冷的杀气,顾不上早已麻木的左腿,他一翻身跪倒在地上,不住叩头道:“老奴有罪,老奴不该,还请少爷宽宏大量,饶我一命!”
“饶你一命?”秦风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直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他才止住笑声,一脸冷峻道:“如今还算是乱世,我若饶你一命,别人有样学样该如何?外人该怎么看?是不是觉得我这个秦家家主软弱可欺,阿猫阿狗都想上来占点便宜?”
魏军半晌说不出话,只是一个劲地狠命叩头,额头上已是一片殷红。
不耐烦地挥了挥手,秦风冷酷道:“拖出去,当着所有人的面,砍了!”
魏军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秦风的爹秦毅曾当过北齐的太守,有过统兵的经验,算得上杀伐果断。可秦风出生之后,天下勉强能算得上太平,除了南陈还在苟延残喘之外,天下已经平定。所以秦风并没有经历过征伐,而且还颇为宽厚,可没想到疯癫一次之后竟然变得如此果断。他哪里知道,若是他没准备威胁秦风性命的话,哪怕过分一些,秦风都会忍耐,但如果连小命都保不住,谁还会在意那些礼义道德?
一旁打断魏军左腿的壮汉也有些愣住了,半晌没有动作。
秦风眉头一皱,不悦道:“还在等什么?难不成要我自己动手吗?”
魏军反应了过来,知道今日再没有活命的机会,破口大怒道:“当年老爷宽仁,没想到你小小年纪却如此恶毒,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的!”
“活着我都不怕,死了便能吓唬得了我吗?”下定决心之后的秦风也没了畏惧,微微一笑道:“魏管家安心去吧,此事你死便罢,不会祸及家人。”
魏军开口还想说着什么,一只大手已经一把抓住了他的脖颈,把他向外拖去。
魏军仿佛已经认命,仿佛一滩烂泥一般被人拖着向外走去,直到出了门好像才回过神来,嘴里胡言乱语地大吼大叫着什么。
不过很快,天地之间便重新恢复了宁静,只有一声惨叫回荡在空中,久久不息。
秦风强忍着呕吐一把将门关上,而里屋的婉儿也跑了出来,冲进秦风的怀里痛哭起来。
“婉...婉儿,快给少爷拿个痰盂过来。”
婉儿止住了哭声,快步从床底拿出一个痰盂,秦风三步并作两步一把将痰盂揽在怀里吐了一个昏天黑地。
直到感觉肚子里再没有一点东西之后秦风停了下来,有气无力道:“婉儿,你先去忙吧,让我安静一下。”
虽然十分担心秦风,但婉儿还是听话地小步退了出去,等到四下无人,秦风一下瘫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作为一个正常的后世人,秦风别说杀人,连只鸡都没杀过。虽然这次并不是他亲自动手,也没有见到那鲜血淋淋的场面,但杀人的命令毕竟是他下的,那股心里压力终究无法消除。
不知过了过久,沉重的脚步声响起,紧闭的大门被缓缓推开,一个粗犷的身影大步而入。
“少爷,人已经死了,尸体该怎么处理。”
秦风早已从地上爬了起来,除了脸色苍白一些之外,看起来无比的镇定。
说话的汉子年纪大概在三十五岁上下,身长七尺五寸,两只虎目炯炯有神,颔下络腮胡子看起来十分彪悍。此人说话的时候微微躬身,但丝毫没有给人低三下四的感觉,反而如同一头蓄势待发的猛兽,尤其是他的双手和衣襟上还沾着星星点点的鲜血,仿佛刚刚狩猎归来。
此人名叫秦朗,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十一岁的时候便成为了军中的一名斥候,为的只是一口饱饭。后来秦风之父秦毅心生不忍,便让秦朗成为了自己的家丁。
而秦朗对秦毅也是忠心耿耿,所以,他便是第一个被魏军排挤出秦家之人。
不过秦朗并没有远离秦府,这一年来,他始终观察着秦府的一举一动,而魏军这些日子的所作所为就是他探查出来的。
秦风强装镇定道:“人死为大,我父在日,这魏军也算勤勤恳恳,买副好棺材,命他家人前来收尸吧。”
秦朗硬梆梆地开口道:“少爷,府中还有许多人是魏军的党羽,少爷何不把他们一并拿下?”
秦风斟酌了一下措辞,缓缓开口道:“人数太多,如今但凡能留在秦家之人,都和那魏军或多或少有些关系,都杀了自然不可能,而要是都赶出去,剩下的人也会心寒,人心若是散了,秦府该如何坚持下去?”
稍微停顿一下,秦风继续道:“这一年来,魏军在秦家说是一手遮天也不为过,很多人并没有和其狼狈为奸,但只要不屈从于他就要受到排挤。如今我杀了魏军,足以对一些人形成震慑,若还敢再犯,以后慢慢处置便是。”
秦朗的脸上浮现出一丝欣赏之色,他十几岁便从军,能够安然活到现在岂是一个直来直去的莽夫?从前的他一直觉得秦风太过宽厚,没想到疯癫了一次之后竟然变得果决不少,老爷若是泉下有知,也当能瞑目了。
“少爷英明,我这就去办。”
秦朗离去后,秦风松了一口气,这重生之后的第一道难关算是安然度过。伸手摸了摸怀中,那冰冷的触感让他一阵心安,不过,他并没有把这支六四式手枪重新放回仓库之中,而是贴身藏好。
沪市港作为整个华国的第一大海港,自然不可能没有任何的防守力量,秦风只不过拿出了一支威力最小的手枪而已,他曾经在仓库之上试了不下百次,虽然离百发百中还差得远,但这么短的距离,他敢保证秦朗一旦失手,自己有百分之八九十的几率能够干掉魏军。
不过不到万不得已,他肯定不会去动用这个玩意,声音太大,而且造成的伤口不好解释,若是被有心人发现的话,这个东西完全可能会让他丧命。
好在秦朗武艺高强,而且目前来看忠心耿耿,算是一个可以信赖的家伙。
没有了生命威胁的秦风一身轻松,将杀人的后遗症抛在脑后,开始盘算起自己今后的生活来。
他不是一个胸怀大志的人,最大的理想就是成为一个纨绔子弟,每天斗鸡走狗,调戏调戏大姑娘、小媳妇就是他的终极目标。但是如果他的记忆没错,这个时代的历史也没有改变的话,隋朝只是一个短命的王朝,二世而亡,接下来便是无穷无尽的混战,直到那个英明神武的秦王出现,天下才会重新出现一统。
秦风不想经历一场乱世,那样他的生命将会很没有保障,可大隋能一直安然存在下去吗?
而且秦家如今已经算是没落了,虽然还有五百亩良田,但如果真按他的理想来过活的话,只怕用不了一两年的时间便会彻底残破。
不过秦风还有仓库,那里面有无数的好东西,比如清晰无比的镜子、比如数之不尽的粮食、再比如能救人性命的药物,但凡随便拿出一点来都足够他换取足够挥霍一生的财富。
但他不得不考虑的一个问题是,秦家并没有和这份财富相匹配的实力,而且这个时代的商人地位很低,若是他敢大张旗鼓地兜售仓库里的东西,那只怕有命赚钱,却没命花钱。
想到这里,秦风有一些迷茫,未来的路不好走,既然不想称王称霸,那最好是在乱世来临的时候找一个人来辅佐,但那是几十年之后的事,在这几十年中,他又该如何呢?
或许,可以让乱世不要来临,让大隋延续下去?
就这么办!秦风觉得上辈子自己浑浑噩噩二十余年,这次重生未必不是上天给自己的一个机会。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隋末乱世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死伤的百姓却不少,三十六路反王、七十二路烟尘,无数的百姓丧生于那场动乱之中。更别说盛唐不过延续百余年便迎来了安史之乱,之后的五代十国更是战乱不休。既然已经来到了这个世界,那为何不将乱世扼杀在摇篮之中,拯救无数百姓于水火。
想到这里,秦风觉得自己无比伟大,古之圣人,不过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