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5节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他想出人头地,为了带他逃亡的阿姐,也为了在灾年挣出一条命的自己。
在狗蛋的勤奋读书中,日子一天天地过去,方立安眼看着就要二十岁了。而在外人看来,她却是即将二十二岁的大龄剩男。
二十二岁是个什么概念?
按照古人十六岁成亲,三十出头便能做祖父的惯例,二十二岁未成亲的方立安在大家眼里无异于奇葩本葩。
慢慢的,大家开始猜测她是不是有什么隐疾,才一直坚持不娶妻生子。
说直白点,就是小兄弟不能,不行,不可以。
面对各种复杂隐晦的打量,方立安始终淡定自若,那毫不在意的态度,就差明着说了——对,我就是不能,不行,不可以。
不过,本朝女子,二十未嫁,须得向朝廷缴纳未婚税,每人每年十两银子。
在这个府城人一年也花不到十两银子的当下,这个税不可谓不重。但最初了解到这方面律法的方立安开心极了,怎么讲呢,罚款总比被官府强制婚配的好。
缴税这天,也是巧了,狗蛋在衙门口遇上了青柳巷的赵婶子。赵婶子跟方立安没有深仇大恨,但这些年过去,她依然惦记着当街丢脸之丑。
狗蛋根本没瞧见赵婶子,等他交完钱,拿了纳税契证,赵婶子简直要高兴疯了,那样子,若不是她溜得快,怕是要被治个扰乱府衙办公之罪。
狗蛋万万没想到,他还没到家,他兄长是个女人的事情就传遍了大街小巷。等他怀揣契证回来的时候,家门口已经被街坊邻居家的婶子们团团包围了。
“二郎!原来你兄长是你阿姐!”
“二郎,你兄长真的是女人吗!那也太丑了!”
“二郎,快把你阿姐嫁出去,一年十两银子,家里再多钱财也经不住败!”
狗蛋突破重围,在前后左右的重重夹击下,终于来到自家门前。
方立安透过门缝看见他,大门开后即合,那几个还欲拉扯狗蛋的大婶被她夹了个正着。
下一秒,叫骂声不绝于耳。
“呸!难怪嫁不出去,比西街的张寡妇还要凶悍!”
“做死的小娼妇,我的手呦!疼死老娘了!”
“整天混在男人堆里,劲大着呢!”
“……”
门内,狗蛋浑身狼狈,发髻被蹭歪了,最外层的套衫也被扯坏了袖子,甚至连脚上的鞋都被踩掉了一只。
他脸上的落寞不比身上少,大约是觉得办砸了方立安交代的事,陷入一种“我真没用”的自我唾弃。
方立安也没想过会出这样的纰漏,自从狗蛋年满十岁,她就有意无意地让他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培养他的家庭责任感。
今天这事,确实是他的疏忽,但事已至此,如何解决眼下的困境比追究责任更为重要。
各朝各代都不乏女扮男装之人,每一次都伴随着各种香艳事迹流传于市井。
但这一次,方立安估摸着没戏,原因无二,她长得太像糙汉子,无法给任何男人任何遐想。总而言之,香艳不起来。
即便如此,方立安还是生出了搬家的心思,不单纯是因为不想被人当猴看,还因为她想继续逍遥自在。
抄书也好,卖烧饼也好,她不想被流言蜚语束缚,虽然流言蜚语根本束缚不了她,但有那个条件,谁愿意生活在麻烦堆里?
第354章
方立安带着狗蛋在府城呆了六年。
六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如果说有什么难忘的回忆,大约就是刚住下的那两年,那时候为了合理谋生,也为了多攒点钱,方立安没日没夜地做烧饼拿去卖。
冬天还好,黄橙橙的炉火明亮温暖,春秋只能算将就,至于夏天……那滋味跟把人架在火上烤也没什么区别。
闷热的天气里,便是坐着不动都要流一身汗,更何况一刻不停地围着火炉打转。手臂要伸到火炉里,将烧饼贴到火炉内壁上,等火候到了,再用火钳取出来。三伏天前后,那汗都是论斤淌的,整的人差点脱水。
也就是这段时间,让方立安的皮肤变得粗糙不已,眉眼间,属于女儿家的精致越来越少。
纵是后面烧饼做的少了,天天窝在家里抄书,也没有恢复成当初的模样。
做烧饼苦是苦了点,但方立安惯会苦中作乐,自称李大郎,又一天到晚琢磨着是不是给狗蛋改个名儿,觉得叫李松也未尝不可。习武的话,她自个儿就是现成的老师,说起来,她还可以教他打虎呢。
这个不算好笑的笑话,陪伴她度过了两个火炉中的盛夏。
至于狗蛋,可能前面几年过的太艰辛,其中以来到府城前的那段时光为最,以致于在府城的每一天,狗蛋都觉得幸福的无与伦比。
每一天都是值得怀念的一天。
阿姐给他做了红烧肉。
阿姐给他炖了冬瓜排骨汤。
阿姐给他两文钱去街上买冰糖葫芦。
阿姐送他去府学读书认字。
学会了写“阿姐”两个字,阿姐奖励了他一套文房四宝。
阿姐买了红纸让他写对联,歪歪扭扭的字贴在门上,不好看,但他真心欢喜。
……
从六岁到十二岁,府城——有生之年,最幸福时光。
六年的时间,家里置办了许多东西,搬家的话,不可能都带上。
重要且不显眼的东西放在空间,不重要的、显眼的,捡常用的系了四个包袱,主要是换洗衣物。
除此之外,还有两大箱书,这才是重中之重。
这些年,方立安抄的书没有一百,也有八十,算得上一笔不菲的资产。里面大部分都是狗蛋以后用得上的,当然得带着。
家里的东西全部收拾妥当,方立安便绕路去了东市。行李太多,人力不够,她打算租个驴车。
马太贵了,用着招摇,小毛驴就很好。
方立安拉着驴车回家,很是赚了一波眼球,直到关了门,外头还有好事者来回张望。
所以说想搬家呢,总是有人窥探,烦不胜烦。
她把行李搬到车上,准备了人和驴的干粮,等狗蛋放学,明天早上城门大开便可直接走人。
小院子暂且这么放着,哪天回来也好落脚。这时候急卖,不说卖不出价钱,买家也不好找,最关键的是,方立安并不想被大家追着问,为什么要卖房子,为什么要走。
跟不在一个频道上的人说话,鸡同鸭讲,费心费力,没那个必要。
方立安离开这里,并没有处的要好的街坊邻居需要告别。从前,她想的是,如果她跟男人处的好,等大家知道了她的真实性别,只怕要被那些男人们的媳妇砸臭鸡蛋。如果跟女人处的好,她极有可能活不到现在。
事实就是如此,女人里头,除了爱好八卦、喜欢做媒、上了年纪的大婶子,没人会跟她多说一句话。
男女有别,要避嫌不是?
清晨,方立安赶着驴车到城门口等狗蛋,他去书院跟夫子告别了。
最近几天,方立安在家里躲清静,劝狗蛋留在家里一起打包,狗蛋没同意。
小小年纪竟然有了读书人的气节(酸腐),说什么要有始有终,要做个有担当、顶天立地、无所畏惧的男子汉……
方立安听了心里很不是滋味,一方面欣慰于狗蛋在她没注意到的时候长大了,一方面又不太希望这孩子讲究读书人这一套。也不知道是真心实意地为狗蛋着想,还是单纯地觉得狗蛋这样,把她猥琐求生的气质衬托的淋漓精致。
不过,狗蛋做出这样的选择后,他的日子便不太好过,世人喜好八卦,不仅仅是市井妇人,读书人同样如此。
“阿演,你兄……阿姐真是个奇女子。”张易信听说后,好半天才憋出这么一句话。
“切!什么奇女子!你可真会拍马屁,明明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君子敏于行而讷于言,林同窗切莫学那等碎嘴小人,搞不清楚状况就胡乱评价,实在有失君子之风。”狗蛋怼他。
“你……哼!走着瞧!我倒要看你能不能把坏的说成好的。”自打上次被狗蛋怼到人缘差极,林耀辉就有点怵他,事先准备了一肚子的嘲讽之语,临了却只甩了一句狠话便溜了。
学堂里的学生,看热闹的居多,短短几天里,狗蛋不知承受了多少白眼和意味不明的打量,他悉数接收,一点愤懑不平之色也无。
后来,见到放学归家的他,面容不惊不怒,脚步不疾不徐,方立安才隐隐约约明白,原来狗蛋把这些当作一种磨练。
所以,十二岁的李泽演是真的长大了,通过他自己选择的方式。
狗蛋辞别了夫子,来到城门口与方立安汇合,他不会赶驴,只能在车上看着。
姐弟俩一路向北,往六年前来时的方向。
方立安打算带他回一趟金阳,看看老家如今是什么光景。
当年的情况,方立安并不觉得李章氏能平安无事地活下来,但一切皆有可能是吧?在与李章氏接触的短短一年多时间里,李章氏不也数次打破她的预想,做了许多让她感到不可思议的事吗?
那样一个人,在她认为没活路的情况下活到现在,方立安竟然觉得这个结局的可能性很大。
不管人在不在,受了灾后,回乡看看总是应该的,不说李章氏,还有爷奶大伯、舅舅姥爷,都要去打听一下。
四条腿的驴脚程很快,比起姐弟俩逃难的时候,不知道快上多少。当初,两条腿日夜兼程,赶紧赶慢用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才到府城,这次回程,只用了十二天。
路上经过三个驿站,在驿站旁边的民宿休整了三晚,其他夜晚都睡在车上。好在方立安在车上放了被子,不至于半路冻着。
进村的路一点没变,村里的房子、田地同样如此。
驴车显眼,这在村里必须得是顶顶有钱的人家才能拥有的财产,所以一进村便成了全村人的焦点。
慢慢有人凑上来,有生面孔,也有熟面孔,熟面孔居多。然而,这些人里居然没一个能认出方立安和狗蛋。
方立安或许是女大十八变,越变越丑了,再加上她男装打扮,没人认出来。狗蛋离开那年才六岁,如今都十二了,像模像样的小大人。
直到方立安主动跟曾经的熟人打招呼,大家才想起来村里曾有这么个孩子。
村里人太热情了,还没到家门口,方立安就掌握了她想掌握的信息。
当年,流民的危机解除后,他们这一群人提前返乡,每个人都惦记着县太爷要开仓放粮的事。
然而,回去后才发现,村里犹如蝗虫过境般,一点吃的也没剩下,家里像样点的家具都被砸烂了,可以想象,今后的日子只怕会相当难过。
不过,很快,朝廷发的粮食到了,大家有了吃的,便重新拾起农活,精心伺候庄稼,期盼来年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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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出人头地,为了带他逃亡的阿姐,也为了在灾年挣出一条命的自己。
在狗蛋的勤奋读书中,日子一天天地过去,方立安眼看着就要二十岁了。而在外人看来,她却是即将二十二岁的大龄剩男。
二十二岁是个什么概念?
按照古人十六岁成亲,三十出头便能做祖父的惯例,二十二岁未成亲的方立安在大家眼里无异于奇葩本葩。
慢慢的,大家开始猜测她是不是有什么隐疾,才一直坚持不娶妻生子。
说直白点,就是小兄弟不能,不行,不可以。
面对各种复杂隐晦的打量,方立安始终淡定自若,那毫不在意的态度,就差明着说了——对,我就是不能,不行,不可以。
不过,本朝女子,二十未嫁,须得向朝廷缴纳未婚税,每人每年十两银子。
在这个府城人一年也花不到十两银子的当下,这个税不可谓不重。但最初了解到这方面律法的方立安开心极了,怎么讲呢,罚款总比被官府强制婚配的好。
缴税这天,也是巧了,狗蛋在衙门口遇上了青柳巷的赵婶子。赵婶子跟方立安没有深仇大恨,但这些年过去,她依然惦记着当街丢脸之丑。
狗蛋根本没瞧见赵婶子,等他交完钱,拿了纳税契证,赵婶子简直要高兴疯了,那样子,若不是她溜得快,怕是要被治个扰乱府衙办公之罪。
狗蛋万万没想到,他还没到家,他兄长是个女人的事情就传遍了大街小巷。等他怀揣契证回来的时候,家门口已经被街坊邻居家的婶子们团团包围了。
“二郎!原来你兄长是你阿姐!”
“二郎,你兄长真的是女人吗!那也太丑了!”
“二郎,快把你阿姐嫁出去,一年十两银子,家里再多钱财也经不住败!”
狗蛋突破重围,在前后左右的重重夹击下,终于来到自家门前。
方立安透过门缝看见他,大门开后即合,那几个还欲拉扯狗蛋的大婶被她夹了个正着。
下一秒,叫骂声不绝于耳。
“呸!难怪嫁不出去,比西街的张寡妇还要凶悍!”
“做死的小娼妇,我的手呦!疼死老娘了!”
“整天混在男人堆里,劲大着呢!”
“……”
门内,狗蛋浑身狼狈,发髻被蹭歪了,最外层的套衫也被扯坏了袖子,甚至连脚上的鞋都被踩掉了一只。
他脸上的落寞不比身上少,大约是觉得办砸了方立安交代的事,陷入一种“我真没用”的自我唾弃。
方立安也没想过会出这样的纰漏,自从狗蛋年满十岁,她就有意无意地让他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培养他的家庭责任感。
今天这事,确实是他的疏忽,但事已至此,如何解决眼下的困境比追究责任更为重要。
各朝各代都不乏女扮男装之人,每一次都伴随着各种香艳事迹流传于市井。
但这一次,方立安估摸着没戏,原因无二,她长得太像糙汉子,无法给任何男人任何遐想。总而言之,香艳不起来。
即便如此,方立安还是生出了搬家的心思,不单纯是因为不想被人当猴看,还因为她想继续逍遥自在。
抄书也好,卖烧饼也好,她不想被流言蜚语束缚,虽然流言蜚语根本束缚不了她,但有那个条件,谁愿意生活在麻烦堆里?
第354章
方立安带着狗蛋在府城呆了六年。
六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如果说有什么难忘的回忆,大约就是刚住下的那两年,那时候为了合理谋生,也为了多攒点钱,方立安没日没夜地做烧饼拿去卖。
冬天还好,黄橙橙的炉火明亮温暖,春秋只能算将就,至于夏天……那滋味跟把人架在火上烤也没什么区别。
闷热的天气里,便是坐着不动都要流一身汗,更何况一刻不停地围着火炉打转。手臂要伸到火炉里,将烧饼贴到火炉内壁上,等火候到了,再用火钳取出来。三伏天前后,那汗都是论斤淌的,整的人差点脱水。
也就是这段时间,让方立安的皮肤变得粗糙不已,眉眼间,属于女儿家的精致越来越少。
纵是后面烧饼做的少了,天天窝在家里抄书,也没有恢复成当初的模样。
做烧饼苦是苦了点,但方立安惯会苦中作乐,自称李大郎,又一天到晚琢磨着是不是给狗蛋改个名儿,觉得叫李松也未尝不可。习武的话,她自个儿就是现成的老师,说起来,她还可以教他打虎呢。
这个不算好笑的笑话,陪伴她度过了两个火炉中的盛夏。
至于狗蛋,可能前面几年过的太艰辛,其中以来到府城前的那段时光为最,以致于在府城的每一天,狗蛋都觉得幸福的无与伦比。
每一天都是值得怀念的一天。
阿姐给他做了红烧肉。
阿姐给他炖了冬瓜排骨汤。
阿姐给他两文钱去街上买冰糖葫芦。
阿姐送他去府学读书认字。
学会了写“阿姐”两个字,阿姐奖励了他一套文房四宝。
阿姐买了红纸让他写对联,歪歪扭扭的字贴在门上,不好看,但他真心欢喜。
……
从六岁到十二岁,府城——有生之年,最幸福时光。
六年的时间,家里置办了许多东西,搬家的话,不可能都带上。
重要且不显眼的东西放在空间,不重要的、显眼的,捡常用的系了四个包袱,主要是换洗衣物。
除此之外,还有两大箱书,这才是重中之重。
这些年,方立安抄的书没有一百,也有八十,算得上一笔不菲的资产。里面大部分都是狗蛋以后用得上的,当然得带着。
家里的东西全部收拾妥当,方立安便绕路去了东市。行李太多,人力不够,她打算租个驴车。
马太贵了,用着招摇,小毛驴就很好。
方立安拉着驴车回家,很是赚了一波眼球,直到关了门,外头还有好事者来回张望。
所以说想搬家呢,总是有人窥探,烦不胜烦。
她把行李搬到车上,准备了人和驴的干粮,等狗蛋放学,明天早上城门大开便可直接走人。
小院子暂且这么放着,哪天回来也好落脚。这时候急卖,不说卖不出价钱,买家也不好找,最关键的是,方立安并不想被大家追着问,为什么要卖房子,为什么要走。
跟不在一个频道上的人说话,鸡同鸭讲,费心费力,没那个必要。
方立安离开这里,并没有处的要好的街坊邻居需要告别。从前,她想的是,如果她跟男人处的好,等大家知道了她的真实性别,只怕要被那些男人们的媳妇砸臭鸡蛋。如果跟女人处的好,她极有可能活不到现在。
事实就是如此,女人里头,除了爱好八卦、喜欢做媒、上了年纪的大婶子,没人会跟她多说一句话。
男女有别,要避嫌不是?
清晨,方立安赶着驴车到城门口等狗蛋,他去书院跟夫子告别了。
最近几天,方立安在家里躲清静,劝狗蛋留在家里一起打包,狗蛋没同意。
小小年纪竟然有了读书人的气节(酸腐),说什么要有始有终,要做个有担当、顶天立地、无所畏惧的男子汉……
方立安听了心里很不是滋味,一方面欣慰于狗蛋在她没注意到的时候长大了,一方面又不太希望这孩子讲究读书人这一套。也不知道是真心实意地为狗蛋着想,还是单纯地觉得狗蛋这样,把她猥琐求生的气质衬托的淋漓精致。
不过,狗蛋做出这样的选择后,他的日子便不太好过,世人喜好八卦,不仅仅是市井妇人,读书人同样如此。
“阿演,你兄……阿姐真是个奇女子。”张易信听说后,好半天才憋出这么一句话。
“切!什么奇女子!你可真会拍马屁,明明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君子敏于行而讷于言,林同窗切莫学那等碎嘴小人,搞不清楚状况就胡乱评价,实在有失君子之风。”狗蛋怼他。
“你……哼!走着瞧!我倒要看你能不能把坏的说成好的。”自打上次被狗蛋怼到人缘差极,林耀辉就有点怵他,事先准备了一肚子的嘲讽之语,临了却只甩了一句狠话便溜了。
学堂里的学生,看热闹的居多,短短几天里,狗蛋不知承受了多少白眼和意味不明的打量,他悉数接收,一点愤懑不平之色也无。
后来,见到放学归家的他,面容不惊不怒,脚步不疾不徐,方立安才隐隐约约明白,原来狗蛋把这些当作一种磨练。
所以,十二岁的李泽演是真的长大了,通过他自己选择的方式。
狗蛋辞别了夫子,来到城门口与方立安汇合,他不会赶驴,只能在车上看着。
姐弟俩一路向北,往六年前来时的方向。
方立安打算带他回一趟金阳,看看老家如今是什么光景。
当年的情况,方立安并不觉得李章氏能平安无事地活下来,但一切皆有可能是吧?在与李章氏接触的短短一年多时间里,李章氏不也数次打破她的预想,做了许多让她感到不可思议的事吗?
那样一个人,在她认为没活路的情况下活到现在,方立安竟然觉得这个结局的可能性很大。
不管人在不在,受了灾后,回乡看看总是应该的,不说李章氏,还有爷奶大伯、舅舅姥爷,都要去打听一下。
四条腿的驴脚程很快,比起姐弟俩逃难的时候,不知道快上多少。当初,两条腿日夜兼程,赶紧赶慢用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才到府城,这次回程,只用了十二天。
路上经过三个驿站,在驿站旁边的民宿休整了三晚,其他夜晚都睡在车上。好在方立安在车上放了被子,不至于半路冻着。
进村的路一点没变,村里的房子、田地同样如此。
驴车显眼,这在村里必须得是顶顶有钱的人家才能拥有的财产,所以一进村便成了全村人的焦点。
慢慢有人凑上来,有生面孔,也有熟面孔,熟面孔居多。然而,这些人里居然没一个能认出方立安和狗蛋。
方立安或许是女大十八变,越变越丑了,再加上她男装打扮,没人认出来。狗蛋离开那年才六岁,如今都十二了,像模像样的小大人。
直到方立安主动跟曾经的熟人打招呼,大家才想起来村里曾有这么个孩子。
村里人太热情了,还没到家门口,方立安就掌握了她想掌握的信息。
当年,流民的危机解除后,他们这一群人提前返乡,每个人都惦记着县太爷要开仓放粮的事。
然而,回去后才发现,村里犹如蝗虫过境般,一点吃的也没剩下,家里像样点的家具都被砸烂了,可以想象,今后的日子只怕会相当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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