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婚礼
明天就是结婚的日子了,顾家几乎请了整个上流社会的人,包括一些睥睨集团名下的子公司负责人,还有不少娱乐圈的人。 按照习俗,结婚前新郎新娘是不能见面的。经过商量,他们决定顾晴岚从沈洁家里出嫁,所以今天晚上顾晴岚就住在了沈洁的家里。
宋城和沈洁分别担任了他们的伴郎和伴娘,因为顾浩源对于朋友是很有要求的,能进入他眼的人并不多。经过商量,今晚是顾晴岚和沈洁在沈洁的家里办女方的单身派对和顾浩源和宋城他们在顾宅办男方的单身派对的时间。
最近几周,每天早上上班前顾浩源都能吃到老婆亲手做的早餐,顾晴岚如今煮咖啡的手艺也越来越好,每天除了忙乎婚礼的事情,就剩下煮咖啡和给顾浩源送饭了。
顾晴岚之所以每天都这么乖巧,是因为她还想要结了婚之后顾浩源能够同意让她出去找一份工作呢。
两个人每天都会同床共枕,虽然没有发生什么实质性的事情,但是每天晚上窝在顾浩源的怀里睡觉她已经习惯了。如今突然分开了,顾晴岚躺在床上竟然还有点想念顾浩源。
这边的顾浩源,躺在床上,他也开始怀念之前怀里的小女人了。已经养成的习惯,哪里是那么容易就能够割舍的呢?还好,他明天就能够向全世界宣告了,她顾晴岚是他顾浩源的老婆,明媒正娶,有证明的老婆。
然而,顾浩源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虽说他们两个已经领过了结婚证,而且这段时间的生活和结了婚的没什么区别,但是宣告全世界这个女人是他的,顾浩源还是觉得会很幸福自豪。
他忍不住问宋城:“你觉得婚礼前后和沈洁之间的关系有什么不一样吗?”两个风格不一,但同样俊美的男人躺在同一张床上,不管如何看都会觉得会有点“基”情四射。
顾家并不是说没有足够的房间,顾浩源和宋城之间也没有沈洁和顾晴岚两人闺蜜多年的情谊,但是既然是单身之夜的狂欢派对,如果只有顾浩源自己一个人,总归还是有点说不过去的。
于是,顾浩源“大方的”邀请宋城同住。当然,他和顾晴岚的新婚房间是不会让宋城住的,于是两个人就住在了顾家的客房。
“区别还是有的,当我牵着沈洁的手像我们两人的亲朋好友宣告我会疼她、爱她一辈子的时候,我觉得那才是我这一生最爷们的时候。办了婚礼,我感觉我们两个人才是真正的捆绑在了一起,别人提到她不会单单说‘沈小姐’,大家会叫她‘沈女士’或者‘宋太太’,只要想到这是因为我才会这样,我就无比的自豪。”
“我们两个终于是一个整体了,不单单是我们两个人知道,全世界都知道,我是她的,她是我的。这份幸福感是结婚之前从来不会体验到的。”
宋城的话让顾浩源对于未来的婚姻生活充满了期待,他也渴望着所有人因为他顾浩源而称呼顾晴岚为“顾太太”,是他顾浩源的顾!
宋城的话说完之后,好久好久身边的人都没有动静。宋城以为是顾浩源已经睡着了,他悄悄的瞟了一眼,顾浩源明亮的眼珠还大喇喇的招摇着。
“你结婚前会紧张?”突然,顾浩源又抛出一个问题。
宋城想了又想,终于明白,顾老板这是紧张了。没想到,这样一个手中操握着千万人生计的大总裁,几亿的项目摆在他面前都不会紧张的人,现在因为婚期的临近而紧张了,回想了一下,他当时好像也没有比顾浩源好到哪里。
“紧张,因为害怕给不了她幸福。她拿一辈子当赌注,我一定要拼尽全力让她赢啊,想想就很紧张呐!”宋城一方面是为了告诉顾浩源紧张是正常的,另一方面,他也想给顾浩源上上课,让他不要辜负了顾晴岚。
很久很久,两人都不再说话,男人之间,有些事情是不需要用言语交流的。顾浩源本来是睡不着的,他默默的睁着眼睛等待明天的到来,结果放下心来,反倒睡着了。
那边沈洁家里,宋城走之前也告诉了沈洁,让顾晴岚在他们两人的房间出嫁总归不太合适,所以晚上两人就住在了之前顾晴岚住的那个房间。
小姐妹之间的体己话一说就说到了半夜。沈洁从内心里还是很担心的,毕竟这才一个多月,晴岚就要离婚再结婚了。
“晴岚,这真的是你愿意的吗?”
“嗯,虽然跟他认识的时间不长,但是我们两个相处的这段时间里他对我的好我都是知道的。我愿意努力再尝试一下,反正我已经一无所有,不害怕再失去什么了。”
话虽如此,沈洁知道,哪个女孩子不期待一份完美的爱情和婚姻。如今晴岚的生活成了这样,都怪孟志琛那个渣男,在和顾浩源接触的过程中,沈洁对他的印象还是蛮不错的。她是衷心的希望顾晴岚这次能够有个好的归宿。
转身抱着顾晴岚,沈洁贴在她耳边悄悄说到:“我只希望你幸福。”一句话,顾晴岚的眼泪差点落了下来。
沈洁也没好到哪里去,掩饰般的笑了笑:“明早三点多就要起床化妆了,睡吧睡吧。”说完还拍了拍顾晴岚的脑袋,闭上眼睛不再说话,仿佛真的睡着了一般。
和顾浩源差不多,顾晴岚一样是夜中难眠。
第二天凌晨三点多钟,化妆人员还有摄像师就已经提着包包上门了。顾晴岚的“花妖”婚纱,也一大早就送了过来。本来婚纱前天就改好了,但是顾晴岚害怕放在沈洁家里不是特别安全,大晚上就她们两个女生在家,婚纱又价值不菲,思虑再三,她还是决定让人家一大早给送过来。
顾晴岚的底子很好,上妆很快,而且上妆的效果极好。化妆师也是从莫林的工作室过来的。今天,莫林也受邀出席顾浩源和她的婚礼。
为了搭配顾晴岚的婚纱,化妆师选择给顾晴岚化一个桃花妆。补水打底对顾晴岚来说都像是不用一样,因为她的皮肤实在是太好了,白、嫩。
宋城和沈洁分别担任了他们的伴郎和伴娘,因为顾浩源对于朋友是很有要求的,能进入他眼的人并不多。经过商量,今晚是顾晴岚和沈洁在沈洁的家里办女方的单身派对和顾浩源和宋城他们在顾宅办男方的单身派对的时间。
最近几周,每天早上上班前顾浩源都能吃到老婆亲手做的早餐,顾晴岚如今煮咖啡的手艺也越来越好,每天除了忙乎婚礼的事情,就剩下煮咖啡和给顾浩源送饭了。
顾晴岚之所以每天都这么乖巧,是因为她还想要结了婚之后顾浩源能够同意让她出去找一份工作呢。
两个人每天都会同床共枕,虽然没有发生什么实质性的事情,但是每天晚上窝在顾浩源的怀里睡觉她已经习惯了。如今突然分开了,顾晴岚躺在床上竟然还有点想念顾浩源。
这边的顾浩源,躺在床上,他也开始怀念之前怀里的小女人了。已经养成的习惯,哪里是那么容易就能够割舍的呢?还好,他明天就能够向全世界宣告了,她顾晴岚是他顾浩源的老婆,明媒正娶,有证明的老婆。
然而,顾浩源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虽说他们两个已经领过了结婚证,而且这段时间的生活和结了婚的没什么区别,但是宣告全世界这个女人是他的,顾浩源还是觉得会很幸福自豪。
他忍不住问宋城:“你觉得婚礼前后和沈洁之间的关系有什么不一样吗?”两个风格不一,但同样俊美的男人躺在同一张床上,不管如何看都会觉得会有点“基”情四射。
顾家并不是说没有足够的房间,顾浩源和宋城之间也没有沈洁和顾晴岚两人闺蜜多年的情谊,但是既然是单身之夜的狂欢派对,如果只有顾浩源自己一个人,总归还是有点说不过去的。
于是,顾浩源“大方的”邀请宋城同住。当然,他和顾晴岚的新婚房间是不会让宋城住的,于是两个人就住在了顾家的客房。
“区别还是有的,当我牵着沈洁的手像我们两人的亲朋好友宣告我会疼她、爱她一辈子的时候,我觉得那才是我这一生最爷们的时候。办了婚礼,我感觉我们两个人才是真正的捆绑在了一起,别人提到她不会单单说‘沈小姐’,大家会叫她‘沈女士’或者‘宋太太’,只要想到这是因为我才会这样,我就无比的自豪。”
“我们两个终于是一个整体了,不单单是我们两个人知道,全世界都知道,我是她的,她是我的。这份幸福感是结婚之前从来不会体验到的。”
宋城的话让顾浩源对于未来的婚姻生活充满了期待,他也渴望着所有人因为他顾浩源而称呼顾晴岚为“顾太太”,是他顾浩源的顾!
宋城的话说完之后,好久好久身边的人都没有动静。宋城以为是顾浩源已经睡着了,他悄悄的瞟了一眼,顾浩源明亮的眼珠还大喇喇的招摇着。
“你结婚前会紧张?”突然,顾浩源又抛出一个问题。
宋城想了又想,终于明白,顾老板这是紧张了。没想到,这样一个手中操握着千万人生计的大总裁,几亿的项目摆在他面前都不会紧张的人,现在因为婚期的临近而紧张了,回想了一下,他当时好像也没有比顾浩源好到哪里。
“紧张,因为害怕给不了她幸福。她拿一辈子当赌注,我一定要拼尽全力让她赢啊,想想就很紧张呐!”宋城一方面是为了告诉顾浩源紧张是正常的,另一方面,他也想给顾浩源上上课,让他不要辜负了顾晴岚。
很久很久,两人都不再说话,男人之间,有些事情是不需要用言语交流的。顾浩源本来是睡不着的,他默默的睁着眼睛等待明天的到来,结果放下心来,反倒睡着了。
那边沈洁家里,宋城走之前也告诉了沈洁,让顾晴岚在他们两人的房间出嫁总归不太合适,所以晚上两人就住在了之前顾晴岚住的那个房间。
小姐妹之间的体己话一说就说到了半夜。沈洁从内心里还是很担心的,毕竟这才一个多月,晴岚就要离婚再结婚了。
“晴岚,这真的是你愿意的吗?”
“嗯,虽然跟他认识的时间不长,但是我们两个相处的这段时间里他对我的好我都是知道的。我愿意努力再尝试一下,反正我已经一无所有,不害怕再失去什么了。”
话虽如此,沈洁知道,哪个女孩子不期待一份完美的爱情和婚姻。如今晴岚的生活成了这样,都怪孟志琛那个渣男,在和顾浩源接触的过程中,沈洁对他的印象还是蛮不错的。她是衷心的希望顾晴岚这次能够有个好的归宿。
转身抱着顾晴岚,沈洁贴在她耳边悄悄说到:“我只希望你幸福。”一句话,顾晴岚的眼泪差点落了下来。
沈洁也没好到哪里去,掩饰般的笑了笑:“明早三点多就要起床化妆了,睡吧睡吧。”说完还拍了拍顾晴岚的脑袋,闭上眼睛不再说话,仿佛真的睡着了一般。
和顾浩源差不多,顾晴岚一样是夜中难眠。
第二天凌晨三点多钟,化妆人员还有摄像师就已经提着包包上门了。顾晴岚的“花妖”婚纱,也一大早就送了过来。本来婚纱前天就改好了,但是顾晴岚害怕放在沈洁家里不是特别安全,大晚上就她们两个女生在家,婚纱又价值不菲,思虑再三,她还是决定让人家一大早给送过来。
顾晴岚的底子很好,上妆很快,而且上妆的效果极好。化妆师也是从莫林的工作室过来的。今天,莫林也受邀出席顾浩源和她的婚礼。
为了搭配顾晴岚的婚纱,化妆师选择给顾晴岚化一个桃花妆。补水打底对顾晴岚来说都像是不用一样,因为她的皮肤实在是太好了,白、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