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七章:敢做就敢当
老鬼早就知道了,但没打算把这件事告诉我,因为他知道女儿犯下的滔天罪孽无法隐瞒,也无法活下来,所以才会说如果他再做了对不起我的事,要我留一次回旋的余地……指的就是这个。
他已经尽力了,瞒着天君到现在,我怎能怪他……?
是我们的错,创造了她,又无法让她活下来,现在这个烂摊子要我们一块儿来收拾。
我不知道用什么词汇来形容我现在的心情,可能只有‘生不如死’这几个字了吧,我现在连眼泪都落下不下来,就感觉心脏痛得渐渐麻木了。
回去之后我躺了整整一天,什么也没做,就这么躺着发呆,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老天总也不让我安生……
败邪小老头儿见我躺着一动不动的样子以为我快死了:“小娘娘!小娘娘您别想不开啊……兴许不是袁则小子说的那样呢?万事皆有可能,没准儿是咱们都弄错了,那小女孩儿跟咱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我睁开了眼:“带我去趟地府。”
他一怔:“哈?这时候去地府干嘛……?”
我知道他怕我找老鬼闹,我起身平静的说道:“放心,我不会跟老鬼吵闹的,只是不能让怜儿为我女儿背黑锅,是错咱就认,不能赖着别人,你说是么……”
他叹了口气:“小娘娘,您是说得轻松,认,怎么认啊?承认令妃是您跟阎君的女儿杀死的么?可您想过没有?那样的话,且不说南殿会不会被推到风口浪尖儿,您的女儿是绝对活不成了啊……”
我垂下了眼帘:“是我的错,没教好女儿,我来承担,让寮东莱杀了我,这事儿就了结了。要是天帝追究天府神明被杀之事,也由我来扛着,是我教女无方。谁也别想动我的孩子,我的女儿,由我自己管教。快带我去地府。”
败邪小老头儿咬牙点了点头:“好,小的这就带您去,不过小的还是要劝您三思而后行,这事儿不是您想的那么简单的……”
……
到了地府之后,我一踏进阎王殿就感觉到气氛比较严肃,环顾了一下四周,有天府的人在。
我没有胆怯,直接走到了老鬼身边。天府的仙官们见了我,语气有些不屑:“这就是阎君娶的那位凡人娘娘吧?看起来甚是普通,没曾想却能引得你堂堂阎王为其折腰,不惜违反天规条令。世人都知仙凡不可有牵连,你身为地府阴神,却明知故犯。天君管这方面不严,也并非就没这条规矩。加之你们包庇天府通缉的犯人,两宗罪,阎君,你要如何是好?”
老鬼淡淡的说道:“第一,本王的事你等管不着。第二,本王只是碰巧遇到怜儿,并非包庇。是天君没能抓到她,反倒是本王将她带回关押。你等诬赖本王,这宗罪又如何算?”
看着那些仙官脸涨成了猪肝色,我心中暗笑,跟老鬼斗,他们还嫩着呢。
最后的结果就是那些仙官无功而返,一个个走的时候吹胡子瞪眼的,看着就解气。我就喜欢看他们生气却又拿我们无可奈何的样子。
我没在阎王殿里跟老鬼说女儿的事儿,静静的等他忙完,回寝宫之后才跟他摊牌了:“我已经知道了。”
他看了我一眼:“知道什么了?”
我深吸了一口气:“我们的第一个孩子,就是那个小女孩儿,对么?你应该也知道了,令妃的死可能跟她和尧映雪有关,根本不是怜儿做的,所以我才问你想要怎么处理。”
他眉头微皱:“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说道:“甭管我是怎么知道的,你瞒着我我也不怪你,现在最重要的是该怎么办。”
他朝门外的败邪小老头儿说道:“败邪,别让任何人靠近这里。”
败邪小老头儿应了一声把门给关上了,老鬼这才又说道:“先说眼前吧,你说的我也清楚,令妃之死无论真凶是谁,我都不该包庇,敢作就敢当,你意下如何?”
我说道:“跟我想法一样,这罪名总不能让怜儿背着。但是……倘若有一天孩子的身份暴露了呢?我做不到看着她去死,毕竟我们亏欠她的太多了……”
他将我拥入了怀中:“我答应你,只要她能痛改前非,我定保她不死,无论是天君还是谁,我黎珏的女儿,轮不到别人教训。”
我有些担心:“可这样她就被推上风口浪尖了,天君有把柄在她手上,定会趁机发难,明目张胆的追杀她……”
他说道:“我们只要在天君之前找到她就行了,把她带回地府。”
现在只有先这样了,我现在的想法就是,尽可能的补偿她,教会她明白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她来到这世上就是独自一人,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对错,只知道一味的做自己认为是对的事情,杀了那么多人……
说到底我跟老鬼也有责任,欠寮东莱的,我会还清。
老鬼去了趟天府,回来之后就告诉我事情已经办妥了。我不明所以:“怎么回事?”
他说道:“怜儿可以放了,天君已经答应赦免她无罪。”
我有些惊讶:“你就这么去了一趟就完了?天君不趁机整你一番?”
他冷声说道:“他现在不确定把柄是否落在了我手里,不敢轻举妄动。但是他接下来肯定会去杀那孩子,咱们也不能清闲了,得赶在他之前找到孩子。”
我紧张了起来:“可我们上哪里去找?天君一定是死死盯着她的,咱们现在是一点儿头绪都没有,无从找起……”
他从宽袖中拿出了一块玄色的手帕来,拆开一看,里面是一缕发丝:“这是那孩子的,有了这个,我自有办法比天君先找到她。”
我放下了心来:“你还真有一手,连这个都能弄到……不过……你能不能提起咱们女儿的时候不要总是‘那孩子,那孩子’的?她连个名字都没有……怪不得我们问她到底是谁的时候她会那么生气,要是你没名字,人家问你是谁,你会怎么想……”
他已经尽力了,瞒着天君到现在,我怎能怪他……?
是我们的错,创造了她,又无法让她活下来,现在这个烂摊子要我们一块儿来收拾。
我不知道用什么词汇来形容我现在的心情,可能只有‘生不如死’这几个字了吧,我现在连眼泪都落下不下来,就感觉心脏痛得渐渐麻木了。
回去之后我躺了整整一天,什么也没做,就这么躺着发呆,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老天总也不让我安生……
败邪小老头儿见我躺着一动不动的样子以为我快死了:“小娘娘!小娘娘您别想不开啊……兴许不是袁则小子说的那样呢?万事皆有可能,没准儿是咱们都弄错了,那小女孩儿跟咱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我睁开了眼:“带我去趟地府。”
他一怔:“哈?这时候去地府干嘛……?”
我知道他怕我找老鬼闹,我起身平静的说道:“放心,我不会跟老鬼吵闹的,只是不能让怜儿为我女儿背黑锅,是错咱就认,不能赖着别人,你说是么……”
他叹了口气:“小娘娘,您是说得轻松,认,怎么认啊?承认令妃是您跟阎君的女儿杀死的么?可您想过没有?那样的话,且不说南殿会不会被推到风口浪尖儿,您的女儿是绝对活不成了啊……”
我垂下了眼帘:“是我的错,没教好女儿,我来承担,让寮东莱杀了我,这事儿就了结了。要是天帝追究天府神明被杀之事,也由我来扛着,是我教女无方。谁也别想动我的孩子,我的女儿,由我自己管教。快带我去地府。”
败邪小老头儿咬牙点了点头:“好,小的这就带您去,不过小的还是要劝您三思而后行,这事儿不是您想的那么简单的……”
……
到了地府之后,我一踏进阎王殿就感觉到气氛比较严肃,环顾了一下四周,有天府的人在。
我没有胆怯,直接走到了老鬼身边。天府的仙官们见了我,语气有些不屑:“这就是阎君娶的那位凡人娘娘吧?看起来甚是普通,没曾想却能引得你堂堂阎王为其折腰,不惜违反天规条令。世人都知仙凡不可有牵连,你身为地府阴神,却明知故犯。天君管这方面不严,也并非就没这条规矩。加之你们包庇天府通缉的犯人,两宗罪,阎君,你要如何是好?”
老鬼淡淡的说道:“第一,本王的事你等管不着。第二,本王只是碰巧遇到怜儿,并非包庇。是天君没能抓到她,反倒是本王将她带回关押。你等诬赖本王,这宗罪又如何算?”
看着那些仙官脸涨成了猪肝色,我心中暗笑,跟老鬼斗,他们还嫩着呢。
最后的结果就是那些仙官无功而返,一个个走的时候吹胡子瞪眼的,看着就解气。我就喜欢看他们生气却又拿我们无可奈何的样子。
我没在阎王殿里跟老鬼说女儿的事儿,静静的等他忙完,回寝宫之后才跟他摊牌了:“我已经知道了。”
他看了我一眼:“知道什么了?”
我深吸了一口气:“我们的第一个孩子,就是那个小女孩儿,对么?你应该也知道了,令妃的死可能跟她和尧映雪有关,根本不是怜儿做的,所以我才问你想要怎么处理。”
他眉头微皱:“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说道:“甭管我是怎么知道的,你瞒着我我也不怪你,现在最重要的是该怎么办。”
他朝门外的败邪小老头儿说道:“败邪,别让任何人靠近这里。”
败邪小老头儿应了一声把门给关上了,老鬼这才又说道:“先说眼前吧,你说的我也清楚,令妃之死无论真凶是谁,我都不该包庇,敢作就敢当,你意下如何?”
我说道:“跟我想法一样,这罪名总不能让怜儿背着。但是……倘若有一天孩子的身份暴露了呢?我做不到看着她去死,毕竟我们亏欠她的太多了……”
他将我拥入了怀中:“我答应你,只要她能痛改前非,我定保她不死,无论是天君还是谁,我黎珏的女儿,轮不到别人教训。”
我有些担心:“可这样她就被推上风口浪尖了,天君有把柄在她手上,定会趁机发难,明目张胆的追杀她……”
他说道:“我们只要在天君之前找到她就行了,把她带回地府。”
现在只有先这样了,我现在的想法就是,尽可能的补偿她,教会她明白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她来到这世上就是独自一人,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对错,只知道一味的做自己认为是对的事情,杀了那么多人……
说到底我跟老鬼也有责任,欠寮东莱的,我会还清。
老鬼去了趟天府,回来之后就告诉我事情已经办妥了。我不明所以:“怎么回事?”
他说道:“怜儿可以放了,天君已经答应赦免她无罪。”
我有些惊讶:“你就这么去了一趟就完了?天君不趁机整你一番?”
他冷声说道:“他现在不确定把柄是否落在了我手里,不敢轻举妄动。但是他接下来肯定会去杀那孩子,咱们也不能清闲了,得赶在他之前找到孩子。”
我紧张了起来:“可我们上哪里去找?天君一定是死死盯着她的,咱们现在是一点儿头绪都没有,无从找起……”
他从宽袖中拿出了一块玄色的手帕来,拆开一看,里面是一缕发丝:“这是那孩子的,有了这个,我自有办法比天君先找到她。”
我放下了心来:“你还真有一手,连这个都能弄到……不过……你能不能提起咱们女儿的时候不要总是‘那孩子,那孩子’的?她连个名字都没有……怪不得我们问她到底是谁的时候她会那么生气,要是你没名字,人家问你是谁,你会怎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