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节
沈寰所修内功源出道门,道家讲究阴阳相生。女子体质又属阴,适合在开阔处静心夜练,顺带能更好的汲取月光精华。
至于暗杀术,其实并没有多复杂。不过讲求两点,一击即中和全身而退。
她对前者更感兴趣,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先练好定力和胆识。
数九寒天,渭河已经冰封。破开一圈冰面,底下的流水仍然不失滔滔。踏足下去,是彻骨的寒凉。想不做下病根,必须以内功全力相抗,以至于她周遭的水流渐渐蒸腾出热气,再也无法凝结成冰。
然后取出弓/弩袖箭,集中精神。在暗夜下,射击开阔冰层,直到射中袖箭扎入表面,却不会破坏冰层。再慢慢地凝气屏息,以身相抗水流的同时,全力射出一个完整的,横平竖直的顾字。
至于胆量,距离潼关三十里路的华山,是绝好的修炼场所。华山早前是叫花山,水经注曾有云,其山高五千仞,削成四方,远而望之,又若花状。因花与华相通,久而久之的,就被人们叫成了华山。
无论水经注上说得多好听,其实也还是在形容一个险字。南峰最高,千丈绝壁,直立如削。起初她花一个半时辰攀上落雁峰,以后逐渐花费的时间越来越少。十天之后,她改攀西峰。那里山脊蜿蜒,怪石嶙峋。她自莲花峰上向下跃,初时会被突起的山石和干枯的树叉划伤手脚、脸颊,渐渐地速度愈快,愈知道避开障碍。一个月之后,终于毫发无伤。
渭水流域,有很多河道冲刷而成开阔台塬。塬上散落不少人家,夜晚时却显得空阔安静。沈寰选择此处打坐修炼,月华之下,流淌着一股静谧的力量,吐纳呼吸间令人周身有充盈紧实之感。
间或会有觅食或同样吸收月光的动物出没,譬如麋鹿、獐子,偶尔还会碰到狼群。她一一用袖箭猎杀。鹿血有强身之效,她也不介意似饮醇酒般,饮下麋鹿脖颈处流淌的新鲜血液。
这样下来没过多久,塬上死掉的动物越来越多,夜间有狐精神怪在此出没的传言,也开始不胫而走。
终有一日,子夜时分,沈寰在打坐中忽然感到灵气汇于一身,四肢百骸没有一处不畅快,真气流转不息,且大有冲破而出的势态。她不自觉启唇,口中发出一阵清澈绵长的啸声。
清啸之音如骁龙腾空长鸣,经久不绝,绵延至数里之外。此时塬上居住的人都已被惊醒,骇然之下,竟然没有一个人敢出来探一探究竟。
大约过了一盏茶的时间,啸声才慢慢止歇。沈寰自冥思中睁开眼,知道自己的修为已大幅精进。正有些欣喜,却听到远处相隔十几里外,有一队人马正朝这里赶来。
看来是她方才的长啸引发了有心人的注意,无论来者何意,她都应该会会。不多时,马蹄声近前,打眼望去,不过三五十人的队伍。领头的人勒马停在她身侧,动作利落的跃下马背。
来人身量高挑,穿着石青色斗篷,脸上肤色极白,在暗夜中发出幽幽光泽,正是月余前曾见过一面的蒋钊。
他走进她,停下步子,忽然咦了一声,“是你?”
沈寰此时已换了一副样貌,早就和他之前见过的不同。他却仍能一望就辨识得出,眼力之好,连她也不得不暗生佩服。
她点头,坦言道,“是我。”
“果然是个高人……”他忽作一笑,笑容颇有深意。
跟他前来的人,都是身穿甲胄的兵士。众人怕他有危险,早已翻身下马,按着腰间长刀欲上前护住他。
蒋钊扬手阻止,回眸道,“不必,这个人我认识。是,是我的朋友。”
自己何时成了他的朋友?沈寰此刻心情好,起身拍拍衣裳,但笑不语的盯着他瞧。
一道月光转到她脸上,将她的面容照得分外清晰。蒋钊凝目一刻,忽然神色一僵,现出几分尴尬,跟着犹疑道,“你的脸……”
沈寰下意识抬手去摸,果然摸出了一片糊掉的粘腻物。这会儿没有镜子,她也不知自己的脸会呈现什么状态,但可以肯定,多少是有些诡异古怪。
不觉微微有些发窘,蒋钊默然半晌,忽然看向不远处一弯尚未结冰的清溪。沈寰会意,冲他颔首,俩人一道向溪水畔走去。
才要弯腰汲水净面,蒋钊已出声道,“等等,这儿的水太凉。”说着解下一条白绸汗巾,盥湿后,捂了一会儿,递给她,“新换的,我还没用过呢。”
他忽然间向自己示好,沈寰一面不解,一面又有些好奇。接过汗巾,仔仔细细地把脸擦干净。那巾子上有一段幽香,像是蘅芜芬芳。
果然是个讲究人,还真没白长那样俊美精致的一张脸。
她在心中回味蒋钊的美貌,对方却在月光下为她乍现的真容,无声赞叹。
俊眉如画,星眸黑白分明,淡而坚定。肤如凝脂,下颌精巧中带着几分毅然,整张脸英气逼人。
怎么形容才好呢,竟是一种雌雄莫辩,甚至超脱男女界限的美。
沈寰早就过了自负美貌的年纪,倒也没太留意蒋钊此时的反应,顺手将汗巾递还给他,不料半晌却也没见他来接。
抬眼去看时,正见他怔怔地望着自己。双唇微翕,目光中有一点惊艳,一点羞怯,一点茫然。直至意识到沈寰注视了他好久,方才眼神一跳。慌忙偏转视线,然而一片淡淡的红晕,已悄然映在了他白皙的颈项间。
月色如水倾泻而下,蒋钊侧脸的线条如琢如磨。因为心慌意乱,已不见了平日里常有的傲然。半垂着头,神情有些许闪躲,又有几分不知所措。让人看在眼里,不由自主心生爱怜。
更为紧要的是,他现下这副样子,和顾承从前被她逼得无话可说,无路可走时,凄惶无奈,却又分明不忍拒绝的神情极为相像,简直如出一辙!
没有办法,她就是忘不了那个人。甚至意识不到,自己正在把一个陌生人幻想成为他。也是那样修长挺拔的身材,侧脸的轮廓显得那样坚毅......石青色的衣裳他也有一件的,穿在身上有清风朗月般的泰然。
她痴痴的瞧着面前的人,全然不掩饰思念、企盼、伤感、种种思绪,一任情潮/喷薄奔涌。
她许久不出一声,蒋钊到底回过头来,见她这般模样,心里吓了一跳。半晌才轻声道,“你,你怎么了?”
声音太过清冽,不似心中所想的那样温厚。沈寰如梦初醒,看清眼前的人,不禁满心失落,黯然道,“没什么,还你的汗巾。”
蒋钊讷讷接过,一时也不知该说点什么好。俩人无言相对,许久过去,又忽然同时说了一声,你……
方才窘迫的气氛稍有缓解,彼此相视笑了笑。沈寰收敛心绪,问道,“你怎么来了?”
“近来塬上异状颇多,你刚才又闹出那么大动静。这里距城中不远,我听到了,所以赶来看看。”
沈寰点头称赞,“大半夜的,你的速度倒快。”
蒋钊笑笑,“是你那一记长啸持续的时间够长。反正我睡不着,心里又好奇,索性来亲自瞧瞧,究竟是哪位高人在此。”
“吵醒了你,当真抱歉得很。”
蒋钊笑着摇头,“不要紧,反正今夜方圆几十里的人,怕是都睡不好了。”顿了顿,有意无意的说着,“不过那声音很好听,像是龙吟凤啸。”
沈寰随口谢过他的夸赞,俩人忽然又没了话题。蒋钊侧头看了看她,有些迟疑的问,“你,你究竟,是男是女?”
这回可憋不住了,她朗声大笑起来。笑过,学着他探究的模样,也歪着头,眸光灿然生波,“那依你说,我应该是男,还是女呢?”
声音是清越的,有刻意压制的低沉。若说是男子天然如此,也未尝不可。相貌固然极美,却不见媚态,也没有丝毫娇弱之气。当真让人难以分辨。
蒋钊想了半天,终于放弃,“你要是不愿意说,我也就不问了。”回头看了看跟来的人,又转而对她说,“再有一个时辰天就亮了,你也该回去了。不如顺路同行,边走边聊。”
沈寰一笑,“好,只是我没骑马,你叫你的人匀我一匹就是。”
说定了,俩人双双上马回城。身后跟来的兵士们见二人确是相熟,也就放下心来,拉开一段距离跟在后头,好方便他们说话。
“你的骑术不错。”蒋钊已恢复惯常的骄矜做派,睨着她道。
“勉强过得去。”沈寰难得谦虚,“自然不能和你们这些常行军打仗的人比。”
蒋钊看了她一眼,似笑非笑道,“你怎么知道我常行军打仗?我可是个文官。”
“是了,还是个很会耍嘴皮子,擅长挤兑人的言官。”沈寰轻轻颔首,“你们兄弟倒是文武全才。”
“还说呢,这阵子我大哥找得你好苦。”蒋钊不满的瞥了她一记,“你怎么能一声不吭就溜走,全不把他的好心当回事,对待朋友可真不够意思。”
“你们兄弟不是很能干么,在这不大的潼关城里找一个人,又有何难?”
“本来是不难。”蒋钊轻声一笑,“可架不住你天天儿的变脸,我大哥又不像我,会从神态表情里认出一个人。”
这也是个动辄就吹嘘自己的,沈寰一晒,“怪不得你第一眼就看出是我。只是你眼力这么好,却仍然辨识不出我是男是女。而且你的好奇心也不小,能闻声而动的来寻我,却又在这个关键的问题上止步不前。”
她曼声笑开来,像是存心逗弄,“你是不是在怕我骗你?或者在担心,我干脆的拒绝不回答你。”
蒋钊神情一滞,不甘心的哼了一声,“我反正早晚会知道。”
“你今夜弄出这么大声势,怕是再没法躲在城里不冒头了。”他迎着月光,笑容自信,“明日一早,和我进天王府,拜见我们天王去。你应该不会拒绝,因为这是才你来潼关城的最终目的,对么?”
☆、第64章
lt;安居gt;
所谓顺天王府,不过是从前潼关城守将的宅邸。规制只是个三进的院落,看上去一点不起眼。
一路上,蒋钊大致和她交代了:刚打下潼关的时候,天王还没有打算直接入城,仍是住在凤凰山的老寨子里。后来架不住兄弟们劝进,老百姓翘首企盼,这才决定移师,带着队伍下山进驻城防。
曾近一度,潼关的富户觉着天王现下住的地方不够体面,纷纷要让出自家宅子献给天王,结果都被他老人家一一谢绝了。只为他说过,自己进潼关不是来扰民的。天下如今还不安定,够不上人人吃饱穿暖的境地。既然愿景还没实现,就轮不到他高凤翔去享受。
或许,也是因为这小小的潼关城,只是他暂时落脚的地方罢。
沈寰见到高凤翔本人时,觉得他确实能算知行合一。他是典型的关中汉子,身高八尺,面色红润,声如洪钟,可说是仪表堂堂。看穿着甚为朴素,只着了家常的青布夹袄,既没有匪气,也没有霸气,端的是平易近人。
历来说起敢夺天下的人,身上都该有些常人没有的龙章凤质。沈寰是不信这话的,所以认真瞧了瞧。高凤翔虽奇伟,可也没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非要说特别,也就是额头上有块略微凸起的骨头——大约可以和龙角一类的特征沾个边。
沈寰只抱拳行了一礼,高凤翔不以为意,起手请她坐了。一开口也有些乡音难改,“昨天夜里,少侠一鸣惊人,啸声直冲云霄。我听见,心里也很是激动,想着潼关城又有高人驾临。今日一见,原来是位少年英雄。”看了一眼下首坐着的蒋钊,继续说,“我听说少侠是北直隶人?”
沈寰摇首,“我是北京人。从北京出发,一路马不停蹄,直奔潼关而来。”
这和她早前说的话不一样,蒋钊不免侧目。
高凤翔微微一怔,跟着不在意的笑笑,“难得少侠瞧得起我这里,竟是专程到此。少侠是独自一人,还是携带了贵宝眷一道?”
他想问她的出处来历,沈寰直言不讳,“除了路上偶遇一个可怜人,并无其他亲眷,沈某是孑然一身。父母故去,家也散了,说起来只嫌话长,其实不过一句,沈某和当今朝廷有仇。”
堂上的人深深看了她一眼,她笑笑,从怀中取出一封信来,交给高凤翔身边侍卫。
那是杨轲亲笔手书,也算是一封荐表。果不其然,高凤翔看过面露喜色,“原来少侠是杨先生的爱徒,系出名门,无怪小小年纪就能有这样的成就,真是雏凤更清于老凤音了。”
捧得太高可未必是好事,沈寰客气的摆摆手,“师傅的功力,我至今还没学到三成,岂敢和他相较。”
“你师傅他,眼下在何处?”高凤翔显然对故人更感兴趣,“我上一回见着他,还是在河西一代。算起来也有五六年了,不知道他近来可好?”
沈寰说还好,“不过他走了,我们自京畿附近分手。他说,他还有别的事要做,就让我给天王带个好。”
高凤翔皱眉,“他还是那样四处飘萍着?难道这么多年,他还是没找到他要找的人?”
杨轲要找什么人,从来没对沈寰明说过。她不免也好奇,“天王和我师父有旧,为何当日不留住他?他要找的人,能教他这么上心,想必该是极重要的了。”
默然片刻,高凤翔问道,“你不知道他的事?”
沈寰摇头,“说来惭愧,我师傅一向神龙见首不见尾,能遇上他,也还是我一意求来的。说到了解,天王只怕比我知道更多他的旧事。”
点点头,高凤翔缓缓讲述起,一个心酸的故事:
杨轲本名叫什么,早已无从可考。他的家乡是甘州府下辖的一个小村落,名叫杨家村。父母早亡,他守着一个幼妹,靠着点薄田勉强过活。妹妹长到十二,出落的鲜花一样水灵。村里富户的少爷瞧上了她,硬是抢了回家要纳为第四房小妾。那会儿他身无武艺,被少爷的家丁按在地下,根本动弹不得,只能眼睁睁看着豪奴把哭喊不休的妹子掳走。等他养好伤,潜进富户家救人,才发现妹妹早已被人糟蹋,失了身子。
他一怒之下,用一柄长刀捅进了少爷的胸膛,可杀了人还没来得及救出妹妹,官府的人就到了。他只好先跑,去外头躲了几个月,心里到底放心不下,又悄悄回到家乡。不想还是迟了一步,富户家为了报复,把妹妹卖给外地来的人牙子,说是不拘哪里,只不叫有好去处。最好是卖到娼寮妓馆,才算给死难的少爷报了仇。
冤有头债有主,杨轲只杀了发卖他妹子的人,然后连夜逃出了家乡。他一心想找到妹妹,可是人海茫茫,连一点头绪都没有。好在天不亡人,追寻的路上偶有奇遇,最终让他碰上了灵动子上一代的传人,学成了一身武艺。
可一个人功夫再高,心魔难除,就还是安定不下来。所以他只能到处漂泊,一边还要完成师傅交代过的使命,一面仍是四下找寻妹妹。
这也是高凤翔当年对他一见如故,却终是留不住他的原因。现在好了,灵动子后继有人,他心头的一桩事放下,想必是要安心去找他妹妹。哪怕踏遍万里河山,用他的话说,是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他对不住妹妹,即便是死,也要听到一个下落,求一个说法。
高凤翔说完,不胜唏嘘。蒋钊在一旁听着,也难免有些黯然。
沈寰一叹,杨轲在她面前一向是从容自信,能风雷不惊的掌控一切,却原来也有着这样凄凉、无能为力的过往。
人人都有难处,人人都活得不易。这个故事听完,沈寰觉着,她可以放下心中成见了。若说从前多少对杨轲逼迫自己,甚至阻挠她和顾承在一起,怀有怨愤。那么至此,她对这个人,已了无恨意。
一个精妙的刺客是要在关键时刻派上用场,换句话说,她是一把利器,平日里应该藏好,轻易不必显露锋芒。
高凤翔深谙这一点,对沈寰待以上宾之礼,很像是古人养士一样,只将她的一应起居生活交给蒋钊打点,显然也很信赖蒋钊这个人。
多少有点羊入虎口的感觉,蒋钊犹是以公谋私,将她的宅子安在了自家隔壁,说是这样才能更方便照看。
至于暗杀术,其实并没有多复杂。不过讲求两点,一击即中和全身而退。
她对前者更感兴趣,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先练好定力和胆识。
数九寒天,渭河已经冰封。破开一圈冰面,底下的流水仍然不失滔滔。踏足下去,是彻骨的寒凉。想不做下病根,必须以内功全力相抗,以至于她周遭的水流渐渐蒸腾出热气,再也无法凝结成冰。
然后取出弓/弩袖箭,集中精神。在暗夜下,射击开阔冰层,直到射中袖箭扎入表面,却不会破坏冰层。再慢慢地凝气屏息,以身相抗水流的同时,全力射出一个完整的,横平竖直的顾字。
至于胆量,距离潼关三十里路的华山,是绝好的修炼场所。华山早前是叫花山,水经注曾有云,其山高五千仞,削成四方,远而望之,又若花状。因花与华相通,久而久之的,就被人们叫成了华山。
无论水经注上说得多好听,其实也还是在形容一个险字。南峰最高,千丈绝壁,直立如削。起初她花一个半时辰攀上落雁峰,以后逐渐花费的时间越来越少。十天之后,她改攀西峰。那里山脊蜿蜒,怪石嶙峋。她自莲花峰上向下跃,初时会被突起的山石和干枯的树叉划伤手脚、脸颊,渐渐地速度愈快,愈知道避开障碍。一个月之后,终于毫发无伤。
渭水流域,有很多河道冲刷而成开阔台塬。塬上散落不少人家,夜晚时却显得空阔安静。沈寰选择此处打坐修炼,月华之下,流淌着一股静谧的力量,吐纳呼吸间令人周身有充盈紧实之感。
间或会有觅食或同样吸收月光的动物出没,譬如麋鹿、獐子,偶尔还会碰到狼群。她一一用袖箭猎杀。鹿血有强身之效,她也不介意似饮醇酒般,饮下麋鹿脖颈处流淌的新鲜血液。
这样下来没过多久,塬上死掉的动物越来越多,夜间有狐精神怪在此出没的传言,也开始不胫而走。
终有一日,子夜时分,沈寰在打坐中忽然感到灵气汇于一身,四肢百骸没有一处不畅快,真气流转不息,且大有冲破而出的势态。她不自觉启唇,口中发出一阵清澈绵长的啸声。
清啸之音如骁龙腾空长鸣,经久不绝,绵延至数里之外。此时塬上居住的人都已被惊醒,骇然之下,竟然没有一个人敢出来探一探究竟。
大约过了一盏茶的时间,啸声才慢慢止歇。沈寰自冥思中睁开眼,知道自己的修为已大幅精进。正有些欣喜,却听到远处相隔十几里外,有一队人马正朝这里赶来。
看来是她方才的长啸引发了有心人的注意,无论来者何意,她都应该会会。不多时,马蹄声近前,打眼望去,不过三五十人的队伍。领头的人勒马停在她身侧,动作利落的跃下马背。
来人身量高挑,穿着石青色斗篷,脸上肤色极白,在暗夜中发出幽幽光泽,正是月余前曾见过一面的蒋钊。
他走进她,停下步子,忽然咦了一声,“是你?”
沈寰此时已换了一副样貌,早就和他之前见过的不同。他却仍能一望就辨识得出,眼力之好,连她也不得不暗生佩服。
她点头,坦言道,“是我。”
“果然是个高人……”他忽作一笑,笑容颇有深意。
跟他前来的人,都是身穿甲胄的兵士。众人怕他有危险,早已翻身下马,按着腰间长刀欲上前护住他。
蒋钊扬手阻止,回眸道,“不必,这个人我认识。是,是我的朋友。”
自己何时成了他的朋友?沈寰此刻心情好,起身拍拍衣裳,但笑不语的盯着他瞧。
一道月光转到她脸上,将她的面容照得分外清晰。蒋钊凝目一刻,忽然神色一僵,现出几分尴尬,跟着犹疑道,“你的脸……”
沈寰下意识抬手去摸,果然摸出了一片糊掉的粘腻物。这会儿没有镜子,她也不知自己的脸会呈现什么状态,但可以肯定,多少是有些诡异古怪。
不觉微微有些发窘,蒋钊默然半晌,忽然看向不远处一弯尚未结冰的清溪。沈寰会意,冲他颔首,俩人一道向溪水畔走去。
才要弯腰汲水净面,蒋钊已出声道,“等等,这儿的水太凉。”说着解下一条白绸汗巾,盥湿后,捂了一会儿,递给她,“新换的,我还没用过呢。”
他忽然间向自己示好,沈寰一面不解,一面又有些好奇。接过汗巾,仔仔细细地把脸擦干净。那巾子上有一段幽香,像是蘅芜芬芳。
果然是个讲究人,还真没白长那样俊美精致的一张脸。
她在心中回味蒋钊的美貌,对方却在月光下为她乍现的真容,无声赞叹。
俊眉如画,星眸黑白分明,淡而坚定。肤如凝脂,下颌精巧中带着几分毅然,整张脸英气逼人。
怎么形容才好呢,竟是一种雌雄莫辩,甚至超脱男女界限的美。
沈寰早就过了自负美貌的年纪,倒也没太留意蒋钊此时的反应,顺手将汗巾递还给他,不料半晌却也没见他来接。
抬眼去看时,正见他怔怔地望着自己。双唇微翕,目光中有一点惊艳,一点羞怯,一点茫然。直至意识到沈寰注视了他好久,方才眼神一跳。慌忙偏转视线,然而一片淡淡的红晕,已悄然映在了他白皙的颈项间。
月色如水倾泻而下,蒋钊侧脸的线条如琢如磨。因为心慌意乱,已不见了平日里常有的傲然。半垂着头,神情有些许闪躲,又有几分不知所措。让人看在眼里,不由自主心生爱怜。
更为紧要的是,他现下这副样子,和顾承从前被她逼得无话可说,无路可走时,凄惶无奈,却又分明不忍拒绝的神情极为相像,简直如出一辙!
没有办法,她就是忘不了那个人。甚至意识不到,自己正在把一个陌生人幻想成为他。也是那样修长挺拔的身材,侧脸的轮廓显得那样坚毅......石青色的衣裳他也有一件的,穿在身上有清风朗月般的泰然。
她痴痴的瞧着面前的人,全然不掩饰思念、企盼、伤感、种种思绪,一任情潮/喷薄奔涌。
她许久不出一声,蒋钊到底回过头来,见她这般模样,心里吓了一跳。半晌才轻声道,“你,你怎么了?”
声音太过清冽,不似心中所想的那样温厚。沈寰如梦初醒,看清眼前的人,不禁满心失落,黯然道,“没什么,还你的汗巾。”
蒋钊讷讷接过,一时也不知该说点什么好。俩人无言相对,许久过去,又忽然同时说了一声,你……
方才窘迫的气氛稍有缓解,彼此相视笑了笑。沈寰收敛心绪,问道,“你怎么来了?”
“近来塬上异状颇多,你刚才又闹出那么大动静。这里距城中不远,我听到了,所以赶来看看。”
沈寰点头称赞,“大半夜的,你的速度倒快。”
蒋钊笑笑,“是你那一记长啸持续的时间够长。反正我睡不着,心里又好奇,索性来亲自瞧瞧,究竟是哪位高人在此。”
“吵醒了你,当真抱歉得很。”
蒋钊笑着摇头,“不要紧,反正今夜方圆几十里的人,怕是都睡不好了。”顿了顿,有意无意的说着,“不过那声音很好听,像是龙吟凤啸。”
沈寰随口谢过他的夸赞,俩人忽然又没了话题。蒋钊侧头看了看她,有些迟疑的问,“你,你究竟,是男是女?”
这回可憋不住了,她朗声大笑起来。笑过,学着他探究的模样,也歪着头,眸光灿然生波,“那依你说,我应该是男,还是女呢?”
声音是清越的,有刻意压制的低沉。若说是男子天然如此,也未尝不可。相貌固然极美,却不见媚态,也没有丝毫娇弱之气。当真让人难以分辨。
蒋钊想了半天,终于放弃,“你要是不愿意说,我也就不问了。”回头看了看跟来的人,又转而对她说,“再有一个时辰天就亮了,你也该回去了。不如顺路同行,边走边聊。”
沈寰一笑,“好,只是我没骑马,你叫你的人匀我一匹就是。”
说定了,俩人双双上马回城。身后跟来的兵士们见二人确是相熟,也就放下心来,拉开一段距离跟在后头,好方便他们说话。
“你的骑术不错。”蒋钊已恢复惯常的骄矜做派,睨着她道。
“勉强过得去。”沈寰难得谦虚,“自然不能和你们这些常行军打仗的人比。”
蒋钊看了她一眼,似笑非笑道,“你怎么知道我常行军打仗?我可是个文官。”
“是了,还是个很会耍嘴皮子,擅长挤兑人的言官。”沈寰轻轻颔首,“你们兄弟倒是文武全才。”
“还说呢,这阵子我大哥找得你好苦。”蒋钊不满的瞥了她一记,“你怎么能一声不吭就溜走,全不把他的好心当回事,对待朋友可真不够意思。”
“你们兄弟不是很能干么,在这不大的潼关城里找一个人,又有何难?”
“本来是不难。”蒋钊轻声一笑,“可架不住你天天儿的变脸,我大哥又不像我,会从神态表情里认出一个人。”
这也是个动辄就吹嘘自己的,沈寰一晒,“怪不得你第一眼就看出是我。只是你眼力这么好,却仍然辨识不出我是男是女。而且你的好奇心也不小,能闻声而动的来寻我,却又在这个关键的问题上止步不前。”
她曼声笑开来,像是存心逗弄,“你是不是在怕我骗你?或者在担心,我干脆的拒绝不回答你。”
蒋钊神情一滞,不甘心的哼了一声,“我反正早晚会知道。”
“你今夜弄出这么大声势,怕是再没法躲在城里不冒头了。”他迎着月光,笑容自信,“明日一早,和我进天王府,拜见我们天王去。你应该不会拒绝,因为这是才你来潼关城的最终目的,对么?”
☆、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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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顺天王府,不过是从前潼关城守将的宅邸。规制只是个三进的院落,看上去一点不起眼。
一路上,蒋钊大致和她交代了:刚打下潼关的时候,天王还没有打算直接入城,仍是住在凤凰山的老寨子里。后来架不住兄弟们劝进,老百姓翘首企盼,这才决定移师,带着队伍下山进驻城防。
曾近一度,潼关的富户觉着天王现下住的地方不够体面,纷纷要让出自家宅子献给天王,结果都被他老人家一一谢绝了。只为他说过,自己进潼关不是来扰民的。天下如今还不安定,够不上人人吃饱穿暖的境地。既然愿景还没实现,就轮不到他高凤翔去享受。
或许,也是因为这小小的潼关城,只是他暂时落脚的地方罢。
沈寰见到高凤翔本人时,觉得他确实能算知行合一。他是典型的关中汉子,身高八尺,面色红润,声如洪钟,可说是仪表堂堂。看穿着甚为朴素,只着了家常的青布夹袄,既没有匪气,也没有霸气,端的是平易近人。
历来说起敢夺天下的人,身上都该有些常人没有的龙章凤质。沈寰是不信这话的,所以认真瞧了瞧。高凤翔虽奇伟,可也没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非要说特别,也就是额头上有块略微凸起的骨头——大约可以和龙角一类的特征沾个边。
沈寰只抱拳行了一礼,高凤翔不以为意,起手请她坐了。一开口也有些乡音难改,“昨天夜里,少侠一鸣惊人,啸声直冲云霄。我听见,心里也很是激动,想着潼关城又有高人驾临。今日一见,原来是位少年英雄。”看了一眼下首坐着的蒋钊,继续说,“我听说少侠是北直隶人?”
沈寰摇首,“我是北京人。从北京出发,一路马不停蹄,直奔潼关而来。”
这和她早前说的话不一样,蒋钊不免侧目。
高凤翔微微一怔,跟着不在意的笑笑,“难得少侠瞧得起我这里,竟是专程到此。少侠是独自一人,还是携带了贵宝眷一道?”
他想问她的出处来历,沈寰直言不讳,“除了路上偶遇一个可怜人,并无其他亲眷,沈某是孑然一身。父母故去,家也散了,说起来只嫌话长,其实不过一句,沈某和当今朝廷有仇。”
堂上的人深深看了她一眼,她笑笑,从怀中取出一封信来,交给高凤翔身边侍卫。
那是杨轲亲笔手书,也算是一封荐表。果不其然,高凤翔看过面露喜色,“原来少侠是杨先生的爱徒,系出名门,无怪小小年纪就能有这样的成就,真是雏凤更清于老凤音了。”
捧得太高可未必是好事,沈寰客气的摆摆手,“师傅的功力,我至今还没学到三成,岂敢和他相较。”
“你师傅他,眼下在何处?”高凤翔显然对故人更感兴趣,“我上一回见着他,还是在河西一代。算起来也有五六年了,不知道他近来可好?”
沈寰说还好,“不过他走了,我们自京畿附近分手。他说,他还有别的事要做,就让我给天王带个好。”
高凤翔皱眉,“他还是那样四处飘萍着?难道这么多年,他还是没找到他要找的人?”
杨轲要找什么人,从来没对沈寰明说过。她不免也好奇,“天王和我师父有旧,为何当日不留住他?他要找的人,能教他这么上心,想必该是极重要的了。”
默然片刻,高凤翔问道,“你不知道他的事?”
沈寰摇头,“说来惭愧,我师傅一向神龙见首不见尾,能遇上他,也还是我一意求来的。说到了解,天王只怕比我知道更多他的旧事。”
点点头,高凤翔缓缓讲述起,一个心酸的故事:
杨轲本名叫什么,早已无从可考。他的家乡是甘州府下辖的一个小村落,名叫杨家村。父母早亡,他守着一个幼妹,靠着点薄田勉强过活。妹妹长到十二,出落的鲜花一样水灵。村里富户的少爷瞧上了她,硬是抢了回家要纳为第四房小妾。那会儿他身无武艺,被少爷的家丁按在地下,根本动弹不得,只能眼睁睁看着豪奴把哭喊不休的妹子掳走。等他养好伤,潜进富户家救人,才发现妹妹早已被人糟蹋,失了身子。
他一怒之下,用一柄长刀捅进了少爷的胸膛,可杀了人还没来得及救出妹妹,官府的人就到了。他只好先跑,去外头躲了几个月,心里到底放心不下,又悄悄回到家乡。不想还是迟了一步,富户家为了报复,把妹妹卖给外地来的人牙子,说是不拘哪里,只不叫有好去处。最好是卖到娼寮妓馆,才算给死难的少爷报了仇。
冤有头债有主,杨轲只杀了发卖他妹子的人,然后连夜逃出了家乡。他一心想找到妹妹,可是人海茫茫,连一点头绪都没有。好在天不亡人,追寻的路上偶有奇遇,最终让他碰上了灵动子上一代的传人,学成了一身武艺。
可一个人功夫再高,心魔难除,就还是安定不下来。所以他只能到处漂泊,一边还要完成师傅交代过的使命,一面仍是四下找寻妹妹。
这也是高凤翔当年对他一见如故,却终是留不住他的原因。现在好了,灵动子后继有人,他心头的一桩事放下,想必是要安心去找他妹妹。哪怕踏遍万里河山,用他的话说,是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他对不住妹妹,即便是死,也要听到一个下落,求一个说法。
高凤翔说完,不胜唏嘘。蒋钊在一旁听着,也难免有些黯然。
沈寰一叹,杨轲在她面前一向是从容自信,能风雷不惊的掌控一切,却原来也有着这样凄凉、无能为力的过往。
人人都有难处,人人都活得不易。这个故事听完,沈寰觉着,她可以放下心中成见了。若说从前多少对杨轲逼迫自己,甚至阻挠她和顾承在一起,怀有怨愤。那么至此,她对这个人,已了无恨意。
一个精妙的刺客是要在关键时刻派上用场,换句话说,她是一把利器,平日里应该藏好,轻易不必显露锋芒。
高凤翔深谙这一点,对沈寰待以上宾之礼,很像是古人养士一样,只将她的一应起居生活交给蒋钊打点,显然也很信赖蒋钊这个人。
多少有点羊入虎口的感觉,蒋钊犹是以公谋私,将她的宅子安在了自家隔壁,说是这样才能更方便照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