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流
020
弥赛亚清了清嗓子,她试图用合适的语法,委婉地收拾出一句可以表达出“你在哭什么”,却毫不挫伤少年自尊心的话。
但她还没开始措词,卢修斯便抬起了头:
“我曾经见过我母亲与人欢好。”他用中古英文说,发音优雅又沉着,仿佛这样就可以佯作自己是在朗诵书本上的宗教诗歌,叙述别人的故事。
卢修斯已经不记得那是自己七岁还是六岁,他跟赫加德从封地里的湖中钓鱼回来——艾森博得家自古便以侍奉皇室为业,没有属于自己的封地,所以那是在露西亚的封地里——管家请他们先去换衣服,但他那时候刚钓到了人生第一条鲤鱼,他兴冲冲地提着一桶鱼往母亲的卧房冲,赫加德挥去了管家,垂着长发,跟在他后面,让他跑慢点。
卢修斯越过了试图抱走他的女仆,想要他把裤子换下来的奶妈,穿过重重阻拦和花园、长廊,终于到了母亲的卧房前。
门是开着的,里头传来淫靡的呻吟和喘息。
卢修斯举着鱼的手垂了下来,他那时候隐约知道这是“不那么好”的事情,只站在门口,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赫加德拍了拍他的肩膀,蹲下身将食指竖在唇前,对他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我们去换裤子好吗。”
“妈妈在做什么?”卢修斯被牵着手走开,又忍不住回头看。
“她在做她想要做的事情。”赫加德说,“每个人都可以做想要做的事情。”
其实卢修斯根本不用问:他看得清清楚楚,床上滚着他的母亲和一个黑奴,那个黑奴原本应当被送去种植园,但卢修斯觉得他样子长得漂亮聪明,与别的黑奴不一样,就留下来做自己的马奴,服侍上马。
第二天那个黑奴跪在地上,让卢修斯踩着他的脊背上马。卢修斯上马坐稳之后,没像平常一样很快起来,而是慢慢抚摸马的鬃毛,然后居高临下地看着肤色乌黑的马奴。
他以为自己可以有个不那么一样的朋友,他可以保护自己的朋友,像爱一匹马一样爱那个朋友。那匹马他现在还在骑,是匹脾气不好却驯良的马,它打了个响鼻,按照他的口哨高高抬起前腿,踏死了那个黑奴。
旁边伺候的人不明就里,以为是出了意外,赶紧把从马上滚下来、吐得稀里哗啦的卢修斯送到医生那里。
他还记得:赫加德和露西亚来看过他一次,坐在他旁边大半个白天,到晚上该赴宴的时候才离开。“你不该杀他,如果她喜爱他,生下的孩子会很容易辨认,不会威胁你的继承人地位。”赫加德在离开前说。
卢修斯那时候还太小,不能明白父母之间的关系,他觉得父亲柔弱、优雅又美丽,母亲没有理由不去爱他而要去爱一个黑奴,一定是受了他人的蛊惑。所以只要捏死那个恶心的贱种,让母亲重新想起父亲来,他们自然会和好如初,谁会不爱他呢?
他穿过荆棘与迷雾似的时间的环绕,从追忆里抽身,回到弥漫着松木和琥珀调香气的房间里来,黑发的少女沉默地摸着他的头与脸,手指柔软的像是天生的贵胄或者娼妓。
“你爱他么?”卢修斯意识到自己问了个蠢问题,懊恼地咬上弥赛亚的胸口,跟昨晚留下的印痕排排坐,跟约好的也没什么两样。
弥赛亚叹了口气。
她收回安抚卢修斯的手,蜷指为梳,开始整理自己披散着的黑色长发,她知道这把头发很美,但是她打理起来总是讨厌,就像讨厌别人的漂亮东西。
但卢修斯似乎并不想放过她,如果他能再长大些——长到像他父亲那样年纪,那样可以被人堂堂正正地喊作“青年”,而不是迟疑着是不是要写作“少年”的时候,他就能知道有些问题只管烂在肚子里就好,因为答案其实不会有人想要知道:
“你听这么久,不想说点什么?”他伏在弥赛亚怀里,直起身子来看她,目光炯炯。
她又叹了口气,让他换个姿势,以便两个人都能更舒服些。
卢修斯听到“舒服”两个字,又往她身上乱摸,转念又想起她身下的血,又抿抿唇收回手。
“我只讲一遍,我与公爵大人的初见,”弥赛亚注意到:他的眼睛比赫加德要蓝许多,像油画里被画家用手指沾着调过的、户外天空的颜色。“听完之后,你就再也不要问,我爱不爱公爵大人,或者他爱不爱我了。”
她总是刻意地避开使用“你父亲”这样的字眼,哪怕这样更方便,仿佛只要她只要在人前遵守着礼节不逾矩,神就总会用爱怜的嘴唇吻过她的脸。
弥赛亚清了清嗓子,她试图用合适的语法,委婉地收拾出一句可以表达出“你在哭什么”,却毫不挫伤少年自尊心的话。
但她还没开始措词,卢修斯便抬起了头:
“我曾经见过我母亲与人欢好。”他用中古英文说,发音优雅又沉着,仿佛这样就可以佯作自己是在朗诵书本上的宗教诗歌,叙述别人的故事。
卢修斯已经不记得那是自己七岁还是六岁,他跟赫加德从封地里的湖中钓鱼回来——艾森博得家自古便以侍奉皇室为业,没有属于自己的封地,所以那是在露西亚的封地里——管家请他们先去换衣服,但他那时候刚钓到了人生第一条鲤鱼,他兴冲冲地提着一桶鱼往母亲的卧房冲,赫加德挥去了管家,垂着长发,跟在他后面,让他跑慢点。
卢修斯越过了试图抱走他的女仆,想要他把裤子换下来的奶妈,穿过重重阻拦和花园、长廊,终于到了母亲的卧房前。
门是开着的,里头传来淫靡的呻吟和喘息。
卢修斯举着鱼的手垂了下来,他那时候隐约知道这是“不那么好”的事情,只站在门口,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赫加德拍了拍他的肩膀,蹲下身将食指竖在唇前,对他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我们去换裤子好吗。”
“妈妈在做什么?”卢修斯被牵着手走开,又忍不住回头看。
“她在做她想要做的事情。”赫加德说,“每个人都可以做想要做的事情。”
其实卢修斯根本不用问:他看得清清楚楚,床上滚着他的母亲和一个黑奴,那个黑奴原本应当被送去种植园,但卢修斯觉得他样子长得漂亮聪明,与别的黑奴不一样,就留下来做自己的马奴,服侍上马。
第二天那个黑奴跪在地上,让卢修斯踩着他的脊背上马。卢修斯上马坐稳之后,没像平常一样很快起来,而是慢慢抚摸马的鬃毛,然后居高临下地看着肤色乌黑的马奴。
他以为自己可以有个不那么一样的朋友,他可以保护自己的朋友,像爱一匹马一样爱那个朋友。那匹马他现在还在骑,是匹脾气不好却驯良的马,它打了个响鼻,按照他的口哨高高抬起前腿,踏死了那个黑奴。
旁边伺候的人不明就里,以为是出了意外,赶紧把从马上滚下来、吐得稀里哗啦的卢修斯送到医生那里。
他还记得:赫加德和露西亚来看过他一次,坐在他旁边大半个白天,到晚上该赴宴的时候才离开。“你不该杀他,如果她喜爱他,生下的孩子会很容易辨认,不会威胁你的继承人地位。”赫加德在离开前说。
卢修斯那时候还太小,不能明白父母之间的关系,他觉得父亲柔弱、优雅又美丽,母亲没有理由不去爱他而要去爱一个黑奴,一定是受了他人的蛊惑。所以只要捏死那个恶心的贱种,让母亲重新想起父亲来,他们自然会和好如初,谁会不爱他呢?
他穿过荆棘与迷雾似的时间的环绕,从追忆里抽身,回到弥漫着松木和琥珀调香气的房间里来,黑发的少女沉默地摸着他的头与脸,手指柔软的像是天生的贵胄或者娼妓。
“你爱他么?”卢修斯意识到自己问了个蠢问题,懊恼地咬上弥赛亚的胸口,跟昨晚留下的印痕排排坐,跟约好的也没什么两样。
弥赛亚叹了口气。
她收回安抚卢修斯的手,蜷指为梳,开始整理自己披散着的黑色长发,她知道这把头发很美,但是她打理起来总是讨厌,就像讨厌别人的漂亮东西。
但卢修斯似乎并不想放过她,如果他能再长大些——长到像他父亲那样年纪,那样可以被人堂堂正正地喊作“青年”,而不是迟疑着是不是要写作“少年”的时候,他就能知道有些问题只管烂在肚子里就好,因为答案其实不会有人想要知道:
“你听这么久,不想说点什么?”他伏在弥赛亚怀里,直起身子来看她,目光炯炯。
她又叹了口气,让他换个姿势,以便两个人都能更舒服些。
卢修斯听到“舒服”两个字,又往她身上乱摸,转念又想起她身下的血,又抿抿唇收回手。
“我只讲一遍,我与公爵大人的初见,”弥赛亚注意到:他的眼睛比赫加德要蓝许多,像油画里被画家用手指沾着调过的、户外天空的颜色。“听完之后,你就再也不要问,我爱不爱公爵大人,或者他爱不爱我了。”
她总是刻意地避开使用“你父亲”这样的字眼,哪怕这样更方便,仿佛只要她只要在人前遵守着礼节不逾矩,神就总会用爱怜的嘴唇吻过她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