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5章 另有隐情
这哪里是什么绝佳的机会,这分明就是在上演活春宫!
你一个小姑娘家家的,碰上这种破事儿,就应该躲得远远的才是,怎好一个劲儿的直往前凑呢?
不像话,实在是太不像话了!
贺兰容心中有一肚子槽要吐,奈何他脸皮远不及某人厚,不好意思明说,只得岔开话题:“阿慈,方才他二人的对话你也听到了,他们提到了平南王府的小郡主。
“那位小郡主,今年十岁左右,最重要的是,那块可以证明她身份的莲花玉佩,其实是你不慎遗落的……”
说到这儿,贺兰容凝视着沈采萱,神色复杂:“关于这些,你就没有什么想法么?”
“想法?嗯,当然有啊!”说着,沈采萱噗嗤一笑,“我的想法就是,他们脑子不好,推断有误。那块玉佩确实是我的,我确实是十岁大,可事实上,我同平南王府没有一文钱关系。”
在沈采萱想来,自己的便宜爹娘都是老实巴交的乡下人,与平南王府八竿子都打不着。
替平南王府养女儿,这怎么可能?
便宜爹娘就是想养,都没有门路好伐!
贺兰容却不这么看,他沉吟半晌,斟酌着道:“平南王乃是本朝唯一的异姓王,自本朝开国以来,便世守南疆。
“多年之前,先帝册封太子。为了参加册封大典,平南王携家眷前来燕京。当时,我曾与平南王一家人有过一面之缘。
“尽管当时我还年幼,不怎么记事,又时隔多年,平南王妃的长相我早已记不清了,但印象中,她是一位倾国倾城的美人。”
说到这儿,贺兰容深深看了一眼沈采萱。
眼前的姑娘年纪虽幼,却明眸皓齿、桃笑李妍,乃是当之无愧的美人胎子,长大之后,必定是倾国倾城的美人。
这世间,美人不少见,但倾国倾城的美人却极为罕见。
沈采萱与平南王妃同样美得令人心醉,这仅仅是一个巧合么?
贺兰容思虑良久,正色道:“阿慈,昨晚我见过你二姐。在我看来,你的长相与她毫无相似之处,再说的直白些,你俩不像是亲姐妹。
“除此之外,你不妨仔细想想,你觉得你与你的父母兄弟长得像么?你们像是一家人么?
“阿慈,你……当真是沈家女么?”
沈采萱闻言,心里咯噔一下。
对于原主的这张皮子,沈采萱十二分的满意。
正是因为满意,沈采萱没有丝毫抵触,就很愉快的接受了。
但,接受归接受,沈采萱偶尔也会在心里犯嘀咕——沈世华和苏氏虽然相貌不错,但还没有到出众的程度,他们俩怎么能够生出原主这般出众的女儿来的呢?
有那么一瞬间,沈采萱内心深处生出过一丢丢怀疑——难不成,原主的身世另有隐情,她并非是沈家女?
然而,这一切只是怀疑而已,无凭无据的,这种猜测未免也太异想天开了!
沈采萱很快就将那一丢丢怀疑抛到了脑后。
方才听了那牛鼻子老道的一番话,沈采萱心中再度生出怀疑,而且是成倍成倍的怀疑。
不、不会吧,难不成,原主的身世当真另有隐情,她并非是沈世华和苏氏的亲生女儿,而是平南王府的小郡主?
的确,小郡主,乍听起来,这身份可比农家女高大上多了!
可问题是,这个小郡主她不一般呐!
其他王府的小郡主可以吃香的喝辣的,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可平南王府的小郡主?
尽管沈采萱不晓得平南王府因何获罪,因何覆灭,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平南王府乃是当今皇帝的眼中钉肉中刺。
倘若平南王府的小郡主不慎落入了狗皇帝的手中,必然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
呵呵,到那时,荣华富贵是没有的,断头饭倒是管够。
可以这么说吧,平南王府的小郡主,谁摊上这身份,谁就倒了八辈子霉好伐!
不行不行,她沈采萱才不要当那倒霉催的小郡主呢!
沈采萱内心忐忑极了,却死鸭子嘴硬:“是,我承认,我的长相格外出众,看着与其他的沈家人有些格格不入。但这世上,并不是每个人都与至亲长得很像的!不能够光凭长相,就断定我不是沈家女吧?这也太武断了!”
沈采萱不愿意与那等倒霉蛋扯上一星半点儿的关系,她也不管事实真相如何,便极力否认。
然后,有些事情,不是沈采萱想否认就能够否认得了的。
贺兰容道:“阿慈,你说得对,光凭长相,的确无法断定一个人的出身。然而,不仅仅是长相,更重要的是,你随身携带着本属于平南王妃的玉佩。倘若你与平南王府没有丝毫关系,身边又怎会有源自于平南王府的玉佩呢?”
沈采萱神色一僵,反驳道:“谁手上有源自于平南王府的玉佩,就意味着谁与平南王府有关联么?不见得吧!
“说不定呢,平南王府覆灭的当晚一片大乱,有人趁乱顺走了平南王妃的宝贝玉佩,然后悄悄卖了出去。后来,那块玉佩又经历了一番波折,辗转落入了我的手里。
“我敢肯定,除了那块意外得到的玉佩之外,我与平南王府没有一丝一毫的瓜葛。”
沈采萱嘴上说得肯定,其实她心里很有些虚。
或许是看出了沈采萱的心虚,贺兰容不接受她的反驳,继续说道:“阿慈,你敢肯定,那块玉佩是意外落到你手中,而不是别人有意留在你身边,让你当个念想的?”
“嗯,我敢肯定。”事实上,沈采萱的心里直打鼓,但她还是硬着头皮道,“那块玉佩是我满月的时候,我伯祖母赠给我的满月礼。我伯祖母是个再寻常不过的平头百姓,与达官显贵扯不上一丝关系,料想那块玉佩是她不经意间买回来的,觉得不错,就送给了我。”
沈采萱越往下说,心里就越没底。
原因无他,说起林氏,莫名的,沈采萱就联想到林氏和沈寿山的迷惑行为。
你一个小姑娘家家的,碰上这种破事儿,就应该躲得远远的才是,怎好一个劲儿的直往前凑呢?
不像话,实在是太不像话了!
贺兰容心中有一肚子槽要吐,奈何他脸皮远不及某人厚,不好意思明说,只得岔开话题:“阿慈,方才他二人的对话你也听到了,他们提到了平南王府的小郡主。
“那位小郡主,今年十岁左右,最重要的是,那块可以证明她身份的莲花玉佩,其实是你不慎遗落的……”
说到这儿,贺兰容凝视着沈采萱,神色复杂:“关于这些,你就没有什么想法么?”
“想法?嗯,当然有啊!”说着,沈采萱噗嗤一笑,“我的想法就是,他们脑子不好,推断有误。那块玉佩确实是我的,我确实是十岁大,可事实上,我同平南王府没有一文钱关系。”
在沈采萱想来,自己的便宜爹娘都是老实巴交的乡下人,与平南王府八竿子都打不着。
替平南王府养女儿,这怎么可能?
便宜爹娘就是想养,都没有门路好伐!
贺兰容却不这么看,他沉吟半晌,斟酌着道:“平南王乃是本朝唯一的异姓王,自本朝开国以来,便世守南疆。
“多年之前,先帝册封太子。为了参加册封大典,平南王携家眷前来燕京。当时,我曾与平南王一家人有过一面之缘。
“尽管当时我还年幼,不怎么记事,又时隔多年,平南王妃的长相我早已记不清了,但印象中,她是一位倾国倾城的美人。”
说到这儿,贺兰容深深看了一眼沈采萱。
眼前的姑娘年纪虽幼,却明眸皓齿、桃笑李妍,乃是当之无愧的美人胎子,长大之后,必定是倾国倾城的美人。
这世间,美人不少见,但倾国倾城的美人却极为罕见。
沈采萱与平南王妃同样美得令人心醉,这仅仅是一个巧合么?
贺兰容思虑良久,正色道:“阿慈,昨晚我见过你二姐。在我看来,你的长相与她毫无相似之处,再说的直白些,你俩不像是亲姐妹。
“除此之外,你不妨仔细想想,你觉得你与你的父母兄弟长得像么?你们像是一家人么?
“阿慈,你……当真是沈家女么?”
沈采萱闻言,心里咯噔一下。
对于原主的这张皮子,沈采萱十二分的满意。
正是因为满意,沈采萱没有丝毫抵触,就很愉快的接受了。
但,接受归接受,沈采萱偶尔也会在心里犯嘀咕——沈世华和苏氏虽然相貌不错,但还没有到出众的程度,他们俩怎么能够生出原主这般出众的女儿来的呢?
有那么一瞬间,沈采萱内心深处生出过一丢丢怀疑——难不成,原主的身世另有隐情,她并非是沈家女?
然而,这一切只是怀疑而已,无凭无据的,这种猜测未免也太异想天开了!
沈采萱很快就将那一丢丢怀疑抛到了脑后。
方才听了那牛鼻子老道的一番话,沈采萱心中再度生出怀疑,而且是成倍成倍的怀疑。
不、不会吧,难不成,原主的身世当真另有隐情,她并非是沈世华和苏氏的亲生女儿,而是平南王府的小郡主?
的确,小郡主,乍听起来,这身份可比农家女高大上多了!
可问题是,这个小郡主她不一般呐!
其他王府的小郡主可以吃香的喝辣的,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可平南王府的小郡主?
尽管沈采萱不晓得平南王府因何获罪,因何覆灭,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平南王府乃是当今皇帝的眼中钉肉中刺。
倘若平南王府的小郡主不慎落入了狗皇帝的手中,必然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
呵呵,到那时,荣华富贵是没有的,断头饭倒是管够。
可以这么说吧,平南王府的小郡主,谁摊上这身份,谁就倒了八辈子霉好伐!
不行不行,她沈采萱才不要当那倒霉催的小郡主呢!
沈采萱内心忐忑极了,却死鸭子嘴硬:“是,我承认,我的长相格外出众,看着与其他的沈家人有些格格不入。但这世上,并不是每个人都与至亲长得很像的!不能够光凭长相,就断定我不是沈家女吧?这也太武断了!”
沈采萱不愿意与那等倒霉蛋扯上一星半点儿的关系,她也不管事实真相如何,便极力否认。
然后,有些事情,不是沈采萱想否认就能够否认得了的。
贺兰容道:“阿慈,你说得对,光凭长相,的确无法断定一个人的出身。然而,不仅仅是长相,更重要的是,你随身携带着本属于平南王妃的玉佩。倘若你与平南王府没有丝毫关系,身边又怎会有源自于平南王府的玉佩呢?”
沈采萱神色一僵,反驳道:“谁手上有源自于平南王府的玉佩,就意味着谁与平南王府有关联么?不见得吧!
“说不定呢,平南王府覆灭的当晚一片大乱,有人趁乱顺走了平南王妃的宝贝玉佩,然后悄悄卖了出去。后来,那块玉佩又经历了一番波折,辗转落入了我的手里。
“我敢肯定,除了那块意外得到的玉佩之外,我与平南王府没有一丝一毫的瓜葛。”
沈采萱嘴上说得肯定,其实她心里很有些虚。
或许是看出了沈采萱的心虚,贺兰容不接受她的反驳,继续说道:“阿慈,你敢肯定,那块玉佩是意外落到你手中,而不是别人有意留在你身边,让你当个念想的?”
“嗯,我敢肯定。”事实上,沈采萱的心里直打鼓,但她还是硬着头皮道,“那块玉佩是我满月的时候,我伯祖母赠给我的满月礼。我伯祖母是个再寻常不过的平头百姓,与达官显贵扯不上一丝关系,料想那块玉佩是她不经意间买回来的,觉得不错,就送给了我。”
沈采萱越往下说,心里就越没底。
原因无他,说起林氏,莫名的,沈采萱就联想到林氏和沈寿山的迷惑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