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与女尸的血渍相同
虽然我们今次幸得第一证人莫振辉之合作,供出嫌疑犯林竖仁的一些相关资料,可是这些资料对我们来说都是有限,不能全线掌握,而他所提供的地址我们亦曾到过,但可是那次都无获而回白走一趟,只是今次却供出了他原来在空间时,也会到同区内的一些麻雀馆耍乐,这亦也多了一条线索可追寻。
在同日该部涉嫌藏尸之的士被扣查后,一名指纹鑑证科的探员替该部的士检查。
他先用毛笔把该部的士大范围地涂上了一些特製的粉末。
涂上后,已看见在车身的大范围内有好几个不同的指纹,于是那探员便取出了好几张特製的胶片来贴在那些指纹上,然后慢慢地再把胶片取出,接着再把这些贴了指纹的胶片逐一放入一个袋子里以作保存。
接着,他又把粉末涂在軚盘上,看见軚盘上又有一些指纹,只因軚盘每天都必须要用双手来操控才可行驶的,所以有指纹属正常,不过为了查案,只要任何地方出现指纹也不能放过。
最后,他打开了车尾厢,看看在车尾厢那些怀疑是血渍到底是什么。
他首先拿住一部红外线激光器在表面上照射了一片,这部仪器除了可照射一般的指纹外;还可以用来照射一些已遭抹掉的血渍和被水浸过的痕跡,其准确程度也达致99%,只要那些证据不是刻意被人清理得一乾二净的话,其那指纹或已曾遭清理过的血渍也无所遁形。
他又在车尾厢内发现了一块蓝色的布,这块布已很陈旧且骯脏,应该就是第一证人所说用来清洁的那块布。
他用那穿上了手套的手来把那块蓝色布扬开,然后再用仪器照射,这块布真的骯脏得很,简直骯脏得令人呕心。
都照射了一阵子,经细心一看,果然是发现了一些疑似血渍的痕跡。
他再仔细地翻照了车尾厢一片,发觉在车尾厢内的一处位置竟有一些疑似是已乾涸的血渍凝结。
他毫不犹疑地在工具箱内取来了一把尖锐的刀子,并把那刀子在疑似是已乾涸的血渍上用力刮了几刮,好不容易,才把那些疑似血渍刮下,再把那些疑似血渍放入胶袋里封存,最后再进行拍照为证,便完成了今次的搜证。
最后,那些套取回来的指纹经过超级电脑之对比分析下,结果在軚盘上发现的一组指纹是第一证人莫振辉的;而另一组则是林竖仁。
接着再把那些已乾涸了的疑似血渍与肢解案女尸的dna核对,其结果证实了这两组血渍都是相同,而林竖仁又突然无故失踪了多天,故有理由怀疑林竖仁就是兇手。
接着我的手机一响:「喂~好的,我知道了。」
通话完毕后,我即开门走出叫道:「各位伙记,我刚收到鑑证那边通知,经血渍鑑证,已证实了肢解案的女子血液是与疑兇林竖仁那部的士所发现的相同,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林竖仁是和王晓敏的死有关,所以你们如今立即去林竖仁经常出没的麻雀馆等拘捕他归案。」
此区旧楼林立,而区内的麻雀馆又不多,只有两三间,若然这个林竖仁是经常到这里来的话,要找他简直是易如反掌,但如他事后不敢露面,这就只好靠彩数了。
陈铭才和几位探员去到了其中一间麻雀馆,他们一步入便四处张望了一会,只见麻雀馆内都挤满了人,挺热闹得很,而他们个个都同样地专注麻雀耍乐,皆因输赢就只差一线。
一名负责人看见他们进入便问:「几位不知有什么可以帮到你呢?」
陈铭才见他一问,便随即拿出了一张经过裁剪的纸张递给他看并问道:「我们是警察,请问你认不认识此人?」
那人一看即眼眸一凉:「啊~这人叫细林嘛,他平时也经常走到这里来耍上几圈麻雀的,但他为人不爱说话,都比较沉默。」
「细林…」
陈铭才想了想:「那你可知他全名吗?」
「这个当然是知的,他叫林竖仁嘛,在这里麻雀馆的人都认识他。」
「那这几天你们有否见过他?」
他顿了顿:「都没有了,怎么嘞,他出了事吗?」
「没错,他出了点事,所以我们正全力缉捕他。」
接着陈铭才给过了那人一张卡片:「这个是我的联络电话,麻烦如一有他消息,就第一时间通知我吧。」
「好的。」
那人接收了这张卡片后,陈铭才等几名探员便离去。
接着,他们再到另一间麻雀馆内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找到林竖仁的下落。
那间麻雀馆的人一看见他那纸张的容貌即笑道:「啊!细林嘛,他这几天也没来了,他欠下我们一些钱仍未偿还,这位警官,麻烦如你见到他时,记得叫他来还钱,否则我就到他家里泼红油啊。」
那人如此一说,我们挺也觉得奇怪,不过亦相信他只是信口开河,故一名探员不明地问:「是呢这位哥儿,为何你们称呼林竖仁为细林?」
「啊~因为他此人长得不高,所以我们就称呼他为细林咯。嘿,但那人总是很古怪,他不但说得一口流利英语,而且还喜欢研究人体的解剖学,我亦曾见过他拿着一本解剖学书来看,都全是英文的,你说他是不是很古怪的呢!」那人笑道。
「啊!原来是这样。」他们听毕,即沉默不语。
岂料此时,林竖仁刚巧在这间麻雀馆的门前经过,他顺眼一瞥,发觉正有几个疑似是警察的站在麻雀馆内,似乎是问着一些问题,于是都不敢久留,便即闪身离去。
原来自从陈铭才等探员去找林竖仁不果的第二日,林竖仁便旋即在同区内租住了另一细小的房间。
这个时候,他独个儿坐在这细小的房间内翻看着那本被他视为经典的人体解剖书,并且面目阴沉咧嘴冷笑。
在同日该部涉嫌藏尸之的士被扣查后,一名指纹鑑证科的探员替该部的士检查。
他先用毛笔把该部的士大范围地涂上了一些特製的粉末。
涂上后,已看见在车身的大范围内有好几个不同的指纹,于是那探员便取出了好几张特製的胶片来贴在那些指纹上,然后慢慢地再把胶片取出,接着再把这些贴了指纹的胶片逐一放入一个袋子里以作保存。
接着,他又把粉末涂在軚盘上,看见軚盘上又有一些指纹,只因軚盘每天都必须要用双手来操控才可行驶的,所以有指纹属正常,不过为了查案,只要任何地方出现指纹也不能放过。
最后,他打开了车尾厢,看看在车尾厢那些怀疑是血渍到底是什么。
他首先拿住一部红外线激光器在表面上照射了一片,这部仪器除了可照射一般的指纹外;还可以用来照射一些已遭抹掉的血渍和被水浸过的痕跡,其准确程度也达致99%,只要那些证据不是刻意被人清理得一乾二净的话,其那指纹或已曾遭清理过的血渍也无所遁形。
他又在车尾厢内发现了一块蓝色的布,这块布已很陈旧且骯脏,应该就是第一证人所说用来清洁的那块布。
他用那穿上了手套的手来把那块蓝色布扬开,然后再用仪器照射,这块布真的骯脏得很,简直骯脏得令人呕心。
都照射了一阵子,经细心一看,果然是发现了一些疑似血渍的痕跡。
他再仔细地翻照了车尾厢一片,发觉在车尾厢内的一处位置竟有一些疑似是已乾涸的血渍凝结。
他毫不犹疑地在工具箱内取来了一把尖锐的刀子,并把那刀子在疑似是已乾涸的血渍上用力刮了几刮,好不容易,才把那些疑似血渍刮下,再把那些疑似血渍放入胶袋里封存,最后再进行拍照为证,便完成了今次的搜证。
最后,那些套取回来的指纹经过超级电脑之对比分析下,结果在軚盘上发现的一组指纹是第一证人莫振辉的;而另一组则是林竖仁。
接着再把那些已乾涸了的疑似血渍与肢解案女尸的dna核对,其结果证实了这两组血渍都是相同,而林竖仁又突然无故失踪了多天,故有理由怀疑林竖仁就是兇手。
接着我的手机一响:「喂~好的,我知道了。」
通话完毕后,我即开门走出叫道:「各位伙记,我刚收到鑑证那边通知,经血渍鑑证,已证实了肢解案的女子血液是与疑兇林竖仁那部的士所发现的相同,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林竖仁是和王晓敏的死有关,所以你们如今立即去林竖仁经常出没的麻雀馆等拘捕他归案。」
此区旧楼林立,而区内的麻雀馆又不多,只有两三间,若然这个林竖仁是经常到这里来的话,要找他简直是易如反掌,但如他事后不敢露面,这就只好靠彩数了。
陈铭才和几位探员去到了其中一间麻雀馆,他们一步入便四处张望了一会,只见麻雀馆内都挤满了人,挺热闹得很,而他们个个都同样地专注麻雀耍乐,皆因输赢就只差一线。
一名负责人看见他们进入便问:「几位不知有什么可以帮到你呢?」
陈铭才见他一问,便随即拿出了一张经过裁剪的纸张递给他看并问道:「我们是警察,请问你认不认识此人?」
那人一看即眼眸一凉:「啊~这人叫细林嘛,他平时也经常走到这里来耍上几圈麻雀的,但他为人不爱说话,都比较沉默。」
「细林…」
陈铭才想了想:「那你可知他全名吗?」
「这个当然是知的,他叫林竖仁嘛,在这里麻雀馆的人都认识他。」
「那这几天你们有否见过他?」
他顿了顿:「都没有了,怎么嘞,他出了事吗?」
「没错,他出了点事,所以我们正全力缉捕他。」
接着陈铭才给过了那人一张卡片:「这个是我的联络电话,麻烦如一有他消息,就第一时间通知我吧。」
「好的。」
那人接收了这张卡片后,陈铭才等几名探员便离去。
接着,他们再到另一间麻雀馆内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找到林竖仁的下落。
那间麻雀馆的人一看见他那纸张的容貌即笑道:「啊!细林嘛,他这几天也没来了,他欠下我们一些钱仍未偿还,这位警官,麻烦如你见到他时,记得叫他来还钱,否则我就到他家里泼红油啊。」
那人如此一说,我们挺也觉得奇怪,不过亦相信他只是信口开河,故一名探员不明地问:「是呢这位哥儿,为何你们称呼林竖仁为细林?」
「啊~因为他此人长得不高,所以我们就称呼他为细林咯。嘿,但那人总是很古怪,他不但说得一口流利英语,而且还喜欢研究人体的解剖学,我亦曾见过他拿着一本解剖学书来看,都全是英文的,你说他是不是很古怪的呢!」那人笑道。
「啊!原来是这样。」他们听毕,即沉默不语。
岂料此时,林竖仁刚巧在这间麻雀馆的门前经过,他顺眼一瞥,发觉正有几个疑似是警察的站在麻雀馆内,似乎是问着一些问题,于是都不敢久留,便即闪身离去。
原来自从陈铭才等探员去找林竖仁不果的第二日,林竖仁便旋即在同区内租住了另一细小的房间。
这个时候,他独个儿坐在这细小的房间内翻看着那本被他视为经典的人体解剖书,并且面目阴沉咧嘴冷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