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35)
  顿珠的这珍藏酒,劲儿确实大得很,两杯入腹,沈玉桐的目光便开始变得恍惚迷离,他隔着松油灯的灯火,望向对面的男子,只觉得那张脸像是被镀上了一层柔光,乌沉沉的眸子,含着一汪清泉,好像要将自己吸进去一般。
  他身上热得厉害,这些日子被自己压制的小火苗,又开始在心中乱窜。
  有了醉意,自制力便不知所踪。
  他伸手握住孟连生放在桌上的手,开口时的舌头已经有些不太听使唤:小孟,二公子舍不得你。
  孟连生轻声道:二公子,我也舍不得你。
  沈玉桐勾起嘴角对他笑,他是俊美无俦的贵公子,笑起来有股浑然天成的风流与温柔,此刻因为醉了酒,面颊染了红潮,几乎有种勾魂夺魄的诱人魅力。
  孟连生望着他,喉头微微滑动了下,他低头喝入一口酒,方才压下喉间的干涩。
  他的手其实与对方一样烫,身体那股邪火在第一口烈酒下肚后,便张牙舞爪地冒头。
  但他始终控制着自己,任由对方攥着自己的手,一动不动。
  就像是少时捕猎,就算再饥饿,也不会看到猎物就不管不顾扑上去,而是要等着猎物循着诱饵,心甘情愿自动落网。
  所以他总能比别人更容易捕获到猎物。
  现在,他在等沈玉桐自投罗网。
  *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你们懂的呀~
  第42章、第四十二章 自己不该把他带上一条歪路
  沈玉桐出身在这样的家庭,长成这般的容貌,仿佛天生的该与风月之事纠缠不清。十里洋场关于他的花边传闻,也从未间断过。
  但他实则克己复礼,是个不折不扣的君子。
  然而,今晚这坛烈酒,彻底催发了他心中隐秘的欲念,将他从君子变成了真正的浪荡子。
  他握着孟连生的手摩挲片刻,又慢悠悠站起身,一只手撑着桌沿,摇摇晃晃走到对方跟前。
  孟连生抬头凝望着他。
  沈玉桐从那双清泉一样纯净的黑眸里,看到自己的倒影。
  他一手撑着桌子,另一只手抚上身前那张脸,修长的食指慢慢从眉骨处往下,滑过高挺的鼻梁和鼻尖,最后落在那张轻抿的唇上。
  二公子!孟连生在他手下轻轻开口。
  沈玉桐在这一声低唤中,彻底失了理智。
  他将手指移开,俯身覆上了那张温热的唇。
  孟连生昂着头一动不动,闭上眼睛被动地承受这个吻。
  沈玉桐再如何凭着酒意冲动,他也只是打算浅尝而止。
  然而就在他迷迷糊糊准备结束时,身体忽然被抱住。
  孟连生张开眼睛,像蛰伏多时的兽,危险地眯起,在对方离企图与自己分开之前,准确地攫住那张泛红的唇,又顺着柔软的唇畔,将自己的舌头滑入对方灼热的口中。
  他从不会给自投罗网的猎物逃离的机会。
  火苗一点即燃。
  不知是谁先解开谁的衣衫,也不知谁先抚上对方的身体,更不知是如何来到的床上。
  一切自此失序。
  桌上的松油灯没了人挑灯芯,那簇小小的火焰,在屋内经久不息的旖旎声中,渐渐黯淡下去。
  *
  沈玉桐在屋外的鸟叫声,悠悠转醒,缓缓睁开惺忪的眼睛,看到窗格外透进来的白光。
  已经早上了。
  他慢慢坐起身,揉了揉因为宿醉而发疼的太阳穴,虽然脑子尚未清明,但也并非混沌无知状,他很清楚记得昨晚发生了何事,然后想到什么似的,缓缓转头看向躺在身边的孟连生。
  对方双目紧闭,显然还在无知无觉的沉睡中,浓长的羽睫随着呼吸,微微跳动着,脸朝着自己的方向,一只手还搭在自己腰上,是一个亲昵依赖的姿势。
  沈玉桐心中五味杂陈,本能地想去摸摸这张脸,只是手伸到对方脸前,又默默收了回来,懊恼地闭了闭眼睛。
  他没想到自己有生之年会做出酒后乱性的事,乱的还是孟连生。
  他懒得去想昨晚孟连生后来的主动和轻车熟路,有些事对男人来说本就无师自通。
  只是孟连生或许比普通人更天赋异禀。
  无论怎样,终归是自己借着酒劲主动,是自己先亲了他。对方原本只是一张白纸,还未来得及通人事。
  若是不出意外,小孟可能会遇到一个好姑娘,教他情爱,娶妻生子,过上世俗之中幸福美满的日子。
  自己不该把他带上一条歪路。
  他脑子正乱着,门口响起急促的敲门声,沈天赐在外头高声道:玉桐,你醒了没?
  沈玉桐心头一怔,慌忙下床,捡起散落在地的衣裤,边手忙脚乱地往身上套边回道:醒了。
  那你赶紧起来,我们得早点出发,赶在天黑前到乐山住上一晚,这样明晚就能到家了。
  好嘞。
  沈天赐说完也并未离开,显然还在等着他开门。
  沈玉桐穿上衣裳,回头看向床上。
  孟连生已经惺忪着睁开眼睛,黑眸似是蒙着一层雾气,像是还没太清醒,看起来有点孩子,开口的声音也是瓮声瓮气:二公子。
  要说不尴尬是假的,即使是两个大男人,也实在是难以一下子坦然面对。沈玉桐心中五味杂陈,不免又为昨晚自己的放纵而懊悔不迭,他拿起孟连生的衣服放在床上,轻声道:我去开门,你把衣服穿上。
  孟连生倒是没拖沓,光\\裸的身子从被子中钻出来,在沈玉桐走到门口时,已经穿好了衣裳下床。
  玉桐,起来了就好,我还怕你睡过头呢!沈天赐大喇喇走进来,看到床边的孟连生,笑道,小孟也起来了?
  孟连生点头:天赐哥早。
  沈天赐吸了吸鼻子,闻到屋内和两人身上还未散去的味道。只可惜他年岁已长,对年轻人浓烈的情潮已全然陌生,只闻出其中的酒味。
  他道:你们昨晚喝酒了?
  沈玉桐点头嗯了一声,不自在地揉了揉鼻子,抬头看向孟连生。
  对方站在床前,一双黑眸定定地望着自己,仿佛是在等自己说点什么。
  然而他还没说话,沈天赐已经大步走上前,紧紧握住孟连生的手:小孟,昨天一直太激动,都没来得及好好感谢你。这回多亏你把我们家二公子从姓王的手中救走,不然我们沈家损失钱不说,光是这份屈辱二公子都该受不住。
  孟连生对他淡淡一笑,又将目光瞥向沈玉桐:我和二公子是朋友,这是我应该做的。
  沈玉桐嘴唇翕张,正要开口,沈天赐又已经先道:知道你们是朋友,我们玉桐有你这样一个为他两肋插刀的朋友,是他的福气。
  他这话触动了沈玉桐,心道,那孟连生有自己这个朋友,大概要算是倒了大霉。
  相识这么久,他帮了自己一次又一次,甚至为了自己不顾性命。而自己什么都没给他,还将人带上了歪路。
  他知道孟连生一直看着自己,应该是是想听他说点什么比如对昨晚的事做个解释?发表点意见?
  可是他能说什么?又该说什么?
  因为脑子还混乱着,他干脆装傻充愣,缄口不言。
  加之这个早上沈天赐一直就没离开左右,之后阿福程达也过来一起用早点,帮他收拾行李。
  就算他真想与孟连生说点私密话,也没了机会。
  最后自认做人坦坦荡荡的沈二公子,罕见地当了一回缩头乌龟,什么都不说了。
  无非是两个男人做了一桩世俗中本该男女做的事罢了,但也正因为他们都是男人,便无需遵循世俗强加的伦常枷锁。
  简而言之,这无关谁的清白与贞操,只要当做什么都没发生,孟连生依旧还有机会走上世俗的幸福之路。
  一顿早饭吃过,几人便紧赶慢赶着上了马车。
  顿珠带着人与孟连生一起来送行。
  沈天赐因为终于将自家这位金贵的小堂弟接回家,满心都是欢喜,脸上的皱纹快笑成花。一个个地拱手作揖:这段时间我家二公子给大家添麻烦了,回头你们来自流井,我一定好好招待。
  顿珠豪迈道:二公子是我的朋友,随时欢迎你们再来西康。
  沈玉桐笑说:顿珠兄弟,叨扰多时,后会有期。
  顿珠朗声笑道:后会有期。
  沈玉桐一直让自己融入这热闹的送别中,刻意地不去看孟连生,但最终还是得好好与他说到别。
  他深呼吸一口气,佯装轻松地走上前,才发觉对方神情恍惚,失魂落魄,一双乌沉沉的眼睛约莫是一直没离开自己,待自己看向他时,那眸子蓦地一亮,涌上浓烈的急切和渴望。
  沈玉桐心头一痛,面上却依旧对他露出一个微笑,道:小孟,保重!
  孟连生用力点头:二公子,你也是。
  他目光灼灼地看着他,显然还在等他接下来的话。
  但沈玉桐什么都再没说,只拍拍他的肩膀,然后转身随着沈天赐登上马车。
  沈天赐坐在车厢尾巴,掀着帘子与众人挥手道别,坐在他旁边的沈玉桐,也象征性地扬了扬了手,目光落在孟连生那张落寞的脸上,忽然想到什么似的,道:天赐哥,你身上有钱吗?
  沈天赐随手掏出钱袋,问:你要钱作何?
  沈玉桐直接将他的钱袋拿过来,倒出里面是十几枚大洋,皱眉道:就这么点?
  沈天赐道:现在这世道,出门在外哪敢带太多。然后小声凑到他跟前道,不过我还带了条小黄鱼。
  给我!沈玉桐伸出手。
  沈天赐虽然被他弄得一头雾水,但还是从胸口中掏出那枚金条递给他。
  沈玉桐一手拿着金条,一手握着把大洋,越过他跳下车,走到孟连生跟前,将两只手里的东西往他手里塞:小孟,这些钱你拿着。
  孟连生目光落在他手中银色的大洋和黄灿灿的金条,连连摇头,一双手更是背在身后。
  沈玉桐抬头,见他嘴唇紧抿,面颊涨红,连眼睛都泛上红色,分明是委屈难过的模样。他微微一怔,反应过来他是误会了自己的意图。
  两人昨晚发生那样的关系,今早自己什么都没说,现在道别又给他塞钱,怎么看都不大对味。
  他一时哭笑不得,想着昨晚虽然是自己主动,但最终被压的也是自己,这家伙可是没少在自己身上使劲,现在自己身上还酸疼着呢,要说委屈也是自己委屈。
  他怅然般叹息一声,将孟连生的手从身后拉出来,柔声道:小孟,我没别的意思,只是想着你在这边住了几个月,带的钱应该花得差不多。过几日你就要回上海,出门在外,身上多点钱傍身才方便。见对方还攥着拳头,又放低声音道,若是方便,你回去时从自流井走,我们还能再一起待一两日。
  这话的意思,就是自己不是那等提裤子不认人的混账玩意儿。
  孟连生听了这话,目光微动,才将手张开,接过他手中的大洋和金条。
  然后点点头,轻声道:好。
  *
  作者有话要说:
  还是那句话,你们懂的。
  第43章、第四十三章 再次离别
  仲秋时分,西康的烟园进入丰收季。
  孟连生在离开之前,跟着桑吉顿珠父子,最后一次参观罂粟园。
  热火朝天的收获场景,让所有人都喜不自胜,即使是不吃鸦片的顿珠,脸上也洋溢着喜悦的笑容。因为知道这些白色的植物乳汁,很快就会变成银元和黄金。
  顿珠不爱鸦片,但爱钱财,有钱才能守卫领地。
  唯有孟连生望着烟园的忙碌,一脸的波澜不惊。
  他对鸦片向来不以为然,对金钱也无甚渴望。他的欲望从来出自本能,比如饿了就想吃,困了就要睡。
  直到去了上海,见到沈玉桐,才有了一种更高级的欲望。他很清楚这就人与人之间会产生的情爱,虽然不明白自己这份情爱为何会发生在一个男人身上,但似乎也并非什么稀奇事,毕竟他读过不少书,知道自古以来就有龙阳之好断袖之癖一说。去了上海滩,也见识过不少公子哥捧男戏子。
  当然,沈玉桐不是戏子,他是高贵的公子哥,是星辰一样的人物。孟连生自认对他也绝无半点狎昵之心,而是一种认真坚定的爱慕,比起任何话本中才子佳人坚贞不渝的爱情,也丝毫不会逊色。
  他手放进口袋里,摸了摸那根冰凉的小黄鱼,又忍不住想起那晚。
  他以前只道鸦片是让人上瘾的玩意,吃上几次就会离不得,所以他从来不碰。不想,原来这世上还有比鸦片更厉害的玩意,尝一回就上瘾。光是想一想,便心痒难耐,恨不得马上再尝一尝那滋味。
  他其实早就懂得这事,幼时在乡下,他见过山上的公猴骑母猴,路上的公狗骑母狗,到了春天,院墙上的母猫一天更是会被公猫骑上三回。
  再长大一点,兄长带他去看戏,乡间草台班子的小曲儿野得很,唱得都是我没婆娘你没汉,快来让我干一干,男人们哄堂大笑,小媳妇儿们则个个红了脸。
  那时他就知道,自己作为男子汉,长大了也是要干人的,只是没去想是男人还是女人。
  后来漫长的饥荒年,他这种欲望姗姗来迟,直到进了柏公馆,身体才渐渐觉醒。开始是早上单纯地竖帐篷,后来慢慢地在梦中将这件事与沈玉桐联在一起。
  而如今,他做过的梦变成了现实。
  想到这里,他下意识地舔了舔唇,在怀念那晚蚀骨滋味的同时,又不免想起沈玉桐的反应。
  他确定那晚的沈玉桐是开心的,可为何隔日一早就像是恨不得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孟连生非常聪明,凡事一学即会,一点就通,但在情爱上确实还是新手,读过的书看过的报,也并不能给他指点迷津,一切全凭本能。他猜不透沈玉桐的想法,只知道对方看起来似乎是在抗拒这件事。
  明明对方愿意和自己做朋友,也疼爱自己,为什么却抗拒和自己有这种关系?
  莫非是因为自己与他同是男人?
  但小报上说沈二公子捧戏子,他从不解释,也从不愤怒。佟如澜被公子哥们追捧,只要不是像李思危那样胁迫威逼,只是单纯的男子倾慕男子,他似乎也觉得理所当然。
  可见,他并不排斥男人与男人之间的情爱。
  所以只是单纯的不爱自己?
  不,孟连生在心中否定这个答案。他认定沈玉桐是爱自己的,不然也不会对自己这样好,更不会主动亲吻自己即使是酒意作祟。
  虽然想不通到底是为何,但有了个沈玉桐爱自己这个认知,他就十分的愉悦。
  他想,或许二公子只是不能接受两个人太快有这种关系,是单纯地害羞而已。
  也确实怪他太心急,因为舍不得分开,就迫不及待想与对方有更亲密的关系。
  其实都已经等了那么久,何必急于一时。他要的可不是二公子一晚,而是长长久久。
  没关系,不管二公子怎么想,慢慢来就好。
  他不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