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节
后来这种事多了,他那个心也就淡了。
他和景阳帝,先论君臣,而后才是父子,他还是最不受宠的儿子,君恩这东西,无外乎是帝王随随便便说了几句,之后有人便当了真。
不过也无所谓了,他有像父亲一向宠溺严厉的皇兄泽亲王,许康瀚也是半大孩子,除了必须花在外面的时间,那些年剩下的心血,全用在了教导疼爱他这个幼弟身上。
年幼时心怀希翼却求而不得,现在却变成了获得帝王信任的手段,终究有一丝心酸和不是滋味。
作者有话要说:凌安之:我看花折那个做派,比病秧子和北疆军阀还更像王子些。
许康瀚:花折这朵奇葩,也不知道是图什么。
许康轶:反正我在天山山口捡的活宝,已经归我了,你就算是皇兄,也不能把活宝玩死。
余情:一切唾手可得,他一切均不要,图图图…,好吧,和我馋的东西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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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鹊桥会
余情和许康轶基本一起长大, 从小就是小哥哥的跟屁虫,想到小哥哥病得越来越重,心下便压了千斤的石头一般。
年前自甘州回到太原之后,将精力全放在了研究药性上, 她将总结出来的药性药效写成了快一本书那么厚,年前已经传给了花折。
余情陪着父亲叔父在漫天飞雪中过了一个七嘴八舌的团圆年, 内容以她为主, 万变不离其宗,俱为逼婚,逼婚内容和裴星元有关。
裴星元觉得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一旦想清楚了便付诸行动, 先是委婉的向自己几个姐姐表态,自己的事情自己决定, 终身大事让她们不要再过多插手。
余情三个父辈, 他也全已经制造各种机会拜访过了,先是和许康轶相谈甚欢, 又在京城多次暗中接触过许康瀚;再加上裴星元最近连连升官提拔,简直是给余情三个爹灌下了迷魂药。
余情被念叨的烦不胜烦,酒至半酣,也不管是不是过年了, 直接停了筷子耍小孩脾气:“爹,二叔,三叔, 那个裴星元如日中天,朝廷大员,我们经商本是末流,和人家肩膀不一般儿齐。”
亲爹放下酒杯,他一辈子就这点骨血,整日里对女儿娇惯异常,看着自己家孩子哪里都好,又不放心担心孩子太任性:“说什么呢?我们虽然经商,可是你姑姑虞贵妃在宫中多年,两个皇兄对你也是掌上明珠一般,完全配得起他。”
余情早就准备了一堆说辞,十指交叉装傻撒痴:“亲爹们,现在朝中泽王和毓王斗的和乌眼鸡一样,我和裴星元结亲,是逼着裴星元站队,万一毓王得势,岂不是给裴将军惹来杀身之祸?”
男人们对这个问题早有思虑,二叔将杯中酒一饮而干:“不用那么急着成亲,私下定亲即可;再说裴星元一个文官,娶他自己喜欢的就行了,也不算什么站队。”
余情循序渐进:“裴星元是家中独子,难道还能入赘到我们家不成?”
三叔是最早看到裴星元的,也最满意,他多年来身边妻妾无数,可惜也没努力出一儿半女来,估计是自己的毛病,心中一向把余情当亲生的女儿。
酒气哄哄的说道:“裴将军文官武官全能当,仅此一点就是个世家公子中的翘楚,而且人品性格俱是一流的,已经答应不影响你四处跑着做生意,你还要如何?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任谁一看也知道这是一门好亲。”
余情点漆的眸子一翻白眼,嘴一撅:“三叔,谁喜欢他,谁就嫁给他,你这么喜欢裴星元,你嫁给他不就得了。”
三叔一口酒咽不下去了,被差点噎死:“你这丫头蛋子,越来越任性,你是不是偷偷看上谁了,瞒着家里的?”
余情确实被凌安之娇宠的越来越任性,她心里有些痛恨自己的年龄,前些年小些,还能够以年纪小想多赖在家里几年推脱,而现在这个万斤油的理由已经不能用了:“亲爹们,裴星元一堆姐姐,我若找了他,你看能允许我生下的孩子哪一个姓余?到时候咱们家不是后继无人了吗?”
三叔近日来连日饮酒,这一顿没喝之前已经半醉,一顿饭又喝得面红耳涨,刚才又被晚辈顶撞了一句,他有些面子上过不去,把酒杯往桌子上一放,没经过大脑的直接嚷嚷道:“你本就不能生育,裴将军不计较此事已经是万幸,哪里能有几个孩子?”
余家另外两位老爷闻听老三失言,俱放下了筷子酒杯,恶狠狠的瞪了老三一眼,之后不自觉的看着余情。
余情瞳孔微缩的怔了怔,最开始以为自己听错了,但是看到余家三位老爷的脸色,觉得此事好像说的是真的。
她觉得头盖骨裂了一道缝,接着冬天的大雪灌了进来,从头顶一直冻到了心底,微微睁大了眼睛:“谁说我不能生育,为什么?看你们这样,这是真的了?”
三个父辈俱都无言,尤其三叔面红耳赤,自觉失语:“情儿,那个,哎,太医们随口一说,也不一定是真的。”
这个消息太突然,余情沉默半晌,不自觉的捏住了衣服的下摆,心中冰雪翻腾,眼眶却滚烫,可能需要消化一下:“裴星元是独子,万万没有断子绝孙的道理,可是,我们家?怎么办?”
余情的父亲对她一向宠溺非常,看余情表现先是异常震惊,现在又强自镇定也掩不住的伤心,知道女儿只有内心翻江倒海时才是这样。
——余情娘亲去世时,余情也是这个表情。
他扶着女儿肩膀说道:“现在名医众多,早点成亲治疗一下,未必一定不能有孕,你小哥哥身边那个花折不就挺能研究的吗?我看你也是经常和他一起研究事的。”
可怜天下父母心,他看不得自己女儿委屈的样子,否则也不能放余情小小年纪就四处乱跑:“如果五七年还没有孩子,裴星元纳个妾生几个过继在你膝下便是,你也免受生儿育女之苦;咱们家你不用担心,康瀚现在就是一妻二妾的,以后找那个年纪小无缘大位的,咱们过继两个。”
余情觉得心中异常沉重,她一向觉得小小软软的肉肉挺好玩的,也想过给自己女儿编一手好辫子。听凌霄说凌安之小时候长的像个雪娃娃一样可爱,她还想以后拥有个那样的儿子从小养到大,好好的拥有一下。
可如果父辈们这么多年也没办法的事,估计是很难了:“裴星元的事以后不要提了,我不喜欢他,也没答应过他什么,他暗中搭上了小哥哥这条大船,节节擢升提拔,也不算吃亏,我现在要回房休息一会。”
*
在春节漫天烟花和爆竹声中,余情将房门锁死,回屋躺在了床上,看着凌安之送给他的紫罗兰匕首,陷入了冥思之中。
她自小体质奇寒,每年家里均会按季度请太医为她诊治,称为历诊,多年不间断,她只道家里是看她瘦弱,例行公事的,现在看来是为她调理身体的。
她身条纤细,腰围看起来仿佛只一握,自己都明白以后不是个容易生养的。
关键是凌安之的态度,凌安之说等过几年天下稳定了再娶她过门,可这半年多来两个人聚了五六次,凌安之床第间一向胡作非为,看起来丝毫没有顾忌;三番五次的暗示过自己不喜欢孩子,看来他是早就知道了。
她将匕首贴在脸上,觉得自己眼光确实不错,无限风光在险峰,凌安之襟怀坦荡,好像接受了她就是接受了全部,连这断子绝孙也没怎么在乎。
她父辈们富可敌国,是被父辈从小当儿子养大的,世人皆知她相当于一座金山,由于家中的生意见过无数人,也有很多男子基于各种目的和利益需求,想尽办法的讨好或者接近过她。
大多数人,看似光环闪耀,离得越近,光芒褪去之后,人性缺点阴暗的一面流露出来,崇拜之情自会减少。她也并无贬义,人嘛,只要活在人世间,终究全要被世俗和七情六欲困扰。
可凌安之,论才华是真国士,论格局凌在大楚江山之上,论胸怀好似容得下巍巍昆仑,她距离越近,越觉得高山仰止的崇拜之心更重,从未将些小的个人得失、他人好恶放在心上。
对她,一旦接纳,则信任甜腻,褪去一身光环,像个小子似的陪着她胡闹。
她靠坐在床头,想着凌安之曾经也在这间屋子里带着坏笑晃来晃去,忍不住露出了笑意。
凌安之母亲妹妹已死,世上除了以后的儿女,可能没有和他血脉相连的人了。她承认自己是小醋坛子,凌安之说她是自己最后一个女人;她家族饱受子嗣问题困扰,若没有子嗣,难道不是平生极大的遗憾吗?她难道还真会用感情辖制他,由着他断子绝孙吗?
她想着,心下复杂五味杂陈,拿出凌安之从去年开始给她写的私信又看了两遍,凌安之是左撇子,更喜欢用左手写字,笔走龙蛇写字极快,除了蘸墨极少抬笔,一半以上的字她辨认起来困难。
这宠溺的笔触,哪里像个严肃的大帅?
******
今冬雪太大,余府银装素裹,觉得每天家丁全在忙着扫雪。可能有些事忙起来,感觉时间过的也快,一晃眼已经正月初六,她这些天在太原整理甘州研制的药方,细细分析每一味药性的搭配,一天也不敢松懈,俨然已经是半个解毒专家。
这一忙就是快到午饭时间了,她转了转酸痛的脖子手腕,看胡梦生探头探脑的门也没敲的进来了。
胡梦生背着手,贼头贼脑的嘻嘻一笑,开始故弄玄虚:“少主,你猜我给你带来了什么?”
余情手快的很,伸手冲着胡梦生脑门一个暴栗,趁他分神“嗖”的一下子把小盒子抢到了手。
胡梦生摸着脑袋瓜:“我看小姐也不需要侍卫队了,这手速简直是毒蛇之吻。”
打发了胡梦生,她看着小盒子发笑,不知道凌安之又在里边装了什么东西。
去年一盒子老鼠肉,差点没把她害死。
待她自己拆开了这个包装严实还塞了软布的小盒子,大为惊喜——却是一个翡翠摆件,绿色极品玉石雕成了一个小桥的形状,桥下俱雕成大小数只喜鹊,桥上雕栏画柱,还连着一个小小的凉亭,精致异常,巧夺天工。
余情一看,便知道是凌安之亲手所雕,这三哥的手也太巧了,重的东西能拿得动潜龙擎天戟,轻巧的东西能摆弄得了雕刻用的三角钉和尖针。
她爱不释手,反复用软布擦拭,之后在桥下发现了两个小字——太原。
不知道的看到这两个字也不会多心,以为摆件是在太原生产的,只有余情明白,这是说下次见面的地点,是在太原。
可是近日雪灾,边疆吃紧,哪是那么容易出来的呢?
她没胡思乱想多久,当天入夜,她刚从自家的药房里出来——清点药物,将一些较为珍贵市面上最近买不到的分门别类的包装起来,打算派快马送到京城去。
刚推门进了会客厅,便见到一蓝衣男子在地上蹲的溜直,正拿着剪烛花用的剪刀在不怀好意的认真修剪天仙卉——不是凌安之是谁?
她欣喜难耐,话也来不及说一句,直接往他身上一扑,慌的凌安之连忙把剪刀举过了头顶:“看着点,万一伤到你怎么办?”
余情吐吐舌头,不以为意,看凌安之风尘仆仆,一身凉意,应该也是刚刚偷偷进屋,伸手就环住了他的脖子用头顶磨蹭他的下巴:“三哥,这边疆这么忙,路这么远,你怎么突然来了?”
凌安之低头握住余情肩膀,这个知冷知热的小人儿已经让他沉溺其中,挨半月如隔三秋,隔一段时间不见一面便难解相思之苦:“过年了,想我家小魔鱼儿了,来看看你。”
余情扶着他的肩膀仔细看他,见他浑身冰凉,面色冷成青白色自带紫调,透明的仿佛血管也看得见,手上有几道风吹出来的小口子,便猜到他可能连夜也在赶路,没怎么休息过,心疼的心口窝发疼:“三哥饿了吧?冷不冷?你稍等一下。”
出门让胡梦生送来宵夜,给凌安之倒上热茶,将窗帘全部放下,插死了门,忙活了一通才算是坐稳。
——家里三位父辈全部在家,在他们眼中这典型的偷汉子,偷的还是假戏真做,真要当成他们家女婿的西北侯,确实要更小心谨慎才行。
凌安之舒舒服服的喝了热茶吃了口热饭,终于觉得不那么冷了。
余情换上便装,已经给他准备好了热水,端着一条长长的浴巾在水汽氤氲中看着他笑:“西北郎,让本澡堂小工好好服侍一下你。”
凌安之心里痒痒:“哎呦,名为服侍实为饱眼福占便宜,那本帅不是要吃大亏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报告,大大,鹊桥在天上,地上没有鹊桥。
毕毕:谁说没有?看大帅搭一座。
第145章 想要什么
凌安之套上舒适的睡袍, 虽然他不敢常来余情房间鬼混,可余情还是偷偷的压箱底给他准备了一件,任由余情给他擦干梳理头发,支使余情再给他按了按肩颈, 舒服的躺在床上眼睛也有些睁不开了。
——他这人,就喜欢别人倒腾他。
余情看凌安之的眼光好似没怎么变过, 眼中繁星点点, 喜爱崇拜从未少过。
余情双肘撑在他胸口上细细的端详半天,笑的像个洋洋得意的小狐狸:“大楚的半壁江山可是我枕边的男人打下来的,想不到我小黄鱼儿也有今天。”
凌安之最受不了余情这点,伸手就捏她耳朵:“我一个丧门星鬼见愁, 埋骨野外都没人管的主, 也就你把我当宝。”
虽然凌安之不说,不过上次余情去了文都城凌河王府给二夫人上香的时候, 去过凌安之和凌霄住的小院子, 连府内二级总管的院子都不如,她一看便猜到凌安之小时候在王府时肯定备受刻薄。
加上他又自小习武, 好像极少休息,吃穿用度俱是一般,忍不住咬樱唇说道:“三哥,要是我打小认识你就好了, 你何必有时候还要被克扣吃穿用度,受了那么多没用的苦。”
凌安之倒不觉得自己苦,习武是他天赋和乐趣, 剩下些凌府里的肮脏事他当年也没有放在心上过,猛虎难道还屑与和看家狗争食吗?那些人目光短浅的都看不到凌府围墙外的天地。
再说他小时候也确实太淘气了,也算是报复了:三岁往大夫人房子放蛇,赖给管家失职;四岁偷了正在河里洗澡的二哥的衣服,赖给婆子爱小;五岁将大夫人的内衣放进了马车里,赖狗眼看人低的车夫有特殊嗜好。
后来渐渐大了,淘气又淘到凌河王府外边去了,给他娘出气的这些幼稚的事才不干了。
他微笑道:“我的女人怎么这么色?我只听说过童养媳,怎么你还把我当童养夫不成?”
余情收回四处乱摸的小爪子,将脸颊贴在他胸口上,听他沉稳有力的心跳声:“我的男人怎么这么傻?我只听说过娶妻生子,怎么你还要断子绝孙不成?”
凌安之本来正在捋她脊椎上的小骨头,闻言停顿了一下。余情抬头问他:“三哥,关于我不能生育的事,你早就知道,是吗?”
否则也不会肆无忌惮的为所欲为。
凌安之看着她笑,学着她刚才的样子:“情儿,关于三哥是个穷光蛋的事,你早就知道,是吗?”
余情推了他胸口一把:“都什么时候了,还闹,子嗣是大事,你以后打算怎么办?”
他和景阳帝,先论君臣,而后才是父子,他还是最不受宠的儿子,君恩这东西,无外乎是帝王随随便便说了几句,之后有人便当了真。
不过也无所谓了,他有像父亲一向宠溺严厉的皇兄泽亲王,许康瀚也是半大孩子,除了必须花在外面的时间,那些年剩下的心血,全用在了教导疼爱他这个幼弟身上。
年幼时心怀希翼却求而不得,现在却变成了获得帝王信任的手段,终究有一丝心酸和不是滋味。
作者有话要说:凌安之:我看花折那个做派,比病秧子和北疆军阀还更像王子些。
许康瀚:花折这朵奇葩,也不知道是图什么。
许康轶:反正我在天山山口捡的活宝,已经归我了,你就算是皇兄,也不能把活宝玩死。
余情:一切唾手可得,他一切均不要,图图图…,好吧,和我馋的东西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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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追文和订阅,感谢评论和灌溉,啦啦啦~~~~~
第144章 鹊桥会
余情和许康轶基本一起长大, 从小就是小哥哥的跟屁虫,想到小哥哥病得越来越重,心下便压了千斤的石头一般。
年前自甘州回到太原之后,将精力全放在了研究药性上, 她将总结出来的药性药效写成了快一本书那么厚,年前已经传给了花折。
余情陪着父亲叔父在漫天飞雪中过了一个七嘴八舌的团圆年, 内容以她为主, 万变不离其宗,俱为逼婚,逼婚内容和裴星元有关。
裴星元觉得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一旦想清楚了便付诸行动, 先是委婉的向自己几个姐姐表态,自己的事情自己决定, 终身大事让她们不要再过多插手。
余情三个父辈, 他也全已经制造各种机会拜访过了,先是和许康轶相谈甚欢, 又在京城多次暗中接触过许康瀚;再加上裴星元最近连连升官提拔,简直是给余情三个爹灌下了迷魂药。
余情被念叨的烦不胜烦,酒至半酣,也不管是不是过年了, 直接停了筷子耍小孩脾气:“爹,二叔,三叔, 那个裴星元如日中天,朝廷大员,我们经商本是末流,和人家肩膀不一般儿齐。”
亲爹放下酒杯,他一辈子就这点骨血,整日里对女儿娇惯异常,看着自己家孩子哪里都好,又不放心担心孩子太任性:“说什么呢?我们虽然经商,可是你姑姑虞贵妃在宫中多年,两个皇兄对你也是掌上明珠一般,完全配得起他。”
余情早就准备了一堆说辞,十指交叉装傻撒痴:“亲爹们,现在朝中泽王和毓王斗的和乌眼鸡一样,我和裴星元结亲,是逼着裴星元站队,万一毓王得势,岂不是给裴将军惹来杀身之祸?”
男人们对这个问题早有思虑,二叔将杯中酒一饮而干:“不用那么急着成亲,私下定亲即可;再说裴星元一个文官,娶他自己喜欢的就行了,也不算什么站队。”
余情循序渐进:“裴星元是家中独子,难道还能入赘到我们家不成?”
三叔是最早看到裴星元的,也最满意,他多年来身边妻妾无数,可惜也没努力出一儿半女来,估计是自己的毛病,心中一向把余情当亲生的女儿。
酒气哄哄的说道:“裴将军文官武官全能当,仅此一点就是个世家公子中的翘楚,而且人品性格俱是一流的,已经答应不影响你四处跑着做生意,你还要如何?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任谁一看也知道这是一门好亲。”
余情点漆的眸子一翻白眼,嘴一撅:“三叔,谁喜欢他,谁就嫁给他,你这么喜欢裴星元,你嫁给他不就得了。”
三叔一口酒咽不下去了,被差点噎死:“你这丫头蛋子,越来越任性,你是不是偷偷看上谁了,瞒着家里的?”
余情确实被凌安之娇宠的越来越任性,她心里有些痛恨自己的年龄,前些年小些,还能够以年纪小想多赖在家里几年推脱,而现在这个万斤油的理由已经不能用了:“亲爹们,裴星元一堆姐姐,我若找了他,你看能允许我生下的孩子哪一个姓余?到时候咱们家不是后继无人了吗?”
三叔近日来连日饮酒,这一顿没喝之前已经半醉,一顿饭又喝得面红耳涨,刚才又被晚辈顶撞了一句,他有些面子上过不去,把酒杯往桌子上一放,没经过大脑的直接嚷嚷道:“你本就不能生育,裴将军不计较此事已经是万幸,哪里能有几个孩子?”
余家另外两位老爷闻听老三失言,俱放下了筷子酒杯,恶狠狠的瞪了老三一眼,之后不自觉的看着余情。
余情瞳孔微缩的怔了怔,最开始以为自己听错了,但是看到余家三位老爷的脸色,觉得此事好像说的是真的。
她觉得头盖骨裂了一道缝,接着冬天的大雪灌了进来,从头顶一直冻到了心底,微微睁大了眼睛:“谁说我不能生育,为什么?看你们这样,这是真的了?”
三个父辈俱都无言,尤其三叔面红耳赤,自觉失语:“情儿,那个,哎,太医们随口一说,也不一定是真的。”
这个消息太突然,余情沉默半晌,不自觉的捏住了衣服的下摆,心中冰雪翻腾,眼眶却滚烫,可能需要消化一下:“裴星元是独子,万万没有断子绝孙的道理,可是,我们家?怎么办?”
余情的父亲对她一向宠溺非常,看余情表现先是异常震惊,现在又强自镇定也掩不住的伤心,知道女儿只有内心翻江倒海时才是这样。
——余情娘亲去世时,余情也是这个表情。
他扶着女儿肩膀说道:“现在名医众多,早点成亲治疗一下,未必一定不能有孕,你小哥哥身边那个花折不就挺能研究的吗?我看你也是经常和他一起研究事的。”
可怜天下父母心,他看不得自己女儿委屈的样子,否则也不能放余情小小年纪就四处乱跑:“如果五七年还没有孩子,裴星元纳个妾生几个过继在你膝下便是,你也免受生儿育女之苦;咱们家你不用担心,康瀚现在就是一妻二妾的,以后找那个年纪小无缘大位的,咱们过继两个。”
余情觉得心中异常沉重,她一向觉得小小软软的肉肉挺好玩的,也想过给自己女儿编一手好辫子。听凌霄说凌安之小时候长的像个雪娃娃一样可爱,她还想以后拥有个那样的儿子从小养到大,好好的拥有一下。
可如果父辈们这么多年也没办法的事,估计是很难了:“裴星元的事以后不要提了,我不喜欢他,也没答应过他什么,他暗中搭上了小哥哥这条大船,节节擢升提拔,也不算吃亏,我现在要回房休息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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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春节漫天烟花和爆竹声中,余情将房门锁死,回屋躺在了床上,看着凌安之送给他的紫罗兰匕首,陷入了冥思之中。
她自小体质奇寒,每年家里均会按季度请太医为她诊治,称为历诊,多年不间断,她只道家里是看她瘦弱,例行公事的,现在看来是为她调理身体的。
她身条纤细,腰围看起来仿佛只一握,自己都明白以后不是个容易生养的。
关键是凌安之的态度,凌安之说等过几年天下稳定了再娶她过门,可这半年多来两个人聚了五六次,凌安之床第间一向胡作非为,看起来丝毫没有顾忌;三番五次的暗示过自己不喜欢孩子,看来他是早就知道了。
她将匕首贴在脸上,觉得自己眼光确实不错,无限风光在险峰,凌安之襟怀坦荡,好像接受了她就是接受了全部,连这断子绝孙也没怎么在乎。
她父辈们富可敌国,是被父辈从小当儿子养大的,世人皆知她相当于一座金山,由于家中的生意见过无数人,也有很多男子基于各种目的和利益需求,想尽办法的讨好或者接近过她。
大多数人,看似光环闪耀,离得越近,光芒褪去之后,人性缺点阴暗的一面流露出来,崇拜之情自会减少。她也并无贬义,人嘛,只要活在人世间,终究全要被世俗和七情六欲困扰。
可凌安之,论才华是真国士,论格局凌在大楚江山之上,论胸怀好似容得下巍巍昆仑,她距离越近,越觉得高山仰止的崇拜之心更重,从未将些小的个人得失、他人好恶放在心上。
对她,一旦接纳,则信任甜腻,褪去一身光环,像个小子似的陪着她胡闹。
她靠坐在床头,想着凌安之曾经也在这间屋子里带着坏笑晃来晃去,忍不住露出了笑意。
凌安之母亲妹妹已死,世上除了以后的儿女,可能没有和他血脉相连的人了。她承认自己是小醋坛子,凌安之说她是自己最后一个女人;她家族饱受子嗣问题困扰,若没有子嗣,难道不是平生极大的遗憾吗?她难道还真会用感情辖制他,由着他断子绝孙吗?
她想着,心下复杂五味杂陈,拿出凌安之从去年开始给她写的私信又看了两遍,凌安之是左撇子,更喜欢用左手写字,笔走龙蛇写字极快,除了蘸墨极少抬笔,一半以上的字她辨认起来困难。
这宠溺的笔触,哪里像个严肃的大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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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冬雪太大,余府银装素裹,觉得每天家丁全在忙着扫雪。可能有些事忙起来,感觉时间过的也快,一晃眼已经正月初六,她这些天在太原整理甘州研制的药方,细细分析每一味药性的搭配,一天也不敢松懈,俨然已经是半个解毒专家。
这一忙就是快到午饭时间了,她转了转酸痛的脖子手腕,看胡梦生探头探脑的门也没敲的进来了。
胡梦生背着手,贼头贼脑的嘻嘻一笑,开始故弄玄虚:“少主,你猜我给你带来了什么?”
余情手快的很,伸手冲着胡梦生脑门一个暴栗,趁他分神“嗖”的一下子把小盒子抢到了手。
胡梦生摸着脑袋瓜:“我看小姐也不需要侍卫队了,这手速简直是毒蛇之吻。”
打发了胡梦生,她看着小盒子发笑,不知道凌安之又在里边装了什么东西。
去年一盒子老鼠肉,差点没把她害死。
待她自己拆开了这个包装严实还塞了软布的小盒子,大为惊喜——却是一个翡翠摆件,绿色极品玉石雕成了一个小桥的形状,桥下俱雕成大小数只喜鹊,桥上雕栏画柱,还连着一个小小的凉亭,精致异常,巧夺天工。
余情一看,便知道是凌安之亲手所雕,这三哥的手也太巧了,重的东西能拿得动潜龙擎天戟,轻巧的东西能摆弄得了雕刻用的三角钉和尖针。
她爱不释手,反复用软布擦拭,之后在桥下发现了两个小字——太原。
不知道的看到这两个字也不会多心,以为摆件是在太原生产的,只有余情明白,这是说下次见面的地点,是在太原。
可是近日雪灾,边疆吃紧,哪是那么容易出来的呢?
她没胡思乱想多久,当天入夜,她刚从自家的药房里出来——清点药物,将一些较为珍贵市面上最近买不到的分门别类的包装起来,打算派快马送到京城去。
刚推门进了会客厅,便见到一蓝衣男子在地上蹲的溜直,正拿着剪烛花用的剪刀在不怀好意的认真修剪天仙卉——不是凌安之是谁?
她欣喜难耐,话也来不及说一句,直接往他身上一扑,慌的凌安之连忙把剪刀举过了头顶:“看着点,万一伤到你怎么办?”
余情吐吐舌头,不以为意,看凌安之风尘仆仆,一身凉意,应该也是刚刚偷偷进屋,伸手就环住了他的脖子用头顶磨蹭他的下巴:“三哥,这边疆这么忙,路这么远,你怎么突然来了?”
凌安之低头握住余情肩膀,这个知冷知热的小人儿已经让他沉溺其中,挨半月如隔三秋,隔一段时间不见一面便难解相思之苦:“过年了,想我家小魔鱼儿了,来看看你。”
余情扶着他的肩膀仔细看他,见他浑身冰凉,面色冷成青白色自带紫调,透明的仿佛血管也看得见,手上有几道风吹出来的小口子,便猜到他可能连夜也在赶路,没怎么休息过,心疼的心口窝发疼:“三哥饿了吧?冷不冷?你稍等一下。”
出门让胡梦生送来宵夜,给凌安之倒上热茶,将窗帘全部放下,插死了门,忙活了一通才算是坐稳。
——家里三位父辈全部在家,在他们眼中这典型的偷汉子,偷的还是假戏真做,真要当成他们家女婿的西北侯,确实要更小心谨慎才行。
凌安之舒舒服服的喝了热茶吃了口热饭,终于觉得不那么冷了。
余情换上便装,已经给他准备好了热水,端着一条长长的浴巾在水汽氤氲中看着他笑:“西北郎,让本澡堂小工好好服侍一下你。”
凌安之心里痒痒:“哎呦,名为服侍实为饱眼福占便宜,那本帅不是要吃大亏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报告,大大,鹊桥在天上,地上没有鹊桥。
毕毕:谁说没有?看大帅搭一座。
第145章 想要什么
凌安之套上舒适的睡袍, 虽然他不敢常来余情房间鬼混,可余情还是偷偷的压箱底给他准备了一件,任由余情给他擦干梳理头发,支使余情再给他按了按肩颈, 舒服的躺在床上眼睛也有些睁不开了。
——他这人,就喜欢别人倒腾他。
余情看凌安之的眼光好似没怎么变过, 眼中繁星点点, 喜爱崇拜从未少过。
余情双肘撑在他胸口上细细的端详半天,笑的像个洋洋得意的小狐狸:“大楚的半壁江山可是我枕边的男人打下来的,想不到我小黄鱼儿也有今天。”
凌安之最受不了余情这点,伸手就捏她耳朵:“我一个丧门星鬼见愁, 埋骨野外都没人管的主, 也就你把我当宝。”
虽然凌安之不说,不过上次余情去了文都城凌河王府给二夫人上香的时候, 去过凌安之和凌霄住的小院子, 连府内二级总管的院子都不如,她一看便猜到凌安之小时候在王府时肯定备受刻薄。
加上他又自小习武, 好像极少休息,吃穿用度俱是一般,忍不住咬樱唇说道:“三哥,要是我打小认识你就好了, 你何必有时候还要被克扣吃穿用度,受了那么多没用的苦。”
凌安之倒不觉得自己苦,习武是他天赋和乐趣, 剩下些凌府里的肮脏事他当年也没有放在心上过,猛虎难道还屑与和看家狗争食吗?那些人目光短浅的都看不到凌府围墙外的天地。
再说他小时候也确实太淘气了,也算是报复了:三岁往大夫人房子放蛇,赖给管家失职;四岁偷了正在河里洗澡的二哥的衣服,赖给婆子爱小;五岁将大夫人的内衣放进了马车里,赖狗眼看人低的车夫有特殊嗜好。
后来渐渐大了,淘气又淘到凌河王府外边去了,给他娘出气的这些幼稚的事才不干了。
他微笑道:“我的女人怎么这么色?我只听说过童养媳,怎么你还把我当童养夫不成?”
余情收回四处乱摸的小爪子,将脸颊贴在他胸口上,听他沉稳有力的心跳声:“我的男人怎么这么傻?我只听说过娶妻生子,怎么你还要断子绝孙不成?”
凌安之本来正在捋她脊椎上的小骨头,闻言停顿了一下。余情抬头问他:“三哥,关于我不能生育的事,你早就知道,是吗?”
否则也不会肆无忌惮的为所欲为。
凌安之看着她笑,学着她刚才的样子:“情儿,关于三哥是个穷光蛋的事,你早就知道,是吗?”
余情推了他胸口一把:“都什么时候了,还闹,子嗣是大事,你以后打算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