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
待我回头,只觉心被撞了一下。
那是一个英俊的少年,眉目浸染阳光,看着我的时候,似乎也带着阳光的温热。
“你的?”他微笑,把鞋子递给我。
我应一声,不知是因为他的声音太好听,还是太阳太晒,面颊和耳根皆一齐发烫。
我接过那鞋子,怔怔地看着他离去,连道谢都忘了。
直到我回到公子的院子,再度见到他,才从别的仆婢口中知道他的名字。
而后,我知道了他的名声。
祖父曾说,君子之本,首要乃是博学,腹有千卷,方可胸怀广博,气韵自华。
我甚为赞同。从那以后,我每天都盼着能再见到沈冲。
虽然桓氏和沈氏是亲戚,两家时有来往,但不会总带着儿女天天串门。公子病愈之后,重回国子学,我闻知沈冲也是国子学的学生,虽不是书僮,也自告奋勇地要跟随公子侍奉。
幸而大长公主十分宝贝这个儿子,唯恐在桓府外再遭遇横祸一命呜呼,准许了我这不情之请。
说来,作为公子的贴身侍婢,不少人对我颇为妒忌。
沈冲院子里的惠风曾一脸花痴地对我说:“若我能与你换一换,让我做十世奴婢我也愿意。”
我笑笑,说:“好啊,来换。”
惠风嗔怒地打我一下:“霓生,你取笑我。”
我着实冤枉,我说的是实话。
公子确实有才貌倾世,不过,那是对于外人而言。
至于我……我自是承认公子迷人,但常言远香近臭,每日大鱼大肉吃多了总要腻。公子虽人前不食烟火,但他终究是人。在私底下,他跟别家的那些纨绔没什么两样,任性又自恋。何况,我还曾经有那么一两个月,整日关在屋子里,只能看公子病得面目死灰瘦骨嶙峋的脸,还要时不时便要为他清理污秽……这事的后果,便是无论公子多么出众,我也能做到心如止水。并且我以为,公子的那些拥趸,若与我有一样的经历,也并不会比我好到哪里去。
相比之下,沈冲真是无论何时都这般让人顺眼。
这并非是我不明就里胡加猜想。桓府和淮阴侯府来往密切,仆人奴婢也互相熟识,主人们的任何一点小八卦,都逃不出一双双眼睛。但对于沈冲,仆婢们向来只有称赞。
他温文识礼,品性通达,从不打骂仆人……且难得的,他还生得十分好看。
唯一可惜的,是虽同为名士,但沈冲并不像公子那样受人追捧。
究其原因,大约有两个,一是沈冲向来不爱交游,名流的雅会甚少见到他的身影;二是公子出名早且名声响,光环实在太大,任何人与他比较,皆黯然失色。
但这让我十分满意。最好谁也看不上沈冲,留我一人独自欣赏。
世人喜好精致之物,多追崇公子那般无瑕美玉般的相貌,而对我而言,沈冲则更胜一筹。他带些棱角,笑起来却和煦如春风,就像我小时候在祖父藏室里看的那些君子的画像一样。更让人着迷的,是他的声音,低而醇厚,在耳畔震响,每每与他交谈,总令人心神荡漾。
沈冲喜好治园,他在院子里精心种满了各式花卉和树木,四季皆景致如画。
惠风常抱怨说,她家公子好是好,就是每每得了新苗回来,她们都须得跟着他在园中亲自劳作。
而我觉得她实在是不识宝玉。在祖父眼里,一个连劳作都不肯的男子必定与废物无异,可经营一方田地者,方可经营一家。
我常想,如果我是沈冲的侍婢,定然每日都鼓励他种植花木,哪里也不去,以成全我那独霸……哦不,服侍主人的拳拳之心……
我还痴心妄想着,等我拿回祖父田宅的时候,淮阴侯府要是能倒个大霉就好了。不必像袁氏倒得那么厉害,只需要让沈冲身份尽失,流落街头。那样,我就能名正言顺地把沈冲接到我那田宅里。祖父生前的心愿就是让我继承田产,再找一个体面的郎君入赘家中,从此过上逍遥自在的日子。他虽不在了,但以他的品位,沈冲这般才俊,他一定喜欢……
*****
国子学课业冗长,巳时入学,直到申时才完毕。
太阳已经偏西,我和青玄收拾了书本和纸笔,跟随公子离开。
国子学的学生都是未入仕的年轻贵族子弟,总是备受瞩目。特别是公子这样名声在外的人,每每放学,总是会有些仰慕者在门外等候,只求看他一眼。
所以为免麻烦,我们会绕道,从后门出去。
当然,这是我的主意。
因为学堂后面,是国子祭酒、博士及助教的治学之所,往这里路过,很可能会遇到沈冲。
可惜今日,此处安静得很,似乎无望。
我心中正失落,路过回廊下的一处岔口时,忽而瞥见一个人影朝这里走来,几乎撞上。
“霓生?”他止步,将我扶住。
心中大慰。我尤其喜欢听他唤我的名字,心底总是一阵荡漾,泛着甜。
“表公子。”我行礼道。
公子也看到了他,停住步子。
“你去何处?”沈冲问。
公子道:“回府。”
沈冲看看天色,道:“我亦回府,不若同行。”
公子笑了笑。
日光和煦,虽傍晚风凉,但甚是舒服。我跟在公子后面,看着沈冲的背影,心满意足。
年纪相仿的人之中,公子看得上的人不多,沈冲是其中之一。且二人是表亲,比别人熟识,说起话来从不拘于小节。
托公子的福,沈冲也认识我,知道我的名字。
从前他还是学生的时候,我时常趁着课间闲暇到他那边的院子去,与他偶然遇见。
我假装出神地赏花或者观鸟,或者捧着一本书在廊下看。他经过时,总能认出我。
我抓紧时机,问他这是什么花木,或者谈起书中某句经典的释义,沈冲总是耐心地解答,似乎在对待一个勤奋的学生。
一次在桓氏和沈氏两家的聚宴上,我听沈冲向大长公主说,想不到公子身旁的侍婢也这般爱好学问,实乃桓府幸事。
公子闻言,露出诧异之色,而我则一脸平静,心里美滋滋的。
可惜两年前他当上助教之后,身边总有陈昱这样一脸严肃的老叟,我就算再强行与他见面,也说不上话,甚是无趣。
如桓瓖一般,沈冲也问起了公子与谢浚会面的事。
如我所料,公子对谢浚称赞不已。
而沈冲听罢,一笑。
“听闻谢公子父亲身体不好,他此番回京,当是要逗留许久。不过秦王那边如今也闲了下来,他离去无妨。”
公子闻言,露出讶色:“闲下来?秦王不是正在平叛?”
沈冲亦露出讶色:“你不知么?”
“知道什么?”
“陛下要将秦王调往羌部,河西的战事,恐怕要交给秣陵侯荀尚。”
公子闻言,目光定住。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文原本是按3000字左右一章的量写的,为了分章自然些,以后还是每天分两次更新吧,早八点和晚八点各一次。
另外,谢谢各位热心捉虫的大大!这个文大修过几次,留下很多虫子,鹅眼昏花有时实在是捉不过来……
第4章 沈冲(下)
沈冲的父亲与众多重臣来往密切,且时常在沈太后面前转悠,消息自是灵通。
当然,大长公主是皇帝的亲姊,宫中的事更没有她不知道的道理。我想了想,大约是她了解自己的儿子,故意不让公子得知。
事情须得从秦王平叛说起。
河西的战事,秦王本打得十分顺手,眼看着便要将叛党剿清。可在这时,朝廷突然令秦王向西南抵御羌人,另封新到任的凉州刺史荀尚为征西将军,假黄钺,都督凉州诸军事,率凉州之兵继续征讨秃发磐。
桓府的奴婢们都是见过世面的,这个消息当了好几天的谈资。
西南羌部,几年前已被驱出八百里外,何来抵御,说到底,是朝廷不想将功劳给秦王。
秦王是先帝最小的儿子,今上的幼弟,年方二十四。虽是年轻,但在一众宗室之中,秦王最为善战,曾在征越灭楚的诸多大战中屡立奇功。
这并非好事。
当朝重宗室,高祖仿效古制,将天下分封给兄弟儿子,藩卫京畿,以防大权旁落。可到了今上登基之时,各地藩王已势大,渐成朝廷心病。如秦王这般,朝廷虽是倚重,可防范之心更甚。故而,在他将要再立大功之时,及时换了人。
此事发生之时,堪堪就在公子与谢浚见面之后的第二日。虽然诏令还未下,但许多重臣贵胄已经知道了原委。
“临阵换将,兵家大忌。”公子皱眉,道,“只怕残匪得以喘息,前功尽弃。”
这日天气晴好,放学之后,公子和桓瓖来到城阳王府中,在他的园子里赏玉兰。
“怎会尽弃。”桓瓖不以为然,“在朝廷眼中,秦王可比残匪要紧得多。”
“这便是不妥。”公子道,“若论养兵自重,梁王、赵王、豫章王、会稽王等比秦王更甚,而朝廷只患秦王。”
桓瓖道:“你也知秦王功劳最大但兵马最少,不动他动谁?”
正在画兰花的城阳王不紧不慢道:“还有一事,你们三人想来不知。”
“何事?”公子问。
城阳王不答,却忽而转头,看向我:“霓生,你看这兰叶是浓些好还是淡些好?”
我看了看他的画,道:“殿下画的既是玉兰,自是淡些好看。”
城阳王颔首,提笔在兰叶上添了色,对公子道:“我看霓生甚是懂画,不若你将她给我,我另赐你两个美婢,如何?”
公子无动于衷:“殿下还是先说说宫中何事。”
城阳王道:“父皇还未定下人选之时,太子曾向圣上请战,圣上未应许。而后,太子回宫饮酒,将寝宫砸了一遍。”
公子和桓瓖皆诧异。
“哦?”桓瓖笑了笑,“太子么,这也不是头一遭。”
“这还不止,第二日,太子与三皇兄到苑中骑马,太子教三皇兄去父皇面前替他求战,你们猜如何?他竟也真去了。”
公子问:“而后呢?”
“自是被父皇训斥了一顿。”
我在一旁研着丹青,听到此处,忍不住看了他们一眼。
这个太子,说起来,跟我还能扯上一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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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英俊的少年,眉目浸染阳光,看着我的时候,似乎也带着阳光的温热。
“你的?”他微笑,把鞋子递给我。
我应一声,不知是因为他的声音太好听,还是太阳太晒,面颊和耳根皆一齐发烫。
我接过那鞋子,怔怔地看着他离去,连道谢都忘了。
直到我回到公子的院子,再度见到他,才从别的仆婢口中知道他的名字。
而后,我知道了他的名声。
祖父曾说,君子之本,首要乃是博学,腹有千卷,方可胸怀广博,气韵自华。
我甚为赞同。从那以后,我每天都盼着能再见到沈冲。
虽然桓氏和沈氏是亲戚,两家时有来往,但不会总带着儿女天天串门。公子病愈之后,重回国子学,我闻知沈冲也是国子学的学生,虽不是书僮,也自告奋勇地要跟随公子侍奉。
幸而大长公主十分宝贝这个儿子,唯恐在桓府外再遭遇横祸一命呜呼,准许了我这不情之请。
说来,作为公子的贴身侍婢,不少人对我颇为妒忌。
沈冲院子里的惠风曾一脸花痴地对我说:“若我能与你换一换,让我做十世奴婢我也愿意。”
我笑笑,说:“好啊,来换。”
惠风嗔怒地打我一下:“霓生,你取笑我。”
我着实冤枉,我说的是实话。
公子确实有才貌倾世,不过,那是对于外人而言。
至于我……我自是承认公子迷人,但常言远香近臭,每日大鱼大肉吃多了总要腻。公子虽人前不食烟火,但他终究是人。在私底下,他跟别家的那些纨绔没什么两样,任性又自恋。何况,我还曾经有那么一两个月,整日关在屋子里,只能看公子病得面目死灰瘦骨嶙峋的脸,还要时不时便要为他清理污秽……这事的后果,便是无论公子多么出众,我也能做到心如止水。并且我以为,公子的那些拥趸,若与我有一样的经历,也并不会比我好到哪里去。
相比之下,沈冲真是无论何时都这般让人顺眼。
这并非是我不明就里胡加猜想。桓府和淮阴侯府来往密切,仆人奴婢也互相熟识,主人们的任何一点小八卦,都逃不出一双双眼睛。但对于沈冲,仆婢们向来只有称赞。
他温文识礼,品性通达,从不打骂仆人……且难得的,他还生得十分好看。
唯一可惜的,是虽同为名士,但沈冲并不像公子那样受人追捧。
究其原因,大约有两个,一是沈冲向来不爱交游,名流的雅会甚少见到他的身影;二是公子出名早且名声响,光环实在太大,任何人与他比较,皆黯然失色。
但这让我十分满意。最好谁也看不上沈冲,留我一人独自欣赏。
世人喜好精致之物,多追崇公子那般无瑕美玉般的相貌,而对我而言,沈冲则更胜一筹。他带些棱角,笑起来却和煦如春风,就像我小时候在祖父藏室里看的那些君子的画像一样。更让人着迷的,是他的声音,低而醇厚,在耳畔震响,每每与他交谈,总令人心神荡漾。
沈冲喜好治园,他在院子里精心种满了各式花卉和树木,四季皆景致如画。
惠风常抱怨说,她家公子好是好,就是每每得了新苗回来,她们都须得跟着他在园中亲自劳作。
而我觉得她实在是不识宝玉。在祖父眼里,一个连劳作都不肯的男子必定与废物无异,可经营一方田地者,方可经营一家。
我常想,如果我是沈冲的侍婢,定然每日都鼓励他种植花木,哪里也不去,以成全我那独霸……哦不,服侍主人的拳拳之心……
我还痴心妄想着,等我拿回祖父田宅的时候,淮阴侯府要是能倒个大霉就好了。不必像袁氏倒得那么厉害,只需要让沈冲身份尽失,流落街头。那样,我就能名正言顺地把沈冲接到我那田宅里。祖父生前的心愿就是让我继承田产,再找一个体面的郎君入赘家中,从此过上逍遥自在的日子。他虽不在了,但以他的品位,沈冲这般才俊,他一定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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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子学课业冗长,巳时入学,直到申时才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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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子学的学生都是未入仕的年轻贵族子弟,总是备受瞩目。特别是公子这样名声在外的人,每每放学,总是会有些仰慕者在门外等候,只求看他一眼。
所以为免麻烦,我们会绕道,从后门出去。
当然,这是我的主意。
因为学堂后面,是国子祭酒、博士及助教的治学之所,往这里路过,很可能会遇到沈冲。
可惜今日,此处安静得很,似乎无望。
我心中正失落,路过回廊下的一处岔口时,忽而瞥见一个人影朝这里走来,几乎撞上。
“霓生?”他止步,将我扶住。
心中大慰。我尤其喜欢听他唤我的名字,心底总是一阵荡漾,泛着甜。
“表公子。”我行礼道。
公子也看到了他,停住步子。
“你去何处?”沈冲问。
公子道:“回府。”
沈冲看看天色,道:“我亦回府,不若同行。”
公子笑了笑。
日光和煦,虽傍晚风凉,但甚是舒服。我跟在公子后面,看着沈冲的背影,心满意足。
年纪相仿的人之中,公子看得上的人不多,沈冲是其中之一。且二人是表亲,比别人熟识,说起话来从不拘于小节。
托公子的福,沈冲也认识我,知道我的名字。
从前他还是学生的时候,我时常趁着课间闲暇到他那边的院子去,与他偶然遇见。
我假装出神地赏花或者观鸟,或者捧着一本书在廊下看。他经过时,总能认出我。
我抓紧时机,问他这是什么花木,或者谈起书中某句经典的释义,沈冲总是耐心地解答,似乎在对待一个勤奋的学生。
一次在桓氏和沈氏两家的聚宴上,我听沈冲向大长公主说,想不到公子身旁的侍婢也这般爱好学问,实乃桓府幸事。
公子闻言,露出诧异之色,而我则一脸平静,心里美滋滋的。
可惜两年前他当上助教之后,身边总有陈昱这样一脸严肃的老叟,我就算再强行与他见面,也说不上话,甚是无趣。
如桓瓖一般,沈冲也问起了公子与谢浚会面的事。
如我所料,公子对谢浚称赞不已。
而沈冲听罢,一笑。
“听闻谢公子父亲身体不好,他此番回京,当是要逗留许久。不过秦王那边如今也闲了下来,他离去无妨。”
公子闻言,露出讶色:“闲下来?秦王不是正在平叛?”
沈冲亦露出讶色:“你不知么?”
“知道什么?”
“陛下要将秦王调往羌部,河西的战事,恐怕要交给秣陵侯荀尚。”
公子闻言,目光定住。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文原本是按3000字左右一章的量写的,为了分章自然些,以后还是每天分两次更新吧,早八点和晚八点各一次。
另外,谢谢各位热心捉虫的大大!这个文大修过几次,留下很多虫子,鹅眼昏花有时实在是捉不过来……
第4章 沈冲(下)
沈冲的父亲与众多重臣来往密切,且时常在沈太后面前转悠,消息自是灵通。
当然,大长公主是皇帝的亲姊,宫中的事更没有她不知道的道理。我想了想,大约是她了解自己的儿子,故意不让公子得知。
事情须得从秦王平叛说起。
河西的战事,秦王本打得十分顺手,眼看着便要将叛党剿清。可在这时,朝廷突然令秦王向西南抵御羌人,另封新到任的凉州刺史荀尚为征西将军,假黄钺,都督凉州诸军事,率凉州之兵继续征讨秃发磐。
桓府的奴婢们都是见过世面的,这个消息当了好几天的谈资。
西南羌部,几年前已被驱出八百里外,何来抵御,说到底,是朝廷不想将功劳给秦王。
秦王是先帝最小的儿子,今上的幼弟,年方二十四。虽是年轻,但在一众宗室之中,秦王最为善战,曾在征越灭楚的诸多大战中屡立奇功。
这并非好事。
当朝重宗室,高祖仿效古制,将天下分封给兄弟儿子,藩卫京畿,以防大权旁落。可到了今上登基之时,各地藩王已势大,渐成朝廷心病。如秦王这般,朝廷虽是倚重,可防范之心更甚。故而,在他将要再立大功之时,及时换了人。
此事发生之时,堪堪就在公子与谢浚见面之后的第二日。虽然诏令还未下,但许多重臣贵胄已经知道了原委。
“临阵换将,兵家大忌。”公子皱眉,道,“只怕残匪得以喘息,前功尽弃。”
这日天气晴好,放学之后,公子和桓瓖来到城阳王府中,在他的园子里赏玉兰。
“怎会尽弃。”桓瓖不以为然,“在朝廷眼中,秦王可比残匪要紧得多。”
“这便是不妥。”公子道,“若论养兵自重,梁王、赵王、豫章王、会稽王等比秦王更甚,而朝廷只患秦王。”
桓瓖道:“你也知秦王功劳最大但兵马最少,不动他动谁?”
正在画兰花的城阳王不紧不慢道:“还有一事,你们三人想来不知。”
“何事?”公子问。
城阳王不答,却忽而转头,看向我:“霓生,你看这兰叶是浓些好还是淡些好?”
我看了看他的画,道:“殿下画的既是玉兰,自是淡些好看。”
城阳王颔首,提笔在兰叶上添了色,对公子道:“我看霓生甚是懂画,不若你将她给我,我另赐你两个美婢,如何?”
公子无动于衷:“殿下还是先说说宫中何事。”
城阳王道:“父皇还未定下人选之时,太子曾向圣上请战,圣上未应许。而后,太子回宫饮酒,将寝宫砸了一遍。”
公子和桓瓖皆诧异。
“哦?”桓瓖笑了笑,“太子么,这也不是头一遭。”
“这还不止,第二日,太子与三皇兄到苑中骑马,太子教三皇兄去父皇面前替他求战,你们猜如何?他竟也真去了。”
公子问:“而后呢?”
“自是被父皇训斥了一顿。”
我在一旁研着丹青,听到此处,忍不住看了他们一眼。
这个太子,说起来,跟我还能扯上一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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