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手!这是你师弟啊!_69
第33章
“什……么?”
渊临不可置信地睁大了眼睛,好像听见了什么全无可能的事情。接着他慌乱地直起身子来,向着金鳞解释。“鳞儿,你一定是生气刚刚我不小心让你挡鞭是不是。鳞儿,我那只是下意识的、下意识的动作。”
“你知道的,”渊临看着金鳞的表情,语气中带着一丝惆怅与寂寥,“那种环境里,谁都信不过,也不敢信,唯一的信念就是活下去。我真的在很努力地改变了,但是每当我午夜梦回,我总感觉还是在那里。鳞儿,你能理解我的,对吗?再给我个机会,我一定会将你保护得好好的。”
渊临近乎祈求地看着金鳞,金鳞依然笑着,无动于衷。
“鳞儿,鳞儿。咱们从七岁就认识了,难道你还看不清我吗?”渊临动作太大了,扯动了肺腑的伤口,不由自主地咳出一口血来。鲜血顺着嘴角滑到下巴上,滴滴晕开的血将黑衣的颜色染深,他却毫不在意,焦急地看着金鳞,就好像把自己的心都要掏出来。
若不是洛书已经将渊临看透了,这一幕还真有几分渣攻贱受的意思。洛书坐到凳子上,晃了晃小短腿,想了想又拿出了一包点心招呼着自家徒弟一起吃。
那三个人显然已经完全陷入了属于他们的世界,洛书这样近乎挑衅的动作,都没让他们从对方身上移开半分目光。
“我当然看清了,毕竟咱们已经认识了十八年。”金鳞看着渊临,终于开了口,然而渊临还来不及高兴,金鳞的下一句话就将他打入了冰窖,“正因为看得清,所以才恨。”
金鳞迎着渊临的目光,笑得看起来颇有几分冷酷无情的模样,“我七岁与你结识,在十五岁之前,倒真是把你当做我的兄弟。”
兄弟?
洛书看了看金鳞的一身鞭痕,面色古怪。
要是这叫兄弟的话,你们南风馆是不是对兄弟有什么误解……
大概是洛书的目光太过炙热,金鳞似笑非笑地看了过来,道:“不是你想的那种,是能同生共死的兄弟。”
洛书看了看金鳞,然后又看了看渊临。
大兄弟,你该找小五挂个眼科。
洛书用意念与金鳞交流完毕,然后把自己缩了缩,竭力缩小自己的存在感。
一个合格的吃瓜群众是不应该出声的。
“鳞儿!”
似乎是因为金鳞在洛书身上耽搁了太长的时间,渊临不由自主地叫了一声。语气中浓浓的占有欲毫不掩饰。
金鳞对上他的目光,厌恶地垂下了目光,摸了摸阿默的额头。
过了片刻,他再抬起头来,又是那副对什么都漠不关心的样子。
“我与你相识在七岁。”金鳞仰起头,似乎在回忆着什么。“那时候你看起来很狼狈。”
“对,当时我在被人追杀。”提到了回忆,渊临的表情柔和下来,回忆往昔一帧一幕都是幸福,“在遇到我的鳞儿之前,我会以为自己要死在那里。”
“我当时大概是觉得与你同病相怜吧,竟然把你拖回了房间。一个月后你不辞而别,再接着,我就被接到了南风馆。”
“我的鳞儿怎么能在外面当乞丐,任人践踏风吹日晒。虽然这南风馆不归我管,我却可以保你衣食无忧,不会有人动你。当时不过是因为不想养废了你,所以才没有告诉你。”
“你虽然比我大许多,但却是与我平辈相交,甚至拜了把子,做了兄弟。”
“不知道为什么,我一见你下意识地当成了与我一般大的成年人,你明明还是个孩子。”
“后来我刚满十三岁,就做了南风馆的馆主。”
“我没想到你那么优秀,我甚至只不过在你身后小小推了一把。不愧是我最爱的鳞儿。”
“然后,我发现我身边的人开始莫名其妙地死掉,都是被剖开了肚子。”
“先是对我动手动脚的富商,然后是贴上来求我宠幸的小倌,再就是二十四春分。”
“春分是个很懂事的孩子,我答应他,等他满了十六岁就放他出馆。”
“第二天,他没有来找我。”
“我去他房间看他,发现他的肚子被剖开了,内脏流了一床。”
金鳞看向渊临,渊临毫不躲闪地与他对视,声音里满满的偏执与疯狂。
“什……么?”
渊临不可置信地睁大了眼睛,好像听见了什么全无可能的事情。接着他慌乱地直起身子来,向着金鳞解释。“鳞儿,你一定是生气刚刚我不小心让你挡鞭是不是。鳞儿,我那只是下意识的、下意识的动作。”
“你知道的,”渊临看着金鳞的表情,语气中带着一丝惆怅与寂寥,“那种环境里,谁都信不过,也不敢信,唯一的信念就是活下去。我真的在很努力地改变了,但是每当我午夜梦回,我总感觉还是在那里。鳞儿,你能理解我的,对吗?再给我个机会,我一定会将你保护得好好的。”
渊临近乎祈求地看着金鳞,金鳞依然笑着,无动于衷。
“鳞儿,鳞儿。咱们从七岁就认识了,难道你还看不清我吗?”渊临动作太大了,扯动了肺腑的伤口,不由自主地咳出一口血来。鲜血顺着嘴角滑到下巴上,滴滴晕开的血将黑衣的颜色染深,他却毫不在意,焦急地看着金鳞,就好像把自己的心都要掏出来。
若不是洛书已经将渊临看透了,这一幕还真有几分渣攻贱受的意思。洛书坐到凳子上,晃了晃小短腿,想了想又拿出了一包点心招呼着自家徒弟一起吃。
那三个人显然已经完全陷入了属于他们的世界,洛书这样近乎挑衅的动作,都没让他们从对方身上移开半分目光。
“我当然看清了,毕竟咱们已经认识了十八年。”金鳞看着渊临,终于开了口,然而渊临还来不及高兴,金鳞的下一句话就将他打入了冰窖,“正因为看得清,所以才恨。”
金鳞迎着渊临的目光,笑得看起来颇有几分冷酷无情的模样,“我七岁与你结识,在十五岁之前,倒真是把你当做我的兄弟。”
兄弟?
洛书看了看金鳞的一身鞭痕,面色古怪。
要是这叫兄弟的话,你们南风馆是不是对兄弟有什么误解……
大概是洛书的目光太过炙热,金鳞似笑非笑地看了过来,道:“不是你想的那种,是能同生共死的兄弟。”
洛书看了看金鳞,然后又看了看渊临。
大兄弟,你该找小五挂个眼科。
洛书用意念与金鳞交流完毕,然后把自己缩了缩,竭力缩小自己的存在感。
一个合格的吃瓜群众是不应该出声的。
“鳞儿!”
似乎是因为金鳞在洛书身上耽搁了太长的时间,渊临不由自主地叫了一声。语气中浓浓的占有欲毫不掩饰。
金鳞对上他的目光,厌恶地垂下了目光,摸了摸阿默的额头。
过了片刻,他再抬起头来,又是那副对什么都漠不关心的样子。
“我与你相识在七岁。”金鳞仰起头,似乎在回忆着什么。“那时候你看起来很狼狈。”
“对,当时我在被人追杀。”提到了回忆,渊临的表情柔和下来,回忆往昔一帧一幕都是幸福,“在遇到我的鳞儿之前,我会以为自己要死在那里。”
“我当时大概是觉得与你同病相怜吧,竟然把你拖回了房间。一个月后你不辞而别,再接着,我就被接到了南风馆。”
“我的鳞儿怎么能在外面当乞丐,任人践踏风吹日晒。虽然这南风馆不归我管,我却可以保你衣食无忧,不会有人动你。当时不过是因为不想养废了你,所以才没有告诉你。”
“你虽然比我大许多,但却是与我平辈相交,甚至拜了把子,做了兄弟。”
“不知道为什么,我一见你下意识地当成了与我一般大的成年人,你明明还是个孩子。”
“后来我刚满十三岁,就做了南风馆的馆主。”
“我没想到你那么优秀,我甚至只不过在你身后小小推了一把。不愧是我最爱的鳞儿。”
“然后,我发现我身边的人开始莫名其妙地死掉,都是被剖开了肚子。”
“先是对我动手动脚的富商,然后是贴上来求我宠幸的小倌,再就是二十四春分。”
“春分是个很懂事的孩子,我答应他,等他满了十六岁就放他出馆。”
“第二天,他没有来找我。”
“我去他房间看他,发现他的肚子被剖开了,内脏流了一床。”
金鳞看向渊临,渊临毫不躲闪地与他对视,声音里满满的偏执与疯狂。