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曾经说不出口的
九月的倒数第二个礼拜五,是我第二份工作待的最后一天。
想起以前开始在人力公司寻找工作,自己觉得自己的举动愚蠢还有点不好意思承认。人力公司?工作?那时的我也不过才知道自己要去念d大中文系,觉得这一切只是离开高中后少数明显的变化之一。直至终于升上大一,开始和班上同学友好,渐渐发觉我身处的环境并非一般大学那样普通。几乎每个人年龄都比我大,有的只是一岁、有的是五岁、更有相差二十几岁的,我掩饰不了自己的意外,但更意外的是:我和大家都能和睦相处,我想这是让人觉得最欣慰的地方。
年纪大的"老"朋友有了两个孩子和稳定的工作跟美好的婚姻关係,每日每日下了班就是搭校车来学校上课,比我们所有二十岁的小伙子更认真听课,因此,成绩自然也反映出她的努力。
有次,我和朋友打听到她的故事。原来,在她的年代、她的成长环境里,她爸妈没有钱让她上大学,但在结婚多年后,认为自己想要学习、认为自己不想让大学学歷空白才来这里念夜校。我几乎可以体会她内心的挣扎,在填写资料时,预想自己会不会和班上同学格格不入、会不会被欺负?结果幸好,中文系女生多、男生屈指可数,同学们人都很好,对她也是。班上还有一群挺她的朋友,假日还会一起去唱歌、暑假还有联络。对于她这样四十几岁的女人来说,还能拥有二十几岁的年轻朋友,真的很不简单。我和子函也很喜欢和她聊天,她独特的思考和乐观总是可以感染其他人。
所以,当我把资料填上人力银行并等待消息时,自己其实并不抱有期待、任何期待。而当我意识到自己的兴趣──在键盘上打字并不能称上一种「职业」时,相当令人洩气。
关键字搜寻「文字工作者」、「文字写手」、「文字」、「出版社工读」、「出版社」、「写手」看到相关的就投履歷,但....好一阵子都没消没息。偶然滑网页时,我看见线上杂志有联络方式,我私下投递也成功联系,对我来说,它也算是我第一份工作,只是在家工作难免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当我将消息告知给前辈,她震惊不已,就如同所有在这里工作的工读生提出离职时的表情。
离职一直以来不被看成一件好事,纵然我们应该给予鼓励,鼓励这些勇于转换跑道的人。任何人都知道,当你重「新」开始,所有的一切都是陌生。我很谢谢前辈这么棒的老闆成为我第二份工作的上司。
最近我和旻勋熟了起来,他是个意外健谈的人,这让我十分佩服他平时的淡漠偽装。也许是看透了一些人生事理,他谈起工作可说十分有经验,对于安慰,他也是高手。他鼓励我勇于转换跑道、提供意见,像冠恩小朋友那样。旻勋换过数个工作,多数都是厨房内外场,忍受过大大小小的烫伤和责骂,我想这委实是一种烙印,像刺青,永永远远都曾经发生。
对我来说,一个自詡的文字工作者、网路作家、d大中文系准二年级生,对我来说,人生平凡到不过是小说建构出来的幻想,像梦境一样既真实又不真实。
说实在的,我不谈起自己的过往的生活,不管对谁。不论是错误、卑鄙的霸凌经验和反噬、下流的记忆和齷齪的骯脏事。那些事连子函都没讲过,直到一次才吐露,然后,我边哭边讲。虽然在她面前哭早已不是第一次,但依旧感觉丢脸。
我真的曾经也是坏孩子,或许不像我哥以前那样坏。但当时的连我自己都害怕我自己的双面人格,那些我曾干过的我记得,我有记忆也有印象,只是不明白当时为什么会去做。
曾经急于成长,现在却渴望一切timestop。
我还一直以为自己十八岁。还以为自己拥有十五岁的轻挑、十六岁的甜蜜、十七岁的爱玩、十八岁的自以为是,然后,转眼之间自己也二十岁了。
「念旧的人容易活在过去」我妈常对我说。但她自己就是个念旧的人,我也是这样的人。
旻勋说:「只要越靠近离职的日子,他的心态越平静」他反问我现在有什么想法,我却说我很混乱,心情很复杂,一时半刻我还无法回答。但撇开当下种种任何的情绪,端看离职这件事,是的,懦弱的我又输了一场自己的战争。是的,我的心也相当平静。是的,我的心对于即将要有新的改变而感到慌张。
我总觉得,「it’stime」
在我犹豫下笔时,请原谅我把墨水滴在纸上这样愚蠢的行为。只是.....
希望你能祝福我,一切都顺顺利利。
之所以写下这么多,单纯是因为念旧的我,又开始念旧。
罗慕轩笔15:40_thatmoment
#
把信寄出去的隔天是周末。
我躺在床上,天微微亮。身旁的是我女朋友,安子函。她套着我的tshirt、穿着一条性感内裤,侧身面向我熟睡着。我头枕着双手、任由电扇吹着风鑽过同样只穿内裤和上衣的我身上。
那天下午,我拉住许艾薇问她为什么喜欢我,她几乎无法反应,只是愣在原地无法看我。
「我想知道为什么。」我恳求。
「为什么想知道。」
「我...最近有些这样的问题。」
她没看我,垂落的头发遮住她的表情,我们在原地无语了好几分鐘,在我几乎要放弃、离开时,她才张开嘴。
「原本我没有打算要说的。」
「说什么?」
「告白。」
我沉默。
「不管是拉住你的手或是在厕所里,不管哪一次,肢体的告白口头告白默认的告白都一样。原本根本不打算说的、不打算让你知道的,但你...却还是知道了。」她苦笑、抬起头把黏在脸上和嘴唇边的发丝拨开。
「就好像我说的...暗恋一个人,那个人根本没有损失。」她深吸一口气、随性的抹过眼角。
「那是一种感觉。和你分享我的心情、工作,你给我你的体贴和温柔。那是一种类似一见钟情的感觉。那个感觉、和你相处的感觉,我很喜欢。也许你会纠正我,说我喜欢的是一种感觉而不是你这个人。但矛盾的,那个感觉是你给我的。」
她突然看向我,泪眼汪汪。
「能被你毫无保留的爱着,你女朋友,我好羡慕她,是真的、非常真。」
我转身反抱住我女朋友、未来的老婆。将她搂在我怀中,轻柔的顺着她的长发、抚着她的脸、并在她额上种下轻轻一吻。
「我爱你,子函。」我呢喃。
「恩。」她应声,然后双手也紧紧捆住我。
为什么说我好像能体会宋瑀棠喜欢我的那种心情,因为那是一样的暗恋。像我以前暗恋别的女生。
喜欢是一种感觉,没有如果或假如,它很直接、很主观。他始终,到最后,他还是不肯直白的说....他喜欢我是因为一种感觉。他不承认的,是他暗恋我的事实。我相信他对我是一见钟情,我能体会宋瑀棠的心情但我不能接受他的感情。
p.s
宋瑀棠....请原谅我,看起来。
wearethesame。
16:09_罗慕轩
〈哪来的猫〉完。
想起以前开始在人力公司寻找工作,自己觉得自己的举动愚蠢还有点不好意思承认。人力公司?工作?那时的我也不过才知道自己要去念d大中文系,觉得这一切只是离开高中后少数明显的变化之一。直至终于升上大一,开始和班上同学友好,渐渐发觉我身处的环境并非一般大学那样普通。几乎每个人年龄都比我大,有的只是一岁、有的是五岁、更有相差二十几岁的,我掩饰不了自己的意外,但更意外的是:我和大家都能和睦相处,我想这是让人觉得最欣慰的地方。
年纪大的"老"朋友有了两个孩子和稳定的工作跟美好的婚姻关係,每日每日下了班就是搭校车来学校上课,比我们所有二十岁的小伙子更认真听课,因此,成绩自然也反映出她的努力。
有次,我和朋友打听到她的故事。原来,在她的年代、她的成长环境里,她爸妈没有钱让她上大学,但在结婚多年后,认为自己想要学习、认为自己不想让大学学歷空白才来这里念夜校。我几乎可以体会她内心的挣扎,在填写资料时,预想自己会不会和班上同学格格不入、会不会被欺负?结果幸好,中文系女生多、男生屈指可数,同学们人都很好,对她也是。班上还有一群挺她的朋友,假日还会一起去唱歌、暑假还有联络。对于她这样四十几岁的女人来说,还能拥有二十几岁的年轻朋友,真的很不简单。我和子函也很喜欢和她聊天,她独特的思考和乐观总是可以感染其他人。
所以,当我把资料填上人力银行并等待消息时,自己其实并不抱有期待、任何期待。而当我意识到自己的兴趣──在键盘上打字并不能称上一种「职业」时,相当令人洩气。
关键字搜寻「文字工作者」、「文字写手」、「文字」、「出版社工读」、「出版社」、「写手」看到相关的就投履歷,但....好一阵子都没消没息。偶然滑网页时,我看见线上杂志有联络方式,我私下投递也成功联系,对我来说,它也算是我第一份工作,只是在家工作难免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当我将消息告知给前辈,她震惊不已,就如同所有在这里工作的工读生提出离职时的表情。
离职一直以来不被看成一件好事,纵然我们应该给予鼓励,鼓励这些勇于转换跑道的人。任何人都知道,当你重「新」开始,所有的一切都是陌生。我很谢谢前辈这么棒的老闆成为我第二份工作的上司。
最近我和旻勋熟了起来,他是个意外健谈的人,这让我十分佩服他平时的淡漠偽装。也许是看透了一些人生事理,他谈起工作可说十分有经验,对于安慰,他也是高手。他鼓励我勇于转换跑道、提供意见,像冠恩小朋友那样。旻勋换过数个工作,多数都是厨房内外场,忍受过大大小小的烫伤和责骂,我想这委实是一种烙印,像刺青,永永远远都曾经发生。
对我来说,一个自詡的文字工作者、网路作家、d大中文系准二年级生,对我来说,人生平凡到不过是小说建构出来的幻想,像梦境一样既真实又不真实。
说实在的,我不谈起自己的过往的生活,不管对谁。不论是错误、卑鄙的霸凌经验和反噬、下流的记忆和齷齪的骯脏事。那些事连子函都没讲过,直到一次才吐露,然后,我边哭边讲。虽然在她面前哭早已不是第一次,但依旧感觉丢脸。
我真的曾经也是坏孩子,或许不像我哥以前那样坏。但当时的连我自己都害怕我自己的双面人格,那些我曾干过的我记得,我有记忆也有印象,只是不明白当时为什么会去做。
曾经急于成长,现在却渴望一切timestop。
我还一直以为自己十八岁。还以为自己拥有十五岁的轻挑、十六岁的甜蜜、十七岁的爱玩、十八岁的自以为是,然后,转眼之间自己也二十岁了。
「念旧的人容易活在过去」我妈常对我说。但她自己就是个念旧的人,我也是这样的人。
旻勋说:「只要越靠近离职的日子,他的心态越平静」他反问我现在有什么想法,我却说我很混乱,心情很复杂,一时半刻我还无法回答。但撇开当下种种任何的情绪,端看离职这件事,是的,懦弱的我又输了一场自己的战争。是的,我的心也相当平静。是的,我的心对于即将要有新的改变而感到慌张。
我总觉得,「it’stime」
在我犹豫下笔时,请原谅我把墨水滴在纸上这样愚蠢的行为。只是.....
希望你能祝福我,一切都顺顺利利。
之所以写下这么多,单纯是因为念旧的我,又开始念旧。
罗慕轩笔15:40_thatmoment
#
把信寄出去的隔天是周末。
我躺在床上,天微微亮。身旁的是我女朋友,安子函。她套着我的tshirt、穿着一条性感内裤,侧身面向我熟睡着。我头枕着双手、任由电扇吹着风鑽过同样只穿内裤和上衣的我身上。
那天下午,我拉住许艾薇问她为什么喜欢我,她几乎无法反应,只是愣在原地无法看我。
「我想知道为什么。」我恳求。
「为什么想知道。」
「我...最近有些这样的问题。」
她没看我,垂落的头发遮住她的表情,我们在原地无语了好几分鐘,在我几乎要放弃、离开时,她才张开嘴。
「原本我没有打算要说的。」
「说什么?」
「告白。」
我沉默。
「不管是拉住你的手或是在厕所里,不管哪一次,肢体的告白口头告白默认的告白都一样。原本根本不打算说的、不打算让你知道的,但你...却还是知道了。」她苦笑、抬起头把黏在脸上和嘴唇边的发丝拨开。
「就好像我说的...暗恋一个人,那个人根本没有损失。」她深吸一口气、随性的抹过眼角。
「那是一种感觉。和你分享我的心情、工作,你给我你的体贴和温柔。那是一种类似一见钟情的感觉。那个感觉、和你相处的感觉,我很喜欢。也许你会纠正我,说我喜欢的是一种感觉而不是你这个人。但矛盾的,那个感觉是你给我的。」
她突然看向我,泪眼汪汪。
「能被你毫无保留的爱着,你女朋友,我好羡慕她,是真的、非常真。」
我转身反抱住我女朋友、未来的老婆。将她搂在我怀中,轻柔的顺着她的长发、抚着她的脸、并在她额上种下轻轻一吻。
「我爱你,子函。」我呢喃。
「恩。」她应声,然后双手也紧紧捆住我。
为什么说我好像能体会宋瑀棠喜欢我的那种心情,因为那是一样的暗恋。像我以前暗恋别的女生。
喜欢是一种感觉,没有如果或假如,它很直接、很主观。他始终,到最后,他还是不肯直白的说....他喜欢我是因为一种感觉。他不承认的,是他暗恋我的事实。我相信他对我是一见钟情,我能体会宋瑀棠的心情但我不能接受他的感情。
p.s
宋瑀棠....请原谅我,看起来。
wearethesame。
16:09_罗慕轩
〈哪来的猫〉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